张宇燕:通货危机与王朝倾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672 次 更新时间:2015-01-18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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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燕 (进入专栏)  


中国古代历史记述的多为帝王将相和才子佳人的言行,其中不乏维护长治久安预防王朝倾覆的攻防谋略与真知灼见,比如贾谊的《治安策》,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说到改朝换代这类大变故,古人的讨论大多集中于政治与军事层面,用贾谊那句颇具代表性的话讲就是:“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过秦论》)。然而,在阅读了千家驹和郭彦岗所著《中国货币演变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二〇〇五年版)一书后,我倒是越来越觉得,在解释朝代更迭的基本原因之集合中,还应加上一个因素,那便是通货或币制危机。我甚至觉得,至少从正式并大规模使用纸币的赵宋王朝、到因币制崩溃而落荒逃离大陆的蒋家政权(公元九六〇~一九四九年)的这段历史中,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一个所谓的“千年规律”:通货危机实乃王朝倾覆的最直接、且最致命的原因。

尽管没有被列为中国人的“数大发明”之中,但纸币的发明确实是中国人成就的一项其意义要高于、至少不低于“四大发明”的重大发明。早在公元前十一世纪的西周时期,我们的祖先就使用过以布为币材的“里布”作为交易媒介。“里布”也由此成为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信用货币。春秋战国时期,民间还发明了可随时兑换家牛的 “牛皮币”。汉武帝曾经发行过以鹿皮为币材的“白鹿皮币”,并由此开了以发行信用货币来筹集国用的先河。魏晋南北朝时期实力强大的寺院“柜坊”和豪门大户的“邸店”,其吸收存款后出具的凭证在市面上广为流通,也有效地发挥了纸质信用货币的功能。由于携带方便且官方承兑,李唐政府发行的可异地兑现的汇票一时间成为了具有信用货币特征的纸币,史称“飞钱”。

虽说唐代以前信用货币便在中国有所发展,然而现代意义上的纸币登上历史舞台,还是以宋朝的信用纸币“交子”之诞生为标志的。北宋初期的四川,经济发达,商业繁荣,而流通中的货币却是价值小体积大的铁钱。当时买一匹布要用两万铁钱,重约五百斤,需用车载,足见交易成本之高。太宗初年,为降低铁币带来的交易成本,成都十六家富商订立契约,联合创立了世界首家发行纸币的私人金融机构“交子铺”,开始发行信用纸币“交子”。与此同时他们还在四川各地设立分铺,以方便交子的使用和兑现。后来由于这些富商们经营不善无法兑现而引起争讼,政府被迫出面干涉。为此曾有人上书,建议废除交子。然而,经过五代十国百年动乱,赵宋亟欲稳定政局,但财政上又捉襟见肘,而发行纸币或可补国用之不足。权衡利弊之后,宋仁宗于一〇二三年设“益州交子务”,翌年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张官方交子纸币。在一般人眼里,一〇二四年可能无关紧要,但在货币史上,它无疑是可圈可点的一年。

宋徽宗崇宁四年(一一〇五年),赵宋政府改交子为“钱引”,再后来又把民间流通的纸币“官子”和“会子”一律改为官办。有宋一代,纸币发行大多有所谓的“钞本”,即预留一定数量的准备金以备兑换,譬如交子初发时以铁钱为钞本,其数量约为纸币发行额的二成八。这样一来,扣除少量的印制费,交子与钞本间约七成的差额,便以铸币税的形式进了政府的腰包。但是,随着纸币发行额的迅猛增长,钞本越来越显得微不足道。到了十二世纪六十年代,钞本仅为六十分之一,最终干脆就无钞本发行。赵宋发行纸币有一独到之处,即所谓“分界”发行,其含义是纸币一定年限(初为三年一界)发行一次,届满以新换旧。由于发行过量,新旧币换算时旧币总是要以多换少。南宋末年,因朝廷滥发纸币,致使物价腾贵,人心惶惶。市面上只见纸币不见大米,十八界会子二百贯甚至买不到一双草鞋。及至被蒙元所灭亡,南宋正式发行了二十余界纸币。如果新旧币按五比一换算,同时假定流通货币总量不变,则南宋一百六十多年的通货膨胀率高达二十万亿倍!

