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邓晓芒(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来自邓老师于2008年11月8日在传知行的演讲环节
张大军:感谢各位朋友今天来参加由邓晓芒老师为我们作的讲座!邓老师是当代中国学问最深的知名学者之一,今天他能在百忙之中来作这场演讲,我们感到非常荣幸。他演讲的题目是“自我意识的自欺本质”,下面就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邓老师的精彩演讲!
邓晓芒:谢谢!“自我意识的自欺本质”这篇文章是最近德国文化节在首都师大召开时,我所准备的一篇论文,虽然写得比较仓促,但是我思考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年了。这个大家都知道,关于自我的问题,包括自我意识,自我意识的结构,它跟人的自由、人的主体性都有很密切的联系。
关于自我意识的结构,我长期思考的结论是这其实是一个自欺的本质、自欺的结构。听起来好像有点不习惯,特别是我们中国人,一讲到自我、自我意识就觉得那是最真诚的。你面对大千世界,对各种各样的现象做出这样或那样的判断,而这些判断后面总是会有一个自我隐藏在那里。于是我们就认为回到自我的时候这就是我们最清醒、最真诚的时候。但是我长期思考的一个结论是,我发现当你认为自己是最真诚的时候,实际上你的自我还是有一个结构在那里,而这个结构是导向自欺的。这就似乎违背我们的常识。为什么要提这样一个命题呢?我想主要是为了促使我们中国人更进一步地深入到自我,深入到自我意识,思考它是怎么形成的、它的意义、它的功能、它的运作方式。我们不要以为只要回到自我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其实问题才刚刚开始,因为当你进入自我的时候,你仅仅有了一个起点,而前面还有很长的路。所以我探讨这个问题,就是要把自我的本质分解出来。
首先我们来考察“自我”这个概念。“自我”这个词当然是现代汉语里面的一个词,在古代汉语里面没有,我们是在翻译的时候用的“自我”这个词,特别是翻译德文概念的时候。德文中“自我”是DasIch,das是定冠词,Ich就是英文的I,但这个词是一个名词,因为它前面有一个定冠词。我们用“自我”来翻译这样一个德文词,它是作为名词出现在汉语里面,但原来它不是名词,是第一人称代词——我。在德文里面所有人称代词的ich中的i是小写的。德文里面有这样一个语法规则,就是一个词,不管是形容词还是代词都可以名词化,甚至动词也可以名词化,而名词化的方式就是把第一个字母大写,再加上一个定冠词,或者中性的,或者阴性的,或者阳性的,它就变成了名词。所以自我这个词的根源是来自于人称代词ich。
我们在汉语里面翻译ich这个人称代词为“我”,但是不能翻译成“自我”。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区别,我和自我好像就是一回事儿,但是只有作为名词的DasIch我们才能翻译成自我。为什么?因为人称代词还没有被名词化,一个小写的ich它没有被名词化的时候,我们不能翻译成自我,只能翻译成我。所谓名词化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对象化或者表象化,你把自我当作一个对象来加以考察和研究,这时这个词我们就必须用自我。当然你也可以用“我”来代替,但是你心中知道这个“我”是作为名词的,通常翻译成自我。在汉语里面的区别其实也很明显,虽然汉语没有德文那样一套语法规则。比如说我们讲今天我要出门,但是我们从来不讲今天自我要出门。当我说“我要反思一下自我”的时候,前面的“我”是人称代词,后面的“自我”是名词,是作为对象的。我们知道前面的我和后面的自我其实是一回事,但是它们的位置是不能颠倒的,你不能说自我要反思一下我。而且它们的词性也是不能混淆的,一个是人称代词,一个是名词,一个是定性反思的我,这是人称代词,一个是被反思的对象的我,这个是名词。所以我们就可以联想到笛卡尔讲的“我思故我在”,“我思故我在”严格的表达应该是“我思故自我在”,前一个我是语法上的主词,后一个我成了客观的主体,或者客体的实体。笛卡尔讲“我思故我在”,是指我在思的时候,作为对象、作为实体的我是存在的,这是笛卡尔的命题。
笛卡尔认为前面的我和后面的自我是没有区别的,因为他用拉丁文写出来的时候,后面的自我是没有的,就是“我思故在”,“在”当时是第一人称的形式,是动词,所以我们把它翻译成我思故我在,在字面上是合乎他原来的命题的,但是从意思上来说,特别是翻译成中文的时候,我们应该理解为我思故自我在,也就是说我思的我和我在的自我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康德已经提出来了,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里的《理性心理学的谬误推理》第一部分里面就批评了笛卡尔,批评他混淆了subject的两层不同的含义。subject的一层含义就是作为主词,是人称代词,另外一层含义就是主体,主体就是一个实体,一个东西,一个对象。主词和主体这两者在汉语里翻译时当然是不同的,但是在德文里面、在英文里面都是同一个词,在英文里面都是subject,我们可以翻译成主词,也可以翻译成主体。所以在西文里面,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很容易迷惑人,因为同一个词有两种不同的含义,由此来判断因为我思,所以我就存在,大前提是一切思维者都存在。这好像是一个三段论式,但是在这个三段论式里面,subject有两重含义,所以笛卡尔的推理犯了一个谬误推理错误,即概念含糊,中词含糊,或者逻辑上叫做次名词的错误,一个三段论判断怎么会有三个名词?这是因为他偷用进了第四个名词。所以在康德看来,从我思并不能直接断定一个作为思维主体的自我的存在,那是推不出来的。
