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由于有很多全球知名大企业都在涉足元宇宙。一时间元宇宙成了资本市场甚至全社会最前沿、最受关注的话题。赞之者认为元宇宙是越来越真实的数字虚拟世界,是下一代互联网,它将引领我们从电脑、手机的二维平面世界跨入AR、VR、XR的三维立体世界,从“在线”到“在场”,其对世界的影响堪比互联网和移动互联;而贬之者则认为它既无技术创新,也无产品创新,纯属投机炒作,元宇宙的尽头是“一场击鼓传花式的金融骗局”,更有人称“元宇宙将是整个人类文明的一次内卷”,会让人们长期沉浸于AR/VR的虚拟世界,影响人类对“星辰大海”的理想追求。
那么,元宇宙到底是投机炒作,还是人类未来?元宇宙会促进科研的发展进而改变人们的生活,还是会放缓人们探索大自然的步伐呢?
元宇宙的本质:二元平行世界
在谈元宇宙的本质之前,先谈谈技术发展与应用场景的关系。2021年初在中国有一场关于5G投资是否超前的争论,笔者十分尊重的一位官员学者楼继伟先生,提出中国的5G投资太超前了,因为没有足够的应用场景,一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看到这样观点后,我写了一篇文章《5G投资是否需超前,应用场景改变生活方式》,文中提出在2009年或2010年3G、4G投资时代,其实人们恐怕也想象不到几年之后会出现微信、抖音、移动支付、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系列的场景创新,认为技术创新和投资可以适当超前,并提出5G的发展前景取决于必然会涌现的应用场景的创新。
虽然我坚信5G未来一定会出现决策部门想象不到的应用场景,但自然也想象不出来几年以后具体会有哪些新场景出现。正是在这样对5G应用场景的热切期盼中,2021下半年,元宇宙突然火爆起来。5G缺乏应用场景问题似乎迎刃而解——按照积极拥抱新生事物的态度,元宇宙给我的第一印象,首先是发生在数字虚拟世界的场景创新大爆炸,以及数字虚拟世界和现实物理世界的场景创新的大融合。
如果没有足够的应用场景,5G也好,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也罢,这些伟大技术本身的价值自然会受到社会怀疑。而元宇宙不仅为5G技术提供了足够广阔的应用场景,也为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很多新技术以及AR、VR产品、数字货币、数字资产、游戏、传媒、电影等产品创新提供了体量足够大的应用场景。
元宇宙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不同之处在于,互联网本身是一种技术革命,核心是技术驱动,移动互联网的核心是智能手机这样的产品驱动;而元宇宙的核心驱动力既不是某个技术,也不是某个核心产品,而是在数字虚拟世界的场景创新的大爆炸。
元宇宙的场景创新跟以前的移动互联网不同,它从二维的空间深入到三维的空间,即将构建一个庞大的数字虚拟世界,也可以把它叫做数字平行空间或数字平行世界。在与现实世界平行的一个全新的史无前例的平行空间上展开无边无际的场景创新,元宇宙必将带来很多新供给、创造出很多新需求,不断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并带来新的经济增长。
元宇宙的场景创新空间有多大?可以先想象一下,单纯把现实的世界复制到数字平行空间就有多少创新和增长!在90年代末移动互联网出现的时候,第一代互联网人说我们让世界上的每一粒沙都拥有一个IP地址;那么元宇宙时代,人们会不会将日月星辰、海洋湖泊、山川陆地、楼宇道路等等,都在数字平行世界做出全景、立体的呈现呢?当然!事实上这样的创造早已开始,在笔者参观过的一个中国某视觉工业中心,工作人员已经在数字世界初步复制了银河系的大部分日月星辰,也复制了地球上大部分的海洋,当我们带上AR/VR眼镜,我们不仅可以畅游在星系间、海洋中,甚至还可以挥一挥手,与海洋中的鱼儿互动——未来如果有游戏或电影制作商需要在这里拍摄一个故事,或者军方需要某一个数字平行世界的山峦或城市间模拟一场战斗,我们能说这样的数字资产没有市场价值吗?
