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剑华:洞见还是偏见:实验哲学中的专家辩护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96 次 更新时间:2019-05-16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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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剑华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在哲学研究中,大量的哲学论证其前提依赖于直觉,从直觉出发建构哲学论证是当代哲学的一个主要特征。由此引发的一个问题是:专家直觉与大众直觉哪一个更为可靠?传统哲学家认为专家具有洞见,大众则充满偏见,这种立场被称之为专家辩护。实验哲学家反驳了这一看法,认为专家直觉和大众直觉同样不可靠,所谓的洞见不过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偏见。追索这一思路,本文认为哲学在根本的意义上是人间之学,专家和大众直觉都值得同等对待。本文一方面引介讨论实验哲学对专家辩护的批评,另一方面从概念上理清直觉和理论的关系,指出专家辩护不能成立的深层原因,进而在此新理路下,重新理解哲学与科学的区分、重新理解哲学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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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为专家辩护?


实验哲学运用调查统计的办法对人们在哲学案例中所涉及到的直觉进行探究。而“直觉本身应该如何定义”,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本文的讨论将中立于任何特定的直觉立场)。我们可以把直觉界定为人们在面对某个场景、或阅读某段思想实验或哲学案例时所产生的一种非反思的、直接的心理状态。自从温伯格、尼科尔斯和斯蒂奇合写的文章《规范性与认知直觉》(cf.Weinberg,Nichols & Stich,pp.429-460)发表以来,考察哲学直觉就成为了实验哲学领域的主流话题。①这种趋势不难理解:既然传统哲学②的论证前提依赖于直觉,那么对直觉的考察就顺理成章③。通过对哲学直觉进行经验测试来质疑传统哲学的诸多结论就构成了实验哲学对传统哲学的挑战。已有的实验哲学研究表明,调查主体在阅读某个思想实验问卷并作出某种哲学推论时,他们的直觉会受到自身的文化、种族、社会地位、性格特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仅如此,他们的直觉还可能受到思想实验文本本身所产生的框架效应的影响。因此,基于直觉的前提是靠不住的,哲学论证需要寻找新的基础。

“专家辩护”(expertise defense)就是近些年以来一些反对实验哲学方法、捍卫概念分析的学者所提出的一种辩护策略。他们认为,以往的实验哲学研究所调查的群体都是普罗大众,结论只局限于大众。而虽然大众的直觉不可靠,但专家直觉还是靠得住的。例如有一些实验哲学家实际调查的对象都是没有受到专业训练的大学生,他们受到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作出了错误的判断。而哲学家在相关研究领域中都是训练有素的专家,没有理由认为哲学家也会犯同样的错误。“我们应该承认,并非所有的直觉都是地位平等的……例如职业科学家的物理直觉就要比本科生和随便在汽车站台遇到的某个人更值得信赖。”(Hales,p.171)同样,数学家的直觉也要比外行的直觉更值得信赖。与此类似,哲学家直觉要比一般大众直觉更值得信赖。大众直觉有偏见、容易变化,而专家直觉则具有洞见、稳定不变,哲学论证依赖的是专家直觉。如果专家辩护是正确的,那么传统哲学论证就经受住了实验哲学的挑战。因此,研究专家辩护问题对于概念分析和经验调查的方法论之争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专家辩护中有两个基本的论证:第一,基于常识的类比论证,用其他研究领域的专家和大众的区别来类比哲学领域的专家和大众的区别。第二,基于常识的优越论证,专家比大众优越,专家直觉要优于大众直觉。本文第二节分析类比论证,第三节分析优越论证,第四节讨论专家优越论的历史原因和理论局限,并提出实验哲学面对这一问题的改进策略。


