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出茅庐的少年
1892年周炳琳(字枚荪)出生于浙江黄岩一个普通家庭。幼读私塾,后入新式学堂璇珠小学,随又转入椒江前所镇教会主办的天主堂小学修习法文。1907年考入黄岩中学,1912年毕业。次年考入国立北京大学预科,1916年毕业后升入法科经济门。
周炳琳在北大读书期间,正值新文化运动风起云涌。在他考入法科经济门第二年,蔡元培出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以办《新青年》而声名大噪的陈独秀从上海被聘为文科学长,留美的胡适带着杜威的“实用主义”也来到北大。除此以外,还有李大钊、鲁迅、钱玄同等著名学者,各路新文化运动领袖汇聚北大,极一时之盛。年轻的周炳琳深切感受到社会变革的时代潮流,义无反顾地参与其中,成为“觉醒年代”的重要一份子。
据许徳珩回忆,1919年5月1日北大校长蔡元培从汪大燮(时任北洋政府外交委员会委员长)处获得中国在巴黎和会上外交失败的消息,将之告诉文科学生许徳珩,随后很快在学生中间传播开来。5月2日,北大一部分爱国学生在校内公开集会,提议北京各校集体示威游行,“向日本使馆表示中国人民的抗议,唤醒民众,一致奋起,迫使外交上准备屈服的政府拒绝在和约上签字,作为收回山东权益和取消‘二十一条’的张本,并打击亲日派曹汝霖等人,以伸张民族正义”,并由《国民》杂志社作为发起组织,联络各校同志。5月3日晚,在北大三院礼堂举行学生大会,决定由许德珩起草《北京学生界宣言》,定于次日(即5月4日)协同其他兄弟学校齐集天安门举行爱国示威,通电巴黎专使不准签字,同时通电各省于5月7日举行爱国示威大游行,进而联合全国各界一致奋起力争[1]。次日即爆发了著名的“五四运动”,火烧曹汝霖的住宅赵家楼。当日火起之后,警察开始抓人,冲入曹宅的学生们纷纷越墙跑走。周炳琳身穿灰色长袍,“越墙所沾灰土未被发现,加以态度沉着,得以安全返校”[2]。
1919年11月28日,周炳琳在《少年世界》上发表《五四以后的北京学生》一文,成为“五四运动”最早历史文献之一。他在文章中首先指出:“北京学生对旧社会、旧制度、旧势力的怀疑不自五四起,但是五四是北京学生思想变迁的大关键。五四以前,不要说那般读死书、不思索的学生绝不想到已成的势力要学生去推翻,就是号称自觉的学生也只晓得‘厌故喜新’,至于‘除旧布新’,他们绝不想是当学生的时候能够做的。”进而,5月4日学生游行的主要目的仅仅在于“(1)唤醒平民;(2)使外交团注意中国民气,各电本国政府主持公道;(3)行经曹汝霖住宅时骂詈”,与许德珩的说法不尽相同。周炳琳以亲历者的口吻说道:“直到了骂得怒气勃发的时候,才破门入宅,拖打章宗祥。”“五月四日那种热烈的举动、完全感情的冲动,说不上真有‘除旧布新’的觉悟。”“‘除旧布新’的觉悟紧接着‘五四运动’而发生……五四运动虽是感情的冲动,然而事后觅根据,觉得这种举动很合于理性。理性的根据一到手,勇气陡然增涨,不但消极方面任你政府用怎样的高压手段屈服我不了,而且积极方面谋蓄的改造与新的创造。”因此,他认为“五四是北京学生思想变迁的大关键”[3]。
新文化及五四运动时期,社团组织层出不穷,青年领袖们往往在多个社团中进行活动。周炳琳便同时参与了著名《国民》杂志社和少年中国学会,成为里面的积极分子。
《国民》杂志社是五四前后十分重要的北大学生社团,发起者是“学生救国会”领袖许德珩、易克嶷等人。1918年10月20日,《国民》杂志社正式成立,蔡元培等人到会致辞,寄以厚望。该社同时邀请李大钊作为指导教授,以邵飘萍、徐悲鸿为顾问。《国民》杂志于1919年1月1日创刊,其宗旨有四:一是增进国民人格;二是灌输国民常识;三是研究学术;四是提倡国货[4]。用蔡元培的话讲,即以实业和学术为基本点,努力实现“实业发达,学术修明”的社会改良目标。许德珩、周炳琳、邓中夏、陈宝锷、黄日葵等人共同担任该杂志编委。
据许徳珩回忆,《国民》杂志社与《新潮》杂志社、《国故》月刊社在当时北大校园内鼎足而立,代表着三种不同的思想倾向:“《新潮》提倡白话文,反对旧礼教,但决口不谈政治;与之相对立的是《国故》,则专门反对白话文,鼓吹封建文化和封建道德;而《国民》比较突出的特点是公开谈论政治,坚持反对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发表了不少政论文章。”[5]起初,《国民》与《新潮》对立性很强,但在李大钊努力协调下,双方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基本立场上达成一致,重新团结在一起[6]。
与《国民》杂志社相比,少年中国学会在中国现代历史上的重要性更加突出。该会由李大钊、曾琦、王光祈等7人于1918年6月30日发起,次年7月1日宣告成立,宗旨为“本科学的精神,为社会的运动,以创造少年的中国”。其会员当中,如今仍可称为“著名历史人物”的主要有:李劼人、许德珩、王光祈、宗白华、田汉、张闻天、沈泽民、周佛海、周炳琳、康白情、袁同礼、李大钊、张申府、刘仁静、左舜生、恽代英等。其中最著名者,当属后来的新中国主席毛泽东,但从当时会员名单排序来看,似乎毛在学会中的作用并不突出[7]。
整体而言,少年中国学会英才辈出,深刻影响了中国近现代历史,尤其在民国政坛上大放异彩。第一次国共合作前后,少年中国学会成员发生分流,大部分会员成为国民党左派或共产党的骨干力量。据左舜生回忆:“民国十二三年之交……‘少中’里面这一部分比较有政治兴趣的分子便一跃成为两个新兴党派的主要干部:李大钊、毛泽东、恽代英、赵世炎、邓中夏、刘仁静、张闻天、沈泽民、黄日葵、杨贤江、侯绍裘等代表了中国共产党,曾琦、李璜、余家菊、陈启天、左舜生等代表了中国青年党,其余加入中国国民党的如陈宝锷、吴保丰、周佛海等,虽然也有好几位,可是并不是很多。”[8]
周炳琳在少年中国学会里面表现活跃,不仅协助李大钊编辑《少年中国》杂志,兼为该刊撰文,更参与创办《少年世界》月刊[9]。五四运动前夕,他还参加了由许德珩、邓中夏、黄日葵等人发起的北京大学平民教育讲演团,并被推选为文牍组和编辑组干事。5月4日以后,他们又将演讲范围扩大到北京郊区的工厂农村,“经常走上街头,深入到海淀、卢沟桥、丰台、长辛店、通县等地区,向工人农民宣讲革命道理”[10]。6月16日,全国学联在上海永安公司大东旅馆召开成立大会,随即选举各项职员。“北京学生代表段锡朋当选为正会长,上海代表何葆仁当选为副会长……许德珩当选为《全国学联日刊》编委会主编,黄日葵、瞿世英以及周炳琳等都是编委”[11]。
然在五四运动之后,北洋政府措置乖张,并未停止摧残教育。周炳琳在1920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对此表达强烈不满,大声疾呼:“吾们要恢复教育的根基,稳固教育根基,并从此发扬光大,须得继续奋斗,不怕牺牲。他们所挟的是弹和刃,吾们有饮弹冒刃的决心……请愿青年呀,叩阍青年啊,请一回愿,呕一回气,伤一回心。既肯如此不惮烦,何不同那些恶魔拼个死活?况且这昏天黑地里面,没有霹雳一声,谁管吾们叫苦?少年世界的青年呀!奋斗!牺牲!实地做去!别当作口头禅!”[12]言语充满张力,气势喷薄,不啻一篇战斗檄文。
周炳琳当时比较关心各种社会问题,目前见诸记载者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
其一,探讨妇女解放和大学开放女禁。他曾在《少年中国》杂志第四期上发表《开放大学与妇女解放》一文,开宗明义:“主张妇女自己解放自己。”“不容男子替他们做。”“而且相信现在妇女中间有一班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人。”至于大学开放,则“要求诸妇女的自动。妇女自动的要开放,是开放大学,不是大学开放。换一句话说,妇女处自动的地位,大学处被动的地位”[13]。
这一期《少年中国》作为“妇女问题”专号,同时载有胡适、李大钊、田汉、康白情等人的讨论文章。其中,胡适主张从实用主义出发,逐步解决“大学开放女禁”问题,言道:“我虽是主张大学开女禁的,但我现在不能热心提倡这事。我的希望是,要先有许多能直接入大学的女子。现在空谈大学开放女禁是没有用的。”[14]与之相比,似乎周炳琳更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即妇女的解放必须由她们“自动”完成,“并不需要男子们插嘴”。因为只有这样,才是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但在当时社会思想条件下,胡适的主张显然更具操作性。国立北京大学于1920年率先招收三名女学生入学,实际上就是采用胡的建议。自此以后,不仅男女同校的问题得以化解,妇女解放更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
其二,研究介绍社会主义运动。对于方兴未艾的社会主义运动,当时一些守旧人士往往视作“过激党”,北洋政府更是天天宣传“防过激党”。但是,一般平民百姓却不大了解什么是“过激党”,因此难免心存“惊疑”。周炳琳认为,“莫说‘惊疑’不要紧,‘惊疑’真会酿出‘过激’,教政府防不了呢!”因此,他“久想作一篇‘过激党是怎样的’底文章,可是向来没有研究,不好下手。于是查阅新从欧美来的杂志……教大家看看,或可以于‘解除惊疑’收一点功”[15]。
1920年1月,《国民》杂志上刊登了周炳琳从英文翻译过来的文章——《鲍尔锡维克主义底研究》,将一些英美学者对布尔什维克主义的研究介绍给国人,并指出“要十分明了鲍尔锡维克主义的人,还得要看提倡这主义的人做的书”,主张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作深入研究,而不能偏听偏信。进而,他又继续探讨“社会主义在中国应该怎样运动”,因为当时一些知识分子已经“明认或默认”了社会主义,认识到“社会主义是改造非人的生活,确立人的生活”“本着‘知则行’底精神,想实行社会主义运动”,但是对于“社会主义在中国应该怎样运动”的问题却不清楚。周炳琳在考察“近来社会主义运动”和“俄国社会主义思想”之后,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运动,应该“挟着经济改造底热忱,加入城市底人中、乡村农民中共同生活,默运潜移,使工农都觉悟,大家起来推翻游闲阶级(Leisure Class)、坐食劳动阶级、劳而不得食的旧社会,建立共同消费、共同生产的社会”[16]。换言之,就是从解决经济问题入手,“建立共同消费、共同生产的社会”。
