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海德格尔论真之概念的起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12 次 更新时间:2021-10-0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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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  

作者简介:王路,男,北京市人,郑州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郑州 450001


原发信息:《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0212期


内容提要:海德格尔关于“是”(Sein)的论述非常出名,在相关讨论中也谈到“真”(Wahrheit):其名著《是与时》第44节题目即为“此是、展开状态与真”。海德格尔不满意传统关于真的看法和解释,试图从古希腊文aletheia一词挖掘更多的含义,比如揭示性、展开性。但是,他关于希腊文aletheia一词含义的相关论述是有问题的,他论述该问题的方式也有一些不清楚之处。从海德格尔的论述可以看出,他与真相关的探讨主要并不是为了探讨真,而是想借助这一概念来探讨“此是”,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探讨“是”。这也说明,在哲学研究中,“真”这一概念至关重要。澄清海德格尔的相关论述,不仅有益于理解他的思想,而且对于西方哲学研究也是有意义的。


Truth (真) is discussed with being (是) by Martin Heidegger (海德格) in his book Being and Time (《是与时》),the Section 44 of which is entitled "Dasein,Disclosedness and Truth" (此是、展开状态与真).Dissatisfied with the traditional conception of truth,Heidegger tries to dig out more senses like disclosedness (展开性) and uncoveredness (揭示性),from aletheia (真),the ancient Greek word for truth.However,his discussion about aletheia is in fact problematic and his way of discussion is to some extent not clear.What can be seen is that his discussion in term of truth is mainly aimed at dealing with Dasein (此是),and finally at dealing with being (是).Clarifying Heidegger's discussion about truth,we can also show the importance of the link between truth and being,by which we can gain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Western philosophy.


关键词:真/此是/是  truth (Wahrheit真)/Dasein (此是)/being (Sein是)




“是什么(?)”乃是人们提出问题和表达认识的基本方式,因而成为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真的(吗?)”则是人们关于认识的进一步断定和询问,也成为哲学思考的问题。哲学家们甚至询问“‘是’是什么?”,“‘真’是什么?”。因此,“是”与“真”乃是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密切联系。


海德格尔关于“是”的讨论非常出名,其中也涉及“真”。特别是,他关于真之概念的起源的论述非常出名,他提出的那些性质,比如展示性、揭示性等,也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讨论,褒贬不一①。简单说,在“是真的”这种基本含义上,海德格尔与传统认识是一致的。但是他又认为,德文Wahrheit一词并没有将古希腊aletheia这个词的一部分意义翻译出来,他要揭示这一部分含义,由此出发,借助这部分含义来谈论真。这样,他关于真的论述与传统认识形成重大区别。


一个直观的问题是,假如海德格尔的认识是对的,那就意味着古希腊以后的哲学家们关于真的认识都会是有问题的,因为他们缺失了aletheia这个词一部分至关重要的含义;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要考虑,海德格尔为什么要去挖掘aletheia的那一部分意义呢?在我看来,这主要是因为,是与真,乃是哲学中非常重要的概念,也是两个密切联系的概念。海德格尔的主要工作乃是探讨是,因而必须探讨真。但是,他探讨真,主要目的却为了探讨是。在他看来,在关于是的说明中,仅以“是真的”这种日常含义来解释“真”乃是不够的,他还需要更多的理解。所以他从古希腊aletheia一词的分析中获取资源,以期提出自己新的解释,并将这样的解释用于他关于是的探讨。


本文将以海德格尔的《是与时》一书第44节为例,通过分析他的相关论述来说明以上观点。这一节的题目是:“此是、展开状态与真”,这表明,海德格尔不仅明确将真当作探讨的对象,而且将真与是联系起来。我们集中讨论这一节,以避免断章取义。我的论述侧重两个方面,一是说明海德格尔关于真的论述,二是说明海德格尔的论述方式。在我看来,清晰而充分地认识他的论述方式对于更好地理解他的论述是十分有益的。


