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这样一篇评论文章《势利,早晚会把北大的声誉给毁坏掉》。报道称:在北京大学(西南首期)高级工商管理(EMBA)总裁研修班开学典礼上,59名资产在5千万以上的重庆富翁成为首期学员。这个EMBA研修班,虽然学制标的是1年,但每个月上课时间仅有两天。24天的课程,学费连同报名费,高达30000元,平均每天1250元。更引人非议的是这个研修班学员入学的资格:资产必须超过5千万。否则,你即使交得起学费也没有被录取的资格。实际上,也确实有19人因为在企业资产申报方面“弄虚作假”,被把关人看出破绽,最终被挡在这个研修班的门外。
事实上,不独独是北大,也不独独是大学,而是在整个社会中,势利,已经开始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病症。大学为企业造势,政府为企业家护航,媒体对社会中的富人充满溢美之词等等。而在另外一面,则是对一般民众以及弱势者的冷漠甚至不屑。
势利,作为一种行为模式最大的特征,就是愿意锦上添花而不愿雪中送炭,其结果是,导致资源集中在那些拥有较多资源的人群手中。令人担忧的是,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偏好。
还有一件事情,是云南考入北大、清华的学生和家长享受到免费“飞行报到”待遇。作为主办方的云南某公司的老总一再强调,他们是在倡导精英意识,因为社会需要精英,国家需要精英。只是他们没有说明,塑造社会精英与企业出钱包机送大学新生入学,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下面两个数字:一是全国99%的企业从未参与过慈善活动;二是在过去10年的慈善事业中,只有15%的捐赠是来自国内富豪。而在每年大学新生入学之际,都有贫困家庭的学生因经济原因而无法入学,甚至家长为此自杀的报道。两厢对照,令人感慨。
如果说市场和社会中的势利还仅仅是一种社会风气,那么,政府和拥有公共权力部门的势利,则会直接影响到公共资源的配置,甚至影响到社会公正。
势利,本来在人们的意识中是一个负面的字眼,但近些年来,在发展经济的借口下,这种行为在一些地方甚至得到公开的提倡。在兰州举办的“浙商论坛”上,浙江某市经协办主任说了一句后来引起很大争议的话,他说,兰州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上重商氛围不是很浓,领导干部不敢“傍富”。兰州某报以此为由头立即发表评论,题目是《“帮穷”先要“傍富”》,号召官员“傍富”。评论说:为什么要“傍富”?是因为富人一有资本,二有能力,三有信息,和他们交朋友,就能获得更多展示自己、推介自己的机会,就会获得更多的招商引资的机会,这样的朋友不交,就等于把招商引资的机会拱手让人。如果害怕“傍富”,无法把自己的资源宣传推介出去,就不可能营造出“重商、护商”的发展氛围,不可能吸引到有效的投资,地方经济就不可能得到好的发展,百姓的整体收入就难以提高。
接连发生的这些事情,让我们不得不认真考虑这样一个严肃问题,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超越性和自主性问题。
不错,目前我国仍然处在发展主义的时代,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必须明确的是,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必须以政府职能的正确定位为基础。特别是要看到,经过近3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已经基本确立,民间经济力量也有了相当发育。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提供基础设施和法律法规等“公共物品”,其中包括为市场中不同的经济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在市场经济中,盈利是企业本身,也是企业推动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政府拿纳税人的钱来奖励企业或企业家,实际上是一种我曾经分析过的“谬赏主义”(参阅本刊2006年7月31日20版文章——编者)。
政府势利的现象无疑会损害政府的超越性和公正性。其实,在一个社会中,资源的配置应该是公正的,兼顾不同利益主体的。尤其是政府所掌握的公共资源,就更是要考虑到公平的原则。政府所要提供的是公共服务,这种公共服务是以每个公民都是平等的主体为基础,甚至在市场已经造成较大不平等的情况下,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分配还更应该向弱势群体倾斜。以创造财富的能力来决定分享公共资源的比例,必将会对社会平等造成损害,并危害公正社会秩序的建立。而官员与商人做朋友,“重商、护商”的做法,也打破了商人利益与社会其他利益的平衡,当商人利益与社会其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必然会一味偏袒、维护商人利益。这样,政府就无法在各种利益的冲突中保持中立和平衡,不能公平公正地执行制度和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名义下,给予某些群体以特殊待遇,甚至赋予某种特权,将会导致势利的制度化。而伴随着制度化,势利必将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如公正和公平社会秩序的破坏,普遍主义规则被置之度外;对某些社会群体的歧视,甚至会为官员个人行为的腐败提供制度条件,很容易使公共权力蜕化为私人的工具,官商勾结和寻租腐败现象便会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