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锐捷:土地改革赢得农民是建党百年成功之本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079 次 更新时间:2021-08-1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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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锐捷 (进入专栏)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伊始,就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初心使命。2021年7月1日,习近平同志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中国是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的国家,土地是亿万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伟大进程已经和正在向世人昭示毛泽东同志1936年的论断:“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中国”“谁能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

百年征程,峥嵘岁月;百折不挠,发愤图强。我们伟大的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作为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之一,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持之以恒,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中国共产党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革命形势的发展,依次提出了“耕地农有”“减租减息、交租交息”“耕者有其田”等土地政策主张,通过解决最为关切的土地问题赢得了农民,进而形成了最广泛和充分的革命力量。1921年7月,在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中明确规定了“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归社会公有”的政策目标。1922年6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中共中央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没收军阀和官僚的财产,将他们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中共二大提出“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1925年11月,发表了《中国共产党告农民书》,指出“耕地农有”的土地政策是解除农民困苦的最根本办法,并明确把土地问题与政权问题联系起来,提出只有工农取得政权才能保证没收和分配地主的土地。1927年,中共中央在“八七”会议上再次重申了“耕地农有”的政策主张。

无论是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还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面向农村、依靠农民、动员农民,领导农民运动,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打土豪分田地”,吹响了反封建的号角,掀开了以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为核心内容的土地革命运动序幕,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使更多的老百姓拥护共产党。1937年8月,党在洛川会议上制定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第一次用纲领的形式正式确定“减租减息政策”为党在抗日战争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使各阶层人民在抗日基础上加强了团结,扩大和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保证了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抗战胜利后,为了改善东北解放区贫苦农民的生活状况,进一步为东北解放战争提供坚实的推动力,中国共产党发出“走出城市、丢掉汽车、脱下皮鞋,换上农民的衣服”号召,组织领导农民成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土地改革运动。仅吉林省就涉及25个地区、700万人、3000万亩土地,东北野战军由组建初期的11万人迅速扩张到103万人,为辽沈战役的胜利和东北全境乃至全中国的解放的重大贡献功不可没。

1947年发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要求,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解放区广大农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至1948年秋,在1亿人口的解放区消灭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广大农民在政治和经济上翻身以后,政治觉悟和组织程度空前提高。在“参军保田”的口号下,大批青壮年农民潮水般涌入人民军队。各地农民不仅将粮食、被服等送上前线,而且组成运输队、担架队、破路队等随军组织,担负战地勤务。同时还广泛建立与加强民兵组织,配合解放军作战。“最后一口粮当军粮,最后一块布做军装,最后一个儿子上战场,最后一件老棉袄盖在担架上,最后一块门板铺在浮桥上。”解放战争时期流传的民谣,连蒋介石都为之感叹不已。三年中,晋冀鲁豫解放区参军农民累计达148万人;山东解放区先后有59万青年参军,还有700万民工随军征战。人民解放战争获得了取之不尽的人力、物力的支援。不怪后人评说:是广大农民用小推车将共产党及军队推进了城市、推进了北平,夺取了政权。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949年新中国建立之初,国民收入近70%源于农业,工业收入不到13%,其中有70%来自手工业,是典型的以农业与手工业为主的国家。面对基础薄弱、内外交困、百废待兴的基本国情,作为执政党最重大的巩固政权举措,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6月颁布了《土地改革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全国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了4700万公顷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农业生产力得以大大解放,到土地改革基本完成的1952年,全国粮食产量比1949年增长42.8%。为了进一步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高抵御各种自然风险的能力,农民群众自发产生了互助合作的要求,党中央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发展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社、高级农业生产社。随后迅速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实行了土地等生产资料归由集体经济所有、集中统一经营的人民公社体制,构建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主义劳动集体所有制经济。从1958年到1982年,由于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农业净为国家提供了5400多亿元资金,对国家工业化积累做出了至关重要的贡献;粮食产量增长了75%,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机械化取得重大进展,全国灌溉面积增加了62%,农机总动力增加了135.9倍,机耕面积增加了12.3倍。这期间虽然曾为国家集中调配商品粮及工业原料,快速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强化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大二公、一平二调”等僵化的体制机制日益暴露出效率低下的弊病。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农村改革探索创造了政治前提,提供了思想基础。中国改革开放率先从农村拉开序幕,农村改革又是首先从变革农村经营体制起步,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废除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体系,让市场在农业生产经营决策和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全面改革农村税费制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创立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国家与农民关系实现由取到予的历史性转变,有效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带来的深刻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通过农村组织制度创新,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丰富统一经营层次内容,实行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农民合法权益受到重视和保护;逐步加大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度,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起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工作,开辟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新途径。

党中央鲜明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八年来,全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平均每年1000多万人脱贫,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脱贫;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都有了保障。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重道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新的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不仅将发展目标确立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更为重要的是农业、农村、农民将改变以往以服务于城市居民、服从于城市建设为前提的从属地位,从根本上确立了城乡改革发展和分享成果的主体地位。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百年变革实践和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打江山、守江山、建江山,绝不能弱化农业、农民、农村根基,必须将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必须坚持尊重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必须坚持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必须着力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必须构建适应农村经管的组织保障,必须牢牢把握至关重要的底线思维:不以减少基本农田为代价,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不以损害农民权益为代价。

礼赞世纪华诞

百折不挠初心靖,

年富力强不忘梦,

庆赏无厌牢记情,

典则俊雅使命擎。

党坚势盛中华挺,

在所不惜民族幸,

我武惟扬千秋立,

心潮澎湃伟业兴。

单藏头:

百年庆典党在我心

双缩尾:

初心不忘牢记使命

中华民族千秋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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