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艺可以全提,可以合论,亦可分论。现在请合论《诗》《书》《礼》《乐》。《诗》《书》《礼》《乐》为何可以并提合论?盖缘于此四“艺”实有其特殊性。这涉及最早的学校设置何种课程的问题。我国学校起源甚早,殷商不必说,前面的夏朝甚至五帝之时,已有学校存焉。当然形成健全完整的学校建制,是在周朝。《礼记·学记》写道:“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052页)意即古时的教育是分层级的,闾里的叫“塾”,略同于后来的私塾,由做过官的人,回归闾里后每天坐于门前,而家塾就在门侧的厅堂里,是为“家有学”。按周时制度,二十五家为闾,五百家为党,一万二千五百家为遂。郑玄注谓:“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同上)“庠”指乡学。孔疏云:“凡六乡之内,州学以下皆为庠。”(同上,第1054页)而“序”,则为县以下、不超过六遂的区域所设之学。“国有学”者,依孔氏颖达的疏证,国是指天子所在的都城,以及各诸侯国的中心区域。由此可见以周朝为代表的古代教育体制,有极为完善的学校建制系统。《周礼》贾公彦疏又云:“周立太学王宫之东胶,胶之言纠也,所以纠察王事。周立小学於西郊,为有虞氏之庠制,故曰虞庠。”(《周礼注疏》[彭林整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31页)《礼记·王制》亦曰:“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礼记正义》,第370页)郑注认为:“此小学大学,殷之制。”(同上)则周之设学又是直承殷制而来。若周制,孔疏认为应是:“大学在国,小学在四郊。”(同上,第371页)
古代学校的名称和设置又不止此。《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云:“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周礼注疏》[彭林整理]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831页)何谓“成均之法”?或者先问,何谓“成均”?郑玄引董仲舒的话为证,曰:“成均,五帝之学。”(同上)所以马一浮为浙江大学写的校歌,其第二段的起句为:“国有成均,在浙之滨。”(马一浮:《浙江大学校歌》,《马一浮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98页)是以最古老的大学名谓喻示今日之大学,以明吾国重教之古老传统。至其“成均之法”,则如贾氏公彦之疏云,“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者,是说“周人以成均学之旧法式,以立国之学内政教也”(《周礼注疏》[彭林整理]中册,第831页),也是承继传统之意。马先生在所附说明中又说:“国立大学比於古之辟雍,古者飨射之礼於辟雍行之,因有燕乐歌辞。”也是引用《周礼》的典故。斯贾公彦疏又云:“五帝总名成均,当代则各有别称,谓若三代天子学,总曰辟雍,当代各有异名也。”(同上,第832页)这就是马先生又引“辟雍”的来历,则“辟雍”是为三代之学的总称。
然则古代的各级学校,都由什么人来教,又是哪些人来学呢?《白虎通》写道:“古者教民者,里皆有师,里中之老有道德者,为里右师,其次为左师,教里中之子弟以道艺、孝悌、仁义。”(陈立撰:《白虎通疏证》上册,中华书局,1994年,第262页)这是指比较靠下一些级次的庠序之学,师者须找那些老而有道德的人来承担。至于上层子弟,譬如公卿大夫的子弟,以及诸侯卿大夫的子弟,有个专用名称曰“国子”,就不是一般的有德行的老者能膺此任了。《周礼·春官宗伯下·大司乐》之郑司农注云:“公卿大夫之子弟,当学者谓之国子。”(《周礼注疏》[彭林整理]中册,第831页)教“国子”者,是由不仅有道德,而且通道艺的“儒”来担任。所教的内容,据《周礼·地官司徒·师氏》记载,主要是“三德”和“三行”。“三德”者:“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三行”则为: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周礼注疏》[彭林整理]上册,第493页)虽主要是德教,这个要求可不低。国子之外的其他“民”之子弟,所学内容应大体与之相同,只是要求有高低之别。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其他“民”的子弟,也不是社会的劳动阶层,而是“治人”者队伍中的比较低位的一些执事者。殷周时期的教育,都是官学,绝不是面对所有人的。“有教无类”是孔子的教育主张,历史上私人办学的先河是孔子所开创,孔子之前的学校,则是为有地位有身份的阶层所开设。以此在探讨三代教育之时,切不可弄错了社会历史的阶段性。
