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在科学分析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实特点的基础上,不断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邓小平区域经济理论,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思想,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和任务的新变化,区域经济发展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日益突出。
一方面,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变化,使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获得新的外部环境。经济全球化和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新技术革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到90年代达到高潮,并对世界各国经济结构的升级及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各国经济原有的封闭性增长模式逐步被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合作增长模式所替代。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的解体,俄罗斯和与中国接壤的原属苏联的一些国家,再加上北部的蒙古,南部的越南等,从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出发,都在不断加强对中国的经贸与合作关系。在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对外开放发展过程中,中国内陆与周边国家接壤的地区获得了新的发展机会,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区域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在总体上各地区都取得了快速的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东西部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距却日益拉大,地区不协调与不平衡问题加剧。20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充分利用国际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对地区经济结构和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和完善,在继续提高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水平的同时,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
根据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和日趋扩大的地区失衡的现实状况,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注意到解决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重要性,并开始酝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从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到1995年9月十四届五中全会前,党中央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指导方针,并提出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许多重要思想观点和指导原则。
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在处理沿海与内地经济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指出应当“根据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的原则,正确布局生产力,积极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①]。按照党中央的建议,1991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指导方针。
“八五”时期区域政策的调整,从总体上看,仍是20世纪 80年代区域政策的延续。我国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以及行之有效的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并没有变化。“八五”计划的建议指出:要充分利用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基础和区位优势,“进一步贯彻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继续实行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灵活措施”[②],加快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以促进和带动全国经济的振兴与繁荣。
但与此同时,“八五”时期区域政策的调整,又是对20世纪80年代区域政策的发展和完善:国家“八五”计划纲要在“地区经济发展的布局和政策”篇章中,要求统筹规划和正确处理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地区经济朝着合理分工、各展其长、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方向前进”,以利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区域发展重点虽仍在东部,但开始逐步把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上重要议程,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强国家和东部沿海地区对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援助,以保证全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此后,一些党中央文件以及江泽民一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具体阐述了“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并把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振兴提到发展战略的高度。
1991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强调有计划地扶持西部不发达地区,“这是关系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必须高度重视”[③]。同年12月,江泽民在贵州考察时指出,在集中力量推进我国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在继续大力发展东部地区的同时,把中西部地区的经济振兴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好。
1992年10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针对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提出“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加快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的指导思想。指出:“应当在国家统一规划指导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分工、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④]
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1993年3月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调整“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建议》,再次明确“充分发挥各地优势,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并对东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方向作了相应的调整和规划。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指出要从实行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返还和转移支付的制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开放三个方面支持中西部发展的同时,提出要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对此,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为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立足于发挥两个积极性,即“既发挥经济发达地区的积极性,也发挥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积极性。”经济发达地区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和现有基础,能快的还是要搞得快一些,使经济更快地再上一个新台阶,带动和促进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同时国家应对中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
1994年3月,国务院审议通过《九十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提出国家产业布局政策的主要原则是:继续发挥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优势,加快这些地区的发展,同时积极扶持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逐步缩小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纲要指出:“国家将逐步在投资、贷款、项目布局、利用外资等有关经济政策方面,由地区倾斜转为产业倾斜,对中西部地区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支持中西部地区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其进行联合开发、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和人才交流。”[⑤]这是“八五”计划提出调整区域政策以来,国家明确制定的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的产业政策文件。
“八五”期间,国家还增加了西部能源、矿藏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力度,加快新疆、陕西、甘肃、宁夏、四川等地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扩大内陆边疆地区的开发开放,开通沿陇海线延伸的“第二条欧亚大陆桥”,采取强化扶持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政策,加大了支持中西部发展和东西部经济合作的力度。1994年,党中央及时提出扶贫攻坚任务,国家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决定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并制定一系列新的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规定把用于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省市的中央扶贫信贷资金调整出来,集中用于中西部贫困状况严重的省、自治区;中央新增的财政扶贫资金只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同时,国家从全局着眼,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推动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横向联合和对口扶贫协作。
“八五”时期我国区域倾斜政策总的倾向是强调生产力布局要以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为主要目标,这种区域政策的初步调整是在80年代实践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推动了各地区经济朝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方向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中西部地区的经济也进一步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国民生产总值保持了11.7%的快速增长速度,到 1995年,80年代初期提出的“翻两番”战略目标提前实现。
