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云和:从《邺中集》到《拟魏太子邺中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18 次 更新时间:2019-06-24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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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和  

内容提要: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是模拟曹丕原作《邺中集》而创作的诗。《邺中集》已不传,但通过对谢拟诗及相关文献的发掘,可以明确其形制和内容皆一如谢诗。《邺中集》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部以诗歌形式写成的专门的文学批评著作,它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建安十六年到二十二年七年间邺中文人集团的文学创作活动,为后世建安文学史的书写定下了基调。作为总结、评价建安文学的纲领性文献,它通过谢拟诗的传承发挥,对六朝文学批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文心雕龙》《诗品》关于建安文学的论述就是在吸收其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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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八首》,锺嵘尝赞为“五言之警策者”①,萧统《文选》也全部收录,是世所公认的拟体诗经典。然而,谢灵运所拟之“邺中集”,究竟是指曹丕编定的徐、陈、应、刘之遗文还是邺中文人的文会宴集,人们却存在不同的理解。至于这组诗的主旨,在刘勰和锺嵘的时代,学者在很大程度上是把它视为具有文学批评性质的作品的,足见那时人们对这组诗的主旨有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然自元、明以后,论者却无视批评史上的这一情形,更多的是将其与谢灵运的身世背景结合起来进行考察,认为此诗是谢灵运假托建安诗人以自伤身世。于历史真相的追寻而言,同一组诗的主旨在理解的方向上出现这样极端的背离,这当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说明研究尚有很大的期待,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澄清。


一、《邺中集》的形制与《拟魏太子邺中集》的性质


对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题的解读,从李善对它的注解开始即存在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题中所谓“邺中集八首”,即曹丕“都为一集”(《与吴质书》)的徐、陈、应、刘之遗文,谢灵运拟的就是这个集子中曹丕、曹植及徐幹、陈琳、应玚、刘桢、王粲、阮瑀等八个作家的诗各一首。但是,这一看法后来却受到普遍的质疑。首先,曹丕“都为一集”的作家作品,按照他的叙述,只是徐、陈、应、刘四家之遗文,而曹丕、曹植、王粲、阮瑀等四人的作品并不包括在内。其次,按照古代总集编撰的惯例,一般是只录逝者而不录存者之文,其时曹丕、曹植尚在,所以这个集子是不大可能把他们的诗文也收录进去的。曹丕既称“撰其遗文”(《与吴质书》),表达的也就是只录逝者而不录存者之文的意思,说明他编这个集子是遵循了这一惯例的。再次,在宋本《六臣注文选》的目录中,《拟魏太子邺中集八首》又题作《拟邺中咏八首》②,既然“邺中集”可称为“邺中咏”,也就证明在时人的观念中,它是曹丕写的诗而不是他编的集子了。另一种意见则认为,“魏太子邺中集”之“集”,并不是指曹丕编定的这个集子,而是指邺中文人的文会宴集,“邺中集八首”就是为描写邺中文会宴集而创作的诗。不过,在认定邺中集为邺中文人的文会宴集这一前提下,学者间对这八首诗的作者又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认为这组诗分别是当时参加宴集的曹丕等八人各自创作的诗,各以所咏人之姓名为题;二是认为这八首诗均是出于曹丕之手,“首篇是子桓自叙一时诸贤会聚之盛,余七首是代诸人写其遭逢出处及怀抱性情”③。但近来又有学者对此提出了反对的意见,认为曹丕的《邺中集》在历史上并不存在,谢拟诗之“拟”并非“模拟”,乃“虚拟”之意;谢灵运的拟诗就是虚拟邺中诗人的宴集,而非模拟所谓的《邺中集》④。比较而言,将“邺中集”理解为曹丕创作的描绘邺中文会宴集的诗不失为一种接近实际的解读,但将这组诗视为当时参加宴集的曹丕等八人各自创作的诗,或者说谢拟诗是拟构了一场魏太子邺中宴集,却是需要进一步认识清楚的问题。

其实,“邺中集”的形态为何?谢拟诗及当时的一些文献在很多方面已经给出了相当充分的显示。首先,谢拟诗以曹丕的口气出之,刻意模仿的意图十分明显。既是刻意模仿,所言情况就应该与原作相仿,所以了解曹丕当日创作《邺中集》的情形,谢拟诗的叙述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参考。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谢拟诗序云:“建安末,余时在邺宫,朝游夕宴,究欢愉之极。……岁月如流,零落将尽,撰文怀人,感往增怆。”已明言曹丕《邺中集》的八首诗是曹丕自己创作的,用以纪念在建安二十二年就已经去世的王粲、陈琳、徐幹、刘桢、应玚、阮瑀等六人,而并非是参与宴集的这八个人当时各自写的诗。二是谢拟诗除了《魏太子》一首之外,余七首都有小序,皆以第一人称描述其人在文学创作方面的风格特色,这也反映出曹丕是创作的主体,而王粲等七人是创作的客体。至于《魏太子》一首为何没有立小序,这当然是出于一种避嫌的考虑,作为作者,在自画像下自夸其文学创作特色,难免不有他所批评的“夫人善于自见”(《典论·论文》)之嫌。三是就诗本身来看,第一首《魏太子》为曹丕自述之作,诗云:“天地中横溃,家王拯生民。”“家王”犹言“家父”,指曹操,已明确此诗虽题名《魏太子》,但作者就是曹丕自己。余七首则是曹丕“代当时诸贤之意”(宋本《六臣注文选》,第579页),以诸人口吻出之,如《应玚》诗云:“顾我梁川时,缓步集颍许。”“我”为应玚自称。《陈琳》诗云:“相公实勤王,信能定蝥贼。”“相公”为陈琳对曹操的称呼。《平原侯植》诗云:“副君命饮宴,欢娱写怀抱。”“副君”为曹植对曹丕的称呼。其次,在《文选》中可以看到,萧统把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编在第三十卷“杂拟”一类,这已经是在文体上明确了它的拟体性质,说明谢灵运拟的就是曹丕的《邺中集》诗而非其他。这就表明,《邺中集》乃是一个真实的历史存在,所以是不能因为它的不传而轻易作出否定,进而别出心裁地把“拟”字解为虚拟,认为谢拟诗是虚拟邺下诗人的宴集。更为重要的是,有材料显示,当时不只是谢灵运,锺嵘也有可能读到过曹丕的《邺中集》。《诗品》评魏文帝云:

其源出于李陵,颇有仲宣之体则。新歌百许篇,率皆鄙质如偶语。惟“西北有浮云”十余首,殊美赡可玩,始见其工矣。不然,何以铨衡群彦,对扬厥弟者邪?(《诗品集注》,第256页)

