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溪:新文化背景下的文言与白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40 次 更新时间:2019-08-07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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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溪 (进入专栏)  


“百年”概念在中国文化中的想象意涵


西方人研究思想文化,注重“历史时刻”,历史就是人的活动,特殊的人物,特殊的事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出现和发生,会引起诸多联想和反思,会在当时后世留下记忆。中国人看问题,对时间、地点、人物有特殊的关注,对年份数字尤其敏感。大家可能会想到最早的经典文本《易经》,里面充满了数字的迷阵。卦有八,演而为六十四,爻有三百八十四,阳爻代之以九,阴爻待之以六,布列起来变化无穷。《易经》的系辞还说,天数二十五,地数三十,五十是大衍之数等等。数和象是互为关联的,《易经》所含蕴的既是义理之学,又是象数之学。


生活中或者文学作品中也常有这类似乎藏有玄机的数字出现。《阿Q正传》里说,“20年又是一条好汉”。《红楼梦》里元春的判词有“二十年来辨是非”的句子。俗语说,三十年一转,又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说法。那么百年,就是三转了,也就是由东到西、再由西到东,又转回来了。杜甫《秋兴八首》的第四首,很有名的两句诗是:“闻道长安似弈棋,百年世事不胜悲。”《秋兴八首》写于纪元776年,作者在夔州时所作,上距贞观之治刚好过去一百余年,衣食丰足、社会安定、天下友人争向长安一游的“开元全盛日”(杜甫《忆昔》)看不到了,因为经过了安史之乱,唐朝的气象已由盛转衰,所以诗人发为感叹,说“百年世事不胜悲”。


历史学家陈寅恪对百年中国的反思和审视,更自不同。因为他的祖父陈宝箴是1895到1898年的湖南巡抚,在他父亲陈三立的襄助下推行湖南新政,全国的改革精英一下子聚集在湖南,梁启超、黄遵宪、谭嗣同、熊希龄、皮锡瑞、唐才常,都在那里。当时湖南的改革走在全国最前面,气象日新,成绩斐然,带动了戊戌之年由光绪皇帝发大愿施行的变法维新。但1898年八月初六,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杀谭嗣同等六君子,通缉康有为、梁启超,严厉惩处变法维新人士,陈寅恪的祖父和父亲被革职永不叙用,随后又在1900年将陈宝箴密旨赐死。因此陈寅恪的百年记忆充满了哀伤。当1958年康有为百年诞辰之时,陈寅恪写了一首诗,其中写道:“此日欣能献一尊,百年世事不须论。”他认为戊戌维新以来的一百年的历史,基本上是一步行来错,转眼百年身。所谓对和错,主要指变法采取激进的办法还是渐进的办法。他的潜台词是,如果当年的变法按他祖父和父亲的策略,采取渐进的方式,后来的情况会有所不同。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和扬州有关系。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和祖父曹寅,曾接连任江宁织造,有时兼任两淮巡盐御史,而盐官的御史衙门就设在扬州。所以曹雪芹的朋友写诗,有“扬州旧梦久已觉”的句子。《红楼梦》里写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也说“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预示这个家族将要发生什么事情。


五四运动的远因和近因


发生在1919年的五四运动,至今刚好一百年了。五四运动的发生有“远因”和“近因”。近因是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国虽未参战,但为牵制日本,由开始的宣布中立,到1917年明确站在了协约国一方,结果却受到巨大损失。主要是日本图谋山东半岛,北洋政府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国内群情愤激,北大学生游行,开始了五四运动。远因则是近代以来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觉醒。甚至可以追溯到嘉庆、道光以来的清朝走下坡路,对西方东来的势力因应失措。早期觉醒人士提出了“自改革”的要求,这个从龚自珍和魏源就开始了。但“自改革”的诉求虽好,权力阶层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因改革而失去既得的利益。有改革的需求,却制定不出改革的措施。到了1840年的鸦片战争和1860年的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眼睛里只有中国而不知有世界的清统治者,这才意识到自己落后了,决定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专门处理“夷务”,职能相当于外交部。同时开始了以张之洞为代表的持续三十多年的洋务运动,成果是办起了一些现代的工厂,可以生产洋枪洋炮,并建立了一支规模可观的北洋舰队。可是又发生了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惨败,辛苦建立的北洋舰队全军覆没。次年签订的马关条约损失惨重,巨额赔款不说,宝岛台湾也割让给了日本人。泱泱大国被东邻的“蕞尔小国”打败,一时舆论哗然,全国愤然。1895到1898的三年改革运动,最后发展到1898即戊戌之年的百日维新,就是作为对甲午惨败的民意回应汹涌而起。


