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崧杰: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对延边地区的侵略活动

————以龙井事件为中心的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57 次 更新时间:2020-08-03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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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崧杰  

一、历史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1927年日本田中义一内阁成立后,武力侵吞满蒙的计划日渐清晰。驻扎在南满铁路沿线的日本关东军控制着旅顺口至奉天之间的交通线路,从朝鲜咸镜北道进入中国延边地区则是日本侵华的另一条路线。由于延边地处中、朝、苏三国交界地带,日本出于对苏联军事力量的忌惮,一改关东军在南满地区直接动用武力的做法,采用间接渗透的方式展开对延边地区的侵略。在他们的诱导与协助下,大量失去土地的朝鲜农民前往中国东北地区开垦荒地。

根据中日两国1909年签订的《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清政府准许日本在延边设立商埠,并开设领事馆管理侨民1。其中龙井村是延边地区的一处重要商埠2,日本驻间岛3总领事馆就设于此处。该领事馆内还设有警察所,以“保护侨民”。中国东北当局虽然在商埠内也有警察局和驻军,并在人数上占优,但相比之下,日本方面的人员部署与调动显得更为灵活。20世纪20年代中期天图铁路通车后,日本方面随时可以从朝鲜增派军警前往延边。

日本领事馆积极为来华的朝鲜垦民充当保护人。他们用各种手段笼络垦民,并在地方上扶持了一批亲日组织,借以管理垦民4。中国东北当局则要求朝鲜垦民必须归化入籍,并禁止未入籍者购买土地。然而实际上,由于基层行政力量覆盖不足,东北当局未能真正将朝鲜垦民群体纳入管理范围。一些垦民即使完成了归化入籍手续,也仍未摆脱日本领事馆的控制。5

虽然大部分朝鲜垦民处于日本领事馆直接或间接控制下,但双方也存在着激烈的矛盾。1919年朝鲜半岛的“三一”运动遭到日本殖民当局镇压后,许多革命者前往延边,在垦民群体中继续策动革命。20世纪20年代起,延边的知识界率先开始接受和传播马克思主义。不久后,延边地区出现了一批共产主义团体。他们以打击帝国主义和军阀势力为目标,对日本领事馆及奉系军阀下属的各类机构与设施进行破坏。日本方面对此深感不安。在朝鲜总督府6支持下,日本驻间岛总领事馆警察在延边地区展开大规模搜捕行动,致使当地革命力量遭到重创。

1930年初,中共满洲省委向东满地区派出联络员,对当地革命力量进行整合,并设立延边特别支部,以指导地方革命运动7。以1930年“红五月斗争”为开端,中共延边特支发起一系列暴动,持续时间长达半年。日本方面借机将“治安问题”彻底公开化,不仅借题发挥,责难中国东北当局,还意图增派军警并长期驻扎延边。

由于中方在核心利益———主权方面不愿作出让步,日本方面为了进一步施压,便开始试探性地制造摩擦。这导致中日两国在延边的对峙进一步加剧。其中1930年10月6日夜发生的龙井事件,是一起由买卖纠纷而引发的中日军警冲突。事发后,日本立即从朝鲜咸镜北道派出大批警察增援。中国东北当局则派出延吉市政筹备处处长张书翰与日方协商善后事宜,并要求地方尽量保持克制,“务要避免再度之冲突”(2)。

在日本方面,表面上的谈判代表是驻间岛总领事冈田兼一,但事件牵动着日本军政高层,包括日本外务省、朝鲜总督府、驻朝鲜日军在内的多方势力都参与了决策讨论。除商讨赔偿金额与形式外,日方更关注的是如何借这起事件将“治安问题”进一步放大,迫使中国东北当局在主权问题上让步。由此可见,龙井事件的意义远远超出了普通的治安案件。

有关日本对延边侵略的研究较为丰富,但多侧重于考察日本领事馆对延边朝鲜移民的管理措施,而对其背后的朝鲜总督府、驻朝鲜日军乃至日本内阁的战略意图关注得不多8。另外,虽有研究专门梳理了龙井事件的发生经过,但相关成果未能就事件发生的背景及其对中日关系的后续影响作进一步阐述9。通过解读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收藏的日本外务省文书和中国方面的国民政府、奉系军阀档案,本文将对龙井事件的历史背景、基本经过,尤其是事件发生后的交涉过程进行还原,重点考察日本政府内部在善后问题上的分歧,从而揭示九一八事变前日本侵略延边计划的产生与实践。


二、“红五月斗争”与中日当局的反应


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前夕,延边地区已经成为在华朝鲜垦民的聚居区10。由于东北当局始终未能对朝鲜垦民群体实施有效管理,当地的共产主义运动获得了有利的发展环境。中共满洲省委于1928年进入延边地区之前,朝鲜共产党就已在此建立了良好的革命基础11。不过,由于组织发展中出现了理念和路线上的分歧,朝共逐步分化出ML派、火曜派、京上派等多个派别,各自独立活动。

