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 谢宝峰: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363 次 更新时间:2023-06-0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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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静   谢宝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其中,新型城镇化战略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共同构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战略。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从城镇化到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的落脚点,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历史性成就,1.3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城镇化空间布局持续优化,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确立。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实支撑。同时,城镇化也面临着新问题新挑战,城镇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如户籍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政策尚未全面落实,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尚未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大中小城市发展协调性不足,城市发展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城市治理能力亟待增强,城乡融合一体发展之路任重道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精准研判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动力和问题挑战,明确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理念,提出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阐述了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为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面向中国式现代化进程需求的城镇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立足于人民群众的福祉,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居住、生活和工作在城镇中的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着眼点,通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服务能力、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推动城镇化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市民化质量。一方面,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增强“归属感”。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依法保障进城农民的农村“三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全面推动常住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让转移人口“留得住”,增强“尊严感”。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从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等方面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同时,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让转移人口“有发展”,增强“价值感”。培养适应用工矛盾行业要求的技能人才队伍,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优化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完善职业培训券制度,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

第二,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在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方面,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在分类推动城市群发展方面,各城市群要建立健全多层次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实行差别化发展战略,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和增长极。如对于发展领先的城市群,要以城市群为抓手,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于处在第二发展梯队的城市群,要以区域尺度的都市圈为抓手,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对于中西部地区的其他城市群,要继续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大中心城市发展动能,拓展中心城市的城镇化范围。在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方面,要依托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城市带动周边城镇共同发展,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紧紧围绕同城化方向,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梯次分布、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在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方面,超大特大城市要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和开发强度,合理控制人口密度,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和过度集中的资源,实现组团式发展,加强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积极破解“大城市病”,推动超大特大城市“瘦身健体”。与此同时,提升大中城市功能品质,增强小城市发展活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

第三,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一是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增加普惠便捷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市政公用设施、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完善城市住房体系。二是建设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加强城市免疫性、冗余性建设,聚焦重大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完善体制机制和防灾减灾设施,提升城市抵御冲击和应急保障能力。三是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更好发挥各类创新平台作用,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优化创新人才服务。四是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建设高品质新型基础设施,提高数字政府服务能力,丰富数字技术应用场景。五是建设清洁低碳的绿色城市。修护城市生态空间,加强城市环境保护,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六是建设魅力彰显的人文城市。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水平。

第四,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下大气力改革探索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健全乡村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乡村互助式养老服务。二是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和农贸市场网络,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管护一体化。三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为补充的多元化乡村经济。

(作者单位:广西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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