可是中国人所受到的伤害并未到此为止。1900年庚子事变,慈禧携光绪西逃,从山西而陕西。一年后才返回,签订了代价空前的辛丑条约。当时的中国日子已经过不下去了,不进行改革再没有出路,所以有立宪的拟议。滑稽的是把这样的大事叫做“准备立宪”。这里必须提到,1898年严复翻译的《天演论》出版,对中国思想界的冲击,如同思想的飓风。“物竞天择,优胜劣败”,知识人士仿佛一下子找到了中国病痛的根源。终于,在1905年,清廷宣布废止延续一千多年的科举考试制度,代之以新式学堂的建立,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就是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下成立。


与此同时孙中山领导的革命也逐渐酝酿成熟,于是有1911年辛亥首义的成功。辛亥革命后,蔡元培出任教育总长,他提倡新式教育,反对读经。但他的好友、被蔡先生请来担任教育部秘书长的马一浮认为经不可废。由于主张不同,马一浮离开教部,回到杭州,在陋巷里读书做学问。然而辛亥革命之后,政治越变越奇,不久有张勋复辟,袁世凯称帝,称帝不成,军阀混战。五四运动就是在这样的远因和近因交错的情况下发生的。走到前面的是青年学生,后面则是历经变乱开始觉醒的开明官吏、知识人士和广大群众。不过大的历史事件的发生,总离不开站在潮头的扮演领袖角色的历史人物。


1917年年底,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再次邀请他的学问渊博的浙江同乡马一浮担任文科学长,但马先生没有受邀,而是以“礼有来学,未闻往教”婉拒了。于是蔡先生改请《新青年》主编陈独秀担任文科学长,又聘请留洋回来的胡适之担任北大教授。陈、胡这两位新文化领军人物执教北大,立刻使北大成为新文化的摇篮。而且陈独秀又将《新青年》杂志由上海迁到了北京,有威望的现代大学和有影响的媒体配合,新文化运动便有声有色地展开了。


蔡元培的方针是思想自由,兼容并包,新派人物固然占据了北大讲台,旧派人物也可以自立门户。学生领袖、五四游行走在最前面的傅斯年办起了《新潮》,固守旧学问的刘师培等照样办《国故》,彼此争论,两军对垒,打得非常热闹。当时的一个影响很大的事件是,1917年1月,胡适在《新青年》二卷五号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出“言文合一”,让白话文学应成为“中国文学之正宗”;随后陈独秀在同年二月的《新青年》二卷六号上发表《文学革命论》,加以呼应,提出文学革命的三大主义:一是推倒雕琢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抒情的国民文学;二是推倒陈腐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立诚的写实文学;三是推倒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通俗的社会文学。胡、陈的文章被认为是五四文学革命的纲领。给以有力支援的是文字训诂学家钱玄同,他在《新青年》二卷六号发表回应胡适的《通信》,斥责骈俪对仗的文体为“桐城谬种”和“选学妖孽”。不久钱玄同成为《新青年》的编辑,并和刘半农演双簧,搜辑各种反对文学革命的观点,化名王敬轩发表于《新青年》,然后由刘半农写万言长文《答王敬轩》,造成富有戏剧效果的文化辩难。而到1918年5月,《新青年》就改为用白话写作的刊物了。胡适的白话诗词,刘半农、李大钊、陈独秀的白话诗相继发表于《新青年》;特别是鲁迅《狂人日记》的发表,将白话文的声势引向高潮。


