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技术理性统治下,19世纪的美国呈现出形式僵化、信仰缺失的社会状况。爱默生渴望发挥诗人的审美功用予以拯救:在形式上,爱默生指出诗人可以凭借神圣思想有机统一物质形式,让形式服务于思想的变化。这样一来,理性主义的形式逻辑、科技成果都将归结于诗人的思想内容中,受思想引领。在思想上,爱默生强调诗人的想象力和崇高情感都是受心灵本性的指引,并将其与宗教、伦理紧密相连,从而促使诗歌灵感、上帝启示、伦理法则都归拢于诗人的心灵,让神圣精神重新回到世俗生活中。然而,在实践上,爱默生的“理想诗人”并未取得预期效果,没能切实扭转技术理性下的信仰危机,但其在精神上却给当时的美国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关键词:诗人;形式;思想;爱默生;技术理性
爱默生成长于19世纪的美国,而19世纪又恰是美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这一时期,美国的自然科学、商业经济都取得了全面繁荣,轮船、贸易等现代文明产物迅速融进世俗生活。人们的目光不再驻足于农业社会下的乡村,不再局限于神性的召唤,反而越来越迷失于物质欲望中。前现代社会的神圣自然被科学推理、物性规则所拆解,自然不再是人们的精神慰藉处,也失去了伦理、审美意义上的存在感,人们逐渐丢弃了对自然的敬畏心。这引发了爱默生的反思,他写道:“这种用金钱、信誉、轮船铁路对自然的入侵,威胁着人类的平衡,将建立一个比巴比伦和罗马更加专制的新的独裁世界”〔1〕。价值信仰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步伐,工具理性控制着美国社会,爱默生意识到重构信仰迫在眉睫。为了重拾神圣精神,爱默生向诗意审美寻求力量,鼓励“我们去考虑诗人或者美的发现者的本性和功能,引导我们去接近他运用的手段和材料”〔2〕,从诗性思维中找到调和路径。诗人随之成为了爱默生改变技术理性诸多问题、克服信仰危机的救赎者。
一、形式与自由:对理性主义的反拨
爱默生将诗人定义为“命名者”“言说者”,这一定义显然不是由语词所派生出的。就词源而言,“诗人”一词源于希腊单词poiētēs,意为“制造”,也与梵语单词cinoti相关,意为“整合,堆积”,指的是编辑整合已有素材的人。这与爱默生眼中“命名”“言说”的诗人形象区别明显。首先,命名意味着命名前要对命名对象有所预测,这需要运用诗人洞察、想象的能力,而不是组合、制作的本领。其次,命名潜藏着辨别区分事物本质的要求,言说重心也随之指向对事物本性的洞见。这就要求诗人不再一味追求格律节奏、华丽辞藻,而应不受限于形式,成为洞察事物内核的预言家。这符合爱默生对诗人的期许:成为摆脱形式束缚的学者和美国精神的代表。
他的这一期许是基于对理性形式的反思。在工具理性的统治下,原本整一相连的人类社会被分割为一个个僵硬固化的部分,框入了分门别类的理性形式中。工具理性主导的机器化生产致使原本完整的人类成为生产线上的组成零件。“每一个人都好比从躯体上锯下的一段,它们昂然行走,形同怪物……从来不是完整的人。”〔2〕在理性形式面前,对利益、科技的追求代替了对人类思想的关注,这是爱默生所不能接受的。他认为崇高的心灵从来没有停止过探索形式背后的含义,人类不是内容的载体,“不是运火者和举火把者,而是火的孩子,是用火造成的”〔2〕。而最能代表崇高心灵的人是诗人,他说:“诗人具有代表性,他在局部的人中间代表着完整的人,他提供给我们的不是他的财富,而是全民的财富”〔2〕。在其看来,诗人具备统一与解放的双重力量,既能整合还原支离破碎的人类社会,也能冲破形式的藩篱,解放人类思想、恢复精神自由。