二、类比论证


我们已经了解了影响大众直觉变化的原因:文化背景、种族、社会地位、性格特征、框架效应。专家直觉的捍卫者认为:哲学家的反思能力使他们能够免除外部偶然因素的影响。面对这一论断,我们很自然地就产生了一个疑问:这些所谓的外部偶然因素真的只会影响大众,而不会影响到专家吗?威廉姆森认为,实验哲学家有义务证明对大众直觉的经验调查结论是否也适用于专家。在缺乏经验证据之前,我们可以接受合理的类比论证。(cf.Williamson,2011,pp.215-229)例如我们可以用物理学家和大众来做类比,我们可以假设物理学家要比大众具有更高的物理学的认知任务的技能,例如物理学家做物理实验的技能要比大众的高。我们当然可以在经验上验证这个假设正确与否,但在验证之前,我们也可以合理地接受这个假设。黑尔斯也认为科学家拥有并且依赖的直觉是受过训练和教育之后形成的直觉,是对理论为真的良好指示。(cf.Hales,p.171)

这里存在着两个类比:第一是把科学家直觉和科学理论之间的关系类比为哲学家直觉和哲学理论之间的关系;第二是把科学家直觉和大众直觉之间的关系类比为哲学家直觉和大众直觉之间的关系。

我们先以数学家直觉为例来看类比一。数学家直觉和数学理论之间的关系是偶然的,一个数学家可能因为具有某种创造力证明了某个数学定理。在这个过程中,他先对这个定理有一种直觉的把握,并认为它是对的,随后对之进行系统的证明。但是一个定理之为真并不依赖于数学家个体的任何因素(直觉、创造力等)。数学理论为真和数学家直觉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当然我们可以说,一个好的数学家具有独一无二的数学直觉,我们也可以说他的数学直觉帮助他发现和证明了重要的数学定理。但这并不是因为数学直觉和数学理论之间存在结构性的关系。数学家不会为大众拥有粗糙直觉这个调查结论而忧虑,这并不是因为他的直觉和理论有更为内在的关联。当然他会为自己粗糙的直觉而焦虑:如果没有好的数学直觉,他就不能理解和发现重要的数学定理。他需要不断磨炼锻造自己的直觉,使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数学家。但个人直觉能力的提升和数学理论为真是两回事情。我们可以借用科学哲学中关于发现的语境和辩护的语境的区分来理解这个问题,科学家可以依靠直觉或者想象等发现科学中的真理,但对科学理论的辩护则是独立于实际的发现过程。优秀的数学家可以直觉到某些数学前提、公理等等,但这些前提、公理为真并不依赖于数学家直觉。虽然数学家直觉要比大众直觉优越,但是在支持理论是否为真这一点上并不依赖于任何直觉。然而对于哲学来说,直觉和理论的关系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科学中直觉和理论的关系。在哲学中,直觉是对哲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支持或证据。我们不妨从哲学和科学的一个区分角度来看。科学是无我之知,科学知识的目的是要去掉一切个人的因素。科学知识的建构与我们的直觉就是无关的;哲学是有我之知,反映了人类对于世界和自身的看法。哲学理论的建立与我们的直觉紧密相关。哲学中的直觉和理论具有一种互释关系:哲学家希望维护和直觉一致的哲学理论,一旦构建了这种哲学理论,又希望通过它去解释我们的日常直觉。这种方式并非当代哲学所特有,如果我们在现象层面理解日常直觉,在本质层面理解哲学理论,苏格拉底就是实验哲学的先祖:“一方面,他要求认识超出感觉经验的层面而达到本质对象的层面,这就是通过定义的方法;另一方面,在借助定义达到对事物的本质认识之后,又要求经验现象与之相符,能够根据它得到合理的解释”。(聂敏里,第105页)理论是对现象层面的直觉加以系统化,反过来,系统化的理论又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可以合理解释现象层面的直觉。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好的哲学理论源自对日常直觉的抽象和丰富,又反过来解释我们的直觉是怎样一回事。重视哲学直觉,就是重视人类生活实践所产生的看法。比如自由意志研究领域的罗伯特·凯恩(Robert Kane),他要为自由意志的不相容论立场辩护,就是因为大众直觉上都具有不相容论的立场:如果你的行为被决定了,那么你的行为就不是基于自由意志的。同样,克里普克认为其关于指称的因果历史理论也是符合大众语言实践的。

