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探索和实践人民民主,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根本立场与逻辑基点。从理论上讲,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构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其实质在于人民民主。历史地看,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时期,协商的原则与方法都有效地满足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愿望与实际要求,构成了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当下,在实践中继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和平等发展权利的破题之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在于促进个人与共同体不断走向辩证统一,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使命。
关 键 词:以人民为中心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马克思主义 人民民主 中国共产党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与行动准则。在政治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意味着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而这必然要求在人民内部开展广泛协商,确保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作为基点,系统分析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体中国人民建设并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价值逻辑,有利于我们更加全面地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路向,在实践中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新贡献。
一、理论逻辑:以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建构中国人民民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隶属于社会主义民主的范畴,其实质在于人民民主。从理论层面来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观在政治领域的有机统一,也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来创建新国家、新社会的重要体现。这构成了我们理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
1.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彰显人民性品格
马克思主义认为,发展民主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崇高价值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民主的内涵与本质在于“人民的统治”,历史上有关民主问题的研究也无不以此为基础。马克思在青年时期曾指出,国家本身及其制度、法律应当只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和人民的特定内容”①,民主制的“每一个环节实际上都只是整体人民的环节”②。但从实际运行来看,“人民的统治”却往往会异化为少数人的统治、精英的统治。例如,在古代最为成熟、最具典型性的雅典民主制中,真正能够参与城邦公共事务讨论与决议的只是拥有雅典血统的成年男性这一小部分人,所谓民主不过是“一种贵族的、用来对付奴隶的公共权力”③;而在现代西方的资本主义民主制中,虽然人民在法律和政治层面获得了自由平等的选举权利,但民主选举的过程、结果以及此后国家权力的实际运行却都被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操控,只是“极少数人享受民主,富人享受民主”④。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民主的这种异化现象与民主制度赖以形成和发展的具体社会形态,特别是其经济基础的性质存在着根本关联。因此,要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就必然要求建构一种更高的社会形态以及与之相应的经济政治制度体系,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从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的过程。
从这个角度来讲,建构民主自然离不开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⑤,具体地说,这一运动就是要“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⑥。到了晚年,马克思基于对巴黎公社的经验分析而总结出了发展人民民主的现实路径。通过无产阶级革命,“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⑦,建立起公社。公社中“所有的公职——军事、行政、政治的职务变成真正工人的职务”⑧,不再被特殊阶层私有,这种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是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革命转变的“政治过渡”形式。因此,公社还将通过持续的社会改造来“铲除阶级统治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杠杆”,把“主要用做奴役和剥削劳动的手段的生产资料,即土地和资本完全变成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从而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⑨,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这样一来,资本主义制度下抽象的、偶然的、局限的个人就将逐步转变为自主的、有个性的、完整的个人,最终形成自由人的联合体,实行“真正的民主制”。
2.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民主
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思想,在中国近代以来探索社会主义道路与建构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得到了印证与发展。当辛亥革命彻底推翻了中国的封建制度后,如同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面临着两方面的迫切任务:一是要共同抗击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恢复国家主权,求得自身的解放;二是要推动拥有数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顺利实现由“帝制”到“民制”的现代化转型,实现人民自己当家做主。这共同决定了中国人民不可能选择危机重重的自由资本主义道路,而是必须要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超越于资本主义的新国家、新社会。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中国的先进分子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作为思想武器,创立了真正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利益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并且致力于为中国人民的革命大团结而奋斗,通过建立统一战线,我们党将广大人民群众整合起来,历经长达28年的艰苦斗争最终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毛泽东指出,基于人民统一战线取得革命成功而建立的国家应当是“代表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各阶层人民的利益的”人民共和国⑩,只有全体人民共同掌握国家政权,才能在最大限度上消除阶级之间的对抗与冲突,这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前提。为此,作为新中国宪法基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指出,“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11)。有了这样的前提,人民便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用民主的方法,教育自己和改造自己”(12)。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还迅速地开展了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既从政治和法律层面赋予全体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又从更为现实的经济层面着手来解决社会的不平等、不公正问题,确保人民民主能够落到实处。具体地讲,就是通过公私合营等方式将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不断消除资本对劳动者的奴役与剥削,使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建设者共同成为国家发展的动力并且共享国家进步的成果。由此一来,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就从根本上突破了以往的民主发展模式所设定的政治解放限度。通过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相应变革,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成为政治上层建筑的真正主体,这是实现人民民主的现实条件。尽管社会主义民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但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无疑代表着民主的未来,人民民主的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与完善中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论逻辑、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而发展起来的。
