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信息:《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第20194期
内容提要: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历史的矛盾分析具有双重逻辑。需要及其不断满足的历史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分析的隐性逻辑;社会结构矛盾与阶级矛盾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分析的显性逻辑。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立足于社会结构矛盾与阶级矛盾来分析人类社会历史,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显性逻辑,这在一定程度上使需要及其满足的历史这一隐性逻辑被相对遮蔽。唯物史观关于社会矛盾的隐性逻辑,即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们理解三大改造完成后、阶级斗争已不再是主要社会矛盾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合理依据。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不断变化的实际,在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同时开启了对社会矛盾的新探索,即对历史唯物主义隐性矛盾逻辑的不断开掘。从毛泽东到邓小平,把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矛盾的隐性逻辑即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揭示出来,建构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经典理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围绕社会主要矛盾制定发展战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不仅进一步突出了这一隐性逻辑,而且进行了创新发展,是当代中国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
关 键 词: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矛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标题注释: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8ZDA002)。
社会矛盾分析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方法,它存在双重逻辑,一种是以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为核心的社会结构分析以及以阶级斗争为核心的阶级矛盾分析:另一种是基于对现实的人何以创造历史进行深层追溯所建构的需要和社会生产的矛盾分析。两种逻辑虽内在一致,但缘于前者借助于科学抽象更能把握历史的本质联系和深层奥秘,居于显性和主导地位,后者是隐性逻辑。这样的处置,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特点和优点,但也留下难题:社会主义政权确立,阶级对立的根源被消除,怎么来分析社会矛盾?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解答的课题。早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充分注意到显性逻辑,强调阶级矛盾的主导地位。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以中共八大决议为代表,在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确定为普遍性的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逐渐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社会生产的矛盾确立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这既解答了难题,同时也把隐性逻辑开掘出来;然而,随后的社会主义实践偏离了这个判断,造成巨大灾难。改革开放后,我们及时恢复了这个正确判断的指导地位,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走向成功。进入新时代后,我们党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对隐性逻辑的创新发展。党的十九大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创新,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的重大推进。
一、需要及其不断满足的历史: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历史的隐性逻辑
文德尔班曾指认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创建了社会主义的唯物主义历史哲学,黑格尔和孔德的因素以其独特的方式交错于其中。”①这个指认虽比较粗疏,但也道出了一个基本的实情:马克思恩格斯在以新的方式审视历史时,有两种最基本的因素交织渗透并起了很大作用,一种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另一种是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观察分析。
