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殿兴:评钱钟书著《围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06 次 更新时间:2020-09-05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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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钱钟书著《围城》

                                                                                                                   

陈殿兴


钱钟书先生的这本小说是我二十多年前在沈阳辽大附近一家小书店买的。

这本书大家都说好;钱先生是著名的学贯中西的学者;书后的附录说他的夫人杨绛是他这本书的第一读者,杨绛又是我敬仰的一位翻译家,她写的《洗澡》《干校六记》也蜚声文坛;人民文学出版社又是全国最权威的文学出版社:因此,我便毫不犹豫地买了一本,想好好欣赏一下。回家读了几页便放下了,因为书里错别字太多——我多年养成的职业习惯:不能容忍错别字。我怀疑买了本盗版书。这一放便是二十多年。最近因为腰疼,不能干什么,只能躺在沙发上休养。无聊之余,便从书架上抽出来这本《围城》,想看个究竟,结果除了错别字还发现了别的一些问题,彻底改变了我对这本小说的最初看法。我原来怀疑买的是一本盗版书,经过多方查证不是,因此就决定写这篇书评。


一、文字错讹特多


钱先生在本书《重印前记》里说“初版时的校读很草率,留下不少字句和标点的脱误”;1981年,他说“本书第二次印刷,我又改了几个错字”;1982年,他说“我乘第三次印刷,修订了一些文字。有两处多年蒙混过去的讹误,是本书的德译者莫妮克博士发觉的”,他还说“为了塞尔王-许来伯的法语译本,我去年在原书里又校正了几处错漏,也修改了几处词句。”从钱先生的这些话里我们可以看出:钱先生一直不断地在改正错漏和讹误,而错漏和讹误却屡次校改都有所发现。这说明了钱先生每次校读都不十分认真,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校读很草率”。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出的这个版本仍然有很多错漏和讹误,下面举几个例子。

1.母亲在他身上牵了一条皮带,他跑不上三四步就给拉回来。(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围城》第3页,以下只注页码)

“牵”,《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拉着使行走或移动。这里应该“拴”。

2.吾不惜重资,命汝千里负芨。(第7页)

“芨”应该是“笈”。

3.方鸿渐到了欧洲,既不钞敦煌卷子,又不妨《永乐大典》。(第9页)

“妨”应该是“访”。

4.克莱登法商专门学样函授部。(第10页)

“样”,应该是“校”。

5.方鸿渐心中电光瞥过似的,忽然照彻,可是射眼得不敢逼视,周身的血都升上脸来。(第16页)。

“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是“很快地看一下”。电光有眼吗?说是拟人化吧,后面跟的谓语“照彻”和“射”又不是拟人。根据谓语来看,这里的“瞥”应该是“闪”。“射眼得”应该是“射得眼”。

6.明天早晨方鸿渐起来,太阳满窗,表上九点多了。(第16页)

“明天”,在现代汉语里指的是以“今天”为基准,天再次亮起来的一天,后面跟的动词应该是未来时,因为是以今天为基准说的。《围城》里所有的“明天”后面讲的全是过去的事情,动词用的全是过去时。这里的“明天”应该是“第二天”。

7. 又佩服,又瞧不起,无法表示这种复杂的情绪,便“啐”的一声向痤盂里射出一口浓浓的唾沫。(第24页)

“痤”应该是“痰”。

8.那寡妇向李梅亭眼珠一溜,嘴一扯道:“奈先生真是好人!”那女人叫坐在她左边的二十多岁的男人道:“阿福,让这位先生坐。”这男人油头滑面,像浸油的批把核。(第176页)

这句话里有三个错误。一个是“扯”。《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扯”是“拉”的意思,那寡妇不可能说话时用手拉嘴,这里大概是“咧”——咧嘴。另一个错误是“奈”,“奈先生”看上下文,指的是李梅亭。不知为什么那寡妇管他叫奈先生?“奈”也许是“倷”之误——“倷”是方言里的第二人称代词,即“你”(《现代汉语词典》)。这样就讲得通:你先生真是好人。还有一个错误:“批把”应该是木字旁的“枇杷”。

9. 大家看了奇怪,李梅亭尤其义愤填胸,背后咕了好一阵。(同上)

“咕”,《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形容母鸡、斑鸠等的叫声。这里大概应是“咕哝”。

10. 阿福不顾坟起的脸。(第178页)

