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殿兴:我与建国后第一次翻译标准大辩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44 次 更新时间:2018-11-25 20:56

陈殿兴 (进入专栏)  

(一)


建国后第一次翻译标准大辩论是由我的文章《信达雅与翻译准确性的标准》在《俄文教学》1955年5月发表引起的。我的这篇文章是反对严复提出的信达雅的,也反对当时有些翻译家给以新的解释继续使用它作为翻译标准。


我为什么会有这种认识呢?因为我读过苏联出的一本书,书名叫《翻译教学的理论和方法》(Теория и методика учебного перевода)。这是一本论文集。里面有索博列夫写的一篇文章对我影响极深。他主张把笔译材料分成三大类:应用文科技著作,政论和文艺作品。每类作品都各有不同的翻译特点。我接受了他的理论,在翻译《茹尔宾一家》的实践中加以应用,并且获得成功。于是我就把自己的心得体会写进了我编的翻译讲义里,当时并没有想到要公开发表。后来《俄文教学》编辑部看到了我编的这部讲义,要在杂志上连载,第一篇就是《翻译标准》。我发现有些人一谈到翻译标准就是信达雅,仍在信达雅里打磨磨。严复从古书里拿出了三句话(“修辞立诚”“辞达而已”“言之无文,行之不远”),认为“三者乃文章正规,亦即为译事楷模”——把写作跟翻译混为一谈,不过他很有自知之明,自己也不认为自己的翻译是翻译(他说“题曰达旨,不云笔译,取便发挥,实非正法”,而且他还警告说“学我者病”);但是这些人却非要把他提的信达雅作翻译标准不可。而拿信达雅作翻译标准不仅不能正确地指导翻译实践,而且也无法建立起具有科学体系的翻译理论来有效地培养翻译干部。我把这些内容加进了文章里,结果就形成了《信达雅与翻译准确性的标准》。


我这篇文章是在1954-55年上半年修改完成的。当时的社会思潮是:一、向苏联学习,认为苏联科学文化是最先进的;二、毛泽东发表了他写的《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支持蓝翎李希凡两个青年对红楼梦研究权威俞平伯的错误观点的批判。这两个因素增强了我发表这篇文章的勇气。


(二)


现在回头再读这篇文章,我仍然认为,文章的基本论点是对的,但是有缺点。缺点之一是只强调翻译的具体标准,忽略了对翻译总标准的论述,虽然我并没有否认翻译的总标准,而且在文章里也讲过“翻译准确性的标准是以翻译的目的、原文的性质及译文的读者为转移的”,而且在所引的费道罗夫的文章里也谈到了翻译里的忠实性问题,但是还是引起了一些人的误会,以为我不赞成翻译有总标准。缺点之二是没有估计到严复的信达雅理论在中国翻译界有那么深厚的影响,因而批判过于简单,语气也有失尖刻。如果现在写的话,我会拿出更多的篇幅引述历史上批评信达雅的权威论断来支持我的论点,而且语气也会放缓和些。缺点之三是批评别人的缺点,只谈缺点。现在我认识到,批评别人的缺点时应该先肯定其优点,然后再委婉地指出其缺点,而且也会尽量用商量的口吻。例如,批评中共中央编译局的《集体译校〈斯大林全集〉第一、二两卷的一些翻译体验》里对信达雅的解释,现在我也认为是对的,但是在批评其缺点之前应该先肯定他们在翻译实践中取得的非凡成就--其实我当时就非常赞赏《斯大林全集》的译文,而且还把其中一些片段作为范例编进我的翻译讲义里。遗憾的是我的文章里没有讲他们译文的优点,只讲他们总结里的缺点。我的文章之所以会有这些缺憾,是因为我当时年轻,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真理在手,用不着客套,而且在行文上还想学列宁和斯大林著作的战斗风格。没有想到这些缺点会引起一些人的误会和反感。《俄文教学》1957年第4期发表的王澍先生《翻译标准观评议》里有一段评论我这篇文章的话就是这种误会和反感的反映,他说:“殿兴指责严复和编译局校审室所定的标准没有弄清翻译跟写文章的区别,是值得商榷的,他介绍的分类标准也值得厘定各类具体标准参考,但是他对我国翻译理论遗产和今人经验总结缺乏虚心认真的研究,而对苏联翻译理论家的见解又一味套用,忽略了各类材料的共性,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无怪这篇文章会引起轩然大波,得不到大多数人赞同了。”(《翻译研究论文集(1949-1983)》,外语研究与教学出版社版,第124页)


文章发表后,引起了我所在的沈阳俄专陈维帆校长的注意--可能是因为文章里反对翻译界权威的见解,特别是批评中共中央编译局的《集体译校〈斯大林全集〉第一、二卷的体验》里对信达雅的解释。他曾问过我写作动机。他可能政治警惕性过高,怕我在外面捅娄子,给他招来麻烦。我给他解释过多次,并反复说明我的论据来源。这时我才感到有压力。当时我只能等着看《俄文教学》上的后续反应了。后来我看到《俄文教学》上发表的相关文章都是各谈各的对翻译标准的看法,而且他们之间也有矛盾,没有集中反对我,这样我就有些放心了。这时《俄文教学》编辑部转来郭沫若给编辑部的一封用钢笔写的信,内容很简短,说翻译标准是学术问题,可以讨论。这回我彻底放心了。