五四运动后,周炳琳、段锡朋等青年学生领袖在著名资本家“纺织大王”穆藕初的资助下赴美留学。此事缘起于1920年元旦穆与黄炎培、蔡元培、蒋梦麟、沈恩孚等人的一次聚会。在该聚会上,穆藕初问:钱财应当如何使用,而于国家社会得最大之利益?大家都说应该用之于教育,穆藕初极表认同,随即决定捐资五万,派遣学生赴欧美求学。“不限省分,不限科目,以男生而道德、能力与学问并佳,日后堪为各界之领袖者为合格”。并请北大蔡元培校长主持此事,蒋梦麟、胡适、马寅初等人辅助。经过蔡元培等人精心遴选,最终选定五名优秀北大毕业生派赴国外留学:段锡朋(商学士,赴美研究经济政治学)、周炳琳(法学士,赴美研究社会经济)、罗家伦(文学士,赴美研究教育及比较文学)、汪敬熙(法学士,赴美研究心理学)、康白情(文学士,赴美研究文学社会学)。“所派学生备极一时之选,其德性之坚定,教育巨子以曾经百炼之真金目之”[17]。时人不乏将周炳琳、段锡朋等五人出国深造,与清末考察宪政的“五大臣”相比拟。据张友仁教授讲,1949年后毛泽东与周炳琳在某场合相遇,毛还特别提起“学界五大臣出洋”的壮举,足见此事当年十分轰动。
抵达美国后,周炳琳先是进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社会科学理论。次年6月,与罗家伦、段锡朋、赵迺抟、冯友兰等人在纽约欢迎蔡元培校长访美。1922年,获得哥大硕士学位,随后转赴欧洲,入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法国巴黎索邦大学、德国柏林大学等研究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学。但他最终并未成长为一名社会主义革命者,而是怀抱者满腔赤子情怀,走向另外一条书生救国之路。若干年后,他在自己的思想检查中对五年留学生活做了这样的“反省”:“出国前对布尔什维克主义曾有向往之心,但一出国就不措意及它了。在资本主义国家内留学五年,加深了对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思想锢蔽到了极点,对俄国十月革命、列宁主义和世界革命不起要求了解的心思,完全成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了。”[18]
二、书生参政与议政
1925年8月,周炳琳辗转回到阔别五载的祖国,随即担任国立北京大学经济系讲师。彼时国内革命势力高涨,国共两党业已结成国民革命统一阵线。鉴于国共合作需要,李大钊同时作为国共两党的北方负责人,招募吸收新党员。最终在李大钊介绍下,周炳琳选择加入国民党,从此他不断尝试着“由参加政府而寻求新中国底希望”[19],在专业研究与政治身份之间努力寻求内在的超越与平衡。
1926年1月,周炳琳南下武汉,成为国立武昌商科大学教授,随又只身赶赴广州。7月9日,国民革命军北伐开始。8月,经同乡顾孟余[20]介绍,周炳琳成为国民党中央党部干事,后加入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参与收回汉口租界的斗争。1928年春,又应邀为《中央日报》撰写社论,出任国民党浙江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长。1929年3月15—28日,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周炳琳作为浙江省六名代表之一出席大会。然而,当他看到国民政府内部屡起党争,毅然放弃继续从政的想法,返回学校任教。
1930年12月23日,新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到校视事,在北大原来一、二、三院基础上,将全校改为文、理、法三院。据1931年6月6日《北大日刊》公布的教授名单,周炳琳出任新组建的法学院院长,兼为经济系教授。也就是从这一刻起,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一职长期由其担任,直至上世纪40年代末。
就在周炳琳担任北大法学院院长不久,“九·一八”事变发生,一时群情激愤。北大学生会迅速组织“抗日委员会”,发表抗日宣言,号召民众团结起来一致对外,誓死驱逐日寇。与此同时,北大教职员也组织“对日委员会”,分别于1931年9月21日、22日召开执行委员会会议,法学院派周炳琳和戴修瓒(法律系主任)两位教授参加,并由周炳琳担任大会主席。该执行委员会推举周炳琳、胡适、燕树棠起草致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电,内容包括:(1)请严重抗议,要求日本立刻撤兵,恢复原状;(2)在未撤兵以前,不得谈判;(3)命令地方政府,不得与日本就地直接交涉。随后,对日委员会分成文书、事务、交际、宣传、研究五个小组,并推举各执行组主任。其中,周炳琳担任交际组主任,燕树棠担任宣传组主任,何基鸿担任研究组主任,每组之间分工合作,共商抗日大计[21]。
1932年5月2日,胡适主持的《独立评论》创刊。该刊秉持自由主义精神,成为知识分子重要的舆论阵地。当时这一刊物的审批事项,基本由周炳琳一手操办。他在1932年11月给胡适的信中写道:
适之先生:
向市党部申请登记件昨已携交。据云应填两纸(指上下行之申请书而言),琳已嘱市党部宣传科,向市公安局取空白送琳转交先生补填。但先生日内即将南行,若能倩社中黎君今日即取得此项空白交先生补填一纸,当较为迅捷。如何?乞裁夺。
候安
周炳琳 十一月二十三日[22]
周之所以能够帮忙操办《独立评论》的登记事宜,因为彼时他正担任国民党北平特别市党部委员,具有工作便利[23]。此外,他还经常为《独立评论》撰写文章,就国内国际政治问题发表观点。目前所见,周炳琳在《独立评论》上发表的文章共有四篇。
在这四篇文章中,有三篇是针对中日问题而发。第一篇名为《对日新方针与讨伐伪国》,作于1932年7月3日[24]。这篇文章的直接政治背景有二:(1)日寇在上海制造“一·二八”事变,并发生著名的“淞沪抗战”,结果国民政府被迫签订《淞沪停战协定》;(2)1932年3月1日,日本在中国东北扶植废帝溥仪建立“伪满洲国”,也就是文章标题中的“伪国”。
从当时中国内部舆论来看,“‘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北方受刺激较深,故民气亦较激昂。‘一·二八’事变发生后,南方受刺激较深,故民气亦较激昂。自‘一·二八’事变转移了全国人民之视线到上海后,东北事件之深刻印象逐渐磨灭。自上海撤兵协定成立后,南方民气亦逐渐消沉。到了今日,关内已无复民气可言。关外在日本军阀运用傀儡政府横施压迫之下,民众之愤慨蓄而未宣,其潜力本甚大。但若关内不为援救,久之亦将转生失望。因为但见敌与贼压力日增,未见同胞奋臂兴起,结果亦惟饮泣吞声,消失其抵抗力而已”。因此,为了振作士气,维系民心,很需要“全国一致作有组织的动作”,否则“东北之失地绝无收复之望”。
再从当时国际形势上看,周炳琳认为:“中国欲以一国力量抵抗日本侵略,自然是万无此力。不能不引他国力量相助。但他国力量适在此时不能东顾,若中国自己不能挣扎一下,势将立遭摧毁。故时间要素在中国之抵抗日本中亦有战略上的价值。不宁惟是,中国若真能在此时挣扎一下,必且在转移视听中促起西洋列强对远东事态注意力之尖锐化,而缩短其延宕时间。”对于“一味蛮强,根本不讲理性”的日本军阀,不能藉靠“纯理性”的解决方法,“对日新方针中应有讨伐伪国一着为其主要部分。我们本应早有讨伐伪国一举……对伪国与对日本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
有鉴于此,周炳琳主张,未来对日方针应该注意三点:第一,应能收关内外民气之效;第二,应能转变国际视听,增强国际对满洲事变之注意;第三,其本身应能稍抑制日本之野心。在该文最后,他发出呼吁:“时机迫矣!……日方现正并力吞满洲,正是稍纵即逝之时。若我方不于此时积极行动使形成相持之势,等到日本实行吞并满洲或毫不掩饰的运用傀儡政府,我们岂尚能自救,国际间制裁岂尚能施用?”言外之意,如果不采取紧急有效的行动,后果将不堪设想!
另外两篇探讨中日问题的文章,均发表于1936年。彼时日本加紧侵略中国,刻意编造荒唐理由,或“曰人口过剩,不能局于固有之一隅”,或“曰将以制俄,以保持东亚之和平”,为其侵略行径诡辩。周炳琳从经济学和政治学的专业角度逐条进行驳斥。
他首先指出,对于人口过剩的问题,一般有两种方法解决,即移民出国和提升本国工业化程度。但“东邻近数十年来其政府非不极力提倡人民外移至朝鲜,至东三省,但卒鲜有实效,去者始终不踊跃,既去而废然返者又不知凡几。此盖表示其国之人口未必真成过剩,即或过剩,亦不能恃移民出国以宣泄之”。因此,日本“非基于人民实际需要而强为攫取他国土地,适见其武力侵略用心之辣恶”。
日本侵略中国的另一借口是“将以制俄”。对于中国,“五年来自关外至华北,每扮演一剧,辄隐示寓有此意,闻之熟矣”。而“俄于中国,自苏联政府成立以后即已放弃领土之野心,当初固曾抱赤化中国之念,近年来以力求在国际中图自身之生存且不暇,本亦已几乎完全放置……现今俄之对日,情势诚极紧张,但紧张之祸根不在俄而在日”“诚欲见东亚局势改善,釜底抽薪之法在日本停止侵略中国”“祸根在己,而反扬言将以制俄,东亚之安定势力非日本莫属,诡辩若能胜事实,国际间可直毋庸说是非矣”[25]。
在《冀察现局》[26]一文中,周炳琳对日本侵略者提出的“华北特殊化”和“共同防共”等主张,批评更为直接大胆。其一,他说当时中国老百姓早已看透,“华北特殊化只是日本外交方面人士的一个外交辞令,并非真有心想以它为题目而从事于实际的折冲”。为此,他提醒国人,“我们不要被这个外交名词吸收了大部分的注意力,而忽视了冀察现地鼠窃狗盗之事实。我们要唤起中央及地方当局认识冀察现局之严重性”。其二,对于“共同防共”,日方刻意宣传成“两难”问题,企图混淆视听。周炳琳则指出:“其所以在此时提出‘共同防共’的话,小部分用意是让中国朝野先习闻此语,随后把它当作‘悬案’要求解决,大部分用意是想藉此掩盖正在迈进中的华北之实际特殊化。”因此,“所谓两难题,实是同一行动揭着两面幌子。华北的实际特殊化,才是日方的真意向。闹了一阵热闹,原来还是一个骗局”!