其中的“不然,何以铨衡群彦,对扬厥弟者邪”,今天学者多将其中的“对扬”释为“比美”,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曹丕没有这样的才能,他凭什么能够评价建安诸子,在创作上比美他的弟弟曹植呢?”其实,这是不够准确的。“铨衡”与“对扬”是一个平行对举的句子,都是评价的意思。《尚书·说命下》:“敢对扬天子之休命。”孔传:“对,答也。答受美命而称扬之。”⑤又,《诗·大雅·江汉》:“虎拜稽首,对扬王休。”郑笺:“扬,称扬。”⑥此即是其证。值得注意的是,批评家要具备与作家对等或更为杰出的创作才能,才有资格对作家作品进行批评,这几乎是那个时代人们的一种共识,如曹植就有“盖有南威之容,乃可以论于淑媛;有龙渊之利,乃可以议于断割”(《与杨德祖书》)之言。锺嵘在此所要表达的,实际上也就是这个意思。然而在《典论·论文》《与吴质书》和曹丕的其他文章中,我们看到的只是曹丕的“铨衡群彦”,并未见到他对厥弟曹植的评价,所以曹丕的“对扬厥弟”,说起来也就只能是他《邺中集》中的《平原侯植》诗了。如此看来,锺嵘就极有可能读到过曹丕的《邺中集》。

至此也就可以明确,所谓“邺中集八首”,乃是曹丕为纪念邺中文会宴集所创作的诗,它与所谓的曹丕“都为一集”的徐、陈、应、刘之遗文无关,也不是当时参与宴集的八人各自创作的诗的一个合集。谢灵运的拟诗更不是拟构了一场魏太子邺中宴集,而是以曹丕的《邺中集八首》为蓝本而创作的拟体诗。

考察了《邺中集》和谢拟诗的形制特征后再来看谢拟诗的内容,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它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文学批评的特征,纯粹是从文学批评的立场来表达作者对历史上建安文学的看法。比如诗的小序,就明显是对作家的文学创作所进行的批评,而诗中揭示作家身世性格,叙其欢乐宴饮场面,已是文学研究中作家论的范畴,这当然也是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题下小序与诗歌内容本身构成了相当紧密的关系,七首诗基本上都对小序之义做出了诠释,比如《徐幹》小序曰:“少无宦情,有箕颍之心事,故仕世多素辞。”而诗则曰:“摇荡箕濮情,穷年迫忧栗。”“华屋非蓬居,时髦岂余匹?中饮顾昔心,怅焉若有失。”又如《应玚》小序曰:“汝颍之士,流离世故,颇有飘薄之叹。”而诗则曰:“一旦逢世难,沦薄恒羁旅。”可见诗都在着力于小序意旨的演绎,通过对作家经历、个性的详细描绘来进一步说明作家创作风格和特色形成的原因。也就是这组诗在内容上确实是体现出了文学批评的鲜明特征,所以与谢灵运同时的南朝文学批评家,都是把它作为具有文学批评性质的作品来看待的。比如锺嵘和刘勰的批评著作,就曾把它当作文学批评文献来使用,吸收了其中的文学批评思想和观点,并没有在创作意图上指出这组诗与谢灵运的身世遭遇有什么关系。

然自元代方回、清代何焯开始,一些学者却无视批评史上有过的这一情形,更多的是习惯于联系谢灵运的身世背景对诗进行考察,认为这组诗是谢灵运的自伤遭际之言。方回即言此诗是为讥讽宋武帝、宋文帝⑦而作,而何焯则说此诗“当是与庐陵周旋时所作”,又在《王粲》诗下注曰:“自伤止以文义见赏,不参权要,如仲宣在建安中也。”⑧此后一些论者,莫不风偃景从,将其定性为谢灵运描写自己身世遭遇的诗。如吴琪就认为此诗是“有感于庐陵王义真之事”而发,是谢灵运“伤己才智不用于时而托之于此诗”⑨。至于诗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主题,吴琪解释说:“盖康乐自伤其才大不偶,故于诸子止写其丧乱流离之苦,或写其人品卓荦与不乐仕宦之意。即间有优渥之言,不过在游戏宴饮之小礼,总非有国士之知也。”(《六朝选诗定论》,第386页)从这一角度来解读谢诗的题旨,表面上看倒是合于拟体诗“比古志以明今情”(宋本《六臣注文选》卷三〇,第576页)的特点,似乎不无道理,然而事实上却是存在很多疑问的。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个时代的文献中并没有具体指明此诗的创作有什么政治背景,也没有说明它是自感身世之作;作者在诗中也没有作出特别有意的表示,在没有任何文献依据的情况下,就把谢灵运的人生遭际与诸子的身世经历附会、牵合在一起,结论是很难落到实处的。而且,如果说这组诗是作者自伤遭际,就很难解释这样一个重要问题:“序所以为作者之意”(《尚书正义》,第116页),是作者创作意图的一种表达,但作者在小序中为什么指明的是作家的创作特色,而不强调是自伤遭际之言?作者不在序中说明是自伤遭际而明确其讨论的是作家的创作特色,就已经是相当明白地表示了自己的创作意图是什么了。这就意味着,这组诗的“比古志以明今情”,完全可以理解为谢灵运仿照曹丕诗的做法,用诗来发表自己对建安作家文学创作的看法。诗的“志”和“情”,一方面固然是指作者“应物斯感”而生出的情感,但同时也应该包含作者对历史和现实事物的形而上的认识和看法。从这方面来讲,谢灵运对建安作家文学创作的看法,当然就可视为他书写的“情”与“志”。

明确《拟魏太子邺中集》的性质和特征,回归到文学批评的轨道上来,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它将把我们重新带回历史现场,从文学批评的角度充分挖掘其所隐含的丰富的文学批评信息,在一个新的历史语境中反思关于建安文学的诸多问题,比如邺中文会宴集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和意义,曹丕、谢灵运对建安文学的认识和看法,刘勰《文心雕龙》、锺嵘《诗品》所描述的建安文学与曹丕、谢灵运心目中的建安文学到底有什么关系。通过这些反思,我们对历史上建安文学的面目特征将会获得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


二、《拟魏太子邺中集》对《邺中集》的规模情形


了解了《邺中集》与《拟魏太子邺中集》的形制和性质,下面就考察一下《拟魏太子邺中集》对《邺中集》的规模情形,进一步弄清《邺中集》内容方面的情况。

最早记述邺中文会宴集的是曹丕与吴质在建安二十四年的往返书信,即著名的《与吴质书》和《与魏太子笺》。将《与吴质书》和谢拟诗对读不难看出,二者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一是谢拟诗大序中的“岁月如流,零落将尽,撰文怀人,感往增怆”之言,与《与吴质书》“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之句,极为相似。虽说其中的“撰文怀人”与“撰其遗文”义隔天壤,但谢拟诗删削这些语句而成的痕迹却是十分明显,这也无怪乎李善为谢拟诗作注时要引此言为注了。

二是邺中文会宴集的主要人物,《与吴质书》提到的是徐幹、应玚、陈琳、刘桢、阮瑀、王粲六人,外加在世的曹丕和曹植,共为八人,而谢拟诗所写人物也恰好是此八人。

三是谢拟诗小序对作家的一些评论,与《与吴质书》存在着深刻的渊源关系,有的看上去就是《与吴质书》的一个翻版。比如,谢拟诗小序评阮瑀云:“管书记之任,有优渥之言。”《与吴质书》则说:“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优渥”,《诗·大雅·瞻卬》“天之降罔,维其优矣”疏:“《信南山》云‘既优既渥’,是优渥为丰多之意也。”(《毛诗正义》,第578页)可见谢拟诗小序“优渥之言”即是《与吴质书》“致足乐也”(获得诸多快乐)⑩的另一种表达,意思完全相同。又如谢拟诗小序评刘桢云:“卓荦偏人,而文最有气,所得颇经奇。”而《与吴质书》评刘桢则曰:“公幹有逸气,但未遒耳。”“文最有气”与“公幹有逸气”基本上就是完全相同的表达。再如谢拟小序评徐幹云:“少无宦情,有箕颍之心事,故仕世多素辞。”而《与吴质书》则曰:“而伟长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者矣。”这也可以说是本《与吴质书》而言之。