二、历史逻辑:以协商形式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将人民民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中,需要采取一定的制度形式。经过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近一个世纪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逐渐发展成熟。历史地看,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时期,协商民主都有效地适应了国情社情的现实变化,满足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实际愿望与具体要求,使中国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进而迈向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1.以“政治协商”建立国家政权:带领中国人民站起来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人民的迫切愿望是“站起来”,彻底摆脱外国列强与封建专制的压迫,争取民族独立和自身解放,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深刻意识到,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团结一切革命力量,凝聚多方共识,建立新的国家政权,协商民主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萌芽的。1922年,为了贯彻民主革命纲领,党的二大通过了《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首次提出联合国内一切革命党派来组织民主联合战线、共商具体办法(13)。此后,我们党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都根据现实需要主导建立了包括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在内的统一战线,以民主为基本原则,以协商为工作机制。抗日战争期间,我们党还在“民主建政”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创造性地运用“三三制”原则建立了根据地政权,强调“不论政府人员中或民意机关中,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而使其他主张抗日民主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占三分之二”(14),坚持在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协商、民主参与的积极作用。
到了夺取全国政权的关键时刻,中国共产党发布了著名的“五一口号”,邀请全国各界进步力量共同筹建民主联合政府,“协商建国”的历史由此开启。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这次会议“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15),六百多位来自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的代表以及国外华侨代表在近十天的会议中讨论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重要文件,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这不仅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形成。尽管到了1954年后,以选举为主要机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正式确立下来,但我们党始终强调保留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必要性,“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16),这是稳固新的国家政权,从而维护全体中国人民利益的关键举措。
2.以“社会协商”助推经济发展:带领中国人民富起来
在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时期,中国人民的现实诉求是“富起来”,尽快改变贫穷落后的生活面貌,不断提升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此党和国家逐步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着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要求政治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协商民主因而从政治领域扩展到整个社会生活领域。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使中国的社会结构与人的存在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首先,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社会发展成为与国家并列的提供生活机会和资源的力量,社会本身的调控体系和自治能力也不断增强。这就使得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突破了传统的政治“统治”范畴,形成了国家与社会合作“治理”的局面,国家与社会之间这种相互促动、彼此依托的关系为人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与决策提供了广阔空间。其次,作为市场主体的人,其社会存在方式由以往的“共同体人”转变成为“独立个体”,人们的自主意识、民主意识空前增强,但由现实利益与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多元分化造成的矛盾与冲突也愈益凸显。在这种复杂的社会转型背景下发展民主,就要充分“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17),推动构建一个可供利益各方表达诉求、交流对话、凝聚共识的机制平台,正如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的,必须使社会协商对话形成制度,及时地、畅通地、准确地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彼此沟通,互相理解。
这一时期,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为载体的群众协商参与模式,基层单位中为协调劳资关系而产生的工资集体谈判机制,地方政府围绕税收项目、公共工程建设等议题开展的社会调研、听证等各类协商民主实践不断涌现。1991年,江泽民指出,社会主义民主应当有两种形式,其一便是“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和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18)。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强调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2007年,《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指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19),首次明确了“协商民主”的概念。这标志着协商由以往国家政治层面的民主形式发展成为人民群众可实践、可运作的民主形式,同时也构成了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3.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创造美好生活:带领中国人民走向强起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领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迎来了走向“强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这一时期,人民更加向往的是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各方面要求在内的美好生活,但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严峻。基于这样的现实,我们党围绕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等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我国的协商民主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的新阶段。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令世界瞩目。