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中国现有的治理观念、治理机制、治理方法等很多方面,在中国历史上隐约可见。中国古代社会有丰富的国家治理的智慧,滋养着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所秉持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等,深刻地影响并沉淀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中。读懂今日之中国,唯有了解古代之中国。
关键词:国家治理;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理念;政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5000多年绵延不断、经久不衰,在长期演进过程中,形成了中国人看待世界、看待社会、看待人生的独特的价值体系、文化内涵和精神品质,这是我们区别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根本特征。”[1]经历了5000多年风雨的洗礼沉淀,疆域、人口、民族、历史等基本的国家要素,形成中华民族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历久弥新。这里,我们从思想理念、制度安排和方法运用三个方面,对古代中国国家治理的系统结构进行分析。
一、古代中国治理的思想理念
“天人合一”是古代中国人最基本的哲学理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母题,也是古代中国国家治理的最高理念。“天人合一”是宇宙本体论,是世界观。对此,古代先哲提出若干思想,如天人同构、天人同根、天人感应、天人相通,等等。同时,“天人合一”还是一种伦理观、道德观、生态观、治理观。人要顺应天道,天道与人道合一,天道之规律性与人事之目的性和合统一,人便能“参天地”“赞化育”,达到“中和”的至高境界。皇帝诏书开头便讲“奉天承运”,这四个字寓意深远,揭示了皇权的来源——君权神授,皇权的合法性——朕即法律,皇帝的责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也宣告了皇帝意志的不可抗拒性。
古代中国治理的理想和目标是什么呢?“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礼记·礼运·大同》描述了这个理想社会:财产公有,天下一家,有衣同穿,有饭同食,合理分工,选贤与能,安详和谐。这个美丽的憧憬,发端于商朝和西周时期,至春秋战国,儒道墨等各家对此多有论述,奠定了中国人大同理想的基本内涵。秦汉以降,大同思想绵延不断,历次农民战争立为纲领旗帜,如陈胜、吴广的“太平”思想,李自成“等贵贱、均贫富”的要求,太平天国“天下一家”的新世界。知识分子在愤世嫉俗的同时,也表达出对大同社会的向往,东晋诗人陶渊明刻画了一幅与世隔绝的人间乐土——桃花源。清末思想家康有为著《大同书》,系统设计了一个大同世界。大同世界的理念穿风越雨,成为中国人心中不灭的追求,直至今天。
“民惟邦本”。《尚书》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在民神关系上,强调民是神的主宰,神也要听民的意见,“夫民,神之主也。”(《左传·季梁谏追楚师》)在民君关系上,强调民是国君的根本,失去民国君也就不存在,“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在民官关系上,强调官要忧民,为民,“夫民者,万世之本也,不可欺。”(贾谊《新书·大政》)在经济上要宽以养民,轻徭薄赋,“制民之产”(《孟子》)。政治上要顺民,得民,“民勇者战胜,民不勇战败。”(《商君书·画策》)文化上要教民,养民,“慎独”“自行”“改过”,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司法上要慎刑、恤民,等等。历朝历代草菅人命、残害百姓之事屡有发生,但是在治理者的观念中,人民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在“家天下”的制度安排里,皇帝把人民称为子民,人民宛若皇权大家庭的子孙后代。
“以仁治国”。仁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核心概念,是指人的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做人所追求的理想人格。把“仁”的原则运用于国家治理就形成“仁政”主张。仁政以人性善为哲学依据,孟子认为,人天生具有四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四心的道德表现是四德,即仁、义、礼、智。因此社会的治理只靠法律与刑政是远远不够的,“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孟子·离娄上》)重要的是施以仁德之治,把人内在的善性、“四心”激发出来,使“四德”充沛于社会活动和人群关系中。人与人之间亲善和睦,相互克制谅解,相互扶助友爱,从而形成和谐统一安定的社会环境。