“坟”,《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坟墓,是名词,不能当动词用。

11. 那寡妇远远地望着孙小姐,使她想起牛或马的蹬眼向人请求,因为眼睛就是不会说话的动物的舌头。(同上)

“蹬”应该是“瞪”。

12. 吹来灯再睡。(第180页)

“来”应该是“了”。

13. 现在把李梅亭熟了给你吃,你也不会嫌了罢。(第183页)

《现代汉语词典》:“熟”是形容词,不能当及物动词跟“把”连用。这里大概是“煮熟”。

14.柔喜“啊呀”一声,快起身躲。(第319页)

喜应该是“嘉”。

15.她仿佛跟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她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第322页)

迸应该是“绷”:“绷”是拉紧,“迸”是向外溅出。(《现代汉语词典》)

16.鸿渐道:“柔嘉道你将来准像你姑母,也会养条狗。唉,像我这个倒霉人,倒应该养条狗。(第323页)

这句话是鸿渐对柔嘉说的。柔嘉道是衍文(多出来的)。

17.楣是结了婚的人。(第346页)

“楣”前面漏了个“辛”。

18. 怄气辞职只是辞的人亏吃。(第350页

“亏吃”大概是“吃亏”。

19. 鸿渐准备赶回家吃饭的,知道饭吃过了,失望中生出一种满意,仿佛这事为自己的怒气筑了牢固的基础,今天的吵架吵得响,沉着脸说:“我又没有亲戚家可以去吃饭,当然没有吃饭”。(第354页)

“今天的吵架吵得响”,既不承前,也不启后,孤零零插在这里,隔断了前后两个短语的联系,显得多余。

例1.2.3.4.5.6.7.取自书的前部,例8.9.10.11.12.13.取自书的中部,例14.15. 16.17.18.19.取自书的后部。这样取例的目的是为了做到比较全面,而且可以使读者看到错讹出现的频率——可以看出几页出现几个错漏或讹误。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错讹呢?这从本书在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的过程里可以略窥端倪。

1979年,钱先生访美,看到夏志清在其英文著作《中国现代小说史》里的高度评价引来英德译本,而且读者很欢迎,受到鼓舞,回国以后便向人民文学出版社小说南组提出重印请求,人民文学出版社同意重印。因为自己手里没书,钱钟书写信托上海《文汇报》的老朋友梅朵找了一本1949年第三版的《围城》,在上面作了些很零碎的文字修改,然后交给人文社据此整理发排。随后,本书编辑江秉祥“将所有旧本的讹误、已改动的地方以及修改意见等一一列表,与已校对过的校样一起送给钱锺书审核。 ”(着重号是笔者加的)。钱先生每次都“很快改定后退还”。(朱明伟《80年代的钱钟书和《围城》重印》,载《博览群书》2016/10)显然,编辑是请钱先生自己改。因此可以断定,书里的错讹是钱先生的草率和编辑的迁就造成的。编辑迁就钱先生,还有一个例证,那就是钱锺书的“锺”,已简化成“钟”,但是钱先生要求保留这个“锺”字,结果编辑也同意了。( 《围城》畅销30年知识分子小说的典范,《新京报》2009/05/17)。


二、书名:文不切题


书名“围城”二字来源于书中人物的下面一段对话:

慎明道:“关于Bertie(罗素——笔者)结婚离婚的事,我也和他谈过。

他引一句英国古话,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苏小姐道:“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fortress eassiegee,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鸿渐,是不是?” (第96页)

书里人物结婚的很多,没有一个想离的,而且方鸿渐还劝禇慎明“别像罗素那样的三四次闹离婚”(同上页)。书里主要人物方鸿渐和孙柔嘉都想结婚,结婚以后直到最后分手五个钟头以前也还想合好。书的末尾说:“‘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

从书里看不出谁把婚姻看成围城,也没有谁想“冲出去”或“逃出来” ,更没有“结而离、离而结”的。

那么为什么书名叫“围城”呢?

