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18—19世纪的欧洲,“民族原则”(principle of nationalities)已然成为最有力的政治思想之一。按照这一原则,每个民族(nationality)都应该有自己的国家,因此每个民族都应该把自己同一个国家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也应该充分地组成一个国家。然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表明,“每一个民族都应构建自己的国家”的假设搅乱了欧洲大陆,引起大国间的纵横捭阖,进而导致各国边界的变迁:无论是法国的“自然疆界论”,德国的“中欧大国论”,抑或俄国的“泛斯拉夫主义”,均以维护“民族原则”为口号,用以体面地掩盖自身的大国领土、疆界扩张政策。从实际情况来看,正如恩格斯所批判的那样,新建立的国家仅仅在理论上是一个单一民族国家,事实上,他们和欧洲历史上的君主制一样,都是多民族的。
关键词:民族原则;国家疆界;自然疆界论;泛斯拉夫主义
基金:国家民委委托课题“新时代中国边疆民族治理理论研究”(2019-GME-064)阶段性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疆域最终奠定的路径与模式研究”(15ZDB028)资助
引言
18—19世纪,俄国沙皇、法国拿破仑三世分别高举“民族原则”(principle of nationalities)旗帜,对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因应时势,对“民族原则”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做过深入剖析。按照恩格斯的理解,“民族原则”的基本内涵,即在有领土争议、多民族生活的边境地区,借“语言”以确定边界。其具体实施办法,正如法国波旁王朝首位国王亨利四世所主张的那样,“让说西班牙语的地方归西班牙人,让说德语的地方归德国人,而让说法语的地方归我”。1
检讨以往有关“民族原则”的研究成果,学者们多将其放在“民族”概念辨析与“民族自决”的语境下予以讨论2。通过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文献可知,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或是列宁,均对“民族原则”这一问题有所涉及,但在讨论的主题上不限于“民族”和“民族自决”问题,还观照了欧洲大国扩张进程中的领土疆界形态变化问题。针对该问题,笔者曾与于逢春先生共同撰文提出,“自然疆界论”与“民族原则”对近代欧洲领土疆界的划分和民族国家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3不过,在该文中,我们着力阐释了马克思、恩格斯对自然疆界论的剖析和批判,唯对“民族原则”如何影响欧洲国家领土形态的讨论尚嫌不够充分。
基于上述检讨,本文尝试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述当中搜阅、整理涉及国家领土、边界的论述,考察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疆界形态演变视野下“民族原则”的剖析与批判,希冀借此发挥马克思主义对边疆、民族研究的理论指导作用。
一、民族原则指引下的领土疆界划分
近代民族国家最早产生于欧洲,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对构成民族国家的相关要素如领土、主权、人民等进行了制度性安排。4法国大革命及随后的拿破仑大征讨,引发了民族主义的浪潮,但随之而来的维也纳体系则让欧洲重新回到了“民族主义以前的时代”。5直到1848年欧洲大革命爆发,民族主义再次成为一场席卷欧洲各地的政治运动,受此影响,至19世纪70年代,德意志、意大利先后建立了统一的“单一民族(nations)国家”。彼时流行的“民族国家”理论,主张“一个民族(nationality),一个国家(state)”,这意味着世界上每个民族(nationality)都应当拥有自己的国家,因此每个民族都应该把自己同一个国家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也应该充分地组成一个国家。恩格斯认为,这就是所谓的“民族原则”(principle of nationalities)。6
