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二战后,日本在实现经济崛起的同时,实现了“一亿总中流”的全民中产社会。20世纪70年代,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升,社会总体收入较为平均,行业之间、城乡之间差距均不大。这一中产阶层占绝大多数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十分有利于日本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其形成得益于战后日本政治、经济、社会、教育领域出台的一系列缩小社会差距的政策和措施。20世纪80年代末泡沫经济崩溃以来,曾创造了“平等神话”的日本社会逐渐发生变化,特别是在经济长期低迷以及少子老龄化日趋严峻的背景下,非正规雇用、收入差距拉大、阶层固化等问题日益突出,中产阶层分化并向下流动的趋势显示出日本正在从“一亿总中流”社会走向“差距社会” [1]。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和措施,以阻止“差距社会”的形成。
关键词:日本;“一亿总中流”;全民中产社会;差距社会;中流意识
二战后,日本通过经济高速增长实现了共同富裕,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为世界后发现代化国家与地区做出了表率,故日本有“一亿总中流”即全民中产社会之说。日本的中产阶层在维持社会稳定、发展经济、凝聚共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从经济高速增长的20世纪60年代开始,“中流意识”逐渐扩展到普通国民,并于20世纪70年代植根于国民意识深处。[2]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发展滞缓,就业形势严峻,非正规就业人数和低收入家庭增多,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3]上升,贫富差距拉大,出现“上流”与“下流”社会阶层两极分化以及中产阶层向中下层流动的趋势。这一系列现象表明:日本正在由富裕、均质的“一亿总中流”社会向贫富分化日趋严重、机会和结果不平等的“差距社会”转变。
一、日本全民中产社会的形成
全民中产社会具有国民收入差距较小、国民社会地位均等、国民观念意识趋同等特征。战后日本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社会结构也在发生变化,第三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城市白领阶层迅速扩大。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傅高义(Ezra F.Vogel,1930-)认为:“新的社会秩序中的一个重要元素是‘新中产阶级'的大规模出现。‘老中产阶级'(独立小业主和地主群体)在权力和影响上已经有所下降,并终于被‘新中产阶级’——即大公司与政府部门的白领雇员所取代。”[4]中产阶层的代表是战后“婴儿潮”时期出生的“团块世代”[5]群体,他们大多是白领和有技术的体力劳动者,受过良好教育,为日本的经济腾飞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企业忠诚、对工作尽职、乐于奉献、富于牺牲精神的中产阶层价值观也成为日本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对日本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强大推动力。
那么,日本中产家庭的“中流生活”是怎样的呢?1950年代开始,日本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大批年轻人从农村地区来到都市成为工薪族,组成“丈夫在外工作,妻子在家料理家务”的标准家庭。他们搬入新建的“团地”[6]或分期付款的公寓,过着典型的工薪阶层生活,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都十分相似。1959年度的《经济白皮书)和《国民生活白皮书》提出了“消费革命”的概念。20世纪60年代,电视、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普及,显示出中产阶层的新消费倾向。20世纪70年代中期,彩色电视、空调、小轿车等进入一般家庭。日本社会学家山田昌弘是这样描述“中流生活”的:拥有自己的房产和汽车,家电用品齐全,孩子若是想要接受高等教育也可如愿,偶尔全家也可以有一些休闲娱乐活动,也就是说具备所谓“体现宽裕生活的条件”的那种生活状态。[7]换言之,直到20世纪80年代泡沫经济崩溃之前,日本国民只要努力,人人都能过上幸福指数颇高的“中流生活”。