1843-1844年前后,马克思一方面通过阅读大量的历史、政治书籍,另一方面接受费尔巴哈感性直观唯物主义和人本学,确证了黑格尔思辨唯心主义历史观的错误所在,并且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尝试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进行批判。虽然此时马克思也对古典经济学进行了批判,但后者作为一门深受自然科学研究方式影响的新兴科学,强调自己“不是建立在假设上面,而是建立在观察结果和经验上面”②,得到了社会越来越多的认可。马克思显然看到了这一点。费尔巴哈从黑格尔哲学到感性经验论唯物主义的转变,圣西门的实证主义应该发挥过一定的作用③。圣西门(以及孔德)、古典政治经济学、费尔巴哈就强调经验事实的优先性而言无疑是相通的,三者实际上分享了广义实证主义(即强调经验材料的重要性,拒斥先验的、形而上学的思辨)的一些基本要素。④《手稿》为此表扬费尔巴哈实现“真正理论革命”,具有“伟大功绩”,并专门引用费尔巴哈的话强调“感性必须是科学的基础”,科学只有“从感性出发”“从自然界出发”,“才是现实的科学”,“感性的即现实的”;同时还认为,“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以及整个实证的批判,全靠费尔巴哈的发现给它打下真正的基础。从费尔巴哈起才开始了实证的人道主义的和自然主义的批判”。马克思还在序言中称自己是与费尔巴哈相同的“实证的批判者”。除了确认感性事实、经验实证对科学的重要性外,《手稿》还把《德法年鉴》中深受费尔巴哈人本学影响而提出的“人的解放”推进为“人的科学”,其核心在于具有了鲜明的历史维度,马克思主张黑格尔的伟大之处在于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是一个过程即是历史的,历史成为《手稿》的一个高频词,诸如“历史之谜”“历史的全部活动”“历史的产物”被先后提出,并专门强调“人也有自己的形成过程即历史……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⑤人的科学就是人的历史之科学。因此,我们理解历史必须注意两点,第一,必须从人出发看历史,而不能从人之外的上帝或绝对理性看历史;第二,历史只能是人的历史。“认识到人是本质、是人的全部活动和全部状况的基础……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神圣家族》为此称这个思想是费尔巴哈“天才的阐述”。而在标志着历史唯物主义初步形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继续强调了这一点:“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⑥
不过,在《手稿》中马克思认识到费尔巴哈只承认人是感性的人,而忽视在更根本意义上人是感性活动的人,它的感性直观唯物主义既无法真正洞悉人,也无法真正把握历史,因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存在。是一门打开了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⑦所以,在《形态》中马克思认为,真正作为历史前提的应该是“现实的个人”即处于实践活动中的人,“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由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这两个“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它们是正确分析和理解历史必不可少的起点和基石。而“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⑧历史是人的历史,更确切地说是人通过实践活动创造的历史,恩格斯为此称赞马克思“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⑨
可贵的是,马克思还进一步追问是什么推动现实的个人创造历史?早在19世纪40年代初,马克思就提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⑩,而利益不过是需要的社会表达,所以把人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形态》中也强调“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1)。“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人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12)概言之,需要是人类创造历史的前提和原始动力。
因此,历史既是人的历史、人的实践活动(首要是物质生产活动)的历史,从根本上说也是需要及其满足的历史。《形态》为此指出:“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实际上,《手稿》早就站在费尔巴哈人本学的立场上强调:“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作准备的历史(发展史)。”并且以此为出发点,以“私有财产和需要”为题深入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需要对立的矛盾。“每个人都力图创造出一种支配他人的、异己的本质力量,以便从这里面找到他自己的利己需要的满足”,更重要的是,“这种异化也部分地表现在:一方面出现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资料的精致化,却在另一方面造成需要的牲畜般的野蛮化和彻底的、粗陋的、抽象的简单化,或者毋宁说这种精致化只是再生出相反意义上的自身。对于工人来说,甚至对新鲜空气的需要也不再成其为需要了”。(13)最终形成了“需要与满足需要的资料的增长”和“需要的丧失与满足需要的丧失”之间的两极对立。这无疑是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
