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全球治理难以形成有效集体行动?
全球问题现在越来越严峻,越来越紧迫。全球治理赤字在加大,全球治理跟不上全球问题恶化的速度和规模。特别是气候变化,现在已经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在刚刚结束的COP27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有一段振聋发聩的演讲。他说:“人类只有一个选择,要么合作,要么灭亡”,这对全世界提出了警告,必须要在全球问题,特别是气候变化的问题上加强合作。
全球治理符合所有人、所有国家的利益,但为什么就不能形成一个合作的局面?形成一个有效的集体行动?
一般认为,有了共同利益之后,一定会导致集体行动和各个国家的合作。现实中我们发现,共同利益不是形成集体行动的充分条件,只是一个必要条件。有很多理论可对此加以解释,比如“集体行动的难题”,这是已故著名美国经济学家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详尽讨论过的,还有就是“公地悲剧”等理论。
核心的问题在于,全球治理是一个公共产品,它的成本的分担和收益的享用涉及方方面面。成本是一定要付出的。全球治理或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不是零成本的,而是会有很大的花费。同时,全球治理的收益却是开放的、不排他的,所有人都可以享受。这种局面会鼓励搭便车,最终导致集体行动难题。中国有一个成语:“好事多磨”,讲的就是对大家有好处的事情却很难实现。
解决集体行动难题的四个基本原则
集体行动这一难题怎么解决?在我看来,全球问题终究还是需要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努力才能解决,这也是全球问题的一个基本特征。形成共识是集体行动的基础。我们首先需要在议事原则上达成共识,形成解决全球问题或减少治理赤字的全球规则,而规则必须公正合理。
关于公正,我理解主要包含两个原则,一是同意原则。解决全球问题要有一套规则体系,要求一方接受规则约束的前提是征得对方同意,在同意的基础上达成的规则,执行起来会更加有效果。二是平等原则。规则对一国有约束,对其他所有的国家也应当同样有约束力,不是歧视性的。
关于合理,也包含两个原则。
一是对称原则,指的是权利和义务之间要对称。我认为,这里需要再加一个定语,就是要“综合考虑”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性。举个例子,中国是目前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去年中国碳排放大约占全球的1/3,这是事实。从增量来看确实如此,因此中国政府已经做出减排承诺,包括给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同时也要看存量。中国自工业革命以来累计排放大约2800亿吨,而美国大约是5200亿吨,欧洲也大致如此。由此就引出了一个存量和增量的关系问题。“对称”原则,就是要综合考虑各国整体减排去碳的权利与义务。
二是效率原则。各国达成国际治理规则必须聚焦全球问题的解决,要切实可行,要有效。
以上四个基本原则,可以作为解决集体行动难题的指导性原则,也是最需要首先达成共识的原则。
开发新的财富衡量指标
光有原则还不够,还要落实。落实有很多的方法,我在这里简单地提两点。
一是以联合国为中心。在今天这个遇到严重挑战的世界,没有比容纳了数十个国际组织或国际机构的联合国系统更适合承担解决全球性问题重任的组织了。各国,特别是大的主要经济体,尤其要以联合国为中心,尊重联合国的组织引导作用。
当然,各国决策层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也非常重要,尤其是首脑层面的对话。此外,各层级、各领域的交流与沟通也很必要,比如学者之间、智库之间,企业之间、地方政府之间的交流。交流的目的不全是为了达成共识。即使是没有形成共识,大家对各自的立场有了充分的了解,同样有助于形成集体行动。
二是开发并使用新的财富衡量指标。很多发展中国家关注的还是经济发展,还在一味追求GDP的增长。现在来看,单纯追求GDP的增长有许多问题。
我注意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机构组织经济学家开发了一套新的指标——“包容性财富指数”。这一指数主要依据对人力资本、生产资本和自然资本的综合计算而得出。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它将环境、资源、生态等要素都包括在自然资本当中。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思路,如果能够在改进后全面使用,无疑会改变我们对发展、对财富概念的理解,进而帮助解决或缓解人类所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
作者张宇燕系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本文为作者在第四届外滩金融峰会外滩圆桌“多极化背景下如何推动建设性合作?”上所做的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