诗人的功用首先便展现在对科学自然形式的有机整合上。爱默生所处的时代是美国科技蓬勃发展时期,以天文学、光电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见证了人类理性逻辑的无限潜能,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对自然宇宙的认知。对此,他肯定道:“一个穷人现在也享有为他建造的城市、船只、运河和桥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3卷第3期李珍珍形式与思想的审美变革者:论爱默生心中的理想诗人梁”,“他驾驶火车急速穿越田野,从一座城镇到另一座城镇,就像一只苍鹰或燕子掠过天空……”〔2〕但他也清楚地意识到科技的蓬勃兴盛给人类思想、自然社会所带来的负面价值。就人类思想而言,人类精神活动被具体经验归纳、推理、论证过程所取代,精神受限于经验物性中,受限于形式逻辑的控制下,失去了本应具备的自由。“人们发现的机器阉割了使用机器的人。他在织布中获得的东西在一般力量中又失去了。”〔3〕技术理性成为滋养形式主义的土壤。就自然宇宙观念来看,随着人类理性思维能力的膨胀,人们将自然视为无生命的客体,纵容形式逻辑拆解着本应浑圆一体的自然。自然从神性、超验的代言者逐步沦为人类可以掠夺、改造的对象。这些都推动着爱默生思考如何从本质上纠正技术理性的形式影响,在思考中他洞见到价值理性对技术理性的引领意义。
他发现科学研究本质上只是帮助人类认识自己、认识宇宙的方式,其最终目的是探索人自身的价值。科学研究应服务于人自身思想的完善,其研究只有关注到人自身才有切实意义。而技术理性的负面价值恰恰在于没有关注到人自身,简单将事物形式变化、表象更新当作事物发展的全部意义,没有挖掘其本质内涵。基于此,爱默生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让科学接受思想的指导,让内容决定形式,让科技力量在诗意的想象力、超验力中实现价值输入,并且将方案的执行者赋予诗人。
在其眼中,诗人天生具备这一能力:透过形式表象发现精神真理,并以真理法则引领科学研究、整合宇宙万物。他指出诗人有隐秘的智力直觉(intellectual intuition),凭此,诗人不仅能理解事物的形态构造,更能洞察到形式背后所潜藏的本质属性。在认知事物、洞察心灵上,诗人“是一个没有障碍的人……跨越经验的整个范围”〔2〕,这是科学家无法企及的。科学家的研究停留于事物的经验層面,“只凭感官来对待”,从未逃开形式表象,“因而变得缺乏诗意”,“是感性的,因此也是肤浅的”〔2〕。科学家需要诗人为肤浅的研究提供方向。也正因此,爱默生认为诗人的言说“才是真正的科学……他不是停留在这些事实面前,而是把它们当作标志来使用”〔2〕。对此,后来的实用主义大家杜威有过相似的表述,他说正是由于科学研究对象是关于形式、关系这类理性推演的抽象物,才使得人们很容易将追求私利作为目的,“使得道德的、美感的和宗教的对象受到损害”〔4〕。为改变这一弊端,杜威也同样没有彻底否定技术理性,而是以审美经验作为连接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桥梁,在深层的审美经验中获取摆脱形式枷锁的可能。
相较于杜威,爱默生的思路则理想得多。他倾向于依附看不着、说不透的直觉洞察神秘精神,将形式归拢于神圣精神的照拂。这样处理主要还是源于爱默生对诗人的偏爱,对个人独立精神的倚重。他坚信诗人可以凭借直觉与心灵的力量,“把人工和违背自然的东西重新归于自然”〔2〕。在其看来,“无论具体情况是多是少,精神事实仍然不可更改”〔2〕。事物的增减变化、更新发展都不过是形式的改变,这些表象终将会归于心灵永恒的“一”。也就是说,在诗意自然面前,技术理性不再是改造自然的方式,它既无法改变自然的神圣价值,也无力分割自然的能动形态。因为诗人活动所运用的形式是有机的,而不是机械的。
诗人的功用还体现为以有机形式(Organic Form)替代机械的理性形式(Rational Form),以连续、变化、生成的方式迎合精神自由、独立的需要。回到诗性中,爱默生的有机形式便是用心灵的自由置换形式的完整,让诗人直觉到的自然精神决定其外化形式,而不是由诗人去刻意设计事物的表达模型。如其所言,“诗人运用形式,依据的是生命,而不是形式本身”〔2〕。生命、精神才是形式的根基,诗人要做的就是在杂乱的自然事物中发现神圣精神,再依据精神给予事物以崭新形式,形成诗歌。“事物转化为诗歌正像它们转变为更高级的有机形式一样”,“在每个造物的形式内都有一种推其升入更高形式的力量”〔5〕。这意味着形式成为了新旧更替、不断动态发展的生命载体,依赖于诗人的自由精神,而“有机”则是其形式论的关键词。
