郇庆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与拓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58 次 更新时间:2022-08-04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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郇庆治  


2020年初至今,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与持续在相当程度上扰乱了整个国际社会的秩序架构,成为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要促动因素,也对全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及其合作实践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但总的来说,过去两年多中,以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全球气候变化应对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议题为核心的广义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或生态文明建设表现出了较强的社会与政治韧性。这突出表现为国内层面上的生态文明建设大众政治共识及其参与行动,以及国际层面上的围绕全球气候变化应对与生态多样性保护议题而持续展开的一系列政治努力。而在国内国际这两个层面上,新时代中国都显示出日益强劲的引领性大国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判断新阐述,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与政治意涵

近两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文本及场合进一步阐发了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成就、现实战略举措与未来发展走向等方面的理论思考和政治主张。比如,2021年1月25日,习近平主席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发表特别致辞并指出,“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月9日,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发表主旨讲话并提出,要“以2021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年’为契机,深化绿色经济、清洁能源等领域交流合作”;3月全国“两会”期间,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体现了生态保护的政治自觉”的重要观点,为全国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工作标出重点、厘清思路、明确方向;4月22日,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作了题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讲话,系统阐发了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问题立场上的“六个坚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阐发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定“五位一体”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等重要观点;10月12日,出席在昆明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了《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主旨讲话,总结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阐述了中国在未来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的基本方略,强调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以绿色转型为驱动,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以人民福祉为中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国际法为基础,维护公平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10月22日,在济南主持召开了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形势,强调了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11月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所取得的历史成就与面临着的重大使命,强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河湖长制、林长制、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等制度建设与创新成果,共同促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所发生的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2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发表讲话,深入分析了推进“双碳”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3月30日,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提出,“号召大家都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让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6月初,在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中强调,“全党全国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百年发展及其践行、关于我国区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战略、关于我国促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尤其是“双碳”战略等议题的这些重要论述,成为国内生态文明研究学界的聚焦热点,并发挥了广泛而巨大的社会政治动员作用。比如,学术界对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哲学理论与政治政策意涵开展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总体而言,如果说对于前者大家更加强调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术语前缀对于“现代化”目标与路径的修饰限定意义,即新时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符合生态文明理念原则与整体目标的前提性要求,那么对于后者大家更加强调的就是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价值的现代化新道路所包含着的人类文明道路革新与创造意蕴,即在创造出拥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表征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同时也将创造出人类文明新形态。再比如,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自2020年9月至今的多次论述,不仅明确表达了中国政府兑现《巴黎协定》上作出的自主贡献承诺的坚定决心,即分别在2030年和2060年之前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阶段性目标,还从理论上阐明了“双碳”目标战略与我国大力倡导推进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关联,即它是一场经济社会发展理念方式的深刻革命。由此,“双碳”议题的学术研究及其制度化成为2020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生态文明研究学界的“热门”,国内主要高校和研究单位都相继成立了自己的“双碳”与生态文明研究机构。

大量相关学术著作的出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这一学术、学科与话语体系的中国学派的成长和成熟

学术论文方面,美国著名的绿色左翼杂志《资本主义 自然 社会主义》推出了“中国的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专栏,其中发表了一组专题论文,这些论文在中国背景与语境下深入讨论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特征,阐释了自然的资本化、市场机制和大众参与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积极性作用,是迄今为止中国学者在国际绿色左翼学界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研究成果的最集中展示。学术著作方面,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出版,如郇庆治主编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论丛》(五卷本)和专题文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张云飞等著的《新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历程和经验研究》、王雨辰著的《中国形态的生态文明理论研究》、陈学明著的《走向人类文明新形态》等。可以看出,虽然就发表数量而言还未必是“多数派”,但它表明的是,更加自觉地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立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视角来阐发我国生态文明理念及其建设实践的社会主义政治取向和意涵,已经成为我国生态文明研究学界的一个重要面相,而这至少对于“中和”或纠偏长期以来我国生态主义理论研究与宣传中的“深绿”偏向(即过分强调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及其哲学伦理实践)是大有裨益的。基于此,国内知名的环境人文社科研究期刊《鄱阳湖学刊》在2021年第4期组织了一个“马克思主义生态学专题”,以深入探讨马克思主义与生态文明之间的关系。其中,《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导论》一文提出,“马克思主义生态学”作为一个最高伞形概念的优点在于,它不仅可以在涵盖更宽广理论范围的意义上来理解,即包括“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欧美生态马克思主义”“激进的或批判的政治生态学(绿色左翼理论)”,还可以在更具灵活性的方法论意义上来理解,即构成了从只是作为一种评介讨论活动的“国外生态马克思主义流派研究”向一种以我为主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过渡。换言之,这一概念所表征的是,我国学者不仅越来越自觉地意识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本质与政治上的固有特性,而且越来越熟练于从事一种基于中国立场和中国问题意识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研究。

