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间,两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出现了诸多社会问题,也都在致力于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并尝试走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治理之路。中日两国的社会治理既有失败的教训也有成功的经验,其社会治理经验的分享与相互借鉴,对于两国社会的发展、两国关系的改善具有积极的意义。中日在社会治理领域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宽广。半个世纪以来,中日关系虽历经风雨坎坷,但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却未曾中断,特别是在灾害治理、环境保护和疫情防控、老龄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得卓有成效。中日两国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互鉴、交流与合作是中日关系的基础,将会为中日两国民众带来更多的福祉,为中日关系的发展增添助力。
关键词:邦交正常化 社会治理 中日关系 交流与合作
1972年,中日两国实现了邦交正常化。在迄今为止半个世纪的岁月里,中日两国经贸依存度不断加深,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了实质性的飞跃,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十分亮眼。由于中日两国的政治体制、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等有很大差异,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法也不尽相同。在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之际,客观分析中日两国的社会治理模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认真梳理中日两国在灾害治理、环境治理、疫情防控,特别是老龄社会治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于中日关系的改善和进一步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邦交正常化50年间中日两国社会问题的变迁
邦交正常化50周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日两国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遭遇了迥异或相似的社会问题,也在致力于解决这些社会问题。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时,日本已经历了战后经济复苏期,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期,成为世界经济第二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然而,片面追求经济速度也带来了诸如公害问题、传统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物被大量拆毁等问题。同时,“金权政治”产生的腐败问题也屡见不鲜。20世纪80年代,日本迎来了经济全球化,国民收入增长,家用电器普及,生活愈加便利,经济空前繁荣。然而,进入9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长期停滞,至今仍未走出低谷。平成30年(1989—2019年)里,日本社会涌现出诸多新的社会问题,如:少子老龄化问题成为困扰日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阻碍,并带来了劳动力不足、医疗费用剧增、养老保险制度入不敷出、地方社会缺乏活力等一系列问题。终身雇佣制度面临崩溃,社会阶层差距加大,中产阶层向下流动,临时工等非正规雇佣劳动群体增大,女性劳动力的非正规就业占半数以上。与此同时,日本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不婚、晚婚、不育、少育、晚育等现象日渐增多,更加剧了日本人口老龄化程度。1995年奥姆真理教沙林毒气事件以及阪神大地震、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和核泄漏等重大事件和自然灾害让日本国民的自信心遭受前所未有的打击。
1972年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时,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不到日本的三分之一。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开始了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贫困向温饱发展。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20世纪80年代,经济体制和政治领域改革的推进,释放了社会活力,使开放、创新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实质性改善,还有一批人先富了起来。与此同时,社会的巨变也带来阶层的分化和社会矛盾的激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在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社会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推进,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人民生活从温饱向基本小康转变。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蓬勃发展的互联网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消费方式。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社会日益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等特征。2010年中国GDP总量超过日本,中日两国经济规模发生了根本性逆转。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中日两国GDP的差距继续扩大。2021年,日本的GDP总量依然停留在5万亿美元上下,而中国的GDP总量已是日本的三倍多。2021年10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进程中,社会问题不断涌现,如环境问题、食品安全问题、贫富差距问题、老龄化问题等等,新的社会问题和深层社会矛盾给我国的社会治理提出了诸多新挑战和新要求。