大多数日本人对自己的生活状态比较满意,自认为属于中产阶层,过着和大多数人一样的“中流生活”。社会学家橘木俊诏观察道:“一直以来,日本被认为是平等社会,并因此引以自豪,(略)日本的收入分配平等性高,并没有太大的贫富差别。而且,很多日本人能够感觉到自己处于中流阶层。”[8]他这句话并不是没有根据的。厚生省的“国民生活实态调查”显示,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中产阶层收入差别不大,受教育水平、生活水平、消费能力比较均衡,就连生命周期、国民意识都极为相似。内阁府从1958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的《国民生活舆论调查》(1948年开始不定期进行调查)以及日本社会学会自1995年开始每十年进行一次的《社会阶层与社会移动全国调查》(SSM調査)均印证了这一点。这两个调查都有对自己所处生活水平和社会阶层的设问,选项分为“上”“中上”“中中”“中下”“下”几个项目。1965年以后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自己处于中流(中上、中中、中下)的回答居高不下。60年代中期超过了80%。另言之,有超过80%的国民认为自己是中产阶层,生活满意度相当高。因此,20世纪70年代以后,“中流意识”不仅被日本媒体讴歌,也吸引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全民中产的社会结构和心理意识较为稳定,即便是在所谓的“失去的十年”“失去的二十年”的经济低迷期,国民普遍生活水准并没有受到严重影响,“中流意识”也依然存在。
二、全民中产社会形成的原因
日本的中产阶层是在战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逐步形成和扩大的。在这一过程中,日本政府采取的若干政策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一)战后民主改革为全民中产社会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二战前的日本社会是严重不平等的。20世纪30年代中期,日本的基尼系数超过了0.6。华族、大财阀、地主、雇农等阶层等级森严。农村和城市之间、城市各阶层之间的差距相当大。产业内部熟练工人、非熟练工人的工资差距也非常大。战争、空袭等导致建筑物受损严重,个人资产严重缩水,客观上缩小了贫富差距。战后民主化改革,特别是解散财阀、废除贵族、农地改革等消除了财产占有的不平等,为实现分配基本公平打下了基础。战后成立了许多工会,1945年,工会的加入率超过了50%,保障了工人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权利。1946年颁布的《日本国宪法》以及1947年颁布的《教育基本法》保障了日本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这一系列民主化改革使日本社会迅速趋于平等。
(二)经济高速发展提高了国民人均收入,实现了共同富裕
1955-1973年,日本经历了长达18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1968年一跃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青壮年人口从农村流向东京、大阪、名古屋等三大城市圈,带来都市圈人口的过密和农村地区人口过疏现象。1962年东京人口达到1000万。为此,池田勇人(1899年12月~1965年8月,1960年7月~1964年11月三度出任首相)内阁时期实施了“全国综合开发计划”[9],有效地缩小了城乡差别,改善了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日本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例如:对农产品采取贸易保护措施,鼓励农村开发特色产品,鼓励农民开展兼业经营等。这些政策切实提高了农民收入和农村生活水平,城乡一体化得以实现。从日本各县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来看,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1960年代之前地区之间差距最高,1970年前后开始大幅缩小,石油危机之后,除了泡沫经济景气的2003年,一直处于差距缩小的状态。
为使全体日本国民共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1960年池田内阁制定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10],提出了从1961年度开始为期10年实现国民收入翻倍,达到西欧先进国家水平的目标。由此,各行各业工薪阶层的收入普遍提升,日本收入分配差距状况得到极大改善。1961至1970年的10年间,国民人均实际收入增加了1.4倍。另外,日本的税收政策有效缩小了阶层差异。如:房地产税抑制了过高的房价,高档商品也因消费税而相应多征收。
(三)教育的均等化保障了中产阶层的再生产
庞大的中产阶层的形成与基础教育的普及、教育水平的提高、城乡教育机会均等有很大关系。战后日本在《教育基本法》的基本原则下,各都道府县均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了教育的公平化以及教育质量的提升。日本对全国基础教育实行高度集中的标准化管理,在学校设置、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师资配置、管理方式、教学设备、班级编制等方面都制定了标准,保证了日本各地中小学校均衡发展。
教育财政体制的实施也是采取中央、都道府县、町村三级共同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地方自有财政收入、国库支出金和“地方交付税”。[11]《孤岛振兴法》、《人口过疏地区教育特别措施法》《大雪地带对策特别措施法》等法律政策中都有对落后地区进行财政支持的规定。因此,日本农村和城市的学校财政分配比较均衡。