第二个类比是把科学家直觉和大众直觉的关系类比为哲学家直觉和大众直觉的关系。科学家直觉比大众直觉出色、稳定,所以哲学家直觉也比大众直觉出色、稳定。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科学家从来不用在乎大众怎么想,甚至当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时,很多物理学家都理解不了,但这无关宏旨。哲学家需要顾及大众的看法吗?很难一概而论。哲学在最根本的层面上是和人相关的学问。尤其是伦理学、政治哲学和人类生活联系尤其密切。社会生活、政治实践会让人们形成一些初步的伦理立场和政治立场。伦理学和政治哲学是对这些立场的系统反思。如果没有人们对社会实践的诸多看法,哲学就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离实践生活越近的哲学,大众直觉就越不可忽视。在哲学论述中,通常能激发起阅读者哲学直觉的是哲学家构造的思想实验④。这种思想实验广泛见于伦理学、心灵哲学、形而上学等领域。例如电车难题、中文屋、缸中之脑、僵尸案例、忒修斯之船等等。但在物理学哲学、生物学哲学、逻辑哲学等越加接近科学和数学的哲学中,思想实验就越加少见。在这些靠近科学的哲学理论中,其证据越来越多地来自科学。按照一种自然主义的理解,如果形而上学、语言哲学、心灵哲学、知识论等引用的科学证据越多,那么其思想实验的重要性就越低。例如查尔莫斯(D.Chalmers)的僵尸论证,他的思想实验建立在当代基础科学不能解决意识难题这一现实基础之上。塞尔的中文屋思想实验,建立在人工智能不能制造出像人一样具有理解能力的机器人这一现实基础之上。这些思想实验可以说都是逻辑上可能的。但正如自然主义哲学家丹尼特指出的那样,根据我们已有的脑科学知识,我们并不能实际上合理地设想(在外观行为上像人一样,但缺乏内在的现象意识的)僵尸的存在。重视思想实验的哲学是当代哲学的重要部分。这类哲学在本质上都依赖直觉。与生活实践相关的直觉并不具有像科学领域中的那种明显的专家和大众之分。这背后的暗示是:只要哲学在根本上不能科学化,科学家直觉和大众直觉之间的关系就不能被类比为哲学家直觉和大众直觉的关系。更进一步,如果实验哲学要成为科学化的哲学,那么实验哲学就不能仅仅以考察直觉为主要研究对象。


三、优越论证


严格说来,优越论证属于类比论证的一个分支。如果科学家直觉优越于大众直觉,那么哲学家直觉也要优越于大众直觉。威廉姆森指出,数学家不会为如下问题感到忧虑:对大众的数学直觉调查显示他们拥有对无穷集合基础的不准确直觉。如果类比成立,哲学家也不会因大众直觉的变动而感到忧虑。路德维格也认为哲学家的模态直觉要优越于没有经验的大众。(cf.Ludwig,pp.128-159)上述类比均建立在类比论证成立的基础之上。争论的双方都同意专家辩护主张是一个经验判断,需要经验证据的支持。温伯格等则通过心理学的经验证据来表明上述论断不成立。根据温伯格的研究,大众对专家也会形成一个通常的看法,这里不妨称之为关于专家的民间理论:(1)具有充分的背景、训练和经验的专家会在某个具体相关的活动中表现更为出色。(2)如果一个人在一个领域是专家,那么他很有可能在另一个领域也比大众更有能力。(cf.Weinberg & Connerman et al.,pp.331-335)

香蒂(J.Shanteau)认为该理论的假设(1)是错误的,专家并不可靠。他指出,有一些领域需要专家,比如气象预测和下棋;而另外一些领域则并没有真正的专家,比如精神治疗、股票经纪、测谎等领域。还有一些实践领域,虽然这些领域中的专家随着经验的增长,其技能也会得到提升,但他们仍可能受到蒙蔽。(cf.Shanteau,pp.252-266)例如奥林匹克体操比赛的裁判,也会受到参赛运动员出场顺序的影响,从而给运动员打出的分数并不客观。这种现象出现在各种裁判打分制的情形之中,有的人总是会对早出场的人给出偏高的分数,而另外一些人则总是对早出场的人给出偏低的分数,即使经过长期的训练,也很难消除这种倾向。