周炳琳早已看透日本侵略中国的阴谋,并且预见了中日问题的严重性。从根本上说,“中日两民族本无必要为敌之理由。不必说同文同种应相亲善,即在人类生存意义上说,不相与协力以制服天然之困难,乃互相敌视,驯至互相残杀,其愚为不可及”。欲求问题根本解决,“具体言之,日方须取消伪国,返还东北四省之领土于中国;须取消冀东伪组织,恢复我国地方行政之完整;须停止策动察北诸县之匪乱并撤退该地伪军;须停止策动华北走私;须勿再企图增加冀、察两省之特殊性或更进一步欲并晋、绥、鲁三省而特殊化之,因此须承认废纸塘沽协定及所谓何梅协定,须准备会同各国与中国商辛丑条约之修改或废纸。必先廓清此类以特殊军事或政治力量造成之黑暗局面,中日关系始有趋于正轨之可能”。他警告日本侵略者:“邻邦明达之士如能烛见几微,毋再有以厄我,改求有以助我,固两国之福,亦世界之福,否则一旦踏入厮杀之悲境,甲杀乙,乙亦能杀甲也”[27]。
除了上述三篇文章,周炳琳还在《独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我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批评》[28]。其中某些观点很值注意,尤其需要进行辨析,方能免致误解。在这篇文章中,周炳琳先是结合自己早年研究社会主义经验,重点分析了中国共产党及共青团得以出现的社会心理背景,进而对中国共产党早期发展历史做了如下评价:“组织成立之后,为探求革命方略之需要所驱策,该党中人始稍稍对于马克思主义、对于苏俄革命作切近的研究。但其志在模仿,又受蔽于第三国际,故其研究止于抄袭,而不能进而以批评的态度衡其利弊得失。”其中模仿抄袭等说法,大致反映了早期中国共产党政治组织上不够成熟的情况。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也正因为早期的不成熟,才更加体现了后来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党人独立探索新中国道路的艰辛及其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
接下来,周炳琳将当时的国共两党分野进行了对比分析。他认为,国民党的革命目标在于“国民革命”,共产党的革命目标在于“社会革命”,故而前者“崇尚全民政治”,后者则主张“阶级独裁”。“国共合作之初,两党之有识者,皆讳言此分野。大概两党与当时在朝之北洋当局言均是在野的革命党,其遭遇相同,其反抗压迫之壁垒相同,彼此并无利害之冲突。即有体认到此分野者,亦觉当时不必有此顾虑。国民党负责者则有自信德威足以感人,共产党发言人亦自认彼党若崭然露头角当在国民革命’成功之后,在现阶级中彼此绝无冲突可言。初不料事势推移,分野之意识逐渐显现,以合作始,曾几何时遽以分裂终,且成为不解仇也。”1925年孙中山先生去世后,国民党中无人能够“震慑”共产党,故而共产党人试图“掌握革命实权”,“乘虚抵隙,频收分化国民党内部之效。”
然而,在周看来:当时共产党并不具备“无产阶级革命之条件”,没有足够兵力“在短时期内统制全国”,也就无法步苏俄后尘,实现“共产化之前途”。换言之,“社会革命”无法超越“国民革命”的阶段而突进。与之相对,国民党以“攘外必先安内”相号召,虽然具有一定欺骗性,但或许更切合当时社会上某些人士向往和平的心理。
由此可见,周炳琳之所以批评中国共产党,是因为他心中存在一个改造中国的思维定式,即只有先经历国民革命,才能进行社会革命;否则,提前进行社会革命,很可能是行不通的。周炳琳这种社会变革的逻辑次序,其实与孙中山早期关于“三民主义”的革命进化思想不谋而合,但毕竟理想化色彩较为浓厚。历史发展业已证明,革命的道路是靠革命的实践走出来的,很难用理论或逻辑进行人工预设。
该文最后一段,周炳琳再次表明立场,希望共产党人能够“取得法律上之地位,循宪政常轨”,以法律和宪法为武器,与国民党和其他政党在朝堂上进行抗衡,和平实现社会革命的远大目标。
这篇批评文章作于1933年8月,如果我们能够结合当时国内国际形势,也许会多一番同情与理解。经过四次国民政府军队围剿,虽然红军元气未伤,但高层分歧有所显露,并直接导致前方战事失力。彼时彼刻,周炳琳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大局出发,希望国共两党和衷共济,回到宪政民主轨道,内求团结,外御强敌,亦属情理之中。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国民政府里面不乏有识之士积极谋划抗日之策。1932年秋,在蒋介石授意下,南京国民政府教育次长钱昌照秘密筹设“国防设计委员会”,专门讨论抗战事宜。11月1日,国防设计委员会正式成立,隶属参谋本部,蒋介石名义上担任该会委员长,而由秘书长翁文灏、副秘书长钱昌照具体负责各项事务。该委员会网罗大批各界精英分子,首批委员包括北大教授周炳琳、胡适、王世杰、周览等,共计39位。这个委员会在存续期间内,开展了一系列国防经济的调查统计,以及一些与国防有关的技术研究工作,并根据这些调查研究制定了详细建设计划,成为“抗战建国”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周炳琳始终保持着对于革命左派及共产党的关注。这种关注部分缘自与他关系十分密切的三个人:其一是他的妻子魏璧,另外两个是好友许德珩和劳君展夫妇。著名左派教授许德珩与周炳琳曾是五四时期的亲密战友,也是相知相交多年的北大同事。周的夫人魏璧与许的夫人劳君展既是湖南长沙周南女校的同学,也共同为湖南新民学会的积极会员。五四运动前后,毛泽东则是新民学会的灵魂人物。1920年12月魏、劳二人毕业后,一同赴法勤工俭学,毛泽东曾于上海半淞园给她们送行,随后又长期保持通信联系。正是因为这段经历,魏、劳二人对毛所领导的共产革命相当同情,周炳琳对于革命左派和共产党自然也多一分了解。
他虽然身为国民党员,崇尚自由主义,但实际上在其身边始终围绕着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员的身影。1932年12月,许德珩、侯外庐、马叙伦等人被国民党秘密逮捕。蔡元培、周炳琳获知消息后迅速展开营救。经过多方努力,许德珩被释放出狱。许晚年回忆:当年12月19日,“他们在牢房设了四盘菜,一个火锅,请我吃饭,算是赔罪。不一刻,杨杏佛先生同北大法学院周炳琳先生来接我出狱,我愤极,把饭桌推翻,随即同杨杏佛先生等出了狱”[29]。此外,周炳琳还曾同许德珩等人给陕北的毛泽东等人送过食品和衣物。这段鲜为人知的历史,得益于知情者张友仁教授的研究披露。
据张教授言,1935年底“劳君展、魏璧在北平得悉毛主席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已经到达陕北,就在考虑给毛主席送些什么陕北需要的东西……周炳琳、许德珩、魏璧、劳君展四位教授在一起商量好,共同出资,各出大洋一百(未用完),购买物资,送往陕北,对刚到陕北的毛主席和党中央表示热烈的祝贺与慰问……他们选购了三十多双布鞋、十二只怀表和十余只火腿……用周炳琳、许德珩、魏璧、劳君展四人的名义,委托徐冰和张晓梅,装在一辆开往陕北运送物资的卡车上,顺便运往陕北送给毛主席,对毛主席他们胜利到达陕北表示亲切的慰问”[30]。毛泽东收到礼物后,曾于1936年11月2日写信表示感谢。原信如下:
各位教授先生们:
收到惠赠各物(火腿、时表等),衷心感谢,不胜荣幸!我们与你们之间,精神上完全是一致的。我们的敌人只有一个,就是日本帝国主义,我们正准备一切迅速地进到团结全国出兵抗日,我们与你们见面之期已不远了。为驱逐日本帝国主义而奋斗,为中华民主共和国而奋斗,这是全国人民的旗帜,也就是我们与你们共同的旗帜!谨致民族革命的敬礼!
