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永:北周武帝时期儒道释的碰撞与融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69 次 更新时间:2019-02-2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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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永  


佛教从汉代传入中国后,逐渐摆脱了对道教和玄学的依附地位,在南北朝步入自主发展的阶段。随着影响的不断扩大,佛教与中国本土文化的深层差异和矛盾日渐凸显出来,并被时人视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三教本末之争和夷夏之争等争论纷起。北朝儒道释之争,自魏太武帝时期端倪已现,到周明帝时不断加剧,终于在周武帝时激化,进而出现寻求三教会通的局面。

北周武帝宇文邕(543—578)在561年即位之初循例事佛,但他励精图治,志清四海,最重儒术。当时北方寺院4万余所,占有大量肥沃土地和人口,又不承担徭役租税,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和兵士来源,削弱了国力。周武帝之所以毁法,兼及道教,主因当在于此。复加以卫元嵩与道士张宾怂恿周武帝,则为毁法之助因。卫元嵩少时为僧,还俗后涉猎儒道,著有《佛道二论》《齐三教论》,阐扬融会三教思想。他曾上书说“唐虞无佛图而国安,齐梁有寺舍而祚失者,未合道也,但利民益国,则会佛心耳”,建议省寺减僧,颇受武帝赏识,被视为北周排佛的主谋者。

周武帝在毁法之前多次召开大会辩论三教先后。568年,他在大德殿集百僚、道士、沙门,亲讲《礼记》,偏重儒术之意已甚明显。569年2月,周武帝集百僚、僧道等讨论佛道义理,此为论二教主次之始。3月,他召僧道、名儒、百官二千余人于正殿,论衡三教优劣,但众说纷纭,未能决断。同月,又依前集,仍是非莫辨。4月,周武帝广召道俗,令其充分表达各自理念。他本欲定儒教为先,佛教为后,道教最上,以道出于无名之前,超于天地之表。经过连番讨论,未达成共识,于是帝令群臣详论二教,定其先后、浅深、同异。道安上《二教论》,为佛教辩护,并述三教一理之说,“三教虽殊,劝善义一;涂迹诚异,理会则同。”570年,周武帝作《二教钟铭》开篇引用《春秋外传》,倡导“弘宣两教,同归一揆”“二教并兴,双銮同振”,可见其时在崇儒的前提下仍大体上实行佛道并行的政策。

573年,周武帝又集群臣、僧道,辩论三教先后,最终拟定以儒教为先,道教次之,佛教为后。此时周武帝对佛教已明确予以排斥,于是佛道之争益甚。僧勔著《十八条难道章》《释老子化胡传》各一卷,力陈道教诸说之伪妄。又有僧猛、静蔼、道积,诣阙直陈,躬抗帝旨,言行激切,均在辨佛道邪正。周武帝因信图谶,与张宾、卫元嵩关系密切。时人皆知废佛之谋出于此两人,是为道教张目,故佛教皆直攻道教以伐其谋,毁法之举愈迫,而佛徒攻击道教之言论愈多。

574年5月,周武帝始议毁法,召僧道会集京师,他于太极殿陈设高座躬临主持。张宾与僧人智炫辩论不胜,周武帝乃亲自上场斥佛门不净,智炫则直揭武帝护短。帝不悦而退,为示公平,次日即下敕禁断佛道二教。据《周书》记载:“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并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尽除之。”周武帝于二教相残,已甚厌倦,故灭佛的同时连道教及各种民间宗教一并罢黜。然而,佛道冲突的激化也为两教的融合提供了契机。次月,周武帝即设置通道观,下诏说:“至道宏深,混成无际,体包空有,理极幽玄。但岐路既分,派源愈远……不有会归,争驱靡息。今可立通道观,圣哲微言,先贤典训,金科玉篆,秘赜玄文,所以济养黎元,扶成教义者,并宜弘阐,一以贯之。”诏书中充满了道家术语和三教合一的思想,成为通道观各项活动的指导方针。汤用彤据此指出,通道观之立,在谋大道之归一,息争端之迭起,除佛道之流弊,存其教化之实。

