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系统科学和系统哲学的兴起,引发了人们对马克思恩格斯系统思想的研究和关注。马克思恩格斯有着丰富深刻的系统思想,在确立和坚持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过程中,他们大量使用了系统和有机体概念,用以清除机械论和形而上学的影响;他们深刻揭示了系统的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等基本特征,为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系统性原则。马克思开创性地运用系统分析方法,揭示了价值、货币、资本的社会系统属性;运用系统综合方法再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系统的整体形态,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系统的运行规律。马克思恩格斯的系统思想为现代系统哲学的建构提供了重要根据,为坚持运用系统观点提供了经典范例。
关键词:系统;有机体;系统分析;系统综合
自20世纪中叶开始,在自然科学领域各种系统理论研究蓬勃兴起,并且很快渗透扩展到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汇聚形成了一股世界性的系统研究热潮。在这种背景下,系统哲学研究应运而生,至今方兴未艾。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系统思想引起众多研究者的极大关注。人们发现早在系统哲学兴起的100多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对系统现象作了很多研究和论述。其中,马克思重点研究的是社会领域的系统现象,恩格斯则重点研究的是自然领域的系统现象,二者珠联璧合,相映成辉,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取系统科学和系统哲学的新成果,深入挖掘和阐明马克思恩格斯的系统思想,对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和推广系统思维,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此,本文提出三个方面的问题,希望深化对马克思恩格斯系统思想的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系统观念在当代的发展。
一、系统和有机体概念的使用与新世界观的确立
当代系统哲学的源起始于一般系统论的创立,而一般系统论的创立又与生物学的有机体研究密切相关。一般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也译贝塔兰菲)在谈到现代系统理论创立过程时就曾指出:“一般系统论根源于生物学中的机体概念。”(庞元正、李建华编,第103页)20世纪初期生物学研究中流行的是物理主义和机械论,孤立的分析方法和还原论盛行,忽视或否定生命现象中本质的东西。贝塔朗菲为改变这种倾向,强调在生物学中提倡有机组织的概念,并先后提出了有机系统论和一般系统理论。他认为,这引发了世界观领域中“可以叫做有机体的革命”,而这场革命的“核心是系统概念”。(贝塔兰菲,第157页)贝塔朗菲这一对系统理论产生背景的说明,为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系统思想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其实,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整个理论生涯中不仅广泛使用了系统、有机体、有机系统、有机整体、社会有机体等概念,而且把这些系统思想的特有范畴与新世界观的确立紧密结合在一起,创立了一种体现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根本精神的新形态的系统思想。
先来看马克思恩格斯对系统概念的使用。“系统”一词在英文、德文中都是“system”,来源于古希腊文“systεmα”,意为由部分组成的整体。马克思恩格斯首先是把系统作为标志事物整体性存在的哲学范畴,广泛而大量地使用了系统概念。在他们的早期著作直至晚年著作中,“系统”都是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汇。需要澄清的是,“系统”(system)一词翻译成中文可以有系统、体系、制度、体制、秩序、机构、组织等不同译法。由于时代语境不同等原因,马克思恩格斯原著中的“system”,在中文译著中只有少部分被翻译为“系统”,多数则被翻译为“体系”,有些还被译为制度和体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文读者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系统思想的困难。其实,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角度看,并无中文中“系统”和“体系”的区别,它们都是“system”。即使从中文角度看,“系统”和“体系”的词义也无本质区别。如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中,“生产体系”与“生产系统”、“分工体系”和“分工系统”,都是可以互换的概念。如是,把“系统”与“体系”看作同义可以互换的概念,或者把“system”译为“系统”,那么就可以更容易地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对系统概念的使用和重视。
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中,与“system”有关的词组被译为“系统”的就有:“天体系统”“行星系统”“宇宙系统”“自然系统”“神经系统”“心脏系统”等自然客体,还有“生产系统”“分工系统”“邮政系统”“信用系统”“关税系统”“行政系统”“交往系统”“教学系统”“组织系统”等社会客体,此外还有“出租马车系统”“铁路系统”等人工客体。但更多情况下,与“system”有关的词组则被译为“体系”:如“工业体系”“生产体系”“分工体系”“社会体系”“资本主义体系”“经济体系”“政治体系”“法律体系”等社会客体,“机器体系”“自动体系”等人造客体,还有“哲学体系”“对数体系”“思想体系”“知识体系”等精神客体。这些事实表明,马克思恩格斯是把系统视作为一个反映事物整体性的存在方式,作为一个普遍适用性的哲学范畴,而广泛应用于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现象的研究之中。