“尚贤使能”。西周分封制下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度。这种血亲贵族政治,不可避免地形成社会板结和腐败现象。面对礼崩乐坏的局面,孔子提出“政在选贤”,尊贤使能、俊杰在位的思想主张像一股清风吹入政坛,为各派思想家及政治家所推崇。不拘出身,唯贤是举,打破世袭,拔擢下者,以德定次,量能授官,外不避仇,内不避亲。齐国设稷下学宫,广览天下英才;秦王嬴政重用李斯、王翦等能臣干将,最终一统六国。贤能政治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后来逐渐通过制度建设将其固定下来,并不断完善丰富。
“无为而治”。“无为”不是不作为,而是不妄为,要顺自然之道,顺天地之道,不改变事物自然而然的本性,不悖逆人类本性,顺其自然而治理。“无为”,不以私心办理公事、假公济私,而是以公心面对公事,以天下为公之心治理天下。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最为推崇“无为而治”,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道经第二十五章)庄子曰,“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庄子·外篇·天道》)周武王伐纣之后,放马南山,百姓得以休养生息;汉初轻徭薄赋,出现“文景之治”的太平盛世。无为而治,强调了顺应自然的客观性,同时亦带有自胜者强的意味,并非贬低人的主体能动性,相反倒是给了普罗大众以顺应天性自由发展的一定空间。
“重义轻利”。重义轻利,是古代中国为人的行为的正当性所设的一把标尺。人是趋利避害的欲望动物,人又是有精神道义追求的理性动物,利与义是人的活动中的一对基本矛盾。中国古代思想家,从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孟子、荀子,汉代董仲舒,到宋以降二程、朱熹等,儒家都主张把道义放在功利之上,并以此作为人的行为的最高价值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大学》)无论是君子个体,还是国家整体,均以义为上。明代陆九渊受朱熹之邀到白鹿洞做关于义利的演讲,他说,“由是而仕,必皆共其职,勤其事,心乎国,心乎民,而不为身计。其得不谓之君子乎?”(《陆九渊集》)陆九渊的演讲令在座的人为之动容。以义为志,胸怀天下,为国为民,尽心尽力,则可治国安民,为几千年来中国治国理政的基本共识。强调义,并非不要利,合乎道义的利,也是义。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要求利不背义。可见,古代中国的治理理念有着鲜明的伦理趋向,引导社会向着一个和谐安定的形态去塑造、去建构。在此价值导向下,如何使经济快速发展百姓富足,则难登庙堂,基本不在当朝者的视野之内。
“修礼齐朝”。礼乐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塑造中国人的文化品格、精神气质,维持国家的政治规范和人们的行为约束,发生了重要影响。“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记·乐记》)乐者为同,礼者为异。乐的作用在于协调上下,礼的作用在于区别次序。乐礼相辅相成,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安宁与秩序。礼乐渊源于天地,是自然法则的体现,“礼即理也”,守礼就是遵从天地大道。礼的核心是“亲亲”“尊尊”,即尊卑有分,亲疏有别,贵贱有等,长幼有序。因此礼仪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行为准则,正人心,定风俗,别亲疏,人与人之间自然的尊卑上下与修养的高尚卑微关系都内化在日常生活中。同时,礼仪也成为一套等级分明的政治规范。统治集团内部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四个等级,等级严格,不能逾越。如果说“重义轻利”还是一种国家意识形态,“修礼齐朝”则实现着形而上向形而下的过渡。礼包括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基本上覆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改朝换代不避旧礼,但决非照搬,通常加以删改,如唐代《贞观礼》《大唐开元礼》,宋代《开宝通礼》《政和五礼新仪》等,至清代修订完成《大清通礼》,形成满汉合璧的清代礼制。礼制往往被视为王道、仁政的体现,礼制和刑政共同构成古代中国国家治理的两翼。然而,礼在法先,礼在法中,礼是法的根本,是法的灵魂,“故非礼,是无法也”(《荀子·修身》)。