20世纪60年代,日本的义务教育入学率几乎达到100%,高中升学率超过70%,大学升学率也达到40%。即便农家子弟也能接受高水准的教育,报纸、杂志、电视的普及又弥补了城乡在信息获取方便程度上的差距。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一批一批农村和地方的年轻人进入城市,成长为具备现代工人阶级素质的劳动力或企业、政府机关的白领阶层。
私立学校在日本教育中占据重要位置,培养了大量人才。国立大学86家,公立大学95家,私立大学597家,私立大学占比达到76.7%。[12]私立大学和短期大学的学生占到了80%。基本上只要想上大学都能上大学。另外,日本对职业技术教育非常重视。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扩大了职业高中的招生人数,对课程内容也进行了改革,大量受过专门技能训练的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能够迅速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
随着女性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升入大学、短期大学的比例不断升高,教育领域的性别差距也在缩小。1975年女性大学的升学率为12.7%,短期大学的升学率为20.2%,合计32.9%。男性大学升学率为41.0%。[13]大量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走入家庭成为专职母亲,对下一代国民素质的提升做出了贡献。为了让子女在学历社会竞争中胜出,大量专职主妇成为培养子女的“教育妈妈”。另外,教育的均等化在培养中产阶层上显示了优势。日本基础教育的目标不是培养精英,而是培养公民。让每一位受教育者成长为社会有用之才,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内生动力,与中产阶层的社会使命是一致的。
(四)“全民皆保险”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持了社会公平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风险分担”和“再分配”的双重作用。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平等性和普遍性的特点,支付和负担比率设计相对公平,照顾到不同收入阶层的支付能力。特别是养老金、医疗、生活保护、失业保险、儿童津贴等向弱势群体倾斜,维持了社会的公平。
战后,日本的社会保障是围绕贫困者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安全网的建构展开的,先后制定了旧《生活保护法》(1946)、《儿童福祉法》(1947)、《失业保险法》(1947)、《身体障碍者福祉法》(1949)、新《生活保护法》(1950)、《社会福利事业法》(1951)等,不仅完善了救助制度,也为社会福利制度体系的建立打下了基础。20世纪60年代,日本构筑起了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国民皆保险、国民皆年金”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经济高速发展期也是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化的时期。如:《精神薄弱者福利法》(1960)、《儿童抚养津贴法》(1962)、《老人福利法》(1963)、《母子保健法》(1965)、《特别儿童抚养津贴法等支付法》(1966)、《儿童津贴法》(1971)等法律相继颁布,各种保险的给付内容、给付水平均大大提高。
(五)日本式雇佣制度稳定了就业,保障了中产阶层的“中流生活”
劳动力的充分就业是减少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劳动力不足现象突出,大企业争相招聘人才。《雇用对策法》(1966)、《关于稳定中高年雇用的法律》(1971)、《确保雇用领域男女机会与待遇均等的相关法律》(1972)等在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改善雇佣环境、促进老年人和女性就业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雇佣保险法》(1974)规定,如果企业以临时下岗、在职培训、岗位调动等形式维持雇佣员工而不是解雇员工,政府会给企业支付补助金,即“雇用调整支付金”。因此,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的失业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蓝领与白领之间的工资差距较小。
20世纪50年代末期,日本逐渐形成了由“终身雇用制”“年功序列制” “企业内工会”所构成的日本雇佣制度,也被称为日本式经营的“三种神器”。企业每年定期招聘员工,招聘范围仅限于应届毕业生,录用后会对职业新手进行全面的技能培训,雇用到其退休为止。“终身雇用制”为劳动者提供了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保障,促使日本实现了发达国家中难得的高就业率。根据工龄设置工资等级的年功序列制度具有浓厚的平均主义色彩,工龄越长、工资越高。企业对员工提供住宅、各种津贴福利和细致入微的关照。员工也以企业为家、为企业尽忠,对企业具有高度认同感。因此,只要是正式员工,日本式的雇佣制度就能保证其过上中产阶层的“中流生活”。