管理学校教育的专门机构,名“师氏”。《周礼·地官司徒·叙官》载:“师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依郑注,师就是“教人以道者”的称呼(同上,第313页)。看来这个机构的编制还蛮大的。问题是,与“师氏”并行的还有一个机构曰“保氏”,职能是协助师氏以教国子。而师氏和保氏上面,还有总览教育全局的的“地官司徒”,任务是统帅所属部门“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这就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其首长则近似于主管教育的副总理。地官司徒的编制也很可观,光是教官之属就有:“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乡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同上,第306页)这也说明盛周时期是何等重视教育。
下面来看当时的学校所学的是何种课程。《周礼·地官司徒·保氏》写道:“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同上,第499页)这是说,礼、乐、射、御、书、数,是当时教授的主要课程。当然具体所包含的内容极多。譬如礼,包括祭祀的礼仪、宴宾客的礼仪、丧礼的仪容、军旅的礼仪、朝廷举事的礼仪等,郑注将其简化为“吉凶宾军嘉”(同上,第499页)。“六艺”的“礼”最为繁杂,以致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说法,“吉凶宾军嘉”五礼只是约举而已。“乐”同样繁复之甚。主管乐的机构叫大司乐,下面执事人等一大推。教授对象为“国子”,请有道有德者担任教习。乐不单是合于乐律的好听声音,而且有教化的内涵。就是说,其中有“乐德”存焉。“乐德”体现的是中、和、祗、庸、孝、友,所采用的音乐语言则包括兴、道、讽、诵、言、语等方式(《周礼注疏》[彭林整理]中册,第831-833页)。教的时候,乐和舞是结合的,教国子的舞有《云门》《大卷》《大咸》《大?》《大夏》《大濩》《大武》(同上,第834页)等,都是虞夏殷周的古典音乐。这里我们还需知晓,不仅乐舞是结合的,乐和礼也是结合的,不同的礼仪场合须选择不同的音乐。比如“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同上,第836页)。据传,这种“大合乐”属于六代乐,也为的是传承古乐经典。
礼和乐是“六艺”中的头两艺。后面依次为射、御、书、数。射是射箭。射箭是技能,也是武艺,也可以成为特定场合的表演项目。当王者有出入活动之时,会选拔出色的射手,在西郊虞庠学之中,举行大射之礼。配合大射,有特定的音乐,一般要演奏《王夏》和《驺虞》(同上,第851页)。《驺虞》就是《诗·召南》的最后一章:“彼茁者葭,壹发五豝,于嗟乎驺虞。彼茁者蓬,壹发五豵,于嗟乎驺虞。”(高亨:《诗经今注》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40页)这可以证明,礼乐是结合的,诗和乐也是结合的。除了大射之礼,还有著名的“乡射礼”,也是极为隆重而热闹的乡间礼仪活动,非常受民众的喜爱。《乡射礼》是“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於州序之礼”(《仪礼注疏》[王辉点校]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65页)。“州”是乡下面的设置,据《周礼·地官司徒·大司徒》云:“五州为乡。”(《周礼注疏》[彭林整理]上册,第367页)则州属于乡没有问题。在乡射之前是“乡饮酒”,前后延续多日。对此,郑玄注、贾公彦疏的《仪礼注疏》,有专门的三章疏证此礼,读者可参看,笔者不拟多赘。但作为六艺之一的一门课程的“射”,主要是学习射箭的技能和射箭的礼仪。“御”,就是驾车,这门技能也不简单。驾车不仅需要技术,也要讲求礼仪,包括车马的仪容。“书”是识字课,因此须懂得六书,即汉字组成的规律,包括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直到汉以后还是这样的概括,甚至今天学习汉字,也绕不开这方面的知识。“数”则是计算课,此不多及。“六艺”的课,教“国子”如此,教“民”也是如此,这是当时共同的知识课。