根据假设(2),如果一个专家在某个领域表现出色,他也可能在相似的领域甚至不相关的领域表现出色,这就是所谓的能力迁移。实际上这一点未必成立,例如从事理论物理学研究的专家未必能做好实验物理学工作。空手道的专业选手未必能练习好拳击。古典歌唱家未必能演唱好摇滚歌曲。也许有人会反驳说,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理解相似领域,上述这些都不能算作是相似领域。且让我们进一步严格规定何为“相似”,比如我们不认为实验物理学和理论物理学是两个相似的领域,并进一步把理论物理学再作出区分,比如认为理论物理学中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领域也不是两个相似的领域。这样一来,因为爱因斯坦的基本物理立场,这就使得他很难理解量子的实在性,很难再完成这样一种能力迁移。如果我们对相似性作出如此严格的规定的话,那么我们就很难找到相似的领域。因此,如何定义相似,这本身就成为了一个难以处理的哲学问题。回到哲学领域,哲学家解读文本、重构论证的能力并不会迁移到如何设计思想实验这一具体任务上来。实验哲学家甚至发现,哲学家自己构造了很多带有偏见的思想实验。

舒尔茨等人指出,科学证据表明,一些看似不相关的特征(例如个性)函数,在与哲学相关的直觉中存在着系统的偏见。专家辩护理论认为,哲学的专业知识消除了这些外来因素的影响。而舒尔茨的实验则表明,在自由意志争论中,哲学专长(通过可靠和有效的专家知识测试来衡量)并不能消除一个重要的无关特征(即可遗传的人格特质外向性)对有关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的判断的影响。这些结果表明,至少在一些重要的情况下,专家优越论是错误的。(cf.Schulz et al.,pp.1722-1731)

在关于自由意志的争论中,存在着一个基本的预设:关于自由意志的观点需要和大众关于自由意志的直觉相一致。因为如果自由意志论观点和大众关于自由意志的直觉相冲突的话,那么持有这种立场的哲学家就需要解释为什么大众会拥有一种不同的自由意志直觉。如果自由意志立场和大众直觉是一致的话,就没有这个理论负担。目前的研究主要考察大众具有哪种立场的自由意志直觉,即通过经验测试来分析大众是相容论者还是不相容论者,从而对某一立场提供直觉证据。对于专家(哲学家)究竟持有哪一种立场尚缺乏经验调查。已有的研究表明,在心理学所考察的五大心理要素⑤中,外向性⑥这个心理要素与相容论的选择更一致。那么,哲学家会不会也受这种心理因素的影响呢?毕竟哲学家也是凡夫俗子,他们的心理性格特征也会影响他们对自由意志的判断。为了验证这个判断,实验者让参与者阅读如下思想实验:

最受尊敬的神经科学家相信,我们最终将会弄清楚我们所有的决定和行动是如何被引起的。比如,他们认为,每当我们决定要做什么时,我们所做的决定完全是由我们的大脑中发生的特定的化学反应和神经过程引起的。神经科学家也确信这些化学反应和神经过程完全是由我们目前所处的情况和我们生活中的早期事件所引起,而这些早期事件也完全是由引起它们的以前事件所确定的。最终,我们可以一直回溯到我们出生之前发生的事件。因此,如果这些神经科学家的推断是正确的话,那么如果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发生了特定的早期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绝对会导致特定的后续事件发生。例如,一旦特定的化学反应和神经过程在人的脑中发生,那就一定会使他或她做出具体的决定。因此,一旦以前的某个具体事情发生了,这些事件一定会引起特定的后续事件的发生。例如,有一天,一个名叫约翰的人决定杀死一个店主,因为他需要钱并且确实杀死了店主。一旦约翰有了具体的想法、愿望和计划,那么这肯定会导致他产生杀死一个店主的决定。