1928年底朝共解散后,根据共产国际下达的“一国一党”指示,其成员原本可以加入中共。但彼时中共满洲省委的力量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在东满的组织系统十分薄弱,接收和领导朝鲜党员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在1930年3月以前,名义上已解散的朝共仍以各派为单位进行活动。他们延续了“三一”运动以来的抗争路线,将袭击日本领事馆及其附属设施作为主要行动目标。

朝鲜总督府与在延边的日本领事馆通过设立朝鲜人居留民会,将情报网络覆盖到延边各主要垦民村落12。同时,日本秘密从朝鲜抽调警察派驻延边各地,在居留民会的配合下,对朝鲜垦民群体进行严密控制,尤其是监视共产主义者的动向。中国地方官员报告称:

日人复施笼络手腕招降归顺,竟于延、珲、和、汪四县内设立日本警察十八处,朝鲜民会十八处,每一警察附设一民会,民会实为警察行政之机关,东亚帝国斯此之举,其阴谋以警察、民会为侵我东三省领土根据之步骤。13

根据中共延边特别支部的报告,在龙井的日本领事馆对外宣称共有常驻警察120人,然而实际人数超过这一数字的三倍8。另外,日本警察从武器配备到着装制式都接近于军人14。1927年10月至1930年3月,日本警察以龙井村为中心,先后对朝鲜共产主义者展开三次大规模搜捕,总计有240人被捕,日本方面称其为三次“间岛共产党破坏事件”15。

正当朝共原有组织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之际,中共满洲省委于1930年初对朝共各派系进行了整合。同时,满洲省委下达开展“红五月斗争”的指示,要求力争在五个月内组织动员全体党员投入暴动,并借此机会考察原朝共党员16。“红五月斗争”期间,延边各地发生了一系列规模空前的暴动。据日本驻间岛总领事馆报告,包括天图铁路、东拓出张所以及各个学校在内的诸多日方机构及居留民会遭到袭击17。除继续加强警力部署外,日本方面希望中国东北当局配合其警察在各地搜捕暴动者。1930年6月,日本驻奉天总领事林久治郎当面向吉林省政府主席张作相提出了这项要求。张作相深知,答应日方要求即等于承认日本警察在商埠以外的执法权,因此,他并未正面回应林久治郎18。在日本开展了三次大规模搜捕行动后,中国东北当局就已对部分日本警察在商埠外执行逮捕任务有所不满,并针对这一情况制定了《取缔韩侨维护主权办法》,指出“取缔韩党”的任务应由中国军警担负,并要求日本驻间岛总领事馆“不得再派日警出动擅行逮捕垦民”19。为了不给日本提供出动警察在商埠外随意行动的理由,东北当局出动军警,对参加暴动者进行搜捕,并向日本驻间岛总领事馆提供了部分搜捕及审讯报告20。东北当局此举虽出于被动,但对日本警察在延边的活动还是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

在收到“红五月斗争”的反馈报告后,中共满洲省委对行动给予积极、正面评价,并指示沿着这一路线继续坚持斗争21。在此后的行动中,奉系军阀也被列为袭击对象,部分暴动者试图直接抢夺武器,以建立武装,这引起了东北当局的高度警惕22。1930年8月1日,大批暴动者在敦化县境内割断奉系当局架设的电线,并围攻军事设施,造成三人受伤。事发后,吉林省政府派出军警展开搜捕,被捕者达176人,其中有15人因“情节严重”被枪决23。

尽管事发地点在商埠区域外,不属于日本警察的执法范围,但日本领事馆仍以有朝鲜垦民涉案为由,要求介入案件审理。日本驻吉林总领事于9月11日发出外交照会,认为朝鲜垦民为日本国籍,中国当局无权对其进行处置,并要求中方提供详细的犯罪证据并解释判罚依据24。之后,日方又对案件审判程序提出质疑,认为吉林省当局对涉案朝鲜垦民的定罪过于严苛,致使一些无辜者被误认成暴动者。根据日方要求,今后再有此类案件,应由中日双方联合审理。(5)

对于日本方面借垦民国籍问题干涉中国司法主权的图谋,吉林省当局有所察觉,遂答复曰:“国籍解释不同之点,原非地方所能解决,毋庸细述。”同时强调:“此案详细情形原无说明之必要,特以睦谊所关,故不惜缕述如此。”25虽未正面回应日本提出的国籍问题,但为了“免之在人耳目”,吉林省当局还是在案件审判结果上向日本作出退让,派专人前往敦化重新审理案件,并对尚未处刑的130名涉案者采取“宽大原则”,一律保释26。在省政府主席张作相看来,案件的审判过程虽有妥协,但仍保住了审判权这一底线。而对日方来说,他们还需继续千方百计地寻找时机,在主权问题上制造事端。龙井事件的发生恰好为其提供了一个契机。