对于有机形式的看重,除了爱默生还有杜威。与之不同的是,杜威不认可其通过直觉洞察,将自然多样的表象形式升华为精神形式的美学构想〔6〕。杜威认为事物可感表象本身就已经指示着自然深层的连续性。“形式是作品所带来的互动关系在时间上的主动的连续性,其目的是为了经验的实现。”〔7〕因此,杜威的有机形式依靠的是有机体通过感官经验,尤其是身体经验,参与到同自然的互动中,在做(doing)与受(underdoing)的统一中实现形式的变化与生成。相较于杜威在物性层面解决信仰问题,爱默生则努力在诗性王国中构想着诗人的功用,并通过自己的诗歌创作引导着这种构想。
作为诗人的爱默生,在其诗歌创作中也努力实践着有机形式论。他反对诗歌一味追求形式优美有序、格律协调整一,而忽视了诗歌的主题与情感。“因为造就一首诗歌的不是韵律,而是催生韵律的主题——一种热烈奔放、生气勃勃的思想。”〔8〕为了思想完整,他毫不顾忌诗歌格律的不流畅。在《日子》中,他便放弃了传统的韵文形式,以长短不一的诗行诉说着日常生活的神性。在《梅林》中,爱默生则直接表明了对诗人传达思想,摆脱形式束缚的期许,“伟大的诗艺/必定有伟大的气质/诗人不会用节奏和格律/将他的思想束缚”〔9〕。受其影响,惠特曼在创作《草叶集》时,大胆摆脱了传统的抑扬格五音步形式,转而采用自由体服务于诗歌思想。当惠特曼将诗集寄给爱默生时,爱默生称赞道:“对《草叶集》的价值我绝不能视而不见,我觉得它是美国出版的最伟大的、充满智慧的经典之作”〔10〕。但实际上,《草叶集》出版后却遭到了批评家们的持续攻讦,称其违背了诗学传统。而这一攻讦恰恰印证了爱默生对诗人的时代定位:诗人是追求精神自由的先驱,“由于追求真理、献身艺术,诗人在同时代人中间落落寡合”〔2〕。
二、思想与德性:从世俗通往神圣
爱默生主张形式应配合思想主题,这是其塑造理想诗人的第一步。在确立了诗人思想权威后,他进而思考更为重要的“思想”问题:诗人如何洞见神圣精神,诗人的思想应该具有哪些特质,诗人的神圣思想如何引领众人思想等,对思想实质的探索才是理想诗人的根本任务。因为价值理性对技术理性的引导不仅是对理性形式的反拨,更在于价值本身的重塑。而诗人的思想价值就在于改变世俗生活信仰缺失的现状,将宗教信仰、伦理法则融进尘世事功中。
带着这一目的,爱默生希望诗性思想与宗教伦理能融为一体,共同教化于人类心灵。事实上,这并不是一条新路径,早于爱默生的不少哲人已把宗教体验与审美体验看作一回事,如普罗提诺就曾表达过,审美经验是“经过清修静观而达到的一种宗教神迷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灵魂……达到与神契合为一”〔11〕。爱默生认可他用灵魂洞察神祇的路径,并沿着这一路径继续说道,人神契合是因为上帝就存于诗人的灵魂中。诗歌情感与宗教信仰的融合,确立了诗歌本质神圣,定位了诗即真理、道德的洞见,真、善、美统一于诗人的心灵。爱默生多次表达,“什么会阻止我们感受上帝的运行,会阻止我们相信先知以赛亚和诗人弥尔顿在圣灵活动中的一致性”〔12〕,“你自己是从圣灵那里新诞生的诗人”〔2〕,“吟唱时的诗人是神圣的……”〔2〕爱默生将诗人推为宗教神圣的代表,“诗人的召唤比牧师更神圣”〔13〕。这或许就是爱默生辞去牧师一职转而成为诗人的真正原因。至此,诗人的思想、情感活动都将与宗教伦理直接裹挟。
其中,诗人的想象力成为了爱默生最为重要的主题。因为诗意想象不仅可以让他将思想重心转为对自身情感、精神的关注,而且还能如其所愿地让自我精神融于宗教伦理中。诚如桑塔亚纳所说,“他罕见的智慧与其说是由于他的理性,不如说是由于他的想象力”〔14〕。也正因此,爱默生的宗教伦理观其实是一种对自我道德本性的诗意表达,他看重审美想象所含有的道德意蕴。他在日记中写道:“对神圣主题的最高推理是某种道德想象力的产物,而不是推理机器。”〔12〕因而他反对洛克、休谟以经验思维来推理道德,赞同苏格兰常识学派将人类道德感视为“一种原始的、普遍的思想原则”〔15〕,它是属于我们人类自身的基本信念,也就是其日记所说的“某种道德想象力的产物”〔12〕。道德想象便也成为了人类灵魂的先天内容,先于感官所给予的经验知识,可以判断经验、引导形式,道德想象的主体如同上帝,而这将成为人类精神神圣化、宗教世俗化的开端。