毛泽东
十一月二号[31]
“后来,抗日战争期间,许德珩夫妇在重庆收到蔡畅从延安带来的一块手工制作的呢子作为答谢。周炳琳夫妇在重庆收到徐冰和刘昂(蔡畅的外甥女)带来的来自延安的问候,和在大生产运动中生产的织有梅花鹿图案的地毯”[32]。上引毛泽东亲笔回信最初刊载于《许德珩回忆录》,后又收录在张友仁教授的考证文章中。
1937年春,周炳琳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常务次长。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在教育部指示下,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先在长沙筹组临时大学,最初由周炳琳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秘书,后改由杨振声代司其职。次年3月14日,周炳琳、蒋梦麟、张伯苓、郑天挺、秦瓒、施嘉炀、吴有训等人在昆明开会,商讨筹建西南联合大学事宜[33]。4月2日,国民政府教育部转奉行政院命令:“国立长沙临时大学”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仍由三校校长为常务委员主持校务。彼时蒋梦麟欲聘周炳琳为总务委员,但周因奉命赴重庆整顿中央政治学校,推辞未就[34]。两年后,周炳琳方才正式回到联大。1944年8月,原西南联大法商学院院长陈序经奉派赴美,院长一职改由周炳琳担任,同时兼任联大法科研究所所长,以迄联大结束。
1947年北京大学文艺社暨新诗社联合编辑《五四特刊》曾对周炳琳进行专访,其中言道:“周先生是国民党员,他参加过八年的国民参政会,也曾经当过宪政促进会的委员,他希望能由这些努力中找寻出中国新生的途径。”抗战八年,他“拖着生活的担子,一直被物价压得喘不过气来。但是从来没有听他叫过苦,他咬着牙,准备渡过这个‘转变时期’”[35]。也就是在这个无比艰难的“转变时期”,周炳琳一方面以教育者的身份悉心料理联大事务,另方面,以参政员身份参政议政,在国民参政会上慷慨陈辞,针砭时弊。
1938年7月7日,七七事变爆发一周年之际,国民参政会作为抗战时期重要的议政机构在汉口大戏院召开成立大会,周炳琳当选为参政员。次年2月,该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周炳琳、周览等人联名提出的“请确立民主法治制度以奠定建国基础案”。对于该提案,当时共产党主办的《新华日报》曾以醒目标题“参政会一致通过确立民主法治制度,倡导国民抗敌公约宣誓,不作汉奸和敌寇的顺民”,作了全文转载。周炳琳在提案中言:“我国政治应以民主及法治为基础,允成建国之原则,亦为国人所共晓。值此抗战日益有利,建国正在开始之际,我人尤宜淬励民主法治值精神,确立民主法治之制度,以期训政早有实际的成就,而为宪政预立巩固的基础。”[36]参与该提案的著名人士,还有钱端升、黄炎培、罗文干、陶孟和、张澜、吴玉章、周炳琳、傅斯年、许德珩、张奚若、沈钧儒、张申府、张忠绂、邹韬奋、张君劢、杨振声、罗隆基、左舜生等共51人,盛况可谓空前。
在国民参政会上,周炳琳往往言词犀利,八面出锋。如针对某些政府部门的敷衍塞责,官僚作风,提出严厉批评。1944年9月7日《新华日报》报道:“昨日为参政会大会第二日……周参政员炳琳最后一个提出口头询问。他说,近二年来,各部会交议施政方针,我们也曾郑重审议,但到第二年,政府人员来会报告时,从不交代一下施政方针的实行情形。有人说,各届参政会来报告的施政方针都是临时杂凑,交来搪塞一下的。我主张,报告时,对施政方针执行情形一定要交代一下。这不专对经济部,对其他各部也如此要求。周参政员说话有力,博得掌声不少。”[37]又如,在国民参政会的发言安排上,政府报告时间过长,听者皆感疲倦,而参政员询问时间过短,很多问题没等提出,时间就到了。多数参政员心存不满,却又无可奈何。有鉴于此,参政员许德珩提议,“把报告的时间缩短,把询问的时间增长,把书面询问和书面答复,都尽可能改为口头的,这样两相便宜,既可减去参政员作书面询问的麻烦,又可减去秘书处作印件工作的麻烦”。周炳琳则说:“参政员询问的时间有限制,为什么政府报告的时间反不限制?根据这几天的情形,每一个政府机关的报告时间和参政员的询问时间恰是二十四与一之比,就是一个政府机关报告所占据的时间,等于二十四个参政员所询问的时间,现在要求最低改为十二与一之比。”结果,“同感痛苦的参政员们,对许、周两参政员的这一声明,立即报以全场鼓掌”[38]。
周炳琳在为各参议员争取议场内部发言权力同时,也很关心莘莘学子的日常生活。当时国民政府鼓吹“新生活运动”,但根本不能解决民众疾苦。他在参政会上曾对国民政府的“唱高调”行为提出批评。他说:“中国在先王古代的时候,路毙没有官家收敛的时候,也会有民众救济,现在到处民有饥色,野有饿殍,但是却无人过问。我们标榜新生活运动,高唱‘人生以服务为目的’,然而眼前的事实却若无闻。我们有新运总会,添上社会服务处,再添上富丽堂皇的青年馆,请看看做了些什么事情?——今年沙坪坝各大学几千投考的学生,有的找不到饭吃,找不到房屋住,学生们餐风宿露,生病死亡的不少,为什么不去给他们作些服务工作呢?竟然堂哉皇哉用几千万元修建青年馆,难道青年馆里面的是青年,馆外的就不是青年吗?”对于这样的尖锐质疑,当时有人认为是“给今年投考大学的学生出了一口冤气”[39]。
1944年10月国民参政会会期结束,周炳琳在西南联大“十月份国民精神总动员月会”上,特别向联大师生报告参政议政的经历和感受。《新华日报》对此作专题报道,大字标题为“周炳琳报告参政会观感,主张民主政治要彻底”[40]。据该报道,周炳琳对国民政府三十四年度(1945)施政报告很不满意,认为政府“虽然有一顶总的帽子,说道一年的施政方针,以配合‘军事第一,胜利第一’为最高原则,但各部门的依然是一篇篇的流水帐,较之过去实无多大进步”。他又从士兵生活谈到整顿军队问题,不禁感慨系之:“我们中国现在的几百万兵,都是抽来的壮丁,而事实上在地方上有定居有恒产的,都设法收得缓役、免役的资格,或者是买人顶替,于是当兵的都是比较流动、比较寒苦的份子,无亲无眷,所以受了不合理的待遇,也没有人替他申冤,今天士兵生活所以会糟糕到如此地步,这实在是主要的原因。”
在此报告会上,周炳琳告诉联大同学,他和钱端升在参政会闭幕后举行的宪政实施协进会上,联合提出一项请政府充实人民基本权利的议案。其中,第二项主张“各党各派应一律有合法的存在地位。现在除了国民党外,其他党派都只是事实上的存在,而并非合法的存在。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应该消除”,第三项提出“各省参政会的职权应该扩大。县参政员全部民选,每年改选一次;省参政员每年至少开会两次”。周炳琳坚持认为:“只有民主政治才能抗战,也只有民主政治才能建国。民主政治须全盘的,彻底的,故不以一点点全权限的扩大为已足。”该提案实际在1944年9月22日召开的宪政实施协进会第四次会议上正式提出,经过讨论议决:由宪政实施协进会组织特别委员会,详细研讨,拟具改进办法,并送常委会斟酌处理,同时公推江一平、钱端升、林彬、黄右昌、洪兰友、张志让、周炳琳七人为起草委员[41]。
在担任参政员期间,周炳琳还参与了“期成宪草”的起草和讨论,该宪法草案历来被认为是抗战时期民主宪政运动的重要产物。1939年9月9日,左舜生、张申府、王造时、张君励等在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四次大会上,提出关于制定宪法与开始宪政的提案,引起激烈辩论。9月16日下午,大会通过决议,要求政府“明令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施宪政,并由议长指定参政员若干人,组织国民参政会宪政期成会,协助政府促成宪政”[42]。随后,指定黄炎培、章士钊、褚辅成、左舜生、张君劢、傅斯年、周炳琳等19人组成国民参政会宪政期成会。11月24日,宪政期成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决议立即开始征集各方面对于宪法草案之意见,要求务必在1940年4月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宪政期成会,同时委托留在昆明的期成会成员(罗文干、罗隆基、陶孟和、周炳琳、钱端升和傅斯年等)共同磋商,并起草宪法修正案。
据罗文干回忆:“留昆期成会会员陶孟和、周炳琳、傅斯年、罗隆基诸先生及文干等,自渝返昆后,即集会研究,并推罗隆基先生主稿。稿成后,讨论数月,几经修正。留昆参政员张奚若、杨振声、任鸿隽三先生,于讨论时,均肯惠然参加。留昆期成会会员钱端升先生于3月从美返回,阅览全稿,亦表赞同。”[43]1940年初,罗隆基、罗文干、陶孟和、周炳琳、傅斯年、钱端升、张奚若、杨振声、任鸿隽等向大会正式提出《五五宪草修正案》。3月20日,该会举行全体会议,逐条研究讨论该修正案。3月28日,蒋介石特别召见张君劢、黄炎培、周炳琳、张澜、钱端升、罗文干等人,了解相关情况,随后“期成宪草”正式出台。
抗战后期和抗战以后,国民党政权贪污腐化愈演愈烈,周炳琳感到无比失望,开始减少乃至断绝与南京政府的一切往来[44]。及至国民党当局不顾舆论反对,悍然召开“伪国民大会”,周炳琳虽然被推举为“新任国大代表”,但公开表示不会出席此会。1946年11月13日《大公报》报道称:
北大法学院院长周炳琳及教授许德珩均为新任国大代表,然犹未离平。日昨记者往访,二氏一致声称,愿参加一个代表各方面的国大,甚恐参加了这样一个国大,会增加分裂的可能。对国大延期三天事,二氏不抱若干希望。周院长且仍认为承认国大旧代表为一失策之事,使得以后的文章不好做。他在一年多以前已在参政会上指出政治混乱之可怕,到今天似已感无可奈何。他说胡适校长去赴会,“因为他是校长”。邵力子、雷震曾来电催过周、许二氏赴会。周院长最近丧母,甚少出门;许先生亦在准备教课,彼表示八年荒废,愿课程少些,能多读些书[45]。
1947年5月6日,周炳琳进一步公开表态,拒绝参加新一届国民参政会[46]。5月28日,北方高校585名教授发表联名宣言,反对内战,呼吁和平。其言谓:“最近数旬中,物价连续暴涨,人心极度不安,京、沪、平、津及各省市不断发生骚动,市民抢米,工人罢工,学生罢课,险象环生,长此以往,不知将伊于胡底。同人等献身文教工作,素无政治企图,但今日目睹内战与经济破产之狂潮,不惟势将席卷社会人民全体以俱尽,且将并国家未来之希望,民族与文化延续发展之生机,一概摧折冲毁无余,形势之险恶,即法国之大革命、俄国之十月革命之前后,亦无以过之。言念及此,曷堪痛心!用敢本救死扶伤之精神,披沥至诚,直抒所见,敬希全国同胞一致奋起,共图抢救。”[47]其中,北京大学参与宣言签名的有周炳琳、钱端升、杨振声、楼邦彦等105人。
1947年11月5日,国民政府勒令中国民主同盟解散。周炳琳闻之义愤填膺,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等高校48位教授,在《观察》杂志上发表《我们对于政府压迫民盟的看法》,对国民政府压迫民盟的粗暴做法表示抗议,认为此举严重侵害公民基本权利。该文指出:“盖容忍反对的意见,尊重异己的政党,实为民主政党的基本要素。”“一不合作,遂谓之叛,稍有批评,遽谓之乱,又且从而伐之。试问人民之权利何在?人民之自由何在?……对一个持异见的在野政团如民盟者横施压迫,强加摧残,这是不民主、不合理而且不智的举动。”因此,周炳琳等人要求政府收回成命,“重作决定”[48]。
周炳琳在与国民政府渐行渐远之时,似乎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越走越近。1946年2月,周恩来、邓颖超在重庆设宴招待周炳琳及其夫人魏璧女士,畅叙别情。此前来渝参与国共和谈的中共领导人王若飞、秦邦宪、邓发等,亦同时作陪。然在两个月后,王若飞等人返回延安途中飞机失事,机上人员全部罹难。周炳琳得知消息后,特别致信周恩来,表达哀悼。其中言:“此次飞机失事,贵团同志,男女老少,殉者十余人,闻悉之后,痛悼殊深。回忆两月前,足下与邓颖超先生邀宴,弟偕内人魏璧女士得与其盛。席间话旧,欢喜逾恒。王若飞先生、秦博古先生、邓发先生当日皆在座,杨眉姑娘活波可爱。博古先生同出席于宪草审议会议,接谈尤频。今则诸人已逝,倏焉隔世,人生真若朝露,聚散尤叹无常。”[49]可见,彼时周炳琳与周恩来等共产党人关系非同寻常。
生逢乱世,“周先生始终没有悲观,他更没有消极,他始终是站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50]。1947年3月24日,国民党三中全会通过“经济改革方案”。8月28日,《大公报》刊载周炳琳、赵迺抟、樊弘、陈岱孙、吴景超、费孝通等16名教授对该方案的批评意见书。在该意见书中,周炳琳等人指责国民政府“历次声明之目标既欠正确,又多矛盾,且于施行执行时,每多敷衍应付,不贯彻,朝令夕改,人民无所趋从”“此方案对于过去种种错误,未尝虚心检讨,遂未能针对现实提出有效之对策”[51],进而提醒国人要对所谓“经济改革方案”保持戒备心理。
1948年3月1日,藉由宋子文特别经费支持,在钱昌照主持下,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在北京成立,决定出版发行《新路》周刊,试图以学术自由、思想独立的姿态,探讨战后中国社会经济的根本出路。同年5月《新路》创刊,12月18日出版至第2卷6期,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被迫停刊。该刊名义上由吴景超担任主编,钱端升负责政治栏,刘大中负责经济栏,萧乾负责国际政治、文艺二栏。据张友仁教授讲,由于周炳琳与钱昌照关系十分密切,周不仅是《新路》杂志的重要参与者,更是背后实际主持者。1949年后,张曾受组织安排全面清点周炳琳发表在《新路》上的各类文章,大大小小,计有数十篇,且编有详细目录,其中大多使用笔名发表。但相关记录今已荡然无存,我们在《新路》上只能看到一篇周炳琳的署名文章。
此篇文论乃是针对1946年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而发。周在文中大感时代之变化,“今日的中国和对日本作抵抗战争时的中国比,是变了,而且变怪了”,主要是美国在背后给蒋介石政府撑腰,出钱出枪,支持他打内战。对此,他批评道:“祛了外交词令,赤裸裸露出来的,是美国奖励中国政府戡乱,支持他打内战,梦想有一天打了胜仗,或把共军打得见出一个劣败得分晓,然后恢复和平;怕它招架不住,在经济上出岔子,于是在军事援助外,又定出经济援助的办法。”并严厉质问:“代表中国政府的王世杰部长和代表美国政府的司徒雷登大使都是在中国境内大学校长群中出类拔萃的人物。边施边受,签订了这样一个拉紧了政府关系、疏远了人民感情的契约。我们不知道他们在交饮香槟酒后,回到自己的寓所,想到这宗援助眼见九九归一,要拿来支持并增剧残杀,又想到自己多年教育家或宗教家的身份,也感到不安否?”“司徒大使说美国人民之愿望即为帮助中国人民实行自助,藉以达成和平、繁荣与人类尊严之地位。司徒先生!你真能在这一施与受中为中国人民找到和平、繁荣与人类尊严么?”[52]
面对如火如荼的内战局势,周炳琳既觉愤怒,亦感无奈。他在给胡适的一封信中坦言:“武人只知武力足恃,不惜诉诸战争以解决内政纠纷。在此局势中,号称主人翁之人民呼吁无灵,而智识分子尤可怜。若干时下所称贤达者,良心应尚未泯,而竟偏阿成了御用的宝贝,滋可叹也。吾人今日于内战虽不能挽回劫运,然是非须分明,至少应持超然的态度。”[53]及至1948年底,解放军大举围城之际,周炳琳与当时很多优秀知识分子一样,早已厌倦在炮火中隳突奔走,公开表示不会离京南下。
1949年1月15日,北平市律师公会、农会、工会、商会、电车工会和妇女界等团体筹组成立“华北人民和平促进会”。何思源、周炳琳、康同璧、陆志韦、何基鸿、贺麟、张申府、张东荪、郑天挺、赵凤喈等作为社会贤达代表应邀参加。1月16日,“华北人民和平促进会”推举何思源、周炳琳、何基鸿等11名代表前往香山,访晤中共领导人叶剑英,寻求和平解决北平问题。六年后,周炳琳回忆当时的复杂心情,“新局面的到来早在意料之中,自己对于这新局面是不会觉得有什么抵触的”,但“当人民解放战争接近在全国范围取得胜利的时候,众人欢腾,我却变得十分矜持”[54]。
三、北大法学院的掌舵人
五四运动前,国立北京大学便有法科,下设法律、经济、政治三门,一般以法律门主任为法科主席。五四运动后,蔡元培进行改革,废除各科学长,改“门”为“系”,并设各系主任[55]。北伐前后,经过京师大学校和北平大学区干戈扰攘数年,北大相关学科建设略显停顿。随着20世纪30年代蒋梦麟执掌北京大学,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新颁《大学组织法》,对北大原有体制进行大刀阔斧改革,法科改为法学院,设有三系:政治学系、经济学系,以及法律学系。从此,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进入长期以周炳琳为院长的时代。
周在担任院长期间,为学院发展殚精竭虑。如借鉴东西方的教学经验,改良法学院各系课程设置;延聘著名学者来法学院任教,深入开展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研究活动[56]。整体而言,周炳琳在北大法学院长任上成绩显著,有目共睹,而且由于其多方参与校务,言论意见往往举足轻重。曾经担任北大法律系主任的戴修瓒评价其“长院以来,多所兴革。学生风纪及在学成绩,已较昔年为进步”[57]。
然在周炳琳就任院长未久,便发生“九·一八”事变,民怨沸腾,学潮迭起,校务经费出现问题,教员积极性亦大受影响。周炳琳、蒋梦麟在苦无对策之际,也曾被迫放弃,一度联袂离校。蒋梦麟在同时写给胡适、傅斯年二人的一封信中交代:“枚孙(即周炳琳)和我两人,商量了不知多少回,才决定的。学校的致命伤在经费的积欠,教员的灰心。两位也知道好多教员,真是穷得没有饭吃。第一批学生南下的时候,我们两人已议决了把北大放弃不办……学生的跋扈——背了爱国招牌更利害了——真使人难受。好好一个人,为什么要听群众无理的命令呢?”[58]其中除了谈到经费积欠、教员灰心等问题外,也谈到了“学生的跋扈”“背了爱国招牌”,有时难免向校方提出“无理的命令”,令主校者无所适从。
作为法学院院长的周炳琳,有着五四学生运动的丰富经验,长期奉行自由民主的治理原则,但出于维护教学秩序需要,对于学习纪律三令五申,难免与此起彼伏的学生运动发生分歧。例如,“一二·九”运动平息后,北大逐渐恢复上课。1936年1月4日《胡适日记》云:
今天为复课第一天。早八时,泽涵有课,他打电话来说学生组纠察队阻挠上课。我匆匆吃了早饭,赶到第一院,见枚荪站在第一院门口,门内有纠察队四人,另有“帮闲者”五六人。我入门问时,第一(院)各班有上课的,有过十之八的人数的。
枚荪到时,尚未到八点。到八点尚未打钟,枚荪去问,始知有人阻挠。他命令校役打钟,并劝纠察队不要阻挠。但纠察队不肯散去,说不敢阻挠同学,但要劝告同学。枚荪说:“好罢,你们劝他们不要上课,我也来劝他们上课!”