进一步说,马克思恩格斯大量使用系统范畴又是与建构和阐述唯物辩证法的联系和发展的原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这种情况下,系统概念的使用负有双重使命:一方面要清除主观臆断强加给事物某些联系的唯心主义影响,另一方面还要清除否定事物联系的机械论形而上学影响。这样才能通过系统概念建构起唯物辩证法的联系和发展原则。这是因为当时机械力学是发展最为完善的科学,用机械的原因解释一切的机械论成为占统治地位的自然观。与此同时,一些具有辩证法思想的哲学家和科学家,也提出了一种与机械论相抗衡的思辨的系统思想。其中以德国哲学家康德和黑格尔最具代表性。康德不但把整个自然界看作是系统,还把任何科学也看作为系统。黑格尔从唯心主义立场出发,认为世界就是一个系统,世界上的一切都具有本质的相互联系。他颠倒了一切真实的联系,建立了一个独断的包罗万象的哲学系统。因此,在摒弃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创立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过程中,既要清除黑格尔哲学固有的“唯心主义的出发点和不顾事实而任意编造体系”的弊端,又要挽救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为此,恩格斯提出,要“在自然界和历史的每一科学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要“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440页)他通过对19世纪实证科学最新发展成果的研究得出结论说:“关于自然界的所有过程都处于一种系统联系中这一认识,推动科学到处从个别部分和整体去证明这种系统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40页)他指出,同18世纪相比,“唯物主义自然观现在已建立在完全不同的牢固的基础上了”。他还特别指出,自然界的这种系统联系,只是唯物主义自然观按照自然界的本来面目质朴地理解自然界而不添加任何外来的东西得出的结果。(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458页)他以对自然界的认识为例指出:“我们所接触到的整个自然界构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联系的总体”,“它们是相互作用着的,而它们的相互作用就是运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514页)这样,恩格斯就用系统概念,为唯物辩证法的联系和发展原则奠定了科学实证的基础。
同样,马克思使用系统概念也是着眼于系统所体现出的联系和发展的特征。他对生产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等概念的使用,都体现着他对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强调。如马克思把人类社会称为社会系统,他指出不能把社会看成是由一个个孤立的个人所组成,而必须看到“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20页)。重视系统内部存在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在马克思对机器系统的分析中得到了最充分最生动的体现。他之所以使用“机器系统”(machine system)这一概念,不仅是因为机器至少是由动力机、传动机和工作机三个部分组成的一个整体,而且更在于这些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因为一部“总机器本身是一个由各种各样的、同时动作并结合在一起的机器构成的体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484页)。由于机器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这种紧密联系形成了不同功能,他又称机器系统为“有组织的系统”。他说在这种有组织的系统中,“各局部机器不断地互相交接工作”,“是各种单个工作机和各组工作机的一个有组织的体系”(同上,第437页)。这种有组织的系统处在不断的运动之中,马克思形象地指出:“在这里,代替单个机器的是一个庞大的机械怪物,它的躯体充满了整座整座的厂房,它的魔力先是由它的庞大肢体庄重而有节奏的运动掩盖着,然后在它的无数真正工作器官的疯狂的旋转中迸发出来。”(同上,第438页)这里,马克思将机器称为“有组织的系统”,也是为了强调机器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运动变化。
再来看马克思恩格斯对有机体概念的使用。马克思恩格斯把有机体作为与系统密切相关的概念,作了比较广泛的使用。他们在两种含义上使用有机体概念:一是在生物学意义上,用有机体指称自然界中有生命的个体。他们认为,生物有机体不同于无机界的物体,是由“相互作用的各个器官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构成的整体,因此他们也把有机体称为“有机系统”。他们认为,有机体的运动是不同于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和化学运动的高级运动形式,更深刻更生动地体现着客观世界的联系和发展。二是在类比的意义上,将联系紧密、结构复杂、组织程度较高的社会客体和人工客体称为有机体,实际上是对复杂程度较高的系统的类比性称谓。例如,他们不仅把机器体系(machine system)、生产体系(production system)、分工体系(division system)这些有着复杂联系的系统称为“有机体”,在这种意义上也把公社、城市和社会这些有着一定组织形态的复杂客体称为“有机体”。