如果说赵宋王朝葬身于通货膨胀的惊涛骇浪,那么它的冤家对头金国同样没能逃脱通货膨胀带来的厄运。金国的货币体制可以说是完全照搬赵宋。它于海陵王贞元二年(一一五四年)设“交钞库”发行“交钞”。发钞初期和赵宋一样,金王朝大体还照章办事,但随后其滥发钞票之规模则让赵宋自叹不如。十三世纪初金国受到宋蒙的夹攻,唯有发钞方能弥补财政亏空。在毫无节制发钞的同时,金政府还强制民间一切交易必须用钞。尽管贵金属可以保值,但“格雷欣法则”同样适用于那时的金国。在“劣币”交钞的驱逐下,“良币”白银几乎全都退出了流通。面对飞涨的物价,金政府又实行议价或限价政策。结果,坐贾关门,行商绝迹,四民失业,军心涣散,生产者倾族远逃,富家资财化为乌有,时称“坐化”。发钞七十年后,金国银与交钞的比价上涨了六千万倍,出现了“万贯唯易一饼”的景况,货币信用体系完全崩溃。又苦撑了十余年,曾经不可一世的金国终被蒙古军队所灭。

金国亡于币制崩坏,赵宋重蹈金之复辙。蒙古人相继灭掉金宋,所依靠的最具杀伤力的“武器”之一,便是两国在通货制度上的自乱阵脚。之后,历史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又无情地捉弄了入主中原的蒙元统治者。元朝是中国古代史上纸币流通最为盛行的时期。受宋金影响,元世祖于中统元年(一二六〇年)便印发 “中统交钞”和“中统元宝宝钞”。发钞之初,由于殷鉴不远,蒙元王朝特别制定了最早的信用货币条例“十四条画”和“通行条画”:设立“钞券提举司”垄断货币发行;拨足以丝和银为本位的钞本来维持纸币信用;允许民间以银向政府储备库换钞或以钞向政府兑银,同时严禁私自买卖金银;确立交钞的法偿地位,所有钞券均可完税纳粮;明令白银和铜钱退出流通。如此标准的、被后人称之为银本位制度的创立,在人类历史上尚属首次。遗憾的是好景不长,主要也是受到巨大短期收益的诱惑和面临连年对外用兵引起的财政压力,元朝政府很快就自坏成法,失信于民,步宋金之后尘,短短二十年后,宝钞便贬为原值的十分之一。之后,政府滥发宝钞不已,物价奇贵,元末米价竟比元初上涨六七万倍。结果民怨沸腾,钞法崩溃,元王朝终为红巾军所推翻。

大凡制度一旦确立,便伴随有“制度惯性”。明太祖朱元璋虽然深知元朝倾覆的基本原因之一在于币制崩坏,但出于缓解财政压力、强化中央集权、置贵金属于政府掌控之中、降低交易成本之考虑,同时也出于朱元璋本人的自信性格,明廷于洪武八年(一三七五年)立钞法,设“宝钞提举司”,颁行“大明通行宝钞”。大明宝钞与宋金元纸币的显著区别,在于它的发行不分界、不限时、不限量、不限地区,只出不进,亦即一方面发钞支付军饷和政府采购以及单向兑入金银,另一方面收取租税时却不收宝钞只要白银、或搭收少量宝钞。正统七年(一四四二年)户部设立的“太仓库”即专门储银。在此背景下,随着发行量的扩大,纵有严刑酷法和种种补救措施,朱明终究也抵御不住通货膨胀大潮的冲击。宝钞发行百年后,其值仅为最初的千分之二三,民间视同废纸。彭信威在《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中讲到,明武宗一五一〇年查抄太监刘瑾家财时,其银竟有二亿五千万两之多。这一方面说明白银在明朝中期的地位和数量,也表明白银便于贮藏并且实际上也被大量贮藏。到了嘉靖初年(一五二二年),明廷规定入库一律为金银。这无异于宣判了极不受欢迎之宝钞的死刑。到了张居正主政时期(一五七二至一五八二年),随着“一条鞭法”的施行,明王朝正式建立了“银两制度”。

