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历史形成过程、概念纠葛和本土化实践三个方面探讨中国民族学的构建与发展,并分析民族学学科体系建立的深层次原因。认识主要有三点:首先,超大民族学科的形成完全受制于社会政治语境的框构;第二,这一现象将中国的人类学与民族学同时置于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困境之中;其三,这一现象的产生是民族学科的政治性想象与国家符号的学科想象达成默契的结果。
【关键词】民族学;人类学;历史纠葛;词语幻象;政治想象
中国民族学自20世纪20-30年代诞生至今,一直深陷学科定位的困境之中。其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学科建设一直受政治形势与社会语境的框构,因而,研究内容中的政治元素常常超出文化元素;第二,西方民族学经验与中国情境对接产生了是否适用的问题,促发了中国学者对人类学本土化的探索与实践。这一本土化探索无法避免与社会政治语境的交汇。正如周大鸣与刘朝晖所意识到的那样,本土化实践包含两条线索:“一是学术思想的顽强的自主精神;二是社会政治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后者,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对其的影响可能是决定性的。”[1]
一般认为,民族学即社会文化人类学。人类学与民族学在欧洲大陆于18与19世纪初创。当时,人类学(anthropology)一词往往用来指体质人类学(physical anthropology),而民族学(ethnology)在法、德等国家被用来指代对非西方民族和文化的研究。英国和美国则分别使用“社会人类学”(Sociological Anthropology)“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一词取代“民族学”。“二战”之后,欧洲大陆也普遍用“社会人类学”来代替“民族学”[2]2-3。林耀华在其主编的《民族学通论》中认为:“英国的‘社会人类学’、美国的‘文化人类学’和当前合称的‘社会文化人类学’,无论从研究对象和范围来说,都基本等同于民族学,彼此间也经常互相通用。”[3]1[4]3
人类学与民族学作为学科的名称于1930和1940年代在中国并用,其原因在于学者学术背景的不同。“早期留学欧洲与英美的中国学者分别带回了‘民族学’与‘人类学’,于是在中国就同时建立了民族学与人类学系,虽然渊源有所区别,内涵是相同的”[5]。在经历了1950至1970年代近30年的冷遇与撤销之后,人类学与民族学自1978年以后得以重建。然而,重建后的民族学与人类学无论在研究内容还是在理论与方法上日趋不同,直至今日愈演愈烈。在社会文化人类学仍然坚持以国际通行学科分类原则进行人类文化研究的同时,民族学则突破学科规范,不仅将中国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语言、历史作为研究内容,同时也将世界主体民族、国家民族的政治、经济、国际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成为一个综合和包含了多种学科理论、方法与内容在内的一个“大学科”[6-7]。笔者在本文中的认识主要有3点:其一,这一现象的形成完全受制于社会政治语境的框构;其二,这一现象将中国的人类学与民族学同时置于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困境之中;其三,这一现象的产生是民族学科的政治性想象与国家符号的学科想象达成默契的结果。民族学科难以与人类学科合而为一的原因之一,在于“民族”(nation)术语远较“人类”术语更容易为学科提供政治想象进而提升知识权力的空间。
一、历史的纠葛与政治想象
1930年代,中国国难当头,日本以“民族自决”名义挟持“满州国”独立。随着暹罗投靠日本并更名为“泰”,西南边疆也出现分裂危机。当此之时,中国历史学者如顾颉刚、傅斯年等强烈意识到“民族”一词的政治意味,因而兴起“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历史学叙事。民族学者如吴文藻、费孝通等人却并不回避民族文化间的异质性,用民族平等、文化多元等概念构建另一种民族学视野的叙事系统。后者直接促发了中国边政学的诞生[8-10]。然而无论历史学有关中华民族同一性的叙事还是民族学有关边疆的理论构建,都呈现出学术视野中的政治想象。