总体上说,“八五”时期虽然提出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思路,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着手进行调整,但在1995年国家“九五”计划制定之前的具体执行中,仍然以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为主。真正把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到战略高度,并作为一条长期的战略方针提出来,是从“九五”计划开始。
二、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
1995年,原定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任务提前完成,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全面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并将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新的发展阶段。但与此同时,“八五”中后期,东西部经济差距进一步扩大,逐渐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性的客观存在,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其积极意义,但地区差异尤其是我国的东西部差异过大,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民族团结乃至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危害。这是区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为此,党中央在制定“九五”计划期间,开始从总体上研究和着手解决东西部发展差距问题。
1995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运用邓小平部分先富带共富理论和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将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关系作为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关系进行了深刻论述,明确提出必须高度重视“解决地区发展差距,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而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确立进一步提供了思想理论指导。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解决地区发展差距问题提高到具有全局意义的高度,强调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必须顾全大局,沿海地区要顾全大局,内地也要顾全大局。提出从“九五”时期开始,要逐步加大支持内地发展的工作力度,实施有利于缓解差距扩大趋势的政策,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按照这个思路,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正式确立为今后改革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和长期坚持的重要的指导方针。
1996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专门设立题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部分,系统地阐述了此后15年国家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一是制定了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提出“要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原则”,处理好全国各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关系。三是提出要引导各个地区“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域,促进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⑥],以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并提出一系列相应的具体要求。四是在制定五年计划和经济发展战略中明确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区域经济发展要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在确立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跨世纪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
第一,提出缩小地区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总要求是: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全国经济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建立区域经济与发挥各省区市积极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根据国家的整体规划以及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特点,进一步发挥各地区的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促进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
第二,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向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内在联系以及地理自然特点,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在全国逐步形成若干个跨省(区、市)的经济区域,包括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经济带,以珠江三角洲和闽东南地区为主的东南沿海经济区,以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京津冀为主的环渤海经济圈,以亚欧大陆桥和京九等铁路大干线为纽带的经济带。同时,以东北、西南、西北等地区老工业基地和粮食、棉花、煤炭、石油等资源富集地区为依托,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重点产业区。这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内在联系以及地理自然特点规划的新的经济区的建立,不但会加速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缩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
第三,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
一方面,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步伐,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
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是我国自然资源富集并且开发潜力最大的地区。因此,“中西部地区,要积极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强水利、交通、通信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经济技术基础,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林牧业及其加工业,开发能源和矿产资源,积极发展优势产业和产品,提高加工深度,使资源优势逐步变为经济优势。”[⑦]
另一方面,国家和东部地区要加大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力度。
“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国家和东部地区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有:优先在中西部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重点是解决资源性产品向加工产品比价不合理的问题和加大中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探力度,增强中西部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中西部地区改革开放的步伐,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以多种形式支援和扶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实行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在国家财政赤字还相当大的情况下,中央政府从1995年开始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其中90%以上都给了中西部地区,1996年的转移支付总额比1995年增加70%。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财政实力的增强,逐步提高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的比重。
此外,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都要调整各自的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无论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都要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适当调整各自的经济结构,以利于发挥自己的优势和使整个经济结构合理化,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益。“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东部地区要发挥已有的优势,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外向型经济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方面,为全国提供新的经验。同时,中西部地区也要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增强经济活力。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及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表明比较系统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理论形成,也标志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确立。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作了明确肯定,江泽民在报告中从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战略高度,进一步阐发了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这样,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对改革开放以来所实施的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到90年代中后期,转变为强调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和坚持东西部协调发展的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三、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1996年整个国民经济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实现“软着陆”的良好发展态势之后,我国初步形成了主要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买方市场,从此,过去长期困扰我们的商品短缺状况有了根本改变。但同时,有效需求不足和供给结构失衡的矛盾日益突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外需不足和内需不足的叠加效应使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异常困难的局面。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党中央审时度势,及时调整政策,探索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将扩大国内需求、开拓国内市场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