一、关于起源的探讨


《是与时》第44节第一句话是:“哲学自古把真(Wahrheit)与是(Sein)相提并论”②,一下子就把真提到核心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该节标题说的是“此是”(Dasein),因此这一节要围绕着真与此是来讨论。这一点容易理解:该书提出“是”的问题,在讨论过程中提出“此是”,并进而提到“在-世界-中-是”,因而该书实际上是围绕着此是和在世界中是来探讨是。现在将真与此是并列,不过是该书探讨的继续。但是这一节的第一句话挑明,真与是乃是并列提出的问题。也就是说,此是乃是从是衍生出来的问题,探讨它则是为了探讨并最终说明是。在探讨此是的过程中,现在需要将“真”考虑进来,而后者又是直接与是相关的,由此可见,关于真的探讨,不仅与这里的此是相关,而且从根本上说,乃是直接与是相关的。这样也就说明,在探讨是的过程中,探讨真这个问题,乃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从一开始它就与是相关。真与是的联系,不仅密切,而且源远流长。


在开始部分,海德格尔还特别提到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两句话:哲学研究“是本身”,将哲学称为关于“真”的科学(第245页)。这样,他不仅使自己的讨论与亚里士多德的论述联系起来,而且表明,他将真与是联系在一起看,乃是有历史渊源的,也是有正当性的。接着他对前人有关真这个概念的理解提出质疑,直接问与它相关的科学是什么意思,并从这些质疑出发将该节又分为与真相关的三个部分,即关于传统的看法,关于起源的看法,关于与是之方式相关的看法。这三部分内容体现了海德格尔讨论这个问题的三个层次和思路。我们重点讨论第二部分,先对第一部分做一简要说明。


第一部分的标题是“传统的真之概念及其本体论基础”,开篇即提出关于真的传统看法:“真之‘处所’是命题[判断]”和“真之本质在于判断同它的对象‘相符合’”。然后从“符合”出发,认为:符合表示关系,“真也是一种关系。但并非一切关系都是符合”(第248页),并在对真与符合的进一步分析中谈到“真之结构”及其“关系整体”,并由此谈及“是之联系”(第249页),这样就从关于真的探讨过渡到关于是的探讨,这样也就可以借助此前所有关于是的探讨以及所形成的结果。比如他谈到“主体-对象-关系”(第249页),谈到“真的乃是认识。认识是判断”,对判断“可以说,它是‘真的’”(第249页)。由于涉及判断内容,因而谈到是之种类或方式(Seinsart、Seinsweise),并通过举例说明最终谈到“命题是真的,这意味着:它在是者本身揭示是者”;“命题的‘真是’(真)必须被理解为揭示着的-是”,以及“在-世界-中-是”(第251-252页)。这些论述表明,海德格尔从传统的理论和认识出发,提出质疑,然后以自己的术语和概念进行讨论。所以,要按照“在-世界-中-是”这种方式来探讨,这样,关于真的探讨,似乎自然而然可以与世界联系起来③。基于这些说明,他进入了第二部分“真之源始现象和传统的真之概念的缘起”的讨论。


第二部分一开始就说,“‘真是’(真)等于说‘是-进行揭示的’”(第252页)。从这一陈述本身可以看出两点。其一,真一词的字面意思主要是“是真的”。其二,所谓“是真的”的意思是:是进行揭示的。非常明显,这个陈述与传统的真之定义是不同的,区别就在于它消除了“符合”这一概念。真与是真的,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但是,“是-进行揭示的”这一表达式所表达的,却是新鲜的东西,因而与常识性的东西是有区别的。海德格尔认为,这是古希腊哲学中早就感觉、领会到的东西,以上陈述就是要阐述古希腊哲学中的这种认识。接着,他引用亚里士多德和其他古希腊哲学家的话,引用希腊文词logos和aletheia,对以上陈述及其相关概念作出说明,谈到真就意味着“事情本身”,即自身显现的东西,“被揭示状态(去蔽)”(第252页),如其揭示中的是者,这样他就从古希腊哲学家那里找到了他关于真所提供的“进行揭示”这个说法的来源,加上他的表达方式,“揭示”“晦蔽”“去蔽”等等就成为他所要使用的术语。而且,这些用语似乎是来源于古希腊的,因而是有根据的。这样似乎也就可以表明,海德格尔关于真的说明,并不是对传统的颠覆,反而是对古希腊的溯源。