参与者被要求对下述选择的答案进行量化评级(从1到3,表示程度越来越强):1.约翰对他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2.约翰如此行为是出于他的自由意志。3.约翰的选择由他自己决定。实验结果表明:外向型特质中的热情特质与相容论判断是一致的,普通人和哲学家之间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差异。(cf.Schulz et al.,pp.1725-1727)不论圣哲还是大众,他的性格都可能影响其哲学观点。我们不难回想到威廉·詹姆斯的著名观点:人的气质决定了他的哲学,一个人的气质决定了一个人的宇宙观是比较重情感的还是比较冷酷的,软心肠哲学家是唯心论者,硬心肠哲学家是唯物论者。

在语言哲学领域,戴维特相信专家优越论,他引述了关于直觉的两种看法:第一是直觉的模块主义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直觉源于人们诸多信念所塑造的机制。但是信念的改变并不影响人们所拥有的直觉;第二是直觉的中心过程观念,这种观点认为直觉源自人们的信念,改变信念会直接影响人们所拥有的直觉。戴维特支持后一种观点,若专家和大众直觉上发现某个语言表达不合适,那么这是由于他/她所习得的语言规则起了作用。若真如此的话,那么专家的直觉就更为靠谱。与大众相比,专家对语言的规则、语法、理论的知识要更多。在把理论运用到实际案例中时,专家也比大众更好。就像专家对医院的拍摄片子的解读要比大众更可靠一样,毕竟他拥有相关的理论知识。(cf.Devitt,2006,pp.481-513)在2011年的文章中,戴维特写到:“即使受教育程度很低的人,其说话也能反映语言的某种真实,就如同她的行为反映了其所处世界中的许多惊人的方面。至少她所受到的教育为她提供了民间语义学的术语和概念。由此,她很可能能够以相当直接和不假思考的方式判断某个表达指什么……不过,这些指称直觉可能是正确的吗?我认为我们需要谨慎地接受这一点:语义学是非常困难的,而民众和专家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在我看来,他们对‘简单’情况的直觉可能是正确的。但我们更应该倾向于语义学家的直觉,因为他们更专业。”(Devitt,2011,p.426)

如果语义学直觉更专业的话,那么为什么有一些哲学家会支持专名的描述理论,而另外一些哲学家则会支持专名的因果历史理论呢?现有的一些证据表明,专家的直觉和大众的直觉似乎一样是多元的、不可靠的。卡伯特森和格罗斯做出了一组更具实质性的实验,他们发现专家并不比大众更可靠。(cf.Culbertson & Gross,pp.721-736)在这次测试中,语言学家给参与者提供了73个句子,实验要求参与者判断这些句子的可接受性。参与者分为四组:第一组参与者具有系统的语法知识,第二组参与者的语法知识有限,第三组参与者具有认知科学知识但缺乏语法知识,第四组是其他参与者。测试结果表明:非专业人员的直觉甚至比专业组人员(例如语言学研究生)的直觉要更可靠。研究者发现,语言专业知识并没有提高直觉的可靠性。麦希瑞比较了不同专家群体之间的直觉。以哥德尔案例为例,做话语分析的语言学家更接受描述论直觉,而做语义学分析的语言学家更愿意接受因果历史直觉。(cf.Machery,pp.37-54)施威茨格贝尔与约书亚的研究也表明伦理学家并不拥有比外行更好的道德行为。(cf.Schwitzgebel & Joshua,pp.1043-1059)进一步研究也表明,当普通人的直觉表现出顺序效应时,哲学家的直觉表现出完全相同的顺序效应。不过与普通人有所不同的是,哲学家能够制定可以证成他们所持有的任何直觉模式的原则。(cf.Schwitzgebel & Cushman,pp.135-153)西斯玛等人的研究则表明,哲学家在考虑普通人如何回应关于意识的问题时,他们虽然从普通人那里获取了各种不同的答案,但却经常错误地将那些更像他们自己的观点归予普通人。(cf.Sytsma et al,pp.299-327)托比亚的研究表明,大众和哲学家都表现了一种行动者和旁观者的偏差。(cf.Tobia et al.,Forthcoming)甚至哲学家同样会受框架效应影响,韦曾的研究表明哲学家对知识问题的回答高度依赖他们的母语。(cf.Vaesen et al.,Unpublished draft)诺布表明普通人是否给出不同的答案依赖于他是一个接一个地看到问卷测试问题的,还是同时看到两个问题的。哲学家也会犯同样的错误。(cf.Knobe & Samuels,pp.72-86)诸多的经验证据表明,在涉及到直觉时,专家会犯和大众一样的错误,专家直觉并不比外行直觉优越。那些认为专家直觉属于洞见、大众直觉属于偏见的看法才是一种真正的偏见,在严肃的哲学探究中应该加以深入反思。