根据恩格斯的研究,俄国最早发明了“民族原则”,并将其运用于其在东欧地区的领土扩张。从历史上看,“一千年来亚洲人一次接一次的入侵有如潮涌,把大批大批的混杂的民族残余遗留在岸边”,其结果,东欧广袤的土地上分布了土耳其人、讲芬兰语的马尔扎人、罗马尼亚人、犹太人,还有十多个斯拉夫部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纷繁紊乱,无以复加,由此形成了“制造民族原则的基础”。7时至18世纪,鉴于波兰东部地区居住着小俄罗斯人,俄国沙皇遂打着维护“民族原则”的旗号,声称要将这些小俄罗斯人合并到大俄罗斯的疆界当中去,从而成为“全俄罗斯其中也包括白俄罗斯和小俄罗斯的专制君主”。最终,俄国通过三次瓜分波兰的侵略战争,用武力吞并了原波兰领土的62%,即全部立陶宛、白俄罗斯和大部分乌克兰的领土,从而将自己的西部边界从第聂伯河推进到涅曼河和布格河。8由于帝国的扩张是在“民族原则”的口号下进行的,彼时俄国政府的御用学者称其为一场“纯粹的解放运动”。919世纪中期法国拿破仑三世接过了“民族原则”的大旗,打着调解欧洲民族纠纷的幌子,致力于法兰西民族的复兴事业,归根结底,乃是为了获得梦寐以求的“自然疆界”(natural boundary),然则因此亦对欧洲民族国家疆界形态的塑造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般而言,“民族原则”强调在国家构建与领土疆界划分过程中,“每一个民族(nationality)都应当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任何一个民族(nationality)的每一个单独部分都应当被允许与自己的伟大祖国合并”10,主张实现所谓政治、领土疆界与民族(nationality)界限的重合。但据恩格斯的观察,现实的情况是,“没有一条国家分界线是与民族(nationalities)的自然分界线,即语言的分界线相吻合的”。11 具体来说:
在整个欧洲,没有一个大国境内不包括有一部分其他民族。法国有佛来米族的、德意志族的、意大利族的地区。英国是唯一真正具有自然疆界的国家,可是它走出这个疆界向四面八方扩张,在各国进行征服;在以真正的奥地利式的手段镇压了规模宏大的印度起义后,现在它又和自己的保护地之一——伊奥尼亚群岛进行斗争。德国有半斯拉夫族的地区,有居住着斯拉夫族、马扎尔族、瓦拉几亚族和意大利族的附属地。而彼得堡白帝又统治着多少种操其他语言的民族啊! 12
恩格斯特别指出:“欧洲最近1000年来所经历的复杂而缓慢的历史发展的自然结果是,差不多每一个大的民族都同自己机体的某些末梢部分分离,这些部分脱离了本民族的民族生活,多半参加了其他某一民族的民族生活,已经不想再和本民族的主体合并了” 13。从具体实践来看,近千年以来欧洲国家各民族融合发展的结果,使得相关国家在政治上联系得更为紧密,同时也丰富了“过于单一呆板的民族性格”14。
上述讨论表明,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民族原则”不过是沙皇俄国、法国对外扩张领土边界的一种口号或手段,与马克思主义者主张的“民族解放”毫无交集之处;因此之故,马克思主义者尽管反对民族压迫,鼓励民族自决和民族解放,但对18—19世纪俄国、法国发明并使用的“民族原则”持批判性态度。追究其根本缘由,乃因在恩格斯看来,“民族原则”与民族(nations)享有独立自主权利的观点有着明显的区别。15这在本质上阐明了“民族原则”与“民族自决原则”的差异性——两者的具体差别在于,在英语语言体系中,前者是nationality,后者是nation。亦正基于这种差异性,恩格斯进一步申说,并非所有民族都能以nation之名获得独立的权利,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即是,“威尔士人和马恩人,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就能——尽管这是荒谬的——像英格兰人一样享有独立的政治生存权利。整个是谬论”。16
毋庸讳言,从当时欧洲的整体政治形势来看,恩格斯专门区分“nation”和“nationality”之含义,乃是为了将马克思主义者所主张的“民族自决”(principle of nations)17与欧洲各大国实践的“民族原则”(principle of nationalities)划清界限。彼时,欧洲大国在理论上将principle of nations替换为principle of nationalities,进而在实践中致力于实现所谓“政治、领土疆界与民族(nationality)界限的重合”,不过是服务于自身领土疆界扩张的需要。然而,恩格斯心目中的民族(nation)和“享有独立自主的生存权利”的民族自决(principle of nations),显然与领土扩张主义者所倡言的民族原则(principle of nationalities)毫无共同之处。在具体政治实践中,恩格斯认为,“民族原则”完全不触及欧洲那些有历史地位的民族生存权利这个大问题,“如果说它触及的话,那也只是要把水搅浑而已”,因此,他坚决支持波兰通过维护独立自主的生存权利来摆脱俄罗斯的肢解。18