只有作者知道。

杨绛女士在电视连续剧《围城》片头写道:“《围城》的主要内涵是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她根据的大概是本书第五章中的一段话,因为书里只有两次提到“围城”,除了上文引录的那次,就是下边这次:

“你真爱到三闾大学去么?”鸿渐不由惊奇地问,“我佩服你的精神,我不如你。你对结婚和做事,一切比我有信念。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 ‘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譬如我当初很希望到三闾大学去,所以接了聘书,近来愈想愈乏味,这时候自恨没有勇气原船退回上海。我经过这一 次,不知道何年何月会结婚,不过我想你真娶了苏小姐,滋味也不过尔尔。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我问你,曹元朗结婚以后,他太太勉强他做什么事,你知道不知道?”(第141-142页)

这段话是方鸿渐对赵辛楣说的。这时他俩都失恋。方鸿渐在这里讲的是“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从上下文可以看出,他的“感想”就是对人生万事感到“乏味”,对人生万事,包括对婚姻,没有“信念”。这从后面紧接的譬如也可以看出来。因此跟苏小姐讲的“围城”含义不同,也不是苏小姐讲的“围城”的引申或发挥。这从他说的“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 ‘围城’”里也也可以看出来(里面用的“或”和“什么”,都是记不太清楚的意思)。而且人生万事是没有人能够“冲进去”或“逃出来”的。从全书来看,方鸿渐去三闾大学是因为在上海找不到体面的工作,他回上海是因为高校长没有留聘他,并不是他主动要“冲进去”或“逃出来”。他跟孙柔嘉结婚和分手也都不是他主动要“冲进去”“逃出来”。也不能扩展到职业上——这点,即使从钱先生本人的经历里也可以得到证明:他一生都做着自己喜爱的工作,没见他“冲进去”或“逃出来”;何况罗素所引的英国古话和苏小姐的法文类似说法对婚姻的理解都未必正确,甚至可以说完全不正确。欧美各国都用金婚、银婚、钻石婚、橡树婚等各种名目庆祝各个婚龄段,婚龄越长越受称颂;中国人对婚姻的看法也一样:“白头偕老”倍受称颂,“喜新厌旧”人所不齿:世界上大概没有人公开主张像罗素那样“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的。


三、是编制笑料还是塑造人物?


杨绛女士说,钱先生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的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可见每五百字左右必有笑料,作者是很注重编制笑料的。这从书里可以看出来。连描写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的长相时也没有忘了编制笑料:

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跟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活像报上讽刺画里的中国人的脸。(第3页)

但是对别的人物的容貌却描写却不多,甚至毫不描写。例如贯穿全书的方渐鸿的容貌却始终没有描写。第一章方渐鸿出场,被鲍小姐看上,还惹苏小姐暗恋,然而我们却看不到他长的什么样。除了鲍小姐、苏小姐和唐晓芙几个女性的容貌有描写以外,其他人物的外貌或者没有描写,或者只有很简略的描写。例如第二章出场的方鸿渐的父母豚翁(本书第二章用“豚翁”,第八、九章用“遯翁”——笔者)夫妇,他的丈人丈母周经理夫妇以及他去相亲的张小姐都没有描写。也有几个重要人物有描写,但却很简略,但议论却很多,而且在议论里也不忘编制笑料。例如对鲍小姐的描写:

鲍小姐生长澳门,据说身体里有葡萄牙人的血。“葡萄牙人的血”这句话等于日本人自说有本位文化,或私行改编外国剧本的作者声明他的改本“有著作权,不许翻 译”。因为葡萄牙人血里根本就混有中国成分。而照鲍小姐的身材估量,她那位葡萄牙母亲也许还间接从西班牙传来阿拉伯人的血胤。鲍小姐纤腰一束,正合《天方 夜谭》里阿拉伯诗人所歌颂的美人条件:“身围瘦,后部重,站立的时候沉得腰肢酸痛。”长睫毛上一双欲眠似醉、含笑、带梦的大眼睛,圆满的上嘴唇好像鼓着在跟爱人使性子。她那位未婚夫李医生不知珍重,出钱让她一个人到伦敦学产科。葡萄牙人有句谚语说:“运气好的人生孩子第一胎准是女的。”因为女孩子长大了, 可以打杂,看护弟弟妹妹,在未嫁之前,她父母省得下一个女用人的工钱。鲍小姐从小被父母差唤惯了,心眼伶俐,明白机会要自己找,快乐要自己寻。所以她宁可跟一个比自己年龄长十二岁的人订婚,有机会出洋。(第13页)

这段话讲了鲍小姐三个特点:一、据说身体里有葡萄牙人的血,二、腰细,三、明白快乐要自己找。几句话就能讲明白的事,作者却扯到“著作权”、阿拉伯血胤、《天方夜谭》、葡萄牙谚语。这些议论对说明问题毫无用处,我看纯粹是为了炫耀博学或编制笑料。

不妨再举一例:

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是位老科学家。这“老”字的位置非常为难,可以形容科学,也可以形容科学家。不幸的是,科学家跟科学不大相同;科学家像酒,愈老愈可 贵,而科学像女人,老了便不值钱。将来国语文法发展完备,终有一天可以明白地分开“老的科学家”和“老科学的家”,或者说“科学老家”和“老科学家”。现在还早得很呢,不妨笼统称呼。高校长肥而结实的脸像没发酵的黄面粉馒头,“馋嘴的时间”咬也咬不动他,一条牙齿印或皱纹都没有。(第194页)

这是对高校长长相的全部刻画:老科学家加上肥而结实的脸。刚讲了他是老科学家,就急不可耐地在“老”字上发了一通毫无必要的议论。刚说到他的脸,就急不可耐地加上一条生僻的“馋嘴的时间”,作者这么东拉西扯,显然目的都是为了炫耀博学或编制笑料。书里充斥着这类比喻和议论。例如描写方鸿渐看到诗人曹元朗的圆脸联想到唐朝的诗人贾岛(见本书第74页)。限于篇幅,不再多举。

从以上所举的例子里可以大致看出本书写作的特点:一、议论多,比喻多,笑料多;二、作者并不在意塑造人物——一般小说塑造人物的常用手段,书里很少见。


四、是不是一部伟大的小说?


这本书从1947年初版到1980年重印前,在中国并没有引起广大读者的注意,而且还受到王元化、陈炜漠、施蛰存等人的批评(见《王元化“痛诋”〈围城〉探究》, https://www.jianshu.com/p/c7c542edd72c)。直到钱先生提出重印,人民文学出版社总编屠岸批准,该社还有人不同意,后来还是胡乔木主动去信,该社意见才统一起来,决定重印。它是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夏志清先生捧红的。夏教授在他的英文版《中国现代小说史》里说:“《围城》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和最用心经营的小说,亦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用钱先生的话来说,“夏志清教授的英文著作对它作了过高的评价,导致了一些西方译本”(钱钟书《重印前记》),遂使这本书在国外引起轰动。杜连殳先生(康乃尔大学文学语言学博士在读)说,钱钟书在给夏教授的私信里还说过:“You made me (你造就了我) ”(《〈围城〉表达的主旨是什么?-知乎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393848》)。

是不是最有趣,读者自有体味,用不着我们来说。是不是最用心经营,看看以上所举的那些错讹,也会有答案。我们来说说“最伟大”。那么,这部小说是不是近代最伟大的小说呢?

先看看书里写了些什么?书里主要写了些知识分子,除了唐晓芙,个个都遭到嘲讽。而且这本书嘲讽的不只是知识分子,书里所有的人都受到了嘲讽,连旅店伙计、店主和乃至报馆传达室里的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子也未能幸免。


据说这是讽刺小说。鲁迅说:“‘讽刺’的生命是真实;不必是曾有的实事,但必须会有的实情。”(鲁迅《什么是“讽刺”?——答文学社问》)他还说:“现在的所谓讽刺作品,大抵倒是写实。非写实决不能成为所谓‘讽刺’;非写实的讽刺,即使能有这样的东西,也不过是造谣和诬蔑而已。”(鲁迅《论讽刺》)据杨绛女士说,“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全都是捏造的”(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写小说,

这样做都是允许的,正像鲁迅说的,“不必是曾有的实事,但必须会有的实情”。关键是,是不是会有这样的实情。

书里的知识分子全都蝇营狗苟,不仅在全民族浴血抗战时袖手旁观,而且自己深受日寇侵略之害,却都没有一句怨言。如方鸿渐,全家为避日寇逃离上海,他自己在去湖南的路上也经受过空袭警报的惊吓,可是自始至终我们没有看到他流露过对日寇的仇恨。如果中国人都像书里写的那样,那就不会有惨烈艰苦的抗战了,更不会有抗战的胜利。

再看看对旅店伙计和店主的描写:“伙计取下壁上挂的一块乌黑油腻的东西,请他们赏鉴,嘴里连说:‘好味道!’引得自己口水要流,生怕经这几位客人的馋眼睛一看,肥肉会减瘦了。肉上一条蛆虫从腻睡里惊醒,载蠕载袅,李梅亭眼快,见了恶心,向这条蛆远远地尖了嘴做个指示记号道:‘这要不得!’伙计忙伸指头按着这嫩肥软白的东西,轻轻一捺,在肉面的尘垢上划了一条乌光油润的痕迹,像新浇的柏油路,一壁说:‘没有什么呀!’顾尔谦冒火,连声质问他:‘难道我们眼睛是瞎的?’大家也说:‘岂有此理!’顾尔谦还唠唠叨叨地牵涉适才床板的事。这一吵吵得店主来了,肉里另有两条蛆也闻声探头出现。伙计再没法毁尸灭迹,只反复说:‘你们不吃,有人要吃 ——我吃给你们看——’店主拔出嘴里的旱烟筒,劝告道:‘这不是虫呀,没有关系的,这叫“肉芽”——“肉”——“芽”。’”(第168-169页)请问世界上能有这样的旅店伙计和店主吗?