前面讲的是在德文里面,而在汉语里面,自我是由两个字构成的,当然它是来源于古代汉语里面的“自”和“我”两个字的含义,“我”字的含义不用说了,是第一人称代词。关键就是“自”的含义,我们讲自我,什么是“自”?在古汉语里面,“自”这个字最初是鼻子的意思,古代的文字写这个“自”的时候就是画一个鼻子的形状,它是一个象形字,所以《说文解字》里面讲,“自,鼻也,象鼻形。”而且“鼻”和“自”在古代是同意同声,意思相同,读音也相同。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里面就说“自”和“鼻”是同意同声,引伸出“自”的两层意思,一个是己,就是自己,另一个是自然。自己当然是指我本人,自然即自然而然,自然界都是引申出来的意思。自己和自然这两个概念它们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最初的东西。自然界是一切,是万物之本。万物的归属,万物的始因,最初都是从自然开始。所以段玉裁举了个例子,就是说当时的人“始生子为鼻子”,始生子就是头生子,就是第一个儿子,长子称作“鼻子”。这个意思现代汉语里面也有,如我们讲“鼻祖”,一个学派的鼻祖,就是指最初的创始人。在汉语中,“自”的意思就是开始之初,从其词源来讲,人身上的开始之初就是鼻子,鼻子被看作是人身上开始的地方,最突出的地方。我们在指着自己的时候,总是指着自己的鼻子,指着别人的时候,多半也是指着别人的鼻子,很少指别的地方,因为只有鼻子才具有代表性。
在西文中的情况跟汉语里的情况有所不同,德文的“自”selbst,英文的self,它是一个反身代词,它跟中文里面“自”来自于鼻子,很具体很形象的这种词源是不一样的,它是一个反身代词,反身代词没有本身独立的意义,它的意义要根据前面的词来定,它是代它前面的词,他所代的那个词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任何抽象的东西、抽象的概念。所以倪梁康先生主张把Selbstbewusstsein翻译成自身意识,或者是自意识,或者是自识。因为selbst就是自,bewusstsein就是意识,所以倪先生主张把它翻译成自识。这个字通常被翻译成自我意识,但是倪先生认为selbst和bewusstsein这个概念里面没有我的意思,自我意识就把这个“我”加进去了。所以根据这个词源本身的含义,它主张翻译成自识。后来倪梁康写了一本书叫做《自识与反思》,虽然就是自我意识与反思,但是他主张不要翻译成自我意识。但是从词的组合上来说他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selbst就是自的意思,它是一个反身代词,它不一定代我,selbst这个概念不一定代我,它可以代任何东西。所以自我意识好像就把我加进来。
因此严格说来,应该翻译成自意识或者自身意识,自身这个概念我们通常也把它用来放在任何东西身上,比如这个概念自身,虽然没有身体的意思,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都明白是什么意思,这是就这个概念本身而言的。但是倪梁康这样一种改动、这种翻译是字面上造成的,从他的含义来说,这种改动会带来另外一方面的问题:selbst这个词它固然没有我的意思,但是把它和bewusstsein,即和意识组合起来,它就必定会包含有我的含义,因为它不仅仅是对一个自的意识,而且也是我对一个自的意识,因为意识这个概念肯定有我。意识当然你可以不说出来,你可以说这是一个意识,但是这个“意识”里面肯定有我,不管是张三的还是李四的,只要是意识,里面就有一个我。所以自我意识是我对自我的意识,它肯定有一个我,是我对自的意识,所以这个“自”肯定是自我。如果没有“我”,那就不但没有被意识到的自,而且也不会有这个意识。所以被意识到的这个“自”必定是“自我”,在自我意识里面,在Selbstbewusstsein里面,这个“自”应该翻译成自我,不应该仅仅翻译成自或者自身,传统的翻译是自我意识,我还是维护传统的翻译。
这在康德那里早就说得很明确了,康德曾经讲到,一切意识都是我的意识,一切表象都是我的表象。这是一个分析命题,所谓分析命题就是谓词已经包含在主词里面了,它是一个先天的必然性。当你讲到一个意识,你马上就想到这个意识肯定是我的意识,当然这个我不一定是康德本人,也不一定是张三、李四,但是总有一个我,上帝也有一个我,上帝的意识也有一个我。所以任何意识里面都包含了一个自我在里面。像胡塞尔的意识,意向性的意识,也有一个自我。所以我认为Selbstbewusstsein完全可以而且必须翻译成自我意识,它不是单纯的自意识,更不是自身意识,自身意识这个身倒是没有来源,它没有身体的意思。所以selbst这个词,当它与意识相关的时候,它就是自我。而在仅仅作为反身代词来使用的时候,它当然可以有溯源到本源的意思,因为它在代前面那个词的时候,它就是指向前面那个词的,这同汉语里面的自的意思是相同的。所以它们的词源虽然大不相同,但是它们的功能是同样的。
当然在“Selbstbewusstsein”这个概念里面,selbst肯定是意识的对象,但它同时又是意识的主体,它同时是一个意识的对象,又是意识的主体,这是麻烦的地方。如果它不是意识的主体,那它就不是这个意识的真正对象。在自我意识中,我们所意识到的这个自我同时又是我本身,同时又是一个主体,它既是对象又是主体。如果它不是主体,它也就不是所意识的对象,这个意识所意识到的就成了某个他(她)。只有当这个意识的对象同时是意识本身的主体的时候,我们才能把它称之为Selbstbewusstsein,也就是自我意识。当然倪梁康先生那种翻译也值得同情,因为从逻辑上来说,一个意识的对象同时又是意识的主体是无法理解的,是不合逻辑的,是完全不合理的。当我们说我意识到一个对象的时候,我肯定知道我所意识到这个对象它不是我自己。我们说责任意识,我并不是责任。我意识到一根火柴,我也不是这根火柴。我意识到一个对象,怎么可能这个对象同时又是我自己呢?一般说来都不可能的,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就是逻辑矛盾了,就是反身性的矛盾了,你意识到的这个对象同时又是意识本身,怎么可能?