枚荪站在门口,自上午八时直到下午三时。第一院上课可说是他一人之功[59]。
由此可见,当时学校复课与罢课的矛盾斗争依旧激烈。周炳琳对学生爱国民主运动固然具有同情和理解,但身为一院之长,职责所系,从爱护学生的角度劝说学生复课,也是情非得已。
彼时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国难日深,中日关系不断恶化,偌大华北已无法容下一张安静的书桌。1937年春周炳琳离平南下,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常务次长。卢沟桥事变发生后,随着战火蔓延,他先是受命整顿中央政治学校,继又回到西南联大任教。
抗战期间,用马叙伦的话说,“周先生任参政员兼北大教授,他的表现十足站在民主方面”[60]。“在昆明,每年的五四,周先生都要讲演、写文章,为警惕人家,尤其是知识分子的觉悟及学习五四的精神”。可以说,周炳琳的一生与五四运动结下了不解之缘。作为五四运动时期的风云人物之一,“他是当时的学生代表,也是赵家楼的前哨尖兵,他抱着满腔的热忱与理想,参加了这个洪流,他希望苍老的中国经过它的洗礼,能够由黑暗过渡到黎明”“五四以后的中国,政治上更趋专制和独裁,人民生活更是加深了痛苦……但是,周先生始终没有悲观,他更没有消极,他始终是站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周先生是国民党员,他参加过八年的国民参政会,也曾经当过宪政促进会的委员,他希望能由这些努力中找寻出中国新生的途径……抗战八年中,周先生拖着生活的担子,一直被物价压得喘不过气来。但是从来没有听他叫过苦,他咬着牙,准备渡过这个‘转变时期’。由于国民党的腐败统治,使他渐渐对他‘由参加政府而寻求新中国底希望’的苦心开始发生怀疑,因此他拒绝参加所谓的‘国大’,同时也断绝了与南京的一切活动”[61]。
1944年5月4日,适值五四运动发生二十五周年纪念。“这个日子在西南联大唤起了一个说不出的情绪,大家又是高兴,又是像当天阴霾多雨的天气一样,感到有一点凄清”。按照惯例,周炳琳应邀发表讲话,他提出了五四运动的几个代表人物,其中一个是蔡元培。周炳琳认为,他在北京大学开了学术自由的风气,他对保护新文化尽了很大的功绩。还有一个是提倡白话文的胡适,他对中国新文化的启蒙作用是不可抹煞的[62]。三年以后,在1947年的五四纪念活动中,周炳琳则非常感慨地说:“五四运动就好比一场恶战,我是参加这场恶战受伤下来的伤兵。”一个离开火线的伤兵,对于战事自然是感慨万千,因此“他希望推进新中国进步的力量,要有朝气的青年勇敢地担任起来”。“五四运动”之精神在他的心中是无比圣洁、崇高的,“他认为假若任何人都可以纪念五四的话,那五四精神将成一团废纸”。对于当时所谓“爱国护权运动大会”纪念五四的活动,他极为反感,愤怒地表示:“这些人要纪念五四,简直对五四是一种污辱!”[63]
短短三年之间,周炳琳在关于五四的演讲中,由原来的“高兴”或带一点“凄清”,变成后来的出离愤怒,认为某些人根本没有资格纪念五四,主要在于当时中国的爱国民主运动遭受了极大摧残。
众所周知,在西南联大结束前夕,1945年12月1日昆明发生爱国民主运动,随即引发国民政府军警镇压,造成惨案。彼时联大教授会主席梅贻琦不在昆明,而由周炳琳暂代其职。当天下午,联大教授会即召开紧急会议,发表谴责军政当局的宣言。次日上午,联大教授会召开会议,报告死伤情况,议决组织特别法律委员会,负责相关法律研讨,准备对云南军政当局提起法律诉讼。特别法律委员会成员包括:周炳琳、钱端升、费青、燕树棠、赵凤喈五位,及法律系助教曹树经、闻鸿钧等。12月4日,联大教授会举行第四次会议,由周炳琳报告了法律委员会的工作情形,并议决如下事项:
一、法律委员会委员,除上次会议推定之周炳琳等五先生及助教曹树经、闻鸿钧二先生外,再加请蔡枢衡、章剑、李士彤三先生及助教丁则良先生参加工作;
二、委托法律委员会搜集本次事件之材料;
三、促法律委员会加紧工作,务期早日办到惩凶及取消非法禁止集会之命令[64]。
12月10日,联大教授会议表决通过法律委员会起草的“告诉状”,并将其余各项针对此前暴行的控诉呈文,授权法律委员会全权办理。该“告诉状”严正指出:“被害事实非止一端,有关人犯数以百计,考之被害情形,要属牵连案件,应由军法机关及普通法院分别审判……此等人犯罪大恶极,过去万恶军阀所不敢为者,竟贸然为之,泰然处之。苟不严惩,国将不国……伏恳钧会迅予调集证据,依法审判。岂仅生者感恩、死者衔环,滇省社会秩序、中国法治前途,均利赖之。”[65]
然而国民政府一意孤行,1946年7月11日和15日李公朴、闻一多两位教授相继遭到特务枪杀。周炳琳得知消息后,致函联大教授会主席梅贻琦,称:“黑暗势力增长,一多继李后殒命,此案应追个明白,谁实指使,必令负杀人之责任,决不可开个追悼会,拿死人作文章。做了文章,便了结。”[66]此后,他又联络蔡枢衡、费青、金岳霖、汤用彤、冯友兰、姚从吾等31位西南联大同仁,上书教育部长朱家骅,表达严正抗议,希望早日将凶手缉拿归案。其中言道:“南京教育部朱部长勋鉴:同人等复员过渝,留滞陪都,方怅行路之艰难,而昆明噩耗频传,联大中国文学系教授闻一多先生父子又被狙击。闻先生治中国文学,成绩卓著,一代通才,竟遭毒手,正义何在,纲纪何存?同人等不胜悲愤惊愕,祈主管当局务缉兄归案,严究主使。政府在道德上、法律上之责任,决不能有所规避。对于其所属人员,亦不能有所曲护,并祈从速处理,以平公愤。”[67]
1946年7月28日,重庆举行公祭大会,到会者有张群、吴玉章、许德珩、史良、张友渔等知名人士,以及各界群众6000余人。大会推举周炳琳担任主祭人。在公祭大会上,他再次对国民政府进行严厉抨击,并劝勉生者继续奋斗。他说:“近三年来,为了政治的使人无可缄默,他(闻一多)于是为国家、为人民尽力呼吁……现在我们就国家的元气上说,就人道上说,就是非上说,我们纪念闻先生,不是闻先生一人死的问题,而是如何承担闻先生未完成的事业,继续下去。”[68]
大约与此同时,随着西南联合大学结束历史使命,三校回迁,北大法学院内部也在酝酿人事调整。1946年7月9日,周炳琳致函新任北京大学校长胡适,以罹患眼病为由,拟请辞去院长职务。其中言道:“琳在校已十五年,自己检讨,觉过去校之用我,实用溢其量。颇思摆脱行政职务,专一教书,看是否收成较多。”紧接着,提出法学院内部亟待调整:(1)燕树棠原任法律系主任,“琳觉其甚不相宜,主张变更,孟真不甚同意”;(2)政治系原由钱端升主持,于蒋梦麟辞职获准、以傅斯年暂代后,表示欲辞去系主任职务;(3)赵迺抟主持经济学系,“亦非理想人选”。对于法学院院务,周炳琳则在信中表示,希望延请张忠绂返校主持,惟闻其将在上海办报,特请胡适与之商洽[69]。
一个月后,周炳琳再次致函胡适,旧事重提,言道:“琳照料法学院,无何建树,向即自劾,极希望能变动一下。在责任未脱卸前,自当尽其绵薄,勉事维持,并略求改进……目前法律、政治两系,尤显得短人。法律系主任,琳仍主易人,尽管孟真不甚赞成。”[70]8月20日,胡适收到燕树棠的辞呈,其中谓:“棠担任系主任已达九年。四年来因体弱多病,曾先后用书面或口头,向联大梅常务委员、傅常务委员及法学院周院长屡次请辞系主任职务,均嘱勉力维持残局,未蒙允许。今北大复校,法律学系系务繁剧,恳祈准予辞去系主任一职,俾今后可修养病躯,专心教学。”[71]随后,法律系主任暂由周炳琳兼代,直至1948年4月辞去该职,改由冀贡泉担任。
将上述两函对比参观,周炳琳辞去院长的理由似较充分,而其所主张“法律系主任易人”一事,在一定程度上遇到来自北大代理校长傅斯年的阻力。但以上两函,整体上并不会使人感到这次改换法律系主任一事有多么严重。同年8月29日周炳琳致胡适信,则透露此举实有深层原因。周在信中坦言:“法律系易主任事,在琳作此提议,本是忍痛为之,事非得已,或可评为偏于主观。但为公事,不能说它无‘诚’。曾向傅代校长剀切陈情,不蒙见谅,不假商讨,遽施否决。琳可不存愠憾心,但意见如常相左,终亦使兴致索然耳。闻召亭已提出请辞去主任职之书函,先生谊当慰留。不识结果如何?倘向来即让琳处理,相信有法取得同意而不太伤感情。今则落入了一种‘痕迹’。惟琳与本校负责者间直在商量之中,形式上固尚未揭破此一幕。今后对外当仍持缄默,有何谴责,愿一身当之。若有人谓曲在我,当不分辨。总之,此事在琳为一苦痛之经验,不再多言为妙。”[72]由此看来,傅斯年对周炳琳的主张“不假商讨,遽施否决”,使周有些难过。尽管其主张燕树棠应该辞去法律系主任,但他似乎并不想燕离开北大。不然,他不会请胡适加意挽留,更不会表示只身承担由此事带来的各方责难,并且不拟作任何辩解。
综合来看,周炳琳彼时对法律系的发展前景具有独特考虑。同样在这封信中,周炳琳强调:“法律系教授太少,是本为琳所最焦虑之事。”对于胡适推荐原山西大学法科学长冀贡泉来北大法学院任教,则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此意极好。得一老辈参加,于系务进行可收稳定之效。”“冀先生在美刻苦自持,当是一位守得住之贤者。”并且对于胡适所主张的“有专任教授,外面不兼营业,而内则对本校法学前途实具热心者”,认为相当正确。但他觉得“可为痛心的是,现在法学界中什九都是有营业关系的”,燕树棠“于此诚是胜过人家,但亦领了律师证,惟未开业耳……此风气自须逐渐将它矫正过来,但今日尚无法开始作此运动”。他还谈到,抗战期间,有本校教师张企泰“学力甚好,廿六年夏受聘,未到校而抗战事起,心骛于战时临时工作,一再延期到校。到廿九年始到昆明,一开始即教书兼为律师,在昆不到两年又离去,来重庆就司法院事,兼中大教授,并兼为律师。弄得承认他兼为律师,只要他留昆明替联大教几点钟书,都留不住。讲到联大法律系教员,是仅一例耳。除召亭(燕树棠)暨当时在世之罗钧任(文干)外,无其他例外”。据此可知,周炳琳在北大回迁复校过程中,力图从根本上对法律系进行整顿,不仅想充实教学研究力量,更欲避免教员兼任律师的现象。
在这封长信中,周炳琳也将法学院未来网罗人才计划,向胡适做了汇报。他重点提到王克勤、纪元(法律学)、吴恩裕、王铁崖、楼邦彦(政治学)等人,各为学界名家,应该延聘到校。经查北京大学人事档案,1946年9月上述人士均成功受聘北京大学法学院。周炳琳还在信中提议,拟聘请原清华法学院教授萧公权来校任教,如其不回清华,“邀来北大,并非绝无希望”。但因内战爆发,时局不靖,不仅萧公权没能来北大任教,周炳琳其他方面的学术宏图也只能付诸东流。
此时周炳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清醒意识到,国民政府已经处于穷途末路,遂断绝与国民政府的一切联系,不仅自己公开拒绝参加“伪国大”,同时致信校长胡适,希望对方能对参会之举慎重考虑,并以校务繁重为由,苦心挽留。对于自己,则“自信可以作亡命客,但在校一日,终是矜持”[73]。言语之中,毫无离京之意。这位五四健将已两鬓如霜,只希望能用一种超然态度,迎接即将到来的人间巨变。
四、新时代的改造者
1948年一份手写的秘密材料对周炳琳做了如下概括:“周炳琳——浙江人,五十余岁,国民党员,参政员,失意政客。现任法学院长兼法律系主任、经济系教授……是一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时而为了迎合学生们的心理,发一顿牢骚,时而又为了将来好做大官,变成了一个极反动的人”[74]。揆其用语,个中立场不言自明。