四、实验哲学的可能前景


专家辩护不成立,这是当代实验哲学中一个难以否认的论断。不过这是否表明实验哲学优越于传统哲学甚至可以取代传统哲学呢?《实验哲学宣言》一文的作者指出:“哲学关注人类在生存中所遇到的问题,哲学家思考人类以及他们的心智实际上如何运作的,哲学家关注万物是如何相互关联在一起的。”(Knobe & Nichols,p.3)在这个意义上,诺布认为实验哲学回归了一种古老的哲学传统,即哲学和科学没有严格区分的传统。实验哲学运用心理学方法去探索哲学论题,笛卡尔也曾运用解剖来证明心灵与身体的汇通之处是位于大脑之中的松果腺。甚至在关于因果问题的研究中,因果的实验哲学研究和因果的形而上学密不可分。在这个意义上,实验哲学超越了20世纪分析哲学的主要形态(逻辑分析、语言分析、概念分析),承接了亚里士多德、笛卡尔、洛克、休谟、康德的哲学传统。休谟《人性论》的那个常被忽视的副标题就是“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实验方法对于古代哲学来说并不陌生,当代实验哲学则复活了这种哲学和科学之间的实质联系。

实验哲学和传统哲学被忽视的一个关键性区别并不在于传统哲学主张概念分析而实验哲学主张经验调查。实际上,概念分析和经验调查的精神都存在于传统哲学之中。实验哲学和传统哲学一个被忽视的重大区别是哲学家背后的“阶级立场”的差异。传统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其精英主义取向。如本文标题所示,传统哲学认为哲学家充满洞见,庸常大众却只有偏见。约翰·杜威在《哲学复兴的需要》一文中提出:“当哲学家不再成为处理哲学家提出的问题的工具,而成为一种由哲学家为解决人类问题而培养出来的方法时,哲学才实现了自身的复兴”。(杜威,第35-36页)古希腊的“人类”是极少数的人类群体,指的是贵族精英。在严格的意义上讲希腊哲学是贵族主义、精英主义的哲学。虽然有苏格拉底这样出身寒门之人,但古希腊思想的主体是自由城邦的公民。按照托克维尔的说法,这些自由公民应该被看成贵族,雅典城邦35万居民中只有两万人是公民,其余的人全是奴隶。(参见托克维尔,第583页)“因此,古希腊哲学在根本上反映的就是作为城邦统治者的希腊城邦公民对世界、对生活的理解。这样,作为统治者的德性、作为统治者的智慧等就是古希腊哲学讨论的基本主题,而一种属于少数人、高贵者或最优秀的品质,才是古希腊哲学着力去建构的思想内容。”(聂敏里,第19-20页)苏格拉底助产术的实施对象是男人而不是女人。(参见同上,第102页)洛克的《教育漫话》是一本欧洲男性贵族培养贵族儿子的指导之书,女人和非贵族男人不在洛克教育思想的视野之内:“我说到孩子的时候,都是用一个‘他’来代表,因为我这篇文字的主要目的是在讨论青年绅士从小至大的养育方法,对于女孩子的教育不见得全能适用……”(洛克,第3页)实验哲学家对传统哲学的一个主要批评就是:传统的欧洲哲学主要是欧洲白种贵族男人的哲学,具有高度的偏见。如果把西方传统哲学比做贵族哲学的话,那么实验哲学应该是一种大众哲学,这样的哲学不预设身份、背景、阶级、智力的门槛,唯一的要求是具有基本的理性能力。不难看出,实验哲学是理性启蒙之后的哲学形态。

