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新:史家的学识与风度——吴志达《中国文言小说史》阅读手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98 次 更新时间:2020-02-1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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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新  

唐代的刘知几曾提出“史才须有三长”的见解。所谓三长,指的是才、学、识。确实,史家(包括文学史家、小说史家)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

最近,我潜心阅读了吴志达先生的新著《中国文言小说史》(齐鲁书社1994年9月第1版),颇有山阴道上应接不暇之感。欣喜之余,随手记下一些感想,现整理成篇,以表达对吴先生的史家学识与风度的敬佩。

一、清代的焦循首倡“一代有一代之所胜”的见解。影响所及,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说法已成为学术常识。更进一步,有人由此论定:汉后无赋,唐后无诗,宋后无词,元后无曲;如此来谈文学史,当然是片面的,不可能揭示文学发展的全貌。《中国文言小说史》则溯源穷流,“从纵向(时序)和横向(空间)的结合上来考察文言小说发展的历程”,旨在编纂一部“成一家之言”的文言小说的通史。著者把这历史的长河划分为五个阶段:(一)先秦至西汉:前文言小说时期;(二)东汉至南北朝,文言小说的雏型时期;(三)隋唐五代:文言小说由成熟到鼎盛的黄金时期;(四)宋元:承袭唐人馀绪而渐趋萧条时期;(五)明清:文言小说由复苏而推向新的艺术高峰时期。程千帆先生《中国文言小说史·序》就此评议说:“其书溯源穷流,上起先秦,下逮清世。虽推唐传奇为极致,而于宋明以还话本章回诸体已度越传奇之际,亦能洞察文言小说仍在发展变化之中,生机犹旺,术艺可观,不独蒲留仙《聊斋志异》之为苍头异军突起也。读其书者,由是以知文学固一代有一代之所胜,治文学史者要当还其一代之所胜,然不得以其非尤最所存,遂取舍任情,屏除史外。此所启示,钤键攸关矣。”

对文言小说发展历程的各个阶段,著者也注意理清其发生、发展、高潮及衰落的线索,颇为明晰、简洁。比如,关于唐代小说,著者指出,它的发展情况与唐诗有所不同,大体上可以把初、盛唐合并称为由志怪小说到传奇小说的过渡时期,中唐则是传奇小说的黄金时代,到了晚唐又有所发展变化,总趋势则是逐渐衰微。这样的论述,极有利于读者从整体上把握文言小说。

二、“文各有体,得体为佳”。但在中国古代文言小说的研究中,这一学术准则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其表现之一,即用白话小说的文体规范来衡量文言小说,结果导致了对文言小说审美特性的漠视,并因此而使文言小说的某些发展侧面至今还笼罩在云雾之中。吴志达先生有鉴于此,强调文言小说的文体规范,是与白话小说相比较而言的。它们的渊源有许多共同点,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但是又有质的区别。《中国文言小说史》主要归纳出了四个方面:(一)文言小说作者是文化修养较高的士大夫,虽然某些作品的题材或原型也来自民间传说或“说话”,但经过士大夫文人的再创作,即使还保留民间文学的某些色彩,但已经打上了文人作家的印记,书卷气较浓。(二)文言小说的作者和读者都是知识阶层,其艺术风格、审美趣味的主导倾向是雅而不是俗。如果我们把“三言”、“二拍”中的某些拟话本小说与同样题材的文言小说加以比较,便可看出两者在风格和审美情趣上的重大差异。(三)如果说白话小说重在写实、逼真、细致,是一种再现艺术;那么文言小说则往往遗貌取神,与中国传统的绘画艺术关系较密切,是一种表现艺术。(四)与上一特点相联系,文言小说作者的主体意识往往得到更充分的表现。

《中国文言小说史》对文言小说审美特性的归纳,也许并没有穷尽真理,但必须承认,著者的这种努力应该得到喝彩。著者的史识在从事新问题探讨时往往表现得格外充分。

三、文言小说史应该如何编写,这是具体的操作问题,却又关系到著述成功与否的大局。本书著者认为:既然是文言小说史,当然重在阐明文言小说发展的线索及其带有规律性的问题,探讨不同的流派与风格,指出它们在文言小说史上的地位与影响,予以实事求是的评价。史论与作家作品及流派的分析,应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离开具体的作家作品及流派的分析,所谓阐明史的线索、发展规律、认识意义和美学价值,就会失于空泛,成为虚构的幻影,但是过多地或者仅仅满足于对作家作品的介绍与鉴赏,缺乏史的线索和理论性的探讨与概括,以及必要的考证辩析,也就不成其为史。