1949年2月3日,古老的北平城门洞开,周炳琳的外甥、北京大学经济学系年轻教员张友仁手举大旗,作为早期学生党员、学生民主运动的领袖人物,走在北大教职员工欢迎解放军进城的队伍前列。2月28日,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正式对北大实行接管。次日,周炳琳上书辞去法学院院长一职,专任经济学系教授。5月5日,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成立,由汤用彤担任主席,“自校务委员会成立之日起,旧有行政组织即停止活动”。同日,钱端升被任命为新一届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由此结束了北大法学院的“周炳琳时代”。
1951年8月周恩来在一份报告中提出,知识分子“要为新中国服务,为人民服务,思想改造是不可避免的”。9月29日,周恩来在北京大学向京津地区高校1700多名教师做了题为《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的报告,一场触及灵魂的思想改造运动正式拉开帷幕。在这次思想改造运动中,周炳琳和朱光潜被内定为北大的重点批判对象,潘光旦则在清华大学享受同样待遇。据亲历者张友仁教授回忆,周曾因几次检讨难以通过,向校长马寅初表示拒绝再作检讨,并“愿承担一切后果”。但马寅初亲自找他谈话,并动员周的妻女和朋友,对之进行“帮教”。
事后人们发现,周在思想改造中之所以能够过关,原因在于此前北京市委书记彭真将相关情况向毛泽东主席作了汇报,毛主席特别批示:“送来关于学校思想检讨的文件都看了……像周炳琳那样的人还是帮助他们过关为宜,时间可以放宽些。北京大学最近对周炳琳的作法很好,望推广至各校,这是有关争取许多反动的或中间派的教授们的必要的作法。”[75]由此可见,北京大学在思想改造运动中对周炳琳的批判在当时具有一定典型意义,并对其他高校类似思想改造运动产生示范效应。
1952年10月9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周炳琳的署名文章——《人民民主政权给了中国人民伟大的创造力以发挥的机会》[76]。在这篇文章中,周炳琳表示“作为一个经过思想改造的旧知识分子,我能以新的气宇来祝贺大规模建设前夕的国庆,欢愉之情,尤异寻常”。他将思想改造运动以及历次革命活动看作是“返朴归真”的运动,“最紧要的,是把握最基本的东西,回到纯朴上面来看事物”。“社会发展到某一阶段,当它由壮年而进于衰老,要让位给新的阶段的时候,繁文缛节便跟着滋蔓起来。要把最基本的道理再提出来,必须先在混乱的一套思想中下一番剔除的功夫,使问题重返于朴素”。对于中国的旧知识分子来说,他们的守旧思想“有吸收自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也有承袭自中国中世纪封建社会的残余的。在少数知识分子的思想中,往往两者兼而有之”“无论根源属于那一方,无论是单收还是并蓄,这些思想就其本质来说,其所反映的乃是衰败没落的社会中一些基本的、而旧社会本身又无法解决、要待革命来给以解决的问题……究其实,不过是在历史发展面前不肯放弃统治和剥削的特权而已。这时,革命运动适成了‘返璞还真’的运动……一旦革命成功,基本的道理显得更明白了,再为一般人所接受,这就成了思想上的‘解放’”。
他在文中深刻反省:“从前所谓新学的人们,都自封为先进的中国人,别人也不与之争,因为比诸中国封建主义的文化即所谓旧学,新学是进步的。自从十月革命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进步与非进步,界限分明,中国知识界跟着便起了分化。进步的前进了,跟上去了。落后的意存观望,终于永远落在后面。尚有原来进步,逐渐变为反动的,则从反对封建文化一变而反对无产阶级先锋队,与反动派为伍起来。这正说明了一般知识分子的思想意识之为阶级利益所局限。”“凡今日之旧知识分子而自命能独立思考问题者,多半受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文化的洗礼,并对这种文化的价值有着不低的估量……革命从来是人类文化成长史上的动力。革命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会唤出新的伟大的创造力。”
经过思想改造运动的周炳琳,开始尝试运用阶级和革命理论来剖析自我,重新理解共产党所领导的群众革命的基本道理,并对新中国的建设发展充满希冀。他在这篇检讨文章末尾说:“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新中国即将掀起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这不只是理论,这是已经开了端而成绩已经十分显著的事实。”“新中国即将开始大规模的建设,一切条件都已经或快要具备了。我们所想的所计划的都是最基本的。而基本之基本,则是:一切为了人民大众,一切出自人民大众自己。这便是我们的力量的源泉。”
在毛泽东的亲自过问下,周炳琳在这次深刻的思想改造运动中艰难过关,回到人民群众中来。随后,北大继续给他安排了教学任务。据北京大学档案馆藏档案,1954年“北大经济系新开课程”中即有他新开的“外国经济史”课程,并作为政治经济学的专业课程,总计136学时,他的职称仍是教授。同年经济系“教材建设计划”中,也由他来主要负责“外国经济史”和“政治经济学”教材的编订工作。而在1957年北大建校六十周年之际,他更受命参与编辑校史,作为第三段第三期“为配合实现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的北京大学(1931-1937)”的指导人,具体执事人则为哲学系的任继愈。
尽管通过了思想改造运动,周炳琳内心世界仍不平静。1955年出版的《新华月报》第一号刊登了1954年他在全国政协会议上的发言稿,将他最近几年的心路历程再度进行剖析,并公之于众[77]。
在这篇发言稿里,周炳琳先是梳理了自己“从自外于人民到靠拢人民再进一步愉快地怀着信心地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其一份微末的力量”,这样一个“从昏暗走向明亮”的过程。他说:“我曾自以为,自己一贯要求政治民主并且为政治民主做过斗争,无论如何总是站在人民方面的。我并自以为,自己早已就看到反动的蒋政权是注定要失败的,早已同它断绝关系,就新局面的到来早在意料之中,自己对于这新局面是不会觉得有什么抵触的。但是实际怎样呢?实际是,一接触到真正的人民的力量,我就退缩。当人民解放战争接近在全国范围取得胜利的时候,众人欢腾,我却变得十分矜持……人民政府成立后,我的态度是冷眼观世变。但是世事在演变并且是在巨变之中,自然就不能在我的思想里没有反映,……曾有一个时候,思想混乱达于极点。”这种思想的混乱“直到参加土地改革运动,接触到土地改革中农民斗争的质朴性,混乱才略见澄清,但即便是在土地改革中,我至多也只是一个善意的观察者”。
在赴广西参加土改期间,周炳琳读到了周恩来关于知识分子思想改造问题的演讲记录,“深佩其所指陈之富有说服力,同时结合自己的经验,懂得思想与祖国的实际情况不对头是极痛苦的一桩事,于是对思想改造这一口号之提出,不唯不像解放初期那样反对,而且对其积极作用心向往之”。可是,“在回到北京投入运动后,一碰到群众的集体力量,便又对其方法持怀疑的态度。使我诧异的,是群众之执行自觉自愿这个政策竟执行得那么好,使我丝毫不发生见外之感。相反地,在洋溢着热忱帮助的空气中,使我认识到,是自己在那里自外于人民,使我认识到,是自己徘徊在道路上,要就是自己转个身,和向前迈进得队伍一同携手前进,要就是人家不让我在路上长久徘徊而被挤在一边,第三种办法是没有的”。
周炳琳说:“我在民主党派中的朋友,包括中共朋友在内,我的在大学的师友,特别是几位老友,和我的爱人,他们都以极大的热情和最大的耐心向我进行说服,使我体认到固执成见是可耻的,延缓进步是可耻的。特别使我感动的,是青年们对新事物有那样敏锐的感觉,对推动新中国前进有那样豪迈的气概,使我重忆起五四运动前夕的自己,使我感到返朴归真,长保赤子之心,这对于改造自己是一个重要的关键。我于是深悟前非,决心由自外于人民转向于靠拢人民了。”
据周炳琳自己讲,直到这时,他才“认真阅读毛主席的著作,特别是他的新民主主义论这一著作”。经过一番检查,“才初步批判了自己的反动的政治面貌和反动的思想意识。再进一步检查自己在社会科学领域内究竟有什么所谓学问。检查结果,发现全是些支零破碎的东西,可以说,真实学问一无所有,资产阶级学术思想中的折中主义则中其毒很深。赖已有返朴归真、从源头上看问题和重新作起这一念头,我在学术工作上也开始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这在我是一个新生的力量。虽然在这方面还只能说是一个小学生,但小学生可以有小学生的气概而大言不惭地说道:我现在有了正确的方向了,我将挟着正确的宇宙观、正确的人生观和正确的治学和处事的方法去向前推进”“如果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历作出结论的话,我的结论便是:先入成见是可怕的,是见不得太阳的;同时,因缺少阳光而受害的,见到阳光后会更生的”。
平心而论,尽管思想改造运动紧张激烈,周炳琳还是得到组织一定照顾,除了让他继续留校任职外,还吸收其为民革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但他长期在思想矛盾中渡过,尤其在1954年前后,思想“混乱到了极点”。据张友仁教授讲,1957年反右运动开始后,周炳琳表示无法理解,沉默不语,并拒绝再作任何检查。直到1963年10月24日,久病侵寻,逝世于北京医院,享年71岁。
历史潮流之形成不仅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积累,更需要经过一定时间跨度,方能看清潮流本身的走向。在时光流转过程中,历史人物——特别是那些突出分子在历史中的各种表现,往往成为我们观察和研究历史潮流的有效切入口。如果说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是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中一个群星璀璨的觉醒年代,那么周炳琳无疑是这一觉醒年代的一颗耀眼的大星。他年少时,书生意气,赤子情深,深受新文化运动影响,成为五四学运健将,亲身参与火烧赵家楼的行动。从此,五四所代表的追求民主、自由的精神,就一直伴随着他。他较早注意和研究社会主义运动,并积极进行介绍,但在出国后却对西方宪政民主情有独钟,最终成长为民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一名中坚力量。