从信用货币制改弦更张为金属货币制,明廷的基本解释是“从民便”。应该讲这样做不失为明智之举。但同时,晚明经济的白银化也为明王朝的灭亡埋下了伏笔。经济白银化显而易见的优点,在于约束王朝任意创造的货币权力,切断通向恶性通货膨胀之路,为市场带来相对稳定的预期,并以此鼓励投机与贸易。正如万明在其主编的《晚明社会变迁》中所论证的那样,自成化、弘治时期(十五世纪下半叶)开始到万历年间最终完成的经济白银化进程,从相当意义上讲促成了晚明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转型(商务引书馆二〇〇五年版第三章)。但随之而来的巨大风险,则在于产银很少的大明其通货数量严重依赖于不稳定的海外进口,在于中央政府完全丧失了对货币和信用的控制。据牟复礼和崔瑞德主编的《剑桥中国明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版第十章),这种最初存在于理论之中的风险在崇祯十二年(一六三九年)变成了事实。这一年夏天,日本德川幕府终止了来自澳门的葡萄牙商人在长崎的贸易;同年秋天,中国人和西班牙人在马尼拉的暴力冲突,也割断了美洲白银流入中国的通道。两条最主要的以丝绸、瓷器和茶叶换取白银之商路突然断绝,诱发了银贵物贱,并使得民间窖藏的白银大幅度增加。结果,一场以突如其来的通货紧缩为导火索的全面经济危机降临了。这场经济危机和天灾、人祸、内乱和外敌一道,摧枯拉朽般地埋葬了朱明王朝。

宋金元三朝之灭亡与通货膨胀高度相关,相反,大明之倾覆又与晚明长期的通货紧缩密切相连。面对两个互相矛盾的惨痛教训,经再三权衡,特别是期望迅速控制局势并尽快使社会生活恢复到正常状态,满清政府全面承袭了包括明朝嘉靖年间创立的银两制度在内的明朝制度。在《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三联书店二〇〇一年版第八章)中,满清的这一做法被黄仁宇视为“新王朝最大的错误”,“确实是中国的倒退”。和信用纸币相比,银两制度更为原始,属于金属货币中的秤量货币类型,即以金属币材本身的重量、成色及价值为基础来确定的交易媒介和储藏手段。银两制度的核心,是由国家规定作为货币之白银的成色和重量单位,并使之成为处理国家财政收支、民间借贷及相关诉讼等问题的“法货”。

银两制度虽然起源并成型于明代,但其“大发展”却在清代,尤其是晚清。清朝对银两--统称“宝银”--的铸造与发行,均采取自由放任政策。由于各地所铸宝银在成色、重量和流通习惯上各不相同,各地的宝银又都有自己的名称,再加上市场上广为流通的海外银元和外资银行发行的纸币,因而清朝货币种类众多,度量繁杂,体系混乱,为世界货币史所罕见。满清一朝的宝银如按成色划分,从纹宝(纹银)到足银(十足银)共有八种,宁波、苏州、上海、天津、成都五城市就分别使用不同成色的宝银。同时,衡量宝银重量的标准,即所谓“平砝”,少说也有一百七十余种,包括库平、关平、漕平、钱平和司马平等等。鉴于此,在满清一朝的大部分时间里,全国各大中城市都设有“炉房”和“公估局”,专管熔铸和鉴定宝银。因度量与换算烦难而引起的,是巨额交易成本,其间涉及到的欺诈与层层盘剥,则更是司空见惯。仅过高之交易成本对长期经济增长造成的损害,恐怕就是难以估量的。

清代货币体系混乱带来的一个更为可怕的后果,是外商借机大肆掠夺清中国的巨额财富。银元输出和在华发行纸币,是其攫取中国财富的主要金融手段。早在十五世纪,西班牙在墨西哥铸造的银元便开始流入中国。到了清朝,特别是道光(一八二一至一八五〇年)以后,由于形式、成色、重量规整划一民间喜用,银元逐步从沿海深入内地,并被视同于纹银一两。银元重七钱二分、含银九成,而纹银重一两、成色九三五。两者如“等价”交换,则银元持有者净赚四成四。面对如此厚利,外商大肆用银元套购纹银也就自然而然了。据彭信威考证,满清政府曾发觉在外国银币流入的同时有银块流出,甚至有人主张禁止。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编年史上亦有相关记录。宣统二年清政府曾专门调查,结果发现在中国流通的外国银元有十一亿元,占清末货币流通量的四成三。仅用银元套购纹银一项,外商便堂而皇之地从清中国榨取了五亿两白银。如果说输出银元套汇赚钱还有贸易做幌子,那么外资银行在华直接发行纸币则算是明目张胆地抢劫了。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英、美、法、俄、日、甚至香港和台湾的政府及私人金融机构,纷纷在满清中国开办银行,并常常是非法地在华发行纸币,其数额达三亿两千万两纹银,占清末货币流通量的一成二。扣除银元贸易和纸币印制成本后,我们便可估算出清朝因币制混乱而被列强巧取豪夺的财富:八亿两白银。此数四倍于甲午战争赔款,一点八倍于庚子赔款(实际的赔款数因时间长和利息高而大大多于条约规定的赔款额),十一倍于清末政府年财政收入,约等于鸦片战争以来清廷对外赔款之总和。

