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孔平仲与新旧党之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05 次 更新时间:2018-11-22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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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  

摘要:清江三孔中的孔平仲,旧说认为他属于旧党阵营,然据近年发现的若干孔平仲新史料,可以看出其思想的复杂和动态变化,如他人生的前期有受新党影响的一面,后期则更同情旧党。而且,孔平仲的循吏意识,使他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新旧党争的二元对立;他的醇儒情怀,又使他和一般循吏有所区别。他被时人或后人划入某种党派,并不能反映其意愿,而是被强迫加予的结果。研究人物,应当注意具体的历史情境和史料的适用性,使自己的结论更具包容性和稳定性。

关键词:孔平仲  新党  旧党  循吏 醇儒


清江三孔是北宋孔文仲(1038—1088)、孔武仲(1042—1098)、孔平仲(1044—1102)三兄弟的合称,这里的“清江”系临江军的古称,三孔实际出生于临江军的新淦县(今江西峡江)。[1]三孔在当时名声颇著,黄庭坚《和答子瞻和子由、常父忆馆中故事》至谓“二苏上连璧,三孔立分鼎”,将之与苏轼、苏辙昆仲相提并论。熙宁三年,孔文仲应制科策试,极言新法之不当,王安石恶之,黜文仲归本任,牵连所及,制科亦罢,此事宋代史料多言之;元丰元年,孔文仲充国子监直讲,因不用王安石经义之学,改任三班院主簿;元祐年间他又得旧党重用,官至中书舍人,[2]因而其旧党的政治立场是毫无疑问的。孔武仲、孔平仲因同于元祐初入朝为官,往往也被视为旧党成员,但他们的政治态度并不十分鲜明。特别是孔平仲,随着他多达十卷佚文的逐渐发现,[3]其政治面目变得愈发复杂和模糊。本文综理史料,揆诸情理,想要重新讨论孔平仲与所谓新旧党人的关系,欲借此窥探其在北宋新旧党争中的动态立场,并进一步探究其循吏意识和醇儒情怀,寻求走出传统人物研究模式的可能性。


一 孔平仲属于旧党的传统认识


一般认为,孔平仲在北宋新旧党争中属于旧党,证据主要有三:

一是“清江三孔”习惯上被看做一个统一体来论述。孔文仲曾旗帜鲜明地反对熙宁变法,元丰年间又反对王安石的经义之学,人们无不将之视为旧党的中坚分子。影响所及,也倾向认为孔武仲、孔平仲与乃兄政治立场一致。如清王士禛《居易录》卷十二即载:“江南巡抚宋牧仲中丞寄《三孔文集》,宋中书舍人文仲经父、礼部侍郎武仲常父、金部郎中平仲毅父也。经父以范蜀公荐,对策九千余言,力排安石,触其怒,罢归;常父诋王氏学;毅父以不行新法为董必所劾,安置英州,皆元祐君子也。”今人李春梅《三孔事迹编年》云:“(三孔)因反对新法,屡遭贬斥。因与苏轼友善,复以‘蜀党’之名卷入洛蜀党争。”[4]杨胜宽亦云:“(二苏与三孔)从各种史料看,他们从熙宁变法之初起,就是坚定的反对派,并因此在仕途上共同起伏进退。”[5]

二是孔平仲受到旧党人物的栽培,并与旧党人物交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人们惯常评价人物的手段,孔平仲与旧党代表人物吕公著、苏轼、苏辙等皆有交往,[6]与吕公著还有师生之谊。治平元年,吕公著为天章阁待制判国子监,孔平仲为国子生,并于是年得国学解魁。其上吕公著的《谢试馆职启》即云:“方某之为诸生,适执事之为祭酒,屡闻教诲,常辱提携。”(卷三一)而孔平仲得以于元祐元年召试馆阁并入朝为官,正由于吕公著的荐举。《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三百八十载:元祐元年六月壬寅,“尚书右仆射吕公著举朝奉郎孔平仲、承议郎毕仲游、孙朴……并堪馆阁之选”。《宋史》本传亦载:“用吕公著荐,为秘书丞、集贤校理。”元祐三年三月,孔文仲“以疾卒,上重悯之,特诏弟平仲为江东转运判官,护丧归”(《隆庆临江府志》卷一二)。此差遣亦出自吕公著的推荐,孔平仲《祭申国吕司空文》即云:“每见温温,词简意至。出使江左,亦公之赐。”(卷三七)孔平仲与旧党其他人士也多有交往,如吕陶、刘挚、黃庭坚、秦观、晁补之、张舜民、黄隐、李朴等,与李朴还有姻亲之谊。[7]

三是孔平仲元祐元年入朝为官,被视为党附元祐旧臣,受到后来执政的新党的打击报复,并名列元祐党籍碑中。论者还常举元符元年,提举荆湖南路常平董必劾平仲不行常平法,诏罢孔平仲知衡州任(《宋史》本传)为证。之后孔平仲几度宦海沉浮,至崇宁元年,党论再起,八月二十五日,“朝奉大夫孔平仲管勾兖州太平观”(《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七),寻卒。