与对系统概念的使用相类似,马克思恩格斯使用有机体概念,也体现着唯物辩证法的联系和发展原则与清除机械论世界观弊端的鲜明色彩。早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前,德国古典哲学的两大代表人物康德和黑格尔就认为机械的原因解释不了有机体,以有机论展开了对机械论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有机论的辩证法思想,把有机体看作是揭示整体性事物内部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辩证范畴,用以反对机械唯物主义用机械的原因来解释一切现象的观点。虽然系统和有机体都是揭示和反映客观世界联系和发展本性的概念,但相比较而言,有机体概念更具有鲜明地反对机械唯物主义的色彩。最早的机械唯物主义者笛卡尔把动物看作是机器,18世纪的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则进一步把人也看作是机器。针对把本来都是有机体的动物和人看作机器的机械论主张,马克思反其道而行之,称机器系统为“有机体”。他指出:机器系统是大工业具有的“完全客观的生产有机体”(同上,第443页)。他之所以把机器系统称为有机体,是因为他认为,有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紧密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每一个有机体都由各种不同的组成部分构成;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有特殊的作用,而相互作用的各个器官则紧紧地结合在一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20页)。而他对机器系统的分析表明,机器系统恰恰就是由动力机、传动机、工作机等不同的组成部分构成的,而且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成为“一个特殊的器官,执行一种特殊的职能”,“各局部机器不断地互相交接工作,也使各局部机器的数目、规模和速度形成一定的比例”,形成了“有组织的体系”。(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436、437页)正是由于机器系统与有机体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相似性,马克思把机器体系类比为有机体。当然,马克思对机器系统这一特性的深刻分析,是为了阐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物质基础,但也绝不能因此忽略他在这种理论分析中所贯穿的辩证法思想。
除机器体系外,为凸显整体性事物内在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马克思还把社会、国家、分工、公社、城市等很多社会现象用类比和借喻的方式称为“有机体”。他指出,社会是由不同要素相互作用而构成的,“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他指出,城市虽然由众多的独立家庭所组成,但城市的整体并不是各个家庭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独立的有机体”。马克思特别注意到系统复杂性程度的区别,他把具有自组织特点的社会系统称为“有机系统”,认为社会作为有机系统的发展是一个实现整体化的过程,它发展成为一个整体恰恰在于使社会的所有要素服从于它自己,或者从中创造出它仍然缺乏的器官。它成为这个整体,构成了它的发展过程。
通过以上对马克思恩格斯使用系统与有机体概念的考察,很容易使人联想到现代系统哲学的创立过程。贝塔朗菲在谈到系统哲学的创立过程时曾指出,系统概念构成了一个库恩所说的新“范式”,它“把世界看作一个巨大组织的机体主义世界观”(庞元正、李建华编,第120页),与经典科学那种分析的、机械的、单项因果关系的范式大不相同,引起了思想和世界观的重新定向。(参见同上,第118页)其实,把这一论述用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辩证唯物主义的过程,难道不是更为贴切吗?难怪贝塔朗菲非常坦诚地说道:“虽然起源不同,但一般系统论的原理和辩证唯物主义相类似则是显而易见的。”(庞元正、李建华编,第118页)只不过马克思恩格斯是通过创立新唯物主义世界观更自觉地开创了一条通向辩证思维的道路,而贝塔朗菲等系统论学者则是通过自然科学的辨证本性的引导自发而缓慢地走上这条道路。
二、对系统基本特征的揭示与探索
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把系统和有机体作为创立和体现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重要范畴,而且深刻揭示了系统的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等基本特征,为认识世界的系统联系和发展提供了基本原则。
整体性是系统最基本的特征。系统理论认为,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统一整体,由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着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关系,在组成统一整体时,各个组成部分的功能有些增强了,有些衰减了,有些消失了,有些原来没有的功能涌现了,因而使得系统的整体产生了两种特有的属性:一是整体的功能不等于其孤立的部分功能的简单相加,二是系统整体属性对其组成部分的属性产生的特有的制约性。这就是系统的整体性及其两种表现。
马克思在研究系统现象时,对系统整体性的这两种情况都有所论述。对于整体性的第一种情况,马克思认为,系统整体功能不等于其部分功能总和的现象是一种普遍现象。他以军队作战为例指出:“一个骑兵连的进攻力量或一个步兵团的抵抗力量,与每个骑兵分散展开的进攻力量的总和或每个步兵分散展开的抵抗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378页)他还以城市为例指出:“城市本身的单纯存在与仅仅是众多的独立家庭不同。在这里,整体并不是由它的各个部分组成。它是一种独立的有机体。”(《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131页)其中,又以马克思对生产过程中协作的整体性的论述最具典型意义。他指出,协作是把“许多力量融合为一个总的力量而产生的新力量”(《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379页)。他分析说:“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例如举起重物、转绞车、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等)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结合劳动的效果要么是单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同上,第378页)对此,他还援引一位研究协作的经济学家的话说:“如果我们把数学上整体等于它各部分的总和这一原理应用于我们的主题上,那就是错误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296页)