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第一章是讲感性确定性。感性的确定性就是按照这样一种逻辑上的理解而建立起来的:就是把自我和对象区别开来,凡是有意识,都是建立在主客对立这样一个前提之下的。最初的意识就是感性意识,感性意识的一个最本质的特点就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立。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见得很多,当一个人昏昏欲睡的时候,如何能使他把自己和对象清醒地区别开来?在他腿上扎一针,或者点一支香烫一下,或者头悬梁锥刺股,这样就可以通过感性把自我和对象明确地区别开来,使二者不致混淆。
当一个人已经分不清自己和对象时,我们就说他是丧失意识了。比如医生检查一个病人,如果这个病人已经分不清自己和对象了,那就说明他已经意识模糊,甚至已经丧失意识了。这是对低层次的对象的混淆。高层次的混淆也有,像审美境界、宗教境界,达到一种物我两忘、主客不分、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情况也是处于一种无意识或者超意识的状态,如果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我们就说他已经超越了意识,他已经是服从某种更高的东西,清醒的意识对他来说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历来也有人把这种境界称之为一种迷狂状态,柏拉图的迷狂、宗教的迷狂、诗的迷狂、爱情的迷狂,都属于这种状态,都是丧失意识的状态。
在意识里面肯定有主客对立、我和对象的对立,这是毫无疑问的。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真正的意识又必须是自己和对象的某种本质联系。用黑格尔的话来说,意识就是把我和对象区别开来,同时这种区别又是没有区别。黑格尔的话用形式逻辑是没有办法理解的。把我和对象区别开来,同时又是没有区别,为什么没有区别呢?因为在意识里面,这个我已经是作为对象的我了,当我意识到一个我的时候,这个我已经被作为我的对象,而这个对象又是我所意识到的对象,在意识里面的对象是我所意识的对象,在意识里面的我,又是作为对象的我,对象和我这两者在意识里面都有一种向对方渗透的趋势。我是作为对象的我,凡是意识里面的我,就已经作为对象了。凡是意识里面的对象,都肯定是我所意识的对象,不是别人意识到的,也不是上帝意识到的。
什么是我?要到意识里面去寻找。意识里面有我,也有对象,那么到底什么是“我”呢?我们就会发现我的所有的对象共同组成了我的内容,你所想到的所有的东西,那就是我,你没有想到的东西肯定不在你里面。我所想到的所有的对象,共同组成了我,它们才是真正的我,而离开这些对象的空洞的我什么也不是。这个是一个很吊诡的现象,是黑格尔辩证法揭示出来的,如果你用形式逻辑来理解,这个是没办法理解的。我在意识里面,已经变成了对象,而对象在意识里面已经就是我了。所以在一切意识里面,当然我并不等于责任,并不等于火柴,并不等于我所意识到的任何一个对象。但是我可以等于我所意识到的所有对象的综合,我所受的教育,我过去的经历,我的记忆,所有的东西积累下来,它们的综合那就是我,没有超出这些所有东西之外的另外一个我,那个是找不着的。所以我们可以把意识里面的我和对象看作是某一种变动的关系,既必须区别开来,没有区别开来就没有意识了,但同时又不能完全区别开来,它们同时要互相等同。
自我意识,当我意识到“自”的时候,就跟我意识到责任、意识到火柴或者意识到一棵树等等,也有同样的关系。我可以把这个“自”看作是与我不同的一个外在的东西,但是它既不同于“我”又等同于“我”,当我在自我意识里面把“自”看作一个对象的时候,这个对象可以看作跟我在意识中的自我是不同的对象,但是它又等同于我自己。所以在自我意识里面,意识到我应该说是意识到一切对象的前提,「一切意识的对象都是我的对象,一切意识的表象都是我的表象」。所以首先我意识到的就是我本身,因为我来综合统一所有的表象,这就构成了我的表象。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构成了一个经验的自我意识,每个人的自我意识都是一个经验自我意识,在经验中,在他的历史中,在他所受的教育中,在他灌输的观念中,在他接触的社会现实中才形成了这个我,这是一个经验的我。
首先要意识到这个我,才能意识到我里面的所有那些对象,如果没有这个我的话,你怎么能意识到那些对象呢?这里就显出自我意识的矛盾性了,自我意识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东西。什么是自我意识?我们可以简单地这样来说,所谓自我意识就是把自我当对象来看的意识。一个人他从来不把自己当对象看,我们就说这个人没有自我意识,他没有自我反省的精神,他从来不从另外一个人的眼光来看自己,他从来不从他人的眼光看自己,而是我行我素,自己做了就做了,他从来没有反思,这个人是没有自我意识的。但实际上每个人都有自我意识,但是有的人把它遮蔽了。所以自我意识就是把自我当对象看的意识,这个我们应该好理解,因为我们每天都面临这样一种处境。
反过来什么是对象意识?对象意识就是把对象当自我来看的意识。所谓对象意识,任何一个对象你要意识到他,你就把他当自我看,这一点就不是那么通俗了。对象,我们没有把任何一个对象当自我看,至少我们没有自觉地这样看,但是事实上是这样的。也就是说当你把一个东西看作是一个对象的时候,这个对象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你的意识的一部分。只有你把它纳入到自我里面来,你才能把它当对象,如果你不能把它纳入到自我里面来,你说它是一个对象,那是一个什么对象呢?那是一个康德的自在之物。康德的自在之物是对象吗?康德后来认为他的自在之物其实只是一个理念,超越一切经验之外所设想出来、理性推论出来的一个概念,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对象。所以真正的自我意识和真正的对象意识,就是一回事情,真正的自我意识就是把自我当对象看,真正的对象意识就是把对象当自我看,它们其实是一回事。