由此,《手稿》围绕着工人阶级的解放,构建了三大解放思想即需要的解放、劳动的解放(从异化劳动到自主活动)和私有财产(私有制)的解放(扬弃私有财产)。唯物史观形成以后,这三大解放思想被科学地重构,如劳动解放思想与科学的劳动辩证法思想、劳动过程理论结合起来(14)。在《形态》中,马克思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需要现象:“受这种生产力所制约的、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生产,使得人们的发展只能具有这样的形式: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因而暂时(即在新的革命的生产力产生以前)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所以“共产主义者所追求的只是这样一种生产和交往的组织,那里他们可以实现正常的,也就是仅限于需要本身的一切需要的满足”,“个人在自己的自我解放中要满足一定的、自己真正体验到的需要”。(15)在《资本论》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一个人只有当他同时满足了另一个人的迫切需要;并且为后者创造了超过这种需要的余额时,才能满足他本人的迫切需要”(16),主张在共产主义“社会的个人的需要将成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17)。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把共产主义视为“物质财富充分涌流、按需分配、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三位一体。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也强调,在共产主义社会,“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18)。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建构了需要和生产的辩证法,一方面强调,“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人的需要“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要素”(19);另一方面强调,“历史地自行产生的需要即由生产本身产生的需要,社会需要即从社会生产和交换中产生的需要”,“需要也如同产品和各种劳动技能一样,是生产出来的”(20)。可以说“我们的需要是由社会产生的”(21),但“一旦满足了某一范围的需要,又会游离出、创造出新的需要”(22),这是人类社会自然发展的规律。人们的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之间存在着一种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并力图保持动态平衡(即社会需要推动、促进社会生产前进;而社会生产及其社会后果又催生新的社会需要)的矛盾运动。
二、社会结构矛盾与阶级矛盾为何成为历史分析的显性逻辑
前文分析指出,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历史中的深层矛盾,这意味着,社会主体需要及其满足之间的矛盾,是社会历史分析的一个基本维度。然而,这个重要维度在《形态》中并没有得到充分彰显,在以后更为成熟的历史唯物主义文本中,它也没有成为显性的话题。从总体上看,它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是隐而不彰的。非但如此,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这一分析视角,《形态》虽然强调它们是分析和理解历史必不可少的起点和基石,但后面在对人类历史进程进行具体分析时,以及分析未来的共产主义时,它们并没有成为最为重要的理据。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此时的马克思恩格斯已认识到,对人类社会历史的把握绝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人类社会历史是非常复杂的,它们仅仅是历史比较表显的维度。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时认真读过兰克的《法国史》。《形态》批评说:“所谓客观的历史编纂学正是脱离活动来考察历史关系”而具有“反动的性质”,它们脱离了和客观物质利益紧密结合的物质生产活动,进而“只能在历史上看到重大政治历史事件,看到宗教的和一般理论的斗争”。(23)兰克史学在科学实证主义影响下,以“如实直书”、还原史实为旗号奠定了科学史学,但他把历史主要归结为政治事件史、人物史。兰克史学是这里所说的“客观的历史编撰学”很重要的指向对象。《形态》对以兰克史学为代表的客观主义历史学具有深刻的洞悉,《形态》还专门组配了两个新词“历史科学”“真正实证的科学”来指认“新历史观”。“历史科学”德文原文为“Wissenschaft der Geschichte”,“真正实证的科学”原文为“die wirkliche,positive Wissenschaft”。在德语中,“历史”有两个用词,即“Geschichte”和“Historie”,前者意义颇为广泛,意指一切发生过的事情,后者则指当时已经兴起的历史学意义上的历史。“Wissenschaft”意指对知识、学术、学问的系统追求或有根据、有条理的系统知识,较之主流意义上的近代英语词“Science”即实证主义科学、自然科学以及现代学科意义上的“科学”,其意义更为宽泛。马克思用这两个语词,一是凸显历史唯物主义与主流的历史学、一般的实证科学是明显有异的,二是显示了马克思对“实证”的独特看法。