二、邦交正常化50年间中日两国社会治理的特点
以2000年为节点,邦交正常化50年中日两国的社会治理可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中国向日本学习经济快速崛起的经验,在如何解决社会问题上,日本的法制建设、环境治理、城市更新与保护、人才培养、职业培训等方面的经验对中国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后期,伴随中日两国经济、社会、人员等方面的密切交流,中国开始了社会治理路径的自我探索,并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模式。
(一)“多元协作”是日本社会治理的一大特色
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日本社会问题的不断涌现,日本政府和民间积极应对,寻找解决社会问题的最佳方案,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大为提高。特别是,日本政府注重法制建设。例如,公害问题让日本政府反思经济至上的发展路线,转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道。《公害对策基本法》等14部防治公害方面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以及《环境基本法》的出台,让日本从一个“公害国家”转变为一个环境保护的先进国家。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2000年实施的《护理保险法》将护理制度从社会福利制度转变为社会保险制度,极大地减轻了家庭成员和养老机构的负担。1998年《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出台后,各类非营利组织(NPO)(包含从事国际奉献、国际交流的NGO组织)纷纷成立,在环境保护、反战和平、社会福利、城市改造、社区建设、国际奉献、灾害救助、文化教育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NPO、NGO、企业、志愿者组织等在社会治理中承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1]大多数社会组织经常征求市民的要求、愿望、建议和批评,向政府提出建议并监督政策的实施。包括志愿者活动在内的NPO、NGO活动的高涨具有象征性意义,表明人们在公益性较高的服务供给上不是靠政府,而是用自己的力量来解决。[2]日本各级政府、市民团体、企业、志愿者组织、居民,以及其他非营利组织正在形成一种新型的互助、互动的关系,即“多元协作”的关系。政府通常负责制定规划、提供经费支持以及审计监督,具体事项交给非营利组织等运营。在解决一些基层社会问题时,往往是通过研讨会、恳谈会、圆桌会等方式协商解决。
(二)中国正在形成党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中国的社会治理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的各类管控开始放松。20世纪90年代,“治理”一词被引介到中国学术界,社会综合治理开始被广泛提及,我国社会治理进入社会管控阶段。2004年以后我国社会治理进入社会管理阶段。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首次将“社会治理”替代“社会管理”写入党和国家的文献中,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了中国社会治理的目的、主题、内容、方式进一步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转变。[3]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又明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19年11月,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有责、尽责、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当今中国正在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治理模式,尽管目前这一社会治理模式还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例如:党政部门社会治理职能交叉,主体职责不清晰;各类社会主体与政府的平等、参与、协商的关系还不够健全;社会组织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参与度不够,社会组织的相关法律不够健全;社会治理存在城乡和区域差异;社会治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等,但不容否认的是,经过这些年的摸索,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正在形成,社会治理能力正在逐步提升。例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委会等逐渐以各种形式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党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正在形成。另外,全国各地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出现了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4]、“网格化管理”[5]、12345市民热线“接诉即办”服务、“市民议事厅”、北京广播电台的“市民对话一把手”全媒体直播访谈节目、“互联网+”等新形式推进社会治理模式现代化。以北京市的12345市民热线“接诉即办”服务为例,2019年共接听来电696.36万个,受理诉求251.97万件,全市各单位响应率达到100%,“接诉即办”一词入选“2019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新词语”[6]。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北京12345市民热线成为抗疫前哨,绘制涵盖60万条疫情数据的风险区域分级图和点位图,梳理群众关注的疫情防控事项31类158个,报送疫情防控信息1095份,成为制定防控政策、完善防控措施的重要参考。[7]
