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典小说戏曲人物画廊中,为读者最熟悉的“老夫人”形象,一是“西厢记系列”里的老夫人郑氏,一是“杨家将系列”里的佘太君。前者,作为崔莺莺之母,是一位典型的封建家长,为维护门第利益,不惜食言赖婚,以阻挠女儿的爱情婚姻;后者,作为老令公杨业之妻,百岁挂帅,卫国出征,成就了杨府一门忠烈。她们的故事,她们鲜明的性格特征,可谓家喻户晓。但是,作为一个完整的、立体的、多侧面的、有血有肉的文学形象,她们显然不及《红楼梦》里的“老夫人”贾母。
《红楼梦》中的贾母,以其丰富的阅历、超人的才干、高贵的情操及复杂的人性,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越了传统的“老夫人”模式,她是曹雪芹笔下一个不朽的文学形象。
一、贾府需要贾母
贾母出自“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1]的史家,故人称“史太君”;在贾府,她更是最高权威,是全家的“老祖宗”。因此,在所谓“四大家族”之中,她既绾合“贾”“史”两姓,左右逢源,又在贾府高居“太上家长”[2]的地位,说一不二。
贾府,是一个充满矛盾冲突的贵族之家,主子之间,主奴之间,奴仆之间,无不存在着或隐或现的利害冲突;而贾府与朝廷及整个外界社会,也处于很多微妙的矛盾之中。因此,《红楼梦》中的贾家,实际上是处于一个衰败过程之中的家族。这样一个家族的前景,不外有三:迅速垮掉;苟延岁月;中兴再起。究竟选择了哪一种,除了时代、社会的诸多因素之外,就家族内部而言,关键在于有没有足以使家族复兴的“人”!而贾府,最大的隐患,恰恰是后继无人:“文”字辈、“玉”字辈、“草”字辈——一代不如一代,故复兴无望,败落难逃。但是,衰败中的贾府,毕竟没有在一夜之间四分五裂、七零八落,而是在“外面的架子尚未尽倒”的状态下延续岁月,用探春的话来说,即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其实,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是一种“现象”,究其“原因”,则除了其他种种因素之外,在后继无人的情况下,贾府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祖宗”——贾母,则绝对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说,贾母的“存在”,首先是贾府的“需要”!
那么,贾母作为一位年迈的老妇人,何以能担当此任,“主政”如此庞大的一个贵族之家?
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念的突出特征,是“尊神敬祖”,尤其是对祖宗的敬畏,更是亘古不变。贾府的荣华富贵,无疑是宁、荣两位“国公爷”挣下的。按照焦大的说法,是“(你)祖宗九死一生挣下这个家业”。所以,在这个家族里,“祖宗”的功勋、恩泽,是最崇高的。荣国公之子代善袭官,已亡,留下夫人史氏,即贾母。因此,贾母实际上成为贾家健在的“祖宗”辈的代表人物。贾府的“敬祖”意识,除了体现在宗祠祭祖的礼仪,则主要表现为对贾母的敬重、孝敬与奉承。这是贾母在贾府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地位的原因之一。
贾府的辉煌,除了祖宗的功勋遗泽,则主要是因为出了一位皇贵妃(贾元春)。在书中,“文”“玉”“草”三代男性,已经没有公侯爵位:贾赦,袭一等将军;贾珍,袭三等威烈将军(此类封爵在清代本属宗室,且多虚衔。贾家并非宗室,是为雪芹虚拟);贾政,任工部员外郎——如此而已。而贾府却依然是炙手可热的钟鸣鼎食之家,其根源显然是作为“皇亲国戚”而得到了皇权的庇护。而贾母,正是这位贵妃娘娘的亲祖母。细读《红楼梦》文本可以看到,贾府里真正有权势者,当首推王夫人。其原因当然有她的娘家“金陵王”的强势,但最主要的也在于她是皇贵妃的母亲。所以,贾母、王夫人的这个特殊身份,确定了她们在府中的特殊地位。