当然亦应指出,为了批判“民族原则”以及受其指引的大国疆界扩张主义,恩格斯有关“拥有历史地位的民族”与“没有历史和生命力的野蛮人”的论述存在简单化、模糊化的倾向。有研究者注意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文章中,1848年的革命力量被断定为四个民族(nation),即德国人、匈牙利人、波兰人和意大利人,他们在1848年和以往几百年来一样,已经采取了历史的主动性,因此代表着革命性力量;另一方面,“南斯拉夫人几百年来一直依附于德国人和匈牙利人,直到1848年才起来建立自己的民族独立,以便同时镇压德国人和马扎尔人的革命”,他们代表反革命力量,因为他们几百年来一直是野蛮人,“他们从来没有自己的历史,他们没有前途,没有生命力,而且永远也不能获得什么独立的”,因此不具备成为民族(nation)的资格。以至于该研究者提出:“按照这一观点,对小事情,包括小民族简直不屑一顾,决定性的事件将在历史的中心发生,急切的革命需求使他们在活着的时候就想看到他们。只能从这一观点出发才能解释,为什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8年否定‘民族原则’。”19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与“野蛮人”的论述,与其深受当时的达尔文“进化论”思想影响有较大关系。恩格斯曾将进化论与能量守恒定律、细胞学说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马克思亦对达尔文十分敬重,专门将《资本论》第1卷(1873年第二版)寄给了达尔文。20
二、踩着民族原则与自然疆界论的“高跷”
一般来说,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的近代民族国家框架之内,领土疆界往往关乎一个国家的主权尊严和人民安全,因此之故,保证领土疆界的完整成为一个国家生死攸关的大事,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得以存续的要件。大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不同国家间边界线的划分,仍主要由“实力政治”来确定。21
欧洲近代史上流行的重要政治文化概念——“自然疆界论”,从某种意义上说,与上述“实力确定疆界”的主张有一定相似之处。该论说产生于中世纪后期主权国家观念兴起之时,法国上层社会知识精英倾情阐发的“作为自然疆界的莱茵河形象”,为法国理想空间形态的塑造提供了重要元素22,并且这种记忆中的“自然疆界”,具有“深刻的民族性、深刻的历史性”,故而总能叩动多数民众的心弦。23概言之,所谓的“自然疆界论”,本质上仍是一种进攻性的扩张主义:如果就国内层面而言,显然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国家地缘政治安全;但从国际层面来看,则具有寻求对外扩张的愿望。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为寻求地缘政治安全,即便“最完善的疆界也有可以修正和改善的缺陷”,这就意味着国家总会存在向外扩张的理由,“兼并可以无止境地继续下去”。24
19世纪五六十年代,法国拿破仑三世为遮掩自身的侵略性,在鼓吹“自然疆界论”之际,有意地借用了“民族原则”。一个较为典型的案例即是,在法国南部边界一侧,最初拿破仑三世借着维护“民族原则”的名义,介入意大利内部纷争当中。不过,当皮埃蒙特王国渐次统一北意大利后,拿破仑三世开始认识到,统一的意大利将对法国南部边境形成挑战,遂要把萨瓦、尼斯两地并入法国领土,“因为阿尔卑斯山是法国的自然疆界,法国有权占领这些山脉”25。尽管在骨子里认同“自然疆界论”,但法国对外宣扬的理由,则是基于“民族原则”:萨瓦位于阿尔卑斯山北侧,法国报纸认为其在语言、风俗上与法国接近;尼斯虽处于阿尔卑斯山脉的意大利一侧,城里操法语者和操意大利语者人数不相上下。换言之,萨瓦、尼斯两地的主流语言与法国相近,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法国操作“民族原则”提供了借口。对此,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路易·拿破仑对意大利统一问题的介入和安排,服从于法国人的“自然疆界论”,——显然,一个分裂的意大利对法国的地缘政治有利。26
另据恩格斯的观察,法国在其东部边界亦重提“自然疆界论”。这一举动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德国人因此而感受到了直接威胁。27作为应对,在“中欧大国论”28的支撑下,一些德国军事家和政治家以保卫莱茵河为由,要求占领和控制意大利北部的波河流域,亦即“宣布波河即伦巴第和威尼斯省在战略上是德国的必要补充部分,甚至说是它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9。恩格斯认为,依照纯粹的军事观点,占领明乔河和波河下游及其桥头堡,并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德国南部边境的安全,恰恰与之相反,对这些意大利领土的占领所付出的代价要超过从意大利获得的利益。并且,诸多历史事件证明,占领波河谷地往往被认为是进攻者的要件,而非出于防御者的立场。基于此,恩格斯强调指出,所谓“在波河上保卫莱茵河”的口号,不过是为侵略行动提供口实的德国版“自然疆界论”。30