三、 日本“差距社会”的现状及成因
二战后,“差距”“不平等”“阶级”“贫困”等词汇一度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销声匿迹。20世纪80年代末泡沫经济崩溃后,产生了收入差距扩大、家庭年收入水平下降、中低收入人群增多、相对贫困化、阶层固化等一系列问题。“差距社会”“代际差距”“中流崩溃”“贫困化”“穷忙族”“咖啡馆难民”“过年派遣村”“儿童的贫困”“女性的贫困”等相继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日本放送协会(NHK)也制作了多部以社会差距为主题的纪录片,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日本的“贫困”问题不是食品、水、衣服、住宅等人类生存必要的基本要素匮乏的“绝对贫困”,而是一种“相对贫困”[14],即一部分人无法维持本国最低生活标准的状态,享受不到大部分人所享受的习惯和行为。“绝对贫困”强调的是生活的最低限,“相对贫困”强调的是平均水平。随着日本人口结构老龄化、单身化、少子化趋势的蔓延,基尼系数也在缓慢上升。2008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一份报告显示,日本的基尼系数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上升,在经合组织30个成员国中位居第11位,高于0.311的平均值。[15]
社会差距拉大的趋势引起了日本学者的普遍关注,相关研究著作纷纷涌现。1985年,樱美林大学教授小泽雅子最早指出日本的收入差距产生了消费差距。[16]1998年,经济学家、京都大学名誉教授橘木俊诏在《日本经济差距》指出,日本的平等神话已经破灭。2000年,社会学家、东京大学教授佐藤俊树指出,日本正在成为一个“努力了也没用”的封闭的社会,即社会阶层固定化。[17]2005年,社会评论家三浦展指出,日本正在由均质的“中流社会”逐渐转变为分化日益严重的“下流社会”[18],每一年龄段的人生活水平都在往下滑,从“中上”向“中中”,然后从“中中”向“中下”阶层下沉的人日益增加,拼命努力也回不到中流生活的群体在扩大。归纳起来,日本社会学家有如下共识: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社会阶层结构正在出现由“两头小、中间大”的菱形结构,即所谓“全民中产”的阶层结构向金字塔结构转变的趋势。
(一)“差距社会”的现状
“差距社会”通常表现在收入差距、性别差距、教育差距、机会差距、税收差距等方面。日本衡量收入的调查数据有厚生劳动省的《所得再分配调查》(每三年)、《工资构造基本调查》(每年)、总务省的《家计调查》(每五年)、《全国消费实态调查》(每年)等。从这些调查数据看,再分配前的基尼系数从1972年到2002年呈现增长态势,再分配后基尼系数尽管有些年份有起伏,但总体趋势依然是增大的。
厚生劳动省2014年公布的《国民生活基础调查》显示,日本的相对贫困线是年可支配性收入122万日元,低于该收入的人口即为相对贫困人口。1999年以后,年收入299万日元以下阶层与1500万日元以上阶层人数增加,300-1499万日元收入的群体减少。接受生活保护的家庭1996年是61万户,2004年增长到100万户。无家可归者在20世纪90年代末到2000年左右,从3000人增长到6000人;[19]1990年以后,“尼特族”[20]人数不断增加,2002年达到84.7万,其中有不少是初高中毕业生,家庭经济状况堪忧;有超过2000万的非正式员工靠月收入不到10.2万日元维持生活;[21]2008年被称为“儿童的贫困元年”,2012年日本儿童的贫困率高达16.3%,即每6个日本儿童中有一个是贫困儿童;[22]随着老龄化的急速进展,依靠养老金的老年人比例大幅增加,陷入贫困的老年单身人口增加……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富裕层和超级富裕层在2013年开始持续增加。2017年,日本的富裕层(纯金融资产保有额1-5亿日元)和超级富裕层(5亿元以上)共有126.7万户,其中富裕层有118.3万户,超富裕层有8.4万户。[23]贫富差距扩大化日趋明显。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兼职工、临时工和钟点工、返聘人员等非正规就业人数不断增多。据日本总务省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度,日本有3494万正式员工,非正式员工有2132万人,[24]非正式员工占比加大。1997年以前,从事非正规就业的主要是专职主妇和学生,收入主要用来贴补家用、赚取零花钱,收入不平等现象是被遮蔽的。1997年以后,作为家庭主要提供者的男性越来越多地成为非正式员工,且正式员工和正式职员的差距不断拉大。正式员工的平均月工资为32.39万日元,正式员工和正式职员以外的人平均月工资为20.94万日元。[25]独立行政法人劳动政策研究研修机构的数据显示,临时劳动者每小时平均收入仅为全职劳动者的55.9%[26]。非正式员工和正式员工工资待遇差距大,社会保障不足,缺少上升空间,对家庭经济、子女受教育程度、年轻人的婚恋等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雇用关系和收入的不稳定使得一些年轻人不得不长期与父母一起居住,为数不少的低收入青年陷于结不了婚的困境,将会成为贫困单身老年人的后备军。