在1942年发表的《边政学发凡》一文中,吴文藻创立边政学概念,并明确将政治学纳入边政学的研究范畴。如其所言:“边政学就是研究边疆政治的专门学问。通俗地说,边疆政治就是管理边民的公共事务。用学术语,边政学就是研究关于边疆民族政治思想、事实、制度,及行政的科学。”[1]但同时他仍然强调人类学在边政学中的主体作用:“兹以人类学观点为主,而以政治学观点为副,来作边政学初步的探讨。”[2]梁钊韬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边政学的政治学意味:“我们现在不应再把人类学的研究视为纯理论的学问,对于实用的边政设施,似应就功能的观念,予人类学与政治学贯通起来,换句话说,就是纳入人类学的理论于实践的道路上。这么一来,边政的科学理论的确立,可使边疆政策有所依据,边疆政治得以改进,而执行边政的人,对于不同文化的边民亦可有所借鉴。”[3]引人注目的是,梁文中特意强调了功能概念。在1930年代至1940年代,早期人类学家如费孝通、吴文藻、林耀华等人均为功能主义的推崇者。然而,与西方功能主义人类学有着微妙区分的是,后者强调的是研究内容和方法,即人类学以社会系统及社会结构为研究对象,并形成了一种功能分析方法。因而,西方功能主义人类学是纯理论学问。而前者,即中国功能学派更强调的则是民族学或人类学的应用性质,是研究目的而非内容和方法,主张用民族学来解决中国社会的实际问题。梁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将功能概念与政治学科联结起来。王建民为此作如下评论:“边政学的提出,是中国民族学家试图将民族学应用到实际的政治建设中的尝试,民族学不再被看作纯理论的学问,把民族学理论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了。”[4]268
1949年建国之后,人类学与民族学在各大学中被取缔。民族学仅在1950年代被保留在中央民族学院的研究部,只招研究生。民族学强调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学或民族研究,民族学家接受思想改造,以马克思主义为学术指南。在研究目的上,由纯学术研究向解决民族问题转变;在研究范式上,以古典进化论为理论来源;在研究对象上,由文化研究转向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研究。民族学者的主要研究任务是协助政府为维持民族团结格局而开展兼具政治与学术属性的民族识别工作[11]68-78。周星发现,这一强调“族别”的叙述框架对今日民族学科的构成仍然保持着巨大的影响。在对民族文化表述的背后,“大都程度不同地带有强化其族群的政治身份认同的深刻意向”[12]。石奕龙认为,自民族识别开始,“国内的民族学就不完全是原本的文化研究的学科了,而与国际通行的民族学分道扬镳而变成着重于解决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6]97。
1958年,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成立。受苏联模式影响,其业务范围包括民族问题、民族学和民族史。这一模式对改革开放后民族学科的重建有着很大影响。民族学科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完全取缔。1978年改革开放后,民族学与人类学在各院校中得以恢复、重建,但学科界线一直处于模糊状态。其研究范围和研究内容在20世纪的80年代和90年代一直处于争论之中[11]。1980年代,大部分学者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学,林耀华的论述较有代表性。他认为民族学以民族为研究对象,是研究民族起源、发展、消亡过程的科学,同时研究各族体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13]。也有学者,如江应樑、钟年等坚持以文化研究为核心的文化人类学传统,主张民族学应以民族文化为研究内容和对象[14-15]。但这一认识在1990年代被高涨的建设综合民族学科的热情所迅速淹没。
广义民族学概念的提出代表着民族学与文化人类学在学科上的彻底分离。早于1981年,施正一即将民族学视为综合学科,并命名为“广义民族学”,以示与文化人类学相区分[16]。1992年,施正一出版《广义民族学》一作,将与民族有关的政治、经济、国际关系、法律、社会组织、艺术、发展史均纳入民族学研究中[17]。这一认识对国家管理部门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准的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中,将民族学规定为一级学科,下设民族问题理论等二级学科,人类学与民俗学也包含其中。1994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明确将民族学划为一级学科,下设8个二级学科,分别是民族问题理论、民族史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学、藏学、文化人类学与民俗学、世界民族研究、民族学。1996年,教育部将人类学列为一级学科社会学下的二级学科[7]73。国家管理部门干预并未使学科划分明确起来,反而更加混乱。在这一情况下,民族学等同于社会文化人类学已成为部分人类学家一厢情愿的愿望。杨圣敏认为,国家管理部门将民族学与民族问题研究混而为一,“实际上是将不同范畴的学科和研究专题拼凑于一处,将民族学等同于‘民族问题研究’,实际上就否定了民族学本身独立的学科性质”。杨圣敏进一步提出这一现象体现了学理之外的原因:“学科的划分不仅关系到学理,还关系到不同学术单位、学术团体甚至个人的学术资源、地位和前途。”[7]73