1956年上半年,高教部指令北京俄语学院、上海外语学院、哈尔滨外语学院和沈阳俄专各派一名俄译汉教员一名汉译俄教员集中在北京俄语学院编写全国通用的《俄译汉教材》和《汉译俄教材》。这里我要感谢陈维帆校长,是他派我去编《俄译汉教材》的。这使我有了进一步研究《信达雅与翻译准确性的标准》里提出的各种体裁作品的翻译特点。我编写了这部教材的第四编《各种不同体裁作品的翻译》(见《俄译汉翻译教材》,时代出版社1958年版)。


1957年,王澍先生在上文所引的那篇文章里虽然指责我“对我国翻译理论遗产和今人经验总结缺乏虚心认真的研究”,但是他纵观翻译标准的嬗变之后也得出了几乎完全跟我相同的结论,说严复的信达雅“沿用起来流弊是很多的”,“如果我们在新的解释下运用信达雅,事实上很难解释得既符合我们的要求,又符合信达雅的原意”;“假令我们今天仍然沿用严复提出的信达雅,或者仍然把自己限制在信达雅三字的框框里下定义,作注解,一定会削足适履,束缚翻译理论的发展”。(同上,第126页)


(三)


过了四五十年之后,人们终于开始直接肯定并引证这篇文章了。


百度百科、互动百科、搜狗百科、在线百科全书查询、手机互动百科、人物档案资料库、名人资料网等网站介绍我的词条里就都引用这篇文章里下面的那些话说明我的翻译观点:


“陈殿兴认为翻译与创作是有区别的。他在《信达雅与翻译准确性的标准》一文中指出:‘翻译应该使不懂原文的读者(或听者)确切地了解原作(或讲话的内容),而不是表达译者自己的思想。自己写文章,用词造句可以随自己的便,翻译时在一 般情况下,却不能不以原文为根据。〈……〉翻译必须复制原文的一切特点。别林斯基说:‘如果原作中有缺点的话,也必须把缺点忠实地传达出来。这种翻译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代替原文,使那些由于不懂语言而不能阅读它的人有可能欣赏它和评论它。’


“关于这一点,陈殿兴还引用了费道罗夫在《翻译理论概要》第一章中的一段话:‘忠实性,这是苏联翻译的根本特征,不仅在翻译那些思想上与我们或多或少地相近,或世界观虽与我们距离很远,但含有某些在艺术上或知识上很宝贵的进步成分(即使只限于当时)的作品时,要保持对原文的忠实,而且在翻译(譬如报纸上所刊载的)资本主义国家反动政客和战争挑拨者阵营中的发言人或新闻记者敌视 我们的发言的时候(我们的报纸往往要附以评注),也要保持对原文的忠实。在这两种情况下,译者的任务就是:在翻译时不能对原文有丝毫的削弱、冲淡或夸大。’”


也有些学者引用我这篇文章的话作论据。例如冯岩松在《从鲁迅和严复的翻译看翻译标准的社会性》(《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12月,第8卷第6期)在论述翻译标准的社会性时在引证柯利(Luis Kelly)的相关论述之后也马上引证我这篇文章里的话,说:“陈殿兴也说,‘神圣的不可侵犯的翻译准确性标准是没有而且也不能有的’,因为‘翻译准确性的标准是以翻译的目的、原文的性质以及为译文的读者转移的’。”


最使我感到欣慰的是岳峰教授的《关于翻译标准的讨论——试论信达雅的误区》一文(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它不仅多次引用我这篇文章里的话,全面肯定了我这篇文章的论点,而且还做了更加深入、更加广泛、更有说服力的阐发,进一步揭露了严复信达雅本身的错误,批判了各种给信达雅新解释的企图。


虽然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翻译标准时已抛弃信达雅,另辟蹊径,而且也有许多学者在研究各行各业的翻译具体标准,但是迷恋信达雅、企图以新的解释使它复活的仍大有人在。关于信达雅的问题仍在争论。经过多年思考,我认识到,信达雅问题的最终解决,不能单靠争论,而是要靠科学的翻译理论建设。只要能建立起来一种能够指导翻译实践的科学的翻译理论来,这个问题就会自行解决。可喜的是现在已有许多学者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我在上世纪80年代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中国俄语教学》创刊以后,我把翻译讲义整理成单篇文章陆续发表在该刊上。这些文章分别阐述了翻译中的种种具体规律,最后我综合我已发表的文章,归纳各种翻译规律,把构建翻译理论体系的设想写成了《试论翻译规律层次性与翻译理论体系建立问题》,发表在1986年第1期《中国俄语教学》上。这篇文章随后获得中国俄语教学研究会颁发的《中国俄语教学》创刊五周年优秀论文奖和和辽宁大学颁发的建校30周年优秀论文奖。


后来,我觉得《试论翻译规律层次性与翻译理论体系建立问题》只讲翻译的规律性还不够全面,因为翻译的规律的度不能量化,要靠译者的判断力来把握这个度,这就是翻译工作的艺术性,因此必须写一篇文章讲讲翻译的艺术性加以补充,才能全面反映翻译工作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规律才能得到精确的阐述和有效的运用。于是我就写了《翻译的艺术性与翻译家的艺术素养》(载《外国语》1990/2)。至此,我从《信达雅与翻译准确性的标准》开始的翻译理论的科学体系的研究基本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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