日本男女之间工资差距虽然在1990年开始缩小,但男女工资差异并未得到根本的改变。男性正式员工的平均月工资为35.11万日元,女性是26.53万日元。正式员工以外,男性月工资为23.25日元,女性为18.79万日元。[27]调查显示,单身女性的贫困率也较显著,平均每3个单身女性中就有1人陷于贫困。母子家庭中的贫困率更是占到了一半。但这种男女不平等现象大多被“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模式掩盖了。希望走出家庭走向职场的女性在遭遇各类求职困境后回归家庭,故没能纳入失业者群体,成为了潜在失业者。
(二)“差距社会”产生的原因
日本的社会学家、早稻田大学教授桥本健二认为,日本的经济差距从1980年前后开始呈现扩大趋势,20世纪90年代进入差距扩大的时代。差距的产生和扩大与两次石油危机、高速经济增长终结、1985年“广场协定”[28]之后日元升值所导致的企业经营的变化、泡沫景气及其瓦解等一系列事件紧密相关。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为规避贸易摩擦和日元升值导致的国内生产成本过高等问题,对原有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增加了海外直接投资。一些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成本更低的国家或地区,国内产业出现空心化现象,就业岗位减少,失业问题严重。也有学者指出,日本政府的儿童津贴、失业给付、生活保护等社会保障和缩小收入差距制度比较薄弱。总体而言,曾支撑日本“一亿总中流”社会的基础正在发生动摇。
一是泡沫经济崩溃导致日本经济长期低迷。20世纪80年代末泡沫经济时期,资产价格高升,资产收入差距、金融业和制造业之间的工资差距扩大,国民之间收入差距开始拉大。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进入了长期经济不景气时期,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不少企业采取裁员,雇佣大量临时工、派遣员工等。失业者、小时工、派遣员工等非正规就业者,来实现企业增效和抑制劳动力成本。此举导致非正规雇佣人数大量增加。同时,伴随着IT技术等的发展,高学历人才需求增大,低学历劳动者工作机会减少。
另外,日本的税收分配功能减弱。中产阶层的工资额即便没有减少,但因缴纳的税金上调、扣除减少,导致实际可支配收入减少,进而形成隐性贫困问题。1989年初次设立了3%的消费税,1997年提升到5%,2014年提升到8%,2019年又提升至10%。消费税上升增加了国民的家庭负担,对低收入家庭影响尤其明显。
二是“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发生动摇。日本式的企业经营创造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企业的论资排辈和终身雇佣让一部分员工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受到压抑,也阻碍了人才的正常流动。如果毕业时没能顺利入职成为正式员工,再想转为正式员工的可能性就大为降低。
20世纪80年代中期,新自由主义政策开始导入日本。20世纪90年代以后,市场竞争激烈,日本式经营从年功主义转向能力主义和业绩主义,经济上重视实力,工作成果与薪金挂钩。能力不足、缺乏技术专长的人容易失业,工资较低,而有专长、能力强的人职业则流动性强,工资待遇丰厚。同时,劳动派遣制度历经多次修改,对劳动派遣的管制进一步放宽。1986年,中曾根康弘(1918年5月-2019年11月,1982年11月~1987年11月在任日本首相)内阁实施了《劳动者派遣法》,允许13类职业雇佣劳动派遣工;1996年进一步扩大到26类职业;1999年进一步放宽,劳动派遣这一雇佣方式在广泛的领域得到认可。2003年,把劳动派遣的期限由一年延长到三年。这样一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以雇用非正式员工的方式来补充劳动力。
另外,曾经在争取员工工资待遇、稳定就业、消除白领劳动者与蓝领劳动者差别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企业内工会,因非正规就业员工比例的增大,导致入会率不断下降。工会的作用不断减弱,故非正规雇用员工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三是阶层固化现象日趋严重。贫富差距扩大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造成阶层固化。父母的阶层、职业、收入对子女的教育机会产生重大影响。2000年,佐藤俊树在《不平等社会日本》中从职业的视角指出了差距固定化的现象与缘由。教育费、私塾等教育费用的上涨让一些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近年来,日本领取最低生活保护费的家庭数量不断增长,截至2015年底,生活保护家庭达163.4万户,总人数为216.6万人。同时,零储蓄家庭数量增长也很快。日本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率超过了50%,拖欠偿还助学贷款比例也相当高。独立法人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调查数据表明,拖欠偿还助学贷款的理由中,经济原因占比最大。在2014年的调查中,有69.4%的人选择“家庭收入减少”导致拖欠贷款。[29]贫困家庭在子女教育上投入越少,子女摆脱贫困的可能性就越低。