四是关于文会宴集的情形,曹丕曾深情地回忆说:“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而吴质也满怀伤感地追述说:“昔侍左右,厕坐众贤,出有微行之游,入有管弦之欢,置酒乐饮,赋诗称寿。自谓可终始相保,并骋材力,效节明主。何意数年之间,死丧略尽……游宴之欢,难可再遇。”曹丕、吴质追述的这些情景,在诸子创作的宴会诗中也曾得到全面的反映,诸如王粲《公宴诗》,陈琳《宴会诗》,曹植、刘桢《公宴诗》,应玚《侍五官中郎将建章台集诗》等等,都是写他们“高会君子堂”“不醉且无归”(王粲《公宴诗》)的醉生梦死的生活。而谢拟诗的八首诗中,几乎都有每个人参加文会宴饮的欢乐情景,形象生动,与诸子诗歌的描绘并无二致。

《与吴质书》固然与谢拟诗有这些相同之处,但我们同样也可以看到,谢拟诗有的内容却为《与吴质书》所无。而且,究其性质,二者也有显著的不同:《与吴质书》是纪念文字,为缅怀亡者、寄托哀思而发;而谢拟诗则是标准的批评文体,非常强烈地体现了从史的角度对一代文学史进行总结和表彰的批评意识,更为全面、集中、系统地展示了邺中文会宴集的情况,透露了更多的历史信息,为我们了解这一时期的文学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首先,谢拟诗以曹丕的口气,透露了曹丕为什么要以诗的形式记录表彰邺中文会宴集的原因:

古来此娱,书籍未见,何者?楚襄王时有宋玉、唐、景,梁孝王时有邹、枚、严、马,游者美矣,而其主不文;汉武帝徐乐诸才,备应对之能,而雄猜多忌,岂获晤言之适?不诬方将,庶必贤于今日尔。(11)

曹丕认为,像邺中这样的文会宴集前代并非没有,但都未能载诸史册。这主要是当时的统治者或不文,或多忌,不能善待文学之士,使他们“获晤言之适”,得到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和环境,创造出一代文学之辉煌。如果当时君主能嘉其方壮,使他们的文学才华得到很好的发挥,那么,他们所创造的文学辉煌必定远胜于今日的邺中文人。曹丕这种对比描述的意图很明显,实际上就是夸耀自己领导下的邺中文会宴集创造了前无古人的辉煌和功绩,而这都是因为他作为储君有前人所不及的英明和伟大:一方面是博雅多才,深心好文;一方面是胸怀博大,能够善其方壮。正是有了他的英明领导,邺中文会宴集才取得了如此光辉的成就。他之所以要记录邺中文会宴集,就是要让这些文学家的声名垂著竹帛,流传不朽。这说明作者在创作此诗时对邺中文会宴集是有过一个相当缜密而成熟的整体思考的。而这一重要历史信息,《与吴质书》却并不具备。

其次,谢拟诗选取了曹丕为首的王粲、陈琳、徐幹、刘桢、应玚、阮瑀及曹植等八人为描写对象,虽然与《与吴质书》所举人物完全相同,但人物的排名顺序却并不一样。这种不同当然不能视为一种率意的做法,它明显是作者从文学史的角度对邺中文人的文学成就、贡献、作用慎重地进行权衡、评定后所作出的一个历史定位。因此,谢诗选取曹丕为首的八人依次描写,就等于是画出一个邺中文会宴集的功臣图,以此昭告世人,在邺中“盖将百计”(《诗品集注》,第20页)的文人群体中,此八人功绩最大。八人中,曹丕是这个集团的领袖人物,余七人则是邺中文会宴集的核心人物,是他们君臣同心戮力,以自己杰出的文学成就铸就了一个文学的辉煌时代。

再次,谢拟诗所写人物除曹丕外,余七人题下皆有小序,用以说明七人文学创作所体现的风格特色。这些说明:有的同于《与吴质书》所言,有的则与之不同;而且,它不仅评价逝者,同时也评价生者,这也与《与吴质书》有异。小序和《与吴质书》的这些不同,说明作者已经是有意识地从整体上对这一时期代表作家的创作特色作一个系统的文学史的梳理和书写。因此,小序就不能只看作是一个批评家对作家风格特色的一种一般性的描述,而是一个具有文学史书写意识的文学集团的领导者对邺中文会宴集成员取得的文学成就和贡献所作的一个历史性的总结,以此彰显其功绩。因为在作为文学家领袖的曹丕眼里,诸子不仅是以此确立了自己的成就和地位,也以此显示了整个邺中文会宴集的重要成绩,它是一个特定时代对中国文学的杰出贡献。

复次,谢拟诗正文对各个人物的描写,虽然有君臣宴饮场面的大量铺叙,同于《与吴质书》和诸子宴会诗的描述,但其着重点则不在此,其主要的目的还是着力于文学历史时空的再现。一方面固然是呼应小序,对各个作家创作风格特色形成的社会和个人原因进行探寻,但更重要的是着眼于作家一生的辛苦遭逢,以此彰显曹魏统治集团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胸怀和气度,大有“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短歌行》)的政治意味。诗中的曹丕是“忝此钦贤性,由来常怀仁”,俨然一副宅心仁爱、求贤若渴的人君形象。人君如此贤明,故乱后群英欣然来归,成一时人才之盛。王粲是“排雾属盛明,披云对清朗”,陈琳是“复睹东都辉,重见汉朝则”,徐幹是“末涂幸休明,栖集建薄质”,刘桢是“矧荷明哲顾,知深觉命轻”,应玚是“晚节值众贤,会同庇天宇”,阮瑀是“庆云惠优渥,微薄攀多士”,心中都充满了辛苦流连后喜托明主的恩荣欢乐。也正是有了明主的眷顾和隆宠,宴会中的群贤才受恩感激,尽情地享受君臣相得的欢乐,充分展示自己的个性和才华,所以席中的王粲是“既作长夜饮,岂顾乘日养”,陈琳是“且尽一日娱,莫知古来惑”,徐幹是“中饮顾昔心,怅焉若有失”,刘桢是“唯羡肃肃翰,缤纷戾高冥”,应玚是“调笑辄酬答,嘲谑无惭沮”,阮瑀是“倾酤系芳醑,酌言岂终始”,公子曹植则是“愿以黄发期,养生念将老”。君臣之间真可谓是慷慨竭诚,倾心输欢,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对此风云际会,曹丕发出了由衷的感慨:“何言相遇易,此欢信可珍。”认为是千载难逢,足可珍视。他以一个领导者的身份,对自己努力创建邺中文人集团所取得的成就表示了欣慰和自得之情。