“协和万邦”。古代中国早期有很多大大小小的部落,呈现天下万邦的格局。尧帝“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尧典》)。弘扬大德,以家族和睦推进社会和睦,进而各个邦国和睦相处。历代王朝追求安宁稳定的周边环境,以达四海皆平、天下大定,故“布恩信,怀远人”,以“协和”的理念和政策处理周边事务。“协和万邦”成为中国古代对外交往所秉持的基本价值理念,成为中华文明宝贵的精神财富。“协和万邦”,要义在“和”。“和”是一种追求,一种境界,是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国与国之间关系所追求的一种良性互动状态的理想境界。“和”是一种生态,《道德经》讲“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任何事物都有阴阳两个方面,对立双方相反相成,相互融通,从而达成某种平衡和谐,这种生态包括自然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文化生态以及外交生态。“和”还是一种思维,一种方法,“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允许不同意见、不同个性的对立面存在,既要保持自己的个性,又要容纳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正是基于“协和万邦”的治国理念,中国古代社会各个族群既能保持多元的特征,又团结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中华文化在多次民族融合中博采众长,从而具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力,成为世界古代文明中唯一未中断的文明形态。
“内圣外王”。中国历朝历代极为重视个体的修养,认为国家安定、社会和谐、天下太平,都与个人的道德修养密切相关。同时,更为重视君王的品行修养。统治者试图通过个人修养的提高来加强整个社会的团结,以弥补社会组织力的薄弱。“内圣外王”,便是个体修养的最高境界。“内圣”,即修身成为圣人,其理想人格定义为仁、义、礼、智、恭、宽、信、惠,核心是“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外王”,是就其在社会上的功用而言,指圣人的王道理想通过社会生活和国家治理体现出来,实现治国平天下的圣王理想,为天下百姓造福。《大学》把“内圣外王”的思想发挥到了极致。《大学》对“内圣外王”人格理想作了最完整的概括,提出“三纲领”与“八条目”。“三纲领”即“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八条目”即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修养方式,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功效。古代中国对最高统治者有极高的期待,“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内圣外王”力图打通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道德与政治之间的关系,强调每个个体对于社会的责任担当,中华文明的延续性、中国古代社会的长期性以及中华文化的自信心,蕴藏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圣外王”的孜孜不倦的追求与修炼之中。
“人文化成”。如果说“内圣外王”是古代中国关于个体修养的人格追求,关注的是个体,“人文化成”则是关于人群和社会整体的普遍教化的国家意识。人是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的自然生物,追逐私利、扩张欲望是人的本性,如果对此不加节制,不予引导,则人人相攻,社会无以安宁。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以文化人,化而为人,人类才能驱除野蛮冲动的原始野性。天文是自然运行之道,人依天文而创造人文,人文即人类社会群居中的伦常。人群中有了伦常,犹如天文中日月星辰各有其位,各有运行的轨迹,社会就不会乱,人们就各安其分,各行其责,彼此和睦。那么人能化成吗,能脱离动物的野性吗?“人皆可以为尧舜”!古代思想家认为,人人都有成为君子圣贤的可能性,重要的是要对人进行教化,通过伦理道德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以礼乐为主对天下人进行教化,是古代中国重要的国家意识,而这种意识也在塑造着政治制度。“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古代的思想家们致力于开启民智,自西周起,就强调通过礼乐教化达到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孔子吸收了《易经》思想,丰富发展了西周以来的礼乐教化传统,之后2000多年,礼乐教化、人文化成的思想绵延不断,成为古代中国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华民族是一个饱经忧患的民族,忧患意识贯穿于整个历史文化长河,是中华文化的一种基本精神。忧患一词最早出现于《周易·系辞下》,“作《易》者,具有忧患乎”。周朝统治者在对殷商灭亡的反思中,萌发了深深的忧患意识,“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忧心惨惨,念国之为虐”(《诗经·小雅》)。可见,忧患意识是中国的先王圣哲面对艰难时世所发生的一种忧虑悲悯的精神状态。忧什么呢?孔子说,“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对国家、民族和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关注思考,是忧患意识的基本内涵,忧患意识体现了中国思想家对家国天下的强烈责任感使命感。