二 孔平仲前期的政治倾向


旧说言之凿凿,然未注意相反的证据和逻辑的严密性。如孔平仲固然有许多旧党朋友,但他相识的新党人物也很多。仅据四十卷本《清江三孔集》中可考知党派倾向的人物而论,与孔平仲有所交往的著名新党人士就有王安石、安焘、熊本、邓绾、李定、李清臣、章惇、郭知章、舒亶、张商英、林希、张璪、唐坰等十馀人,而且孔平仲对他们都不吝赞美之词。另外,孔平仲与主张调停或立场相对中立的王存、范纯仁、曾布等也有联系。可见,依据并不完整的交际网络推定人物的政治立场,在逻辑上本来就无必然性。

旧说的问题还在于机械地看待事物,未注意到环境和人物思想的复杂性及发展变化性。如果以元祐元年为界,将孔平仲一生分为前后两期,那么更多材料显示,孔平仲前期的某些政治立场是倾向于新党的。

熙宁四年,王安石荐二十八岁的孔平仲为密州教授,平仲于十一月到任后即作《上王相公书》云:

昨蒙恩授密州教授,已于某月日到任讫。惟朝廷更张万事之统,兴起学校,以辅太平,为之设官,倡率义理。士大夫得预是选者,莫不以为荣,而不由论荐出于初除者,又以为甚荣。某之愚,不敢有当于此,然私有幸焉。某颛蔽之性,本喜读书,向在场屋,则困于声病对偶破碎之文;比窃禄食,又苦于簿书期会奔走之役。虽尝妄意经术,而尤不专,年日益长,智日亦夺,大惧泯灭不自振。于今乃得脱去其余,备员庠序,以讲论道义为职,遂将由此而进一二,此不肖之所以为大幸也。重惟去圣已远,家异习,人异论。自相公之言出,而六经之趣明,天下之竞息,学者宗仰,如见孔子。某游门下之日虽至浅,而诵相公之学为最笃。今此被命,但当竭尽鄙识,申畅微旨,以告诸生,必使有立,庶几塞新诏之意,而报门下之厚遇。过此已往,则非所知。(卷三五)

将王安石比作“孔子”,自云诵其学“最笃”,又表白一定在教授任上推行王氏学说,青年孔平仲无疑是王安石的崇拜者。

元丰三年,孔平仲通判虔州,过江宁,谒王安石,有《造王舒公第马上作》、《呈舒公》等詩,并仿王安石药名诗《和微之药名劝酒》,作《萧器之小饮诵王舒公药名诗因效其体》等多首,[8]足见其对王安石的倾慕之情。直至元祐三年,王安石去世两年之际,孔平仲任江南东路转运判官,仍作有《祭介父》:

谨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故丞相荆国公之墓。呜呼,人之相知,自古难偶。公于不肖,一见加厚。虽未及用,意则至焉。去公山中,俯仰十年。奉命出使,今复来此。音容阒然,松柏拱矣。酒薄食陋,所丰者诚。再拜奠公,敢有死生。尚飨。(卷三七)

可以说,孔平仲对王安石的追慕是终身性的。与他的另一位大恩主吕公著相比,孔平仲与王安石的联系更为密切。[9]

再来看他作于熙宁后期的《熙宁口号》:

日坐明堂讲太平,时闻温诏下青冥。九重遣使询新法,四面兴师剪不庭。

万户康宁五榖丰,江淮相接至山东。须知锡福由京邑,天子新修太一宫。

祇因铜落久纷纷,砥砺廉隅自圣君。能使普天无贿赂,此风旷古未尝闻。[10]

近闻置监理戈殳,山岳输金入大炉。百炼刚刀斫西夏,万钧强弩射单于。

百姓命悬三尺法,千秋谁恤两端情。近闻崇尚刑名学,陛下之心乃好生。[11] (卷二四)

按杨仲良《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十二《神宗皇帝·修太一宫》:熙宁四年十一月丁亥“修太一宫”,熙宁“六年四月乙酉,中太一宫成”,此当为第二首“天子新修太一宫”之谓;《长编》卷二百四十五:熙宁六年六月置军器监,“总内外军器之政”,此当为第四首“近闻置监理戈殳”之谓;由此可知此组诗应作于熙宁六年或此后不久。新法使国富兵强。既足以讨伐不臣,威服四邻;又能完善法令制度,保障民生。君主圣明,贿赂不行;百姓康宁,五谷丰登,真是一派文治武功的太平盛世图景。有的研究者以为这组诗是讽刺新法理财扰民,[12]和诗意完全南辕北辙。

元丰期间,孔平仲先后任虔州通判和江州钱监。这一时期,他虽与苏轼、黃庭坚等过从颇密,但其施政并未闻有触逆新法之处,还曾受到新党党魁章惇的荐举。元丰五年四月,章惇擢门下侍郎,孔平仲有《贺章子厚》大加溢美:

伏审光膺诏綍,荣总政机,凡在陶镕,率深庆忭。恭惟某官气钟川岳,学际天人。冠乎海内之英,蔚为王者之佐。开拓土宇,威名镇乎四夷;阜通货财,惠泽施乎一世。未离乡邑,已陟禁涂;既至阙廷,益隆睿眷。文章足以追复古始,论议足以折衷臣工。器无不宜,道素相合。果进陪于大柄,尚未究于远猷。赫赫郇旗,当承世业;煌煌周衮,即正台阶。某迹抗尘冥,托身钧播,侧聆成命,倍切欢心。(卷三四)

元丰八年五月,章惇知枢密院事,平仲作《上章枢密》渴望拔擢:

伏审光奉制麻,入居枢席,股肱之喜,声气皆同。……恭惟某官以天人之学藴诸中,以神明之才厝于外。郁然栋梁之器,涣乎河汉之章。以古人忠谨结主,知以天下治安为已任。越唐房杜,轶汉萧曹,致君泽民者已三朝,出将入相者几十载。向者运筹西府,秉轴中台。衔恤而归,不以诏书而夺志;讫哀之始,已闻使者之及门。遂以弼亮之功,兼司宥密之任。伫尽经纶之略,以成熙洽之休。某夙以空疏,猥蒙论荐。今居幕府,仍在海邦。崎岖簿领之迷,汨没尘埃之困。盐车之马,已叨推毂之荣;涸辙之鱼,尚冀为霖之赐。(卷三〇)

未详章惇是否施以援手,但次年初孔平仲即除知赣州军州事。由孔平仲两次上章氏书,可知元丰时期孔平仲与新党关系尚睦,其表现亦能令新党满意。


三 孔平仲后期的政治倾向


元祐时期,孔平仲的仕途最为妥顺,他受旧党人物提携,先后以馆职提点江浙铸钱和京西路刑狱公事。受惠于元祐的他,对元祐之政做了不亚于熙丰之政的赞美:“八年之间,四海无事”(卷二九《贺坤成节表》)、“海内无事,年谷屡丰,里闾之间民,不识于兵革;州县之内吏,或长于子孙。”(卷二九《贺坤成节表》)后期的孔平仲,其政治情感更亲近旧党,特别是哲宗亲政后,新党将孔平仲硬性归入党附元祐者,更促进了他对旧党的认同。

但是,旧说常举孔平仲知衡州任上被“提举董必劾其不推行常平法”(《宋史》卷三百四十四本传),做为其反对新党的铁证,其实并不能成立。按此事《宋史》本传有简略记载:

绍圣中,言者诋其元祐时附会当路,讥毁先烈,削校理,知衡州。提举董必劾其不推行常平法,陷失官米之直六十万,置狱潭州。平仲疏言:“米贮仓五年半,陈不堪食,若非乘民阙食,随宜泄之,将成弃物矣。傥以为非,臣不敢逃罪。”乃徙韶州。

本传仅摘取数句孔平仲上疏之语,从中难以窥探究竟。幸而《清江三孔集》卷三五保留了他的《上章丞相辨米事》,于此事记载颇详,节录如下:

……本州今岁以饥出粜元祐八年常平米,元粜五十二,衮纽五十四,见粜五十五,若此衮纽即不亏本,若以元价每斗犹出息三文。而提举司震怒,以为出息之少,须合每斗粜銭七十四文,盖用去年粜价也。七十四文已在衮纽五十四文数内。衡州自来米贱,偶因去年大旱,官粜每斗米钱七十四文,提举司遂将向前年分积下陈腐灰土、鼠矢之物,不问久近,皆要七十四文出粜,计每斗出息二十二文。于法无文,于利无见。夫有市易之政令,有常平之政令。今以常年惠民之法,为市易射利之事,失之矣。法云:“谷价贵则量减钱粜,贱则量添钱粜。”朝廷不惜钱,只欲平价之心,推此可见也。且出给之法,赊贷也,止收息钱二文,折纳兑与转运使也,亦令只依元价。岂有饥民有用见钱籴米二升,反责息之多乎?江上灾伤,至于截上供以赈济饥贫之民,自冬徂春,在在处处散米与人。岂有百姓质衣鬻子,籴米救命,乃幸其急以要之乎?提举般本州元祐八年米往潭州出粜,每斗要钱八十文,计每斗收息二十八文。若隔三年陈米每斗八十文,是即不知在市白米腾长至几文而止,殆非常平本意矣。尝见民间无米,至掘草根、剥木肤以食之,方旱后少粜之际,官中索价虽高,必亦有人来籴。但百姓转见不易耳。况自有通计贵贱量减价不亏本之条,何为而废之也。依条管勾官同州县相度米价,盖欲详究事实也。今提举司处处高唱价直,径行指控他人不与焉,一路多是胁从,惟有衡州谨守诏条,此其所以奏劾兴狱也。且本州籴米,只是检旧本循久例而行。元祐八年,衮纽六十四出粜五十七;绍圣元年,衮纽五十五出粜五十六;二年衮纽五十四出粜五十五,皆不亏本之法也,亦是天下大同如此,何尝容心于其间。而提举司乃以私书见诋曰“怀不平之异意,干非道之私誉”,此诬而胁之也。而奏劾之称“勒令行人付价”,此乃上欺君相矣。本州只据自来米行人逐旬供至实直,依年例量减价粜米,何尝有勒令之事。盖提举司多是巧装事节,诬奏属官。……