进入世纪之交,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矛盾日益突出。到20世纪末,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然而,已经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西部地区的生态不断恶化、改革开放滞后、发展水平明显偏低、低收入贫困人口相对集中。此刻东部地区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受到市场、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制约,相当一部分资金、技术、人才资源需要寻找新的发展空间;西部地域广大,自然资源丰富,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
在西部地区的发展问题处于十分迫切的情势之下,西部开发也呈现出良好的时机和条件。从国际环境上看,20世纪90年代后期经济全球化加快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世界经济正在进行大幅度的结构调整,国际竞争日益激烈。这不仅将给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而且给中西部地区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从国内条件上看,经过2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显著提高,能够为西部大开发提供较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为西部地区实现符合经济规律的大开发创造了体制条件;西部建设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积累了一些加快发展的经验。抓住世纪之交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国内有利条件,及时加快西部地区的开发,成为一项关系到东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
1998年5月,江泽民在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广大西部地区的开发和发展如果不加快步伐,如果那里的经济搞不上去,广大群众的购买力提不高,就会影响我们整个经济的发展,影响我们扩大内需。现在离下个世纪中叶全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只有五十年了,逐步加快开发西部地区,是时候了。”[⑧]
1999年3月,江泽民在“两会”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提出,西部地区迟早是要大开发的,不开发,我们怎么实现全国的现代化?中国怎么能成为经济强国?他提出要研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同年6月9日,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江泽民认为,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步伐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时机已经成熟;我们如果看不到这些条件,不抓住这个时机,不把该做的事情努力做好,就会犯历史性错误。他要求从现在起,这要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同年6月,江泽民在西安主持召开西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专门就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问题发表长篇讲话,将西部大开发列为我国跨世纪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他指出:“现在,加快中西部地区开发的时机已经到来。中西部地区范围很大,如何加快开发,要有通盘考虑。我所以用‘西部大开发’,就是说,不是小打小闹,而是在过去发展的基础上经过周密规划和精心组织,迈开更大的开发步伐,形成全面推进的新局面。” [⑨]他要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快开发西部地区,要有新的思路。国家要加强宏观调控,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在编制下一个五年计划时,要把加快开发西部地区作为一个重要方针。
同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召开。江泽民在讲话中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小城镇建设,都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应该提上议事日程,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拿出方案,加紧实施。在这次全会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从3月“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的讲话,到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讲话和西安座谈会讲话,再到十五届四中全会讲话,江泽民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已经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决策,提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
同年11月,江泽民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西部大开发同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结合起来,把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结合起来,把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同促进社会进步结合起来,把开发同开放结合起来。”[⑩]会议从八个方面具体部署了2000年的经济工作,其中一项就是:抓住时机,着手实施西部地区大开发战略。
党中央作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在全国人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国际上也引起了普遍关注。按照中央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初步设想,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作了汇报。2000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初步设想的汇报>的通知》,阐明了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成为指导西部大开发的纲领性文件。
为加强对西部大开发的领导,国务院于1月16日成立了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此拉开了帷幕。
西部大开发之初,广大干部群众充满热情,希望一下子把西部发展起来。江泽民注意到了这种现象,在2000年6月召开的西北五省区党建工作和西部开发座谈会上要求,在整个西部大开发的实施过程中,都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的方针。
2000年10月11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专门阐述了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会议强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进取、量力而行,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10月2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确立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力争用五到十年时间,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西部开发有一个良好的开局;到二十一世纪中叶,要将西部地区建成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安定、民族团结、山川秀美的新西部。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过程中,江泽民一直关心着西部地区的发展,不断深化对西部问题的思考。2002年4月、5月,江泽民分别在西安和重庆召开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西部大开发工作座谈会,对西部大开发实施两年多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他在谈到西部大开发前一阶段经验时指出,西部大开发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形成有力推动发展的政策和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为民谋利,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西部大开发带来的实惠;必须坚持大局观,集中力量解决西部大开发中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的问题。
到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时,西部大开发战略已经实施近三年,开发的思路和方式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中央持续加大向西部资金投入力度,一批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公路国道主干线、江河上游水利枢纽等事关西部地区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相继开工,基础设施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显著加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启动,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加强了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使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对整个国民经济在复杂多变的世界经济形势下保持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诚如江泽民所说:“西部大开发,为东部地区经济再上台阶开辟了新的市场空间,也带动和促进了中部地区更好地发挥承东启西的重要作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格局发生的这种可喜变化,将为我们最终实现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打开新的局面。”[11]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一个振兴中华的宏伟战略任务。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不断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制定和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在推动东部地区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快中西部地区更好地发展,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形成和完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注释:
[①] 《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83页。
[②] 《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15页。
[③] 《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77页。
[④] 《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4页。
[⑤] 《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759-760页。
[⑥] 《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868页。
[⑦] 《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492页。
[⑧] 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384-385页。
[⑨]《江泽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42页。
[⑩]《江泽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37页。
[11] 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