针对这一时期法国对外扩张的种种行动,恩格斯提出,无论是对萨瓦、尼斯的吞并,还是对瑞士法语区的觊觎,法国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理由而展开:一是从民族成分(即“民族原则”)方面提出领土诉求;二是从法国的军事利益方面(毋宁说是“自然疆界”)予以考量。31关于这一问题,马克思的《福格特先生》一文摘引波拿巴主义的忠实追随者卡尔·福格特的原话作了形象的描述:“踩着民族和自然疆界这副高跷,可以从日内瓦湖走到阿尔河,最后走到博登湖和莱茵河,——只要两腿足够硬实。”32对此,法国著名哲学家勒南曾批判性地指出,“言语不能用作鉴别民族的标准,例如瑞士民族就有几种不同的言语,而同言语的英美不是一个民族。利害相同只能造成关税同盟,绝不能造成一个民族。所谓自然疆界,尤其是武断的条件,只足引起无穷的战祸”。33可以这样认为,站在欧洲大国的立场观察,“民族原则”只不过是一块道德高地,“自然疆界”才是它们的终极诉求,“如果说,宣扬‘自然疆界论’是欧洲大国追求的一种想象的疆域的话,那么,‘民族原则’即是其时常高举、用来实现其现实领土要求的一个遮羞道具”。34
三、泛斯拉夫主义想象与国家疆界扩张
当法国人利用“民族原则”以逞其“自然疆界”式国家领土扩张之时,俄国沙皇同样高举“民族原则”的旗帜,鼓吹“泛斯拉夫主义的统一”,并借机扩张俄国的领土疆界。
所谓“泛斯拉夫主义”,最初不过是一群操着斯拉夫语言的欧洲社会知识精英所倡导的民族文化思潮和运动,“旨在研究各地斯拉夫人的历史、文化、语言,以促进斯拉夫各族人民之间的文化联系和政治团结,反抗土耳其、奥地利的异族奴役”。35有研究表明,最早在17世纪中期土耳其统治下的南部斯拉夫人地区,出现了第一批现代泛斯拉夫主义的代言人。1659年,克罗地亚牧师朱拉赫·克努安尼克向俄国沙皇呈交了名为“俄罗斯政策”的小册子,声称6个斯拉夫民族36期待俄罗斯将他们从土耳其人和德国人的统治下解放出来,但这种主张没有给俄罗斯沙皇留下太深的印象。19世纪初期,一些生活在奥地利帝国境内的捷克和斯洛伐克知识精英开始鼓吹“泛斯拉夫主义”,呼吁加强各支斯拉夫人之间的文化联系。1837年教会牧师科勒出版了《斯拉夫人的语言互惠》一书,内称“斯拉夫人是一个民族,是欧洲人数最多的一个民族”,并且每一位受过教育的斯拉夫人除了自己的母语外,应该学习另外的三种斯拉夫语言。事实上,波兰人也曾有自己的“泛斯拉夫主义”。他们认为,如果俄罗斯人不被完全看作斯拉夫人的话,波兰人就是最大的斯拉夫民族,并且是斯拉夫民族的天然领袖。不过,在围绕泛斯拉夫民族领袖的竞争过程中,俄罗斯人因其人数众多、势力强大而往往超过波兰人,于是,俄国的“泛斯拉夫主义”逐渐成为俄国政府进行帝国扩张的正当理论。37
在俄国,较早阐述泛斯拉夫主义思想的是历史学家波哥金。波氏以御用学者的身份,呼吁俄国政府利用泛斯拉夫主义为自身的扩张服务。1838年,他在一份备忘录中提出,历史是由一个接一个的“选民”推进的,俄国“注定要去完成人间的发展并使之达到顶点”38。同年,他还描绘了一幅俄国统一斯拉夫世界的图景:尼古拉静静地坐在皇村,统治着包括人类九分之一的庞大帝国,几乎可以实现查理五世和拿破仑在他们极盛时期还不曾完成的世界帝国梦想。39波哥金认为,西欧国家的时代已经远去,未来终将属于斯拉夫人,俄国则是斯拉夫人的代表。克里木战争期间(1853—1856),面对欧洲大国的联合作战,波哥金一再向沙皇政府提议,俄国亦应在欧洲斯拉夫人当中寻找同盟者。根据他的构想,由俄国领导的斯拉夫联盟,自然包括所有斯拉夫人,还要将希腊、匈牙利、瓦里几亚和特兰瓦西亚作为成员国,最终俄国沙皇将从君士坦丁堡继承皇帝的称号和历史使命。40
那么,如何组建一个由俄国沙皇领导的斯拉夫联盟 1867年莫斯科斯拉夫代表大会期间,俄国的泛斯拉夫主义者提出,斯拉夫人的统一首先体现在斯拉夫语言的统一。他们进而强调,俄语是俄罗斯帝国境内六千万斯拉夫人的文学语言,一千五百万非俄罗斯臣民的第二语言,用其他斯拉夫语言的人加在一起还不到俄罗斯人数的一半,因此,俄语是最强大的斯拉夫国家的官方语言,拥有“语言上的领导权”。依照这种观点,非俄罗斯斯拉夫人仅仅采用俄语还不够,还要他们承认俄语作为专门继承者和一种使命的承担者的历史权利。41据此可见,俄国泛斯拉夫主义者谈论斯拉夫语的统一,实际上不是斯拉夫语统一的问题,而是要将俄罗斯语强加给所有斯拉夫人的问题。
其时,俄国泛斯拉夫主义理论家达尼列夫斯基在《俄国与欧洲》一书中,围绕斯拉夫联盟之构建问题提出了一整套的主张:
(1)俄罗斯帝国包括加里西亚和喀尔巴阡俄罗斯。
(2)捷克-莫拉维亚-斯洛伐克王国,包括捷克、莫拉维亚和匈牙利西北部,约计人口九百万,面积一千八百平方米里亚。