孔子教弟子,也有这套作为知识课和实践课的“六艺”,但另外还有《礼》《乐》《诗》《书》《易》《春秋》的文本经典课程,也称为“六艺”。这第二套“六艺”,孔子之前就有了,当然之前不会有《春秋》,于是剩下《礼》《乐》《诗》《书》《易》“五艺”。不过《易》很特别,那是由专业人员来掌握和实施的。这就是《周礼·春官宗伯·大卜》所说的“大卜掌三兆之法”(《周礼注疏》[彭林整理]中册,第921页)。值得注意的是,《周礼》尽管对以《易》法为卜的事例也讲了不少,但绝口未及此种方法是否也用来教“国子”问题。实际上,包括“三易之法”在内的“三兆之法”,直接涉及的是鬼神、祭祀等神明之事,并不用来教“国子”。所以《周礼》在胪列这一系统的各种执事编制之时,郑注或贾(公彦)疏不断注出:“列职于此。”亦即只是列出职务,并不是以《易》法来教学生。由此可以认为,孔子之前用来教国子的经典文本的“六艺”,《易》和《春秋》都可以暂时在外了。所当用的教科书是《诗》《书》《礼》《乐》四门经典。
不妨多看一些史料证据。《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於瞽宗。”(同上,第832页)贾(公彦)疏写道:“学《礼》、《乐》在瞽宗,祭《礼》先师亦在瞽宗矣。若然,则《书》在上庠,《书》之先师亦祭於上庠。其《诗》则春诵夏弦在东序,则祭亦在东序也。”(同上,第832-833页)贾君也是将《诗》《书》《礼》《乐》并提。郑康成注《礼记·文王世子》“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云:“官谓《礼》、《乐》、《诗》、《书》之官。《周礼》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於瞽宗。’此之谓先师之类也。若汉,《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億可以为之也。”(《礼记正义》,第630页)则郑康成也是《礼》《乐》《诗》《书》齐提并论,而且区分开“先师”与“汉”的关系。孔氏颖达的疏证更为详明,兹分两段抄录如下:
凡学者,谓《礼》《乐》《诗》《书》之学,於春夏之时,所教之官各释奠於其先师。秋冬之时,所教之官亦各释奠於其先师,故云“秋冬亦如之”。犹若教《书》之官,春时於虞庠之中释奠於先代明《书》之师,四时皆然。教《礼》之官,秋时於瞽宗之中,释奠於其先代明《礼》之师,如此之类是也。
又云:
“官谓《礼》《乐》《诗》《书》之官”者,谓所教之官也。若春诵夏弦,则大师释奠也;教干戈,则小乐正、乐师等释奠也;教礼者,则执礼之官释奠也。皇氏云:“其教虽各有时,其释奠则四时各有於其学,备而行之。”引“《周礼》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於瞽宗’”者,此《周礼·大司乐》文。引之者,证乐之先师也,后世释奠祭之。然则《礼》及《诗》《书》之官,有道有德者亦使教焉。死则以为《书》《礼》之祖,后世则亦各祭於其学也,故云“此之谓先师之类也”。以大司乐掌乐,故特云“乐祖”,其馀不见者,《周礼》文不具也。云“若汉,《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者,皆《汉书·儒林传》文。案《书传》,伏生济南人,故为秦时博士,孝文帝时以《书》教於齐、鲁之间。《诗》有毛公者,毛公,赵人,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高堂生者,鲁人,汉兴为博士,传《礼》十七篇。《艺文志》:“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为乐官,颇能记其铿鎗鼓舞,不能言其义。”是其事也。
斯又云:
其儒林传《诗》《书》及《礼》多矣而不言者,以其非俊异也。又有传《易》及《春秋》,不引者,以此经唯有《诗》《书》《礼》《乐》,故不引《易》与《春秋》。云“億可以为之也”者,億是发语之声。言此等之人,后世亦可为先师也。疑而不定,故发声为億。(同上,第630页)