自我只有当它不是我,而是对象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我,才是真正的自己,只有当它不是我,不要把它看作我了,你现在把它看作对象,当你反思自我,把它当对象来看待的时候,它才是真正的自我。反过来,自我只有当它不是对象,而是自我的时候,才是真正的对象。这是典型的黑格尔式的句子了。否则的话,就像康德所说的,自我就成了没有任何内容的一个空洞的自在之物,而对象就成了一个没有任何内容、没有任何性质的抽象的自在之物。当然康德这样说也有他的道理,他的道理也就是形式逻辑的矛盾,康德他所谓的辨证论这些分析都是立足于形式逻辑的,他认为一个东西如果是自相矛盾的,那就是幻想了。所以康德是坚持形式逻辑不矛盾的人,他是一个坚持形式逻辑的人。
一个坚持形式逻辑不矛盾的人可以说是一个认真的人,是一个不愿意自欺的人。这里就引进自欺的概念来了,所谓自欺,这本身是违背形式逻辑的,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人怎么可能自欺呢?如果他不知道的话他是被欺骗了,如果他知道的话就谈不上欺骗,他是故意的,自己欺骗自己可能吗?从逻辑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但是自我意识我们刚才讲了,要把不是对象的自我当作对象来看,要把不是自我的对象也当作自我来看,这个当作难道不是自欺吗?他明明知道自己不是对象,是我在思考问题,我怎么能把自我当作对象呢?只能把别的东西当作对象。但是我姑且把自己当作对象来看一回,这就是自我意识了。但是你把自己当作对象的时候,你还是知道自己不是对象,姑妄言之,这就是自欺了。
所以这种形式逻辑上不可能的事情每天都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我们每个人用种种办法来自欺,用各种幻想,用各种希望,用打麻将,用酒精、用性、用毒品等等来麻醉自己。还有的人把自己的人格寄存在某个权威者身上,装作自己只是听命于权威的一种工具。所有这些事情都是他有意识的、故意地去做的,但是他却推托自己的责任,好像是一种外来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决定的,好像他根本就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好像自己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婴儿。所以我们说这种人过着自欺欺人的生活。自欺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但是很少有人把这种生活方式归因于人的本性,或者归因于人性的裂变性,归因于自我意识的结构。
可以说人在骨子里头就是一种自欺的动物,他的自我意识本身就是一个自欺的结果,总是要假装相信某些东西。为什么他要假装相信某些东西呢?因为他的自我意识要求他这样干,他只有把某个对象当作自我来看,他才是真正的自我。而当他这样做的时候,他其实知道那个对象并不是他的真正自我,他其实是有能力拒绝诱惑或者反抗权威的。但是如果他真的拒绝诱惑、反抗权威,他就会感到极大的空虚和无奈,感到一个抽象的孤零零的自我,因为失去了一切对象而感到恐慌。如果把自己从一切对象上独立出来,我不认同所有的对象,我认为这些对象都是对我的一种限制,他不能代表我,这个时候你只剩下一个抽象的概念、抽象的自由、抽象的独立性,那是很难忍受的、很痛苦的,我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什么都是人家造成的。这就是在那些纳粹的平庸的追随者们身上所发现的一种逃避自由的现象。为什么人们会逃避自由?为什么一般的普通老百姓都那样崇拜希特勒?还有我们“文革”的时候,那些红卫兵都那样地忠诚、那样地狂热?它的人性根源就在自我意识里面,一个人很难把自己同对象完全分开来维持自己的独立性。一个人要保持自己的孤独意识是非常痛苦的,非常难以持续的。
当然自我意识这样一种自相矛盾或者自欺,我们刚才讲的主要是它的负面含义,它还有正面的意义,而这种意义只有当我们超出形式逻辑,超出日常知性思维(逻辑思维)才能看到。康德把知性和理性区别开来,一般的知性就是运用逻辑来作判断,理性就更高一个层次了。只有超出知性思维,也就是在日常思维之上,我们才能够看得出来它的积极意义。当人们还局限于形式逻辑和日常思维的时候,人们往往要在两难之间进行选择,要么你做一个空洞的、孤立的、虚幻的、清心寡欲的但却是无所作为的自我,做一个完全空洞的自我,保持你的独立性,保持你的孤独,那你什么都不是。要么你选择一个有丰富内容的充实的人生,但是你必须牺牲自我的独立性。你有丰富的生活内容,有充实的内容,你非常有信心,你生活有了意义,有了价值,因为有一个对象在保证你的生活价值。
在希特勒统治之下、在“文革”时期以及在日本的二战时期,那些人都觉得自己生活有了意义,他们有了一个理想,可以为此而献身。但是他必须牺牲自我的独立性,你必须听命于某一个最高权威,把自己的灵魂寄托于某个你认为他具有绝对意义的对象身上。当然不仅仅是如此,还有中世纪的基督教、十字军都是属于这样一种人格。这是两难选择,你如果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那你就面临着生活空虚、孤独,没有意义这样一种威胁。你如果不愿意生活空虚、孤独,那么你就只有顺应时代,顺应社会所给你规定好的道路,平坦大道你去走就是了。在这种两难选择中,绝大多数人所作的只能是后面这种选择,他们把生活中最容易走的路,一厢情愿地当成自己个人的一种自由的选择,哪怕其实根本就没有发生什么选择,他们只不过是被抛入了他的处境里面,但是他们欺骗自己,自以为这是我选择的道路,我愿意为某个理想而献身,甚至于我还可以宣誓,我宣誓为某个理想而献身。