四是都市与地方差距扩大。收入和人口流动有着密切的关系:经济水平好、收入高的地方,对年轻人有吸引力,成为人口流入地;反之则成为人口流出地。日本三大都市圈新技术和人才聚集,而偏远地区则深陷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停滞,故地方与大城市之间收入上逐渐拉开差距。2019年都道府县的平均月工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平均30.62万日元,工资最高的四个地方为东京都、神奈川县、爱知县、大阪府。收入最高的是东京,人均工资38.04万日元,最低的是宫崎县,23.51万日元。[30]地区差距也是造成中产阶层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因素。
四、阻止差距扩大化的对策
近年来,日本政府为扭转社会差距扩大的蔓延态势,为低收入群体不继续下沉而上升到中等收入群体保留或创造机会、中等收入群体经济条件不恶化下沉等创造条件,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主要有:减少社会排斥、保障贫困者的权益、支持贫困家庭、注重教育援助等。
(一)构筑保护弱势群体的安全网
日本设有生活保护制度、雇用保险制度在内的安全网。生活保护制度是针对那些虽努力仍深陷于贫困的人,根据其贫困程度提供必要的政府支持,以保障其最低限度的健康与文化的生活并促使其自立的制度。生活保护费的多少与其所在地区和其家庭状况而定。安全网则包含了一系列如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等法律、政策和措施,旨在促进领取生活保护费的生活贫困者、无家可归者在经济上能够自立。如:2002年公布的《无家可归者的自立支援等相关特别措施法》,2014年实施的《生活保护法》。2013年通过的《生活穷困者自立支援法》。2015年在全国范围设立了针对生活困窘者的咨询窗口,并配有专门的支援员。
针对儿童的贫困现象,日本政府出台了教育、生活、经济、就业等方面多项对策。2014年实施了《关于推进儿童贫困问题对策的法律》(即《儿童贫困对策法》),2016年通过了《儿童贫困对策大纲》。2019年10月起对免交住民税家庭的0-2岁幼儿免除保育所全部费用,对3-5岁幼儿免除幼稚园、保育所全部费用。2020年4月起在高等教育阶段实施学费等减免制度,向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发放无需偿还的补贴型奖学金。对生活保护家庭的子女在受教育上予以支援,充实高中生的助学给付金[31],为贫困群体提供廉价住宅,增加贫困儿童津贴的领取次数等。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贫困家庭的子女教育负担。
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陆续充实了社会福利、雇佣保险等方面的法律制度。2000年创设的“护理保险制度”随老龄化发展而不断修改,调高了高收入群体的个人负担比例。2015年,针对年金收入超过280万日元的单身以及超过年收入346万日元的夫妻,个人承担的护理费用从10%提高到20%。2018年又针对年收入在340万日元以上或夫妻收入达到463万日元的群体,个人承担的护理费用由20%提升至30%。近年来,随着老龄化加剧,日本政府不断充实“老年人日托服务中心”、“特别养护老人之家”、服务型老年公寓等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疗养、康复、咨询等服务,以切实解决老年人的养老和护理困境。
(二)提升各群体的就业率以缩小收入差距
促进就业是阻止社会差距扩大化的一条重要途径。日本的一系列经济措施也与此有关联。2015年,安倍晋三政府(1954年9月-,2006年9月-2007年9月、2012年12月- 在任日本首相)提出了孕育强大经济、构筑理想的育儿支援、创建令国民安心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新三支箭”,希望能够构建一个让所有人包括老年人、女性、男性、残障人士、病困者、失业者等都能活跃的社会。[32]同时,希望政府、自治体、民间企业、团体之间相互支持和配合,形成一个支援弱势群体的网络。近年来,随着日本经济情况的好转,在政府和民间的共同努力下,失业率有所降低,2017年完全失业率为2.8%,2018年降为2.4%,2019年再次降为2.4%。[33]
《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1986)自实施以来,日本女性就业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女性劳动年限增长,大企业女性管理职的人数比例有所上升。1990年,男女工资差距开始缩小。然而,日本女性的M型就业模式依然存在,特别是怀孕和育儿期的女性就业环境仍不理想。为此,1992年实施了《育儿休假法》,1995改为《育儿护理休假法》,极大地缓解了女性兼顾工作与育儿的难题。《雇用保险法》保障了因怀孕和生育为由辞职的女性能领到失业津贴、育儿休假津贴。2012年,“安倍经济学”提出创造“女性闪耀光辉的社会”的口号,出台了多项措施促进女性就业和再就业;2015年制定了《女性活跃推进法》等,号召政府机构和企业雇用和提拔更多的女性,更好地发挥女性的职业才华。这样既可借提高女性就业率来缓解劳动力不足现象,进而提振日本经济,又可改善日本女性总体收入偏低的状况。