三、龙井事件的发生与日本的强硬施压


1930年10月6日晚,中日军警在龙井村发生冲突,造成两名日本警察毙命,一人重伤。事发经过后来被演绎成多个版本。最先传出的消息来自驻扎在延吉的中国东北军。其发往吉林省政府的急电称,“有日警入我哨线,向其诘问口号,不应,反向我开枪,经还击,毙日警二名”27。电报中最重要的细节是日本警察开枪在先,中国士兵还击在后。这是判定事件责任的关键信息,多家报刊在转载消息时都强调了这一点(9)。

10月12日,龙井村商埠局以公电的形式完整讲述了事件经过,大致情形如下:10月6日晚9时,在龙井村阜宁胡同口,六七名朝鲜人未付钱就拿走了中国商贩杨福瑞的梨,双方遂发生口角。争执中,杨福瑞被打倒在地。一名过路的中国人将其救下,并抓住一名朝鲜人,准备将其押往商埠局。一名经过的中国警察正要进行处置时,十余名日本警察赶到事发地,将小贩与中国警察强行带至日本警察所。龙井村商埠局得知后,立即派翻译及督察前往交涉,中国小贩和警察才得以脱身。然而,事情并未结束。当晚10时,驻龙井村的东北军第13旅第7团第1营第3连哨兵发现有十余名全副武装的日本警察向哨所急行而来。哨兵立即令其停止前进,并询问口令。对方不予理会,并向哨兵开枪射击。中国哨兵见状立即卧倒还击。这时阜宁胡同又出现数名持枪日本警察,前后两批日警同时从南北两面夹击哨所。处于劣势的中国哨兵边还击边退入商会院内。在这场冲突中,日本警察有两人被击毙,一人受重伤。28

事发次日,日本驻间岛总领事冈田兼一通过电报向朝鲜总督和外务大臣报告了事件经过。不过,他的版本与中国警方的版本在关键信息上存在较大不同。电文称,日本警察在解救受殴打的朝鲜人时遭到中国军人开枪射击,并认为这是一起“中国陆军有计划的暴行”29。对于日方而言,身处龙井村的冈田兼一是前方消息的主要提供者,于是朝鲜报纸随后转述了他的说法。《东亚日报》10月8日报道称:“龙井市内10名日本警官与中国军队发生冲突,中国首先射击,警官吉冈与藤田两人死亡,高桥受重伤生命危急。”30冈田兼一一口咬定中国军人开枪在先,他在前述电报中建议日本警察尽快对龙井村主要区域及街道进行警戒。鉴于当时在延边的日警人数有限,不足以完全掌控局面,因此,他请求增派300名警察前去支援31。

朝鲜总督斋藤实收到电报后,立即命令咸镜北道知事调集力量准备增援龙井村。10月7日下午3时15分,第一批完成集结的103名日本警察从朝鲜上三峰出发,前往图们江对岸的中国村庄———开山屯。为阻止其继续前往龙井村,中国方面停发了从开山屯驶往龙井村的列车。日本警察遂以徒步方式继续前进,在10月8日中午11时30分到达龙井村并进驻日本驻间岛总领事馆。32当天,朝鲜总督府警务局发出声明称,目前在延边的警察力量严重不足,难以维持该地治安及保护在华居留民,因此决意派出警察增援33。在外界得知这一消息时,增援的日本警察已经进驻龙井村,而第二批200余名警察也已按计划赶赴上三峰待命26。

吉林省政府主席张作相在接到冲突报告后就有所警觉,为防止事态扩大,他下令警察与驻军撤去龙井村内的警戒,不得擅自出动34。日本警察则趁势在村内的主要街巷、路口设岗警戒,对过往行人进行检查35。当日本增援警察到达开山屯时,延吉市政筹备处处长张书翰曾前往交涉,表示希望和平解决,但日方并未表现出交涉意愿。因此,延边地方官员只能将情况上报,等待两国外交层面协商。

尽管中国方面在事发后一直保持克制,日方却不断做出新的动作。除了朝鲜总督府向在延边的日本领事馆派出支援警察外,驻朝鲜日军也在边境地带动作频频。根据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提供的情报,日本军方已与朝鲜总督府密谈,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决定由驻朝鲜日军派出一个师团自会宁南下,在接近中国的边境地带开展军事演习,并在演习中使用飞机、毒气、坦克、枪炮等诸多新式武器36。在通过外交手段进行善后的同时,朝鲜总督斋藤实和军方也在向中国东北当局施压。时任东北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张学良获知消息后并未作出指示。事发前不到一个月,张学良刚刚决定派兵入关参加中原大战,此时东北的兵力较为空虚。于是,吉林省地方军政官员决定对日本的步步紧逼采取忍让态度,以免激化冲突。延边镇守使根据张作相先前指示,要求各部暂停所有外出,并密切注意日方动向,以防其突然行动37。

