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克利:以古典情怀针砭现代性的困局——评布鲁姆《美国精神的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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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克利 (进入专栏)  


按我的经验,若是一个政治哲学教授能大谈尼采、海德格尔、弗洛伊德甚至福楼拜,不管他说的是否在理,一定比那些只会跟着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或洛克学舌的先生更受追捧。原因自不待言,他能戳到人的灵魂,而在霍布斯或洛克等人看来,现代政治是不应摆弄灵魂的,这是个很麻烦的东西,稍有不慎就会惹火烧身。

所以,1988年的美国文化界发生过一件怪事。在北卡罗莱纳大学一次讨论大学文科教育前景的学术会议上,衣冠楚楚的学者们一反平日这种场合应有的礼数,个个怒气冲天,就像到麦加朝圣的人踏上了驱邪桥,一起把石头扔向恶魔。那个成了众矢之的人,便是在芝加哥大学多年讲授政治经典的艾兰·布鲁姆,他头年出了一本叫做《美国精神的衰落》(Allan Bloom, The 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的书,专门讨论当代美国人的“灵魂”。他端起火力十足的排枪,对美国文化的主流人群喜爱的东西,几乎一个也没放过。好在天真的美国人很愿意听听高人如何骂自己,所以这本并不太通俗书面世后,居然能创下销售75万册的佳绩,荣登《纽约时报》非小说类的排行榜。

看一下被布教授纳入火力范围的东西,就不难理解他为何会触犯众怒了:文化多元化,政治世俗化和权利化,女权运动,价值选择和自我肯定,乐观主义,平等精神、性解放和摇滚乐,讲求理性以及促进种族和谐的努力等等,甚至包括宽容。布鲁姆对这些东西摆出的姿态就像京戏里的脸谱,让人一眼即可看出属于哪个行当;原因似乎也很简单:他本人喜欢的东西,在那些劳什子里一概阙如。我们外人眼里活力四射的美国文化,在他看来简直已经病入膏肓。至于他到底喜欢什么,却绝非三言两语能够说的清楚。


古典品味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布鲁姆的古典素养十分了得。我们这里一些提倡“读经”者想必乐意把他引为同道。不过,他虽然对希腊罗马和启蒙运动前后的经典文献烂熟于心,却不是个不知魏晋的学究。此书能够风靡一时,端赖他还有着不为一般大学者具备的特殊本领。他能用一只眼瞅着经籍,另一只眼紧盯身边的文化潮流,所以我们可以把他称为一个目光敏锐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他讲述的很多内容虽属老旧,却都是在为现时代把脉,与眼下的文化生态紧紧钩连在一起。不消说,他也最易犯下这一路保守派常有的毛病:喜欢拿古人最好的东西来跟现时代的乌七八糟加以比照。

在谈到现代性的症结时,布鲁姆的立场是很明确的。洛克把权利观教给了美国人,斯密让他们知道了如何利用权利积攒财富,但彼时的“权利”(rights)中蕴含的“自然正义”(Natural Right)却被遗忘了。西谚有云,“能力不济,谈何义务”(ultra posse nemo obligatur),既然自然没有赋予人达于至善的能力,我们便常以此开脱自己。可是在布鲁姆看来“自然”有着全然不同的面貌,它是本然为善的,贯穿于人生的方方面面,只是世人不再想倾听它的教诲了;我们并非没有能力,而是丧失了培养这种能力的勇气。于是便有了对罗尔斯的苛评:他不过是个价值相对论的应声虫,《正义论》“促请人们不要蔑视任何人,物理学家或诗人不可轻看一生蝇营狗苟或从事轻薄下贱活动的人。”这种蠢话意味着不应“寻找本然之善,就算找到了也不应推崇”。能从罗尔斯读出这种结论,未免有些意气用事。实际上,对于大法官霍姆斯、杜威、贝克尔和罗尔斯等人,布鲁姆一概嗤之以鼻,因为他们都想把整全的美德赶出政治和法律大卖场。这不免使人对于应否严肃看待作者打个问号。为了理解布鲁姆何以有如此偏执的立场,你必须猜测他还有更深层的理由,而那是现代人一向拙于应付的。

