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的火爆,引发了来自科技、商业、金融、社会学、政治学、法学以至人文艺术领域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其实,类似的场景并不新鲜。从21世纪初前后的“互联网泡沫”到晚近的“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每一种新技术的出现都有可能引发不同领域的兴奋和震动,并冠之以“元年”来迫不及待地宣示一个新时期的到来。但是,我们也非常清楚,兴奋之后也难免会有失望,狂热之后也难免会有退潮。这种对新技术或新事物即将到来的美好想象,在很大程度上包含着不切实际的放大效应。由此,“元宇宙”热潮中的人文担当问题便相当重要了。
第一是冷静。“元宇宙”越热,我们越应该冷静。“元宇宙”被吹嘘成“下一代互联网”,即将改变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然后,不少人就想当然地认为,“元宇宙”已经到来,而且正在对我们的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笔者大体搜索了一下近年来关于“元宇宙”的论著,主要包括以“元宇宙”为名的技术实现路径研究、“元宇宙”引发社会变革的演绎与想象以及与“元宇宙”有关的科幻文学和电影批评等。不过,总体感觉科幻的多,科普的少;预测的多,反思的少。我们现在有可能正在参与一场“元宇宙神话”的建构过程,对此必须持有高度的警惕。
第二是客观。如果“元宇宙”真的是对即将到来的、新的数字技术时代的命名,那么我们现在也可能处在“元宇宙”的初级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说,“元宇宙”并不是“起点”,而是“终点”,是一个具有“乌托邦”性质的概念。因此,我们不能放大“元宇宙”带来的各方面影响,而要非常谨慎地观察技术的变革以及资本的流向。过分放大的研究一般会带来两种后果:一种是乐观主义论调,认为“元宇宙”代表着人类社会的未来。甚至有学者将“元宇宙”与“共产主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等联系起来,并赋予其承担“共同富裕”发展战略的使命和责任。另一种是悲观主义看法,认为“元宇宙”会变本加厉地将“娱乐至死”进行到底,人被彻底地“奴役”;甚至有人认为,这个“终点”是“机器文明”对“智人文明”替代的“决定性时刻”,等等。其实,“元宇宙”只是对一种新技术以及基于新技术可能实现的应用场景的命名。它的技术现实是“互联网”和“虚拟现实”两种技术的结合,即“互联网的虚拟现实化”和“虚拟现实的互联网化”。从“互联网”的角度来看,虚拟现实将实现互联网从可视化到可感化;从“虚拟现实”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将实现虚拟现实从虚拟化到现实化。这种“虚拟现实互联网”的发展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演进一样,会经历从“专家人工智能”到“通用人工智能”以至“超级人工智能”转化的过程。而现在,我们正处于类似“专家人工智能”的个别的、局限的虚拟现实互联网应用场景的实现阶段。
第三是介入。面对“元宇宙”,人文学者能够做什么?首先是审慎地观察。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但也容易转瞬即逝。一种新的技术从被发明创造出来到转化为应用场景并最终成为成熟的技术应用,有许多变量或因素在发挥着作用。技术是让人更自由,还是更异化?这既与技术本身有关,也与技术的应用有关,还与技术之外的体制机制有关。因此,观察技术的变革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便成为人文学者需要持久耐心、密切跟踪的工作。其次是努力成为规则的制定者。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个原则也同样适用于虚拟现实化了的互联网。但是法律究竟如何保障个人权益?对此,中西方文化观念存在巨大差异。比如说,“实名制”保证了人在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中的同一性。那么未来的“元宇宙”是否也需要通过“实名制”来实现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的同构性,使两者能够相互支撑和延展,而不是分裂和冲突?如果实名了,如何保护个人的隐私?根据“实名制”或“匿名制”原则建构起来的“元宇宙”会是同一个虚拟世界吗?最后是内容的供应与价值的引领。“元宇宙”在应用场景中离不开依托于文学、文化、艺术的内容供给。可以预测,“元宇宙”将会引发新一轮文化创意产业的热潮。与此同时,对相关领域文化失范和价值缺位的防范也会提上议事日程。
总之,“元宇宙”作为一个最初发端于科幻小说《雪崩》中的文学性概念,再度点燃了人文社会科学学者的理论激情,这是好事情。不过,真正有意义的学术研究,亟须建立在“元宇宙神话”被解构的前提之下。在这一过程中,人文学者的担当必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系上海市哲社“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研究”(2021ZQH01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