综上所述,书里人物现实中没有,而且也不会有。作者所写的不是鲁迅所说的“真实”,因此不能称为讽刺小说。

有人说这本小说是“新儒林外史”。我认为它跟《儒林外史》起码有两大不同之处:一、它嘲讽书里的每个人,没有一个正面人物,而《儒林外史》嘲讽的是则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它不仅有对儒林丑类的揭露和讽刺,而且有对正面人物的肯定和歌颂;二、《儒林外史》是写实的,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和知识分子的状态,而《围城》写的却是“一个捏造的世界”(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没有反映出当时的知识分子和社会的真实状态。因此, 不能把它跟《儒林外史》相提并论,称它为“新儒林外史”。

那么,它是不是中国近代最伟大的小说呢?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该看看什么是最伟大的小说。我认为,畅销、印数多都不能使一部作品成为伟大小说。历史上这样轰动一时的小说很多,一旦事过境迁,往往就会被历史淘汰。一部小说要成为伟大的小说,必须经得起历史淘汰,能够长久流传下去。这样,它起码应该具备两个条件:不仅具有完美的艺术形式,而且它的思想内容也能具有巨大而久远的影响。近代鲁迅的《阿Q正传》就具备这两个条件。

《围城》具备这两个条件吗?它的艺术形式是不是完美,上文已作了回答。再看看它对读者的影响,能说它具有久远而巨大的影响吗?

它1947年出版,距今已七十多年,谁能举出它对读者有什么影响?它在国外有英德法俄等译本,谁能举出它对外国读者的影响来?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肯定回答之前,很难说它是一部伟大小说。


五、结束语:《围城》不应被神化


我觉得《围城》在被一些作者神化。下面举两个比较典型的例子。

作为一个学贯中西的大学者,钱钟书几乎必然地要从文化上来认识‘围城’的精神困境,从而产生深刻的孤独感和荒诞感,在全书的结束部分,方鸿渐在经历了教育、爱情、事业和家庭(婚姻)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这里已经明显地引入了存在主义哲学的人生感叹。(百度百科《围城》条;着重号是笔者加的,下同)。

从作者第一句话里所用的“几乎必然地”这几个字可以看出来作者在离开文本进行推测,后面那句“方鸿渐在经历了教育、爱情、事业和家庭(婚姻)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则是偷换概念:作者把钱先生关于方鸿渐回到上海这座孤岛后的内心感受偷换成了“方鸿渐在经历了教育、爱情、事业和家庭(婚姻)的失败后的感叹。作者是借着推测和偷换概念的手法来强把钱先生拉到了“存在主义哲学感叹”上。

再举一例:

……小说中也多次点明了围城的含义。它告诉人们,人生处处是“围城”,“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存在着永恒的困惑和困境。作家在《围城》中所提出的问题,涉及到整个现代文明的危机和现代人生的困境这个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李志连《〈围城〉的文化反思》,载《山西大学学报》34/4)

作者在书中只提到“围城”两次,而且第二次含义跟第一次不同,本文第二节已谈过,不再赘述。说“多次”,是离开文本的臆造,“它告诉人们”云云,更是强加给钱先生的——从罗素为自己多次离婚辩解所引用的英国古话里推导不出“永恒的困惑和困境”来。

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离开文本随意发挥夏志清先生和杨绛女士论断。这种评论方法,并不新鲜,鲁迅早就告诫过,他说:

不过我总以为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人,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要不然,是很容易近乎说梦的。( 鲁迅《题未定草·七》)   


*  *   *


不言而喻,本文并不是全面否定《围城》,只是否定应该否定的东西,反对神化它,把它奉为圭臬。

如果把神化它的面纱扯掉,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博古通今、学贯中西的大学者如何杜撰一个“捏造的世界”(杨绛语)。因此,它不失为一部值得一读的小说——如果能够容忍过多的文字错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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