正是由于这个更深层的理由,我们可以理解,他为何会对他所推崇的那些思想家受到的批判只字不提,浑然不觉地畅游于古典文献的内在紧张之中。柏拉图玩的是乌托邦这把火,但他也比当代大学生更清楚何为性爱,甚至讲起娈童癖也比今天的同性恋更高明。阿里斯托芬嘲笑苏格拉底,但他也讥讽对肛门的理性研究。卢梭、尼采和韦伯既是现代性的大宗师,又是它的颠覆者,因为他们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只是改起来力不从心。苏联的制度是邪恶的,但“古希腊的新鲜空气”散发着“强健的道德和美学”气息,为建立公社提供着不竭的动力。建国之父们为美国人确立了宏大高远的立国原则,但他们对人性中阴暗一面的警悚在布鲁姆笔下却消失得无影无踪。通观全书,布鲁姆始终表现出一种营造“严肃生活”的高超能力,但常让人搞不准他是赞成还是反对一个作者。这种暧昧的态度,在对德国哲学的描述中(见卷二“虚无主义”)表现得尤其明显。当然,我们也不必苛责于布鲁姆,毕竟他所讨论的很多思想,本来就是在是是非非之间犬牙交错的。但我还是觉得,他似乎执意要把那些贤哲放在另一个善恶平台上,他们就算犯错,就算放荡,就算荒唐,就算游戏人生,也不跟我们在一个层次上。不守妇道的包法利夫人是不能跟克莱默的老婆同日而语的,前者能从一个糟老头脸上看出旧制度的辉煌,后者只是想逃出去爽一把而已。以此推测,布鲁姆厌恶现代社会的那个更深层的理由,也许可以归结为:肤浅的当代自由失去了古典品味。

但是,你千万别以为他对现代人的指责全是意气用事的发泄。他这样说是有相当多的实景观察作依据的。他虽然戴着古典的有色眼镜,对美国当代文化,尤其是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却有细致入微的观察,所以他才会踌躇满志,自诩此书为“发自前线的报道”。


大学精神


基于这种敏锐的观察,他成了敢于痛斥大学生的极少数教授之一(见卷一“大学生”)。在他看来,这些年轻人追求“个性”或“独立”,但在信仰缺失的败坏下,他们之间的差异“不比没发情的牲畜强多少”。随随便便的性事,见面熟的风气,使男女不必为对方付出多少努力和关心,两性关系也随之失去了生物学之外的全部意义。“行为发生了,却不会使一对男女脱离人群,他们会立即回到其中,毫无改变。”传统信仰在他们中间蜕化为私人化的“担当”,即“空虚中做出的选择”。如此一来,幸福也变成了速食面一类的东西。摇滚乐便是用一时的快感取代幸福的最生动写照,它诉诸于当下的欲望,煞有介事地诉说少男少女幼稚的性萌动。以往的情窦初开被用于塑造“高尚品质”和“升华精神”,使之与音乐、绘画和小说联系在一起,为履行人的义务、享受人性提供一种过渡。摇滚乐却像毒品一样提供廉价的迷狂,人为地诱发兴奋,毁掉了青年人的想象力,使他们难以同艺术和思考建立起情感联系。所以,布鲁姆极为担心青年人正在变成“金发碧眼的野兽”。

与学生的这种状况相对应,教师们也热衷于开设各种文化或文学比较课程,尤其是与非西方有关的课程,只讲形式,不重内容,目的是培养“没有偏见的人”。但这种做法其实也是实践着一种西方偏见:对异域文化的研究几乎是西方独有的现象,其他民族都没有这种欲望。从源头上说,它显然跟寻求新的、更好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或至少希望证明“我们的文化”是一种较好的方式。由于由于忘记了这个源头,使教授们陷入十分尴尬的处境。他们抨击民族中心论,这等于断言自己不知西方科学理解的优越,不承认另一些否定这种优势性的文化的低级,同时却又在实践着这种优势。所以他们“对自己科学的优越性是既肯定又否定”,他们像帕斯卡一样面对理性与神启的选择,却缺少放弃科学转向信仰的自觉。因这种思想作祟,大学的“开放性”便沦为“随波逐流”,它不分青红皂白地对现状开放,忘记了确实存在着一些“受蔑视的选择”,一些“令人怀疑的知识”。在布鲁姆看来,真正的开放是指把那些让我们安于现状的迷惑拒之门外,然而“现在的教学体制只受市场需求的左右,全然不能分辨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

这种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秉持独立精神的古典教育的衰败造成的,它始于60年代的学生运动和民权运动。与此相比,麦卡锡时代的学术反而成果颇丰,因为那时它还保持着苏格拉底——西方学术最伟大的楷模——的精神。在他的笔下(见卷三“大学”),苏格拉底不但智慧绝顶,而且十分圆滑。他不讲什么“知识的诚实”,他的独立性不是表现为与俗人争辩是非,而是知道如何与他们周旋;他很清楚跟权贵结盟的必要,但这只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明白。凡是不能或不必向世人说破的事,他善于保持沉默,因为俗人的世界是靠神话而不是理性维系的。姑不论这种描述是否符合(我感觉很不符合)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它让我想起我们的一些经济学家,他们不久前发现,经济转型中的腐败也许无碍于甚至有益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可是他们把这种真相一说出来,却几乎被口水淹死。此时他们应当最能体会苏格拉底式沉默的含义,最愿意接受布鲁姆的立场,必要的技巧是把大学精神转化为与艺术家高贵的“感伤”相类,它为了维持自身的独立存在,必须把行动拒之门外,成为威廉·詹姆士所说的那位贵夫人,她为舞台上女主角的遭遇青泪涟涟,却忘记了自己的马车夫正在剧院外冻得半死。