孟子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告子下》),“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梁惠王下》)。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陆游“位卑未敢忘忧国”;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郑板桥“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忧患意识也是中国读书人的一种情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在士大夫的家国情怀中,一代一代被沿袭传承,推动中华文明不断再发新枝。
二、古代中国治理的制度安排
中国传统文化所秉持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等,深刻地影响并沉淀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中。研究中国古代的国家治理,可以看到两个鲜明特色。
第一,思想塑造政治制度,文化支撑治理体系。中国是一个思想大国,名正言顺是中国人所作所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没有根据,师出无名的事是不能做的。因此,中国的治理体系高度依赖于国家意识形态。例如秦始皇接受了法家的治理理念,汉初则看重黄老“无为”思想的价值,汉武帝“独尊儒术”,把儒家思想作为意识形态的主流,等等。
第二,核心政治观念从未发生动摇,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2000多年,中国国家意识形态没有发生颠覆性更替,国家治理亦始终坚守一个基本的制度逻辑和制度体系。中国历史上有多次农民战争和民族冲突,十六国南北朝时期、蒙元取代宋朝、满清入主中原等,每一次冲突带来的是烽火遍地、生灵涂炭,但是每一次冲突过后是中华文化的重生,是中国治理制度的鼎新,是中华民族国土与人口体量的扩大和国家的统一。超稳定的核心政治观念与超稳定的国家制度同构,是古代中国得以延续数千年的根本力量。
中国古代的国家治理结构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中央集权制度、官吏铨管制度、经济民生制度、礼法教化制度。
1.中央集权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一个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中央集权,皇帝掌管国家最高权力。古代官制的根本职能,就是维护皇朝、皇权永固。皇帝通过宰相统领百官的省部官僚制度,掌控对国家事务和地方郡县的治理。宰相是皇帝之下的最高行政长官,由皇帝任命,辅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具有极高的政治地位。自唐始,中央行政系统的基本格局为三省六部。秦代以后,中央管理地方的基本行政体制是郡县制。帝制时代,中央所派遣的官员到知县为止,应社会基层管理需要形成了乡绅制度。乡绅主要由科举落第的士子、当时较有文化的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的中小官吏,以及一些宗族的元老组成。他们没有官僚机构赋予的权力,却拥有治理乡村的天然权威,在地方各项公共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如修路、架桥、修缮寺庙等。在传统官、绅、民的基层社会结构中,乡绅处于上通下达的中间阶层,向下传达统治者的政策,向上传递民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权力在基层的间隙。
中央集权的治理体系有明显的优势,适合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稳定与发展的基本需要,能够有效调遣和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从事大规模生产,抵抗外敌入侵,促进各地经济文化交流。但是,专制集权体制,带来两大矛盾,一是君相矛盾,即君王与宰相(丞相)的矛盾。中国历史上多次出现相权胁迫皇权,或皇权防止宰相专权而剥夺相权的事件。二是中央与地方矛盾。中央倾向于集权,地方则希望有更大的自主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表现为集权与放权的矛盾,矛盾处理得好,经济社会就繁荣,处理不好,则冲突升级引发叛乱。因此,历朝高度重视对州县长官的选拔,宋朝由皇帝直接任命地方长官,且由文官担任,防止武将兼领地方从而形成割据势力,威胁中央政权。
2.官吏铨管制度
古代中国奉行德治即人治的治国方式,因而高度重视治国官吏的道德塑造,逐步探索形成官员的选拔、考核、监督、奖惩等一整套管理制度,形成富有古代中国特色的文化精英政治。
首先是官员的选拔。西周时期实行世卿世禄制度,这种血亲贵族政治不可避免地形成社会板结和腐败现象。春秋列国争霸,贤人政治备受推崇,涌现一大批崛起于社会各阶层的士官将相。西汉时期,“任贤使能”制度化,形成察举征辟制度,由在朝官吏推举贤良方正之士,经过考核即委以官职。皇帝也亲自出题,提出一些治国和经济方面的问题进行考核,即“策问”,董仲舒就是以贤良方正连对三策而被录用。经魏晋九品中正制之后,隋朝创制了科举制,通过公开考试选拔人才。唐朝承袭隋制,进一步完善科举制。