但同时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也变得更多更复杂,例如,富裕起来之后财富应当如何分配,贪污腐败问题该如何解决,如何改变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些问题关乎改革发展稳定与人民的切身利益,要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尤其要采用“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方式,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也充分关注并保护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使人民的真知灼见都能更好地运用于治国理政之中。基于对以往政治协商与社会协商发展经验的总结,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继而提出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0)的改革目标与要求,强调要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来调动人民参与、听取人民诉求,统筹协调多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还要从制度上保障协商共识落地,使人民在政治参与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此后有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与创新实践更加蓬勃地发展起来。概言之,在带领全体中国人民争取独立、走向富裕进而不断创造美好生活的百年历史进程中,我们党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为实现人民民主找到了适合的形式,开辟了正确的道路。
三、实践逻辑: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当前,我们正处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21)的远景目标。在实践中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积极建构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充分培养人民群众的协商意识与参与能力,将成为实现上述目标的破题之举。
1.推进协商民主的广泛发展
在当代中国,协商民主发挥的作用是具有全局性的,它既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党的领导、推动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键平台与机制。因此,在实践中推进协商民主的广泛发展,就是要基于这种功能和价值方面的广泛性来进一步拓宽协商民主的议题、创新协商民主的方式、扩大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营造协商民主的社会氛围,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能够全方位地、在全国上下共同展开,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某一层级,使协商成为现代民主生活的基本方式。有学者认为,广泛协商是一种民主形态的概念,“正如基于普选权所形成的普遍选举是现代民主的本质规定性一样,基于人民当家做主形成的广泛协商也是现代民主的本质规定性”(22)。
概略地讲,这种民主的本质规定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人民及其所形成的社会与我们党、国家之间应当建立起整体性的协商关系,直观的表现就是这种协商关系应当普遍存在于中央到基层,党的领导活动与国家的立法和行政活动等各个方面。第二,公共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应当都有协商参与其中,也就是使协商及其所产生的人民监督伴随国家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第三,就社会自主与个体自由发展而言,任何一个拥有参与权的公民,理论上都可以在不同的层面作为协商主体参与到党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过程之中,从而保证每个人除了通过选举之外,还可以通过持续的、广泛的协商参与来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2.推进协商民主的多层次发展
推进协商民主的多层次发展,先要厘清协商民主现有的逻辑层次。当前,我国的协商民主实践大体上包含着三个层次。一是国家、政府层面的政治协商,就这个层次的发展而言,关键是要继续加强政党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扎实推进政府协商。具体地讲,一方面是要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为依托,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优势;以“两会”为重要平台,继续巩固并加强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地位。另一方面还要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尤其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要吸纳社会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针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问题要加强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的沟通协商。
二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直接互动的民主协商,就这个层次的发展而言,关键是要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人民团体因其在界别方面的代表性而成为人民政协的重要社会基础,社会组织则因其由公民自愿、自发结成的性质而充分聚焦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积极探索这两类协商与国家、政府层面协商的合作模式,将会有效促进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协同发展。
三是社会民众之间的有组织的民主协商,就这个层次的发展而言,关键是要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涉及人民利益的问题与决策大多发生在基层,协商民主的根因而也在基层。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协商实践案例呈现出井喷式发展趋势,以此为基础,我们要进一步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方式与通道,不断夯实基层协商的基础,打造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社会治理共同体,继而带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发展。
3.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
从最具基础性和现实性的层面来讲,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要积极发掘实效性、典型性强的协商案例与机制,例如以“温岭民主恳谈”“枫桥经验”为代表的听证机制、走访机制、对话机制、调节机制等,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并鼓励与此相关的制度创新,推动协商民主的软法建设。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或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机构都纷纷制定了用来规范协商行为的章程、条例、指南等,中共中央也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等文件。这类带有软法性质的章程、文件充分地体现了公共意志,反映了不同层面、不同渠道的协商民主的实际发展状况,具有极强的应用效果与发展活力,是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但目前来看,这类软法的内容还比较笼统,例如针对协商议题、协商主体、协商议程的范围规定还比较模糊,这就导致了协商实践的随意性较大。因此,我们要用足既有的制度空间,进一步深化、细化协商民主软法中的具体内容。
从更加宏观的角度来讲,还应当不断推进协商民主的法治化建设。法治化本身就是民主化的最切实要求和最深刻体现,协商民主的发展要求也不外如此。目前,我国宪法已经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地位和权威,也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为人民平等参与协商、表达愿望和利益诉求提供了宪法保障。此外,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例如立法法对立法协商的范围、形式作出的规定等,也为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以此为基础,我们应不断探索“软硬兼施”的整体性制度化举措,将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完善的协商民主软法制度嵌入法律体系,以此确保协商民主的实践运行更具权威性、可靠性和相对稳定性。