(三)减少正式员工和非正式员工之间的待遇差距
近年来,日本政府为创造一个长期稳定的劳动环境,出台了保护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的相关措施,缓解非正式员工与正式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如,修订《劳动者派遣法》[34],规定2016年10月1日起,计时工、临时工等非正规雇用者凡一周劳动时间超过30小时即可加入厚生年金、健康保险。针对501人以上从业人员的企业、团体,每周工作时间在20小时以上的劳动者也可加入厚生年金和健康保险。由此,计时工、临时工等非正规就业劳动者被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2013年《日本复兴战略》号召改革雇佣制度,督促企业改善非正式员工待遇,加速其转为正式员工。之后,各都道府县也按照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计划。2018年实施的工作方式改革中主要内容就是“同工同酬”,规定禁止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之间不合理的待遇差距,企业在工资、奖金、退职金等方面要对非正式员工和正式员工一视同仁。此举对缓解甚至消除工资收入差距、降低社会的不平等程度、逐渐消除“格差社会”等有一定作用。
综上所述,日本在战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时期铸就了全民中产社会,创造了“平等神话”。然而,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越来越多的正式员工逐渐被低工资、低保护、缺乏安全感的非正式员工取代,日本中产阶层开始分化,社会开始走向机会和结果均不平等的“差距社会”。山田昌弘指出:当今日本社会最大的特征是“走向底层”,是为了维持“中流生活”而进行的竞争。[35]
日本社会差距问题的解决不仅与经济发展相关联,还与少子化、老龄化现状有紧密的关系。近年来,日本的经济状况有所恢复,但日益严峻的少子化、老龄化对日本经济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日本如果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少子化、老龄化趋势,经济又不能重振雄风,那么,对弱势群体的扶助、雇佣制度改革、工作方式改革、收入再分配等一系列改革举措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效能呢?日本迈向“差距社会”的步伐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放缓?这些问题均值得政界学界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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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语写作“格差社会”,指社会阶层之间的各种差距呈现出明显扩大和相对固定化趋势的社会。
[2] 1979年的《国民生活白皮书》写道:国民的“中流意识”被固定下来。
[3] 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指标之一是基尼系数,从0-1表示,0是平等,越是接近1就表明越是不平等。
[4] 傅高义:《日本新中产阶级》,上海译文出版社,2017年,第4页。
[5] 该词汇来源于堺屋太一的小说《团块世代》。指的是日本战后1947-1949年期间出生的群体,也称为“第一次婴儿潮世代”。他们在思想文化层面有许多共通之处,大学时代正值日本学生运动最为兴盛的时期,经历了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时期和泡沫经济时期。
[6] 指的是二战后为缓解住房紧张状况,集约化使用土地,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修建了大规模住宅楼群,供工薪阶层居住。团地属于公共住宅,户型通常是2居室和3居室,一般用来出租,租金低廉,居住者多为父母孩子构成的核心家庭。“团地”生活的人们也被称为“团地族”。
[7] 山田昌弘『底辺への競争』朝日新書、2017年,23頁。
[8] 橘木俊诏:《日本的贫富差距——从收入与资产进行分析》,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页。
[9] “全国综合开发计划”是日本政府制定的在国土利用、开发及保护方面的综合的基本计划。日本历史上一共有五次。1962年制定的是第一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旨在缩小地区之间经济差距。2005年《国土综合开发法》修改为《国土形成计划法》,2009年制定了新的国土形成计划。
[10] 1960年池田勇人就任首相,9月发表了“收入倍增论”的宗旨。方案制定者为日本经济学家下村治。希望通过减税、社会保障、公共投资三条途径推动经济增长,目标是实现完全雇用,缩小国民阶层间收入差距,把日本建成为福祉国家。