最后,邺中文会宴集始于何时,曹丕和吴质在信中并没有提到,但谢拟诗却有明确的记述。其序云:“建安末,余时在邺宫,朝游夕宴,究欢愉之极。”说明邺中文会宴集始于建安之末。这个建安之末具体又是什么时间呢?《三国志》云:

始文帝为五官将,及平原侯植皆好文学。粲与北海徐幹字伟长、广陵陈琳字孔璋、陈留阮瑀字元瑜、汝南应玚字德琏、东平刘桢字公幹并见友善。(12)

据《三国志》,建安十六年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曹植为平原侯,而文中显示此时阮瑀尚在人世(阮瑀于建安十七年病逝),就说明这段话描述的是建安十六年曹丕为五官中郎将、曹植为平原侯时与王粲、徐幹、陈琳、阮瑀、应玚、刘桢的亲密交往。可见建安之末指的就是建安十六年。这个时间,《三国志》也曾提到:“文帝为五官将,坐上会客三十余人。”(《三国志》卷二九《魏书·方技传》,第3册,第809页)王粲本传裴注引《典略》也称:“其后太子尝请诸文学,酒酣坐欢,命夫人甄氏出拜。”(《三国志》卷二一《魏书·王卫二刘傅传》,第3册,第602页)皆可证邺中文会宴集是从建安十六年开始。至于其结束时间,谢拟诗序云:“岁月如流,零落将尽,撰文怀人,感往增怆。”表明邺中文会宴集的结束,是以建安二十二年诸子的辞世为标志的,这与《与吴质书》“恐永不复得为昔日游也”和《与魏太子笺》“游宴之欢,难可再遇”之言相合。谢拟诗这样详细交代文会的起始和结束时间,当然是出于系统总结,完整书写一代文学发展史的需要,与《与吴质书》缅怀亡者的目的不同。

那么,谢拟诗与《与吴质书》的这些同与不同是否说明,谢拟诗是在《与吴质书》的基础上参考诸子宴会诗经过想象、虚构而写成的呢?当然不是,因为上述已经证明了一个基本事实,谢拟诗是在模仿曹丕《邺中集》原作的基础上创作的诗。惟妙惟肖地规模所拟对象,达到形神逼真的状态,是六朝拟体诗的一个普遍的追求,“拟古而不类”(13)尝被视为模拟之大忌。如江淹的《杂体诗三十首》,就是“敩其文体”(宋本《六臣注文选》卷三一,第589页),形象地传达出所拟对象的精气神貌。由于模拟过于相似,萧统曾将《陶征君田居》一首误置《陶渊明集》中而不觉。而《休上人怨别》一首,更是骗过了不少人的眼睛,被当作汤惠休的诗传诵不绝。反观谢拟诗,它的模拟也同样具有这个特征,从序可以看出,谢灵运是以曹丕的口气来创作这组诗的,无形中也就透露了他的模拟意图。这就是想极力从内容和形式上惟妙惟肖地模拟曹丕《邺中集》原作,达到足以乱真的程度,以此显示自己创作水平的高超。由于是出于求同的创作心理和欲望,谢灵运的制作与《邺中集》在形制和内容上就必然有相当的一致性,保持了曹丕原作的精神和风貌。但是,就模拟过程来讲,模拟又不能完全照搬所拟对象的词句以求相像。它要求作者充分调动自己的创作技巧和手段,通过艺术的再现达到与原作的相似。在这一方面,当时的作家其实是有其具体的做法的。李善就曾发现了江淹《杂体诗三十首》模拟的一个秘密,他说:“江之此制,非直学其体,而亦兼用其文,故各自引文而为之证,其无文者乃他说。”(宋本《六臣注文选》卷三一,第589页)他认为,江淹的模拟固然是“敩其文体”,形象地传达出所拟对象的精气神貌,但为了达到相像的目的,却又不能不在遣词造句上采用这样的方法:一方面是“兼用其文”,即用被拟者之成句;另一方面则是采用“其无文者”,即采用与被拟者内容相关的其他材料。通过这种直接材料与间接材料的结合来进行诗意形象的再创造,与原作在形貌精神上达成高度的一致和相像。那么,谢拟诗为达到模拟的逼真,在创作上又采用了什么样的方法呢?方回就曾觉察到,谢拟诗的模拟“皆规行矩步,甃砌妆点而成”(《文选颜鲍谢诗评》卷四,第1906页)。此话虽意在贬损,但概括却极为准确,说的就是谢拟诗的模拟“兼用其文”和采用“其无文者”的情形。这就说明,谢拟诗与江淹拟诗的模拟是采用了同样的方式。知道了这一情况,也就可以解释谢拟诗为什么会与《与吴质书》存在这些同与不同了。十分清楚,谢拟诗与《与吴质书》的不同,乃是谢灵运在模拟过程中直用曹丕《邺中集》材料的结果;其与《与吴质书》及诸子诗歌的相同,则是采用了与《邺中集》内容相关的其他材料所致。这就表明,谢拟诗就是以《邺中集》为蓝本,直接取用《邺中集》的材料并综合其他与之相关的材料(如《与吴质书》及诸子诗歌)写成的。虽然它经历了再创造的一个过程,有作者自己的心思掺入其中,但依然还是达到了逼真的程度,不失原作的精神风貌。实际上,作为反映建安文学的文学批评作品,谢拟诗对《邺中集》的规模将会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我们从刘勰对当时文学批评生态的埋怨中也可以体会得出来。《书记》云:“公幹笺记,丽而规益,子桓弗论,故世所共遗,若略名取实,则有美于为诗矣。”(14)这虽是就刘桢文学创作的批评而言,但已反映出了那时建安文学批评存在的一个重要事实:曹丕作为一代帝王,以其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崇高地位,对作家作品的批评意见已经给批评界形成了决定性的影响,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后来论者莫不以之为准的,不敢稍有逾越。即此而言,谢拟诗规模曹丕《邺中集》,忠实地反映曹丕对邺中文人集团的看法,自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说到这里就势必要交代一下《邺中集》与《与吴质书》的关系。如前所言,《与吴质书》的好些内容,是写进了谢拟诗中的。那么,曹丕制《邺中集》时会不会也把这些内容吸纳其中呢?答案是肯定的。《与吴质书》是诸子逝后曹丕写的哀悼文字,对诸子文学成就所作的评价,已经属于相当成熟的看法,所以曹丕在制《邺中集》时就不可能不加以吸收。只不过,《邺中集》是曹丕的另一种作品,且是以诗的形式进行表述,所以《与吴质书》的这些语句自然是不会原封不动地搬进去,至少有的会在语言上做出相应的变化和调整,六子的顺序在谢拟诗中得以重新排定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也正是《邺中集》对《与吴质书》内容的这种消化吸纳,给了谢拟诗摭拾《与吴质书》原文的机会。不用《邺中集》中被消化吸收了的《与吴质书》内容而采纳其原文,就拟体诗的创作来讲,显然更能增强其逼真程度,所以像谢灵运这样水平高超的拟家,是不会不想到这一点的。谢拟诗的一些内容之所以看上去在表达上与《与吴质书》相同,其实就是这个原因。