10月9日,张学良在奉天隆重举行典礼,正式就任中华民国陆海空军副司令。次日,他又出席了东北军阅兵式。10月12日,即事发后的第五天,张学良将前述龙井村商埠局公电转往国民政府外交部。他在电报中重申,事发时是日本警察先开枪,中国士兵被迫还击,事件的责任应由日方承担38。10月15日,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就此事件向日本驻华代表重光葵提出抗议。不过,东北当局并不希望因国民政府插手而削弱自身的“地方外交权”。张作相称:“对于延吉此次之交涉案并无扩大范围之要求,由我吉林方面可以努力解决之,殊不必使就国府折冲致以后不易措手也。”39

在申明立场后,张学良见事态未有缓和,态度又有所转变。在10月14日与日本驻奉天总领事林久治郎见面时,张学良称,他对龙井事件的发生过程已经充分了解,对于日方提出的双方共同处置共产党暴动的要求表示同意。不过,在林久治郎看来,虽然张学良轻易答应了日方要求,但是吉林省政府和延边地方官员是否能执行,还值得怀疑。因为就在10月11日,林久治郎在与张作相见面时,后者对中日间联络协调一事没有给予明确答复。40

10月19日,林久治郎、日本驻吉林总领事石射猪太郎与张作相就龙井事件善后处置问题再度会面商谈。日方云:“中日警察冲突之原因皆以平日毫无联合所致,此后对于防止共党问题似应两方联合办理。”张作相答曰:“日本在延吉设警多处,本无条约上之根据,再令中国警察与之联合办事则似已承认日本设警为正当矣。放弃国权之事如何能以做到,总以照旧例办理,不必另生枝节为是。”在这场持续四小时的会面中,日方先是指责中方维持治安不力,遭驳斥后又指责吉林省当局对朝鲜人案件的处置标准过于严苛,以致发生误认良民为“党匪”之事,还谈及“死伤日警伤在背后,似非迎面向我方(指中方———引者注)前进之所致”。总而言之,日方认为中国东北当局应承担造成冲突的一切责任,并在今后的“治安问题”上向日方让步。这场针锋相对的讨论让张作相倍感压力。关于最终的解决方案,他表示:“愚意欲求圆满之方法,仍以遵守旧例,勿相侵凌为最善也。”但这只是张作相不得已所采取的权宜之计,至于是否可以令事件平息,他坦言,应该“再窥查该总领事之意态”。41


四、龙井事件的善后与日本政府的内部分歧


龙井事件发生后,日方虽摆出一副势在必得的架势,但作为谈判代表的冈田兼一在与中方交涉过程中并未进一步提出更大的利益诉求,仅要求向“受害者”赔偿与道歉,具体包括:

(1)延吉市政筹备处长或延边镇守使来日本驻间岛总领事馆对总领事表示道歉;

(2)中方向死者家属支付慰问金(对吉冈千年家属支付二万三千二百圆,对藤田房太郎家属支付一万九千七百圆);

(3)中方对重伤者高桥嘉太郎支付治疗费和慰问金,数额由日后的治疗情况实际提出;

(4)中方对加害者及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处分并通报处理结果;

(5)中方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非法行为。(1)

原以为日本会提出更苛刻条件的中国东北当局几乎全盘接受了这些要求,只是在具体赔偿金额与道歉形式上希望日方有所让步。那么,冈田兼一为何在关键时刻倾向于平息事态?这一前后矛盾的行为表明日方内部此时在侵略延边问题上尚且存在分歧。

作为驻间岛总领事馆的上级组织,日本外务省的立场是谈判过程中的关键因素。当时日本正处在滨口内阁时期,在外交路线上较为温和,外务大臣币原喜重郎是“和平外交”的积极倡导者。尽管认同满洲在战略上非常重要,但币原喜重郎本人奉行“不干涉主义”,主张用经济手段取代武力。在军人势力日益崛起的日本政坛,其外交政策备受指责。在延边问题上,币原喜重郎与各方的矛盾在龙井事件前就已有所显露。

1930年7月31日,日本驻奉天总领事林久治郎在东京外务大臣官邸出席晚宴,与外务大臣币原喜重郎、拓务大臣松田源治、朝鲜总督斋藤实、驻间岛总领事冈田兼一等人就延边问题展开讨论。他在日记中写道:

当斋藤总督向外相询问政府关于间岛问题的根本方针时,外相竟顾左右而言他,只谈些枝节问题,令人摸不到底细。虽经老总督再次询问政府的宗旨,外相仍然用些零言碎语相敷衍,不予明确回答。这时松田拓相插话说,政府将对此事进行协商,从速作出决定。随即散会分手了。当夜会商的结果,丝毫没有涉及根本方针问题,仅仅决定增加警察人员,配备十几辆汽车和几十挺机关枪。冈田总领事几个月来一再申请,我也极力予以支持的增加警察力量的要求,总算得到某种程度的实现,仅此而已。(2)