(3)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王国,包括塞尔维亚、门得内哥罗、波斯尼亚、黑塞哥维亚、阿尔巴尼亚北部及其他地方。约计人口八百万,面积四千五百平方米里亚。
(4)保加利亚王国,包括保加利亚、鲁美利亚大部分地方和马其顿。人口六百-七百万,面积三千平方米里亚。
(5)罗马尼亚王国,包括瓦里几亚、摩尔多瓦、布科维纳的一部分和特兰西瓦尼亚的一半。人口约七百万,面积超过三千平方米里亚。
(6)希腊王国,包括希腊以及爱琴海到小亚细亚沿岸的许多岛屿,约计人口四百万,面积二千八百-三千平方米里亚。
(7)马扎尔王国,包括匈牙利和特兰西瓦尼亚(非马扎尔人口地区分别划归俄、捷、塞、罗),约计人口七百万,面积三千平方米里亚。
(8)君士坦丁堡地区,包括邻近的鲁美利亚以及博斯普鲁斯周围的小亚细亚、马尔马拉海、达达尼尔、加里波利半岛和特内多斯岛,人口约二百万。42
根据达尼列夫斯基的粗略估算,建立这一联盟,俄国将要兼并欧洲全部斯拉夫人地区、斯拉夫人地区毗邻的大致相等的面积以及更多的非斯拉夫人。他一再强调,俄国的“领导地位”是一个基本原则。至于其理由,达尼列夫斯基指出,联盟中的成员各自的权力平等,根本不符合斯拉夫人的种族性格,——“正如斯拉夫人的大家庭中,权威集中在族长手中,所以联盟的最高权威也应当根据家长制原则集中到最强大的国家手中”。显而易见,俄国是斯拉夫人中唯一能保持民族独立、并建立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故有资格在斯拉夫大家庭中维持领导地位。43
1870年普法战争中法国被打败,俄国政府伺机向巴尔干扩张,并将泛斯拉夫主义作为自身的政治纲领,以“解放”全体斯拉夫人为号召,希冀建立俄国在斯拉夫人中的领导地位。至此,恰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描述的那样,泛斯拉夫主义经历了一个从文化主张发展为政治纲领,最终演进为政治实践的过程。44
通过梳理这段历史可知,泛斯拉夫主义本质上是“民族原则”的延伸,俄国政府方面顺理成章地利用了“久经考验的‘民族原则’的方法来建立斯拉夫——俄罗斯帝国”。45具体来说,俄国泛斯拉夫主义者主张通过“共同的斯拉夫语言”——俄语这一民族特性来建立一个由俄国人领导的斯拉夫联盟。但很显然,正如恩格斯所批判的那样,泛斯拉夫主义者以“抽象的民族特征”、所谓的“斯拉夫语”来组建斯拉夫联盟,从根本上说,斯拉夫只不过是一个虚构的民族。具体探讨其中原因,恩格斯提出了以下三点理由:
第一,泛斯拉夫主义没有共同的语言。恩格斯认为,“这十个至十二个民族的斯拉夫语,是由同样数目的方言组成的,这些方言大部分互不相通,甚至可以归为不同的几大类(捷克语、伊利里亚语和塞尔维亚-保加利亚语)”46。缘于此,1849年布拉格斯拉夫人代表大会期间,“几种斯拉夫语言各不相同,就像英语、德语和瑞典语各不相同一样;因此在会议开始以后,那些发言人都无法讲一种大家都能听懂的共同的斯拉夫语言。曾经试用法语,但大多数人也不懂,于是,这些可怜的斯拉夫族狂热分子——他们的唯一的共同感情就是对德意志人的共同仇恨——最后不得不用与会者都懂得的唯一语言,即可恨的德语来表达意见!”47
第二,泛斯拉夫主义没有共同的利益。恩格斯阐述了斯拉夫人的分散性,“在南方,当德国人发现各斯拉夫部族的时候,它们都已经零零散散”48。在他看来,“这些破烂的碎片”不可能“拼凑成一个坚固、独立并且有生命力的民族”。49
第三,斯拉夫人的文明发展阶段存在明显的差异性。恩格斯指出,除了波兰人、俄罗斯人和处于土耳其统治之下的斯拉夫人以外,其他的斯拉夫人“都没有具备为独立和维持生命力所必需的历史、地理、政治和工业的条件”。50为此,他曾作抒情式地描述:“那些从来没有自己的历史,从达到文明发展的最初阶段即最低阶段的时候起就陷于异族统治之下,或者只是由于异族的压迫才被强迫提高到文明发展的最初阶段的民族,是没有生命力的,是永远也不可能获得什么独立的。”51
基于上述三点,恩格斯严厉批评道,所谓的“斯拉夫的民族特征”,只存在于“某些思想家的头脑里”52,泛斯拉夫主义不过是“不切实际的幻想”53“彼岸的梦想的‘空中王国’”54和“虚无缥缈的幻想”55。如果说,泛斯拉夫主义只是一群思想家的幻想,那么,对于俄国政府而言却是一条可供利用的“鞭子”——在泛斯拉夫主义的口号下,斯拉夫人在事实上成为俄国沙皇御用的“充当反革命的主要工具”,“是一切革命民族的压迫者”。56他还一针见血地指出,泛斯拉夫主义是“圣彼得堡内阁的发明,它的目的无非是要把俄国的欧洲疆界向西面和南面推进”。57具体而言,“泛斯拉夫主义的直接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由俄国统治的从厄尔士山脉和喀尔巴阡山脉直到黑海、爱琴海和亚得利亚海的斯拉夫国家”58。显而易见,俄国泛斯拉夫主义者所宣扬的“解放斯拉夫人”,不过是民族原则的延伸,其目标仍是为了不择手段地扩张俄国疆界,将斯拉夫人生活的地方变成俄国的附庸或本国疆域的一部分。
四、结语