诗人努力发挥着想象的力量,从可见的事物中洞察其背后不可见的道德真理。在其看来,自然是“神圣精神的解释者。它是固定的基准点”〔16〕。他希望诗人借助想象完成心灵与自然的勾连,想象便是人内心对自然万物的洞察。在洞察中,人们的视力回到原初的纯净,摆脱了物的束缚。他写道:“我们在丛林中重新找到了理智与信仰……所有卑微的私心杂念都荡然無存了。此刻的我变成了一只透明的眼球。”〔2〕在其言语里,他非常看重个体视力对自然的透视意义,透视即洞察。个体不是借助眼睛感觉自然物性知识,从而分析推理物性法则,而是凭借自身的道德想象,用视力去透视自然背后的精神实体〔17〕。伴随透视,眼球、自然都将丢弃其物性,呈现出空灵化、象征化的精神属性,心灵与自然在精神层面达到了神圣的统一。爱默生认为这是生命最美妙的时刻,因为这一刻“是对更高力量的美妙觉醒,以及大自然对上帝的虔诚退隐”〔16〕,上帝同我们联系在了一起。人类在自然中寻到了神启与真理,而有机自然也不断映射着人类的道德本质〔17〕,教义、德性都蕴藏于自然中。诗人对自然神圣精神的探寻之旅成为了宗教日渐融入尘世事功的过程。
但这并不是道德想象的全部,诗人的想象力还在于创造自然崭新的价值。爱默生指出,“人的想象力可以说成是理性用来创造物质世界的工具”〔2〕,“创造是神圣存在的证明……如果人没有创造,那么神的纯粹外流就不是他的”〔12〕。也就是说,诗人要想真正具备上帝的德性,则必须发挥思想的创造力,去创造“第二自然”。实际上,第二自然是由第一自然所派生的,就像诗歌是由诗人灵魂生出的德性。当诗人的灵魂成熟时,诗人便“借助于所谓的‘想象力表现自己”〔2〕,将灵魂(即德性)言说出来,让它“获得了永生”〔2〕,并以此“赋予我们一种新思想”,“他们回报的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东西,而是一个崭新的、超验的整体”〔18〕。从这个意义而言,“诗人就是解救万物的诸神”〔2〕。上帝、美德统统蕴藏在了诗人的灵魂里,灵魂的成熟即精神的升华、道德的完善。
对宗教信仰、道德准则的追求转化为自我对心灵真谛的挖掘,而宗教、道德情感也随之转为心灵崇高的精神情感。爱默生写道:“我们用‘启示这个词来辨别灵魂的宣告,即它对自己个性的显示。这些总是由崇高的感情伴随着。”〔9〕而“一切事物都是道德的……总是与精神本质维持着一种不间断的联系……它用它所有的壮丽景色来增进人们的宗教情感”〔2〕,都会引发心灵的崇高感。爱默生将崇高感的来源归于自然对心灵的启发,归于人自身天性的流露。而当诗人“进入创造意境,并因拥有知识而感觉到生存的特权时,那又是怎样的一种延展生命的崇高感情啊!”〔2〕在诗人的创造中,万物又以全新的面貌表达出来,那是诗的语言,也是心灵的语言。诗人以语言的有机形式不断延展着思想的深度。可以说,崇高感是神圣心灵的伴随状态,它既是诗人审美体验的产物,也是宗教、道德的情感,既是神圣的,也是凡俗的,表现为一种世俗化的神圣精神。
崇高精神世俗化意味着宗教伦理情感的世俗化,意味着崇高情感融进了美国世俗文化生活里,而这正是爱默生的目的。“对于爱默生来说,新世界的美国起码有可能是人类最崇高希望之所在。”〔9〕在其看来,美国不是只会做生意的民族,它“还要每一种有实用价值的艺术、每一种优雅的艺术、每一次想象力的发挥……最纯洁的宗教”〔9〕。也正因此,看似是诗人凭借诗性智慧寻找从世俗通往神圣精神的道路,但就目的而言,爱默生则是力图实现神圣精神向尘世事功的回归。这一回归并不是回到中世纪神学对上帝美的虔诚,而是回到个体的精神价值,基于个体创造价值的世俗生活。这对于思想尚未独立的美国来说,意义可想而知。爱默生在为技术理性统治下的世俗生活注入价值元素的同时,也为现代美国注入了重要的精神内涵,即以自我为中心的独立精神。“它将人类个体推向宇宙的中心,替代了所有的超自然力、圣灵以及神。”〔19〕可以说,爱默生在理论上不断增强着个体精神的独立性,实现着个体的思想自由。但当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精神独立则远没有那么乐观。
三、理论与现实:理想诗人的困局
爱默生试图凭借诗人的力量,用有机形式服务思想的自由,用想象力、崇高感将思想与宗教伦理相勾连,以求在形式与思想两方面实现对技术理性的制衡,这是爱默生的理想。然而,现实却并没有如其所愿。