孔疏又是屡屡以《诗》《书》《礼》《乐》并称。而且是溯源头,连接后世。关于所引郑注说的《礼》《乐》《诗》《书》的传承情况,下面再详之。兹就孔疏最后一段先来言说。孔疏居然解释了并提《诗》《书》《礼》《乐》,而不及《易》与《春秋》的理由。孔氏说,所以不引《易》和《春秋》,是因为“此经唯有《诗》《书》《礼》《乐》,故不引《易》与《春秋》”。他的意思是说,所以不引,是因为《周礼·春官宗伯》这一“经”没有提到《易》和《春秋》。是啊,本人在前面论《易》时讲过了,孔子作易传之前的《易》,主要是占卜之书,那是由专业人士掌握的“秘籍”,不可能作为教学生的课本。至于《春秋》,孔子之前何来《春秋》?这就是何以最早的教科书,惟有《诗》《书》《礼》《乐》的缘故。
我们再看孔门之教。我多次说过,孔子教学生有两套“六艺”,一套是礼、乐、射、御、书、数,是为知识课和实践课。另一套“六艺”,是《诗》《书》《礼》《乐》《易》《春秋》,是为文本经典课。但我想问一句:孔子教学生的时候,可曾也教过《易》否?至少《论语》中从未提及此事。孔子是说他喜欢《易》,因读《易》,把穿《易》简的绳子都折断了好几次(“韦编三绝”),并说学《易》这件事,不能年轻时学,最好五十岁的时候开始学,就不致有大的过错了。他既有如此主张,当然不会轻易教学生了。孔子是把《易》回归为义理之学的第一人,算命打卦这些“装神弄鬼”的歪思邪行夫子最看不上眼。《论语·雍也》记载,弟子樊迟问什么是“知”?孔子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孔子的意思是说,如果是从让老百姓晓得道义的角度着眼,只要不亵渎鬼神就算得聪明的表现,不必为此想得太多。《论语·先进》亦载,子路问事鬼神的方法,孔子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似乎对提出这样的问题感到些不耐烦。《论语·述而》还记载:“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些记载都说明孔子不想对鬼神问题作深入探究,宁可避开,也不愿给出自己进一步的看法。他的不会向学生授《易》也明矣。至于《春秋》,《论语》中确不曾有所提及。而谈《礼》说《乐》引《诗》论《书》,在《论语》里是常谈,特别讲《诗》《礼》《乐》多到不知凡几,论《书》不是太多。但《春秋》是孔子所作,孟子为此持论甚坚,此不多具。
要说孔子所治学,则《诗》《书》《礼》《乐》《易》《春秋》都包括在内,但作为教弟子的教科书,只有《诗》《书》《礼》《乐》,而不包括《易》和作为文本的《春秋》,应可以肯定。乐正崇四术以训士,则先王之《诗》《书》《礼》《乐》,其设教固已久。马端临《文献通考》引金华应氏之言曰:“《易》虽用於卜筮,而精微之理非初学所可语。《春秋》虽公其纪载,而策书亦非民庶所得尽窥。故《易象》《春秋》韩宣子适鲁始得见之,则诸国之教未必尽备六者。”(《文献通考》卷一百七十四《经籍考一》,中华书局,1986年,第1502页上栏)按此说深获我心。晚清皮锡瑞《经学历史》第一章《经学开辟时代》也引金氏语,谓其说“近是而未尽”,乃有此申论:“文王重六十四卦,见《史记·周本纪》,而不云作《卦辞》;《鲁周公世家》亦无作《爻辞》事。盖无文辞,故不可以教士。若当时已有《卦爻辞》,则如后世御纂、钦定之书,必颁学官以教士矣。观乐正之不以《易》教,知文王、周公无作《卦爻辞》之事。《春秋》,国史相传,据事直书,有文无义,故亦不可以教士。若当时已有褒贬笔削之例,如朱子《纲目》有《发明》、《书法》,亦可以教士矣。”(《经学历史》[周予同注释],中华书局,2008年,第36-37页)又以此反证“六艺”之成典过程,但对周代学校以及孔门施教是以《诗》《书》《礼》《乐》教之说并未持反对意见。
再看战国时期诸子中的荀、墨两家持何种态度。《荀子·荣辱篇》写道:“先王之道,仁义之统,《诗》、《书》、《礼》、《乐》之分乎。”又说:“短绠不可以汲深井之泉,知不几者不可与及圣人之言。夫《诗》、《书》、《礼》、《乐》之分,固非庸人之所知也。”(王先谦撰《荀子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第68—69页)《荀子·儒效篇》又云:“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同上,第133页)一则以“仁义之统”来概括《诗》《书》《礼》《乐》的地位,一则以为《诗》《书》《礼》《乐》是“天下之道管”,是“百王之道”的代表,其评价也至高矣。