人才选拔进入官途,还需培养考核。苏洵曰,“夫有官必有课,有课必有赏罚。有官而无课,是无官也;有课而无赏罚,是无课也。”《嘉祐集》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官员进行考核考察,并依考核结果分别等第进行赏罚。秦统一六国后确立了考核的标准、程序、内容,初步形成从地方到中央的层层考核体系。汉元帝时《考课课吏法》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国古代官吏考绩制度正式确立。隋唐以前官吏考核的对象主要是地方诸侯和郡县长官,自唐始,中央官吏也纳入考核范围,考核制度更加完备。历朝对考绩制度有所改进,奖励功绩、德才兼备是考核管理的基本原则。
为防止权力滥用,中国古代还设置了“台谏”制度。“台”官,其职责主要是纠察百官;“谏”官,其职责主要是侍从归谏,劝谏天子。谏官的设置比台官早。秦代在中央设御史大夫监察百官,郡设监御史,由此形成中央和地方两级监察体系。汉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出台了《监御史九条》,列出行政、司法、财经、吏治等九条违规行为。汉武帝时期创设了监察地方的刺史制度,全国分为十三部,每部设一名刺史。唐代将御史台设置为最高监察机构,形成一台三院的监察体制,也形成完整的封驳制度和专职的谏官集团。宋代实行“台谏合一”,从而使监察权力高度集中。至明清,监察制度始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总结古代官吏铨管制度,第一,科举制确立起古代中国的流官体制,保证了民间文化精英源源不断地输送至官僚机构,大大增强了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以及皇权体制的坚韧性。同时,“学而优则仕”的制度安排,保证了国家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文化观念的高度融合,使朝廷内外、全国上下形成共享价值与普遍认同,中国文化的自信心和中国文化的优越感,亦通过中国官僚体制以及官吏主体而代代相沿。第二,尚德选能的任官制度与纠察考绩的监管制度,基本保障了皇族之外统治力量的清廉能干,使得中国传统政治基本实现政令畅通、稳定发展。
3.经济民生制度
人口、土地、税收是自然经济条件下治国安邦的三大经济要素,其基本制度安排最能体现古代中国的经济风貌。
周朝已有户籍登记制度的雏形,战国时期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因为赋税、徭役、征兵都是以人口为基础。商鞅变法确立了“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户籍制度,秦统一六国后全面整顿户籍,每三年登记一次,百姓非官方同意不得自由迁徙。汉代户籍制度登记内容非常详细,建立了专门管理户籍事务的机构。唐朝户籍按照有无土地分为主客户,宋代实行改革,采取了“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允许自由迁徙,城市化和商品经济快速发展。明朝对人口按职业分为三类,民户、军户、匠户,按户登记,每十年登记一次,作为赋税根据。户籍制度作为核查人口、征收赋税、调派徭役的重要依据和管理方式,使民众与土地牢固地捆绑在一起,限制了人口的流动,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秩序,但同时却也限制社会活力,阻碍经济发展。
“井田”制、“均田”制是古代中国土地管理的两个重要制度。井田制出现于商,成熟于西周,春秋时逐渐瓦解,“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井田制是土地国有制,实质是以国有为名的奴隶主贵族土地所有制,随着大量私田的开垦以及奴隶们从公室逃往私门,土地私有不可避免。均田制是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包括官吏、府兵,均分配有公田。均田制具有双重内涵,国有土地即公田与私人所有的土地即私田。均田制使农民安居乐业有了保障,对防止土地过分集中,缓和社会矛盾,保护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发挥了作用。
如何控制经济命脉,保证国家有比较充裕的财源,是古代中国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考量。“禁榷”制度即资源(山川林泽)的专有和盐铁酒等产品的专卖专营,始自管仲提出盐铁专营的“唯官山海为可耳”。禁榷制度保证了朝廷的基本财政来源,但却遏制了逐步生长的商品经济萌芽。“均输平准”制度是古代中国为解决贡物运输和物价管理而提出的政策措施。汉代桑弘羊主持实施均输法,官府组织管理各地贡品运输送京;设平准机构稳定物价。唐朝推行常平法,主要是稳定粮价。宋代王安石“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以均输法协调供需关系。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大规模的官营平准机构不复出现。可见,在古代中国,朝廷已扮演了守夜人的角色,通过一系列财政、贸易、金融政策,力图维持市场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礼仪教化制度