这些论述表明,马克思已经明确地揭示了系统理论的基本思想,即系统的整体功能并不等于其各个组成部分功能的“机械总和”。关于系统的这种整体性,贝塔朗菲曾指出:“亚里士多德的论点‘整体大于它的各部分的总和’是基本的系统问题的一种表述”。(庞元正、李建华编,第133页)由此不难看出,马克思的整体性思想与古代和现代系统思想之间存在的承续关系和一致性。
关于系统整体性的第二方面表现,马克思恩格斯也有多方面的论及。这里我们以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为例试作说明。马克思以前的许多资产阶级思想家持有一种社会原子论的观点,他们“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0页),因而无法认识人的本质。马克思则认为,人总是作为社会的人而存在的,规定人的本质的不是他的自然属性,而是他所隶属的社会系统所赋予他的社会属性。马克思举例说:“成为奴隶或成为公民,这是社会的规定,是人和人或A和B的关系。A作为人并不是奴隶。他在社会里并通过社会才成为奴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20页)因此,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页)马克思不仅在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中,而且在对各种经济现象如商品价值、货币、资本、机器的无形损耗等现象的分析中,都深刻地揭示了事物的这种整体性。对此,下面还会谈到。
结构性是系统的又一基本特征。任何系统都是有结构的,结构就是系统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一定秩序和方式。系统的结构性表明,系统的功能不仅决定于组成系统的要素,还决定于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在系统组成要素相对不变的情况下,系统的结构决定系统的功能,系统的结构变化决定了系统功能的变化。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系统现象的研究中,深刻地触及和论述到了系统的结构问题。
1861年,俄国化学家布特列洛夫创立了化学结构的学说,他认为原子相互结合成分子的方式是物质分子的化学结构。任何一种化合物的分子中,原子都不是散乱堆积的,而是有一定的排列组合次序,由此形成的结构决定着化合物的化学性质。他还运用这种化学结构学说,准确地解释了“同分异构”现象。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和《反杜林论》等著作中,都曾以物质的各种同分异构体、同素异性状态和聚集状态为例,充分肯定了结构对物质的性质和功能的决定作用。他以有机化合物为例指出:“当结合成一个分子的原子数目达到每一系列的各自一定的大小时,分子中的原子的组合就可以有多种方式;于是就能出现两种或更多的同分异构体,它们在分子中包含有相等数目的C、H、O原子,但是在质上却各不相同。”(《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468页)恩格斯认为,结构是不同成分或者是基于运动(能)的不同结合形式。因此,他认为:“自然界中一切质的差别,或是基于不同的化学构成,或是基于运动(能)的不同的量或不同的形式,或是——差不多总是这样——同时基于这两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464页)由此,他认为,结构决定功能的现象是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马克思则更早地提出了结构概念,不过他更多地运用结构观点研究社会历史现象。在1845至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恩格斯详细论证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第一次阐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观点。这部著作提出并论及了社会结构理论的几乎全部的重要范畴,明确提出了“经济结构”“等级结构”“占有结构”“政治结构”等范畴。这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结构理论已初步形成。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文中对社会结构的基本原理作了经典性的表述,他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1页)这一论述深刻提示了社会结构的基本要素之间的关系,它表明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社会结构不同,社会的历史形态也就不相同,而社会结构的变化必然会导致社会历史形态的变化。列宁对马克思的社会结构思想给予了高度重视,他指出:“这个假设第一次把社会学提高到科学的水平。在这以前,社会学家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总是难于分清重要现象和不重要现象(这就是社会学中主观主义的根源),找不到这种划分的客观标准。唯物主义提供了一个完全客观的标准,它把生产关系划为社会结构,并使人有可能把主观主义者认为不能应用到社会学上来的重复性这个一般科学标准,应用到这些关系上来。”(《列宁选集》第1卷,第8页)
任何系统都是有层次的,层次性是系统的又一基本特征。系统不仅有横向的相互联系,即同一层次上诸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且有纵向的相互联系,即系统与从属系统、从属系统与其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系统的层次性就是上述横向和纵向联系的体现。系统的层次性表明,系统的不同层次具有质上的差异,不同层次上的规律都有其特殊性。一般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将层次称为“等级次序”,他认为:“我们不能把生物行为和社会的水准简化到低一级的水准,即物理的结构和规律的水准,但是,我们可以在各自水平上发现其结构和潜在的规律。”(庞元正、李建华编,第68-69页)他强调说:“等级秩序的一般理论显然将是一般系统论的主要支柱。”(同上,第47页)实际上,早在一般系统论提出层次性原理近一个世纪之前,马克思恩格斯已经对系统的层次性进行了探索和揭示。