马克思之所以在此时接受和使用“实证”一词,不仅因为它可以有力驳斥思辨唯心主义的错误,更重要的是,在马克思看来,“实证”最基本的意思就是尊重客观实际和客观事实,真正做到“实证”就是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问题在于,不仅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而且一般的经验主义,都没有做到彻底的、“真正的实证”。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时通过大量阅读历史学著作,已经明白了财产关系和政治法律之间有一种无法经验直观到的隐秘的内在联系;而1844年对政治经济学的初步研究,则强化了这一认识。萨伊提出的“存在着的物体”和“发生着的事件”两种事实之分应该影响了马克思,因为发生着的事件很大程度上是人们实践活动造成的,由此会形成“作为关系的事实”,圣西门的实证主义也非常强调事实中的联系。这也是马克思强调劳动和由劳动所型塑的社会关系的重要原因;同时,马克思还进一步认识到,关系的事实涉及外显的事实和潜隐的事实,以及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更为复杂的“关系的事实”),《手稿》为此指出“私有财产的关系潜在地包含着作为劳动的私有财产的关系和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的关系,以及这两种表现的相互关系”(24)。“真正的实证”必须注意到这一层事实。
我们知道,在配第那里,就已开始了对科学抽象的初步运用,而在斯密和李嘉图那里,运用更多。在《手稿》中,由于对黑格尔思辨抽象的拒斥,马克思同样反感古典经济学中的抽象方法,孙伯鍨曾指出:“恰恰是这种能够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导致真正的进步和科学成就的抽象方法,当时却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不取。”(25)不过,透过文本解析可以发现,马克思实际上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并运用了一定的抽象思维。当然,更重要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做基础。……他是第一个想证明历史中有一种发展、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而“这个划时代的历史观是新唯物主义观点的直接的理论前提,单单由于这种历史观,也就为逻辑方法提供了一个出发点”。(26)“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伟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而思维的任务现在就是要透过一切迷乱现象探索这一过程的逐步发展的阶段,并且透过一切表面的偶然性揭示这一过程的内在规律性”。(27)《形态》已用辩证逻辑的方法来把握历史;发掘人类社会历史隐秘的内在联系即客观规律,才能对历史有本质性的把握,这正是《形态》中以“历史科学”“真正实证的科学”为名的新历史观的努力方向。所以,《形态》指出,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但历史观如果仅停留在此是远远不够的,还不是“历史科学”和“真正实证的科学”;马克思还专门批评了以兰克史学为代表的史学范式拘泥于经验实证而成为“抽象的经验主义者”,结果把历史变成了“僵死的事实的汇集”。(28)莱蒙对此评价说:在《形态》中“马克思认为他的新方法即‘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因为对他来说,它源于实践的真实事实,而不是固定的或先验的概念。说它是‘科学的’,还因为它能够从这种‘真实的现实’中,提炼出揭示事物间联系的一般‘概念’或主要原则框架——类似于‘科学规律’解释自然的作用”(29)。
那么,该如何发掘历史中隐秘的内在联系与客观规律呢?一是强调抽象思维的必要性。马克思虽然在此时还没有像《资本论》写作时那样对科学抽象法有明确自觉的方法论意识,但是通过黑格尔和古典经济学,他已经开始不自觉地接受和运用它,《形态》不仅承继了古典经济学的一些概念,还新创了诸如交往形式、生产方式等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建构了社会结构理论(生产力—交往形式—意识形态)。而这些社会结构及其组成要素都不是感性直观、经验实证所能获知的。《形态》为此还强调:“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作为一种客观而抽象的社会存在,只能借助于抽象思维来把握,而“真正的实证”必须通达于此。这意味着,在历史分析中经验观察必须和抽象思维互动起来,逻辑和历史必须辩证统一起来。所以,《形态》在坦承新历史观“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的同时,强调“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30);也就是说,社会结构才是理解历史的关键,达不到这一点,就难以冠之“历史科学”。恩格斯后来在强调唯物史观是劳动史观时也特意提醒:“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历史的基础”,更具体地说,“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31)如果只局限于从经验事实看历史,就会陷入把历史变为“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的“抽象经验主义”,结果“只是诉诸实际经验。而理由和原因仍然是秘密”。(32)
除了把握静态的社会结构,还必须把握动态的社会运行。历史是结构及其变动的历史,这些变动是怎么形成的?黑格尔辩证法主张,“辩证法是实在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之推动的原则”,其中的关键在于“矛盾是推动世界的原则”(33),“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34)。《形态》则明确指出,“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这种矛盾”,“它们在迄今为止的历史中曾多次发生过”,“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更重要的是,“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另一种交往形式所代替”,“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各种交往形式的相互联系的序列”。(35)人类社会发展、社会形态变迁是由社会矛盾推动的,而社会矛盾实质上是社会结构内部要素之间的矛盾。