在这次讨论中,斋藤实、冈田兼一、林久治郎等人都主张在延边问题上积极主动作为,这也是后来他们在处理龙井事件时所持的基本立场。不过,作为外交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者,币原喜重郎却三缄其口,多次回避问题。从他在龙井事件中的态度便可看出,他反对利用延边问题激化中日矛盾。在龙井事件发生后,外务省与朝鲜总督府的分歧彻底暴露出来。

朝鲜总督府认为,增援的警察应趁此机会长期驻扎在龙井村及其周边地区,彻底取得在延边的执法权23。而外务省在接到龙井村冲突的报告后,立即回电要求驻间岛总领事平息事态,避免冲突升级。当得知朝鲜总督府派出的增援警察已抵达龙井村后,币原喜重郎于10月8日致电冈田兼一,要求事态平息后尽快将增援警察撤回,尔后又不断敦促领事馆尽快决定并告知撤回增援警察的日期42。缓和冲突的最大的阻力来自朝鲜总督府。斋藤实于10月13日致电币原喜重郎,强调在第一批增援警察到达后,应尽快派出后续增援力量,至于何时撤回增援警察,必须经过慎重考虑后再决定32。

外务省和朝鲜总督府之间的矛盾令冈田兼一十分为难。不过,应该注意到的是,与身在东京的外务大臣币原喜重郎相比,朝鲜总督斋藤实的角色更接近于前方的实际决策者。除了指示朝鲜总督府主动对外发声,斋藤实还凭借其政界资历与人脉,在各方之间展开协调。时任中国驻朝鲜总领事的张维城注意到,事件前后,斋藤实与日本军界元老,以及关东厅长官太田政弘、驻沈阳总领事林久治郎等人都进行过密谈,在处理延边问题的大致方针上达成了共识36。这也为他增添了与外务省叫板的底气。在朝鲜总督府支持下,冈田兼一选择消极执行外务省指示。

朝鲜总督府派往龙井村调查事件的外事课课长穗积真六郎返回朝鲜京城后,向媒体表示:“日鲜人民之生活,尚未达到安定状态,不安的情形似正逐日增高。”43其目的无疑是为增援警察继续留驻龙井村寻找借口。冈田兼一也多次向币原喜重郎报告延边情况的严峻性,以配合朝鲜总督府的立场。1930年11月5日,龙井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冈田兼一却报告称,延边各地的冲突及暴动事件仍时有发生,尤其在龙井村,因中国军警奉行消极策略,中共暴动的次数呈增多趋势23。冈田在电文中表达了对龙井村治安状况的忧虑,言下之意仍有必要将增援警察留在延边。

朝鲜总督府在发布有关龙井事件的公报后,又利用其控制的报刊接连发表煽动性报道,以便推波助澜42。10月15日,朝鲜《京城日报》刊登间岛、珲春等地33处居留民会的联合声明。其中提出的要求有:(1)前往龙井村增援的警察应出动到乡村巡逻;(2)迅速增派后续警察;(3)调派日本陆军进驻各商埠地32。朝鲜总督府借其扶持的居留民会之口,不仅表达了增派警力的意愿,甚至还扬言派军队进入延边,鼓吹开战。除此之外,矛头还被指向外务省。《京城日报》报道称,部分居留民会干部因对外务省的软弱表现深感失望而公开请辞41。

正当双方为处理方案僵持不下之际,日本外务省主动派书记官三浦武美于10月25日前往朝鲜与斋藤实沟通。三浦武美提出:“须由全局着眼,不可徒贪一局部的小利,致使对华外交更陷于棘手地步,实为不利,此时可以暂忍一时,等待机会成熟,再行寻隙进占不迟。”26当双方达成谅解后,朝鲜总督府保安课课长田中武雄会与三浦武美于10月30日一同前往龙井村,就撤出增援警察的具体事宜与驻间岛总领事协商。11月1日,三方确定11月5日将增援警察由延边撤回。34另外,朝鲜总督府决定组建一支1000余人的国境警备队,以便将来随时跨境执行任务。同时,针对“治安问题”,延边的各领事馆还将增加20名警察。44至此,日本各方终于就龙井事件达成一致。

11月4日、5日,冈田兼一与中方代表张书翰讨论道歉形式、赔偿金额等问题。15日,双方敲定详细条款。已经完成撤警的日方无意再做文章,遂答应中方要求,降低赔偿金额。最终处理结果为:(1)东北军副连长李介臣因疏忽职务未在现场,予以降级;(2)张书翰到日本驻间岛总领事馆表达“惋惜之意”;(3)由延吉镇守使负责处罚相关责任人,处罚结果由张书翰口头通知冈田兼一;(4)张书翰负责向两位身亡日警家属支付慰问金1万元,向负伤日警支付医药费200元。36