恩格斯关于整个自然系统是一系列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矛盾统一体的思想,就是对系统层次性问题的最早的论述。恩格斯指出:“从星球到原子,甚至直到以太粒子,如果我们承认以太粒子存在的话”,“我们所接触到的整个自然界构成一个体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514页)他认为,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矛盾构成了整个自然系统一系列质上不同的梯级。连续性表明,在一定的量的限度内可以通过对物质系统的连续分割而得到诸子系统;非连续性表明,这种连续分割有着不可逾越的关节点。越过这一关节点,继续对子系统进行分割,那就进入到物质系统的低一级层次了,而在低一级层次上继续分割所得到的组成部分与在高层次所得到的子系统将显现出质与量上的明显差别。系统的层次就是这一系列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矛盾的体现。恩格斯指出:“各个不同阶段的各个非连续的部分(以太原子、化学原子、物体、天体)是各种不同的关节点,这些关节点决定一般物质的各种不同的质的存在形式。”(恩格斯,第269页)根据这一思想,恩格斯把整个自然界看作一个具有众多层次的大系统,每一层次在质和量上都有特殊的规定性。他指出:“物质按质量的相对的大小分成一系列大的、界限分明的组,每一组的各个成员在质量上各有一定的、有限的比值,但相对于邻近的组的各个成员则具有数学意义上的无限大或无限小的比值。目力所及的恒星系,太阳系,地球上的物体,分子和原子,最后,以太粒子,都各自形成这样的一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543页)毋庸讳言,现代科学的发展大大深化了自然界系统层次的图景,也更新和纠正了对以太粒子一类的错误认识,但不容否认的是,关于系统具有层次,不同层次具有各自特殊存在形式的思想,则是恩格斯对人类认识的一个重大贡献。
如果说恩格斯关于物质世界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思想,主要是揭示了系统的层次性,那么恩格斯关于高级运动形式与低级运动形式相互关系的理论,则进一步阐明了系统的不同层次运动规律的特殊性问题。众所周知,恩格斯把物质运动形式划分为五种不同的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社会运动。他认为各种运动形式不是互不联系、彼此孤立的,它们之间存在着由低级运动形式向高级运动形式的发展。但从一定角度看,这种发展又表现为物质世界由低层次的系统向高层次系统的演化过程。从原子层次到分子层次,由分子层次到细胞,从细胞到宏观生物系统,再由宏观生物系统到人类社会,这一过程不仅是系统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逐步发展,也是系统由低级运动形式向高级运动形式的逐步转化。还原论者受形而上学的影响,不懂得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辩证法,看不到系统不同层次上运动规律的差异性,把系统的属性归结为低层次上基本单元的属性以及这些属性的简单加和。恩格斯坚决反对了这种还原论的观点。在他看来,由于高级运动形式包括了低级运动形式,因此不了解低层次系统运动规律就不能真正了解高层次系统运动的规律,但低层次系统运动规律不等于就是高层次系统运动的规律,高级运动形式及其规律并不归结为低级运动形式及其规律。他指出:“正如高级的运动形式同时还产生其他的运动形式一样,正如化学反应不能没有温度变化和电的变化,有机生命不能没有机械的、分子的、化学的、热的、电的等等变化一样。但是,这些次要形式的存在并不能穷尽各种主要形式的本质。”(同上,第532页)他还针对还原论者把化学运动、生物运动规律归结为机械力学规律的倾向指出,在高层次系统的运动形式中,“力学定律虽然也起作用,但是被其他较高的定律排挤到次要地位”(《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282页)。这样,恩格斯就在原则上提出了系统的不同层次具有不同运动规律的思想,并认为只有在认识低层次系统的运动规律的基础上,才能揭示高层次系统的运动规律,从而对系统的层次性问题作出了深刻的论述。
系统的开放性揭示了系统与外界环境的相互联系和相互租用。系统与外界环境存在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和传递,并凭借着这种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和传递,维持着自身的存在和发展。这就是系统的开放性。系统理论非常重视对系统开放性的研究,认为开放是系统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封闭将导致系统的无序和解体。
有些论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没有系统开放性的思想。如美国系统哲学家拉兹洛就认为,系统的开放性是现代系统思想有别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一个基本方面。(参见拉兹洛,第34-36页)有些研究者甚至认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采用的是与开放系统不同的封闭系统研究方法。需要看到,开放系统作为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概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使用过,这是事实;但是,如果因此就推论说,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没有开放系统的思想,甚至采用了封闭系统的研究方法,这就完全不符合事实了。实际上,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之中毫无与系统的开放性思想相悖的地方。事实倒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大量体现了系统开放性思想,只是由于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他们还不可能使用现代系统科学的术语表达这些思想而已。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相互作用是我们从现今自然科学的观点出发在整体上考察运动着的物质时首先遇到的东西。我们看到一系列的运动形式,机械运动、热、光、电、磁、化合和分解、聚集状态的转化、有机的生命??