当人们最终发现他们的事业到头来一钱不值,而且甚至是人类的一场灾难的时候,他们最轻松的解脱莫过于说自己是上了某某人的当,在逻辑上来看,他们的确没有错,他们是上了当。希特勒的诱惑力和煽动性很大,你可以说全体德国人都上当了,但是他们当年为什么真的要上这个当,生怕落后一步人生就没有意义。在他们当年选择的背后是否还有一种隐秘的选择?我们在“文革”的时候也认为是自己选择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但实际上是这种选择你不能落后。我们当年是中学生,中学生怎么能够落后呢?必须紧跟,落后是没有出路的。选择后面是否还有一种选择?这就不是形式逻辑所能够看得出来的,形式逻辑完全可以把它归结为表面的一次选择,形式逻辑能够管得到的,就是在一次选择的大前提之下,进行一系列的推理,它只管推理,不管大前提是怎么来的,大前提一旦设定,它就可以进行非常精密、非常严格的推理,这是形式逻辑的特点。形式逻辑只是在一次选择之下进行推理,但是它管不着选择后面的选择,选择后面的选择在形式逻辑看来是不可理解的,是自相矛盾的。你选择了怎么还能够选择呢?选择后面的选择,也就是说这个选择你是被后面那个选择所决定的,所以它是自相矛盾的,是自我否定的。
所以抱有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抱有知性的思维方式的人,只能够承担自欺的后果,却把握不住自欺的根源。一般人都是这样。你已经选择了,你就承担你的后果,但是这个选择怎么来的,形式逻辑是反思不了的,这个时候单凭形式逻辑、单凭知性思维就上不去了。所以局限于知性思维的人(日常思维基本上都是知性思维),在自身的根本矛盾面前,只能够怨天尤人,认为命运捉弄人,要么归于宗教,要么寻求某种其他的精神拯救或另外的知性。只有超越了知性而达到了辩证理性的人,才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哪怕意识到选择后面还有选择,选择本身是一个自相矛盾、自我否定的过程。所以他把握自己命运绝不是一次性的把握,不是这一次把握就把握定了,而是要像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里面所描述的那样,走一条不断反思、不断怀疑之路。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里面讲到整个精神现象学就是一条不断怀疑之路。在每一个阶段好像我们把握到真理了,但是马上他就出来怀疑,这是真理吗?发现不是。他要成为真理,还得往前赶。知性也有反思,但是知性的反思是一次性的,他反思到自己当初的一次选择就停步了。现在回头想一想,当初你是怎么选择的这条路?当初怎么那么傻,就听了某某人的宣传?对于知性来说,人能够想得起来的最初的选择就是一切事情的出发点,或者说就是人生的起点,人的所有的行为只要有一天我们反思到这个起点,那就够了。但这个起点本身是缺乏反思的,比如说我们经常把自己的行为归结于自己童年时代所受的教育,某个人或者某个组织从小对自己的教导,这些教导当然都会说出他的一番道理,但是这些道理都是未经反思的,都是不讲道理的,都是你不可反驳的。那是现成的道理,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大道理,大道理是不可反驳的,是现成的。
这些大道理只有在缺乏反思能力的幼年时代,从娃娃抓起就能够被灌输到头脑里面,而且根深蒂固。但是一个具有了辩证理性的人,就能够在人生的某一个阶段对这些“天经地义”的教条产生怀疑,把他自己从这一套从小就被规训到里面去的道理里面剥离出来。他就会认识到,尽管他长期认同这套道理,甚至于把它已经看作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但是这一套道理毕竟是由别人准备好后灌输给自己的,他的自我和对象毕竟不是一事,他可以反思他,可以检查他,可以怀疑他。这就是知性和理性的巨大区别,现在应该说在中国基本上是一个知性的时代,也是一个知性的社会,所有的老百姓基本上都是知性的思维方式,包括学者,绝大多数都是以一种知性的思维方式来看问题,很简单,知性觉得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但是辩证的理性却知道,当我是一个东西的时候,我已经不是这个东西了,为什么?因为这个东西既然是我自己“是”起来的,我也可以不是它,既然是我自己承认的,我也就可以批判它。当然辩证理性本身并没有先见之明,它不可能避免犯错误,而是只能在犯错误中反思错误、纠正错误和改正错误。也就是人是被抛入到错误里面、抛入到荒谬里面的,这个是任何人都躲不开的,不管你有什么样的头脑。但是自我意识强的人,「他不会安于自己的被抛,或者停留于感伤和叹息」,而是要奋起,要割断与对象世界的联系,冲进虚无,忍受那种孤独、那种空虚感,以便站在一个超越当下现实的高度来反思和批判这个现实,来改造和重建自己的对象世界。你如果感到虚无,感到生活没有意义,那你就得去赢得自己的意义,赢得自己的对象世界,而不是接受现实的对象世界。「这样一种奋起之所以可能,恰好也是基于自我意识的矛盾结构」。这是自我意识的积极方面。自欺来自于自我意识本身的矛盾,但是自我意识本身的矛盾的积极方面能够带来一种自我超越,如果没有这种矛盾,一个人是什么就是什么了,他不可能超越自己。
因此,当自我意识想要单纯逃避自己的矛盾结构,找到一个一劳永逸的安身立命之所的时候,它表现出来的是充满着矛盾而不自知。像纳粹分子、红卫兵小将,他们争相向领袖表忠心,想做绝对权威的听话的纯洁的青年或者乖孩子,要为实现一个拯救民族或者拯救全人类的伟大理想献出自己的生命。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与他们赤诚的愿望恰好背道而驰,而且越是乖的青少年越是恐怖。这是历史的教训,而我们今天好像还没很好地吸取这些教训,当代的愤青,网络的愤青,都是这一批乖孩子,他们以为自己很有主见,但实际上没有什么主见。