国家成为重要符号参与到学科的构建之中并由于其无以取代的行政资源而具有支配性优势。王建民等学者对此深有感触地说:“国家对学科的扶持和投入,决定着学科在国家学术体系中的位置,制约着学科的发展空间和强度。”[11]455这一支配性发挥作用的前提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学者之间的意见分歧。分歧的实质体现在对于学科政治想象力层次的不同。其二,国家对不同层次政治想象力具有自由选择性。选择结果取决于国家意志与学术政治想象力的接近程度。因而,国家机构对民族学科的行政划分与其说是单方面的行政操作,勿宁说是国家与民族学研究领域合作的结果。这一结果首先体现了国家对民族学科政治想像的认同与接纳,其次也为国家本身构造了一个民族学想像空间。两种想像的交汇使学术与政治的联姻成为事实,从而消解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的紧张关系。在这一合作模式之下,学科规范则被有意放弃。
二、词语纠葛与超学科构建
杨成志早于1939年就已然发现,引起民族叙事争论的原因之一在于汉语中“民族”一词的多义性。[4]“民族”既可以对应于英语的ethnic或ethnic group,也可对应于英语中的nation或nationality。前者指自然形成的族群,对其文化研究是ethnology;后者指国族或国家,对其研究不是ethnology,而应该是national studies。早期学者将ethnology译为民族学,使很多学者误把民族与国家相联系,将民族学与国家国际关系研究混为一谈[18]。
然而,杨氏观点并未促使问题的解决,民族概念的混乱状态在改革开放以后仍然延续并引起了更加激烈的争论。据郝时远统计,从1980年至1990年10年间,仅《民族研究》杂志发表的专论民族定义的论文就有30余篇之多[19]。1983年,王明甫发表《民族辩》一文,反对将ethno译为民族。认为该英语词汇是指世界上各种类型的种族共同体,主张将其译为民族共同体或族体,以与民族术语相区分[20]。针对大陆学者受台湾学者影响而将ethnic group译为族群的现象,阮西湖则在1998年发表的文章中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提出ethnic及ethnic group的意义就是指民族,不能另作他译[21]。美国人类学家郝瑞(Steven Harrell)也参与到争论之中,从西方学者的视角提出,汉语中的民族一词并不能对应于英语的“nationality”,因为后者包含“国籍”之意。但它与ethnic group也不能对应,因为后者属于地方语境,且具有主体性和流动性特点,而汉语的民族一词则属于国家语境,具有客体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因而汉语的民族在英文中并无对应术语[22]。范可则通过对民族与族群术语在西方语境与中国语境中的比较发现,无论是族群(ethnic group)还是民族(nationality)术语,二者都体现了在特定历史、社会背景下所经历的复杂、多变的过程。无论在学术上和一般使用上,二者都具有较强的任意性[23]。
2005年,朱伦在《民族研究》上发文,再次介入民族概念之争。他将nation与汉语国族一词对应,将nationality与民族对应,将ethno与族种对应,将ethnic group与族群对应,认为族群是族类学(ethnology)的专业术语,而民族与国族则是政治科学的分析单位。中国56个民族都是作为nationality的民族,而非作为ethnic group的族群,因而族群概念并不适合中国国情。这基本上等于说,对中国民族的研究只能是一门政治科学而非人类学科学[24]。