的确,启蒙运动与古典时代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求真的古典学者只想独善其身,而启蒙思想家却相信人人都有理性,通过教诲都能把握自然奥秘,提升人类整体的品质。布鲁姆说的不错,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苏格拉底的可贵之处,乃在于他始终跟大众保持距离,而不像我们那样整天嚷嚷“公共关怀”。孟德斯鸠和吉朋曾一再申明,共和政体不但是以“美德”为基础,而且易于腐败,现代性的隐忧似乎早在西赛罗的罗马或十人团的威尼斯就已存在了。所以,不是思想的参与,而是这种苏格拉底式的思想间距,构成了西方大学独立精神的内核(与我们所说的“唐吉诃德精神”异趣)。这大概也是近来在名师点拨下“重新阅读西方”带来的最大收获之一。忘却这种精神,草率地作一名“公共知识分子”,有可能像《格列弗游记》中的勒皮他那样,使科学变成政治的帮凶、真理的背叛者,因为民众的权利或利益常与求真的美德格格不入——吾闻穷巷多怪事,彼处哪有境界可言。

说实在话,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自己十分不幸,能跟布鲁姆发生很多共鸣。与他有共鸣,是因为我也珍视大学在科学精神上的独立;说自己不幸,则是对政治学不时要背弃公民社会亦深有感触,这时它易于变成纯粹理念搭起的纸牌楼,巍峨归巍峨,血肉之躯却没有一个敢住进去,这与政治思考只能在有着高度实践性和强迫性的时间中,而不是在锁定价值于永恒的乾坤中运行是不相容的。布鲁姆说,海德格尔错就错在他脱离心灵的执守而加入了时代,话中透着强烈的惺惺相惜。想想苏格拉底吧——民主会斩杀智慧呢,到这样的实践和时间之流中寻找真理,可能意味着背叛真理呢。


又一曲老歌翻唱


其实,启蒙运动的现代命运,不光是它没有赢得理性的胜利,反而只能在“无灵魂”状态下享乐,并且还要不断经受古老灵魂的谴责。这种现象由来已久了。布鲁姆摆出的姿态也许不像他本人以为的那样新颖,他只是碎片化的现代性诊断者的漫长行列中最新的一员。他喜欢引用的卢梭早就预言,文明导致的个人主义将使社会因缺乏共同目标而分裂为孤立的意志,使自私从道德缺陷一变而为合乎人性的美德。伯克当年说过,崇尚进步的人生硬而粗暴,既鲁莽又不义,与人性和人类礼制的整体发展规律完全背离。伯克的保守派同道、更敢放狠话的迈斯特则认为,背弃神的人类必陷于血泊之中。及至现代性真正进入危机时代,施宾格勒或韦伯不但对文化做出了令布鲁姆扼腕长叹的“相对化”处理,而且预见到了基督教改造西方(韦伯)或西方改造基督教(施氏)的种种恶果。这里不妨再举一个我们不太熟悉的例子:今年美国再版了一本老书——德国医生马克斯·诺道写于一百多年前的《退化》(1892年。新版见Max Nordau, Degeneration,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 2006)。该书当年曾被译成多种语言,在欧洲风靡一时。这位诺道的火力覆盖面丝毫不亚于布鲁姆,他宣称时代精神已经衰竭了,它的特点是歇斯底里、自我中心和缺乏行动能力,文化人或艺术家就像罪犯、娼妓、无政府主义者和疯子一样堕落,举凡拉斐尔前派、象征主义、托尔斯泰主义、瓦格纳派和巴那斯派、相信魔法者、颓废派和唯美主义者,以及当时正走红的易卜生派、尼采派或左拉派,统统都是文明“退化”的明证。这位精神病学专家利用临床资料,把艺术反映并促进社会衰败的景象描绘得活龙活现,认为艺术的道德和社会含义越来越与社会敌对。他呼吁思想健康的人抵制“艺术的影响”——其作用与布鲁姆笔下的摇滚乐或性解放大体相当。再看看下面这段话吧:“一个产生了美好艺术的崇高时代正在走向死亡。有人可能会用赞歌来颂扬新发现的方便和自然规律。我注意到的却是这个衰落世纪的种种罪恶。它们使我悲哀,使我愤怒。多大的遗憾,多大的耻辱,令我不堪回首!”你别以为这是出自布鲁姆之口,它是教皇利奥十三世的布道,时间是1901年1月。历史的延续性本可教会我们平和一些,但眼里容不得沙子的布鲁姆似乎不擅此道。