自我意识也不可能让青少年一开始就识破人生的骗局,但是它确实能够让经历过这场骗局的人尽早地醒悟过来,在反思中、在忏悔中,在有所为有所不为中重新塑造自己的对象和自我。人的确脱离不了他的对象世界,他只有在对象中才是他自己,这是没办法的,但是他也的确可以和对象世界不同,可以不由对象世界来塑造自己,而是由自己来塑造对象世界。所以只有在他和对象世界的这样一种异化中,这样一种梳理中,由他的主体性做主导才能够利用旧的材料创造出新的对象世界。虽然不可能自己创造出新的材料,但是我们可以利用旧的材料创造出新的对象世界,也就是利用我们的惨痛的教训,利用我们的经历,通过反观我们的历史,特别是那些不堪回首的历史来创造出新的历史,改善、改进我们的社会。
反过来像康德那样,执著于自我和对象本身的不可知,自我本身或者对象本身在康德看来都是不可知的,都是自在之物,他不想自欺,不想自以为知道不可知道的东西。这是康德逃避自欺的一种方式,就是用形式逻辑的标准把自我意识的矛盾双方隔离开来,不要超越界限,你知道就知道,知之为知之,不知道的不要自以为知道,不要自欺。但是到头来,他还是陷入了自欺,也就是自以为不知道那早已知道的东西,这是另一种自欺,或者更加是一种自欺。康德想要回避自欺,不想自以为知道不可能知道的东西,但是到头来还是陷入到了自欺,自以为不知道他早已知道的东西。所以后来很多人批评康德,认为他那个自在之物是捏出来一个东西,是他编出来的,其实他早就知道自在之物是什么东西。你在你的实践行动中,不是已经把握了自在之物吗?后来黑格尔和马克思、恩格斯他们就从这条路走出来,就是通过实践,把自在之物变成了唯我之物。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讲到,摆脱不可知论的唯一道路就是通过实践。实践使你对自在之物已经有了解,已经把它变成唯我之物了,但是你还是装作不知道。
这是自我意识的矛盾结构:意识到我是自己,同时又不是自己,而是他物或者是对象。这对于一个独立人格来说是痛苦的,因为一个独立人格就是要达到自我和对象的统一。自我和对象一旦分裂,独立人格就会感到痛苦,当然对于非独立人格来说,也可能是一种幸福,比如说阿Q,他可能认为任何情况下都是幸福的。独立人格也要追求自我和对象的统一,但是不能以牺牲人的独立性为代价,这就使得这种追求变得没有终点,永远在路途中。独立人格只有通过否定成为了对象的那个自我,才能更上一层楼。这是异化的本来的意思,即这个自我把自己变成对象,这个对象就变成不是自我的东西了。独立人格又要把那个异化了的自我否定掉,把怀疑往前再推进一步,这是很痛苦的。一个人否定自己是非常痛苦的事情,有的人搞了一辈子就搞出这么一件事情,你又让他把它否定掉,对他来讲一定是非常痛苦的。但是不走这一步,就不能提高。有一个办法可以使人克服这样的痛苦,那就是必须确立一个目标,即他已经看到了有一个新我在前面,有一个更完美的理想在前面,这时他就可以克服他否定自我所带来的痛苦,因为他可以用新的理想取代旧的理想。但是在朦胧中,他根据以往的经验,也许会想到这样一个新的理想是不是也是另外一种幻想呢?只不过层次更高一点。鲁迅当年就把自己的所谓理想称之为中间物,他认为他们那一代人都是中间物,都是要向下一代更高的理想过渡的,都是有局限性的。那么一个人如果他有生活经验,他对自己的经历、对自己的历史做过反思,他就会怀疑我现在新冒出来的这样一种理想是不是也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幻想呢?是否我所有的追求,哪怕完全由自己选择了,最终仍然逃不出命运的捉弄?是不是这样呢?当这种想法达到一定强烈度的时候,人很容易陷入到虚无境地,所有的理想、所有美好的愿望其实都是一种虚无,天底下没有那么美好的东西,那还不如学老庄,学禅宗,难得糊涂,什么都不要追求了,无为,无知,无欲。
但是把人从这种虚无主义里面救拔出来的,仍然是自我意识的自欺结构。在人类历史上,一切对人类的精神生活拥有实质性贡献的人,都具有某种执著或者片面性。我们通常讲的片面的真理,那些天才人物、那些大才都具有片面的真理。片面的真理当然也可以说是片面的谬误,片面的幻想,也就是把他所追求的目标视为绝对的和最终的目标,这样他才能爆发出全部的生命力投身于这样一个理想。当然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并不妨碍他意识到他自己将来可能被更高的思想所超越,甚至于被推翻。像鲁迅讲的,他认为自己也是一个中间物,他并没有把自己绝对化,但是他把自己所看清了的那一个目标当作他自己的绝对目标,全部投身于这个目标的实现。有一种人在自己已经看准了的目标面前经常表现出犹豫、退缩,因为怕犯错误而裹足不前,这种人注定他也不能投入他的全部生命。这种人看起来好像很谦虚,因为他意识到了人性的有限性,你再怎么发挥你的想象力,你所设想出来的那个前途、那个前景、那个理想仍然是虚伪的,是虚假的。所以他们看起来是很谦虚的、很小心的,其实他们很骄傲。为什么很骄傲呢?因为他们想不犯错误,而只有上帝才不犯错误。