民众与政府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的对话渠道不断拓宽,社会治理的思路由被动应对社会问题转向前瞻性预防,一定程度地满足了民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问题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另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创新被应用到社会治理之中,社会治理愈加精细化。今后,中国还将进一步加快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以应对现代化总体进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三、中日两国在灾害治理、环境治理、疫情防控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邦交正常化以来,中日两国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发展较快,这里选取灾害治理、环境保护、疫情防控三方面加以阐述。
(一)中日在灾害治理领域的相互支援
中日两国均为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仅在邦交正常化50年间,中日两国经历了多次地震灾害,特别是2008年5月12日中国汶川地震与2011年3月11日的东日本大地震,给两国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灾害发生后中日两国给予对方有力的支援,表现出了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和对邻国民众的最大善意。汶川地震后,日本政府派出了一支国际紧急救援队抵达灾区,这是第一支抵达灾区的外国专业救援队,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特大自然灾难发生后接受外国专业救援队。日本救援队员在救援过程中展现出的敬业精神与专业精神,特别是新华社发布的日本救援队向遇难者遗体列队默哀的照片深深感动了中国网友。日本政府还向中国提供了紧急无偿资金援助,各界发起了向中国灾区捐款的活动。东日本大地震发生后,中国外交部门通过社交媒体向灾区人民表示了诚挚的慰问,第一时间提供紧急救助物资。中国派出的救援队是到达重灾区延手县大船渡市的第一支国际救援队。灾难发生3日后,中国援助的第一批帐篷、毛毯、应急灯等100吨救援物资已经抵达日本,之后水、橡胶手套、简易厕所、运动鞋等约150吨救援物资陆续运往灾区。[8]5月22日,赴日本出席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温家宝总理专程访问地震重灾区宫城县名取市和福岛县福岛市,慰问受灾民众。中日携手抗灾体现了两国人民在危难时刻的感同身受、同舟共济。
另外,日本在防灾教育、防灾减灾、抗震抢险、灾后重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应对灾害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中国的灾害治理有较强的借鉴意义。邦交正常化以来,中日两国不断深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务实交流与合作,在救灾支援、救灾演习、举办会议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合作领域不断拓展。
(二)中日环保领域的合作
日本在环境治理领域既有惨痛的教训也有成功的经验。作为世界上先进的环保国家,日本有关环境的法制体系完备,环保教育先进,拥有世界一流的节能环保技术。中日之间具有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的特点,两国在环保领域展开的交流与合作卓有成效。例如,成立于1996年的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作为实施中日环境基础合作和开展国际交流的窗口,中国在全国范围开展了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和面向广大民众的环保宣传教育,为政府制定环保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015年开始,中日双方实施了为期4年的中日改善大气环境城市间协作项目,并在中国的一些城市开展了相关研究与技术合作;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自2006年在东京首次举办,截至2021年已成功举办了15届,累计签署合作项目413个,已成为两国节能环保领域合作的重要平台。[9]今后,中日在碳达峰与碳中和领域的合作,特别是在促进第三方市场合作方面具有广阔的前景。
(三)携手抗击非典、新冠疫情
2002年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和从2020年持续至今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中日两国的经济、社会造成巨大冲击。2002年当中国非典型肺炎疫情肆虐的危难时刻,日本政府及民间伸出援手,向中国提供了数亿日元资金与医疗物资,派遣国际紧急支援专家组协助非典防治。2020年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日本派出了医疗队员,向我国援助大量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一些援助物资的包装箱上写有感动了中国人民的“山川异域,风月同天”“岂曰无衣,与子同裳”“武汉加油,中国加油”等字样。日本社会各界踊跃捐款,安倍首相及自民党国会议员从个人工资中扣除5000日元,援助中国抗疫。东京晴空塔点亮中国红,为中国祈愿、加油。当中国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控制而全日本疫情蔓延的时候,中国各级政府、企业、友好团体向日方分批捐赠病毒检测试剂盒等医疗和抗疫物资。中日两国民众携手抗疫,守望相助,传递了友谊,增进了两国民众之间的感情,谱写了中日友好的新篇章。
四、中日老龄社会治理的交流、合作与前瞻