遗憾的是,目前的实验哲学并没有成为其应该所是的样态。2000年左右兴起的实验哲学实际上是一种中产阶级哲学,反映了知识分子、互联网兴起后一代人的哲学观。而中产阶级的哲学观并不能反映人类普遍的生存状态。得出这个基本判断基于如下两点:第一,实验哲学的基本议题是传统哲学留下的,多多少少带有精英哲学的特质。比如我们所认为的重要哲学议题是:灵魂不朽、个人同一、因果、自由意志、时空、正义等等。而在主流之外的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例如反抗、遗忘、性别、残疾等等。如果不做视域转换,研究就无法推陈出新,从而实现真正的哲学转变。诺布有意识地跳出传统哲学规定的议题,他提出实验哲学就是认知科学,我们要探索人类在认识世界中所产生的系统差异(诺布效应等)。(cf.Knobe)然而目前大多数研究则仍然局限在哲学领域内部展开。更为重要的是第二:目前实验哲学的研究目标、对象和方法严重制约了实验哲学的发展。实验哲学的主要研究方式是利用调查统计去测试大众关于某个现象或理论的直觉。与此相关存在着两个问题:统计方法问题和直觉考察问题。这两个问题又是相互纠缠的。目前的统计方法属于量化研究,其所依赖的调查工具主要是网络调查软件,如果对哲学直觉的调查只是采用网络调查法,那么势必会产生严重的认知偏向。理由很明显:具有充裕时间、具有在线工作和娱乐需求的人群,习惯于网络生活的人群才会主动参与到网络调查中来,因此大学教授、大学生、白领、青年人就成了主要的调查群体。根据这一群体得到的结论不能说没有价值,但却是具有高度偏见的。有必要强调的是,实验哲学的早期研究并不是网络调查,比如麦希瑞2004年关于哥德尔案例的研究是选取了香港大学和罗格斯大学的本科生作为调查对象,温伯格2001年关于知识论的实验研究则选取了新泽西州新布鲁斯威克市中心不同的商业点对不同的人进行采访调查。但到后来,越来越多的调查采取了网络调查形式。这一转变的主要原因在于,实际的深入调查是高度地域性的,针对某个地区的调查不能全面反映人类实际生活。而网络采访可以过滤这种因为地域而产生的缺陷。不过这显然是从一个偏向走向了另外一个偏向。