在“人文化成”的价值引导下,历代朝廷设立官学,延揽人才。与官学相对应的是私学。春秋时期儒墨道法四家均有私学,孔子“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和实践,开辟了大众教育的先河。科举时代的家塾、经馆、义学、私塾、村塾等,形成民间重教育崇教化的风尚。宋代书院兴起,成为私学教育体系中的最高教育机构。明清私学逐渐受政府文教政策限制,教学内容与科举制度密切相关。“人文化成”的理念不仅在悠久的学统中播散绵延,而且以一套礼仪制度固定下来,以此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西周已有比较完备的礼仪制度——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把朝政的主要活动都规划在礼仪制度中。从秦汉到清朝,礼仪制度日趋正规化,历朝均设置专管礼乐的行政部门。礼制一方面成为约束人们的日常规则,另一方面也成为维护皇权和秩序的有力工具。
“德主刑辅”。在把德治作为主要治国方式的同时,法律作为统治者意志的体现,在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秦灭六国,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司法制度体系,中央层面由丞相协助皇帝处理有关法务,地方郡县两级行政长官亦为司法长官,不再另设独立的司法机构。汉承秦制,隋唐将审判与司法刑政分属大理寺和刑部掌管,宋代将审判分由不同官员执掌,以避免司法舞弊。明清则进一步加强了皇帝的司法权和决断权。
官修历史为历代重视,形成“国灭史不灭”的传统。有文字记载,商朝正式设立了史官。先秦史官实行终身且世袭制度,魏晋南北朝官修史书制度完全确立:确立主要的修史机构,宰相监修制度形成,史书内容固定化。隋朝明令禁止私人修史,国史只准朝廷专修。唐太宗李世民将史学与治国之术结合起来,强化了修撰前朝史的传统。唐高宗以后,修史的重心转移到当代史上来,将皇帝颁诏、宰相监修、著名史家集体修撰国史和前朝正史固定为常规制度,为后世各朝沿袭。
由上可见,从教育启蒙的太学制度、私塾制度,到规范行为、礼乐教化的礼仪制度,从抑恶扬善的司法制度,到传承文脉、追固历史的官修史书,古代中国以礼乐教化治国兴邦,其理念烙印深不可拔,其努力实践持之以恒。若说国家实力体现为硬实力和软实力两种,则古代中国软实力尤为亮眼。
三、古代中国治理的方法妙用
朱熹在《孟子集注》中讲到,“事必有法,然后可成”。“道”是古代中国政治家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即治国安邦的本质和规律性,而“术”则是国家治理的方法、方略和途径,“道为术之灵,术为道之体;以道统术,以术得道”(《孙子兵法》)。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国家治理实践中,政治家们顺应天、地、人的基本之道,形成诸多可资借鉴的治国方法。
“格物致知”“实事求是”,可谓古代中国治理方法的首席,也是根本的方法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被称为《大学》的八条目,是中国传统儒家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其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目标方向,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是达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途径和方法。“格物致知”“实事求是”的根本要义,就是从实际出发,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失败中总结教训,在乱世中透析契机,如选贤任能,克敌制胜,兴邦安国等等,无不需要洞见本质,参透玄机。清末思想家魏源在其《古微堂·治篇》中讲到,“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意思是说每个人的鞋子大小不必相同,关键要适合自己的脚;每个国家的治理方法不必相同,关键要有利于人民。国家治理的方法和模式必须要“服水土”,即符合自身的国情和需要。如果借用别的国家的方法和模式,生搬硬套便会水土不服。中国有句谚语,“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也是讲这个道理。国家治理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最好的方法和模式,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如果不从自身的国情和实际出发,跟着别人的道路亦步亦趋,不仅效仿不成,反而会失去自身的发展优势。