衡州元符元年(1098)饥荒,知州孔平仲将常平仓中所存元祐八年(1093)陈米以每斗五十五文(略高于买时原价的五十二文)卖给饥民,如此既不亏本,又赈济灾民,兼解决了陈米的问题,本是一举数得之事。而且衡州自元祐八年以来粜米价格一直维持在每斗五十几文,仅绍圣四年(1097)因大旱粜米价格飙升至每斗七十四文,本是特例,但提举董必却以七十四文为标准,认为孔平仲每斗少收了十九文,计少收官米之值六十万,遂置狱潭州,上书弹劾孔平仲,并写私信诽谤孔平仲“怀不平之异意,干非道之私誉”。孔平仲愤而向章惇上书,将自己谨守常平法“谷价贵则量减钱粜,贱则量添钱粜”之本意,护惜民生,反遭提举司诬奏的过程和盘托出。

按常平仓西汉时已设,宋代更盛,是赈济灾荒的重要手段。宋代常平仓设置广泛,仁宗年间遍布路、州、县三级机构。神宗朝一度将常平仓充作青苗本钱放贷,后发现弊端,遂将常平仓一半用于传统的籴粜、一半用于放贷敛散。元祐元年恢复常平旧法,哲宗亲政后又时而回到半籴粜、半放贷的状态,南宋时的常平仓则大致维持着传统的平籴平粜功能。[13]董必与孔平仲的矛盾冲突,直接源于传统赈灾的籴粜之法,并非由新法的放贷敛散所致,似不宜将此事看做孔平仲反对新法的直接证据。[14]

真正能证成其接近旧党立场的是朝廷诏书及孔平仲的自我表述。

孔平仲罢知衡州虽不直接关涉新旧之争,但随后朝廷的诏书处分却有着较浓的党争气息。元符元年九月丙辰,“朝奉大夫充秘阁校理孔平仲特落秘阁校理,送吏部与合入差遣。诏以平仲党附元祐用事者,非毁先朝所建立,虽罢衡州,犹带馆职,故有是命。”(《长编》卷五〇二)元符二年五月庚申,“诏朝奉大夫、新知韶州孔仲平责授惠州别驾、英州安置……平仲以元丰末上书诋讪先朝政事……故有是责。”(《长编》卷五百一〇)复贬单州团练副使、饶州居住(《东都事略》卷九四)。元符三年三月,徽宗虽诏复其官,但章惇所改定制词仍数其前罪云“议毁先烈,谪居岭服”(《宋会要辑稿》职官三)。

对于“党附元祐用事者”和“元丰末上书诋讪先朝政事”这两项罪名,孔平仲自己倒是部分认账的。元符三年诏孔平仲复单州团练副使、饶州居住,他所上《饶州居住谢表》即云:“臣学问蹇浅,智识钝昏,妄陈答诏之言,自掇投荒之辱。”(卷二九)此后所上《叙复朝奉大夫谢表》亦云:“又陈伏罪,遂斥遐陬,泣血追愆,岂由上疏?观过于党,或可知仁。”(卷二九)

孔平仲因吕公著荐举入朝,确曾多次对吕氏表示拥戴;而且元祐三年四月,范纯仁自同知枢密院加太中大夫、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时任江南东路转运判官的孔平仲为作《江东贺中书侍郎启》,也曾指斥新党人物:“自二御之当极,斥群邪之误朝。然而异意相窥,馀党犹在。”(卷三二)更重要的是,绍圣四年岁末旧党的朔党党魁刘挚卒于贬所,孔平仲闻讯后作《祭刘相》云:

维元符元年五月丁卯朔四日庚午,具位孔某,谨以清酌庶羞致祭于故丞相[15]刘公之灵。呜呼,惟公学问之富,德谊之尊。初为小官,以言绌逐。晚登大用,直气不衰。屛除奸邪,善类得职。民受其赐,国以至今。道有屈伸,数有亨塞。皦皦而殁,穷亘天地。时清事白,岂待久远。旅榇南来,将还故土。重惟孔子,识公最旧。平仲不肖,亦出陶镕。方在羁孤,百不如礼。为具至薄,所丰者诚。尚飨。(卷三七)

