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对于大多数民众而言,法律是抽象的,法律语言是枯燥的,法律逻辑是生硬的;法不容情,法不阿贵。法律在历史的长河中潺潺流过,可最终镌刻在我们心底的,却是一串串或雄壮、或凄美、或扣人心弦的故事。从古希腊的安提戈涅到古希伯来的摩西十诫;从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到德国王宫前强拆又建起的磨坊;从马丁·格尔姗姗归来的木腿正义,到《罗生门》里事实构建的多重可能性。似乎正是这些法治故事带给我们无限遐思:法治的理念因之而深沉,法治的信仰因之而纯粹,法治的绣像因之而绚丽多姿。而在历史上还有一个特殊人物,影响了19世纪德国法学的流向。
【中文关键字】法律;德国;法感情
【全文】
对于大多数民众而言,法律是抽象的,法律语言是枯燥的,法律逻辑是生硬的;法不容情,法不阿贵。法律在历史的长河中潺潺流过,可最终镌刻在我们心底的,却是一串串或雄壮、或凄美、或扣人心弦的故事。从古希腊的安提戈涅到古希伯来的摩西十诫;从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到德国王宫前强拆又建起的磨坊;从马丁·格尔姗姗归来的木腿正义,到《罗生门》里事实构建的多重可能性。似乎正是这些法治故事带给我们无限遐思:法治的理念因之而深沉,法治的信仰因之而纯粹,法治的绣像因之而绚丽多姿。而在历史上还有一个特殊人物,影响了19世纪德国法学的流向。
米夏埃尔·寇哈斯是16世纪的一位俄国马商,去萨克森行商途经科隆,被官员无理扣留两匹马作担保。到萨克森后,寇哈斯发现担保书是伪造的,回去索要担保物时,却发现他的马因为过度劳作而病弱不堪;他的雇员也因保护马匹而被殴打和折磨。于是,寇哈斯状告科隆领主,要求赔偿他的雇员和马的损失。不料这位领主通过疏通关系,使寇哈斯的案件被否决。寇哈斯便去找勃兰登堡选帝侯申诉;他的未婚妻为了给他申冤而向萨克森选帝侯请愿,因遭到了杖逐而不治身亡。愤怒的寇哈斯带领人对科隆领主的城堡进行了屠杀。可是,科隆领主却趁机逃到了威登堡,寇哈斯决定带领400人攻城。马丁·路德出面调停,寇哈斯被赦免,萨克森选帝侯也批准了寇哈斯对领主的控诉。然而,科隆领主又一次利用家族势力影响司法,使寇哈斯入狱。寇哈斯因为自己的行为被判死刑。在刑场上,律师告诉寇哈斯,他的案件胜诉了,雇员和马都可以得到赔偿,他觉得正义得到了伸张,欣然伏法。
寇哈斯的故事导致德语中“法感情(Rechtsgefühl)”一词的流行。法感情,简而言之,就是正义感、是非观。作家克莱斯特也认为,是法感情将寇哈斯变成了强盗。然而,法感情不是洪水猛兽,他并没有把寇哈斯变成十恶不赦之徒;相反,在他的权利得到满足时,他毫不迟疑地放下武器,坦然面对死刑。从某种意义上,法感情可视为对自然法的信仰。这种自然法不是经院哲学家精心建构出来的宏大叙事,而是广大民众可以感知、可以触摸的内心良知,公道自在人心。法感情这一词汇,不仅对当时德国的历史法学的静态法律观和概念法学的技术流产生了冲击,而且直接成为耶林目的法学的理论内核。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一书中,反复咀嚼寇哈斯自我救赎的意义:“他从腐败的判官手中夺回沾满污垢的宝剑,举国上下笼罩着恐怖的惊愕,腐朽的国家摇摇欲坠,令宝座上的国王战栗不安。”他这样做,既是“为使自己受到的侵害得到赔偿”,同时“为使将来他的同胞获得不受侵害的保证”,这也是耶林目的法学的核心,每个人出于各自的利益和目的,为权利而斗争,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尊重他人权利的法秩序,最终实现主张个人权利是每个人对社会的义务的目标。在庄严的法典之下,既有立法者这只看得见的手,也有促使“每个人为权利而斗争”那只看不见的手,两者共同形成了现代法秩序。
相对于两匹马、几个人的医药费,寇哈斯的救赎无疑是很不经济的,毋宁说是一种“以生命换取正义”的献身。康德曾言:“谁甘心做蠕虫,就不要反对别人用脚踩踏。”而寇哈斯正是康德这一思想的最好诠释者。在19世纪中叶,德意志仍然四分五裂,生活在广袤土地上的人,普遍缺乏为权利而争讼的意识。穷人无钱打官司且不提,富人认为打官司丢面子、不值当。而寇哈斯的执着精神,唤醒了民众的法律意识:权利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权利的背后裹挟着每个人的人格利益;而保护自己的人格,则是一种起码的道德。这也是耶林解读视角的独到之处。寇哈斯为了实现正义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也伤害了许多无辜人的宝贵生命。然而,寇哈斯的救赎却让人们看到了枯燥法律背后的鲜活社会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