不过话又得说回来,旧曲翻唱亦感人,虽然这需要翻唱者的本领。布鲁姆一向“高贵”和“严肃生活”不离口,本领当然不可小看。就像浸淫于古典文献中不能自拔的大多数人一样,他不喜欢那些为世俗化、理性化或文化相对化出力最多的人,好处在于他对他们的思想熟悉得很,撇开观点不论,所述内容基本上也都靠谱。为了修复现代人或“最后的人”的灵魂,他缺不了这些人的参照。这也是在民族国家和多元文化的世界格局中针砭现代性问题的人必然面对的困局,凡是自以为摆脱了它的人,布鲁姆所言甚是,肯定是肤浅的。美国文化之所以泛起虚无主义,就是因它缺少自己的文化传统,它不得不依赖从德国转口的欧洲思想,并在接受过程中使之庸俗化;它也没有法国人那样的“民族作家”——笛卡尔、帕斯卡、蒙田、拉伯雷、孟德斯鸠或卢梭,为了配得上教养二字,人们必须阅读这些作家的著作。所以布鲁姆一再强调,经典文献是文明生活的解释者,是它们所塑造的传统,赋予了包括基督教在内的西方古典文化一个最大的特点,即敢于肯定“自然”或“本质”,敢于因信称义。这种变相的文化相对主义未免有些让人绝望。布鲁姆同意海德格尔的“语言乃存在的家园”,故语言不能翻译之说。换言之,无论西塞罗或色诺芬在人生和政治上表现出多么卓越的睿智,几乎不可能像四书五经那样进入我们耳熟能详的经典引语。即使“改造国民性”是可取的,它也永远洗不掉黄河泥沙在我们身上留下的累累斑痕。


用“心”阅读


借此说点儿题外话吧。从思想倾向上说,布鲁姆显然属于近年来风头甚健的“新保守主义”中的一员。如今,美国共和党中的新保守派为了给自己正名,需要“流氓国家”、“伊斯兰法西斯主义”或“邪恶轴心”这些说辞,这体现着一种布鲁姆所说的信念上的“决断”精神,一种“敢于选择的能力”,虽然它是痛苦的,但布鲁姆说,高贵的选择都是痛苦的。更重要的是,这种选择是与事实无关的,譬如说某个地方是否在发展核武器,所以也就谈不上说谎的问题。我犹记得,共和党保守派的老前辈尼克松说过,美国在同世界各国打交道时最常犯的毛病,就是把自己的好恶作为标准;逼迫中东国家实行民主,只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以美国人一定得“学会少管闲事”。自不待言,对“价值无涉”极不耐烦的布鲁姆,讨厌的正是这种“少管闲事”的态度。这种新保守主义与英美传统保守主义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它不喜欢思想的分寸感和因时制宜的智慧。无论民主和自由的具体内容为何,它只能在时间的磨砺中徐徐展开。从这个角度看,新保守主义如果愚蠢地忘掉西方“高雅文明”中的另一项基本美德——“复仇者的风度”,也不就足为怪。

读罢全书,留下的大体印象是,从学理上说这是一盘出自名厨之手的思想大杂烩。他以古典拯救人文,恢复“知识整体性”的用心如朗朗明月,但这也决定了烹制手法的不伦不类。大体上说,全书的思想脉络德国味十足,英法味偏淡,这与作者有列奥·施特劳斯的师承当然有绝大的关系。好在盘子里全是山珍海味,吃起来依然相当可口,无论你持何种思想立场。但有件事也许得事先提醒一下。巴尔赞亦是个对西方文明日渐飘零一唱三叹的大学者,但他拙于苏格拉底式的反讽,也没有布鲁姆那种急于对我们耳提面命的焦燥。在《从黎明到衰落》一书中,他曾羡艳中国话里有个“心”字,能把人的全部精神现象一网打尽。但我总觉得,中国人这颗“心”是好是坏且不去管它,大体说来都是比较朴素的,以这样的心去识读布鲁姆讲述的spirit或mind或soul或psycho或heart,往往倍感困难,它们的内容曲折繁琐不说,而且像一头巨大的章鱼,喜欢用既长又多的触角四处乱摸,颜色还会随周边环境不断变幻。所以,读布教授这本书,需要事先调整一下我们的“心”,让它的灵敏度或“感伤性”比平日提高一点儿。


(布鲁姆:《美国精神的没落》,战旭英译,译林出版社即出)

(原载《南方周末》2007年2月1日,刊载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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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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