在民族学与人类学创立初期的1930年代,许多学者对民族概念含混使用是不难理解的。然而,时至今日,“民族”概念的含混性与涵义的多重性已是公开的事实。1998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和《世界民族》杂志社联合举办了“‘民族’概念暨相关理论问题专题讨论会”,对如何理解和使用民族概念问题进行了讨论[25]。这一活动在当时的民族学研究领域具有轰动效应,国家层面对此也是十分了解。因而,将涵义含混的民族概念作为学科名称的使用并不是对概念的误用。反之,民族概念的多义性正好契合了国家的需要。首先,人类学本土化出于对西方知识系统的逆反,必然强调概念与术语的重构。传统人类学或民族学主要从研究“他者”,即世界上的小数族群发展而来,进入历史悠久的中国便马上遭遇是否适用的问题。民族一词既可将中国民族学与西方人类学区分开来,也可与社会政治语境强势结合进而构建强势学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生产。其次,民族术语正因为其涵义不明,因而远较人类术语更能提供政治想象空间,也更具有管理层面上的可操作性。如范可所言,“任何概念之所以成为术语,除了它们本身特定的含义外,还在于它们的可操作性,它们是许多具体事项的抽象表达”[23]。其三,民族学概念较人类学概念更能契合对功利主义的追求,也可以更有效地为学科带来知识权力。如乔健所言:“人类学,正像自然科学中的数字一样,是社会科学中最基本的学科,它对经济、社会、政治的发展的功用是根本的、广泛的、长期的,却不是立竿见影的。”[26]16当民族学概念化身为“民族科学或民族学科”[17]时,它俨然成为一个包含民族理论、民族经济、民族人口、民族历史、民族语言在内的超学科,很容易被想象为可以直接为国家治理提供政策支持。
无庸置疑的是,这一“超学科”的建立势必以牺牲学理研究为代价而使之沦为王铭铭所称的“应时式的研究”。此种应时研究“不顾学理而只顾现实经济变化”,只见浅表层次的描述及政策报告式的“论断”而缺乏人类学学理分析[27]。
三、人类学的本土化与民族学的“本土化”
自人类学与民族学在改革开放后得以恢复重建以来,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本土人类学与民族学无论在理论、方法和实践上越来越呈现出分道扬镳之势。周大鸣与刘朝晖曾总结,中国人类学的本土化有两大特点,一是学术思想的自主精神;二是社会政治环境的决定性影响[1]。在笔者看来,其所言第一条的“自主精神”主要对应在于中国人类学的发展,而第二条政治环境影响则主要对应于超民族学科的构建。
重建后的人类学一直秉承西方人类学的学科研究方法,重视田野工作、民族志书写及理论探索。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西方理论与方法的简单搬运,其本土化探索自学科创立以来就从未停止。西方人类学理论建立在对殖民地非西方民族的观察之上。但中国则是一个有着丰富考古遗迹和历史文献的国家,因此当人类学理论初入中国,本土学者马上意识到了适用性问题。与西方人类学聚焦于部落社会不同,中国人类学一开始就将汉族研究与少数民族研究一道纳入到研究之中[28]。费孝通力主将体现时间纵向的历史因素加入到人类学研究之中,进而强调“文化自觉”与“参与观察”并重,并结合功能主义理论提出“历史功能论”[29-30]。历史人类学在费氏的带动下如今已成为中国人类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但这一本土化探索并未改变其国际化人类学标准和性质。
近十几年以来,国内学者与港台、海外学者在中国各地进行了广泛的田野调查,深化了我们对本土化历史人类学的认识。比较系统的田野调查工作包括大陆与香港学者合作的“华南社会研究计划”和大陆、台湾与美国学者合作的“闽南文化比较研究”。文献与田野调查的结合不仅是可能的,也是现实的。另外,对美国人类学家卡洛琳·布列特尔(Caroline Brettell)的“文献的田野调查”(field work in the archives)概念的引进,会更加有助于我们对人类学在中国全面展开的信心[31]。
因为人类学是从整体上研究人类文化和社会发生、发展的学科,因而与其他的学科的结合便是必然。在中国也是如此。尤其在进入21世纪之后,在人类学框架内的跨学科研究日益兴盛,不仅包括研究社会结构、社会制度和社会发展的政治人类学、经济人类学、法律人类学、都市人类学、乡村人类学和历史人类学、考古人类学,也包括研究人类生存环境、风俗、信仰、身体的心理人类学、宗教人类学、认知人类学、生态人类学、性别人类学、艺术人类学。同时,研究人类社会生活改善的应用人类学也已引进中国,并与世界同步发展。它包括发展人类学、行为人类学、教育人类学、医学人类学、旅游人类学、老年人类学、食物人类学、工业人类学、农业人类学等[6]97。然而,这些跨学科研究仍然以人类学的基本学科规范为基础,无论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并未突破学科分类标准。
与之不同的是,民族学本土化则以“中国特色”为标志,完全摆脱了人类学学科规范的框定。在国家管理部门的支持下,民族学迅速成长为一门综合的以中国和世界民族为研究对象的超学科,重点包含民族理论、民族历史、民族经济、民族语言、(狭义)民族学、世界民族研究等。其内容包括哲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语言学、历史学、文学等几乎所有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虽然各学科之间有所交叉,但并不属于人类学意义上的跨学科研究。