就形式变革而言,诗人的努力是不彻底、不现实的。不彻底是说作为诗人的爱默生并没有放弃理性主义形式,尤其体现在他的诗歌创作中。在19世纪的美国,新古典主义的诗歌形式依旧是公认的诗歌样式,是学校老师所教授的重要创作形式。学生时代的爱默生受到新古典主义诗歌形式的严格训练,其早期诗歌都是根据新古典主义诗歌的形式规则创作的,不是英雄式的五拍,就是不太严肃的四拍。这对于爱默生的影响是深远的,在整个诗歌生涯中,他一直被年轻时所学的不恰当的18世纪诗歌形式所束缚〔20〕。他在激进的理论革新与谨慎的行动间寻找着中庸的方式,这一方式就是他最常使用的不规则的四重音押韵形式。这种形式意味着其对新古典主义诗歌形式的妥协,因为“理性時代”的新古典主义诗人优先会考虑的诗歌形式就是四联韵。于是,爱默生将变化的重心频繁地放在了“不规则”上,以押韵四拍或未押韵的四行来展现自己对理性主义形式妥协般的反抗,如在《致南方的艾伦》中,爱默生以双音节开篇,随后又转变为常规的韵律节奏,紧接着在双音节、长短律间来回变化,想要通过不规则的韵律来捍卫自己对形式自由的主张〔20〕。从这个意义上说,爱默生自己都没有彻底执行形式变革。但这并不能全然责备于他的谨慎,更在于“有机形式”本质上就难以找到匹配的韵律与节奏。
爱默生要求诗人将自然背后神秘的精神法则用“有机形式”表达出来,做自然的预言者、命名者。诗人凭借神圣精神发现、创造诗歌形式。换句话说,诗歌的精神内涵会自然生长出自己的形式,且会随着精神的不断升华发生变化,就像植物一样,不断地创造着奇迹。“有机形式”与其说是诗歌形式的新定义,倒不如看作是一次诗意理想。看似新的“有机形式”取代了“理性主义形式”,但实际上形式的变更只实现在理论层面,而非切实的创作领域。因为诗人的创作不能是无形的,精神也不能没有物质形态作为载体。自由精神需要“有机形式”去表达,而“有机形式”则离不开它的物性规则。精神自由与形式规则间的矛盾,致使爱默生无论对理性主义形式做出何种调整与妥协,在根本意义上终是徒劳的。理性主义形式所要表达的内容是判断、推理的产物,它可以被表达在紧密整齐、合乎逻辑的形式中,也容易被读者接受。而爱默生理想诗人的思想是超越经验的,是精神的实质与象征,理性主义那有限的、合乎规律的形式无论如何调整也无法匹配这样神圣、超验的思想内容。事实也的确如此。在爱默生的《哦,亲爱的春天》《暴风雪》等诗歌中,明显能感受到诗歌内容与形式的不和谐,也能体会到诗人在对物质形式的妥协与不妥协间痛苦挣扎〔20〕。在现实面前,不得不承认以诗人的思想去整合、变革形式规则难以真正让精神获得自由。
精神的自由还是要诉诸思想上的革新。爱默生也的确这样做了,他给予了诗人无限的想象空间。但是,这却造成了诗人想象力不受控制、难以真正指导世俗生活。爱默生认为上帝无处不在,在自然界、凡俗间,尤其是在诗人的想象中,他指出诗人所拥有的想象可以到达道德或形而上的维度,可以代表最高权威,这是有风险的。因为想象是自由的、有创造力的、神秘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它不依赖于物质真实,没有客观实际对其制约。诗人从物性自然领悟到神圣精神几乎没有任何矛盾性的阻碍,诗人有着极大的想象自由,而对想象力的制衡则依赖于更为神秘的诗人的心灵本性,这是一种极其浪漫且难以令人信服的想法。科学家可以根据人类经验的各种现象,对自然进行判断、分类,从而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而诗人的本心与想象都是完全主观的,它可以属于理想的、超验的诗意世界,而在真实的现实世界难以转化成清晰明确的行为法则。也就是说,诗人与自然、与现实的连接极其微弱,物质体验、感官经验和诗人的想象力间缺乏牢固联系〔20〕。诗人在凭借想象力完成对常识超越的同时也就此远离了尘世事功,用神圣精神引导现实生活仅能存活于理论中。爱默生在其思想后期也意识到这一问题,他指出诗人在迈向理想境界时,一定不能失去与自然现实的联系,精神应该扎根在感觉经验的升华上,“常识的优雅制衡是所有有效心灵的标志”〔18〕。这就是说,诗人的想象、表达不能与现实生活相去甚远,最终还应带领众人返回到现实中。否则,诗人用以改变实际的变革路径便成了虚妄。3F4D561E-6830-4FCC-94F8-7D62C8F0591F