中日邦交正常化50年间,两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交流与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都是空前的。日本比中国早3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21年9月,日本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高达29.1%,人均预期寿命达84岁[10]。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虽然出现较晚,但发展迅猛。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9亿人,老龄化率升至13.5%,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11]“十四五”期间,中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其中一些省、市将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中国的医养照护服务产业发展远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老龄社会治理主体职责不清晰、城乡和区域结构失衡。[12]养老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不够,健康服务领域产业化程度不高,等等。日本在应对老龄化问题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如:完善的医疗和老年护理制度,精细化、专业化、多元化的养老服务,种类繁多的老年辅具和智能设备产品,完备的护理人才培训体系等等,这些对中国的老龄社会治理有着较强的借鉴意义。
中日两国在老年人康养产业、医疗、看护、养老设施等领域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宽广。中日两国领导人十分重视老龄治理领域的合作。2019年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大阪峰会上,两国领导人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经贸投资、财政金融、医疗康养、养老照护、节能环保、旅游观光等广泛领域达成共识,强调加强互利合作,发展两国健康养老和老年人的护理事业。近年来,我国与日方签署多个中央或地方级别的养老护理合作文件,举办了多场养老产业交流会。2018年和2019年,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日本经济产业省在北京和东京联合主办了中央级别的“中日养老服务业合作论坛”,签署了旨在推进中日老龄化领域合作的《关于服务产业合作发展的备忘录》[13],150余家中日养老服务企业进行了项目对接和交流。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从2014年开始在中国各地举办了70余场“中日养老产业交流会”,介绍日本的养老理念、老年护理服务内容,推销日本的老年辅助产品,积极谋求与中方合作。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和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签署了推进中日老龄社会医养照护领域合作备忘录,希望加强两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的合作。中国多个地方政府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与日方联合举办老龄产业交流会、洽谈会、博览会、项目对接会等,推动两国养老企业的合作。“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CHINA AID)自2000年首届在上海成功举办,20年来已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福祉产业品牌博览会,位居世界同类展会前列。
近年来,中国不断放开社会资本参与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康复护理等领域。有数据显示,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已达1.57万家,3000余家公办机构实行公办民营,由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占比已上升至47%。[14]2016年,国务院针对养老服务市场又放宽了外资准入,欢迎日本企业来华投资。日本高品质的老龄医疗护理服务在中国很有市场。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中日两国都是东方国家,文化背景相似,有着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二是日本养老护理服务产业市场相对饱和,而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前景广阔。三是中国的中产阶层不断扩大,对养老、医疗、照护服务需求更高也更精细,目前,日医株式会社、礼爱株式会社、美邸、维斯福祉株式会社等日本多家资深养老企业已经进入中国,如中日合资的在上海的礼爱颐养院、在成都的礼爱老年介护中心等就是日本礼爱株式会社在中国开办的养老机构。这些机构不仅引进了日本的先进养老护理理念、护理技术和管理经验,还有日本专家、管理人员常驻直接参与机构的日常运营。[15]日本的一些家电企业也看好中国巨大的养老市场,纷纷将养老作为企业的经营方向之一。2019年松下电器以“松下养老”的名义介入中国养老市场。2021年在江苏宜兴与中国企业共同运营雅达·松下养老社区。日立在智慧养老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2020年日立解决方案(中国)有限公司与浙江嘉兴市合作推出了“互联网+养老服务”,成为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50家试点之一。日立还与中国企业合作研发养老机器人,提供AI智能服务,希望在中国打造一个全新的养老模式。
中日在老年护理人才的培养和人力资源共享方面也有很大合作空间。随着老龄化的加深,日本养老机构护理人才严重不足。据统计,2019年度需要211万护理人员,2025年,将出现32万护理人员的缺口,预计到2040年需要280万人,将会出现69万人的缺口。[16]2008年日本开始大量引进外国看护人才,其中有不少中国的护理专业人才。这种人才引进方式大多通过民间交流的渠道,如中国高校通过中介与日本医疗组织签订协议,派遣学员赴日学习和实习。中方虽不缺少劳动力,但养老护理人员普遍学历偏低,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为此,中日两国相关机构开展了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例如,日中医疗福祉交流协会、日中高龄者福祉协会、日中健康医疗交流协会等社团法人致力于开展两国间护理人员的交流和人才培养,为中国的护理技能实习生提供到日本的医院、养老机构工作的机会。中日两国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交流将日本的护理预防的技术、经验传授给中国,有助于提高我国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和管理水平,为中日两国培养更多专业化、职业化的老年护理人员。
