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制定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的各个领域都将以此作为谋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此背景下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于2021年8月在北京召开,党中央明确提出“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上明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正确把握四对关系: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如何认识和理解这四对关系,在前人相关论述的基础上,笔者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如何正确把握好“四对关系”略述己见。
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四对关系”中,首先强调了“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这也是在民族工作中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关系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在“四对关系”中,“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是管总的,对其他关系起着引领作用”[1]。毫无疑问,这些论述是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为依据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人类社会自从产生民族后,其发展和消亡将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各民族共同性因素日益增多、增强是总趋势,不过民族差异还将伴随社会主义各发展阶段,不会完全消失。因此,不论是客观还是主观上把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作为民族工作重要原则,既符合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也是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作方法论的经验性总结和应用。
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工作原则,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是不顾历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人为扩大、固化和强化差异性的倾向,这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不相符。二是超越历史发展阶段、忽略民族差异性的倾向,这与民族差异和差距尚存的事实不相符。要以辩证的思维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有同无异,没必要强调共同体;有异无同,形成不了共同体。离开了共同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无从谈起。忽略了差异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难以做起。”[1]认清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对理解其他三对关系就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依据。
既然共同性和差异性关系是管总的,对其它关系有引领作用,那么两者更深层次的关系应该是“共同性是主导,是方向、前提和根本,差异性不能削弱和危害共同性。”[1]在新时代什么是“主导、方向、前提和根本”呢?显然,对中华民族而言唯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民族工作而言唯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实现上述目标只有坚持和增进“五个认同”,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和统领性要素,其它共同性因素都是由此延伸和产生出来的。
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
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首先要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利益是共同的;各民族意识、各民族的具体利益是存在差异的。在这里,“意识”和“利益”所存在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所指范畴和内容皆不相同,可并存不悖,但有其先后顺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要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实现好各民族具体利益,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为什么要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其一要知道什么是中华民族利益。共同体必然存在共同的利益诉求,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最根本的利益,这种利益诉求是一种共损共荣的关系。当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来统筹谋划时,我们就会去思考一百年来,党领导各族人民为之奋斗的目的是什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民族意识当然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逻辑关系是成立的。同时,只有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才能实现好各民族具体利益。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既是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出发,也是对各民族具体利益的有力保障。
其二要知道为什么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在讲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然是共同性的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强调政治归属和认同,强调“国家层面最高的社会归属感”,故要强调增进共同性是主导,是方向、前提和根本,差异性不能削弱和危害共同性。削弱和危害共同性的差异性,是指差异性中落后的、影响民族进步的因素,这样的因素不能固化和强化。[1]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是狭隘的、错误的,具有排他性和离心力,易产生心理和行为上的民族隔阂、构筑民族边界,显然是各民族意识中不利于民族团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因素,因而要坚决抵制。
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
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其次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对待文化上的共同性与差异性,首先应对中华文化形成的历史有一个客观的认知。纵观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史不难发现,中华文化经历了各民族文化的相互积累、递进、融合,建构起中华文明的参天大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概括中华民族的“四个共同”特征之一。“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民族创造出文化,文化又融凝此民族。”[2]中国各民族共创、共享中华文化,中华文化又将各民族“融凝”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则融入中华民族的血液,成为这一共同体的精神之源、团结之根、和睦之魂。
中华文化虽然由各民族共创,但显然不是各民族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在这个“集大成”的中华文化体系中,各民族文化不存在相互取代的关系,而是交相辉映、兼收并蓄、互鉴融通。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形象的比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中国各地方各民族文化既有浓厚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差异,更有中华文化的共性,这种共性和个性色彩并存的文化一直是中华民族自我认识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是客观事实。中华文化的共性是各民族文化的主流、方向、前提和根本,只有中华文化根深干壮,各民族文化才能枝繁叶茂。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增进文化上的共同性,引领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自觉自信,深化五个认同,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要尊重和包容文化差异性,引导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促进各民族文化创新发展、百花齐放。同时还要坚决防止两种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错误倾向,一是“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二是“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3]
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
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正确把握的第四对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但是精神可以对物质产生能动的作用。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无论是第一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百年奋斗目标,还是第二个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发展都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4],也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4]。在这一过程中,物质问题“管肚子”,精神问题“管脑子”,二者皆不可偏废、不能相互替代。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我们的物质条件极大地改善。从温饱到小康,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2021年,“民族地区312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民族自治地方420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中国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的问题,中华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空前激发。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紧密相连,更是把民族发展问题置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格局中加以统筹,是“一种跳出民族地区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思路”[5],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智慧与大局观。
精神培育须有相应的物质基础作为支撑,但物质基础的夯实并不会自然而然带来精神层面的提升。在如何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这一精神赋予提醒我们,民族发展问题不仅是改革发展的单向度问题,更要从政治意义、精神层面上把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解决好这一问题,既饱含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一个民族也不能少”的共同体政治意涵,也蕴藏着维护统一、凝聚人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浓度与精神寄予。同时,万万不能忽视民族领域的思想阵地。正确的思想不去占领这一阵地,错误的思想就会占领。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强。民族领域的思想政治斗争,是我们同国内外敌对势力在民族问题上斗争的前哨战,依然尖锐复杂,不能放松警惕。[3]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是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角度看待民族问题的风险和挑战。和其他领域一样,在民族领域既要化解有预兆却被忽略的“灰犀牛”事件,也要防范不可预知的“黑天鹅”事件。因此,要从“两个大局”出发,锻炼和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的能力、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这是防范化解民族领域的风险隐患、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依靠的两种力量。只有“把思想教育这把钥匙用得更好”[3],不断夯实精神之基,构筑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才能使“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嵌各民族内心,才能“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参考文献:
[1]尤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科学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2021年第21期,第42—49页。
[2]钱穆:《民族与文化》,北京:九州出版社,2021年7月。
[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北京:民族出版社,2019年,第303页。
[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17、23页。
[5]郝亚明:《从五个时间节点来深刻把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西北民族研究》,2021年第4期,第16—22页。
【本文系国家民委2020年科研项目“新时代民族高校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调查与培育研究”阶段性成果】
(郎维伟,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黎雪,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研究员;刘琳,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