经过十多年北洋政府货币银行体系的混乱后,国民党执政伊始便着手整合中国银行业,并于一九二八年组建了中央银行,且在一九三三年实施币制改革:“废两改元”,即一切公私交易皆用政府统一铸造的银元。尔后,国民党政府又陆续建立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农民银行。此四大银行都享有中央银行的特权,并共同构成官僚资本的金融支柱。虽说“废两改元”结束了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混乱愚顿的旧币制,但新制度仍然以白银为支点,故其脆弱的基础依然未打牢。当一年后美国实行白银国有、国际市场银价暴涨、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并引发通货紧缩、财政赤字高居不下时,国民党政府于一九三五年末推出了“法币政策”,决定由中央银行等垄断纸币发行、白银国有化、法币盯住英镑和美元,即全面回归信用货币制度。尽管这使抗日战争引发的巨额财政赤字得以全部依靠发行法币来弥补,但八年后重庆的物价上涨了一千二百多倍。为了支撑随之而起的内战和弥补赤字,到一九四八年八月,法币的发行数额达到天文数字:六百万亿元,此数额等于抗战前夕发行额的四十多万倍、其间的物价上涨了三千多万倍。至此,法币体系已经土崩瓦解。

值此危难之际,蒋介石孤注一掷,决定采纳财政部长王云五的方案,于当月十九日进行币制改革和经济管制,即发行金圆券,以一定数量的美元做准备金,按一比三百万的比例兑换法币,限期强制收兑民间金银外币,并对商品实行严格的限价销售,以期稳定物价和人心,使经济恢复正常。为此,蒋介石还特派其子蒋经国到上海亲自督导,严查不按“八·一九限价”销售的“奸商”。然而天不随人愿,相对稳定的物价仅仅维持了两个多月。随着市场信心的瓦解和金圆券发行量的迅速扩大,物价犹如脱缰野马,一发不可收拾。据朱宗震在《中华民国史》第三编第六卷(中华书局二〇〇〇年版)给出的数据,到一九四九年四月中旬,金圆券的发行量已达七千六百亿元(另一数字为一万五千亿元),上海的物价指数八个月内竟上涨了两百万倍。国民党军队在战场上的失败、蒋家王朝的覆灭与恶性通货膨胀率在时间上吻合得如此之好,看来绝非偶然。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夫妇在《自由选择》一书(商务印书馆一九九八年版)中谈到国民党在大陆溃败这段历史时,得出的便是这样一个结论。

明代万历朝重臣张居正曾写过一篇著名的奏折,叫《陈六事疏》。开篇他便写到:“帝王之治天下,有大本,有急务。正心修身建极以为臣民之表率者,图治之大也。审几度势,更化宜民者,救时之急务也”。虽说今人不该用时下的标准去评判古人,但我依旧以为,图治之“大本”理应包括设立或选择恰逢其时的货币制度。我们已经看到,自赵宋金元,经过明清,再到民国政府,他们统治中国大陆的终结,均同将“大本”当作“急务”加以对待高度相关。近几年来我一直在关注货币史,相关文献读得越多,我就越发认识到货币在经济长期增长和社会政治稳定两大目标实现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也恰是我撰写此文的原因。当然,把王朝的更迭仅仅归结于低效或失败的通货制度是欠妥当的。改朝换代的根源有时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堪萨斯大学的窦德士在《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中就曾指出,元朝寿命之短暂和全球气候异常与自然灾害多发有关。在十四世纪至少有三十六个寒冬,这比有记载的任何一个世纪都多。如果正常年景多一些,元朝很有可能比它实际存在的时间要长得多。换言之,元帝国过早地分崩离析是因为运气不佳。

比较而言,我更青睐以“货币-制度”二分法作为思考的切入点。在上面所论及的千年历史中,最令我感到震撼和惋惜的,恰巧也是元朝。十三世纪六十年代,当在元帝国看到一张被印上字的纸竟然能够当钱币使用时,欧洲旅行家马可·波罗目瞪口呆了。元朝的货币制度在当时无疑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以今天的眼光看,元朝早熟的币制因条件不具备而悲剧性地走向了反面。而众多条件中最关键的,除了健康的货币制度外,便是行之有效的内在约束和攫取外部资源的能力。英国商人集团不失时机地发动“光荣革命”和从事大规模殖民掠夺,并率先建立起现代金本位制度,从而最早地完成了工业化。这是否也可以归结为运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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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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