毫无疑问的是,人类学是研究人类起源、行为、体质以及社会、文化发展的科学。无论是以人类起源、进化和生物特征为研究对象的体质人类学,还是以语言、文化和社会制度为研究对象的社会文化人类学、语言人类学,乃至包含以上各方面为研究对象的考古人类学,其研究主体都是人与文化。虽然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其他人文学科也是以人为研究主体,但人类学的独特之处在于,如美国人类学家杰克·以勒(Jack Eller)所强调的那样,它是从整体上研究过去和现在人的身体与行为多样性的科学[32]。庄孔韶也意识到人类学研究对象与其他人文学科的相似性,因而将文化多样性视为人类学研究的主体内容,将田野考察与民族志书写作为学科标志,将跨文化比较作为基本方法[33]。张小军认为:“人类学研究人类的全部生活方式即‘文化’,‘文化’是人类行为的软件编码,大到经济文化、政治文化、族群文化,小到企业文化、家庭文化、茶文化,人类社会从全球、国家到个人生活的所有方面,无不需要人类学的研究视角。”[34]
与之不同的是,在民族学学科研究中,人与文化处于缺席状态,国家一跃成为表述主体。以当下民族学科中的显学——边疆政治学为例,“国家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国家治理”均为热点概念(如麻国庆[35]、夏文贵[36]、徐俊六[37]、赵永春[38]),而人类学视角下的“文化边界”“族群认同”等概念则被忽略(参阅范可[39],赵树冈[40])。进入21世纪,有关学者将边政学术语扩充为“中国边疆政治学”,虽然承认边政学在形式上属于民族学的范畴,但明确突出其政治学色彩。如吴楚克说:“中国边疆政治学把传统边政学的爱国主义精神作为自己的生命延续,这种精神完全溶于中国边疆政治学自身,成为学科特点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边政学产生的理论价值和从事该学科研究的学者都以维护中国疆域安全和民族团结为己任。同样,随着中国日益发展强大并逐渐突破地缘安全的影响,如何维护中国疆域安全和民族地区稳定就成为当代中国边疆政治学的现实价值和学科目标。”[41]再如民族学科体系下的世界民族研究,其主要方向包括世界民族构成、各国民族问题及民族政策、跨国民族研究、国族间关系、国家民族治理等等(如常士訚[42],青觉、王伟[43],周光辉、刘向东[44],周平[45],周少青[46]),更像是中国边疆政治学向海外地理区域的延伸与拓展,而不是高丙中所提倡的以“参与式社会调查”为基本方法的海外民族志写作[47]。
与中国情形不同的是,民族学(ethnology)概念在“二战”之后已基本为欧美学术界所弃用。原因大致有以下3点:首先,人类学在“二战”前的研究对象是非主体民族,而“二战”之后,人类学将主体民族也纳入研究范畴中,继续使用民族学一词便显得狭隘和不准确[2]2-3。其次,作为民族学的人类学,即“二战”前的人类学将文化“他者”作为研究主体,很难避免殖民心态与欧洲中心主义传统(参阅Marcus&Cushman[48])。因此,若延续使用民族学概念,将涉及到一个对待原住民社会的公平道德问题。与民族学概念不同的是,人类学“通过认识他者文化来理解人类自身的独特方式,能最大限度地帮助人类消除文化中心主义的影响,养成平等地对待其他文化的包容、合作精神”[49]。第三,民族学概念由于强调对他者文化习俗的研究,因而专注于人文与社会科学因素。而人类学概念则更强调比较和跨学科研究方法,因而常常跨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如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1908-2009)在其1956年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人类学报告中所言,当民族学既与人文研究又与自然科学连接的时候,它就是人类学而非民族学了,因为人类学更具有关于人类知识的通约性[50]。如此说来,民族学与人类学两个概念在“二战”后的西方已有所区分。根据陈刚的研究,在中国部分学者中仍然流行的将民族学与社会(或文化)人类学概念等同的做法源自蔡元培于1926年发表的《说民族学》[51]。显然,蔡对民族学和人类学概念的认识是来自“二战”前西方的旧观点。
毫无疑问,超民族学科在中国的建立与民族学或人类学的中国本土化过程密切相连。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本土化的人类学还是民族学,它们都应该是世界性学术建构的组成部分。如王建民等所言,“任何学术都有其来源”,而且,“学术概念和理论有其自身的逻辑和意义,有学科的一般规范”[11]471。在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越来越全球化的时代,在坚守学科规范之下进行学术创新已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结 语