如果实验哲学只注重以考查直觉为目标的量化研究,那么这样一些研究迟早会山穷水尽。改变这一困境的办法或许是:实验哲学应该从对理论背后的直觉考察转向到对理论背后的理由考察。(参见梅剑华)直觉和理由是一个对子,大致说来直觉是非反思的、非推论的、直接的、表面的。与此对照,理由是反思的、推论的、系统的、深入的。简单说来:哲学家更应该关注大众对某一个案例、某一理论坚持特定立场背后的理由而非直觉。因为真正稳定的并非是人们的直觉,而是人们在认知事物时产生的种种理由。然而,理由是不能完全被量化的,要想把理由纳入到实验哲学研究中来,我们需要在实验哲学中引入某种和目前量化研究不同的质性研究。(cf.Andow,pp.1128-1141)一般说来,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的区别在于:通常质性研究的样本小,量化研究的样本大。在推理方式上,通常质性研究利用逻辑和集合论,量化研究利用统计学。两者关于因果推断的侧重点也不一样:质性研究先果后因,通过结果探测多种原因;量化研究则通过控制原因(控制实验)看到结果的可能影响。质性研究包含访谈、录音等等多种手段;量化研究主要是数据分析。为什么要在实验哲学中引入质性研究呢?一个最简单的原因是,被调查者在接受调查时,他们给出的反馈更多的是源自于理由而非直觉⑦。既然量化研究只能考察直觉,如果要考察理由,就需要从量化研究转向质性研究。第二,如果我们接受专家直觉并不比大众直觉更为可靠这样一个结论,那么同样,专家的理由也并不比大众的理由更为可靠。但专家和具有阅读能力的人具有调查优势,他们可以更好地参与网络调查。这对于大部分不以文字为生活中心的人来说,是一个劣势。质性研究正好可以改善这一点。研究者可以深入社会和民间进行访谈,对获得的信息分类整理提炼,获得整全的思想视角。实验哲学走向考察理由的质性研究,类似于苏格拉底在大街上和他人讨论哲学,苏格拉底和他人的对话是教育,让人知道自己的无知。实验哲学的新方法是为了获得人类关于世界本性更为完全的看法和理由,从而为一种健全系统的哲学理论提供依据。在早期实验哲学研究中,本文一开始提到的温伯格等人的研究就采用了深入社会的量化调查方式。他们发现具有高层社会经济地位的人和具有底层社会地位的人之间在关于何谓知识的看法上存在巨大的差异。社会阶层之间的差异所导致的哲学观的差异,要远远大于文化差异所导致的哲学的差异。所谓专家和大众直觉的差异,不如说是来自阶层的差异。不过如前所述,这一研究方案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缺陷,因此并没有在后续的实验哲学研究中贯彻下去。

实验哲学家表明,专家直觉并不比大众直觉优越,洞见、偏见同出一源。顺此思路,实验哲学不仅应该考察大众直觉,更应该考察大众理由,实验哲学需要从单纯的量化研究转向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相结合的研究路径中来。这种哲学不再仅仅是分析概念和构造论证,而是在经验证据的基础上重新澄清和评估概念。哲学和科学之间不再进行严格区分,实验哲学处理的议题可以是处于传统哲学之内的议题,也可以是在当代认知科学范围内的议题;实验哲学采取的方式可以是:概念分析、量化研究以及质性研究。实验哲学选取的视角也不再是贵族精英式的,而是平民大众式的。亚里士多德说沉思是最为高贵的德性,与此相联系的哲学家形象是坐在扶手椅上思考哲学。实验哲学要求烧掉扶手椅(burning the armchair),像傅斯年先生所说的一样,“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在这个意义上,哲学需要概念分析和论证建构,但在根本上是一项经验的事业。

注释:

①但这绝对不意味着调查直觉是实验哲学唯一的任务,例如诺布就提出:实验哲学就是认知科学。(cf.Knobe)

②这里的传统哲学是指依赖概念分析的哲学。这既包括柏拉图到康德的欧洲哲学,也包括当代以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早期分析哲学。

③也有学者认为,传统哲学并不依赖哲学直觉,哲学论证有其自身的根据:严格性、有效性、解释力。在《没有直觉的哲学》(cf.Cappelen)一书中,开普勒就反驳了直觉作为哲学理论证据的看法。对这个立场做出回应是另外一个复杂的问题。大多数的当代哲学家则都接受直觉作为理论证据的主张。

④关于思想实验的研究也是哲学方法论讨论的一个重要领域。

⑤五大心理要素包括:开放性(Openness to experience)、严谨性(Conscientiousness)、外向性(Extraversion)、宜人性(Agreeableness)、神经质(Neuroticism)。

⑥外向型包含六个特征:热情(warmth)、乐群性(gregariousness)、独断性(assertiveness)、活力(activity)、寻求刺激(excitement seeking)、积极情绪(positive emotion)。

⑦本文不拟对此作出专门论证。笔者在此前的文章中已经比较细致地论证了为什么我们在测试直觉的时候,实际上测试的只能是基于理由。(参见梅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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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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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哲学研究》2018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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