比如海德格尔说:“把真‘定义’为揭示性和进行揭示的-是,也并非是单纯的字面解释,而是出自对此是的某些状况的分析,我们本来就习惯于把该状况称为‘真的’。”(第253页)这里谈及定义,谈到“真的”这个词的用法,引入了“此是”,显然是借助“揭示”来说明的。有了以上说明,海德格尔说:“真是,作为进行揭示的-是,乃是此是的一种是之方式。使这种揭示活动本身成为可能的东西,必然应当在一种更源始的意义上被称为‘真的’。揭示活动本身的存在的-本体论的基础首先指出了最源始的真之现象。”(同上)这里谈论的“是之方式”“存在论的”“本体论的”等等,显然是关于是和此是讨论时的用语,但是在这里与“揭示”联系起来,与真联系起来,并且被称之为“最源始的”现象。于是海德格尔明确地说:


[引文1]揭示活动乃是一种在-世界-中-是的方式。寻视着的操劳或甚至逗留着观望的操劳都揭示着在世界内的是者。在世界内的是者成为被揭示的东西。它在第二位意义上是“真的”。首要“真的”,亦即进行揭示的,乃是(那)此是。第二位意义上的真,说的不是进行揭示的-是(揭示),而是被揭示的-是(被揭示状态)。(第253页)


这里明确谈及真的两种意义,一种是首要的,是进行揭示的;一种是次要的,是被揭示的。可以看出,在关于“真的”的讨论中,从进行揭示的-是出发,至此引入了此是、在-世界-中-是这两个概念,而且似乎是自然而然引入的。这样,此前所有关于此是和在-世界-中-是的论述,都可以用于相关讨论,比如世界的展开状态。当然,反过来也可以说,真不仅是一个概念,是一个问题,而且是与此前所有那些讨论相关的,即与是、与此是、与在-世界-中-是相关的。这样,海德格尔就从古希腊的资源中为自己的论述找到了依据。这样,他似乎不仅说明了自己的论述是有道理的,而且还拓展了自己的论述方式。比如,他可以谈论“只有通过此是的展开状态才能达到最源始的真之现象”(第253页),可以谈论“此是只要本质上是其展开状态,作为展开的东西而展开着、揭示着,那么,它本质上就是‘真的’”(第253页),他甚至明确地说:“此是乃是‘在真之中’的”(第253页)。


应该承认,从“‘真是’(真)等于说‘是-进行揭示的’”出发,行进到现在的“此是乃是‘在真之中’的”,其实是有很大变化的。对照这两个命题:前者说的“是-进行揭示的”不见了,后者说的“此是”也是原命题所没有的。但是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这两个命题字面上依然有两个用语是相同的:一个乃是“真”,另一个则是“是”。也就是说,其他用语都发生了变化,唯独这两个用语保持不变。这就表明,真正至关重要的还是这两个概念,即真与是。仔细看还可以发现,尽管这两个术语没有变,说明的次序却变了。在原初命题中,被说明的乃是“真”,而“是”只不过在说明中才出现,起说明作用。但是在结论中,被说明的乃是“此是”,在说明过程中出现的才是“真”。这种次序的颠倒似乎表明,重要的似乎还是“是”,因为“此是”字面上即含有“是”,因而与是乃是直接相关的。


接下来海德格尔对后一个命题做出四点说明,并认为它们是对“此是乃是在真之中的”这个句子的“全部存在性含义”的“规定”(第255页)。虽然其中也谈到真,比如“存在性的真”“不真”“此是乃是在不真之中的”(第255页),但是与真相关的说明非常少,而且都是在说明此是的过程中出现的。这也表明,海德格尔谈论真并不是目的,他谈论真主要是为了谈论是。因为在他那里,是才是他要探讨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东西。限于篇幅,我们不对这些说明展开论述,只看最后海德格尔关于真之解释所做的一段总结性说明:


[引文2]真之现象的存在性的-本体论的阐释得出如下命题:1.在最源始的意义上,真乃是此是的展开状态,而在世界之中的是者的揭示状态就属于这种展开状态。2.此是同样源始地在真和不真之中。