在《致安年科夫的信》和《哲学的贫困》中,这个表述被进一步科学化,交往形式这个概念被“生产关系”取代;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形成了经典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6)这段话之所以被公认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就是因为它把社会结构及其矛盾运动简洁明确地表述出来了。西方史学家伊格尔斯说:“马克思对现代史学最重要的贡献也许是强调了社会作为一个各种因素相互关系的整体而运动的思想以及力图找到历史现象在其中发生的结构要素,把这些同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联系起来,系统地阐述可以分析造成变革的各种因素的概念模式。”(37)
与此同时,马克思提出,孤立的个人是不存在的,现实的人及其活动都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存在的;《资本论》明确指出,“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承担者”(38)。“当文明一开始的时候,生产就开始建立在级别、等级和阶级的对抗上,最后建立在积累的劳动和直接的劳动的对抗上。没有对抗就没有进步。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规律。到现在为止,生产力就是由于这种对抗的规律而发展起来的”(39),“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往往通过阶级矛盾对抗的形式体现出来。《共产党宣言》一方面指出,“几十年来的工业和商业的历史,只不过是现代生产力反抗现代生产关系、反抗作为资产阶级及其统治的存在条件的所有制关系的历史”(40);另一方面又细致阐述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深刻揭示了两者之间的深层关联。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3年德文版序言和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两次强调,其基本思想是一方面揭示历史是社会结构矛盾运动的历史,一方面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在详细阐释社会结构矛盾运动的同时,也同样强调了它和社会革命之间的内在一致性。恩格斯总结说:“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41)在这个意义上,阶级社会的历史表现为阶级(斗争)史,“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42),“是产生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的基本矛盾,现代社会就在这一切矛盾中运动,而大工业把它们明显地暴露出来了”(43)。这就是著名的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说。
立足于社会结构矛盾运动及其表现——阶级矛盾来分析人类社会历史,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显性和主导逻辑。这种逻辑的主导性之所以特别彰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需要及其满足的历史、劳动及其解放的历史这一逻辑被相对遮蔽,除了这一逻辑更能实现“历史科学”的使命、深入洞察历史的本质外,还有以下几个因由:第一,这两种逻辑之间存在内在一致性。因为“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生活过程中产生的”(44),社会不过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而“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所以生产力是人们的实践能力的结果”。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人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这种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45)。不管是哪种形式的活动,最终都是由需要驱动的,“物质生活的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每次都取决于已经发达的需求”(46),社会结构的矛盾来自物质生产劳动本身内含的矛盾,而劳动本身的矛盾实际上根源于人的需要及其满足的矛盾。第二,社会结构的矛盾、阶级矛盾虽然源自劳动本身内含的矛盾,最终根源于需要及其满足的矛盾,但需要本身不是自立的、天然的,而是社会的。从这意义上说,需要及其满足的矛盾、劳动内含的矛盾解决,恰恰依赖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阶级矛盾的解决。第三,历史唯物主义秉持“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一把钥匙”原则,非常关注资本主义现实,而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社会危机(两极分化、阶级对立)非常突出,立足于社会结构矛盾分析、阶级矛盾分析才能深刻洞悉和揭示这两种危机的实质并寻求解救之道;立足于需要、劳动的分析进路则达不到这样的深度。
这样来处理和安排社会矛盾分析的两种逻辑,无疑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特点和优点,但也留下了难题: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不复存在,阶级对立的根源被消除,该怎么来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阶级矛盾分析还是主导性的吗?