这一切都是互相转化、互相制约的??因此,自然科学证实了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481-482页)这里,恩格斯已经把相互作用,即包括各种物质和能量的相互传递,看作是物质运动变化的根本原因了。他在另一处更明确地指出:“运动的形式变换总是至少发生在两个物体之间的一个过程,这两个物体中的一个失去一定量的一种质的运动(例如热),另一个就获得相当量的另一种质的运动(机械运动、电、化学分解)。因此,量和质在这里是双方互相适应的。直到现在还无法在一个单独的孤立的物体内部使运动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同上,第465页)这里恩格斯进一步肯定了两个物质系统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是运动变化的必要条件,一个没有开放性的孤立系统是不能实现这种变化的。恩格斯还明确提出了有机物和无机物都具有开放特性的思想。他说:“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个存在方式的基本因素在于和它周围的外部自然界的不断的新陈代谢,而且这种新陈代谢一停止,生命就随之停止,结果便是蛋白质的分解。”(恩格斯,第277页)接着,他补充说:“在无机体内也可以发生这种新陈代谢,而且逐渐地到处都在发生。”(同上,注释①)当然,恩格斯由于当时科学水平的局限,尚未能认识到这种无机物的新陈代谢,也可以使其发生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化,但恩格斯毕竟指出了从无机物到有机物,乃至自然界的全部物质系统都在与外界环境进行着物质、能量交换,并且正是物质系统间这种相互作用引起了物质系统的运动变化。而这一点正是现代系统理论的基本出发点之一。
至于在社会历史领域中,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系统具有开放性的思想更是显而易见的。他们认为,世界上的各个民族、各个国家,一个国家中的经济系统、政治系统、文化系统,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凭借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得以维持和发展,而且历史越是进步,社会越是发展,社会系统的这种开放性就变得越为重要。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35页)
正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系统都看作一种开放系统,因此,他们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一再强调必须用相互联系和运动变化的观点看问题。对此,毛泽东作了一个精辟的概括,他指出:“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01页)由此看来,关于系统开放性的思想,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是有着丰富表现和深厚基础的。那种所谓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有悖于开放系统理论,是一种封闭系统研究方法的观点,实属毫无根据的无稽之谈。
三、系统分析与系统综合方法的开创性运用
系统分析与系统综合方法是系统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方法论手段。系统思想深刻体现了系统与要素、整体与部分的辩证法。系统分析是将认识对象放在其所隶属的系统之中,通过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来认识对象的分析方法。系统综合是按照系统的诸组成要素和结构层次的内在联系,在思维中复制和再现系统整体的综合方法。系统分析和系统综合将系统整体观念与联系和发展的原则贯穿于分析和综合之中,超越了传统分析和综合方法的形而上学局限性,成为适用于认识各种复杂系统特有的方法论工具。(参见庞元正,第281-285页)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研究中,大量运用了系统思想的方法。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为了从整体上达到对资本主义社会系统的认识,以系统分析方法深刻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系统的内部构成要素,以系统综合方法清晰地从理论上再现了资本主义社会系统整体,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系统的运行规律,开创了以系统分析和系统综合方法认识复杂社会系统的先河。正是由于马克思对系统思想方法的这种重要贡献,国内外很多系统哲学的研究者都公认马克思为系统方法的创始人。
关于系统分析方法的运用,马克思在谈到《资本论》时曾指出:“我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至今还没有人在经济问题上运用过”。(《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4页)马克思所说的这种“没有人用过”的分析方法,就其实质而言指的就是系统分析方法。马克思在对人、价值、货币、资本等问题的研究中,树立了以系统分析方法认识社会经济现象的典范。
在对商品的价值属性问题的认识上,以往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包括古典经济学家在内,都局限于商品的实物存在,把商品的属性看作是商品的自然质,只注意对价值量的分析。马克思则着眼于商品的系统存在,注重对商品的质——不是自然质而是系统质的分析。他指出,“当作交换价值的产品,实质上已经不再被规定为简单的产品,它被看作和它的自然的质不同的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54页)他明确指出:“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关系,是商品的经济上的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38页)因此,同商品体的可感觉的粗糙的对象性正好相反,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性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因此,每一个商品不管你怎样颠来倒去,它作为价值物总是不可捉摸的。