变革中的现实问题诞生出新的疑问,即诗人是否有能力实现形式与思想的变革。至少,诗人的视力就有被高估的意味。爱默生对视力的关注源于自身的一段经历。1825年前后,爱默生由于过度思考,视力开始急剧下降。视力的模糊为其带来了神秘且模糊的图像,物质形态的模糊化致使其仿佛看到了神圣永恒的“一”,以至于“在患眼疾这一年以后,爱默生再不敢忽视自己的眼睛、视力和视觉。视觉的隐喻始终出现在他的写作中”〔21〕。爱默生不断强调、重视视力对于精神本质的洞察,他认为当眼球褪去了经验的遮蔽便可以洞见神圣的精神。他说:“他进入这个世界,就像盲人感觉到自己逐渐恢复了完美的视力一样,不会有过多的惊奇感。”〔16〕但事实上,这是对诗人视力的拔高之举。
无论诗人的眼光有多独到、多犀利,他依旧是在看物性世界,依旧是一种感官体验。“感知不会与信念成正比。”〔12〕爱默生需要诗人有洞察精神的信念,但不会因为他的需要就能让感觉经验转化为上帝般的洞见。也正因此,爱默生在实践诗人洞察力时问道:“然而,为什么不总是这样呢?”〔12〕诗人的思想内容有时确实没有超验的、精神的气息,以《日子》为例,在诗歌开头,爱默生写道:日子“按人们的意愿把礼物馈赠:/面包,王国,星辰和挂满繁星的天穹”〔9〕,“星辰”“天穹”与爱默生在《论自然》中一直强调的崇高精神是合意的,上帝的启示常和宇宙、星空连在一起。但后面的诗句则改变了整首诗超验的基调,他继续写道:“我忘记了早晨许下的心愿,仓促间/摘了一些香草和几个苹果,日子/转过身,沉默地离开了。”〔9〕这似乎是说“香草”“苹果”可以代替“星辰”和“天穹”,“香草”“苹果”所具有的药用价值、饱腹属性也是“日子”的意义,对诗人也同样具有吸引力。这不是主观臆测,爱默生在日记里曾表达过,他的生活是凡俗琐事的堆积,以至于他没有时间去培养所渴望达到的精神的顿悟〔20〕。爱默生自己的生活经验诚实地说明,诗人视力洞察并不是屡试不爽的能力。诗人的视力也会向下看、向实用性看,在降低视线的同时,发掘物性生活的意义,这是基于现实的诗人。现实诗人并不总是具有洞察的能力,那么人与上帝便又再次区分开来,价值理性如何融入世俗生活,便又再次成为爱默生要思考的问题。
不过,爱默生诗人形象的不完善、诗人理论的不完美,并不意味其构建毫无意义。理论在实践上的缺陷,不代表理论在精神上的无用。“理想诗人”的构建体现出爱默生对人类精神危机的发现与思考,这本身就有着重要的价值,尤其体现在文学创作上。在爱默生影响下,出现了惠特曼、梭罗、霍桑等一批本土优秀的作家,改写了美国依赖欧洲文学传统和没有本国文学的历史。此外,爱默生的诗人理论也让杜威、詹姆斯等后来的实用主义者看到了审美、艺术对调和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重要意义。杜威创造性地发展了爱默生的诗人观,他将诗人的教化功用落实于感觉经验中,将经验统一于审美特质中,让审美特质成为技术理性通往价值理性的桥梁〔22〕,使得爱默生的超验诗人落地为依据现实的经验诗人,孕育出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美学新范式。
参考文献:
〔1〕Ralph Waldo Emerson. The Journals of Ralph Waldo Emerson〔M〕.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 1909-1914:285-286.
〔2〕愛默生.爱默生集——论文与讲演录〔M〕.赵一凡,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496,63,496,496,13,497,502,506,504,505,502,496,101,67,9-10,40,509,507,512,33,31.
〔3〕爱默生.爱默生随笔〔M〕.蒲隆,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455.
〔4〕杜威.经验与自然〔M〕.傅统先,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108.
〔5〕Ralph Waldo Emerson. Emersons Prose and Poetry〔M〕.New York: W.W. Norton & Company,2001:189-190.