毫不掩饰地认为元祐期间刘挚击弹新党的所为是“屏除奸邪,善类得职”,并相信刘挚被贬之冤终会“时清事白”。元符元年正是新党得势之时,孔平仲逆流而作的祭文,无疑代表了自己的真实想法。《长编》于“党附元祐用事者”数句下小字注云:“《新录》辨曰:元祐贤材之盛,如平仲辈,皆一时之望,而史官概诬以党附用事者。”似有为孔平仲鸣不平之意。其实尽管“党附”二字有些言重(孔平仲并未结党营私),但他后期同情旧党的立场还是明显的。

至于“元丰末上书诋讪先朝政事”、“非毁先朝所建立”、“议毁先烈”等,更是一项无法避免的原罪。按元丰八年三月,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应司马光多次请求,同年六月丁亥,朝廷下诏,“中外臣僚及民庶并许实封直言朝政阙失、民间疾苦,在京于登闻检鼓院投进,在外于所属州军驿置以闻。”(《宋会要辑稿》帝系九)由于哲宗刚刚即位,诏书中要求的“直言朝政阙失”,实际上是指神宗一朝的“阙失”,这也意味着凡应诏上书者不论其立场如何,都可被人指为“诋讪先朝政事”。 如曾布所云:“一言之差,一向搜求,有何穷尽?……近上臣僚悉已行遣,执政中唯臣与蔡卞不预,章惇而下皆不免指陈,侍从、言事官、监司亦多已被责,今所余者不过班行、州县官之类。”(《长编》五〇五)韩忠彦亦说:“哲宗即位,尝诏天下实封言事,献言者以千百计。章惇既相,乃制局编类,摘取语言近似者指为谤讪,前日应诏者大抵得罪。”(杨仲良《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〇二《哲宗皇帝·逐元祐党下》)

有论者指出:“哲宗亲政,除了绍述熙丰之政、贬谪元祐臣僚外,还重修元祐《神宗实录》、将元祐臣僚章疏加以编类、对元祐看详诉理所之旧案重加审定。”[16]其中仅编类章疏局就投进了从神宗去世至哲宗亲政前的臣僚章疏1900册,因言语获罪者难以数计。这一场无限扩大的文字狱,几乎将元祐时期所有的中央官僚都网罗进去,孔平仲元丰八年曾有上疏,[17]虽只是就《易》之“贲”卦阐述治天下在于“君子小人之分”的泛泛之论,但也难以幸免于党祸。


四、作为循吏和醇儒的孔平仲


尽管孔平仲在人生的前后期对新旧党的认同度有一定变化,但是如果夸大这种变化,认定其前期属于新党、后期属于旧党,那显然是简单机械和不合适的。因为孔平仲还有着党争之外的其他面孔,其中至少有两张更常态、更稳定。

一张面孔是循吏,另一张面孔是醇儒。

孔平仲是科举出身的政府官员,这是他的职业角色。合格的官员至少要忠于职守、奉法循理,此即司马迁褒扬过的“循吏”(《太史公自序》)。从孔平仲的仕宦经历看,他无疑将“循吏”的角色演绎得非常成功。

英宗治平二年至神宗熙宁四年,孔平仲任洪州分宁县主簿,作《谢程卿举职官启》(卷三〇):“但知廉耻之可喜,宁忧介洁之无徒,盖父兄教习之使然,非岁月勉强而为此。”另一封作于洪州分宁县主簿任上的《谢方卿举职官启》(卷三〇)亦云:“自惟蒙暗之资,粗知进退之分。向缘薄艺,偶得一官。内屑屑于廉隅,外区区于职事。但知强力而自勉,安敢出强而争先?”可知这一时期他由于廉洁自守、勉力职事,得到了上官的赏识和荐举。

元丰初,孔平仲任虔州通判,作《虔倅谢宋提刑》[18]:

改官今己八九年,知己凡有十七状,或云台阁清要,或云钱谷繁难,在他人得之以为异顾,而不肖处此,殊非本心。傥其粗可持循,茍无旷败,自县而倅郡,自倅而领州,所谓关升,已为儌幸,至如泛举,乃是空言。(卷三一)

“改官”当指熙宁四年孔平仲由洪州分宁县主簿改授密州教授,该年为朝廷选派州学教授之始,系熙宁兴学的重要一年,孔平仲是以积极的姿态投身于此场改革。从彼时起至通判虔州的八九年间,他所获论荐即达十七次,有的荐其可任馆阁之职,有的荐其可掌钱谷之差,总之认为其既有才能,又十分称职。而孔平仲的愿望也恰是做一名“粗可持循,苟无旷败”,逐步关升的循吏。

不仅新党执政的熙丰时期他是这样,而且旧党得势的元祐年间他亦如此。元祐三年,孔平仲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元祐六年,选任提点江浙铸钱,他有《提点到任谢执政》(卷三二)评价自己在转运任上的表现:“方行多忤,孤立谁俦。谨财赋则人习于惰偷,绳官吏则或谓之刻核。积成缪戾,甘在谴呵,更被选抡,岂胜感激。”元祐八年,孔平仲为提点京西路刑狱公事,作《谢执政》(卷三二)总结自己个性:“某资性朴愚,趣尚狷介。既不敢重内而轻外,亦未尝就佚而辞劳。惟所使令,每自竭尽。”方行孤立、“趣尚狷介”、“谨财赋”、“绳官吏”、不辞劳苦,竭力奉令,无一不是一名循吏的生动写照。