围绕重大主场事件,官方机构、主流媒体、社会组织与公众的广泛参与,提高了我国生态文明理念及其建设成就的国际传播力

2021年10月,在昆明举行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这是联合国环境公约缔约方大会首次将“生态文明”作为大会主题,从而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世界性影响。习近平主席出席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了《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主旨讲话。会议开始,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承制的宣传片向全球发布。该宣传片从人类必须保护生物多样性、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中国携手世界共建美丽家园等三个层面,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的贡献和经验,传播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实践,诠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愿景和全球共建生态文明的美好愿望。通过上述宣传交流活动,我国多年来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所开展的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于2022年12月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所在地蒙特利尔举办,届时,我国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中的引领性作用将会更加突出和得到更好发挥,从而与各方一道共同推动各缔约方达成兼具雄心和务实平衡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进程、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贡献。

除了正式场合的讨论与交流,值得一提的是,“一路‘象’北”事件成为2021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一部极佳的“宣传片”。一群野象从西双版纳栖息地出发,跨越元江向北曲折行进到昆明附近,最后又回归到自己家园的旅程,受到了国内外新闻媒体与民众的广泛关注,包括CNN、BBC和《泰晤士报》在内的西方主流媒体也都对野象群的迁徙动向进行了跟踪报道。鉴于其在国内外产生的巨大影响,习近平主席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发表的主旨讲话中,也专门提到了这一事件。对于该事件的海量报道,不仅是一次人与大型野生动物之间生动交流的全景式记录,也使得国内外民众真实感受到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具体成果。当然,这也为我们如何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大众化宣传动员与国际传播提出了许多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蔓延,推动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广泛与深入思考

无论是从理论构建还是现实实践来看,关于新冠肺炎疫情背后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入思考,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有效推进是至关重要的。疫情肆虐使人们日益认识到,这不仅仅是病毒传播与阻断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个体、社区或国家层面上的人与自然关系改善的问题,更是整个国际社会如何重构基于可持续发展准则和人类生态(生物)安全需求的和平共处、共生共荣的经济社会格局和秩序的问题。而就目前来看,我们显然还离这一目标十分遥远,因为真正重要的不是我们最终能够发明什么样的灵丹妙药从而制服病毒,而是我们的现代生产生活方式与个体行为可以作出哪些实质性改变从而与大自然之间建立起更加和谐共生的关系架构。正是在上述背景或意义上,中国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果断而坚决的应对方针和在严控疫情反弹的前提下保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力,以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完全正确的。也就是说,成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不仅使我们对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自觉与政治共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也大大考验并提升了党和政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协同推进“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能力。这其中的核心之点则是,广义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或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融入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与进程之中,而不应成为一种抽象、孤立的目标追求或脱离社会历史条件的绝对性保护,也就是坚持并努力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就此而言,这种理性而现实的“生态主义”是真正以中国人民或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永续发展为中心的。

依此,我们就可以正确看待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及由此所引发的某些讨论。《生物安全法》的制定实施标志着中国在生物安全领域的法治实践迈出了重要一步,为中国防范生物安全风险和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因而是我国生物安全领域依法治国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至于一些学者提出的《生物安全法》存在的具体性问题,比如在科技伦理与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短板、省级行政单位的协调机制职能内容有待明确、生物安全领域立法滞后和调控难度大、生物安全保障体系未同步现代技术、生物安全的机构和人力配置不够精细等,都可以在日后实施过程中通过对该法律的不断修订完善来逐步加以解决。

总之,尽管确实遇到了新冠肺炎疫情持续与反复所带来的严重冲击和困扰,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仍在党和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扎实推进,并且在不断取得切实成效。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学习与阐释这一主线,我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实践方面,也伴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制定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流域)战略的深入推进、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的顺利主办等重大举措或活动而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并与国际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的各种不和谐现象形成鲜明对照。这充分表明,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要旨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中得以完全巩固的共识和得以持续推进的行动。这其中,作为重要引领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走向现代化的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全社会动员推进机制,逐渐发挥着全球性引领作用的国际治理与合作参与,构成了中国式“现实生态主义”的主要支撑性元素。


作者:郇庆治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1LLMLA046)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8ZDA00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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