在真之现象的传统阐释的视野之内,若要充分洞见上述命题,就必须先行指明:1.被理解为符合的真,通过某种特定修正来自于展开状态;2.展开状态的是之方式本身使展开状态在来源处的变化首先映入眼帘并指导着对真之结构的理论解释。(第256-257页)


这段引文有两个特点,一是容纳了此前海德格尔所使用的语言,比如存在性的-本体论的、揭示性、在世界之中是、是者、此是、不真,这些都是他讨论是的过程中使用的术语,现在则统统用于关于真的讨论。这在第一小段表现得非常充分。“真乃是此是的展开状态”,仅这一个简要说明就含有“此是”和“展开性”(状态)这两个用语,而在进一步的补充说明中则含有“是者”“揭示性”(状态)和“在世界之中”等用语。仔细分析可以看出,1是有关真的说明,2是关于此是的说明。也许是因为在关于真的说明中用到“此是”一词,因此需要对它进行说明。也许仅仅是为了说明此是与真的关系。所以,无论如何,真与是的联系还是很清楚的。


另一个特点是,海德格尔使自己关于真的独特说明与传统的一般说明联系起来。这从第二小段可以看得非常清楚:这里再次提到被理解为符合的真。特别清楚的是,他显然是要求人们依据是之方式来理解,并且以这一理解或相关理解来引导关于真的解释。海德格尔的论述是不是有道理姑且不论,但是有一点很显然,他这是在表示,他关于真的解释乃是正确的,它与“真”(Wahrheit)这个词或者与aletheia这个希腊文的源始用法是一致的,而且有助于更好地说明这个词的含义。


引人注意的是,“展开状态”这一用语在这里多次出现,似乎取代了“揭示性”这一用语。这里需要说明几点。其一,前面我们曾简单提到海德格尔对“此是乃是‘在真之中的’”做了四点说明,那里“展开性”(状态)一词频繁出现,比如“此是的是之状态从本质上包含有一般展开状态”(第254页),“展开状态乃是(那)此是的基本方式,此是以这种方式乃是它的此”(第254页)。其二,“展开状态(性)”这一表达在第44节以前曾多次出现,比如“是之展开状态”(第45页),“此是的展开状态”(第188页),“‘此’这个表达意味着这种本质的展开状态”(第154页),“这个此是乃是它的展开状态”(第155页)等等。所以,引文2中将展示状态作为自明的概念来使用,不能说是不可以理解的。所谓“展开性”(状态)乃是关于此是的说明。它的意思是说,这种一般的展开性属于此是的是之状态。但是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无论这种展开状态是什么,是不是清楚,至少可以看出一点,即它主要与此是相关,而由于此是与是相关,因而归根结底,展示状态与是相关。


此后海德格尔还有一些说明,包括对亚里士多德观点的批评,限于本文的目的,我们不再做讨论。非常明显,从真谈到揭示性的-是,或是之揭示性,再谈到展示性,或是之展示性,这样就将真这个问题与是联系起来。尽管好像谈的乃是此是,但是关于是之方式的谈论已经说明,这里所考虑的依然是是,尽管是通过此是来谈论是,通过真来谈论是。所以在这一部分最后,海德格尔直接询问“与真相关的是之方式”,询问“有真”这一前提的必要性。


二、论述方式


综上所述,海德格尔与真相关的谈论和传统的谈论方式不同,他的谈论方式可以说是非常独特的。首先,海德格尔是从传统看法出发的。其次,他从古希腊文aletheia这个概念出发,其三,他将关于真的解释纳入他自己的话语体系,用自己一系列独特的术语来进行讨论,其四,他的相关探讨并不是为了讨论真这个概念本身,而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是以及与是相关的东西,后者才是他真正想要探讨的。


从传统看法出发来探讨问题,这似乎是海德格尔的一种基本方式:关于是这个问题他就是这样做的④,到了探讨真这个问题,他同样这样做。他将传统看法归类两类:真之处所是判断,真之本质在于判断与对象的符合;并认为亚里士多德持这两种看法。然后他指出,用符合来说明真,乃是有问题的。他的这种探讨方式是不错的,这样可以使自己的探讨延续传统,并保持在哲学研究和发展的主线上。在我看来,批评传统认识乃是可以的,基于对传统认识中存在的问题的批评而展开论述也是可以的。而且,这里包含着对传统认识的学习、归纳、分析和总结,在研究中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