元宇宙数字平行空间的场景创作和创造绝不仅仅局限于复制现实世界,还可以源自人们无穷无尽的想象力。无论是山海经或西游记中的魔幻场景、人、物、神兽,还是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都可以在元宇宙虚拟世界尽情地立体化呈现,并让通过AR、VR或其他入口进入这个数字平行空间的人们与这里的人、物、场景近距离地密切接触,尽情地互动。伴随着数字平行空间的虚拟数字人、物、场景原来越多,虚拟社会的互动越来越多,互动关系越来越丰富,一个庞大的数字平行世界逐渐形成。
当然,元宇宙数字平行空间的场景、人、物,还可以走出数字平行空间的虚拟世界,以实物的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呈现在现实世界——可以想象,元宇宙时代将有大量来自虚拟世界的场景、人物、动物越来越多地呈现在现实世界。5到15年后,无论我们走在哪个公园和游乐场,那里都既有现实世界的湖泊、植物、动物,也有来自数字平行世界,在那里创作后复制到现实世界的各种场馆、场景、人物、动物、植物……这种创作和向现实世界的复制可以有多大的体量,带来多大的市场,带来多少产品的应用,如何改变现实世界和人们的生活,实在是难以想象!
有人把现实世界的人、物、场景复制到数字虚拟空间叫做“数字孪生世界”,把完全在数字虚拟空间创造的人、物和场景叫做“数字原生世界”,把从数字虚拟世界映射到现实世界并与现实世界互动的情况叫做“虚拟共生世界”。想象一下,也许十年后,当我们带上AR/VR头盔就可以瞬间进入数字虚拟世界,或穿梭到万里之外的比赛“现场”,并与虚拟世界的人、物、场景互动;当从数字虚拟世界来的各种人(AI机器人)、物、场馆在现实世界无处不在,我们还能够区分数字孪生与数字原生,还能够区分现实的体验与数字虚拟世界的体验吗?
按照量子理论,物质既是粒子,也是波,因而世界本就是二元的,既有物化世界形态,也有波的形态。按照林左鸣先生的“二元价值容介态”理论,宇宙的底层属性本来就是二元的,一种是物质形态,一种是信息形态,就如同中国太极图中的阴阳鱼,物质世界和信息世界互相作用,共同推动宇宙进化。
所以,元宇宙不仅仅指数字虚拟世界,而是由物质世界、信息世界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虚拟共生的世界,既二元平行世界,元宇宙首先带给这个世界的核心驱动力,是数字平行世界的一次“宇宙大爆炸”,进而引发虚实共生的二元世界的场景创新大爆炸。
元宇宙对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影响
有人担心人们一旦沉浸于元宇宙,就会止步于虚幻的世界而不再探索星辰大海的客观世界,实际上,元宇宙、数字平行世界也可以极大地支持人们奔向星辰大海的科研工作。
几乎现实世界的所有研究工作都可以先在数字虚拟世界进行模拟,等模拟成功了以后再把它搬到现实世界里面来,比如说航空航天的科研工作,如今都需要先在数字世界计算出各种数据,反复进行仿真模拟实验,然后才能进行现实世界的卫星等航空和航天器的发射;各行各业的新产品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创造都可以这样,先在数字平行空间(虚拟世界)里面运算、模拟、实验,再到现实世界展示,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现实世界的人身风险和实物损耗,而且可以在数字虚拟世界根据需要把时间“拉长”,或把时间“缩短”,从而极大地支持了现实的科研工作。
显然,虚拟世界或数字平行空间里面的场景创新、技术的发展,并不必然会阻碍人类奔向星辰大海去探索客观世界的东西,反而可以用它特有的模式支持人类的科研创造,帮助人们更好地探索海洋、星空,以及高速运动的微观世界。
除了在科研领域的应用,数字虚拟空间的仿真模拟实验还可以广泛应用在军事、体育竞赛、教育、交通管理等一切“社会性实验”方面。
例如,在军事方面,如果能够把原来简单的沙盘推演变成逼真的元宇宙推演,在真实的战斗开始之前先利用数字虚拟空间的仿真演戏反复操练,必然能够减少真实战斗牺牲和损失;在体育竞赛中,如果能够按照现实世界的对手信息完全复制到数字虚拟世界,反复演练后,胜率必然提高;在交通运输管理中,越来越多的练习、实验,都将在数字虚拟世界进行……由于数字虚拟世界的时间可以调节,因而所有社会性试验都可以在这里让因果立即呈现,且不需要任何工程物理上的成本,因而是成本最低和效率最高的社会实验方式。