如果说以上两点属于“客观条件”,那么,贾母独具的阅历、才情与清醒的头脑,则更是她居于贾府顶端的根本原因。
《红楼梦》第三十九回写贾母初次见到刘姥姥时,曾问她多大年纪。刘姥姥回答说75岁,贾母说:“比我大好几岁呢。”可见贾母出现在书中时,也是一位(至少是年近)古稀的老人了。当然,书中也有多处提到了这位“老祖宗”年轻时的情景,说她比王熙凤还要精明干练,还要“来得”。她在贾家几十年中,经历了无数大惊大险,正如她自己所说:“我进了这门子作重孙子媳妇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孙子媳妇了,连头带尾五十四年,凭着大惊大险千奇百怪的事,也经了些……”高贵的出身,丰富的阅历,铸就了这位老人独特的性格和气质,使她虽然年事已高,但在很多方面依然能够掌控着贾府,特别是在一些重大事件中,她保留着最后决定权,而且“杀伐决断”。这里,我们不妨举以下两例,略加说明。
在第四十六回鸳鸯抗婚事件中,贾赦与邢夫人的一系列行动,最初贾母是完全被蒙在鼓里的,直到鸳鸯当众哭诉、剪发明志、以死抗争,贾母才知道。这对老人家来说,无疑是“突发”事件。而正是在“突发”事件面前,贾母则表现出断然裁决的老辣。在那样一个典型的封建贵族之家,贾赦作为已经有了一把年纪的“大老爷”,而且是贾母的长子,他的要求,应该如何对待?他的“脸面”要不要维护?在长子与一个丫鬟之间,贾母应该做何选择?这实际上是一个并不简单的问题。而贾母在“气的浑身乱战”的情况下,毫无犹疑,当即决断,痛斥贾赦、邢夫人,维护了受害者鸳鸯。而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贾母的言辞,不是简单地为一个丫鬟“撑腰”,或者说为了保护身边的一个丫鬟,而是把贾赦、邢夫人的行为,视为对母亲的大不孝——“见我待他(指鸳鸯)好了,你们自然气不过,弄开了他,好摆弄我!”这就把问题提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使任何人都无法做出任何妥协的试探。“老祖宗”实在高明!
我们再看第七十三回。当贾母听说“宝玉被吓”,则立即指出:“如今各处上夜都不小心,还是小事,只怕他们就是贼也未可知。”探春回应说,园内的人确实“比先放肆了许多”,先前为了夜里“熬困”,常有“三四人聚在一处,或掷骰或斗牌,小小的顽意”,“近来渐次放诞,竟开了赌局……半月前竟有争斗相打之事”。贾母听说,立刻质问:“你既知道,为何不早回我们来?”进而晓以利害道:
你姑娘家,如何知道这里头的利害。你自为耍钱常事,不过怕起争端。殊不知夜间既要钱,就保不住不吃酒;既吃酒,就免不得门户任意开锁。或买东西,寻张觅李,其中夜静人稀,趋便藏贼引奸引盗,何等事作不出来。况且园内的姊妹们起居所伴者皆系丫头媳妇们,贤愚混杂,贼盗事小,再有别事,倘略沾带些,关系不小。这事岂可轻恕。
于是,在贾母亲自过问之下,把事情查了个“水落石出”,然后,贾母做出了明确的决定,下令:
将骰子牌一并烧毁,所有的钱入官分散与众人,将为首者每人四十大板,撵出,总不许再入;从者每人二十大板,革去三月月钱,拨入圊厕行内。又将林之孝家的申饬了一番。
下人犯错,打、罚、撵出,本属常情。而这里的“难点”在于,“为首者”,即三个“大头家”,皆非一般奴仆:一个是“林之孝的两姨亲家”,一个是“柳家媳妇之妹”,一个是“迎春之乳母”,特别是迎春之乳母,可谓“有头有脸”之人。但是,当黛玉、宝钗、探春等替她向贾母“讨情”时,贾母则毫无妥协,指出:
你们不知,大约这些奶子们,一个个仗着奶过哥儿姐儿,原比别人有些体面,他们就生事,比别人更可恶,专管挑唆主子护短偏向。我都是经过的。况且要拿一个作法,恰好果然就遇见了一个。你们别管,我自有道理。
由此可见,贾母要整饬家规,毫不手软,特别是对这些“奶子们”,实已早有此意,正“要拿一个作法”。其所以如此,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根据她几十年的经验——“我都是经过的”——深知这些“奶子们”的“可恶”。因此,无论宝钗等如何为迎春乳母“讨情”,贾母都绝无松动,并申明:“我自有道理。”