五、结语


1930年10月6日晚发生的龙井事件,是一起由中朝民间纠纷所引发的中日军警冲突。冲突中,日本警察二死一伤。事件发生后,日本外务省与朝鲜总督府在善后问题上各执己见。其中朝鲜总督府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从咸镜北道派出警察前往增援,企图借机控制龙井村,迫使中国东北当局承认日本警察在延边的执法权。而外务省则敦促驻间岛总领事馆尽快平息冲突,并将增援警察撤回。经过一个月的内部讨论,增援警察最终被撤回。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朝鲜总督府和外务省在延边问题上的分歧消除了,而是双方妥协的结果。朝鲜总督府接受外务省意见,将增援警察撤回,外务省则默许朝鲜总督府向在延边的领事馆增派常驻警察。

从善后结果看,龙井事件虽未引起大规模地方冲突或外交纠纷,但事件中,日本对延边的侵略意图充分暴露。龙井事件发生在一个十分特殊的时间节点上。在事件发生前,日方多次以延边发生暴动为借口,向中国东北当局抛出“治安问题”,要求中日联合展开搜捕行动,共同审理案件,企图借此为其破坏中国主权的行为披上正当的外衣。但不管日方如何施压,东北当局还是守住了主权底线。当龙井事件发生后,日本方面借题发挥,直接将矛头指向中国军警,尤其是朝鲜总督府的强硬示威令中国东北当局担忧局势失控,遂下令东北军及警察不再干涉日方警察行动。通过龙井事件,以朝鲜总督斋藤实、驻间岛总领事冈田兼一为代表的强硬派不再寻求以交涉方式获取利益,而是急于诉诸武力。

站在军方和朝鲜总督府对立面的外务大臣币原喜重郎主张温和路线,不断给紧张的局势降温。虽然龙井事件最终得以和平解决,但朝鲜总督府与日本军方显然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事后也继续寻求武力介入延边问题的机会。日本处理延边问题的政策基调由此开始转变。中共满洲省委的一份报告直言:“日本帝国主义在蒙满积极政策之下,以此事件为借口,直接出兵侵占延边,更进一步地巩固其在满的军事势力,而且酝酿着直接出兵占领满洲的企图。”43当龙井事件发生时,日本关东军已启动军营扩建计划并加强兵力部署23,朝鲜总督府及驻朝鲜日军与之形成呼应之势。1931年5月,关东军出台《满蒙问题处理案》,提出应伺机实现蒙古、间岛“独立”42。次月即发生了万宝山事件及中村事件。随着武力解决延边问题的呼声不断高涨,币原外交路线逐渐在日本军政界受到冷落,日本的对华政策发生了根本改变。


注释


1参见《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刘瑞霖编:《东三省交涉辑要》,文海出版社,1973年,第93-96页。

2龙井村于19世纪70年代由越境的朝鲜垦民建立,最初仅十几户人家。20世纪初,随着大量朝鲜移民迁入,龙井村人口不断膨胀。至20世纪20年代末,龙井村的人口已达1.4万,该村也成为延边地区的文化、商业中心。参见韩生哲、金石:《龙井开发史略》,政协龙井市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龙井文史资料(合订本)》,2011年印行,第5、15页。

3“间岛”是历史上朝鲜人对中国图们江北岸一带的称呼,包括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延吉、龙井、汪清、和龙、珲春五县(市)地区。

4参见孙春日:《中国朝鲜族移民史》,中华书局,2009年;孙春日:《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朝鲜族的统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

5金春善:《延边地区朝鲜族社会的形成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37、249页。

6朝鲜总督府是日本在朝鲜实行殖民统治的最高政府机构。

7(1)参见《中共满洲省委给中央的报告---目前革命斗争形势与我们的策略》(1930年1月22日),中央档案馆等编:《东北地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1988年印行,第124页。

8(2)《张作相就龙井问题与日领事会谈情形给熙洽的信》(1930年10月19日),吉林省档案馆编:《九·一八事变》,档案出版社,1991年,第55页。

9(3)参见姜龙范:《近代中朝日三国对间岛朝鲜人的政策研究》,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2000年;孙春日:《“满洲国”时期朝鲜开拓民研究》,延边大学出版社,2003年;金泰国:《东北地区“朝鲜人民会”研究》,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2007年;李洪锡:《日本驻中国东北地区领事馆警察机构研究---以对东北地区朝鲜民族统治为中心》,延边大学出版社,2008年。