日本在医疗养老康复护理辅具研发方面居世界前列,而我国医养康复护理辅具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技术含量低,研发能力弱,缺乏多功能、智能化、个性化产品。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增多,未来我国老年人护理辅具的需求量将会更大,中日两国医疗养老康复护理辅具生产企业的合作前景广阔。
四、结语
2022年6月1日,中国驻日本大使孔铉佑应邀出席日本对华友好七团体之一的日中协会交流大会,做了题为“纪念邦交正常化50周年、思考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的演讲。他说:“邦交正常化以来的50年间,中日两国充分享受了和平与发展带来的巨大红利。站在崭新的历史起点,我们期待双方一道努力,继续谱写中日和平友好、合作共赢的新篇章”。[17]诚如所言,邦交正常化以来的50年间,中日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交流、互鉴与合作增进了两国民众之间的相互理解,促进了两国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日两国都进入了发展的新时代,为形成中日携手合作、互利双赢的新格局,两国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经验分享、信息交流与务实合作,显得尤为重要。期待今后中日两国政府和民间进一步开展社会治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中日两国民众带来更多的福祉。
注释:
[1] 详见胡澎:《日本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与实践》,《日本学刊》2015年第3期。
[2] [日] 佐佐木毅、[韩] 金泰昌主编:《中间团体开创的公共性》第七卷,王伟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3] 魏礼群主编:《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70年回顾与前瞻》,中国言实出版社2019年版,第7页。
[4]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源自北京平谷区金海湖镇。为有效破解城市基层治理难题,北京市探索形成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当街乡遇到需要跨部门、跨区域解决的难题时,由街乡“吹哨”,发出集结令;相关部门“报到”,让各类城市管理力量在街乡综合下沉、力量聚合,形成权责清晰、条块联动的体制机制。
[5] “网格化管理”是以区县为单位,将辖区划分为城市网格、村居网格、企业网格,构成无缝对接的网络,在发现和分析问题中解决问题,让社会治理更快捷、更准确。
[6]《数读:北京12345热线2019年度数据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1月22日。http://www.gov.cn/xinwen/2021-01/22/content_5581931.htm.
[7] 《北京12345热线去年受理量超1100万件,440余万人来电》,新京报,2021年1月8日。https://www.bjnews.com.cn/detail/161007119815044.html.
[8] 《日本驻华大使:感谢中方十年前对日本灾后援助,日本人民从中获得了勇气》,环球网,2021年3月12日https://3w.huanqiu.com/a/5e93e2/42H0FVQSEEL?agt=61.
[9] 《第十五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成功举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2021年12月26日。https://www.ndrc.gov.cn/fzggw/wld/cl/lddt/202112/t20211226_1309783.html?code=&state=123.
[10] [日]「統計からみた我が国の高齢者-『敬老の日』にちなんで-/1.高齢者の人口」、『統計トピックス』No.129、総務省統計局ホームページ、2021年9月19日。https://www.stat.go.jp/data/topics/topi1291.html.
[1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11日。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rkpcgb/qgrkpcgb/202106/t20210628_1818824.html.
[12] 杜平、王永梅:《改革开放40年我国老龄化的社会治理——成就、问题与现代化路径》,《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
[13] 日文为:「サービス産業協力の発展に関する覚書」。
[14] 邱海峰、梁嘉玮:《中日探索就养老服务业展开合作 解局养老服务痛点》,《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10月31日。
[15] 潘寅茹:《越来越多日企欲进入中国养老市场,认知症照护关注度上升》,第一财经网,2021年6月27日。https://www.yicai.com/news/101093784.html.
[16] [日]『介護人材確保に向けた取り組み』、厚生労働省ホームページ。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02977.html.
[17] 《中国驻日本大使孔铉佑发表“纪念邦交正常化50周年、思考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演讲》,人民网2022年6月1日。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2/0601/c1002-3243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