然而,贾母的才情、魅力,并非仅止于整饬家规的“杀伐决断”。权威的地位及无可争议的威望,并没有使贾母成为一个威严、可怕的封建家庭的家长。她的言谈做派、接人待物,在善意与宽和之中,显示着无比的高贵与魅力。我们常常称赞着《红楼梦》在情节发展中通过人物的语言、动作来刻画人物性格,而实际上在一些“场面”“场景”的描写中,通过人物的极其简捷的语言、动作,同样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人物的气质和韵味。且看第四十二回写贾母偶感风寒,请王太医来看病的一幕:
一时贾珍、贾琏、贾蓉三人将王太医领来……只见贾母在榻上,两边四个未留头的小丫鬟……五六个老嬷嬷雁翅摆在两旁……王太医……忙上来请了安。贾母见他穿着六品服色,便知御医了,也便含笑问:“供奉好!”因问贾珍:“这位供奉贵姓?”贾珍等忙回“姓王”。贾母道:“当日太医院正堂王君效,好脉息。”王太医忙躬身低头,含笑回说:“那是晚晚生家叔祖。”贾母听了,笑道:“原来这样,也是世交了。”一面说,一面慢慢的伸手放在小枕上……(王太医)诊了半日,又诊了那只手,忙欠身低头退出。贾母笑说:“劳动了。珍儿让出去好生看茶。”
这是贾府里一幕极其寻常的生活场景。但从这里我们却看到,尊贵的史太君即使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也绝无矜持与冷漠,有的是随意与温和。而在与王太医的几句对话当中,却又分明显现出老人家的“高屋建瓴”和无可置疑的“资格”:与你的“叔祖”即有交往,所以我们是“世交”。这就使双方的关系自然地密切起来。这就是贾母!
总之,贾母,作为贾府的“太上家长”,既有掌控贾府的才干,却又绝非一般的故作庄严、颐指气使的封建家长。她以自己特有的品格,凝聚着这个庞大的家族。
二、微妙的另一面
贾母,是贾府当年鼎盛时代的亲历者和见证人,因此,她对眼下贾府的衰败,内心深处是十分敏感的,特别是族中子弟不肖,更是她心中之最痛。书中有两处颇有对比意义的情节,很值得玩味。
第四十三回写的“凤姐泼醋”那场闹剧的起因,无疑是贾琏的淫乱。但经过一番混乱(凤姐大哭大闹,贾琏仗剑要杀人)之后,贾母却当着邢、王二夫人及凤姐等众人之面,说了下面一段话:
贾母笑道:“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都是我的不是,他(指凤姐)多吃了两口酒,又吃起醋来。”说的众人都笑了。贾母又道:“你放心,等明儿我叫他来替你赔不是……”
如此轻描淡写、举重若轻的处理方式,真可谓“百炼钢成绕指柔”,这是贾母的独到之境。但是,对贾琏之流的这些混账事,贾母果真毫不在意吗?且看第四十七回:贾母正与凤姐等玩儿牌,贾琏来找凤姐,贾母借机痛斥贾琏“鬼鬼祟祟”“什么好下流种子”,并重提他与鲍二家的淫乱丑事,怒不可遏,最后慨叹:“我进了这门子……连头带尾五十四年……从没经过这些事。”最后,忿怒已极,当众赶走贾琏:“还不离了我这里!”这样看来,贾母前回所说“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云云,虽然并非完全是违心之言,但其“主题”毕竟是几句安抚凤姐的辞令,而内心里对贾琏之流则实在是深恶痛绝的。
贾琏作为荣府的管家的主子,他在贾母心中的“印象”却是“鬼鬼祟祟”“下流种子”。这似乎已足以反映出贾母对眼下家族的感触、看法。此外,她老人家对贾赦、邢夫人的冷淡,对贾政的尖锐的斥责(见第三十三回“宝玉挨打”),对赵姨娘之流的厌恶,等等,都说明眼下这个赫赫扬扬已历百年的家族,在她心中已是今不如昔了。但是,这位“老祖宗”还必须撑持下去,还必须依靠贾琏之流。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就不得不采取某些特别的变通手法。比如,第四十七回中写了贾琏通过鸳鸯成功地“偷出”贾母的东西去变钱的情节。