元宇宙离不开5G、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支撑,同时元宇宙场景创新大爆炸可以反向来刺激5G、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
随着元宇宙时代的到来和元宇宙的场景创新大爆炸,中国的5G投资增速在经历短暂的回落以后,预计又将迎来一个投资高峰。
元宇宙海量的数据需求,也将进一步刺激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从而带动相关行业的大发展。
当然,最期待元宇宙应用场景的还未必是5G、大数据,而是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只有在元宇宙的虚拟世界,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才被如此迫切地需要,因为那里的虚拟资产和交易离开了区块链技术就无法确保安全;也只有在元宇宙的数字虚拟世界,数字货币才可能获得无限的应用场景,类似NFT(Non-Fungible Token,即非同质化代币)这样的数字资产也会有爆发式需求。这也是为什么全球最期盼元宇宙的其实是那些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的投资人,也是为什么早已筹划发行数字货币的Facebook才决定All in元宇宙,甚至为它改名的原因。
当然,元宇宙无穷尽的场景创新也会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场景,创造出更大的新需求。
还有来自数字虚拟世界的游戏、社交、娱乐等内容创新,其空间也从原来的二维平面进化到三维世界,从“在线”变为“在场”,开启了无限的创新和创造空间。
至于VR、AR等相关硬件产品,自然会受到元宇宙的发展而出现爆发式增长。就如同共享单车本质上就是个场景创新——在这种新场景出现早期,中国的共享单车企业每个月采购上千万辆自行车。今天,全球的VR/AR眼镜出货量不过千万台,如果2021年是元宇宙元年,谁能保证几年后全球的VR/AR眼镜或头盔的年出货量不会迅速过亿,甚至过10亿台呢?
元宇宙与软价值
如果我们的世界原本就是由粒子和波,或由物质形态和信息形态构成的二元世界,那么二元世界的价值形态和价值创造规律本来就有所不同。
来源于自然资源,在物质世界创造的价值形态叫做“硬价值”;而用人们的创造性思维,在主体信息世界创造的价值形态,叫做“软价值”。
事实上,构成我们全部经济价值的主体早已是软价值:比如制造业中的研发设计的价值,就是软价值。以苹果智能手机为例,虽然它是制造业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主体是软价值——研发、设计的价值。硅谷的苹果公司完成了产品价值创造的80%,而分布在全球各地的制造装配商,只完成其产品价值创造的20%。苹果公司作为软价值创造者,并不是这些制造装配企业的所谓“生产性服务业”;而应该反过来,这些制造装配企业全部是为苹果公司服务的。越是“软”的价值,就有越多的硬科技含量;越是“硬”的产业,反而越没有科技含量。
除了制造业的研发、设计,文化娱乐业的创意和体验价值也是软价值——它几乎不消耗自然资源,却可以满足我们无限的精神需求。
此外,教育等知识产业、高端服务业,创造的都是软价值;信息产业的程序、信息、流量,甚至传统制造业的品牌、体验等等,也都是软价值……
软价值的源泉不是自然资源,而是人的创造性思维;软价值创造的规律跟牛顿物理世界的硬财富创造规律截然不同,软价值创造的规律遵从量子世界的运动规律。
按照软价值理论之“场景原理”,场景即消费模式,“世界上所有的市场其实都是场景的投射”,有吃饭这样的消费场景就会有餐饮市场,有打车这样的消费场景就有出租车和网约车市场。
共享单车作为一个场景创新,它用原来的自行车技术、移动扫码技术、导航与卫星定位技术,既没有技术创新,也没有产品创新,但是却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创造出一个新的市场。
在成千上万的杰出企业家中,真正能够发明互联网、发明智能手机的,毕竟是少数,80%的企业家仅仅用场景创新就可以不断地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并创造出新的市场,带动各种技术和产品的发展,带动经济增长。
元宇宙可以有多少场景创新,就可以创造出多少新市场,带来相应规模的经济增长!