[11] “地方交付税”制度又称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旨在消除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导致的教育经费不均衡状态,促使各地区的教育均衡发展。
[12] 文部科学省https://www.mext.go.jp/a_menu/koutou/shiritsu/index.htm[2020-03-15]
[13] 内閣府男女共同参画局http://www.gender.go.jp/about_danjo/whitepaper/r01/zentai/html/honpen/b1_s00_01.html[2020-03-15]
[14] 相对贫困,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概念,指从家庭收入中扣除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算出家庭中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即可自由使用的金额。将这些金额依次从高往低排列,以中间的人群的收入为标准,收入不及此一半的人所占的比例即相对贫困率。简单来讲也就是说社会上生活水准不及标准收入一半的人的比例。
[15] 转引自桥本健二:《战后日本社会阶级构造的变迁》,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2页。
[16] 小沢雅子『新「階層消費」の時代――消費市場をとらえるニューコンセプト』日本経済新聞社,1985年。
[17] 佐藤俊树:《不平等社会的日本:告别“全民中产”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2页。
[18] 三浦展『下流社会——新たな階層集団の出現』、光文社新書、 2005年。
[19] 橘木俊詔『格差社会何が問題なのか』岩波書店、2008、18頁。
[20] 内阁府每年发表的《青少年白皮书》有“年轻无业者”的概念,定义是15-39岁非劳动人口(不求职)中不做家务也不上学的人,可以看做与“尼特族”是同一群体。
[21] 『日経ビジネス』2015年12月6日。
[22] 内閣府『子供・若者白書』(2015年版)、https://www8.cao.go.jp/youth/whitepaper/h27honpen/pdf_index.html[2020-02-1]
[23] 野村総合研究所https://www.nri.com/jp/news/newsrelease/lst/2018/cc/1218_1[2020-02-12]
[24] 総務省統計局『労働力調査』(2018年度)、http://www.stat.go.jp/data/roudou/sokuhou/nendo/pdf/2018nd.pdf[2020-02-13]。
[25] 厚生労働省『平成30年賃金構造基本統計調査 結果の概況』
https://www.mhlw.go.jp/toukei/itiran/roudou/chingin/kouzou/z2018/dl/06.pdf[2020-02-14]。
[26] 佐藤嘉倫、木村敏明『不平等生成メカニズムの解明—格差、階層、公正』、ミネルヴァ書房、2013年、20頁。
[27] 厚生労働省『平成30年賃金構造基本統計調査 結果の概況』
https://www.mhlw.go.jp/toukei/itiran/roudou/chingin/kouzou/z2018/dl/06.pdf[2020-02-13]。
[28] 1985年,日本取代美国称为世界上最大债权国。美国为改善美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状况,希望通过美元贬值增加产品出口竞争力,1985年9月22日,美国、日本、联邦德国、法国以及英国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在纽约广场饭店举行会议,签署了联合干预外汇市场,诱导美元对主要货币的汇率有秩序贬值的协议,被称为“广场协议”。之后,美元大幅贬值,日元急速升值。
[29] 『平成26年度奨学金の返還者に関する属性調査結果』http://www.jasso.go.jp/sp/about/statistics/zokusei_chosa/h26.html [2020-02-13]。
[30] 厚生労働省https://www.mhlw.go.jp/toukei/itiran/roudou/chingin/kouzou/z2018/dl/08.pdf[2020-02-13]。
[31] 对贫困家庭的子女的学习经费支援,包括修学旅行费、教科书费、学习用品费、校外活动费等。
[32] 厚生労働省http://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koyou_roudou/[2020-02-23]。
[33] 総務省統計局http://www.stat.go.jp/data/roudou/sokuhou/tsuki/index.html[2020-02-25]。
[34] 法律正式名称为『労働者派遣事業の適正な運営の確保及び派遣労働者の保護等に関する法律』,该法被多次修订。
[35] 参考山田昌弘『底辺への競争』朝日新書、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