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这位“老祖宗”也太容易被蒙骗了,而鸳鸯也似乎太胆大妄为了,其实读者都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只是我们的曹雪芹在这里又用了“狡猾”笔墨,巧妙地由平儿说出根由:“平儿笑道:‘……鸳鸯虽应名是他私情,其实他是回过老太太的。老太太因怕孙男弟女多,这个也借,那个也要……因此只装不知道。’”显然,这不过是老太太的一点微妙的小“手腕”,实际上也就是对贾琏凤姐持家的一种支持。但从这里我们却可以体会到“老祖宗”的不易:虽然对贾琏十分不满,但又不得不支持他们撑持家族的门面;而这种支持,又不能公开,还必须“只装不知道”——可谓惨淡经营矣。
贾母虽然位居“太上家长”,尚可掌控贾府,但是,她的真实处境,亦有“微妙”的一面。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是,王夫人实权在握!前文已略有论及,王夫人是皇贵妃贾元春之嫡母,是“四大家族”之中贾、王、薛三大族之纽带,其兄王子腾现居高官显宦,管家奶奶王熙凤是她的娘家侄女,“衔玉而生”的贾宝玉是她的嫡子……这一切使她在贾府具有无可争议的地位与权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老祖宗”贾母的处境当然就难免有些“微妙”了。
请看在“鸳鸯抗婚”的情节中,贾母听了鸳鸯的哭诉后,勃然大怒——
(贾母)气的浑身乱战,口内只说:“我通共剩了这么一个可靠的人,他们还要来算计!”因见王夫人在旁,便向王夫人道:“你们原来都是哄我的!外头孝敬,暗地里盘算我。有好东西也来要,有好人也要,剩了这么个毛丫头,见我待他好了,你们自然气不过,弄开了他,好摆弄我!”王夫人忙站起来,不敢还一言。
贾母的话,表面上听起来好像仅仅是一位老人的一时愤激之词,但“愤激之词”却往往是真实心声的袒露!王夫人为鸳鸯之事受责备,当然是冤枉的,后来探春在贾母面前为之辩白,是很有道理的。而贾母盛怒之下所说的“你们……外头孝敬,暗地里盘算我”,可谓掷地有声,且已超越了关于鸳鸯的这一具体事例,显然绝非信口而言。当然,贾母与王夫人,说到底还是一种婆媳关系,婆媳之间发生一些“言语”,并不奇怪,更何况王夫人始终默默领受,毫无辩驳。而值得玩味的是,在经过探春辩白之后,这位“老祖宗”居然立马认错、道歉,马上笑道“可是我老糊涂了”,并对薛姨妈说:“你这个姐姐(指王夫人)他极孝顺我……可是委屈了他。”这样说了还觉不够,又“借助”宝玉,说道:“宝玉,我错怪了你娘,你怎么也不提(提醒的意思)我,看着你娘受委屈……你快给你娘跪下,你说太太别委屈了,老太太有年纪了,看着宝玉吧。”这样的言辞举动,应该说有些超乎常情了。且不说是贾府的“老祖宗”,即便是一般家庭中的婆婆,对儿媳妇说了几句“重话”,难道需要这样的赔礼致歉、而且竟然让孙子(宝玉)“代跪”吗?
以贾母之睿智,对贾府的现实当然有清醒的认识。她知道,自己年事已高,所有子弟皆不争气,家族实权悉在王夫人及凤姐手中,这是不可逆转之“大势”,她只能顺势而为。然而,内心微澜,积蓄日久,是难免要爆发的。所以,贾母的一时愤激之词,绝非无源之水。聪明的贾母,一旦冷静下来,则立刻意识到,“爆发”“愤激”是无济于事的,唯有立即“挽回”自己的“脱口而出”——哪怕是真实的心声——才是正确的选择。于是,这位“老祖宗”实际上是在王夫人面前低下了高贵的头。是的,这是她的正确选择,但是,我们在这里却似乎领略了这位老人内心潜藏的无奈。而这一点,似乎恰恰帮助我们理解了贾母采取的生活态度。
三、老祖宗的享乐
年过古稀的贾母,以其“老祖宗”的身份,在这有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贾府中,选择了一种最明智的“生活态度”——尽享一个老人的乐趣。由于贾母具有高贵的修养,所以她的享乐既高雅脱俗,富有人性的乐趣,又充满了知识与智慧。
《红楼梦》从第三十八回至第四十一回,连续以“华彩”的文字写了贾母参与的史湘云的“螃蟹宴”、两宴大观园、品茶栊翠庵……贾母带着宝玉及众女眷,还有一个特殊的“清客”刘姥姥,赏景、游船、盛宴、品茶,再加上刘姥姥的“逗趣”,实在是既欢乐和谐,又品位高雅。而这一切,都让读者从另一个侧面看到了贾母特有的性格与素质。