据佛教方面的记载,立通道观是以崇道为主。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而是蕴含着“万法归一,一归当下”的深意。从诏令通道观学士“着衣冠笏履”来看,设立通道观是为了以儒教礼仪规范佛道二教,淡化其宗教形式。但道士衣冠类似时人,而僧本无发,忽加冠巾,便感被强迫入道,故道宣《广弘明集》误以为周武帝在复兴道教。其实这与宋徽宗兼佛为道,诏令天下“和尚”改称“德士”且“戴冠执简”的性质不同。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周武帝立通道观旨在申明“道通为一”之理,以会通三教,这与南朝三教本末之辨中殊途同归说的思维模式也是相一致的。周武帝在组织上灭佛毁道,同时又倡导把佛道作为一种学术理论来研究。他认为虽废佛道之末节,还应存其根本,于是会集三教精英120人为通道观学士,讲授《周易》《老子》《庄子》等三教经典,鼓励他们继续探讨三教义理,还配以管理和服务人员。通道观的性质是以儒学和道家玄学为主体,融会道教和佛教思想,返本归源以“通道”,具有国家最高宗教研究机构的特点。设置通道观是为整合各个流派的思想学说,阐明三教根本教义的一体性,建构大道一以贯之的文化体系,重塑国家普遍的价值信仰,作为他平治天下蓝图的思想基础。其成果有周武帝为精简化重构通贯三教的道学而敕撰的《三洞珠囊》《无上祕要》,这都表明他对儒道释共性关系的深刻认识。

577年,周武帝灭北齐,正月入邺城,召僧人赴殿议废立事,其论要点有三:其一,儒教之政术、礼义、忠孝,于世有宜,故须存立。其二,真佛无像,佛在虚空,不处泥木,敬像只成愚俗,修寺劳民费财,则经像可毁。其三,父母恩重,沙门出家属悖逆不孝,国法不容,宜还家躬耕,以尽忠孝。他试图用儒学和佛理劝告佛教自我解散,句句击中佛教要害。在场的五百多僧众,默然无声,俯首垂泪,唯独名僧慧远与帝往复争论,并以死后下地狱相恐吓。但周武帝直视慧远,正言厉色道“但令百姓得乐,朕亦不辞地狱诸苦”,毅然令毁齐境佛教。

周武帝为求国安民乐而废佛,潜思衡量得失利弊,验之以行事,自以为审察周详,理无可疑。他屡召三教人士反复辩论,皆亲自临座,均见其深思熟虑,故其废毁至为酷烈。北方历代寺像,扫地悉尽,僧尼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此即“三武一宗”毁法事件中的第二次大劫——“周武灭佛”,亦称“建德法难”。周武帝平齐后的次年6月在北伐突厥途中病死,朝政由外戚杨坚把持,随后佛道再度复兴。

周武毁法既与朝廷和寺院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日益尖锐有关,也始终同以儒道为代表的本土文化理念和佛教的冲突相关。周武毁法特点鲜明,态度比较温和,力倡儒教,佛道俱废,但没有像魏太武帝采取毁寺杀僧的极端措施,而是将“三宝福财,散给臣下,寺观塔庙,赐给王公”,未滥杀无辜。为表示认同汉文化,周武帝说“朕非五胡,心无敬事,既非正教,是以废之”。因北周是鲜卑族所建政权,他崇儒尊道排佛,意在借此平息夷夏之防,确立其华夏正统形象。

周武毁法虽多有负面影响,但相对来说是历次“法难”中最为审慎务实的,其历史意义可总结为:一是减民负担,富国强兵,促进了北方的统一,为隋唐一统奠定了基础。二是以儒学作为治国纲领,确立了中国政教分离的传统和教权必须尊重皇权的政治秩序,避免了因信奉一种宗教而出现神权专制乃至政教合一政权的可能。三是虽废佛道却未完全“独尊儒术”,而是力图融通三教,积极实施汉化改革,促进了民族大融合,为文化多元一体化国家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四是促使佛教深刻反省自身发展道路,促进了中国化佛教的形成。这次“法难”使僧道或混迹民间,或南渡陈朝,客观上对南北方文化交融和隋唐佛道教的生活化和繁荣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国学与跨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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