〔6〕殷晓芳.实用主义的审美形式论——杜威和爱默生的交集与分野〔J〕.文艺理论研究,2018,38(5):182-190.
〔7〕Alexander Thomas. John Deweys Theory of Art, Experience, and Nature〔M〕.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87:234.
〔8〕Ralph Waldo Emerson. Selected Writings〔M〕.New York: Modern Library,1992:290.
〔9〕爱默生.爱默生集〔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8:216,98,358,358,234,234.
〔10〕Annette T.Rubinstein. American Literature, Root and Flower〔M〕.New York: Monthly Review Press,2013:44.
〔11〕邢建昌.美学〔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2:344.
〔12〕Ralph Waldo Emerson. The Journals and Miscellaneous Notebooks of Ralph Waldo Emerson〔M〕.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0—1982:240,238,238,341,337,337.
〔13〕Lawrence I. Buell. Aesthetics and Emersons PoetPriest〔J〕.American Quarterly,1968,20(1):3-20.3F4D561E-6830-4FCC-94F8-7D62C8F0591F
〔14〕George Santayana.Interpretations of Poetry and Religion〔M〕.New York: Scribners,1900:217-233.
〔15〕Merrell R. Davis.Emersons “Reason” and the Scottish Philosophers〔J〕.New England Quarterly,1944,17(2):209-228.
〔16〕Ralph Waldo Emerson. The Collected Works of Ralph Waldo Emerson〔M〕.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38-39,30,45.
〔17〕David Greenham. Emersons Transatlantic Romanticism〔M〕.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2012:125,117.
〔18〕Ralph Waldo Emerson. The Complete Works of Ralph Waldo Emerson〔M〕.Boston: Houghton Mifflin,1903-1904:16-17,9.
〔19〕约翰·洛尔卡.西方文化的衰落〔M〕.叶安宁,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8.
〔20〕Hyatt Waggoner. Emerson as Poet〔M〕.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6:81,97,105,164-166,172-174.
〔21〕小罗伯特·D·理查森.爱默生——充满激情的思想家〔M〕.石坚,李竹渝,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99.
〔22〕张宝贵.工业社会的歌者——杜威生活美学思想简述〔J〕.外国美学,2019,(2):1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