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药监局的反腐风暴刮起,与药品流通有关的政策就频出不已,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就一直抱怨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药企生存面临灭顶之灾。但一直让老百姓不明白的是,自己怎么就总没享受到降价的实惠呢?
近期,围绕药品流通秩序变化的消息总是交替出现:有广东省采取药品挂网竞价限价阳光采购,从招标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的报道,有国家发改委实行第23次药品降价,百家药企上书高层要求改变“以药养医”体制的报道,还有去年监察等部门共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2535个,涉及金额人民币6.06亿元的报道。药品生产销售的各利益相关者在降低药价的社会呼声中,正在进行一轮痛陈自身疾苦,央求药品价格管制诸部门“手下留情”,放条活路的公关技能“大比拼”。
中国医药产业是个产业利润大蛋糕的事实,毕竟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游戏规则。医药利益相关者的博弈现状,正反映了药企对“狭路相逢智者胜”竞争规律的遵从。
我无意否定政府各部门针对药品降价进行的一系列探索的积极意义,那就是:政府部门在挤压药品利润空间方面施行的改革措施,极大地改变了药品从出厂到进入医院药房销售诸环节的交易规则,传统的医药生产企业、医药流通企业“俘虏”医院药房的程序和成本也面临调整,上述企业面对医院药房销售的“大蛋糕”,其大、小企业间的竞争格局和合作合谋策略也被迫改变。总而言之,面对政府价格管制部门、药品准入和质量监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现的“和谐新政”,企业竞争的规则变了、传统竞争舞台空间被压缩了。
然而,就药品生产者、销售者与医院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变化来说,政府以往的降价令频出,只是意味着纳入政府定价药品的范围越来越大,政府定价降价幅度越来越大,但上述三者仍可以在政府定价外的“新药”定价和数量上作文章:
药品生产者对新药虚高定价,加速新药“易容”变脸,使得同类药效药在各自名称、各自规格、各种剂型上竞争。可谓以差异化药品之名,搏高药价之利,行同质化、低水平竞争之实;药品销售者则与医院经营者双双获利,心照不宣。“新药”如闸门大开,政府定价的降价就形同虚设,药品销售者以新药公关医院药房,巧妙避开降价令管束;而医院只要多采购新药,不仅能补足医院经营的财政欠账和管理漏洞,甚至可以更多地占有患者的“消费者剩余”,让患者承担不合理的医疗费用,而自己挣得个钵满盆满。
因此,控制新药认证准入,缩小企业自主定价,扩大政府定价范围,似乎成为挤掉虚高药价水分的治本之策。只要让疗效相当的同类药品,在同质市场上竞争,就能通过市场机制,平抑药价。但是,这又提高了政府定价权的“相对价格”,扩张了政府定价部门的管制权力。而且,简单化地将新药认定的裁决资格授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也容易脱离医疗技术发展实际,抑制真正的新药服务患者。如何创新药品价格管制方法,找到政府管制与市场竞争的结合机制,仍是药品降价的关键。
正是在上述背景中,广东省想出了通过各种“新药”在网上统一限价竞价,来还原这些新药本来面目的高招:你是否该为“新药”,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不着,纪检监察部门弄不清,但是在药厂自愿上网报价基础上,由专家对药品成分和相应生产技术信息进行甄别,实现同质药品竞争定价,就可以直接挤出广泛流通中药品的价格水分;你想通过中间流通环节加价,我就通过实行生产商对同一家医疗机构只能委托一个一级经销商的办法,监控药品流向和加价情况。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而言,新药的“出身”与“出生”,我管不清、管不好。但我可以通过药品报价限价的网上统一交易,在价格上将价格虚高的“李鬼”逼走,留下挤掉水分的那些“新药”,从而为医院药房提供挤掉水分的药品。
可以说,不同于以前的药品招标“目录法”(即招标目录上的药,往往无企业生产),广东的网上统一限价竞价创新,实现的是一种“事实法”(即招标价格以企业报价为基础,经过专家砍价、同行竞价、网络监控药房药价)。我认为,这是用政府力量与市场手段的有机组合,来降低药房药品价格的一种有益探索。
在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实行统一“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办法”的报道中,有1339个参与网上议价的所谓“新药”,从未在广东市场销售过。据采购中心专家组分析,其中真正有技术含量的新药只有35个,其他绝大多数是改剂型、改组方、改规格、改包装,通过“变脸”成了“新药”。一家企业生产肺宁丸(0.2克),原报价为36.68元,专家谈判后为0.13元,降价幅度达99.66%。由此可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与医院经营者面对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这一制度创新,合谋调整报价策略和经营手段之高明。
这些“新药”价格奇高,据说就是留给专家砍价的:就是让专家砍个几刀,也伤不到药品生产销售利润的筋骨。但是,专家砍不掉的,同行竞价不就能砍掉了吗?只要最终中标价能受到面向公众的网络监控,经过一对一的流通企业之手,顺利卖进医院药房,老百姓就能买到挤掉水分的药了。看来,药品虚高问题的解决,似乎指日可待。
问题当然没有这么简单。撇开医院的医风医德建设和内部管理的加强不说,我们都已经知道医院药房收入占医院经营收入的绝大部分的现状,都知道药品加成销售的“以药养医”政策正是造成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淡化”的制度根源。医院若买不到高价药来弥补医院经营的财务窟窿,医院又将如何调整其博弈策略呢?肩负救死扶伤责任的医院,无论如何不能倒闭关门呀。
所以说,广东药品挂网竞价限价阳光采购的创新,还需要医院运行机制的创新相配合。药品虚高的治理,还需继续探索,我们也还需继续观察。近日,国务院纠风办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中已经表示,在2007年纠风工作中,将加强药品成本价格调查和监测,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逐步推行对所有处方药实行政府定价。
我们热切期待“医药新政”稳步而又有效地推进。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
发表于2007年4月12日《文汇报》,作者授权天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