来到藕香榭时,贾母回忆起儿时家中的枕霞阁,并讲了一段惊险的儿时往事。王熙凤不等人说完,立即“接茬”来了一通表面上似乎有些“放肆”或“不敬”,而实际上却是既奉承又逗乐的笑谈,结果,“未及说完,贾母与众人都笑软了。”王夫人笑道:“老太太因为喜欢他,才惯的他这样……”于是贾母笑道:“我喜欢他这样,况且他又不是那不知高低的孩子。家常没人,娘儿们原该这样。横竖礼体不错就罢,没的倒叫他从神儿似的作什么。”这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正说出了这位“老祖宗”对待生活的一个原则。首先,“这孩子”“不是那不知高低的孩子”;其次,不能错了“礼体”。在这样的前提下,就不必“从神儿似的”规规矩矩,不得言笑,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这样就使贾母既维护了应有的尊严,又不受“尊严”的束缚,而在自然与随意的状态下获得生活的乐趣。这个道理,说来容易,但有多少家长,特别是旧时封建大家庭中的家长,却只要“尊严”,天天扮出冷漠与严厉,永远处于教训、监督别人的状态(这样的情景,今天的年轻人已不甚了解了)。其实,故作“威严”,往往隐藏了空虚,而贾母的自然与随意,倒是一种充实与自信。
接着,贾母带领着大家来到园内各个“景点”:沁芳亭——潇湘馆——蘅芜苑——缀锦阁——稻香村……所到之处,贾母一一有所指点。在潇湘馆里,贾母看到室内绿色窗纱颜色已旧,便对王夫人说,这个院子里本无桃、杏树,都是竹子,已是绿色,故绿窗纱与之“反不配”,要换一下才好。于是凤姐说,库房里还有银红蝉翼纱,可以换上,并说了蝉翼纱的花样、质地……贾母听了笑道:“呸,人人都说你没有不经过不见过,连这个纱还不认得呢,明儿还说嘴。”于是应薛姨妈、凤姐等人要求——
贾母笑向薛姨妈众人道:“那个纱,比你们的年纪还大呢,怪不得他认作蝉翼纱,原也有些像,不知道的,都认作蝉翼纱。正经名字叫作‘软烟罗’……若是做了帐子,糊了窗屉,远远的看着,就似烟雾一样,所以叫做‘软烟罗’……”薛姨妈笑道:“别说凤丫头没见,连我也没听见过。”……
贾母还详细讲述了“软烟罗”的各种颜色、质地、用途……又让凤姐“明儿就找出几匹来,拿银红的替他(指黛玉)糊窗子”。又说:
再找一找,只怕还有青的。若有时都拿出来,送这刘亲家两匹,做一个帐子我挂,下剩的添上里子,做些夹背心子给丫头们穿,白收着霉坏了。
行文中又穿插着凤姐的凑趣、众人的惊叹。这一段以人物语言、对话为主的文字,真是一篇绝妙好文章。贾母的见多识广,固然令人钦佩,而对于如此珍贵的“软烟罗”的处理,尤其令人惊叹。年迈老人,往往喜欢攒钱存物“压箱底”。贾宝玉厌恶那些老女人的原因之一,就是春燕所说的“他老姊妹两个,如今越老了越把钱看的真了”。(第五十九回)贾母,这位最善于物质享受的老人,却绝非视钱物为性命的悭吝人,在对于“物”的处理上,特别显现出老人家心胸开阔、大方挥洒的性格,而且可以看出,越是珍贵之物,她越是主张“物尽其用”,以为收着、藏着、舍不得……最后必然是“白收着霉坏了”!也许读者会说,这是因为贾母乃“富贵”老人,财富多多,故而挥洒,其实不然,富有金山银山的悭吝者,岂其少哉。当年“文革”期间,有论者称贾母是“最大的地主婆”,但实际上,真正的地主婆却往往是最节俭、最吝啬的。总之,贾母的行为,不是贫富的问题,而是一种性格、一种气质、一种境界。
贾母在宴游享乐之中,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是非常具有“审美”意识的,比如,她对色彩以及摆设、饰物的敏感。在潇湘馆里,贾母追求的是窗纱的色彩要与院子里的绿色竹子相配搭;到了蘅芜苑,看见宝钗房中“十分朴素”,则大不以为然:
贾母摇头道:“使不得……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有现成的东西,为什么不摆?若很爱素净,少几样倒使得……只怕俗气,有好东西也摆坏了……如今让我替你收拾,包管又大方又素净。”