根据本文的研究,“民族原则”已然成为18—19世纪欧洲最有影响的政治思想之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民族原则”与欧洲各国疆界形态关系的论述,体现了划时代意义的批判意识:(1)“民族原则”意味着每个民族(nationality)都应该有自己的国家,因此每个民族都应该把自己同一个国家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也应该充分地组成一个国家,不过,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民族原则”宣称以语言、血统等自然属性为纽带建立统一的单一民族国家,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想象;(2)恩格斯对于“民族原则”与“民族自决”问题之差异性的探讨,至今仍对当下国际政治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近代以来国际政治领域被推崇的“民族自决”,更多地倾向于马克思主义所批判的“民族原则”,而非其主张的“民族自决”;(3)正如恩格斯指斥“泛斯拉夫主义”是“俄国人的鞭子”一样,历史时期乃至当下出现的“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泛蒙古主义”之类,大抵隐藏着与前者类似的国家领土诉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还表明,彼时,“每一个民族都应构建自己的国家”的假设搅乱了欧洲大陆,引发大国间的纵横捭阖,进而导致各国边界的变迁:无论是法国的“自然疆界论”,德国的“中欧大国论”,抑或俄国的“泛斯拉夫主义”,均以维护“民族原则”为口号,用以体面地掩盖自己的大国领土、疆界扩张政策。国家的领土重组和疆界变迁,与民族国家构建密切关联,正是从此意义上说,“民族原则”客观上推动了欧洲各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历程。亦应指出,边界的变更,不仅表明欧洲国家疆域版图的重构,还意味着一个国家要将居住在本国领土上的人民割让给另一个国家,即朝着所谓“单一民族国家”的前景努力,——然而,正如恩格斯所批判的那样,新建立的国家仅仅在理论上是一个单一民族国家,事实上,他们和欧洲历史上的君主制一样,都是多民族的。
注释
1.恩格斯:《暴力在历史中的作用》(1887年12月—1888年3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 卷,人民出版社,2018 年,第492 页。
2.参见杨须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族”概念及其语境考辨——兼论“民族”概念的汉译及中国化》,载《民族研究》,2017年第5期;谢江平:《民族自决原则的岐变:从nation到nationality——兼谈恩格斯对“民族原则”的批判》,载《哲学研究》,2014年第11期;孙守春、张旭东:《拿破仑三世的“民族原则”外交及评价》,载《蒲峪学刊》,1997年第2期;张三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族主义论述的再认识:“困难对话论”评析(下)》,载《世界民族》,2014年第4期等先行研究。
3.详情参酌于逢春、冯建勇:《论马克思恩格斯对19世纪德法两国“自然疆界论”的剖解》,载《中州学刊》,2014年第1期。
4.[美]保罗·赫斯特、格雷厄姆·汤普逊:《民族国家的未来》,载[美]D.赫尔德、J.罗西瑙等著:《国将不国?——西方著名学者论全球化与国家主权》,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0—191页。
5.韦定广:《后革命时代的文化主题——列宁文化思想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61—162页。
6.参见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1月底—4月6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24页。
7.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1月底—4月6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26—227页。
8.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写组:《沙皇俄国侵略扩张史》(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46—147页。
9.[俄]阿克萨科夫:《波兰问题与西俄罗斯事业》,《阿克萨科夫全集》第3卷,莫斯科,1886年,第382页。