“革故鼎新”。变与不变是国家治理中的一对基本矛盾,实践是发展的,条件是变化的,如何不断顺应时势的变化而使政权永固?“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周易·杂卦》)革故鼎新,在古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中,突出体现为两个方面:思想变革与制度变革。通过思想变革激浊扬清,从而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以制度变革将思想变革的成果固定下来,以制度矫正和规范国家行为和发展方向。《史记·商君列传》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治理天下不能拘泥于古法旧制,在创新中发展是人类历史的根本法则,行则通,违则败。中国历史上每一个新朝代的产生,无不是破旧立新的产物;而每一个新朝代的建立,无不直面沿旧制与创新法的选择,也许可以说,大凡生存下来的朝代就是革故鼎新方法的成功运用,而中国古代社会最终完结于大清王朝,毙命于辛亥革命,失去继续生长的可能性,说到底,则是固步自封,从根本上违背了革故鼎新。2000年,笔者和先生刘德福撰写了《落日的辉煌》一文,分析比较了17、18世纪康乾盛世与西欧变革,揭示了中国社会在盛世之后100年骤然下跌的历史原因。清王朝3亿人之众,在几千西人的枪炮中,不堪一击,令人叹息。
“知行合一”。知与行,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个基本活动。知是行的基础,是前提,行则是知的归宿和必然。“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宋代大儒朱熹在《朱子语类》中把知与行的辩证关系说得极为透彻。国家治理作为一种政治实践活动,离不开正确理论的指导,而正确理论、治理理念也只有在不断的政治实践中才能获得并取得成效。因而,“经世致用”是古代政治家的治国坚持,也成为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实现社会理想的根本途径。学以致用,注重务实,追求实效,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将政治追求、报国情怀、浩然正气融入知行合一的实践中,以知行合一达到修齐治平的人生理想。王阳明创立了心学,提出“知行合一”“致良知”的济世良方,主张将学问和道德良知与事功相结合,并躬身实践,亲率大军扫积年逋寇,平定孽藩,为解决明朝中期的治理危机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庸之道”(又称中和之道)。《礼记·中庸》言:“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在古代中国人看来,“中”是天下万物的根本性质,“和”是人们普遍遵守的基本法则,只有达到中和,天下万物才能各得其所。中庸之道体现了辩证思维的方法,追求不偏不倚,恰到好处。在治国理政中,中庸之道具体体现为“执两用中”,如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全局和局部的关系等。“和而不同”是中庸之道的精髓所在,强调在尊重事物多样性、丰富性、差异性的基础上,求得事物之间的平衡、协调和统一。张骞出使西域,完成了东方通往西方的著名的“凿空”之旅;唐宋时期,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成为东西方交往的桥梁与纽带。中华文化在平等互惠的融合中体量不断扩大,韧性不断加强。中庸之道运用于社会治理,衍生出“宽猛相济”、刚柔并举的具体方法。春秋时期郑国政治家子产提出“宽猛相济”的治理方法,“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治理方法过于刚猛,就会导致残暴,激起民怨;治理方法过于柔和,就会导致政令难以推行。只有刚柔并济、恩威并施,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在几千年的风雨浸润中,中庸之道不仅是治国方法,而且内化在中国人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之中,成为中国人文化性格的一部分。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历史惊人的相似,每一代史学家在总结治理经验时,往往都会归结到“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一结论上来。《孟子·公孙丑下》有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司马迁在《史记》中把秦朝速亡的原因归之于失道,“是以三主失道,而忠臣不谏,智士不谋也。天下已乱,奸不上闻,岂不悲哉!”唐太宗李世民以“贞观”为年号,取其《易·系辞下》,“天地之道,贞观者也”,以道示人,以道治世,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代英主。古人所谓的“道”,究竟是什么呢,“道”何以有如此巨大的力量?这个道,是天道,是地道,是人道,而天道、地道、人道,最终归结为民心、民力、民意——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得到人民的支持就是得道,失去人民的支持则为失道,其结果必然寡助,直至灭亡。著名理学家张载认为,天道是通过民心体现的,“大抵天道不可得而见,惟占之于民。”把道与民的关系说透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与中国历史上的民本理念遥相呼应,可说是民本思想的具体运用。由此,中国历史观以及治国理政者的道德取向可见一斑——以民为本!没有哪一个有作为的帝王不是重民贵民养民,但是,也仅此而已。对于执政者而言,他们强调民本民道的重心,更多的在其工具性。