布哈林在《过渡时期的经济》中强调,“资本主义是对抗的、矛盾的制度”,把矛盾和对抗混为一谈,言下之意是社会主义不存在对抗因而也将不存在矛盾。列宁1920年5月在读到这个观点时专门批注说:此说“极不确切。对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对抗是阶级之间根本利益的冲突,存在于“社会分裂为两个基本阶级”的社会中,矛盾则会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即使阶级消灭了社会矛盾依然存在(47)。斯大林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接受列宁的说法,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并表现为两种性质的社会矛盾,一种是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的内部矛盾,另一种是社会主义国家与一切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外部矛盾;但到了1938年,他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却否认了社会主义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到了50年代初他又承认了这一矛盾。这段历史充分说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分析的复杂性。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对矛盾双重逻辑的创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所散发的真理光芒,特别是实践观点、阶级分析法和矛盾分析法,具有无穷的感召力。毛泽东在20世纪20年代初读了《共产党宣言》后认为“掌握了认识问题的方法论”,并说“我只取它四个字‘阶级斗争’,老老实实地来开始研究实际的阶级斗争”(48);在此基础上,于1936年到1937年写下了著名的《实践论》《矛盾论》。在《矛盾论》中,毛泽东明确说:“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马克思把这一法则(事物矛盾法则)应用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研究的时候,他看出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在于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制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的阶级表现则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49)这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准确理解和通俗表达,这说明中国共产党人很早就抓住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方法:社会矛盾分析。这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不仅如此,《矛盾论》实现了重要的突破和创新。毛泽东在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时候,指出了矛盾的多样性,并提出了著名的“主要矛盾说”。首先,存在着“规定事物发展过程的本质”的“根本矛盾”,如从“自由竞争年代的资本主义发展为帝国主义,这时,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个根本矛盾著的阶级的性质”并没有变化,所以“这个社会的资本主义的本质,并没有变化”。其次,“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著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去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50)
一方面,毛泽东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具体体现即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视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他提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不过这是针对其他阶级之间的矛盾而言的,还不是我们今天理解的社会主要矛盾,但他把这对矛盾又视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即对一个社会或者其发展阶段起着决定性、主导性作用的矛盾,也就是我们今天理解的社会主要矛盾。在1952年6月针对中央统战工作起草的一个文件中,毛泽东非常明确地说:“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51),强调了阶级矛盾的主导地位。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人在其早期探索中,充分注意到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矛盾的显性逻辑,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和阶级矛盾。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前,这些探索不但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真谛,而且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随后,中国共产党人结合新中国不断变化的实际,在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同时开启了对社会矛盾的新探索,即对历史唯物主义隐性矛盾逻辑的不断开掘。
在1956年4月《人民日报》刊发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毛泽东强调:“社会的发展总是在不断的矛盾中进行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着的”,但要注意“各个社会的矛盾性质不同,解决矛盾的方式不同”。(52)这个在“三大改造”行将完成时的提示,实际上提醒人们,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矛盾有了新的认识。1956年9月的八大决议对此有个颇为详细的说明:“在旧中国社会中的主要矛盾,即中国人民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的矛盾,由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胜利而解决了。在解决了这种矛盾以后,我国除了对外还有同帝国主义的矛盾以外,在国内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这是社会主义革命所要解决的矛盾。我们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变革资产阶级所有制,变革产生资本主义的根源的小私有制。现在这种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这就表明,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原有的社会主要矛盾随着作为剥削阶级、整体意义上的资产阶级不复存在已经不存在了,“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工业国”。(53)八大决议的这个分析,一方面顺应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另一方面,在理论上结合实际,深刻回答了在阶级矛盾不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社会主义社会,亦即社会生产、经济发展的目的既不像封建社会那样维系一个特权阶级,也不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为资本逻辑主宰,生产和生产主体需要之间不再被各种社会中介力量遮蔽、阻断、破坏而恢复直接关系,在这种状况下如何界定和分析社会主要矛盾。这个回答同时把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矛盾学说的隐性逻辑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在深层次上是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前者既根源于后者,在特定历史时期(阶级矛盾不再是社会主要矛盾)又表现为后者,充分开显出来了。
1956年12月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这一规律,以不同的形态适用于一切社会。这就是说,也适用于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54)。这一方面将两对矛盾并置,讲法明确而又完整;另一方面强调它们具有历史的普遍性,贯穿人类历史。该文还在此基础上强调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之分。在1957年1月的讲话中,毛泽东批判斯大林“没有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当作全面性的问题提出来,他还是没有认识到这些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55),第一次明确把两对矛盾确定为社会基本矛盾,并再次重申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
1957年2月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再次阐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这种矛盾同旧社会的社会基本矛盾相比“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那种矛盾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够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同样是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两对基本矛盾的这种状况,决定了“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56)这个重要理论不仅科学解答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关系,阐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社会主要矛盾,即人们的社会需要和落后的物质生产、落后的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还回应了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决定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基本矛盾的表现这个基本思想,彰显了历史唯物主义分析社会矛盾显性逻辑和隐性逻辑之间的内在关联,并把隐性逻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性凸现出来。