人所能够犯的一切错误中,最根本的错误就是自欺,康德曾经把这种自欺称之为人性的根本恶,康德曾提出恶的三个层次,第三个层次是最根本的,就是自欺,欺骗自己。人自以为能避免自欺,这本身就是一种自欺了,他以为自己能够避免自欺,能够永远保持不作判断的状态。现在学界有一些人就处于这种状态,反正你作了任何一种判断,你主张任何一种观点,最后都要被批评为错误的。所以最明智的办法,就是不要作任何判断,或者你作了判断,马上自己把它否定掉。人家看他一篇文章,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前面好像说的这个意思,后面自己又把它否定了,有的人就觉得这人很高明,但是大部分人觉得不知所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到底想说什么。这种人以为他能够通过这种方式避免自欺,但其实他本身就是自欺,人怎么能避免自欺呢?自欺是人的本性,但就是这个自欺能够引导人类从错误越来越走向真理。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认为自欺就是一件好事,相反,自欺必定是人类的无奈,因为人类的有限性使人永远摆脱不了一定程度的自欺,也可以说这是人的原罪。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面吃那个苹果的时候,虽然是撒旦在诱惑他们,但是他们在吃苹果的那一瞬间是自欺的,认为自己这样干上帝不会怪罪我,明明上帝已经宣布了他们不能吃那棵树的果,但是他们找了种种理由,如吃了智慧之树的果子可以使人聪明,上帝怎么会责怪我们呢?所以自欺就是人的原罪。但是人可以用自己这种带罪之身投入一项崇高的事业,就是追求善,改善人性的状况。所以这也是人本质上的原善,人本质上有原罪,但是同样也有原善,但是这个原善不是简单的,而是要用你的原罪之身去做这件事情。
所以在这一项改善人性的事业中,人永远不能够因为自己的原罪就丧失信心,无所作为,而必须以某种有意识的自欺来激发自身的生命力。有一个美学家高尔泰,曾经把艺术的本质归结为有意识的自欺。什么是艺术?艺术就是有意识的自欺,我们在任何一部作品里面都可以看到,作者好像就是里面的主人公,但是又不是,他只是把自己当作了主人公。托尔斯泰写《安娜•卡列妮娜》,他把自己就当作了安娜•卡列琳娜,其实他根本不是。但是他正是以一种有意识的自欺,才能创作这样一部作品出来。读者也是这样,我们在读的时候,我们把自己带入进去,如果没有有意识的自欺,他是他,我是我,那就不需要读这本书了,或者读了也等于没读。如果从科学的眼光或者心理学的眼光、社会学的眼光去研究《安娜•卡列妮娜》,那就算白读了。读者必须把自己带入进去,成为里面的人物,一会儿成为这个,一会儿成为那个,因为他们都表达了人性,都是读者自身可能会有的人性。
所以艺术的本质就是有意识的自欺,人生也是这样,人生也就是意识,人生也是一门艺术。只有通过有意识的自欺,我们才能激发自身的生命力投入进去,不管有没有效果,我们姑妄言之,姑妄行之,知其不可而为之,这样才能够为当前的现实开辟新的事业,发现从来没有人走过的道路,才有创造性。我们今天讲创造性,讲创新、创新思维,什么是创新思维?姑妄言之,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要有意识的自欺才能创新。因为从来没有人做过的事情,按照现实,它是不可能的,但是你要把它当作可能的那样去做,说不定就可能了。
鲁迅先生曾经信奉一条格言,“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绝望也是虚妄的,也是虚假的,正与希望一样,希望通常人们说是虚假的,但是绝望也是虚假的,虽然没有希望了,但是你不要绝望。当然这也是一种自欺,可以说鲁迅先生一生处于这种有意识的自欺中,尽管他不愿意去未来的黄金世界,他在《野草》里面讲“不如彷徨于无地”,但是他仍然为了一个合理的做人的光明的天地而扛起了黑暗的闸门,甚至拿起投枪,投向了“无物之阵”,他的枪没有杀死任何一个敌人,但是他认为自己是一个猛士,是一个战士,当然是一种自欺。这种自欺的信仰为他提供了奋起的着力点,没有这样一个着力点,他的全部的思想、全部的情感、全部的倾向以及这个世界所带给他的全部的教养和阅历都会白白地浪费。他必须找到一个着力点,而这个着力点是在“无物之阵”中去找,当然带有自欺,要看着一个目标,而这个目标也许根本就不是什么目标,但是一定要把它当作目标才能发挥人的才干。
所以对于一个已经具备了独立人格和清醒自我意识的人来说,一切信仰都有某种自欺的形式,我们很难判断这种自欺究竟是好还是不好,但是信仰肯定是要有的,否则人和动物又有什么区别呢?只有经历过了怀疑以后,信仰才不再是一个终点,而是怀疑之路上一个暂时的歇脚点。信仰也是怀疑所摆脱不了的,要怀疑,就必须要针对某个歇脚之处,如果老是怀疑,一直怀疑,而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那就一步也迈不出去,如果一开始就不要迈步,那就是老庄式怀疑了。而黑格尔所谓的怀疑之路,他是迈开了步的,在每一步都有一个停留之地,都有一个肯定的地方,所以怀疑不是完全的否定,而是否定里面有肯定,有一连串暂时的目标,真正的终极目标是一个大方向,当然那是永远追求不到的。但是它体现在所有这些连贯起来的暂时的目标之上,你从这些暂时的目标可以看出一个方向,越来越接近于真理。所以关键问题不在于我们应不应该有信仰,而在于对任何信仰我们都应该抱一种反思的态度,一种审查的态度,甚至于事后应该有一种忏悔的态度。这种态度不妨碍我为了信仰而赴汤蹈火,不是为了眼前的利益,不是为了世俗的公利,而是为了认识自己。
所以要解决自欺的自相矛盾,我们不能够靠孟子所说的“反身而诚”,“反身而诚”就能摆脱自欺?那未免太天真了;也不能依靠庄子的躲进“环中”,庄子讲“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你们都在这个是是非非中间钻来钻去,我跳到中间,不在你的环上,让你们去钻;也不能依靠禅宗式的“难得糊涂”,既然没有什么是非,就装作糊涂;而是要在行动中,对人性的知识结构加以反思,保持一种清醒的自我意识,并且由此产生一种忏悔精神。当然忏悔是事后的,做了事情然后才可能忏悔,它是于事无补的。我们中国人通常讲,事情已经过去了,老这样忏悔有什么帮助呢?但是忏悔也不是要脱胎换骨,改恶从善,脱胎换骨是不可能的,人性本恶,你再怎么忏悔,你本性还是恶的,但是为什么还是要忏悔呢?那是因为忏悔要为自己的有限性和本性的恶承担责任。人的有限性和根本恶不可能通过忏悔而摆脱,但是可以通过忏悔而被清醒地意识到。我们中国人最缺的恐怕就是忏悔精神。一个具有忏悔精神的人,即使他做了伟大的事业,也不会自封为圣人,不会盛气凌人,他会知道自己的界限,他会更加人性化地、更加宽容地对待别人。