元宇宙的所有价值创造,都是软价值创造。与互联网时代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流量是核心软价值不同,在研发、创意、场景、体验、流量这五大类软价值中,元宇宙的核心软价值也许应该是场景价值和体验价值,因为除了前文所说的场景价值,元宇宙的数字虚拟世界与现实物理世界最大的不同在于体验的不同,包括二元世界的视觉体验、听觉体验、交互的体验,以未来可能会更逼真的触觉或其他体验。
那么,元宇宙的场景价值、体验价值,以及研发、创意、流量等软价值,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又遵循哪些软价值规律呢?
元宇宙的软价值源泉不是自然资源,主要是人们的研发创意;
元宇宙的软价值不是纯客观的,而是介于主观和客观之间,很大程度上它的价值取决于人们的群体性认知;
元宇宙的软价值是相对价值而不是绝对价值,软价值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域;
元宇宙的软价值的运动有时是发散的、有时是收敛的;
元宇宙的供求曲线不是确定的函数,而是飘忽不定的;
在元宇宙的世界里变化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跳跃的;
在元宇宙的世界里,不是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而是因果可逆、互为因果;
……
软价值的创造与现实物理财富的价值创造也有很大的不同,只有掌握这些软价值创造的新规律,企业和投资者才能更好地把握元宇宙的投资机遇。
在元宇宙的软价值世界,核心生产要素是数据和创意,而不需要消耗太多自然资源或一般劳动,其要素稀缺性与物质世界截然不同;核心的生产力或许是算法、算力、人工智能,包括云计算、边缘计算、各种人工智能工具,而不是推土机或者挖掘机;核心的生产关系既不是传统的农业社会的生产关系,也不是工业社会的生产关系,甚至也不是移动互联时代以平台为中心的生产关系,而是一些“去中心化”的虚拟共生关系……
我们将如何把握软价值创造的新规律,元宇宙又将构建一个怎样的经济系统,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治理模式?
元宇宙的机遇和新业态
看来,元宇宙并不是简单的炒概念,而是一个虚实共生的新世界,是人类社会未来的新形态。在元宇宙发展初期,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个值得认真关注和严肃关注的一个场景创新大爆炸,而且这个场景创新可以带动大量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让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带来新的经济增长。不但值得认真研究和严肃关注,同时也带来巨大的商业机会。
那么,站在元宇宙元年,企业和投资者应该如何参与元宇宙的投资呢?
首先爆发的可能是AR/VR/MR/XR等元宇宙入口的硬件端,以及为这些产品提供服务的各种头盔、显示器、芯片等等。长期而言,还会出现其他的硬件入口,甚至马斯克所坚信的脑机接口也一定会突破并成为现实。
其次是投资于数字平行世界的内容端,各种虚拟数字人、物、场景的创造,以及相关的游戏、电影、食品等,所有的内容都面临着从二维信息到三维场景的转换和创作。
当然,还有元宇宙所拉动的5G、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相关产业链。
最后,虚拟世界的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自然也是有价值的,但是须掌握软价值创造和定价的规律。
除了关注元宇宙带来的投资机会,还需研究元宇宙对传统行业的改变。
第一个被改变的可能是文化娱乐产业等等,包括游戏、电影、电视在内,未来元宇宙里面的各种娱乐产业,都将从二维变三维,从平面的变成立体的。至于最终会演化出什么娱乐模式和新业态,目前还言之过早。就像移动互联技术最终成就了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美团等平台企业,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元宇宙最后会成就哪几个巨头,但是早期的参与者都有胜出的机会。
第二个被改变的可能是会展或者旅游业,比如利用元宇宙的场景,在现实世界构建无数虚拟场馆、主题公园,让人们能够自由地穿梭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提供前所未有的交互体验,可能是未来会展和旅游业竞争的新形态。
第三个被改变的或许是教育、广告、传媒行业。当数字平行空间的各种虚拟数字人一个个闪亮登场,人们可以在数字平行世界分身有术,我们不知道未来的教育、广告、传媒行业会演化出多少难以想象的新业态。
第四个将被重新定义的是商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已经改变了传统商业,而元宇宙时代的商业恐怕又要被改写。人们有多少时间是带上AR/VR眼睛逛数字世界的虚拟商店,又有多少时间去逛现实物理的商店?有多少原来在现实物理世界让人们得到满足的商品和服务,会陆续转移到元宇宙的虚拟世界?又会有多少从虚拟世界走出来的商品会在现实世界大行其道?