由于谢拟诗的形制内容与曹丕《邺中集》相仿,见证了曹丕曾对建安文学有过文学史意义上的全面思考,负载了曹丕关于建安文学的诸多思想和见解,因此,在《邺中集》已不存的情况下,我们探寻其关于建安文学的思想对后来文学批评所发生的影响,实际上也就能以规模《邺中集》的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作为重要依据。


三、从《拟魏太子邺中集》看刘勰、锺嵘描述的建安文学


关于建安文学,《文心雕龙》《诗品》都曾发表过重要的见解和看法,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来学者研究这一时期的文学,无不祖述其说,广其辞义,形成了“建安文学”“建安七子”“建安风骨”等诸多著名的文学史概念。但是,在了解《邺中集》《拟魏太子邺中集》的内容后再来看刘勰和锺嵘的相关论述,就会觉得,我们以往的理解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和偏差,与时人的认识存在很大的距离。

一是建安文学的时间范围。

以往我们对建安文学及其代表作家的认识,从年代上来讲,往往是包括了汉献帝、魏文帝及魏明帝时期的文学;就代表作家来讲,也常常是把活动在这个时期的重要作家都包举在内。然而,考察谢拟诗、《文心雕龙·时序》《诗品序》对建安文学的描述我们发现,在曹丕、谢灵运、刘勰和锺嵘的观念中,历史上建安文学的时间范围并不完全包括这三个时期。谢拟诗序云:“建安末,余时在邺宫,朝游夕宴,究欢愉之极。”《时序》亦云:“自献帝播迁,文学蓬转,建安之末,区宇方辑。”(《文心雕龙注》,第673页)都强调建安文学是从建安之末开始。这个建安之末,就是上述建安十六年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和曹植为平原侯的时间。至于建安文学的结束时间,谢拟诗明言是诸子“零落将尽”即建安二十二年诸子去世之时。《时序》虽未明确是哪一年,但它在论建安文学后对建安二十二年至黄初时期的文学略而不论,紧接着把明帝时期的文学单独提出论述,就明显是把建安二十二年至黄初及魏明帝时期的文学排除在外。而《诗品序》总结建安诗歌的情况也说:“降及建安,曹公父子,笃好斯文;平原兄弟,郁为文栋;刘桢、王粲,为其羽翼。次有攀龙托凤,自致于属车者,盖将百计。彬彬之盛,大备于时矣。”(《诗品集注》,第20页)这个总结虽没有具体的时间说明,但明显是就建安十六年至二十二年的邺中文会宴集来说的,描述的是邺中文会宴集的人员规模、代表人物、组织结构。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段文字之前,锺嵘叙述的是东京二百年的诗歌,紧接着并没有对建安之初的诗歌做出描述,而在这段文字之后则曰:“尔后陵迟衰微,迄于有晋。”(《诗品集注》,第24页)也不及建安二十二年至黄初及魏明帝时期的诗歌。这就表明,在曹丕、谢灵运、刘勰和锺嵘的观念中,所谓建安文学,实际上就是专指邺中文人集团从建安十六年到二十二年这七年间的文学创作活动。

二是建安七子的问题。

七子的称谓,由曹丕在《典论·论文》中首先提出,后来也就浸以成俗,成为后世学者描述建安文学代表作家的一个重要概念。但是,梳理这一时期的文献我们感到,后世所谓建安七子的概念其实并不是这个时代人们的看法。七子的称谓,曹丕只是在《典论·论文》里提过一次,后来他在追怀邺中诸子的《与吴质书》中,并不提孔融,唯举其余六人。而曹植在同是追怀邺中诸子的《与杨德祖书》中,也同样不言孔融。到了西晋,陈寿也特别指出:“昔文帝、陈王以公子之尊,博好文采,同声相应,才士并出,惟粲等六人最见名目。”(《三国志》卷二一《魏书·王卫二刘傅传》,第3册,第629页)陈寿虽未明确王粲等六人是哪六个人,但据文义,则知是说建安十六年邺中文人集团成立时的事,说明孔融并不在列。而在谢拟诗和《时序》中,更不提孔融。《诗品》论建安诗人,曹氏父子之外,有刘桢、王粲、徐幹、应玚、阮瑀等人,也不见有孔融。这就表明,在曹丕、曹植、陈寿、谢灵运、刘勰和锺嵘的观念中,建安文学就是邺中文人集团在建安十六年至二十二年间创造的文学,也就是它有这样一个特别的时限,所以他们论建安文学,才没有把孔融纳入进来。原因当然是孔融卒于建安十三年,并未赶上建安十六年邺中文人集团的成立,因此孔融虽有建安初期卓越的文学表现,却不能算作这个集团的成员。以前我们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一情况,只是依《典论·论文》而提出建安七子之说,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至于刘勰在《才略》中列举“七子”,乃据《典论·论文》为言,同样也是从一个更大的时间范围讨论文学家的才能识略问题,并不是对某一个阶段文学史的正式描述。

三是建安诸子的排序问题。

刘勰《文心雕龙·时序》论及建安文学的发展情况,给诸子排定了这样一个座次:

魏武以相王之尊,雅爱诗章;文帝以副君之重,妙善辞赋;陈思以公子之豪,下笔琳琅:并体貌英逸,故俊才云蒸。仲宣委质于汉南,孔璋归命于河北,伟长从宦于青土,公幹徇质于海隅,德琏综其斐然之思,元瑜展其翩翩之乐。(《文心雕龙注》,第673页)

《时序》讲的是历代文学的发展情况,具有后世知识形态的文学史的特征。众所周知,文学史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对各个时代的重要作家在文学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作出评述。同一时代或同一时期重要作家在文学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史描述的最主要的一种方式是通过其排名的先后顺序来加以显示,用此表明其成就、地位的高下。因此《时序》对建安诸子排定的这样一个座次,就是基于文学史角度的考虑,而并非是一种随意的行为。那么,刘勰对建安诸子地位和作用的评述是否属于他个人的见解呢?显然不是。事实上,《时序》的这个排序,既与曹植的《与杨德祖书》相似,又与谢拟诗完全相同。《与杨德祖书》云:

仆少好为文章,迄至于今,二十有五年矣,然今世作者,可略而言也。昔仲宣独步于汉南,孔璋鹰扬于河朔,伟长擅名于青土,公幹振藻于海隅,德琏发迹于大魏,足下高视于上京。当此之时,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吾王于是设天网以该之,顿八纮以掩之,今尽集兹国矣。