“群策群力”。对于国土和人口极为庞大的古代中国而言,团结大家共商国计,共克时艰,是治国理政的不二选择。有智慧有作为的君主,往往善于汲取更多人的智慧和力量。首先是重视人才、吸引人才。广开言路,虚心听取大家意见,包括反对自己的意见,既是治理者个人的心胸修养,更是治国理政须臾不可忽视的。齐国的邹忌之于齐威王,李斯之于秦王,魏征之于唐太宗,不仅成就一人霸业,其蕴含的智慧、道理发人深省。知人善任,尤为难得。人才往往不是全才,而是在某一个方面和某几个方面有超人的才能。有智慧的君主往往能够发现其过人之处,将其优点用在合适的地方,将其人委以合适的岗位和权力。汉高祖刘邦任用张良运筹划策,任用萧何镇国抚民,任用韩信连兵百万,战必胜攻必克,所以取得天下。
“明德慎罚”是古代中国治理的又一大特色。在“仁政”的主张下,古代政治家权衡德治与法治的轻重,提出“明德慎罚”的国家治理方法。“明德”即尚德、敬德,强调以德治国;“慎罚”即刑法适中,不乱罚无罪,不滥杀无辜。德治注重的是内在的道德教化,强调以德服人;法治注重的是外在约束,强调以力服人。“明德慎罚”的实质是注重德治与法治的辩证统一,从地位上讲,德治是本,法治是德治的补充。没有仁义礼智,就无法立国;没有法令刑罚,也无法有效治理国家。因此,要先行仁政而后行法治,先行教化而后行刑罚。孔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汉朝思想家贾谊分析了秦朝灭亡的缘由,大声疾呼“导之以德教,德教洽而民气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汉书·贾谊传》)。《淮南子》曰,“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如果说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着两个秩序,法律的秩序与心灵的秩序,则古代中国的治国理政更重视心灵的秩序。
“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既是历朝治理者的使命,也是治国理政所谨记的重要经验。为此,古代中国政治家们通常通过有形的制度建设和无形的思想建设来防患未然。例如汉高祖刘邦既沿袭了秦创立的郡县制,实行权力集中的中央集权制,同时又采取一定的分封制。但是,中央辖区以及重要地区没有分封,对分封异姓王严加限制,这一制度设计对抑制地方势力,确保中央权威起到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在思想建设方面,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学的德治教化整理人心,统一思想。清朝统治者在文化上迅速汉化,主动学习以儒家为主导的中原文化,极大地消弭了马上民族与中原民众的文化摩擦,从而大大巩固了清朝统治。
“见微知著”,小中见大,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体现了古代中国治理者关于大与小、长与短的深邃智慧。国家治理需要抓大放小,以大兼小,举重若轻,善于观大事谋大局抓大事,更要注意以小见大,举轻若重,善于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只有善于小中见大,通过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判断事物发展的本质、规律和趋势,才能真正做到抓大放小,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老子·第六十四章》讲,“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华民族善于在大与小的贯通中辩证把握事物的趋势、走向和份量,积跬步,积细流,成就了吃苦耐劳、勤劳智慧的品格,以及贯通天地人的通达认识,这种稳定的辩证思维的养成,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精神力量的重要来源。
思想、制度、方法,构成古代中国治理的三足鼎立。如果把古代中国治理比喻为一艘大船,思想理念是罗盘针,是导引;制度安排是船体,是基本结构;方法运用,则是风帆或船桨,不仅提供动力,而且维护平衡,尤其是在船体转身的时候,运用得当可四两拨千斤,化腐朽为神奇。思想、制度、方法,相辅相成,共同维系中华大船乘风破浪。
了解古代之中国,可以更好地读懂今日之中国。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2]。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的讲话[J].求是,2020,(3).
[2]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EB/OL].新华网,http://www.news.cn/politics/2021-11/11/c_1128055386.htm,2021-11-11.
徐伟新,原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