应该注意的是,循吏所服从和遵循的是政府法令,因此代表的是“公”,不能因为法令带有新党或旧党意志,就认为遵循法令者都是营私的党徒。对于多数人而言,“他们只是政令的奉行者,法之新旧其实不构成太大的困惑”。[19]因此,从“循吏”的角度看孔平仲,不宜断定他属于新党或旧党任一阵营。如果不是元祐期间他被旧党荐举入朝,如果他的两个兄长孔文仲、孔武仲未担任中书舍人的要职,如果他能一直在地方为官,可能他会平稳地度过做为循吏的一生。但他不幸被动地卷入党争,就像同时代的许多人一样,不想站队却被站队,身不由己地贴上了党派标签,在党同伐异的大潮中起起伏伏,最终沦为党争的牺牲品。

在宋代庞大的文官队伍中,像孔平仲一样的“循吏”不计其数。他们在入仕之前普遍接受过儒家经典的系统教育,中唐至北宋绵延不绝的儒学复兴运动更强化了他们的道德意识;由于宋代的右文政策和印刷术的飞速发展,书籍的刊刻与流通大大便利,他们又能够博览群书,兼采百家,具有渊博的学识和多样化的文艺才能,成为“集官僚、文士、学者三位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20]其知识结构虽多以儒家思想为主干,但已非单纯的儒家所能牢笼。

孔平仲当然也是这样的复合型人才,然而作为至圣先师的后裔,孔平仲的儒家情愫要比他人浓烈得多,堪称宋代除理学家之外为数不多的一名醇儒。《上提刑职方》(卷三十)中他就宣称自己:“善善恶恶,素学于仲尼;是是非非,尝闻于荀子。”在《答张芸叟》(卷三十五)中,这种倾向表现得更加明显:

道之塞也屡矣,赖有圣贤时而辟之。自孔子承三圣,其[21]后则有孟轲氏、扬雄氏、韩愈氏,至本朝欧阳文忠公也。文忠公考其所为文章,无一字假借佛老者,此亦卓然不惑,韩愈氏之徒也。虽为文忠公门人,然稍稍有聪明溢出,不能约以中道者,肆为胡语,刻之金石,甚者至以佛说解[22]经义。呜呼,吾道至衰至微,至于此极也。以为吾辈虽不能振起之,弗自为譊譊佐异端、小仁义,庶乎可也。公所示《庄子序》,姑序其大意而已,而云“老子以道治身,释氏治性,孔子治国,未有不先治性治身而可治天下国家者也”,治性治身,孔子何莫不有?而须以归于佛老,析而为三,谓之“三圣人”,至有“真如实义,不二法门”语,此出何典记也。所出非六经,不愿公著之文字也。学者时焉而已矣,孟子所谓论世也,今之时孔子之道如何乎?如膏之炽,从而沃之;如线之绝,从而挽之。呜呼,其亦不甚矣!可为恸哭流涕者也。如公磊磊落落,方将为名教主人,宜自兹以往,拔乎流俗,勿为背宗党宼语。此区区之望也,如何如何,不罪不罪。(卷三五)

他劝告好友张舜民勿以佛老凌驾儒家之上,要向韩愈、欧阳修学习,言论文字皆出于六经,要做儒家名教的主人。尽管孔平仲自己未能彻底做到这些(其出于词臣本职,不得不作礼仪性的《坤成节罢散赞佛文》、《功德疏右语》、《进追崇皇太后功德疏》等),但这种追求醇儒的情怀是自觉和强烈的。

醇儒情怀必然导致的后果之一即仁政爱民思想。乃至被提举司董必奏劾,“其踪迹孤危如机上肉,一身之计无足控搏”时,考虑的仍是“若是此言得闻,此法明白,朝廷之泽下流,远方之民得所,某即日弃官,没齿林下,亦所甘心焉”(《上章丞相辨米事》)。因此当孔平仲认为新(旧)法有利于民时,自然欢欣鼓舞,衷心咏赞;当看到新(旧)法不利于民时,自然会生出抵触和调整心理。如熙宁后期,随着新法的推展和自己逐渐具有了基层行政经验,孔平仲对新法的弊端有了一定了解,并开始反思。熙宁六年的熙河之役,大将王韶数月之内即收复熙、河、洮、岷、叠、宕六州,拓边二千余里,朝野上下一片欢腾。孔平仲却写下了《边议》一文:

天子春秋富盛,聪明神武,上兼古初,下轶汉唐,而尤留意于边鄙之事。自即位以来,进一二大臣,慨然咨谋,有包括六合,摧敌裂寇之心。于是讲武以学,理械以监,又亲阅人材,简拔师将。尝试之一隅,而举洮掩岷,抚有迭、宕。期月之间,六郡内属……而愚于此时,安敢逆策其败,亦将颂其成,而独以成为可忧而已。何以言之?夫得者,天下之所以不足也。今夫小民牟利之家,自一二累之以至百千万,而农夫之为田,自拱把进之以至兼邻倾族,愈得而愈不厌。况以海内之富,天子之威,而一开边鄙之事哉。今日之师,亦不为无名。盖曰陇右者,我之故乡也。故以兵取之,行且得陇右矣。则夫北失幽燕,始于五代,西捐灵夏,近自本朝。至于南有交趾,北有高丽,在汉唐时或命令守、或置都护,此皆今日之所宜取者。一隅既得,则士益习战,上益向武,而人益不敢言。必次序问罪,至于四方,皆荡然无有不快而后止。然愚所不知者,自军兴以来,今已几时,所得土地之赋、户之籍实几何?以功赋赏者几人,其授与迁凡几官?廪官之俸,饷师之粟,衣士之帛,赡军之缗,与夫戍守挽远,宫室城沟,犒宴遗赂,其用自一毫以上,凡几百万。内外之积蓄,比之未用兵时,其盈耗如何?如复用兵不已,则其费比之今日,其众寡又如何?窃观自军兴以来,中国之民,散泉归息,出贷敛嬴,至于无可加而滋不给。如复用兵不已,则其费必增广,果不出民乎?如出于民,则民有不胜其敝,而祸有不可讳者矣。此愚之所以以成为可忧。然则何为而宜,曰姑自守而已。盖三代之制,中国甚俭。今之天下,其视三代已斥大矣。茍为善守之,固可以传万世而至无穷,朝四夷而来不服。彼边鄙之事,乃秦隋之侈心,而非今日之先务也。(卷三六)

此文写于熙宁六年密州教授任上,与前引《熙宁口号》作于同一时期,但对用兵的态度似乎截然相反。这看似自我对立的表述,其实正反映出此期孔平仲的真实心情。一方面,他站在现实宋人的立场,为本朝的强大感到由衷自豪与高兴;另一方面,他站在传统儒家的立场,又担心穷兵黩武会带来民苦国忧的后果。因此,他既可在《熙宁口号》中对熙宁朝政持总体肯定态度,又可在《边议》中对急于开边的弊端有所反省(他反对的只是把用兵当做“今日之先务”,并不是认为可以不修武备)。

再如他曾膜拜王学,但发现其问题后并不曲意回避,而是积极探讨解决方式。熙宁七年所作《代范成老谢解》 [23]云:

伏睹解榜,叨预荐名。恭惟朝廷厌诗赋之积弊,故改用专经之科;恶传注之多门,故尽变先儒之学。上以此而取士,下靡然而向风。争为瑰琦,以合好尚。言《易》则诋毁辅嗣,论《礼》则排摈康成。以至他书,并从新见。得先生之余议,而不究言象之所忘;承流俗之传闻,而不察口耳之多妄。于是陷于诡谲,失其本真。必欲求深,而自成浅近;必欲立异,而返至于迂疏。数年以来,兹患尤炽。长者废忘而不讲,后生忽略以何知。问其所习,则自谓造于圣人;诘其所讥,则或未通于旧说。此皆矫枉太过之失,何异望风大骂之狂。相与汩没于末流,殊失表章之本意。愚之所见,独异于兹。以为温故而知新,通今而博古。今未必全是,古未必全非,新不可不知,故不可不考。譬之尽识物贾,然后商其贵贱;周知地理,然后指其东西。平心以观所存,正议以决其可。(卷三四)

如果不是双方认识大体相合,地位声望皆高于范成老的孔平仲恐怕不会乐于代范作书的。因此虽云“代”字,亦可看作其心声的曲折传达。这段话颇为精准地概括了王学的流弊,与前引《上王相公书》对于新学的态度形成了鲜明反差。此类看似矛盾却一体两面的言论,使人物内心世界的复杂性得以更好地呈现。

对于其他问题,孔平仲也常能持平而论。如对于学术,他提倡“今未必全是,古未必全非,新不可不知,故不可不考。……平心以观所存,正议以决其可。”(《代范成老谢解》)对于财赋征收,他认为“徐之则国无以给,亟之则民不聊生。所恃博通之才,必有兼济之术。”(《上提刑职方》)对于用兵,他既反对“用兵不已”(《边议》),又告诫“武备不可弛于边,兵要正当慎其选”(卷三十二《贺枢密》)。对于用人,他虽然严“君子小人之分”(《进否泰说表》),而且在《江东贺中书侍郎启》中亦指责“群邪之误朝”,但更希望范纯仁能够做到“同人于野,则何必亲旧之私;立贤无方,则又奚南北之择。牛溲马勃,皆通于用;鸡鸣狗盗,各有所长。”(卷三二)