于是贾母决定以“我的梯己两件”来给宝钗做摆设:
叫过鸳鸯来,亲自吩咐道:“你把那石头盆景儿和那架纱桌屏,还有个墨烟冻石鼎,这三样摆在这案上就够了。再把那水墨字画白绫帐子拿来,把这帐子也换了。”鸳鸯答应着……
可以想见,这样安排、摆设的结果,自然会如贾母所说“包管又大方又素净”。
请想一想,经过贾母“调整”后的潇湘馆与蘅芜苑,前者改变了原来的陈旧与暗淡,后者亦不再是一味的“素净”与清冷,而都具有了谐调与高雅。这就是贾母的心胸,贾母的品位。
当冬雪覆盖了大观园的时候,贾母又来园中赏雪了。而这一次,她老人家是“不请自来”的。一进室内,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梅花:“好俊梅花!”于是称赞他们“你们也会乐,我来着了(这四个字儿是纯粹的京腔,意思是来得正是时候,来对了)。”可见对贾母来说,宴饮事小,赏梅事大。并再次申明:“(你们)就如同我没来的一样才好,不然我就去了。”而这次赏雪令贾母最高兴的是她看到了那一幅真实的“白雪红梅”图:当宝琴、宝玉手捧红梅先后出现在白雪覆盖的山坡上时,他们分别穿着凫靥裘和大红猩毡,老人家看了异常兴奋,认为这实实在在的“实景”比仇十洲的《双艳图》好多了:“那画的哪里有这件衣裳?人也不能这样好!”她既着眼于白雪红梅的大自然的色彩,着眼于服饰的艳丽,更着眼于人物“这样好!”贾母此刻的欣慰,用一点有理论色彩的语言来说,正可谓获得了审美的愉悦。这一段写“白雪红梅”的文字,是《红楼梦》中“色彩”最亮丽处,故此处脂批谓“文字之奇,难以言状”(有正本)。这里附带说几句关于贾母与刘姥姥的关系。贾母对待刘姥姥的态度,是可以用“怜贫惜老”四个字来形容的:虽然是藉以取乐,但亦充满善意。有趣的是,刘姥姥心知肚明,你“老祖宗”要以我取乐,我即乐得“凑趣”,以取得你的关照——各得其所。所以,二者之间是不存在谁“玩弄”谁的问题的。
在贾母的享乐中,音乐、戏曲更是一个重要内容。贾母是真正的“戏迷”。所谓“真正”,是指不仅“爱”戏、“迷”戏、“沉湎”于戏,而且知戏、懂戏、理解戏,甚至可以安排、设计戏。而能够达到这一境界,除了主体的心胸、智慧,则更需要阅历与经验。贾母的娘家,那是有家班的大族,所以贾母自幼深受戏曲艺术熏陶。第五十四回写贾母与众人听戏的过程,也是一大段绝妙好文。贾母已远远不仅是一位听众或观众,而是一位能够独出心裁的“导演”:让芳官唱《寻梦》,但要求“只提琴至管箫合,笙笛一概不用”;让葵官唱《惠明下书》,则让演员“不用抹脸”。可见从伴奏到化装,贾母都有自己的主张。而最强调的,一是“若省一点力,我可不依”;二是要让大家“听个疏异”,所谓“疏异”,即有特色,令人耳目一新——这才是一位真正的戏曲行家的追求。时至今日,何尝不是如此?再华丽的服装道具,再复杂精致的化妆,再创新的伴奏,倘若演员缺乏艺德,敷衍搪塞,演唱起来毫无特色,不见“疏异”,那也是失败的演出。所以贾母的见解,是不可小视的。
当薛姨妈赞赏贾母的调度时,贾母却说了一句“……这也在主人讲究不讲究罢了”。这话很耐人寻味。一般而言,观剧的过程中,演出者是主体,观众是接受者,是客体。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客体却可以左右主体,而达到新的境界。贾母观剧就是如此。
贾母在这次观戏过程中,特别讲到了《续琵琶》。毫无疑问,这是曹雪芹的神来之笔——于无形之中引出了祖父的剧作。这部今天尚存的作品,在这里似“随手拈来”,隐隐带出,并由贾母讲述当年其独特的演出形式(即由真正的琴师来演奏剧中之《胡笳十八拍》)。这一切,正反映出祖父的《续琵琶》是牢牢地铭记在雪芹的“家族记忆”之中的。《续琵琶》所独具的文化品位、人文价值以及在曹氏家族文化传承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当然,这已是另外的话题了。
总之,《红楼梦》所写贾母的享乐,不是一般的“凑热闹”式的吃喝玩乐,而是在这种具有文化品位的“生活方式”之中,表现着这位“老祖宗”的情操、阅历和性格。这是一个可敬的老人——一个完美而复杂的文学形象。
四、对宝玉的溺爱