随着反右斗争的扩大化,毛泽东在这个问题有所动摇,他在1957年10月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说:“‘八大’决议上有那么一段,讲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种提法是不对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57)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1959年的“反右倾斗争”,直到“文化大革命”,历史教训使人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阶级斗争不是也不应该被视为我国社会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相反,八大决议的判断是符合实际的。唯物史观关于社会矛盾的隐性逻辑,即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才是我们理解三大改造完成后、阶级斗争已不再是主要社会矛盾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合理依据。
1979年3月初,邓小平明确表态:“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关于主要矛盾肯定了八大的提法,即“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58)1979年中央理论务虚会、政府工作报告都确认了这个思想。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主要矛盾作为一个重点问题进行了说明,强调“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既不再罗列式地指出很多情况,也不再抽象地谈落后的生产力,而是直接地聚焦于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一说法“充分地汲取了八大的成果,又比八大的提法更为准确”(59)。1992年党的十四大把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写入党章。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确认“这个主要矛盾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两个没有变”,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三个没有变”,这些科学论断都确认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坚持围绕社会主要矛盾制定发展战略,谋划发展蓝图,规划发展路径,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互动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四、新时代对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深化和创新
十八大以后中央政治局就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专门进行集体学习,一是强调“要学习和掌握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法,深入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结合起来观察,把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才能全面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方向……我们提出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适应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来推进社会发展”:二是强调“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态度”(60)。社会基本矛盾发展,也就意味着它的结构要素不断变动、各种关系不断调整,往往会诱致或直接造成社会主要矛盾随之发生变更。在迅速发展的中国,社会基本矛盾与社会主要矛盾的这种密切互动,更为明显。
那么,如何把握这种密切互动关系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我们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就是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61)社会问题背后是社会矛盾,社会问题不过是社会矛盾在现实中的生动表现、集中体现和多方面的展现;可以通过社会问题来更好地理解社会矛盾,特别是社会矛盾的变动。矛盾是深隐、内藏的,而问题则是外化、外显的,不关注问题,不观察问题,不思考问题,很难察觉到社会矛盾。重大社会问题根本上源于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及其变动情况集中而又生动(往往通过基本要求)的体现。其中,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等重大社会问题十分重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革攻坚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面临的难点问题、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积极回应”,“这些基本要求,既涉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又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既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又涉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时还涉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62)
十八大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总结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不仅使我们国家快速发展起来,使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起来”(63),“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以及“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64)从十八大到十九大的这五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除了前面提到的多个“更”,还有“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65)也成了重要内容。很明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社会基本要求,从主体角度而言,这虽然是一种主观状态,但其背后却是社会发展所形成的客观社会需要,即美好生活已经成为普遍性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需要。理解这个问题有三个基本点:第一,美好生活成为人们的向往和社会需要,是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形成的,“落后的社会生产”不可能催生普遍性的美好生活的社会需要;第二,时至今日,我们经济、科技等各方面的实力以及综合国力都有大幅提升,科技创新、科技转化为生产的能力都较之以前有很大提高,不少方面已经处在世界前列,不能简单地说是“落后的社会生产”;第三,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仅是层次的提高,同样是内容的提升,内容更为全面、覆盖面非常宽广,相对单一性的“落后的社会生产”不可能与它相对应。
众所周知,十七大报告把十六大报告以来沿袭已久的说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调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里绝不是一个字词的简单修改问题,它折射的是社会发展问题,即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日积月累,全面小康社会是一个“可望又可即”的现实奋斗目标,我们越来越有基础、越来越有能力实现的目标。此外,这也恰恰说明我们现实中的发展离全面小康社会还有一段距离,是要“建成”而不是已经完成。十八大以来,我们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了更为清晰、全面的认识:第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的不仅是“小康”,而且更重要的也是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如果到二○二○年我们在总量和速度上完成了目标,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更加严重,短板更加突出,就算不上真正实现了目标。第二,全面小康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第三,全面小康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第四,全面小康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的小康。(6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人民美好生活实现的初步要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包括领域不平衡、区域不平衡、群体不平衡、代际不平衡等在内的发展不平衡和包括生产力发展不充分、科技发展不充分、资源能源利用不充分、民生工程发展不充分、民主法治和政治建设发展不充分、文化建设发展不充分、社会主体积极性能动性调动不充分等在内的发展不充分,已成为制约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最重要的因素。
随着基础越来越好、条件越来越有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越来越强烈。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6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提出(新说法),无论是相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矛盾的经典分析,还是相对于中国社会主义使用已久的经典说法(旧共识),都有很大的创新突破。这一重大理论创新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是在有所继承的基础上进行的创新。