10.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1月底—4月6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24页。
11.关于这一点,恩格斯曾指出:“欧洲没有一个国家不是一个政府管辖好几个不同的民族(nationalities)。”参见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1月底—4月6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24页。列宁在摘引这段笔记的时候,特意加以注释:“法国的布列塔尼人;英国山区的克尔特人。”参见列宁:《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论波兰问题和民族压迫问题的笔记》(1916年7月),《列宁全集》第60卷,1990年,第165页。这些论述均表明,“政治、领土疆界与民族(nationality)界限的重合”,不过是出于一种想象。
12.恩格斯:《波河与莱茵河》(1859年2月底—3月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298页。
13.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1月底—4月6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25页。在阅读恩格斯著作所做的笔记当中,列宁指出,阿尔萨斯和瑞士的德意志人、比利时的法兰西人即存在这样的情形。参见列宁:《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论波兰问题和民族压迫问题的笔记》(1916年7月),《列宁全集》第60卷,第166页。
14.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1月底—4月6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25页。
15.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1月底—4月6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25页。
16.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1月底—4月6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26页。
17.一般地,“民族自决”英译为“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在特定语境下亦被译为“principle of nations”(参见谢江平:《民族自决原则的岐变 :从 Nation到Nationality——兼谈恩格斯对“民族原则的批判》,载《哲学研究》,2014年第11期)。因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一文专门探讨了“nationality”与“nation”的区别,本文为对应两者关系,从谢文,将“民族自决”译为“principle of nations”。
18.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1866年1月底—4月6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25页。
19.[南斯拉夫]米·马尔科维奇:《斯大林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载《国际共运史研究》第7辑,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06—208页。
20.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3页。
21.正如美国学者尼古拉·约翰·斯派克曼和阿比·A.罗林斯在《外交政策中的地理目标》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任何既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界线完全可能变成当时既存实力平衡在政治地理上的表述”。Nicholas J.Spykman and Abbie A.Rollins,“Geographic Objectives in Foreign Policy”,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33,No.4 (Aug.,1939),p.591.