总的说来,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要求三者是内在统一的,要使其在实践发展中取得实效,关键还在于坚持党对协商民主的领导。正如现代资本主义选举民主与轮流执政的竞争性政党政治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契合性一样,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势必要求一个真正代表人民整体利益的政党的全面领导。从中国共产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层面推进有关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层面开展关于协商民主实践形式的新探索,将为协商民主的实践发展提供内在机制保障;而协商民主的发展本身也是我们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将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四、价值逻辑: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放眼未来,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还意味着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的基础上,持续探索并最终形成一条真正超越西式民主的新型民主化路径,推动构建一个全球性的民主治理体系,为实现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使命担当。
当今世界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公共卫生危机的影响下,世界经济、政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自20世纪70年代勃兴并企图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价值输出的西方新自由主义民主模式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系统性危机(23)。这种民主模式以古典自由主义推崇的自由至上、个体主义、财产私有化等理论原则为基础,主张充分发挥自由市场的主宰作用、弱化国家对经济与政治发展的干预,“民主被定义为消费者的选择……大量的资金涌入政治党派,把政治选举变成一个购买候选人和立法的市场”(24)。在新自由主义民主的引导之下,金融垄断资本与国家政权之间结成坚固的同盟,形成了一个以金融精英为主体、以金融资本的全球扩张为发展动力的“掠食者”群体。与此相反,大多数普通人民的生存需求与发展条件无法得到公平考量与实质保障。因此,在所谓的西方民主社会中,贫富分化、阶级对立以及由此造成的政治分裂不断加剧。以美国为例,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政府仍将金融市场维稳和两党斗争置于人民的生命安全之上,导致因疫情死亡的人数居高不下;警察暴力执法致使非裔男子死亡进而激化种族冲突,引发大规模街头抗议;出于对2020年总统选举结果的不满,大批激进示威者在参众两院召开联席会议期间暴力冲击美国国会大厦……事实上,不少西方学者已经开始承认,“以资本为中心”的西方民主政治“变成了维护各种利益冲突的场所,而不是建设共同目标的一个步骤”(25)。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越性充分彰显出来。美国学者沙培德指出,中国民主的优势在于关注社会共识的形成与共产主义价值的实现(26),而协商民主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效地协调了个人的特殊利益偏好与人民的公共利益要求之间的矛盾,使“人民”能够始终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管理国家和社会。社会主义国家强调人民当家做主,但人民是由一个个现实的、具体的人构成的,每个个体的利益诉求不尽相同。特别是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利益之间的差别、分化与竞争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前提,在这种情势下,鼓励个体自主地、积极地追求私人利益不仅是合理的,也是必需的。现代市场经济是任何一个社会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的发展阶段,但充分认识这种规律,将能够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27)。因此,为了避免个体利益竞争持续升级、社会出现两极分化,我国坚持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党和政府坚持以共同富裕为价值目标来不断提升社会主义制度驾驭资本与市场的能力,这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广泛的民主协商来寻求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既反对直接以传统的政治权威或多数人意愿为由来牺牲个人利益,也反对无限放大个人利益诉求而瓦解人民团结的基础,力求在持续不断的协商中实现个体利益与人民整体利益的统一。
正因如此,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担负着在更大范围内推动个人与共同体走向辩证统一的历史使命。伴随着西式民主的不断衰落,时代正强烈呼唤一个超越西方中心主义的全球性民主治理体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类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早就作出的庄严承诺……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努力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28)。而历史和现实给我们的启迪是,“沟通协商是化解分歧的有效之策,政治谈判是解决冲突的根本之道”(29)。质言之,我们应当发扬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求同存异等优秀协商政治文化,发挥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中协商制度的突出优势,不断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积极倡导各国共同治理全球事务、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在追求本国发展的同时尊重他国的合理关切,在造福本国人民的同时增进世界人民的福祉,为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更加完备的条件。这不仅生动地诠释了马克思主义“真正的民主制”的当代价值,也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世界意义。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1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9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0页。
④列宁:《国家与革命》,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89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5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7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8页。
⑩《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9页。
(11)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80页。
(12)《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6页。
(13)参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81页。
(14)《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60页。
(15)丁云等:《协商建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82页。
(16)《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15页。
(17)《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7页。
(18)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206页。
(19)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政党制度》,中国政府网,2007年11月15日。
(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9页。
(21)《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20年10月30日。
(22)林尚立、赵宇峰:《中国协商民主的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07~208页。
(23)Jen Gaskell,et al.,“Covid-19 and the Blunders of Our Governments:Long-run System Failings Aggravated by Political Choices”,The Political Quarterly,2020(3).
(24)杰里·哈里斯:《美国民主衰落的根源》,魏士国译,《人民日报》2015年8月15日。
(25)米歇尔·克罗齐等:《民主的危机》,马殿军等译,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75页。
(26)Peter Zarrow,“Democracy in Twentieth-Century China:Notes on a Discourse”,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1999(1).
(27)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10页。
(28)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0页。
(29)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求是》202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