《墨子·贵义篇》也有一段极有趣的对话:“公孟子谓子墨子曰:‘昔者圣王之列也,上圣立为天子,其次立为卿大夫。今孔子博于《诗》《书》,察于《礼》《乐》,详于万物,若使孔子当圣王,则岂不以孔子为天子哉?’子墨子曰:‘夫知者,必尊天事鬼,爱人节用,合焉为知矣。今子曰‘孔子博于《诗》《书》,察于《礼》《乐》,详于万物’,而曰可以为天子,是数人之齿而以为富。”这段对话,在于公孟提出:既然孔子“博于《诗》《书》,察于《礼》《乐》,详于万物”,那他就是圣王了。既然可以当圣王,岂不是也可以当天子吗?墨子认为公孟的逻辑非常混乱,讽刺说,如果这种说法可以成立,那就等于以年龄的大小来论富贵,似乎年龄越大就会越富有,因此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这里且不说他们讨论本身的是与非,至少公孟和墨子都承认,孔子因通晓《诗》《书》《礼》《乐》,并能“详于万物”,而成为至高的圣哲。可以说在荀、墨那里,也都是以《诗》《书》《礼》《乐》四种文本经典,作为孔子所以为圣哲的标识。
太史公是在孔子之后,给予孔子最高评价的最早的历史家。《史记》给孔子以极尊崇的地位。单是列孔子于“世家”,就是破其史例之举。不仅有《孔子世家》,还有《仲尼弟子列传》,都是专门为孔子立传。《儒林传》也是以孔子为发端。而在《太史公自序》中,尤三致意焉,以致高调而真切地写道:“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於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1959年,第3296页)则史迁已经是以继先圣之诗书礼乐之统自居了。这有点像孟子的豪语:“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馀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孟子·公孙丑下》)孟子之后,只有司马迁敢如是宣称也。他说的不是空话,《太史公书》百三十篇足可为之证实。除了一《世家》、一《列传》专为孔子而设,百三十篇中,《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秦本纪》《秦始皇本纪》《孝文本纪》《三代世表》《十二诸侯年表》《礼书》《乐书》《律书》《天官书》《封禅书》《吴太伯世家》《齐太公世家》《鲁周公世家》《燕召公世家》《管蔡世家》《陈杞世家》《卫康叔世家》《宋微子世家》《晋世家》《楚世家》《郑世家》《赵世家》《魏世家》《田敬仲完世家》《外戚世家》《留侯世家》《伯夷列传》《留侯列传》《管晏列传》《老子韩非列传》《伍子胥列传》《樗里子甘茂列传》《孟子荀卿列传》《平原君虞卿列传》《范睢蔡泽列传》《鲁仲连邹阳列传》《吕不韦列传》《李斯列传》《田叔列传》《平津侯主父列传》《儒林列传》《酷吏列传》《滑稽列传》《龟策列传》《货殖列传》《太史公自序》等计五十篇,都提到了孔子。或者引录孔子的话以为立义,或者以孔子的生平事迹记录其中,或者竟是在《太史公曰》的笔书中借孔子的言说发为感叹。孔子几乎成为史迁结构《史记》的一条引线,更不要说思想上的“一以贯之”的依尊了。
关于孔子和“六艺”的关系,司马迁有多种笔法。最有名的是《孔子世家》的一段话:“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史记·孔子世家》,第1938页)又说:“中国言六艺者折中於夫子,可谓至圣矣。”(同上,第1947页)其在《滑稽列传》中亦记孔子之言曰:“六艺於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义。”(同上,第3197页)又《秦本纪》有载:“戎王使由余於秦。由余,其先晋人也,亡入戎,能晋言。闻缪公贤,故使由余观秦。秦缪公示以宫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缪公怪之,问曰:‘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由余笑曰:‘此乃中国所以乱也。’”(同上,第192页)这是个有趣的故事,即属于诸夏的王国,是以《诗》《书》《礼》《乐》为政本,为何还时有乱政发生。由余的意思,认为是没有真正践履,而是向《诗》《书》《礼》《乐》的反方向运行,岂有不乱之理。这且不管,从上述几段《史记》的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司马迁作为当时最熟悉孔子的大史学家,作为孔子的推崇者和崇仰者,他当然深知孔子所治为“六艺”之学,但在书写时,也是常常以《诗》《书》《礼》《乐》来代表孔子的思想,而略去了《易》和《春秋》。
职是之故,我的结论是,当孔子在世时作为教科书的“六艺”,只有《诗》《书》《礼》《乐》,而无《易》和《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