贾母最为论者诟病的,是她对贾宝玉的“溺爱”。但是,溺爱宝玉,却绝非一个孤立的问题,而且事出有因,并非无缘无故。
作为“老祖宗”的贾母,不仅希望儿孙们继承祖业,辉煌门庭,而且从心底里盼望着、欣赏着承袭祖父遗风的孩子,这是一种十分隐秘而微妙的心理。但在所有儿孙之中,在贾母看来,唯有宝玉似有祖父遗风:
(张道士)又叹道:“我看见哥儿(指贾宝玉)的这个形容身段,言谈举动,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说着两眼流下泪来。贾母听说,也由不得满脸泪痕,说道:“正是呢,我养这些儿子孙子,也没一个像他爷爷的,就只这玉儿像他爷爷。”
这一段令人感伤的文字,却道出了贾母特别喜爱宝玉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世上任何一位作为“未亡人”的祖母,看到自己的孙儿像他的爷爷——自己的逝去的丈夫,都会把无限的思念也寄托在孙儿的身上;更何况这个唯一“像他爷爷”的孙儿,又恰恰是“神采飘逸,秀色夺人”的可爱的孩子。所以,书中的贾宝玉,从他的祖母那里,得到了具有双重意义的挚爱真情。祖(父)母对孙儿、孙女(即所谓“隔辈人”)的喜爱,是一种独特的情感,这种情感往往超越了对儿女辈的关爱,而且没有任何“回报”的企盼。它是无私的,甚至是“不可理喻”的,有时老人或许已经意识到不该过分“溺爱”,但却不能自已。如果说这是“人之常情”的话,那么,贾母对宝玉的喜爱、宠爱、溺爱,似乎都是可以理解的。
多年来,贾宝玉被论者称作“封建礼教的叛逆者”,书中也说他“行为偏颇性乖张,哪管世人诽谤”。是的,他不太尊奉传统的习俗礼仪,他坦率真诚,他追求真爱……但是宝玉绝不是一个浑浑噩噩的放肆无礼的纨绔子弟。贾母在与甄府的四个女管家谈论甄、贾两个宝玉的某些怪异言行时,说了一段这样的话:
……可知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若他不还正经礼数,也断不容他刁钻去了。就是大人溺爱的,是他一则生的得人意,二则见人礼数竟比大人行出来的不错,使人见了可爱可怜,背地里所以才纵他一点子。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
贾母的话,无疑是真实的。我们所谈论的贾宝玉的“叛逆性”,是一种深层的思想意识的判断,而作为这一文学形象的“生活态度”的层面,则无疑非常复杂,而且有血有肉。贾母强调的“我们这样人家的孩子”,就是强调这两个孩子生存的背景,乃是“诗礼传家”的侯门贵族。在这样的背景下,无论他们的个性如何“刁钻古怪”,也不可能超越这个大背景已成传统的、无处不在的“礼数”。因此,说甄、贾宝玉在外人面前遵从“正经礼数”,既是真实的,也是符合规律的。像甄家与贾家这样的大家族,最看重的是“面子”,对子弟们的第一位的要求,就是“与大人争光”,为家族争面子。为此,对子弟必然实施严格的管束。在旧时的社会、家庭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真正的大家子弟,往往远不如某些暴发户或一般的平民家庭子弟自在、娇宠、游乐甚至挥霍。因此,贾母所说的“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这样的狠话,并非虚言。而甄、贾宝玉在这一点上符合了要求,所以才获得了两大家族的“纵他一点子”,对贾宝玉来说,也就是得到了贾母的宠爱。
贾母对宝玉的宠爱,与对家族命运的关注是一致的。曹雪芹给贾宝玉设置了一个富有神话色彩的“衔玉而生”的故事。请想一想,在《红楼梦》所规定的那样的社会环境下,贾府的一位公子,衔玉而生,具有多大的轰动效应!不仅全城关注,而且惊动了最高层如北静王等人物。这在(秦可卿出殡时)贾宝玉“路谒北静王”的情节中,有生动的描写。贾宝玉的衔玉而生,不仅突现了贾宝玉个人不同凡响的特异性,而且更使贾府获得了某种“奇异”、甚至是“神奇”的色彩。如果说贾元春的娘娘地位,让贾府获得了“皇权”的庇护,那么,贾宝玉的衔玉而生,则使贾府更获得了“神权”的光环。因此,这件事情,对贾府来说,万万不可等闲视之。但在偌大个贾府里,认识到这层意义的人,实属寥寥。昏庸的贾政,以为这不是什么好事,内心深处是排斥的;其他人物,更是昏昏不省,不值一提。唯有贾母,以其阅历、经验以及清醒的头脑,深刻理解这件事情的重要性。故在“失通灵”的情节中,众人忧虑的是自己被问责,只有贾母痛陈利害,字字见血:
……贾母听了(失玉之事),急得站起来,眼泪直流,说道:“这件玉如何是丢得的!你们忒不懂事了……这玉满城里都知道,谁捡了去便叫你们找出来么……叫琏儿来写出赏格……有人捡得送来者,情愿送银一万两,如有知人捡得送信找得者,送银五千两。如真有了,不可吝惜银子……”
以万两赏格寻玉的果断决定,不仅足见此玉在贾母心中的重要地位,孙儿宝玉在她心中的重要地位,更可看出,“衔玉而生”的本身,在贾母心中,是关乎家族声誉之大事。因此,她对宝玉的宠爱,岂非顺理成章吗?
贾母宠爱宝玉,可以满足他的一切要求。但是,贾母又为什么终于“毁灭”了宝玉刻骨铭心的爱情?宝玉与黛玉,对贾母来说,一个是亲孙儿,一个是亲外孙女,都是至亲骨肉。贾母对黛玉的疼爱,是不可否认的,更何况其中还包含了对不幸早逝的女儿的怀恋。以贾母的开明、大度和敏感,她应该是知道两个孩子的心意的。第二十五回里凤姐当着众人的面,对黛玉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这虽然是凤姐说的话,但是,凤姐的一切言行,都是揣测贾母之意而发。不言而喻,这两句“笑谈”也绝非空穴来风,至少是揣摩了贾母的意向。当然,曹雪芹笔下的宝黛爱情,究竟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结局的,贾母在这出悲剧之中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我们已难以尽知。就今所见之百二十回本而论,似乎让我们想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黛玉的“小性儿”,以及由此而发生在宝黛之间的不断的“冲突”,使贾母逐渐形成了否定性倾向。要知道,宝黛之间的“冲突”,对当事人宝黛而言,不过是深切之爱的“副产品”;而对于无限关爱宝玉的贾母而言,则不能不为她的宝玉的“未来的幸福婚姻”有所考虑。第二十九回写宝黛之间的冲突,竟然导致宝玉愤怒砸玉,这自然引起贾母极大的焦虑,她所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对宝黛而言,似获得了某种禅意的领悟,而在贾母,则无疑是一个老人的无奈、深沉、痛苦的感叹!因此,贾母对宝黛之爱情的否定,还是从爱护宝玉的立场出发的。
二是王夫人、薛姨妈的地位,促使贾母在钗、黛的选择上,选择了前者。王夫人的存在,是绝对不可忽视的,王、薛的联合,是贾府一切事务的真正的主宰,而贾宝玉毕竟是王夫人之子。所以,我们似乎难以设想,在这样的形势下,贾母能够作出弃钗取黛的决定并付之实施。所以,宝黛爱情的悲剧,是整个家族内部形势发展的结果,既不是某一个人的操纵,更不是贾母的“裁决”,把造成这一悲剧的“责任”归于贾母,是不公平的。至于瞒天过海的“掉包计”之类,应该是续作者的手笔,似应另当别论。
在《红楼梦》里,与宝、黛、钗、凤相比,贾母似非最主要人物,而她的性格与作为,则使她成为全书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正是因为有贾母的存在,宁、荣二府才构成一个完整的大家族;而这个大家族,也正是在贾母的关照下,走过了由盛至衰的历程。
贾母,是说不尽的!
(《红楼梦学刊》2013年第6辑)
[1] 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均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2] 见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年版,第1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