那么怎样才能认识到商品的价值属性呢?马克思强调说:“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么不言而喻,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61页)商品生产者私人利益的对立和社会分工造成的生产者之间的全面的相互依存关系,使他们之间的交换成为必要,价值就是这种交换的媒介。马克思进一步分析指出:“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生产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他们的产品当做商品,从而当做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做等同的人类劳动来互相发生关系。”(同上,第97页)这样,马克思就深刻地说明了,价值的实质是隐蔽在物的外壳下的人和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它不是商品的自然属性,而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商品的自然质,可以通过对商品体本身的分析加以认识。但是,商品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不同于商品自然质的系统质。商品的系统质是超个体、超感觉的,只有将其放在其所隶属的社会系统中,通过系统分析才能揭示。马克思正是通过对商品价值属性的系统分析,才揭示了隐藏在商品形式下的奥秘,克服了古典经济学的重大缺陷,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从而为整个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同样,在对货币和资本属性的认识上,马克思也是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即将货币和资本放到其所隶属的社会经济系统中加以分析,进而才能揭示其本质属性。在对货币本质的分析中,马克思指出,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因此货币必然具有商品的价值属性,这就使货币同任何商品的价值一样,“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进一步分析指出,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一切商品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只有通过与货币相交换,才能表明它们是社会劳动产品,是有价值的商品,所以,货币体现了社会劳动,媒介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劳动交换。马克思指出,货币作为交换价值“在它的价值形态上蜕掉了它的自然形成的使用价值的一切痕迹,蜕掉了创造它的那种特殊有用劳动的一切痕迹,蛹化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同样的社会化身”。(同上,第130-131页)所以,货币的本质不是它的自然质而是它的系统质,是“和商品的自然存在形式相脱离的社会存在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90页),它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劳动交换关系。
在对资本本质的认识上,马克思认为,“资本所包括的一切产品都是商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725页)。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而剩余价值是生产过程中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因此,资本在本质上体现着资本家对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所以,虽然资本在现象形态上表现为一定的物,如原料、机器设备、工厂厂房或货币等等,但实质上,这些物成为资本,不是由它们作为物的自然属性所决定,而是由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这些物被用来从事以获得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活动,也就是成为带来剩余价值的手段时,它才成为资本。所以马克思强调指出:“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22页)正是这种独特的社会性质,使资本成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使资本成为可以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价值。这样,马克思通过对资本的系统分析,揭示了资本是在物的外壳掩盖下的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即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从而为创立剩余价值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再来看马克思对系统综合方法的运用。《资本论》采用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建构了资本主义经济系统的理论模型。马克思认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而“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25页)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综合”,是把资本主义经济现象和经济范畴按照“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同上,第32页),在思维中再现资本主义经济系统整体的综合,是系统综合方法的典型运用。而马克思之所以运用系统综合方法,根本原因是系统综合可以成为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系统运动规律的独特方法。