《中国文言小说史》可说是著者这种理论主张的出色的实践。以第二编《隋唐五代》为例,计十三章,分别是:唐人小说发展概貌、唐人传奇兴盛的原因、唐前期由志怪到传奇的演变、传奇鼎盛时期的爱情小说(上、下)、梦幻小说与现实人生、封建帝王的没落史、豪侠小说的勃兴、唐代小说鼎盛时期的结集、晚唐五代时期小说集、唐人小说的艺术美(上、下)、唐人小说的地位与影响。将史与论、大环境与小天地、纵与横等各方面作通盘考虑,从各个角度、各个侧面来体现文言小说发展的真实面貌,著者把握住了恰当的分寸。

作为文言小说史,不可避免地要对某些作家予以考订;如果把握得不好,容易流于琐碎、繁冗。我感到,吴先生在这方面的处理颇具匠心。比如旧题汉河东都尉伶玄撰的《赵飞燕外传》后世多信为伶玄所作,鲁迅推测“恐是唐宋人所为”。吴先生则以为此书作者“当晚于汉代而早于唐宋”,理由是:(一)其文气格调不类唐宋传奇风范;(二)传奇小说在唐宋已自成一体,声名显赫,如韩、柳、元稹、牛僧孺,都公然写起传奇小说来,似再无托古假冒之必要。揆情度理,言简意赅,不因枝蔓太多而影响对主要问题的阐述。

再如唐代薛用弱的《集异记》。该书各篇之间,在内容、体制和艺术风格上颇不一致。如何解释这一现象?《中国文言小说史》的看法是:“此书带有传奇小说选集的性质,薛用弱是编纂者。”我个人以为,这一推论具有相当的说服力。这些地方,都处理得严谨而不拘谨。

四、学术的发展有赖于积累。面对同一课题,前辈学者和同代人的成果构成了我们向更高处攀登的阶梯。尊重他人的贡献,不仅是一个学者应有的风度,而且显示了对自身学术成就的信心;只有缺乏自信的人,才将他人的贡献据为已有,或故意忽略不提。

吴先生对文言小说研究领域的进展非常熟悉,并在涉及到相关课题时酌情予以介绍。例如,在讨论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时,重点介绍了李剑国的《唐前志怪小说辑释》、《唐前志怪小说史》,以及《博物志》、《搜神记》、《搜神后记》、《拾遗记》的新校注本;在讨论唐人传奇时,重点介绍了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汪辟疆《唐人小说》、刘开荣《唐人小说研究》、程毅中《唐代小说史话》、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史稿》上册。

展示有关的学术纪录,不只是为了“谨表谢忱”,更是为了提醒自己,在撰写“一家之言”时努力做到“人之所略.我则详之,人或有失,我则正之”。《中国文言小说史》的这一长处,读者不难感觉到。比如,第一编第六章论《搜神记》,著者特意说明:“写人与鬼恋爱婚姻之事,在汪本《搜神记》中辑录的《驸马都尉》,实出于勾道兴《搜神记》,《谈生》则已见于《列异传》,故不宜在干宝《搜神记》中论述。”这显然是为了纠正某些著述的失误。

志怪小说的生命力在于“广异闻”,即所记之事必须新奇颖异,蹈袭他作或事件寻常的志怪小说理当受到轻视。但在研究志怪小说的学者中,并非所有人都明确意识到了“异闻”的这种异乎寻常的重要性,所以吴先生在讨论《幽明录》时便着重指出:“由于《幽明录》后出,同类题材的故事既已见于《搜神记》,虽时有新意,但终难得有突出新颖之貌,凡鬼神变异之事,终不免有大同小异、似曾相识之感。不过,别开生面之作,也还不少。”这种精粹的论述,这种耐人寻味的史家笔法,是不宜草草读过的。其中包含着深刻的小说史见解。

>原载《吴志达先生八十大寿纪念文集》,广州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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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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