这个“新说法”与“旧共识”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的关系。“新说法”在尊重客观实际的基础上,以“美好生活需要”这个更为全面、更切实际的说法取代了一般性的物质文化需要之说,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个说法取代了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个说法,既是对“旧共识”的创新突破,同时也一脉相承。其一,都是基于人民内部矛盾这个基本判断进行分析的,认识到社会主义正常状态下阶级斗争不应再是社会主要矛盾;其二,基本上是在同一个框架体系中即主体需要同社会发展客观水平(或者说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矛盾来进行分析的;其三,都是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法,立足于社会基本矛盾及其变动来发现社会主要矛盾,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分析社会矛盾隐性逻辑——社会主体的需求以及由之形成的客观社会需要同这种需要满足之间的辩证关系的发掘和彰显。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已经把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矛盾的隐性逻辑即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揭示出来,建构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经典理论;习近平不仅进一步突出了这一隐性逻辑,而且进行了创新发展,是当代中国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
①威廉·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904页。
②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49页。
③参见关锋:《解码“实证的人道主义”》,《学术研究》2017年第6期。
④圣西门的思想糅合了社会主义、工业主义和实证主义,这三者实际上都深深影响了青年马克思。Georges Gurvitch为此详细考证后说,圣西门对青年马克思的影响,与黑格尔在某些方面不相上下。参见安东尼·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第5页。
⑤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89-90、107、4、107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5、519页。
⑦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9-90、107、4、107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19、531、531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13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82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42、53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1960年,第286、514页。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1-532、194、223、125页。
(14)参见关锋:《劳动辩证法——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新解读》,《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07、287、347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1995年,第380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1998年,第104页。
(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0-561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9、31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9页、第19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429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60页。
(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6、545页。
(2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67页。
(25)孙伯鍨、姚顺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第2卷,北京:北京出版社,1991年,第265页。
(2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02页。
(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6、27页。
(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19、525-526页。
(29)莱蒙:《历史哲学:思辨、分析及其当代走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98页。
(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4、544页。
(3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9、14页。
(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64页。
(33)黑格尔:《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32、258页。
(34)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66页。
(3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67、568、574页。
(3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1-592页。
(37)格奥尔格·伊格尔斯:《历史研究国际手册》,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15页。
(3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页。
(3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104页。
(4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92、37页。
(4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509页。
(4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288页。
(4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565页。
(4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4页。
(4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2-43页。
(4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75页。
(47)《列宁全集》第6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81-282页。
(48)《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2页。
(49)《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05、302、318页。
(50)《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14、320、322页。
(51)《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65页。
(5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231页。
(53)《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340-341页。
(5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第570-571页。
(55)《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56页。
(56)《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13-215页。
(57)《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475页。
(58)《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81-182页。
(59)《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71页。
(60)《推动全党学习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 更好认识规律更加能动地推进工作》,《人民日报》2013年12月5日,第1版。
(61)《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 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本领》,《人民日报》2015年1月25日,第1版。
(6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79页。
(63)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求是》2013年第1期。
(64)《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3-4页。
(65)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奋斗》,《人民日报》2017年7月28日,第1版。
(66)《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272-275页。
(6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