所谓“今世作者,可略而言也”,明显也是一种史的描述口气。诸子的这一个排序,当然也是其文学史地位的一个体现。值得注意的是,曹植除了用杨修代替阮瑀外,其他五人的排序与《时序》完全相同。而且,《时序》“仲宣委质于汉南,孔璋归命于河北,伟长从宦于青土,公幹徇质于海隅”之句,与《与杨德祖书》“昔仲宣独步于汉南,孔璋鹰扬于河朔,伟长擅名于青土,公幹振藻于海隅”的描述如出一辙,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采纳运用的痕迹,说明《时序》是参考过曹植的意见的。然而奇怪的是,《时序》接下来却并不采纳其“德琏发迹于大魏,足下高视于上京”两句,这又是什么原因呢?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这实际上是刘勰根据曹丕意见进行修正的结果:《与吴质书》云“德琏常斐然有述作之意”,而《时序》则言“德琏综其斐然之思”;《与吴质书》云“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而《时序》则言“元瑀展其翩翩之乐”,差不多就是照搬《与吴质书》的说法而言之。这一修正表明,关于六子的提法,刘勰对曹植的部分意见是有所保留的。作为一个关于六子的完整的文学史描述,刘勰显然更赞同曹丕的提法,这就是《时序》六子的排名顺序为什么完全同于谢拟诗的原因。即此而论,刘勰关于建安诸子历史地位的描述,就是建立在作为邺中文学领导者的曹丕为之定性的基础之上,他已经认可曹丕对建安作家在文学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所作出的估价,才把它作为权威性的文学批评成果吸收在了《文心雕龙》一书中。但是,在《典论·论文》和《与吴质书》中,诸子的排序却又与此不同,这又是为什么呢?原因当然是它们并不是基于文学史描述的角度,《典论》讨论的是“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的问题,其举七子为例,主要赞扬他们作为文人“以此相服”的难得的精神和品格;《与吴质书》主要是纪念文字,兼及六子创作的特色和长处。由于二者皆意不在其文学地位的描述,所以作家在文中前后秩序的排列自然也就视文意要求而定了。


四是建安风骨的问题。

“建安风骨”是后来论者根据《文心雕龙》中《时序》和《明诗》提出的描述建安文学内容和特征的一个重要概念,指建安文学反映了当时动荡乱离的社会现实和民生的疾苦,抒发了个人的理想、抱负与情感,形成了慷慨悲凉的时代风格。这一说法,已有人表示过怀疑(15)。现在,我们就结合谢拟诗再来看看《时序》和《明诗》对建安文学内容和特征的描述是否真的具备这样的内涵呢?

首先是,按《时序》和《明诗》的叙述,当时曹丕及诸子创作的情景是“傲雅觞豆之前,雍容衽席之上,洒笔以成酣歌,和墨以藉谈笑”(《文心雕龙注》,第673-674页),所写内容则是“怜风月,狎池苑,述恩荣,叙酣宴”(《文心雕龙注》,第66页)。这个叙述,与谢拟诗描写的诸子宴乐情景极为相合,分明就是针对建安十六年至二十二年邺中文会宴集中文人写下的那些舒心闲适之作而言。这说明曹丕、谢灵运、刘勰心目中的建安文学,其内容范围与我们今天的认识是有很大差异的。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一时期以曹丕为代表的邺中文人在酒席间的那些赠答酬唱之作,才是建安文学的主体内容和最大成就。那么,曹丕、谢灵运、刘勰为何会如此看重这个时期的文学呢?叶燮道出了其中原委,他说:“建安、黄初之诗,乃有献酬、纪行、颂德诸体,遂开后世种种应酬等类,则因而实为创。此变之始也。”(16)说明曹丕、谢灵运、刘勰看重的正是这个时代文学家在诗体变革上前无古人的伟大创造,并不如我们后来所认为的是反映现实,抒发个人感慨。在他们看来,这才是建安文学的实绩所在,值得大书特书。

其次是,建安文学的“雅好慷慨”,今天一般也多认为是笼罩汉末至魏明帝时期的文学创作而言的,事实上也并非如此。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时序》在“观其时文,雅好慷慨”(《文心雕龙注》,第673-674页)之前,尚有“傲雅觞豆之前,雍容衽席之上,洒笔以成酣歌,和墨以藉谈笑”之言,可见刘勰所谓“时文”,就是这种宴会酬唱赠答之作,而“雅好慷慨”正是针对这些诗来说的。同样,《明诗》在描述了这个时期“怜风月,狎池苑,述恩荣,叙酣宴”的内容之后,紧接着又说:“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造怀指事,不求纤密之巧;驱辞逐貌,唯取昭晰之能;此其所同也。”(《文心雕龙注》,第66-67页)所言慷慨,也是就宴会间的酬唱赠答之作来说的。可见刘勰的“慷慨”所指,确实是建安十六年至二十二年间邺中文人宴会间“怜风月,狎池苑,述恩荣,叙酣宴”的内容,并非是后世所谓汉末至明帝时期反映社会现实、人民疾苦,抒发个人怀抱那一类内容。即此而言,“慷慨”指的就是邺中文人特有的那种“酒酣耳热,仰而赋诗”的豪放率真的风格,具体表现为刚健明朗、磊落竭诚。这种慷慨的文风,刘勰认为正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的时代造就的。对此鲁迅解释说:“慷慨就因当天下大乱之际,亲戚朋友死于乱者特多,于是为文就不免带着悲凉,激昂和‘慷慨’了。”(17)其实,这个解释是不够准确的,它忽略了乱离时代移风易俗所带来的人性变化。实际上,在汉末社会动乱、风俗败坏的环境下,士人群体“多以浮华相尚,儒者之风盖衰矣”(18),所谓“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19),逐渐养成了“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的不拘礼法、跌宕任性的时代个性。刘勰言“文举傲诞以速诛,正平狂憨以致戮,仲宣轻脆而躁竞,孔璋偬恫以粗疏,丁仪贪婪以乞货,路粹啜而无耻”(《文心雕龙注》,第719页),即是其形象的写照。这种时代个性形诸于文,自然也就是“想说甚么便说甚么”(《鲁迅全集·而已集》,第489页);曹植所谓“其所尚也,雅好慷慨”(20),即是这个士人群体这种独特的创作风格的一种自我表达。至于“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今人多解为情志深远,笔意深长,激昂慷慨而词气高亢,这也是值得商榷的。“志深”,《宋书》云:“朕临察九野,志深待旦,弗能使烂然成章,各如其节。”(21)按此,则“志深”是志虑深远之意。“笔长”,颜延之《与王昙生书》云:“窃以叙德为事,但恨短笔,不足书美。”可见笔是形容人的才华,笔短即才华不够,笔长则是才华横溢。对比不难看出,这一句的意思实际上是本《典论·论文》的“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而衍之。至于“梗概”一词,已有学者指出,将其解为“慷慨”与前面“雅好慷慨”意有重复,应是粗略之意(22),也即粗略、粗犷之谓,此言甚是。此“梗概”之意,实即《明诗》所谓“造怀指事,不求纤密之巧;驱辞逐貌,唯取昭晰之能”,后面刘勰说“晋世群才,稍入轻绮”(《文心雕龙注》,第67页),表达的也就是文风由建安的粗犷变为晋世的轻绮的意思。

以上的情况表明,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曹丕的《邺中集》无疑是一个总结、评价建安文学的纲领性文件,刘勰、锺嵘关于建安文学的论述基本上都是在其基础上所进行的发挥。这个过程,在规模其体制内容、传其衣钵的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中得到了相当清楚的反映。