白话不可逆,文言不可废


那么当五四新文化运动百年之后,今天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和反思当时的白话文运动呢?白话文运动对不对?文言文要不要全部废止?我的看法,五四白话文运动是有其历史渊源的,当时站在这个潮流最前面的人,绝非等闲之辈。无法否认,五四那个时候,没有上过学的中国人是很多的,有阅读能力的在总人口中应该是一小部分。至于读懂文言的文本,对大多数人而言是不现实的事情。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提倡白话书写有助于文化知识的普及。何况在中国历史文化的流变过程中,很早就有白话书写的前例了。就文学创作而言,宋元话本已经比较容易阅读,而明代的白话小说更成为一种流行,有名的“三言二拍”,就是大家熟悉的冯梦龙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和凌濛初的《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都是白话小说。大部头的文人创作长篇小说,明朝的《金瓶梅》和清代的《红楼梦》,更是白话文学的典范之作。其实宋儒的语录基本上很接近白话,清末发现的一些敦煌卷子,有一些也是用白话书写。而五四之前的戊戌维新前后,一些报刊文章明显向白话靠拢。特别是梁启超的“新民体”,介于文白之间,但感情充沛,可视为文言向白话的过渡时期的写作方式。那么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发生,就不应该看做是部分知识人的偶然情绪冲动了。但当时的潮流所向,导致要废止文言,就是文化偏颇而不一定可取了。


中国几千年的文本典籍,基本上是文言为载体,中华文化的思想含藏保存在各式文言的文本之中。无论是最早的六艺经典,还是先秦诸子,抑或两汉雄文,魏晋玄言,唐宋古文,以及诗骚、歌赋、乐府、唐诗、宋词、元曲,包括清末的同光体诗,文言写作功德彪炳,岂能随意抹掉。事实上,当时提倡白话的文化骁将,都有极好的文言根底,旧学积累更是丰厚。鲁迅就是一个典型,他诚然是提倡白话的急先锋,但他的文言文写得极合准的,早期的《科学史教篇》《文化偏至论》《摩罗诗力说》都是文言写就。《中国小说史略》基本上也是文言。他的白话可以说是典雅的白话,譬如《野草》《朝花夕拾》,和那些冷峻而又充满血热的学者杂文。所以典雅,就是由于有文言的成分在发用,许多近乎死了的文言在鲁迅的白话写作中获得了新生命。至于诗歌创作,鲁迅的旧体诗是有名的,他的好友小说家郁达夫,也长于旧体诗的写作。更不要说那一时期的学者教授了。章太炎、康有为、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萧公权、马一浮、钱锺书,哪一位不是传统诗词的行家里手,王国维认为他的词可以和宋人比个高下。


所以五四新文化运动有一个悖论,就是那些站在潮流前头提倡新文化的人士,几乎都是为传统文化所化之人。鲁迅说他是从旧垒中来,知道里面的底细,就是这个意思。譬如钱玄同,不仅主张白话,还提出过废除汉字,可谓反传统的最激进者。这里涉及新文化运动的另一桩公案,就是所谓汉字的拉丁化问题。不止钱玄同,谭嗣同、蔡元培、陈独秀、鲁迅、傅斯年、瞿秋白、吴玉章等,都有过类似主张。其实当民国初年,就有关于“国音统一”的动议,章太炎对拼音字母的编列就贡献过心智,现代语言学的翘楚赵元任更是不遗余力。而到20世纪三十年代末有《中国拉丁化字母方案》,和蔡元培、鲁迅、郭沫若、茅盾等六百多人签署的《我们对于推行新文字的意见》的刊布。他们的良苦用心是,汉字必须改革,不改革中国就没有希望。1949年之后推行的力度更大,以致1958年汉语拼音文字方案正式公布,国家语文委员会办起了《汉语拼音报》。当时我还在高中读书,看到《汉语拼音报》,我和我的老师都知道自己变成文盲了。今天反思五四以来的百年文化变迁,很容易惊异当时名满天下的新文化潮流的弄潮儿,何以走到如此偏颇的地步。汉字是中国文化的基本载体,汉字没有了,我们的固有文化何处安存?我们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如何承传?在这些问题上,不能不说五四先贤因操之过急而违背了历史不能割断的文化规约。