10(4)参见李洪锡:《试论中日间围绕日本领事馆警察机构设置问题而发生的外交纷争---以“九·一八”事变以前在延边地区的纷争为中心》,中国朝鲜史研究会、延边大学朝鲜·韩国历史研究所编:《朝鲜·韩国历史研究》第10辑,延边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05-323页;郭康娜:《试论1930年“龙井事件”及其善后交涉》,硕士学位论文,延边大学,2014年。

11(5)据统计,1909年,居住在延边的朝鲜垦民有9800余人;至1930年,人数增长至约38万。参见金春善:《延边地区朝鲜族社会的形成研究》,第169页。

12(6)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编:《中国共产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组织史》(朝语),延边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6页。

13(1)《满洲延边(特支)报告---目前延边的情况及“五卅”暴动原定计划》(1930年6月1日),杨昭全、李铁环编:《东北地区朝鲜人革命斗争资料汇编》,辽宁民族出版社,1992年,第752-753页。

14(2)《黑龙江省政府内政部密咨日本籍韩人移垦侵略东省问题转令交涉署查照之密令》(1930年),高永一编:《中国朝鲜族历史研究参考资料汇编》第2辑第1分册(上),1993年印行,第253页。

15(3)《满洲延边(特支)报告---目前延边的情况及“五卅”暴动原定计划》(1930年6月1日),杨昭全、李铁环编:《东北地区朝鲜人革命斗争资料汇编》,第752页。

16(4)《摘译关于间岛事件之日本外事课长之谈话及间珲日鲜居留民之电文》(1930年10月16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17(5)延边州党史工作委员会编:《关于朝鲜共产党简况及在满朝共党员加入中国共产党情况专题报告》,1989年印行,第6页。

18(6)李铸等译:《关于东北抗日联军的资料》第1分册,中华书局,1982年,第57页。

19(7)「共產黨員ノ出沒及取締統計表」、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2010100(第13-25画像目から)、支那各地共匪関係雑纂/在満共匪暴動並取締等ニ関スル統計表関係第一巻(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李铸等译:《关于东北抗日联军的资料》第1分册,第56页。

20(8)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2024700(第8、9画像目から)、間島ニ於ケル共匪暴動事件及事後ノ情勢並対策関係雑纂(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21(9)参见刘懋昭:《取缔韩侨维护主权办法》(1930年3月),杨昭全、李铁环编:《东北地区朝鲜人革命斗争资料汇编》,第1034-1035页。

22(10)中共延边特别支部在提交给满洲省委的报告中认为,东北当局向日方提供了有关中共行动的情报。此外,日本驻间岛总领事馆准确掌握了被中国军警逮捕的中共党员的详细情况。参见《满洲延边(特支)报告---目前延边的情况及“五卅”暴动原定计划》(1930年6月1日),杨昭全、李铁环编:《东北地区朝鲜人革命斗争资料汇编》,第752页;「共產黨ノ暴行並取締等ニ関スル統計表」、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2010100(第26画像目から)、支那各地共匪関係雑纂/在満共匪暴動並取締等ニ関スル統計表関係第一巻(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23(1)参见《关于朝鲜共产党简况及在满朝共党员加入中国共产党情况专题报告》,第10页。

24(2)玄千秋等:《1930年八·一吉敦暴动》,《火种》(朝语),民族出版社,1995年,第575页。

25(3)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2025100(第17画像目から)、間島ニ於ケル共匪暴動事件及事後ノ情勢並対策関係雑纂(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26(4)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2025100(第17画像目から)、間島ニ於ケル共匪暴動事件及事後ノ情勢並対策関係雑纂(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27(5)参见《张作相就龙井问题与日领事会谈情形给熙洽的信》(1930年10月19日),《九·一八事变》,第54-55页。

28(6)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2025100(第19画像目から)、間島ニ於ケル共匪暴動事件及事後ノ情勢並対策関係雑纂(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29(7)《张学良致驻朝鲜总领事馆电》(1930年9月20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97-02。

30(8)杨家骆:《近世中日国际大事年表》,中山文化教育馆,1941年,第137页。

31(9)参见《日警开入龙井村》,《大公报》1930年10月10日;《一月来之边疆:日警骚扰龙井村形势严重》,《时事月报》第3卷第6期(1930年12月)。

32(1)参见《龙井村商埠公安局为陆军与日警冲突详情及原因的呈文》(1930年10月13日),《九·一八事变》,第52-54页;金仁哲:《龙井事件》,孙邦主编:《“九·一八”事变》,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82-183页。

33(2)「昭和五年十月七日附在間島岡田總領事發信幣原外務大臣宛報告要旨」、外務省外交史料館編『外務省警察史』第24卷、不二出版社、1998年、80頁。

34(3)「間島龍井市日中警官隊衝突」『東亞日報』1930年10月8日,2面。

35(4)「昭和五年十月七日附在間島岡田總領事發信幣原外務大臣宛報告要旨」、外務省外交史料館編『外務省警察史』第24卷、78頁。

36(5)「昭和五年十月八日朝鮮總督府警務局長發有田亞細亞局長宛電報要旨」、外務省外交史料館編『外務省警察史』第24卷、80頁;《张学良致驻朝鲜总领事馆电》(1930年9月20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97-02。