人类学在中国初创之时,民族学概念相当于社会人类学或文化人类学。在改革开放后,虽然人类学科和民族学科得以恢复、重建,但二者无论在理论、方法等研究方面还是在学科构建等形式方面越来越背道而驰。可以说,这一时期的民族学与社会文化人类学已完全不能等同起来。民族学已不再如人类学一样作为一个学科而存在,而成为一个综合、包容了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文学、语言学等学科在内的一个超学科体系,而人类学在其中只占很小的份量。在这一情势下,若仍然提倡“用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规范民族学的研究”[7]76也许既不现实,也不合时宜。
通过以上正文所述可见,现行的民族学科体系是学科政治想象与国家符号的民族学学科想象达成默契的产物。一方面,这一超学科体系的确为国家治理及政策制定提供了学术支持,其积极作用值得肯定。但另一方面,其超大体积以及研究的“应时式”特点使其研究层次不能深入,缺乏格尔兹所言的“深描”(thick description)力度[52],也难以提供长期效用。基于此,我们必须摒弃将人类学与民族学混为一谈的认识,因为正因这一认识,超民族学科体系的构建使公众产生人类学有足够运作空间的错觉。实际上,规范人类学研究已经被挤压在非常狭小的空间内,成为部分大专院校社会学中的二级学科,石奕龙因此痛心疾首地发出“人类学与民族学都应为一级学科”的呼吁[6]94。笔者认为,民族学科体系也许自有其存在的理由。然而,民族学科的体系再大,也无法替代以田野调查和民族志写作为特征的规范人类学研究。
如乔健所言,人类学属于社会科学的基础学科,对社会发展的功效是“根本的、广泛的、长期的”[26]16。张小军把人类学恰当地称为“强国之学”,认为人类学是世界强国所必须具备的学科。各欧美强国,无一不重视人类学。同时,人类学还是促进国家强盛的学问,原因在于“其研究的广度在人文社会科学中首屈一指:其独特的视角和深度也是俗语社会科学中的佼佼者”[34]。高丙中则形象地将人类学比喻为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他说:“对于世界的运转来说,道路、电力系统、网络设备是传统意义的基础设施,银行、法律与执法机构、对话与谈判机制等是基础设施,而生产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不同宗教的人群能够互相了解、包容、合作的知识条件的人类学也是世界体系良性运转的基础设施”。他还说:“人类学是现代国家处身世界的一种基础设施,必须有,还必须先行,最能够代表一国学术整体发展的国际水准。如果人类学不发达,就意味着一国社会科学与世界沟通的基础设施不发达。”[53]宋平在近期发表的一篇英文论文中颇有见地地指出,中国正在经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如何记载、解释和深入研究这一巨变时期的中国社会与文化,人类学责无旁贷。然而,学科结构不平衡已严重束缚了中国人类学的发展,自然严重妨碍了人类学者对上述学术责任的履行。无论对人类学科本身还是对国家管理系统而言,这都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54]238。
与社会文化人类学相比,现行的超民族学科已不是基础学科。它的独特性既体现在学术与国家符号之间所构成的契约性上,也体现在学术威权的建立及社会实践的实用性上。虽然该学科体系包含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语言学、法律学、民间文学、宗教学、心理学、人类学等几乎所有的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但除政治学以外的各门学科在研究目的和实用价值上最后似乎都可以归结到政治学层次。尽管民族学在学科规范、研究领域、机构设置等各方面一直备受部分学者的置疑,但对其历史作用的观察和评价也许仍需假以时日。
参 考 文 献
[1]参见吴文藻:《边政学发凡》,《边政公论》第一卷,1942(5、6),第6页。
[2]参见吴文藻:《边政学发凡》,《边政公论》第一卷,1942(5、6),第3页。
[3]参阅梁钊韬:《边政业务演习的理论和实施》,《边政公论》,1944年第3卷,第11页。
[4]参阅杨成志:《西南边疆文化建设之三个建议》,《青年中国季刊》,1939年9月创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