22.参见黄艳红:《近代法国莱茵河“自然疆界”话语的流变(1450—1792)》,载《历史研究》,2016年第4期,第110—119页。
23.Augustin Thierry,Récits des Temps Mérovingiens,Précédes de considerations sur l’s histoire de France,2nd edn.,Paris:Just Tessier,1842,pp.192-194.转引自黄艳红:《近代法国莱茵河“自然疆界”话语的流变(1450—1792)》,载《历史研究》,2016年第4期,第130页。
24.恩格斯:《萨瓦、尼斯与莱茵》(1860年2月4—20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51页。
25.恩格斯:《萨瓦、尼斯与莱茵》(1860年2月4—20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47页。
26.恩格斯:《萨瓦、尼斯与莱茵》(1860年2月4—20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74页。
27.恩格斯:《萨瓦、尼斯与莱茵》(1860年2月4—20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75页。
28.“中欧大国论”的核心内涵,即是宣称奥地利、普鲁士及德国其他各邦应当在奥地利的霸权下形成一个联邦制的国家。该联邦“对于匈牙利和沿多瑙河的斯拉夫—罗马尼亚各国应当用殖民、办学校和怀柔的方法使它们德意志化;从而使这个国家集合体的重心逐渐转向东南方,转向维也纳;此外,还应当重新夺取亚尔萨斯和洛林”。这个“中欧大国”应当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复活,并且还要兼并原奥属尼德兰及荷兰作为藩属。“这样一来,德意志祖国也许几乎要比现在操德语的范围扩大一倍;如果所有这一切真正实现了,德国就要成为欧洲的仲裁者和主宰。命运已经在设法使所有这一切得以实现”。参见恩格斯:《波河与莱茵河》(1859年2月底—3月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251页。
29.恩格斯:《波河与莱茵河》(1859年2月底—3月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250页。
30.恩格斯:《波河与莱茵河》(1859年2月底—3月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253—299页。
31.恩格斯:《萨瓦、尼斯与莱茵》(1860年2月4—20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75页。
32.马克思:《福格特先生》(1860年2月—11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76页。
33.[美]威廉·邓宁著,谢义伟译:《政治学说史(修订版)》(下卷),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199—200页。
34.于逢春、冯建勇:《论马克思恩格斯对19世纪德法两国“自然疆界论”的剖解》,载《中州学刊》,2014年第1期,第145页。
35.钱其琛主编 :《世界外交大辞典》(上册),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第604页。
36.亦即俄罗斯人、波兰人、捷克人、保加利亚人、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
37.[英]休·希顿-沃森著,吴洪英、黄群译:《民族与国家:对民族起源与民族主义政治的探讨》,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61—163页。
38.[俄]波哥金:《波哥金的历史政治书信和报告》,莫斯科:1874年,第1—14页。转引自[美]M.B.彼得罗维奇:《俄国泛斯拉夫主义的出现(1856—1870)》,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56年,第27页。
39.[美]汉斯·孔思:《二十世纪》,纽约:1949年,第103页。转引自[美]M.B.彼得罗维奇:《俄国泛斯拉夫主义的出现(1856—1870)》,第27—28页。
40.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写组:《沙皇俄国侵略扩张史》(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04—205页。
41.[美]M.B.彼得罗维奇:《俄国泛斯拉夫主义的出现》,第160—161页。
42.[俄]达尼列夫斯基:《俄国和欧洲》,1871年,第423—424页。转引自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写组:《沙皇俄国侵略扩张史》(下),第221—222页。
43.[俄]达尼列夫斯基:《俄国和欧洲》,第448页。转引自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写组:《沙皇俄国侵略扩张史》(下),第224页。
44.恩格斯:《德国和泛斯拉夫主义》(1855年4月17日左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18、320页。
45.马克思:《福格特先生》(1860年2月—11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23页。
46.恩格斯:《匈牙利的斗争》(1849年1月8日左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201页。
47.恩格斯:《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1851年8月—1852年9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页。
48.恩格斯:《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1849年8月14—1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332页。
49.恩格斯:《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1849年8月14—1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328页。
50.恩格斯:《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1849年8月14—1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328页。
51.恩格斯:《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1849年8月14—1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328页。
52.恩格斯:《匈牙利的斗争》(1849年1月8日左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01页。
53.恩格斯:《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1849年8月14—1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334页。
54.恩格斯:《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1849年8月14—1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327页。
55.恩格斯:《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1849年8月14—1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325页。
56.恩格斯:《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1849年8月14—1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334页。
57.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民主同盟和国际工人协会》(1873年4—7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492页。
58.恩格斯:《匈牙利的斗争》(1849年1月8日左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