从古希腊文aletheia这个词出发,发掘这个词的含义,由此来谈论德文Wahrheit,这也是可以的。后者是前者的翻译,因而Wahrheit这个词即是aletheia这个词在德文中的替代品,意思本来应该是一样的。如果认识到这个词及其应用中有一些问题,因而追根溯源,从其相应的希腊文展开论述,当然也无可厚非。但是在我看来,海德格尔的具体操作方式却不是没有问题的。


假定海德格尔对aletheia这个词做的分析工作是有道理的,即该词最初字面上有他说的那样的含义。在我看来,即便如此,海德格尔的论述也是有问题的。


在古希腊文献方面,海德格尔主要依据的是亚里士多德和赫拉克利特的论述,从前者引了几句话,在后者甚至没有引文。仅仅依据这几句引文,海德格尔就说:“亚里士多德把aletheia同(事情)、(现象)相提并论,这个(真)就意味着‘事情本身’,意味着那自身显现的东西,意味着那处于如其揭示性中的是者。”(第265页)即使没有引文,海德格尔依然依据赫拉克利特的话解释说:“我们所说的真之现象始终是在被揭示状态[去蔽]的意义上出现的”(第265页)。正是基于这样的文献引用和对文献的解释,海德格尔认为:


[引文3]用“真”这个词来翻译aletheia,尤其从理论上对这个词进行概念规定,就会遮蔽希腊人先于哲学而领会到的东西的意义,希腊人在使用aletheia这一术语的时候,是“不言而喻地”把那种东西作为基础的。(第252-253页)


这段话表明两个意思,一是批评用“真”来翻译aletheia一词不合适:有一些意思它没有翻译出来;二是阐述这些没有翻译出来的意思的性质和特征:这些意思是在哲学之前的理解(vorphilosophisches Verstaendnis),而且是基础性的,是自身可理解的(selbstverstaendlich)。仔细分析可以看出,这两个性质和特征实际上只是一个,即这种所谓没有翻译出来的意思与理解相关,而且是自身可理解的。通俗地说,aletheia一词的意思乃是自明的,在哲学之前就是如此。


这些论述似乎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显然的:aletheia这个词早在哲学产生之前就已经使用,而且它的意思是自明的。另一个不太明显,似乎是说,“真”乃是哲学的理解。这样似乎还暗含着一个意思:aletheia这个词还有一些非哲学使用意义上的含义,而这些含义乃是更基础的。在我看来,这后一个意思是不是有道理乃是可以讨论的,比如它是什么,是不是如同海德格尔说的那样的作为揭示性的-是。问题在于,aletheia这个词在古希腊哲学家,比如亚里士多德那里是如何使用的,他们的使用是不是带有这种所谓的前哲学理解的含义。


我认为,这个问题实际上似乎是很难说清楚的:既然aletheia的意思是自明的,那么人们在使用它的时候就不会对它做出解释和说明,后人就只能从前人的具体使用中来理解这个词,体会它的意思。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会发现,海德格尔的论述无疑是有很大问题的。首先,他引为根据的文献非常少,而我们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却可以看到大量相关论述,其中aletheia这个词显然是在真这种意义上谈论的。有人可能会说,这些文献似乎并不能说明问题,因为它们已经将aletheia这个词译为“真”(truth或Wahrheit)了。我认为,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海德格尔亲口所说的“自身可理解性”。既然aletheia这个词的意思是自明的,那么我们就要考虑,“真”(truth或Wahrheit)这个词的意思是不是自明的。如果是,那么至少在自明性这一点上,这个译名是对应的。如果认为尽管“真”这个词的意思是自明的,但是它并没有涵盖aletheia这个词的全部含义,那么我们就要考虑,遗漏的那部分含义是什么?