但他们的用心是好的,他们想尽快改变现状,摆脱近代以来国力积贫积弱和被动挨打的局面。经济实力、军事实力、生活方式的落后固然,但所有这些落后的背后,是文化的落后。所以他们向中国固有文化开刀了,而且方便地找到了汉字这个“替罪”的羔羊。他们勇猛地不顾一切地冲向传统的网罗。鲁迅说:“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鲁迅《华盖集·忽然想到》)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决心和气势的确为已往所无,当时有人以五四狂飙称之,可谓若合符契。可他们又是一批有成就的旧学修养深厚的学者和文学家,他们的“反传统”是理性地检讨传统的各个方面,目的是找病因,救治病痛。为此他们已经到了饥不择食、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了。连陈独秀都说这种“用石条压驼背的医法”(《本志罪难之答辩书》,载《新青年》六卷一号)并不可取。


所以当钱玄同等五四先进遭到社会诟病的时候,蔡元培站出来说话了,这就是1919年3月18日刊载在《公言报》上的有名的《答林琴南书》。针对林纾提出的“非读破万卷,不能为古文,亦并不能为白话”之说,蔡先生回答道:“北京大学教员中,善作白话文者,为胡适之、钱玄同、周启孟诸君。公何以证知为非博极群书,非能作古文,面仅以白话文藏拙者?胡君家世汉学,其旧作古文,虽不多见,然即其所作《中国哲学史大纲》言之,其了解古书之眼光,不让清代乾嘉学者。钱君历作之文字学讲义、学术文通论,皆大雅之文言。周君所译之《城外小说》,则文笔之古奥,非浅学者所能解。然则公何宽于《水浒》《红楼》之作者,而苛于同时之胡、钱、周诸君耶?”其为新文化领军人物和前驱人物胡适、钱玄同、周作人所作之辩护,可谓爱屋及乌,曲尽其情。


如今是非经久而论定,重新回思新文化运动的历史环境和发展过程,我们是否也会对当时那些文化前辈采取了解之同情的态度,在不讳言其思想不无偏颇的同时,也理所当然的感到其心可嘉、其情可悯呢?平心而论,当时的新派人物,思想有新也有旧,而旧派人物的思想有旧也有新。就个人德品修为而言,包括蔡元培、胡适之、钱玄同在内的许多贤者,无论衡之以新道德标准还是衡之以旧道德标准,几乎鲜有瑕疵,他们不愧为时代的文化典范。


当五四百年之际,我们反思新文化背景下的文言与白话问题,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一是白话不可逆,二是文言不可废。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走极端。前些时看到几位研究古典的人倡议文言写作,其实那个倡议用的文言就有很多不通的地方。文本书写的主流必然还是白话的时代,白话照样能写出好文章,写出好的语体诗。新诗的成就不应低估,出了许多第一流的诗人。写古体诗当然可以,问题在于是否修炼到可以写好的地步。当代写古体诗的,真正写好的屈指可数。近年我提出在小学、中学、大学一二年级开设国学课,其中就包括中学开始适当增加文言文的写作练习,冀图将来的文化人和知识人,或深或浅多少都能写一点文言,以备不时之需。文言有一种特殊的文本庄严,最能体现“临文以敬”的古训。


正如马一浮先生所说,立言为文,不仅在说理,还要达礼。达礼就需要临文以敬。早在抗战时期,马先生就对国家复兴后的文体问题,抱有极大的期待,提出:“飞书走檄用枚皋,高文典册用相如,中土如有复兴之日,必不安于鄙倍。但将来制诰之文,必须原本经术,方可润色鸿业,此尤须深于诗书始得。”(马一浮《示王子游》,《马一浮集》第一册,第667页)“鄙倍”一语,是曾子的话,他将“出词气,斯远鄙倍”(《论语·泰伯》)视为君子的一项可贵之道。意即发为言说,应该顺理成章,而忌讳有鄙恶倍戾之言入於词章。特别是一些特殊的礼仪场合,关乎贺祝、赞颂、碑铭、哀吊、祭奠等文事,以及国家的重要文告,适当使用文言可以让文本典雅蕴藉而又肃穆庄重,其效果远非通常的白话所能比并,则文言又岂可全废哉!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本文系作者在2019年5月14扬州讲坛演讲的基础上修润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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