第五个被改变的是金融行业。各国央行发行的国家信用货币在现实世界里仍占据统治地位,可人们在虚拟数字世界里却用去中心化数字货币进行交易,如果虚拟世界的资产规模越来越大,甚至外延、反射到现实世界,未来的金融形态将发生什么变化?
最后,随着上述软产业的变化,元宇宙时代人们的办公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分工必然发生深刻变化。制造业不仅被元宇宙的新技术改变,还会被新的工作方式、新的社会分工改变:当人们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如同在一起,当现场办公越来越多可以被远程虚拟场景取代,当智能制造、智能控制等AI机器人穿梭于虚拟和现实的工厂之间,工厂还是现在的工厂吗?还是现在的行业吗?元宇宙时代的“阿凡达”们都将面对怎样的全新工作和生活方式呢?
元宇宙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元宇宙可能带来的首要的负面影响是可能造成人们在数字虚拟世界里“过度沉浸”。比起二维平面世界的游戏,元宇宙时代的游戏必然更逼真、更有沉浸感,不要说未成年的孩子,成年人又有多少能抵御如此诱惑?现在我们去电影院看一场电影不管多么投入,毕竟还是置身事外,如果元宇宙时代我们看一场战争电影,只要带上AR/VR头盔就可以端着枪进去打一场,这种逼真的呈现感和故事沉浸感所带来的人类过度沉浸问题,的确是值得前瞻性研究的问题。
元宇宙所带来的第二个的负面影响虽然不像前者那样普遍,但是后果恐怕更加严重,那就是元宇宙社会场景实验的错误应用——同样是武器,警察可以用,歹徒也可以用;元宇宙在军事方面的应用,可以用于保家卫国,也可以被用于侵略战争……如何防止技术作恶,是人类在推动技术进步过程中面临的永恒的话题。
最后,元宇宙的投资难免会带来一些资本市场的泡沫和现实世界的炒作。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元宇宙就是人类社会的未来形态,即使如此,元宇宙时代的到来也需要至少5~15年的时间,在5年之内,元宇宙仍然处于探索和酝酿准备阶段,除了VR游戏、VR社交体验、VR观影、VR购物、VR赛事、VR办公等早期布局。当元宇宙的大部分相关产业仍然处于“朦胧期”,最容易在资本市场被炒作:虽然AR/VR的设备供需尚未真正爆发,但此时只要一个上市公司说一句“给F公司供货”或“给M公司的客户供货”,往往就可以收获若干股价涨停;一个游戏公司、传媒公司、场馆设计公司,只要声明关注元宇宙、涉足“虚拟数字人”或NFT,就可以让股价大涨。
类似的情形早已出现在1990年代美国出现互联网泡沫时期,大量的投资和投机资本涌入互联网领域,追捧一时间出现了成百上千家互联网公司,估值不断升高,最终自然是泡沫的破裂,无数泡沫的参与者财富灰飞烟灭。
然而,虽然互联网泡沫破裂了,90%以上早期的互联网公司最后也都消失了,但是这并不妨碍剩下的少数互联网企业彻底改变了人类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改变社会分工,用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带来新的经济增长,才有了今天的互联网世界。
元宇宙的投资和投机炒作恐怕也一样,正因为它是人类未来,所以才值得资本市场如此追捧炒作,也正因为资本市场的热情,才会有足够的资金流入来推动其发展。
我们没必要去阻挡投机资金的涌入,也无法避免围绕元宇宙的题材炒作,但是至少有三点可以确定:一是这些投资和投机一定会催生泡沫,也同时催生出一批伟大的企业,围绕这些企业前端、后端的增长机会也会极大地推动经济的增长;二是一旦泡沫破裂,必然会一地鸡毛,让盲目参与的投资者付出惨重的代价;三是元宇宙最终还是会改变经济、改变社会分工、改变我们的生活、改变世界。
面对元宇宙必然带来的以上三种结果,我们应该做的或许不是像神话一样去一味赞美和追捧,或简单地去诅咒、去谴责,而是应该时刻清醒地知道我们是谁,我们是选择主动地认识,还是被动地接受?我们将在这个过程中,在什么环节、承担什么风险、扮演什么角色?
(感谢中国航空学会理事长林左鸣先生、《元宇宙》三部曲作者易欢欢先生对本文提出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