从海德格尔的论述来看,他似乎认为,所遗漏的这部分含义大概是这样的:进行揭示的-是,展开状态,去蔽等等。且不论这些表达式及其含义本身是不是自明的,它们充其量只是对aletheia的含义的说明,而不是它的翻译。那么这样的含义该如何翻译出来,就是说,它应该如何以一个词的形式体现出来?海德格尔本人无疑没有提供这样的翻译,而他对该词含义的讨论,与其说提供了对“真”的理解,不如说只是为拓展他探讨是的范围提供了帮助。


既然海德格尔援引古希腊人的论述为依据,就让我们集中考虑他们的论述,比如亚里士多德的论述。这里我不想讨论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引文的解释是不是有道理,我想指出的是,我们至少应该考虑,在亚里士多德众多相关论述中,aletheia这个词是如何使用的。既然这个词的意思如海德格尔所说是自明的,那么现有的翻译,比如,说是者是,就是真的,是不是满足了这一特征。既然真与是相关,那么亚里士多德的论述是不是满足了这一特征。实际上,亚里士多德的相关论述很多,比如他的著名论断,命题是含真假的语句。这句话谈到真,而没有提及是,但是命题含有“是”这个词。因此亚里士多德的论述显示了真与是乃是有关系的,而且联系密切。或者我们再退一步,假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aletheia不译为“真”,那么它能译为什么呢?我们可以承认这个词的意思是自明的,问题是,在自然语言中,对它的这种自身可理解的含义又该如何理解呢?难道就因为亚里士多德是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他就改变了这个词本来的意思吗?即便亚里士多德是如此,那么柏拉图呢?在他那里,逻辑尚未产生,哲学也并没有如同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那样学科化,难道他所谈的aletheia也已经失去了哲学产生之前人们所理解的含义吗?难道他所说的“真命题说的乃是是者如其所是”⑤没有将真与是联系起来吗?难道他这里所说的aletheia不是自明的吗?在我看来,海德格尔对aletheia一词的解释,带有预设的想法,因而缺乏客观性。正因为如此,他引文的方式以及对引文的解释都是有问题的。


应该看到,海德格尔与真相关的说明有两点是清楚的。一点是,他关于传统看法的总结是清楚的,他的总结表明,传统的真之看法本身是清楚的,或者说其中至少有清楚的地方,比如真与判断相关,真表示认识与对象的符合等。而且他对这些看法的认识也是清楚的。另一点是,海德格尔关于真有两个论述是清楚,一个是aletheia这个词在古希腊人那里有一些意思是“自身可理解的”,另一个是人们“习惯于”将一些状况称为“真的”。前者似乎表明,“真”这个词的意思不需要借助其他东西来理解,因而是自明的。后者好像是说,“真”这个词的意思,或者至少其主要意思来自其形容词“真的”,而且这个词有约定俗成的含义,人们就是按照这种含义及其理解方式使用它的。这两个说法看似不同,其实却有相同之处,这就是:“真”一词的意思乃是自明的。如果将这两个清楚的认识相加,aletheia的意思难道不就是“真”吗?


德文Wahrheit(真)这个词的主要意思当然来自wahr(真的)。这个词的含义似乎也是自明的,人们使用它的时候不假思索,对于一些情况,人们会说“(是)真的”。海德格尔承认这一点,但是又有不同看法。比如他认为“符合”一词的意思不清楚,似乎说明不了真;aletheia这个词一些本来是自明的含义以“真”并没有表达出来;真固然与命题相关,但二者之间还有更深层的问题需要考虑等等。所以他的工作就是从这些问题出发做进一步的探讨。这样的考虑和说明本身无可厚非,问题是他的进一步论述乃是有问题的。


如上所述,他认为用符合来定义真乃是有问题的,于是他用揭示性来定义真,比如他说,真是乃“是此是的一种是之方式”。当他批评传统哲学丧失了aletheia这个词本来具有的一些含义时,他用展开状态来称谓这种含义,比如他说,“真乃是此是的展开状态”。到了他对真与命题的关系进一步发问的时候,他谈到以真为前提这一“活动在此是本身中的本体论基础的意义”。所有这些都表明,在有关真的探讨中,都涉及“此是”这个用语。如果用此前引文中的一句话来表达海德格尔有关真的工作,我认为那是要说明:真乃是此是的展开状态(引文2)。也就是说,他需要通过此是来说明真。所以,“此是”这个概念,对于说明真而言,乃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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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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