忏悔正因为是在事后发生的,所以它并不妨碍人的行动,也不能够消除人的自欺,但是它能够揭示出人的创造活动的真相,人的生活的真相,也就是说犯错误是永远可能的,不断接近真理也是永远可能的。不因为人总是犯错误,就不可能接近真理。犯错误当然是远离了真理,但是我们从犯低级的错误到后来犯越来越复杂的错误,这本身就是接近真理。一个具有忏悔精神的人或者民族,当然也不能完全避免犯错误,德意志民族那样具有忏悔精神,他怎么也犯了那么严重的错误呢?他不能完全避免犯错误,但是他不会老是重复已经犯过的低级错误。我相信德意志民族从二战以后,那样的错误再也不会犯了,他可能犯更高级的错误、更复杂的错误,但是那个错误已经成为历史,他们已经汲取了教训。二战以后,不仅是德意志民族吸取了教训,整个人类也吸取了教训。二战以后,经过冷战,我们最终确立了一条原则——普世的原则,那就是人的生命是第一宝贵的,现在任何国家都不敢公开违背这条原则。但是在这条原则之上还会有错误,那是层次更高的错误。
这样一来,作为人性的本质,作为自我意识本质的自欺的矛盾性就会在一个无限后退、不断忏悔的过程中得到调节。我讲是得到调节,而不是得到消除,因为永远消除不了,但是会不断得到调节,不断地解决它产生出来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在静止状态中所看到的欺骗自我和被欺骗自我,那在形式逻辑上是不能够等同的,自欺是不可能的,欺骗自我和被欺骗自我应该是两码事,不可能是同一个我,这是以形式逻辑的眼光看待的。但是在这种忏悔和反思的过程中,这两个我就被分配到时间中而顺理成章,在时间中不断地反思,后来的我不断地反思在前面的我,深入到前面的我的背后的根据。在时间中,每一次欺骗自我和被欺骗自我不是处在同一个层次的,一个在前台,一个隐藏在后台。忏悔就是要不断地向后台深入,发现欺骗者可能被欺骗,欺骗者总是被欺骗,后台还有更深的后台,发现了一个真相,就是人心是一个无底深渊,这是奥古斯丁的一句名言,人心是没有底的,人心是可以不断深入的,你想要到底是不可能的,但是你在不断深入中,你可以越来越深刻地发现自我。
所以真正的自我其实既不是欺骗者,也不是被欺骗者,而是忏悔者,但是他永远不能完成。所以通过忏悔,人的自欺的过程就成为了人寻找自我的一个无限的过程。这个过程我们从忏悔的角度来看,它实际上是寻求自我的过程,寻求真我的过程。自我是要寻求的,自我不是说你“反身而诚”它就在那里了,你赤诚,没有一毫私心,它就在那里了,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一个幻想。其实它不在那里,当你说它在那里的时候,它在那后面,恰巧不是在你认为在的地方。你如果以为它就在你在的地方,就在你赤诚的那个地方,那就导致伪善,伪善就是一种自欺。所以自我的寻找不是那么容易的。“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反身而诚”不是“乐莫大焉”,是苦莫大焉,很痛苦的,你要不断地去追寻,不断地否定自己的赤诚,我现在诚了没有,诚了又诚,是不是赤诚了,是不是没有一点私心了?没有,后面还有私心。什么时候能够达到没有私心?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你是个人,人怎么可能没有私心呢?问题是这个私心是在哪个层次上。
所以要寻找自我,必然陷入到一个无限的过程,一个痛苦的过程,这个过程永远不会有最后的结果,用基督教的话来说,就是只有上帝才是知人心者,即只有上帝才能知道你究竟是一个什么人,你自己只能永远去寻求,永远不能有结束,但是能够使人格日益深刻,使人性日益深化,使你的人生日益真诚。所以如果没有对人心的自欺本质的忏悔,一切赤诚的标榜都会落入伪善。我曾经有好几篇文章就讲到了儒家的伪善的本质,所谓伪善的本质不是他主观上要伪善,他主观上倒是相信自己能够做到赤诚的,但是他陷入到了一种人格结构上的伪善,这个是没办法的。也可以说是下意识的,也可以说是有意无意的。所以他的那一套赤诚的道德伦理最后都会落入到伪善,真正的真诚不是自我感觉良好,而是要反思和忏悔自己本质上的不足。这种真诚的忏悔,它是永无止境的,但是却是有方向的。所以我们通过忏悔,对认识自己的未来能够充满信心。人们在自欺中走向越来越真诚,不断怀疑自己,不断忏悔自己,在这个历程中如果你经过训练,你会看出一个方向,你会用今日自我否定昨日自我,然后用明日自我否定今日自我,你会看出你的人格以及整个历史都在朝着某一个方向,那个方向究竟是什么也许你还不清楚,但是你肯定知道我退不回去,我也不应该退回去,我今天比昨天高,人类历史今天也比以往要高。
所以我的结论是,人的自我或者自我意识具有摆脱不了的自欺的一种本质结构,以各种办法抹煞和无视这样一个结构,就形成了一种自欺的人格。只有正视这样一个自欺的结构,承认它,反思它,批判它,才能在动态中建立一种独立的人格模式。自我批判和自我忏悔应该是独立人格的基本要素,也是一切伪善的特性。我提出这样一个话题来,也就是要促使当代人的一种思考,也可以说是一种再启蒙,把启蒙深入到每个人的人格内部。我们以往的启蒙太表面化了,讲究社会改造、革命、改革,这当然都是需要的,但是从来没有深入到每一个人对自己本质性的理解。
我们对人格的本质性理解还是传统留给我们的那一套,无形之中,有意无意的我们受到那一套的影响,哪怕你没有多少文化,哪怕一个乡下农民都是受这一套文化的影响。哪怕你从农村来,你考上大学,你读了研究生,你成了学者,这一套是一脉相承的,因为这一套人格就是产生于我们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农村经济,千古都是这样延续过来的。所以我们今天这个启蒙应该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对自我意识的启蒙。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