37(6)《十月八日朝鲜总督府机关报朝鲜新闻警务局发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38(7)《摘译关于间岛事件之日本外事课长之谈话及间珲日鲜居留民之电文》(1930年10月16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39(8)《张作相就龙井问题与日领事会谈情形给熙洽的信》(1930年10月19日),《九·一八事变》,第55页。

40(9)「昭和五年十月八日幣原外務大臣發在間島岡田總領事宛電報要旨」、外務省外交史料館編『外務省警察史』第24卷、81頁;《龙井民众来沈请愿》,《申报》1930年11月10日。

41(1)《间岛暴发冲突事件之原因》(1930年10月9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42(2)「昭和五年十月十六日附在間島岡田總領事發信幣原外務大臣宛報告要旨」、外務省外交史料館編『外務省警察史』第24卷、89頁。

43(3)《张学良电陈延吉龙埠一带日警开枪冲突情形由》(1930年10月12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44(4)《张作相就龙井问题与日领事会谈情形给熙洽的信》(1930年10月19日),《九·一八事变》,第56页。

45(5)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2024700(第8、9画像目から)、間島ニ於ケル共匪暴動事件及事後ノ情勢並対策関係雑纂(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46(6)参见《张作相就龙井问题与日领事会谈情形给熙洽的信》(1930年10月19日),《九·一八事变》,第54-56页。

47(1)「昭和五年十月十七日附在間島岡田總領事發信幣原外務大臣宛報告要旨」、外務省外交史料館編『外務省警察史』第24卷、94頁。

48(2)[日]林久治郎著,王也平译:《“九·一八”事变---奉天总领事林久治郎遗稿》,辽宁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94-95页。

49(3)《摘译关于间岛事件之日本外事课长之谈话及间珲日鲜居留民之电文》(1930年10月16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50(4)「昭和五年十月八日幣原外務大臣發在間島岡田總領事宛電報要旨」、「昭和五年十月十三日幣原外務大臣發在間島岡田總領事宛電報要旨」、外務省外交史料館編『外務省警察史』第24卷、81、86頁。

51(5)「昭和五年十月十三日齋藤朝鮮總督發幣原外務大臣宛電報要旨」、外務省外交史料館編『外務省警察史』第24卷、85頁。

52(1)据中国驻朝鲜总领事馆报告:“一般军阀之元老及驻满洲之总领事林久治郎,关东所长官太田政弘前后来鲜与朝鲜总督斋藤实密谈之,结果遂以要求中国吉林当局取缔边境共产党与保护为名加紧刁难我国东北当局,时缓时急,百方寻衅。”参见《间岛暴发冲突事件之原因》(1930年10月9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53(2)《由间岛归来之外事课长谈话》(1930年10月16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54(3)「昭和五年十月以降間島地方共匪出沒、支那官憲ノ不法行為檢舉狀況」、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2010100(第1-3画像目から)、支那各地共匪関係雑纂/在満共匪暴動並取締等ニ関スル統計表関係第一巻(外務省外交史料館)。

55(4)据中国驻朝鲜总领事馆报告:“日本报纸遂以此为攻击中国当局不能维持治安之口实,而韩文报纸近更连登东北当局无辜驱逐鲜侨之消息,且用大字刊印,大书特书,以致鲜人对华之态度更形恶劣,常有互敌之事。”参见《张维城报告日警由间岛撤退情形》(1930年11月11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56(5)参见《摘译关于间岛事件之日本外事课长之谈话及间珲日鲜居留民之电文》(1930年10月16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57(6)《张维城报告日警由间岛撤退情形》(1930年11月11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58(7)《张维城报告日警由间岛撤退情形》(1930年11月11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59(8)「昭和五年十一月四日齋藤朝鮮總督發幣原外務大臣宛電報要旨」、外務省外交史料館編『外務省警察史』第24卷、99頁。

60(9)《张维城报告日警由间岛撤退情形》(1930年11月11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案号03-47-189-01。

61(1)《延吉市政筹备处履行陆军伤毙日警之交涉条件及会谈录》(1930年11月23日),《九·一八事变》,第56-57页。

62(2)《中共满洲省委通知第二十一号---关于对龙井村事件问题的指示》(1930年12月12日),中央档案馆等编:《东北地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6,1988年印行,第287-288页。

63(3)参见《长春市政筹备处调查南满全线驻兵数目及长春铁路附属地新建兵营新添驻军情形报告》(1930年11月15日),《九·一八事变》,第57-59页。

64(4)解学诗主编:《关东军满铁与伪满洲国的建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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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共党史研究 CPC History Studies 2020年0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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