胡适曾经这样评价周炳琳:“他是国民党员,但终因北大的训练,不脱自由主义的意味。”[78]换句话说,周的国民党员身份和他所奉行的自由民主主义难免发生冲突。他尝试“由参加政府而寻求新中国底希望”,苦苦求索数十年,最终被证明行不通。抗战结束前后,他早就预见国民政府败亡之局,毅然决然与政治切割关系。但作为来自旧社会的知识精英,面对革故鼎新后的大规模群众运动,既表示热烈欢迎,又存在相当不理解,以致他长期处于内心矛盾之中。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1952年夏季高等院校调整过程中,北京大学从内城迁到海淀燕京大学旧址——燕园。在这里,周炳琳遇到了年轻好学的大二学生厉以宁,时常向其请教西方经济学知识。1955年厉以宁大学毕业,在张友仁教授坚持下留校工作,但只能安排在经济系担任资料员,兼作周炳琳的学术助手,帮忙搜集翻译外国经济学说史资料。多年以后,厉以宁撰文倾情回忆指导自己走上经济学研究道路的“周炳琳老师”[79]。这篇回忆文章语调极为平实,并没有刻意铺陈当年各种运动的剑拔弩张,但字里行间透露出艰难时势下周炳琳对于年轻学子的热切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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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周炳琳逝世三十周年之际,厉以宁教授特作一首七绝表达纪念和感激之情:“旧事模糊淡淡痕,只知冬冷未知春。先生不顾潮流议,夜半邀谈深闭门。”区区四句短诗,便将社会背景交代的一清二楚。周炳琳不顾潮流物议,坚持深夜邀谈厉以宁,教其研治西方经济史门径,引导其走上经济学研究之路。在一次次深夜闭门邀谈中,知识薪火在两代人之间得以传递。尽管冬天漫长寒冷,春天终会来临。厉以宁寂寂多年进行的学术积累,在改革开放之后大放异彩,很快便出版了大量西方经济学专著,开辟中国经济学诸多崭新领域,为中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学术转型做出巨大贡献。在其撰文回忆周炳琳之际,已然是享誉华夏的著名经济学家。因此或可以说,周炳琳作为五四觉醒年代的重要一员,虽然没有在其有生之年实现其社会改造的伟大理想,但凭借对于西方经济学专业知识之精熟了解,以及对于青年学人之关心爱护,历经一场场运动洗礼,最终以一种意外的方式结出了丰硕的智慧果实,并影响至今。
注释:
[1][5][6][10][11][29]许德珩:《许德珩回忆录——为了民主与科学》第48-49、34、36、36、67、169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
[2]张友仁:《周炳琳教授的一生》,载熊诗平、徐 边主编:《经济学家之路》(第二辑)第80页,[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张友仁(1923—2015)194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是昆明“一二·一”运动学生领袖。作为周炳琳外甥,多年在周身边工作生活,亲历亲闻众多历史事件。
[3]周炳琳:《五四以后的北京学生》,载《少年世界》第一卷第一期,1920年1月1日。
[4]《国民杂志社启事》,载《北京大学日刊》1918年12月19日。
[7]《少年中国学会周年纪念册》第1页,“会务报告”,少年中国学会1920年编辑出版。
[8]左舜生:《王光祈先生事略》,载《王光祈先生纪念册》第1-14页,[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
[9]本社同人:《为什么要发行这本月刊》,载《少年世界》第一卷第一期,1920年1月1日。
[12]周炳琳:《一九一九年秋季开学后的北京学生界》,载《少年世界》第一卷第二期,1920年2月1日。
[13]周炳琳:《开放大学与妇女解放》,载《少年中国》第四期妇女专号,1919年10月15日。
[14]胡 适:《大学开女禁的问题》,载《少年中国》第四期妇女专号,1919年10月15日。
[15]周炳琳:《鲍尔锡维克主义底研究》,载《国民》第二卷第一号,1920年1月。
[16]周炳琳:《社会主义在中国应该怎样运动?》,载《国民》第二卷第二号,1920年6月。
[17]穆藕初:《藕初五十自述》第67-68页,[台北]龙文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版。
[18]间引自张友仁《周炳琳教授的一生》,载《经济学家之路》(第二辑)第84页。
[19][35][44][50][61][63]麦 扬:《访问周炳琳》,载《五四特刊》,北京大学文艺社暨新诗社1947年版。
[20]顾孟余(1888—1972),浙江人,早年毕业于德国柏林大学。1926年任国民党二届中央执行委员。1926年3月,与李大钊等在北京组织领导“三·一八”示威请愿。惨案发生后,顾赴广州,参加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出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1927年上半年任武汉国民政府委员兼教育部长。1941—1943年任国立中央大学校长。
[21]《北京大学日刊》,1931年9月24日。
[22]周炳琳:《周炳琳致胡适》,载《胡适往来书信选》(中册)第142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
[23]周炳琳在1933年2月6日下午给胡适的一封信中,曾言“骑两只马的人如琳,惯会发生滑稽的事情,自笑,想先生亦笑我也”(《胡适往来书信选》中册第184-185页)。表明他以“双重身份”处理事务,既有便利,有时也难免处于两难之境。
[24]周炳琳:《对日新方针与讨伐伪国》,载《独立评论》第七号,1932年7月3日。
[25][27]周炳琳:《中日国交调整中几个要点》,载《独立评论》第二二三号,1936年10月18日。
[26]周炳琳:《冀察现局》,载《独立评论》第二二八号,1936年11月22日。
[28]周炳琳:《我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批评》,载《独立评论》第六十二号,1933年8月6日。
[30][32]张友仁:《周炳琳等教授向陕北毛主席赠送火腿等物》,载《文汇读书周报》2004年10月1日。
[31]毛泽东:《致许德珩等(一九三六年十一月二日)》,载《毛泽东书信选集》第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33]郑天挺:《滇行记》,载《及时学人谈丛》第569-580页,[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版。
[34]《燕树棠致胡适》1947年7月20日,载《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第217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
[36]《新华日报》,1939年2月24日。
[37][38]《新华日报》,1944年9月7日。
[39]《新华日报》,1944年9月10日。
[40]《新华日报》,1944年10月14日。
[41]《新华日报》,1944年9月22日。
[42]邹韬奋:《关于宪政提案的一场舌战》,载《国民参政会纪实(上)》第593-595页,[重庆]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
[43]罗文干:《五五宪草之修正序言》,载《再生》第1-2页,1940年第45期。
[45]《大公报》,1946年11月13日。
[46]《大公报》1947年5月16日报道称,周炳琳表示:“如参政会能讨论到和平问题,为解人民于水火之中,当愿赴京出席大会……如果光是去开会凑一凑热闹,大可不必……谈和平,一定要先停战才可以,否则一面打仗,一面谈和平,事实不可能。”
[47]《大公报》,1947年5月30日。
[48]储安平:《我们对于政府压迫民盟的看法》,载《观察》第三卷第十一期,1947年11月8日。
[49]《新华日报》,1946年4月21日。
[51]《大公报》,1947年8月28日。
[52]楼邦彦等:《这究竟是什么政府?》,载《新路》第二卷五期,1948年12月11日。
[53][69][70][71][72][73]《周炳琳致胡适》,载《胡适往来书信选》(下册)第112、114、118、122、124-128、140-141页。
[54][77]《周炳琳委员的发言》(1954年12月),载《新华月报》1955年第一号第34-35页。
[55]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载《东方杂志》第31卷第1号,1934年1月1日。
[56]参见李贵连、孙家红等:《百年法学——北京大学法学院院史》第105-20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7]《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请派助教张守正赴日调查法律教育》,北京大学档案馆藏原始档案。
[58]间引自邓云乡:《文化古城旧事》第14-20页,“学府述略”,[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版。
[59]《胡适日记全编》(第六册)第568-569页,1936年1月4日。
[60]马叙伦:《我在六十岁以前》第51-54页,[台北]龙文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版。
[62]《新华日报》,1944年5月17日。
[64]《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史料·会议记录卷》第553-554页,1945年联大教授会议第四次会议记录,[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65]《国立西南联大教授会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告诉状》,载陪都各界反对内战联合会编:《昆明一二一爱国学生运动》第69-82页,[重庆]陪都各界反对内战联合会1945年版。
[66][68]闻黎明、侯菊坤:《闻一多年谱长编》第1090-1091、1096页,[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67]《新华日报》,1946年7月28日。
[74] 北京市档案馆藏:《国立北京大学概况》,档案号24-1-220。
[7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卷)第422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
[76] 《人民日报》,1952年10月9日。
[78]《胡适日记全编》(第六册)第140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79]厉以宁:《回忆周炳琳老师》,载《百年潮》2010年第8期。
作者:孙家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社会科学论坛》2021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