四、从《拟魏太子邺中集》看《邺中集》的批评史意义


曹丕《邺中集》关于建安文学的思想,通过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的传承和发挥,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产生了如此重要的影响,这是以前我们未及留意的情况。因此,以谢拟诗为主要依据,结合《典论·论文》《与吴质书》《文心雕龙》《诗品》等来论定其文学批评价值,以此全面地认识曹丕对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理论贡献,就显得尤为必要。

首先,人们一向认为,在《典论·论文》中,曹丕称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把文章提高到与建功立业并重的地位,这是对文章价值前所未有的崇高评价。遗憾的是,曹丕只是提出了这一观点,并未对其展开详细的论述,所以其中的“文章”,我们一般都认为是泛指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各体文章。然而通过谢拟诗专论建安文学这一事件,我们终于可以明确,曹丕所谓“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文章,在很大程度上是专指文学作品的,并非是广义的文章。谢拟诗序以曹丕的语气强调为文学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的邺中文人集团将载诸史册,永垂不朽,实际上就是《典论·论文》“夫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一个具体诠释。在曹丕看来,文学家能够在文学创作上做出杰出的成就,这就是经国。有了这样的功绩,自然也就可以垂著竹帛而不朽了。这一观点,在建安二十二年“疫疠数起,士人雕落”之际,曹丕给王朗的信中也有清楚的表示:“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与王朗书》)曹丕的话无疑是立足于邺中文学集团的背景来说的,故所谓“著篇籍”,在很大程度上是专门就文学创作而言的。这就表明,在汉末建安这样一个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思想伟大、意识超前的曹丕早已将文学从广义的学术中独立出来,形成一个专门的门类,并已充分认识到了文学这一特殊的意识形态体国经野的独特价值和功用。由于具有这样的思想意识,无形中也就提升了文学家的政治地位,赋予了其所担当的历史责任和义务,使文学家以历史主人翁而不是附庸的姿态投入到轰轰烈烈的文学事业中去。至此,我们也就可以明白为什么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要号召文学家积极从事于文学事业,建千载之功,传声名于后了;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他会在《与吴质书》中对诸子一时俱逝、文学发展难以为继表现出那样一种痛惜之情了。十分清楚,这种思想行为都是建立在对文学的价值和功用有了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的。

其次,曹丕是建安文学的领袖,是建安时代“一个‘文人共和国’”(a republic of letters)或“一个‘文学的世界’”(a literary world)(23)的缔造者。作为重要的领导者,他亲身参与和推动了这个文学集团的文学实践活动。特殊的政治地位和深厚的文学理论修养,又把他推上了“文学的教导”(teaching of literature)(24)的舞台,使他从眼前文学史的原始形态跨入文学史的知识形态,审视着他们所从事的文学活动表现出的独特或特定的意义,在“一个特定的智识活动领域”(a specific area of intellectual activity)(25)进行着历史的思考和判断。《邺中集》就是这种思考和判断下的产物,这在谢拟诗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具体表现为,它初步建立了文学史的观念和意识,描述了建安文学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虽较为简略,但却具备了文学史的要素。比如它对邺中文学集团,就非常注重其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的描述,提出这个时代的重要代表作家,突出其标志性意义,叙述其人生经历,总结其文学特色,对他们在文学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作出定位。由于曹丕较为完美地完成了这一段文学史的书写,以一个文学史家卓越的史才,创造了“一部在明天,本身就将会成为文献的新作品”(26),成为了知识形态的文学史不朽的经典。所以谢灵运模拟其诗,主要还是出于对曹丕创造的这段不朽经典的爱重,作一种深情的接受和演绎;刘勰作《时序》,照搬其说,也还是以自诩的“势自不可异”(《文心雕龙注》,第727页)的学术精神表现了对前辈哲人的礼敬;锺嵘《诗品》论建安诗歌,更是袭其意而用其辞,对其“铨衡群彦,对扬厥弟”表示了无比的钦佩。可见曹丕的这一思想成果以其科学性和权威性获得了人们相当的认可。即使是在今天,我们论及建安文学,也始终没有跳出曹丕所构建的这个史的框架。显然,曹丕对建安文学的认识和理解,因其最接近于历史事实和文学发展规律,已成为了史家绝唱,光照千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曹丕就不仅是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的开创者,同时也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书写的开创者。

再次,在《典论·论文》中,曹丕提出的“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被认为是最早关注到了作家个人的气质、禀赋对文学风格的影响问题。而在谢拟诗中我们看到,其小序论作家作品,总是把作家的身世遭逢、个性特征与其作品的风格特色联系在一起考察,强调它们对作家作品风格特色的决定作用,这显然是又关注到了文学风格形成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即社会生活经历。如果把这两方面综合起来,可以看到曹丕对文学风格形成原因的认识是相当全面而深刻的,并不像我们原来所说的他对文学风格形成的认识是有缺陷的。更为重要的是,曹丕从社会生活的角度对作家文学风格形成的探讨,无形中也为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方法,这就是根据作家的生活经历、社会背景来认识作家在创作上的风格特色。从历史上来看,这种批评方式当然不是曹丕的发明,之前就有孟子的“知人论世”说和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但孟子的“知人论世”说是针对具体经典的运用(用诗)而言的,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则是针对经史子集各部经典的产生而言的,将这种批评方式集中运用于文学领域,阐释文学现象的发生,曹丕无疑是第一次。曹丕的这个第一次运用和成功尝试,可以说是奠定了中国文学批评的重要原则和方法。自此而后,这种社会历史批评的方法就一直是中国文学批评的传统,具体表现为强调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观察、分析、评价文学现象,侧重于文学作品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重视作家的思想倾向和文学作品的社会作用。锺嵘《诗品》和刘勰《文心雕龙》就是运用这一批评方法取得了极大成就,比如《诗品》评李陵云:“陵,名家子,有殊才,生命不谐,声颓身丧。使陵不遭辛苦,其文亦何能至此!”(《诗品集注》,第106页)而谢拟《王粲》小序评王粲则曰:“家本秦川,贵公子孙,遭乱流寓,自伤情多。”二者何其相似!这也无怪乎锺嵘要说王粲诗“其源出于李陵”了。又,《诗品》评刘桢云:“仗气爱奇,动多振绝。真骨凌霜,高风跨俗。”(《诗品集注》,第133页)而谢拟《刘桢》小序评刘桢云:“卓荦偏人,而文最有气,所得颇经奇。”从中不难看到谢拟诗小序的影子,陈衍说锺嵘此评“实本康乐《拟邺中集诗》小序”(27),是很有道理的。然而这一评价的最终来源,却是曹丕的《与吴质书》。显然,曹丕的批评方式无疑是给了锺嵘重要的示范和启发。至于刘勰,这一批评方法可以说是贯彻于《文心雕龙》的始终,他不但是以此批评具体的作家作品,更是“据此以推到论世的方面”(28),从历史的高度扩大到对一个时代的作家作品的认识。比如论正始文学云:“正始明道,诗杂仙心,何晏之徒,率多浮浅。”(《文心雕龙注》,第67页)论东晋文学云:“自中朝贵玄,江左称盛,因谈余气,流成文体。”(《文心雕龙注》,第675页)明确的就是时代风气、社会思潮对文学的影响。正是认识到了文学发展的这一客观存在,他才将其概括为一条文学批评的重要原则,即“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并指出它的普世意义,认为批评家持此可以“原始以要终,虽百世可知也”(《文心雕龙注》,第675页)。

