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是孟子“外王学”的核心,也是中国传统政治理念的核心原则之一。细究之下,我们可以发现,“民本”思想在孟子哲学体系中包含着三个面向:终极性面向、主体性面向与教化面向。
“民本”的终极性面向。孟子“民本”思想的首要之义在于,以“民”作为国家或王朝政治合法性的第一准则。例如,在《孟子》全书开篇孟子与梁惠王的对话中,梁惠王求教“利国”之道,孟子直截了当地讲出“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朱子解释说:“当是之时,天下之人唯利是求,而不复知有仁义。故孟子言仁义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圣贤之心也。”《梁惠王》章乃是孟子论及政治哲学的主要篇章,朱子认为“仁义”乃是总括“一章之指”,有着“拔本塞源”的根本性意义。孟子对梁惠王讲的“仁义”乃是爱民保民的仁政之义。在与齐宣王的对话中,他再一次强调了施行“仁义”的意义。在他看来,将政治的核心理解为权力问题,在政治实操的层面上将国家视为权力共同体,这样的观点是片面的。权力结构作为政治形式,应当承担道义至上的价值理念,国家的实质是一个伦理共同体,其核心是“保民而王”。
孟子之所以将“保民”视为政治问题的核心,就事实方面来说是出于历史的警示,就理论层面来说是出于中国传统的“天人观”。从历史的角度看,孟子的观点来自周人对导致殷商灭亡因素的总结。《尚书》曰:“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商王朝不敬天德,导致“民用大乱丧德”,这才使得“天”降下惩罚,丧失了天下。在孟子看来,“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相应地,商汤、周武之所以能够得天下,“地方百里而王”,就在于他们能够“施仁政于民”。
殷周朝代更迭,周人关于前代灭亡的反思总结中孕育出了“敬天保民”的观念,成为孟子“民本”思想的历史渊源。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其中也孕育着早期“天人观”的萌芽:将“天”与“民”相提并论。《孟子·万章上》引《尚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一句,正是这一观念的经典表达。《尚书·泰誓》还说:“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民乃是“天”所降生,而“君”“师”只是上天用来辅助自己爱护人民的媒介。这种“天—民—君”的政治结构,不允许君主直接获得权威性,他必须通过“保民而王”将自身的意志与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权威才能确立。
“民本”的主体性面向。单纯地以“天”来确立“民本”的终极性,属于哲学理论建构或价值导向。孟子的“民本”思想除了终极性的一面,还包含具体政治实操中主体性的一面。在他看来,人民不只是国家治理的客体,而是和“君”“诸侯”等并存且深度互动的政治主体。
《孟子·离娄下》篇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里虽然是在说“臣”,但它代表的是君权的对立面,包含了整体的“臣民”。孟子在强调“保民而王”时就指出,人民会以“去”“就”的方式对君主进行回应,既会因君主行王道而归之,也会因君主不行为君之道而去之。作为有选择的主体,人民的“归之”“去之”实际上代表了天下的得与失。《孟子·万章上》论及尧舜禹禅让,孟子提出“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的主张。他解释到,尧舜禹的禅让是“荐人于天”,而能否得天下则要看“天”受不受。按照孟子的说法,“荐人于天”实际上就是“暴之于民”,“天受之”实际上就是“民受之”。
梁襄王向孟子询问“一天下”之道,孟子回答“不嗜杀人者”能统一天下。他说:“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齐宣王向孟子询问王道,孟子回答说:“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于王,其若是,谁能御之?”孟子认为,君王要平治天下,依靠强权暴力是行不通的。但若能行“仁义”之政道,爱民保民,则能以无可抵御之势“一四海”“王天下”。通过将仁政与强权暴力对比,充分说明了人民力量的强大。孟子清楚地意识到,政治不是君主的个人独裁,而是多元主体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形成的稳定政治生态,制度化地表达为“礼”,对君、臣、民作了政治和道义上的双重规定,“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国家就能安定兴旺。
“民本”的教化面向。“民”在哲学的层面上达于天,又能以“去”“就”的不同方式发挥自身的主体性力量,在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意义上处于根本性地位。在孟子看来,所谓的圣人、贤人,其实本质上亦是“民”,只不过是其中出类拔萃的那一部分。孟子说:“麒麟之于走兽,凤凰之于飞鸟,太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圣人之于民,亦类也。出于其类,拔乎其萃。”孔子也说:“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盖因自身出于“民”“人”之同类,故而必须承担起义务,宣扬王道政教、平治天下。
孟子说:“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圣贤之所以是圣贤,一方面在于他们的“出类拔萃”“先知先觉”,更重要的一方面在于他们以自身的觉知来启蒙与教化大众,这是圣贤先天所禀受的义务。儒家有强烈的入世情怀,强调“学而优则仕”,以至于“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但儒家推崇的启蒙与教化,不同于救世主式拯救,二者有着根本的区别。如前文所说,圣人本身便来自于“民”“人”,故而教化本质上是人民内部的自我觉知。教化也因此是属人的、在世的,而非属天/神的、宗教的。儒家教化采取的是以政载道、以政行教的方式,概言之就是“富庶教”。《论语·子路》:“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国家通过良好的政治治理,首先实现人民的安定和富足,然后推行伦理道义的教育和民风民俗的转化。
孟子继承了“富庶教”的理念,并提出“恒产恒心”说。他认为:“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对于人民大众而言,如果不能先满足其物质生活条件,而强求道德教化,是不现实的。因此,孟子提出在“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的基础上“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概言之,虽然孟子在以人民为本的同时,也承认社会历史的差异性结构,承认有“劳心者”“劳力者”的分化。但究其根本而言,他强调要以王道仁政推行教化启蒙,弥合这种差异和分化。在孟子的思想中,“民本”不仅体现为人民是政治合法性的来源、政治的互动主体,更体现为政治在于行教化,“民”就是政治的目的。这三个面向构成了孟子“民本”思想的立体结构。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文学院;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