在近代以来的科学和哲学中,形成了崇尚分析而贬低综合的形而上学倾向。从霍布斯到笛卡尔一直到牛顿,都认为分析可以发现真理,而综合只能说明真理。德国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创立者康德反对这种形而上学倾向,提出分析属于把概念搞清楚,综合判断才能提供新知识,发出了“综合就是创造”的先声。马克思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这一重视综合创造性功能的传统,认为分析方法可以使认识从表象的具体达到抽象的规定,但抽象的规定还没有达到真理性的认识。真理性的认识是以思维中的具体形式而存在的,而要达到思维中的具体则必须运用系统综合方法。
从《资本论》的理论框架来看,第一、二、三卷就体现为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的系统综合过程。第一卷研究了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阐明了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第二卷进一步研究了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相统一的资本流通过程,剩余价值的生产成为资本循环、周转中的一个有机环节,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剩余价值的实现问题;第三卷研究的则是以生产过程为基础、以流通过程为媒介的资本主义分配过程,同时也就综合说明了作为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和分配过程相统一的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进而重点揭示了剩余价值规律体系。《资本论》的整体结构表明,综合绝不是对各种经济现象、经济范畴的简单加和,而是逐步把进行科学抽象时所撇开的因素按照资本主义经济系统矛盾的内在关系和发展次序,重新组织起来的过程。同时,这种综合所得出的结论也绝不是各有关知识的机械拼凑,而是对资本主义经济系统及其规律认识的深化和丰富。只是在这种系统综合过程的终点,资本主义经济系统的各种本质属性和规律才以具体整体的面貌完全呈现出来。
具体而言,资本主义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要说明资本主义经济的运动规律,首先要揭示简单商品经济的运动规律,因此整个《资本论》是从建立简单商品生产的理论模型开始的。劳动价值论正是在简单商品生产的理论模型基础上确立起来的。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不同于简单商品经济,其根本区别在于资本的产生、劳动力的买和卖,于是马克思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综合了上述新的经济因素,使简单商品生产的理论模型具体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模型,在这个更为接近资本主义现实的模型上揭示了剩余价值规律。但这个模型还只是资本主义产业资本直接生产过程的模型,马克思进一步将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综合在一起,建立了资本主义产业资本再生产和流通过程的模型,并论述了年剩余价值率理论。至此为止,模型仍然是较为抽象的,尚未达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形态,不足以说明利润、利息、地租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于是,马克思进一步把资本竞争的因素综合进来,建立了资本主义产业资本运动总过程的模型,论述了平均利润理论。接下来马克思又进一步把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和土地所有权等因素在产业资本运动的基础上综合起来考察,依次建立了资本主义职能资本运动模型、职能资本和借贷资本运动模型,最后是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经济关系的总模型。与此相对应,马克思依据不同的模型,循序渐进,分别揭示了产业利润和商业利润规律,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的规律,最后完整再现了剩余价值分割为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和地租的总规律,从而科学地阐发了资本主义现实的阶级关系,以系统综合方法完成了对资本主义经济系统具体整体的科学考察。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的系统思想有着丰富的内容,是他们创立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是他们揭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系统现象的重要思想武器,也是他们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基本方法论手段。现代系统科学的兴起和发展,有力地证实了马克思恩格斯系统思想的科学性和超前性。吸取现代系统科学的新成果,深入挖掘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系统思想,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发展,坚持以系统观念指导当代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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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元正,1947年9月生,辽宁沈阳人,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原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名誉会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评审组召集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期从事社会发展问题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