复次,建安文学是曹丕亲手缔造的文学,作为一代文学的领导和组织者,他亲身感受到了政权操控者对当代文学发展至关重要的影响,所以现身说法,对此作出了特别的总结,这一切都在谢拟诗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他认为,邺中文会宴集之所以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都是因为自己作为储君胸怀宽广,能够体貌英逸,使他们“获晤言之适”,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和环境。以前历代文学之所以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主要是当时的统治者心胸狭隘,不能善待文学之士,使他们的文学才华得不到很好的发挥。这一总结,就其作为统治者的身份来讲,其现身说法,难免不有政治鼓吹的嫌疑。但就其作为作家和文学批评家的身份而言,他从文学史的角度联系历史和现实提出的这一看法,却又是经验之谈,合乎特定时代文学发展的实际和规律,不能不令人叹服。曹丕第一次在文学批评史上提出的这个观点,表现出了发现和认知文学现象的高度的洞察力。自此而后,这一观点作为一种规律性的认识对研究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文心雕龙·时序》讨论历代文学发展,无不强调帝王对文学发展的作用,认为文学的兴衰与帝王的提倡与否有直接的关系。比如说“施及孝惠,迄于文景,经术颇兴,而辞人勿用,贾谊抑而邹枚沉,亦可知已”,“自元暨成,降意图籍,美玉屑之谈,清金马之路。子云锐思于千首,子政雠校于六艺,亦已美矣”(《文心雕龙注》,第672页),其中不难看到曹丕思想的深刻影响。可以说曹丕之后扩大了这一观点的影响,成为后世文学史研究者研究文学发展史一个极为重要的指导思想。

最后,在我们的观念中,中国古代的文学批评著作,唐以前基本上是以散文和赋体的形式写成的,诸如《诗大序》、曹丕的《典论·论文》、陆机的《文赋》等等。至于以诗歌形式写成的文学批评作品,其出现要晚得多。一般认为,自唐代杜甫《戏为六绝句》开“论诗诗”风气之后,以诗论诗才成为了中国文学批评的一种重要形式。但是,有了曹丕《邺中集》、谢灵运拟诗及江淹《杂体诗三十首》的存在,尤其是明确了它们的文学批评的本质特征之后,这一看法兴许就要改变了。由于曹丕《邺中集》已经完全具备了文学批评的性质,且是第一次出现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这就标志着与《典论·论文》同时,中国诞生了第一部以诗歌形式写成的文学批评著作。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划时代的重要事件,说明曹丕不但是中国文学批评理论的开创者,同时也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形式的开拓者。自此以后,诗歌形式的文学批评著作成为了古代文学批评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南朝,谢灵运的拟诗,就是在其直接影响下以诗的形式写成的重要文学批评著作。江淹的《杂体诗三十首》,目的是“敩其文体”“品藻渊流”(宋本《六臣注文选》卷三一,第589页),明显是为诗歌批评而作。唐以后,以诗的形式进行文学批评更是成为常态,涌现了诸多批评史上的名著,诸如杜甫的《戏为六绝句》、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等等,这都表明了曹丕《邺中集》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所具有的典范意义。

当然,还必须要指出的是,曹丕《邺中集》能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产生如此重要的影响,与谢灵运对它的接受和推介是分不开的。谢灵运模拟《邺中集》这一行为本身就表明,他对建安文学曾经是经过了一个全面深入的考察和研究;其模拟的目的,也同样是从文学的知识性立场出发,希望通过自己的认识和发现将曹丕关于建安文学的思想推广开来,获得学界的认同和重视。谢拟诗所起到的这一作用,上述刘勰、锺嵘对它的关注和接受已经是最好的说明。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谢灵运也不愧为一个卓越的文学教导者,一个杰出的文学批评家。

注释:

①曹旭《诗品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459页。

②宋本《六臣注文选》,广文书局1964年版,第15页。

③于光华《重订文选集评》卷七《杂拟》引方伯海语,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版,第36页。

④刘则鸣《谢灵运〈拟邺中集八首〉考论》,《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颜庆余《〈邺中集〉小考》,《古典文学知识》2009年第5期;宋威山《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旨再探》,《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

⑤孔安国传,孔颖达疏《尚书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6页。

⑥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第574页。

⑦方回著,李庆甲校点《文选颜鲍谢诗评》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906页。

⑧何焯著,崔高维点校《义门读书记》卷四七,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936页。

⑨吴琪著,汪俊、黄进德点校《六朝选诗定论》,广陵书社2009年版,第381页。

⑩《与吴质书》的“致足乐也”一语,今人多将“致”解为“极”,意为令人十分愉快,不确。刘良曰:“言其文雅之致足为乐也。”(宋本《六臣注文选》卷四二,第788页)意为获得诸多快乐,良说是。“致足乐也”为汉魏六朝文章常用语,如萧统《答晋安王书》:“既责成有寄,居多暇日,殽核坟史,渔猎词林,上下数千年间无人,致足乐也。”梁简文帝《答湘东王书》:“暂止褰襜之务,唐、景荐大言之赋,安、太述连环之辩,尽游玩之美,致足乐耶!”表达的都是获得诸多快乐的意思。

(11)“不诬方将,庶必贤于今日尔”之句,张铣注:“我所述不作诬诳,庶使后代以我今日为贤矣。”(宋本《六臣注文选》卷三〇,第580页)认为“方将”意为“后代”,今天学者则将“方将”释为“将来”。二解于句意不通,不可从。《诗·小雅·北山》:“嘉我未老,鲜我方将。”毛传:“将,壮也。”郑笺:“嘉、鲜,皆善也。王善我年未老乎?善我方壮乎?何独久使我也。”(《毛诗正义》,第463页)据此,则“不诬方将”意即“善其方壮”。

(12)陈寿著,裴松之注《三国志》卷二一《魏书·王卫二刘傅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册,第559页。

(13)刘知几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24页。

(14)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457页。

(15)参见王运熙《论建安文学的新面貌》,《郑州大学学报》1979年第4期。

(16)叶燮著,霍松林校注《原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4页。

(17)鲁迅《鲁迅全集·而已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491页。

(18)范晔著,李贤注《后汉书》卷七九上《儒林列传上》,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9册,第2547页。

(19)房玄龄《晋书》卷四七《傅玄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册,第1317-1318页。

(20)曹植《前录自序》,《艺文类聚》卷五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版,第996页。

(21)沈约《宋书》卷六《孝武帝本纪》,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册,第132页。

(22)黄崇浩《“梗概而多气”考》,《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23)(24)Jean Starobinski,The Meaning of Literary History,in New Literary History,Vol.7,No.1,Critical Challenges:The Bellagio Symposium(Autumn,1975).p.84.Published by: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本文的译文参考了王立秋译《文学史的意义》,见“豆瓣douban”,Levis 2012-05-1214:10:30。

(25)(26)Jean Starobinski,The Meaning of Literary History,in New Literary History,p.83.

(27)钱仲联编《陈衍诗论合集》,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934页。

(28)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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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文学遗产》2018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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