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埃及语并没有一个与当今“教育”内涵完全对应的词语,目前学者们通常用sb3yt来指代“教育”,不过从中埃及语到新埃及语,这一术语最为准确的词义却是“教谕”。所谓“教谕”,是表达玛阿特观念的箴言和教导文总称,而玛阿特观念的基本内涵是“秩序”“公平”“正义”“真理”,代表了埃及的国家秩序与社会和谐。教谕文献的作者来自王室和贵族等社会上层,多以父亲对儿子说教的形式来确立古代埃及的社会伦理道德,从而起到社会教化的作用。据此,“教谕”不是“教育”,教谕文献却为教育提供了指导方针和培养目标,即将埃及人培养成为恪守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的人。
在教谕文献指导下,古代埃及人是如何进行教育实践的呢?与当今社会相同,学校教育是教育实践的主体。在古代埃及语中,可以被勘定为“学校”的埃及语词组`tsb3“教学之家”首次出现于第十王朝阿修特州州长的坟墓铭文中:“现在为每位书吏和智者[……],进入学校的人。”不过令人遗憾的是,目前的考古发掘尚未确定任何与学校有关的建筑遗址,只能从某一区域出土的学生练习本来判定这个区域或许曾经建有学校。据此可以推断,第十九王朝国王拉美西斯二世的葬祭庙拉美修姆附近、麦地那工匠村的某一区域和穆特神庙附近曾经就是学校所在地,而中王国时期的文献《职业的讽刺》中的一句话“此时他正向南航行前往王城,即书吏学校所在地”则说明埃及首都也曾建有学校。在古代埃及,学校教育是确实存在的,但由于没有中央政府参与建设和管理,因而呈现出不成规模、不成体系的特征,它们或者依附于王宫,或者依附于神庙。地方学校的规模则更小,且教学场所很可能是在户外,所以没有留下任何与学校相关的遗址。
在这种不成规模、不成体系的学校教育中,“成为一名书吏”是教育的核心内容。“学而优则仕”适用于古代埃及,正如阿蒙霍特普三世统治时期的哈普之子阿蒙霍特普那样,尽管他的原生家庭并非官宦世家,但经过自身努力后成为一名书吏,并最终官居高位。书吏作为入仕的第一步被古代埃及人极力追捧,于是在埃及的教谕文献中出现了大量赞美书吏的段落。对此,《职业的讽刺》中写道:“我会让你热爱书吏这一职业胜过爱自己的母亲,我会在你的面前展现它的美好。它是所有职业中最伟大的,普天之下,没有一种职业可与之比拟。即使在他没有长大成人的时候,他就被委以重任,受人尊重,并衣锦还乡。”《拉美西斯时代的纸草文献》也对书吏赞美有加:“与纸草卷和调色板友好相处,它们比葡萄酒更令人愉悦。书吏比其他任何职业都好,它比面包和啤酒,比衣服和油膏更讨人喜欢。在埃及,它比遗迹更高贵;在西方,它比坟墓更有价值。”
以“成为一名书吏”为目标的学校教育通常只提供诸如阅读、书写和算数等基础教育课程,并通过阅读教谕文献对学生进行道德伦理教育。新王国时期,埃及外来人口增多,外语也成为当时学校教育的必修课程。除了基础教育,为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人才的需要,专业技能培训应运而生。例如,如果学生想要成为祭司和医生等具有高级专门技能的人员,就需要去专门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这样的机构在古代埃及语中有一个对应的词组pr-`nh“生命之屋”。通常,“生命之屋”依附于神庙,并根据神庙主神职司而开设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如在古代埃及宗教神话中的伊西斯、奈菲提斯、海克特、迈斯凯特和哈托尔是帮助妇女生产的女神,因此培训助产士的“生命之屋”便开设在上述五位女神的神庙中。第十九王朝国王塞提一世统治时期一位名叫巴肯宏斯的官员在其两座雕像背后所刻写的自传体铭文,充分展示了古埃及教育从基础教育到专业技能培训的全过程,其中现存于慕尼黑博物馆的雕像铭文写道:“在度过了4年的童年时光后,我花了11年的时间成为一名优秀青年,我做了塞提一世的见习马夫长。之后我做了4年阿蒙神庙的洁净祭司,我又做了12年的‘阿蒙神之父’。接着我做了15年的阿蒙神庙的第三祭司,然后做了12年的阿蒙神第二祭司。他(塞提一世)喜爱我,他了解我的品质,最后我做了27年的阿蒙神高级祭司。”现存于开罗博物馆的另一篇雕像铭文写道:“从天空女神(穆特)神庙开设的‘生命之屋’出来时,我已经是一名优秀青年。此后,我担任了阿蒙神庙洁净祭司。”
不过,进入“生命之屋”需要一定的门槛。只有像巴肯宏斯这样经过11年基础教育亦即受过系统读写训练的人,才有可能进入“生命之屋”学习。对于那些没有条件进入书吏学校,并接受高级专门技能培训的大多数埃及人来说,几乎没有入门门槛的学徒制教育便成为其获得专业技能的最佳选择。在古代埃及语中,学徒制通常用术语Hry-`来表示,其基本含义是“在臂膀的控制之下”,意即学徒在师傅或者老师的控制之下。与此相对应,师傅或者老师被称为nb“主人”,或者it“父亲”,由此可知,学徒制教育多以家庭为基本教育单位。家庭教育不受教学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以培养具有一般阅读和书写能力的手工工匠为主要目的。古代埃及社会对石匠、画匠、雕刻匠和金匠等为代表的手工工匠需求量很大,因此学徒制教育便不可避免地在古代埃及职业培训教育,乃至整个古代埃及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麦地那工匠村出土的文献和考古资料显示,麦地那工匠村工匠的教育就是典型的学徒制培训教育。从学生练习本上的署名推断,麦地那工匠村的职业培训教育多为家庭模式,即学生和老师的关系多为父子或者祖孙。有时工匠也把孩子送到比他级别高的工匠那里去接受更高的职业技能培训,与此同时这些高级工匠也需要助手或学徒为他们工作。对此,拉美西斯二世统治时期的一篇文献写道:“愿画师迈里塞赫迈特顺遂!平安!他最喜欢的助手奈菲尔辛努特。”此处的助手就是他的学生,因为在接下来的文献中,迈里塞赫迈特称助手为他的“儿子”,在古代埃及,老师通常将学生称之为“儿子”。
概言之,在古代埃及,以“成为一名书吏”为主要培养目标的学校教育,满足了各级官僚机构对管理人员的需求;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是通过创办“生命之屋”得以实现的;工匠的培养,则得益于不受办学条件限制的学徒制教育。如果说学徒制教育是各种工匠的职业培训,那么祭司等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就是高级职业培训。而书吏的培养,实质上也是一种职业培训。因为在古代埃及,与工匠和祭司相同,书吏也是一种职业。从这一角度来讲,认为古代埃及教育是一种以职业为导向的教育体系并不为过。尽管这种教育体系在今天看来并不成熟,但是因为其具有很强的社会实用功能,在埃及文明的传承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29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