应该说,“循吏”思想,醇儒情怀,是孔平仲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超越党争,对事物有更通达和全面的认识的两大助力。


五、历史人物的“情境化”研究


倾向新党?同情旧党?循吏?醇儒?这只是本文打开的几扇窗口,看到的当然不是孔平仲的全部世界。即以他与新旧党人的关系而论,本文探讨的也并不算深入和全面。如孔平仲与这些人物的书信往来,情境各异,有的是场面套话,有的则是肺腑之言,如何予以区分?除了书信,孔平仲还有其他类别的文字,而不同文体适用于不同的场合和对象,其传达的情感信息有所差别,如何进行判断?又如党争、循吏、醇儒只是本文提纯的几条主要进入路径,在此之外,孔平仲有无世俗、平庸甚至功利投机的一面?等等。即使这些方面并不占据他性格的轴心或主导部分,也仍是值得研究的。因为只有打开更多的窗口,才有望窥见更全面丰富、更深广幽微的风景。

如何发现和打开那些窗口?关键在于思维方式的转变。以往的北宋后期人物研究,较多停留于新党、旧党二元对立框架下的思维模式。但是这种解释框架很大程度来自于人们事后的建构,不少研究者都注意到,北宋后期实际的政治局面要复杂得多,国是与人事屡屡更迭,思想界异见纷呈,所谓的新党、旧党成员彼此关系多元错综,身份并不固定;不同人物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家族生活常有互相交织之处;即使同一阵营甚至同一人物的观念和言论,也时相矛盾和富于变化。[24]因为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会导致人物适应性的转变,而人物自身为了更好地成长发展也会主动追求变化。这就要求我们时刻用一种动态的眼光去看问题,将问题尽量还原到当时的具体历史情境中去认识。正如王水照先生在研究苏轼时所指出的那样:“接触苏轼材料时会发现一个突出的现象:他不仅常常前后说法抵牾,而且甚至同一时期见解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对所使用材料进行一番鉴别,弄清它在具体环境下的具体目的,弄清哪些是真实矛盾,哪些是门面话、违心话,分别给予恰当的估价。”[25]王先生所说的材料鉴别,我的理解是除了要将材料放入具体历史情境中去考察,还要注意分清史料本身的时限、类别、性质乃至真伪度等。既不能先入为主地剪贴史料为我所用;又不能不加辨析地将不同时期、不同功能、不同性质的史料杂糅到一个问题中去论述,那样的结论往往是混乱和无效的。

笔者针对宋代以降的诗歌研究,曾提出过“情境诗学”的概念,即“情指的是一种主观化的感受,近于心灵史性质;境指的是一种外在境遇,近于生活史性质”,[26]想要在一种日常性、动态性、过程性、关系性中最大程度地把握对象的丰富性。这一概念同样适用于人物研究。如本文所观照的孔平仲,就力图呈现其思想动态变化的过程,以及在其日常生活中显得较为稳定的醇儒情怀和循吏意识,这种探讨至少丰富了传统新旧党争的二元解释框架,因而更具有包容性。只要我们把握住走入“情境”这一思路,就有望从不同角度对孔平仲做有效分析,切入点既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关系;既可以是观念,也可以是文体……它们共同展现出不同环境、不同心境下的孔平仲,共同建构着孔平仲不同的性格侧面、性格层次、心理动机和思想活动,最终呈现出一个既稳定又富于变化、立体多维、内涵丰富的孔平仲形象。这样的孔平仲,也许才更贴近历史的真实和生活的本来面目吧。

邓小南先生说:“任何一种具有解释力的研究模式,任何一种评价体系,都需要中等层次的论证以至微观的考订作为其逻辑支撑。这就需要追求问题设计的层次化、细密化与逻辑的推衍。”[27] 本文以孔平仲为例,试图在人物研究中引入更富有活力的“情境”解释模式,但还只是很粗糙的初步尝试,对于“问题设计的层次化、细密化与逻辑的推衍”这一目标的实现,尚赖后贤。

注释:

[1]临江军始建于宋淳化三年(992),作为附郭县的清江则建于南唐昇元二年(938),宋人崇古,遂以清江指代临江。这点在宋人本是习惯,决不致弄错或混淆,如《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七《清江三孔集四十卷》:“中书舍人新淦孔文仲经父、礼部侍郎武仲常父、户部郎中平仲毅父撰。”王庭珪《卢溪集》卷四十五《故孔氏夫人墓志铭》:“夫人孔氏世居临江军之新淦,其族甚大……经甫伯仲以文章居显位,名重天下,世号清江三孔,遂为一世名门。”籍为新淦人和号为清江人并无矛盾。当然宋人也有径称“临江三孔”者,如王象之《舆地纪胜》卷第九十四《古迹》:“临江三孔读书堂,在郡斋桂堂,见《官吏门》。”方回《桐江集》卷一《孙次皋诗集序》:“兄弟能诗书……临江三孔、豫章四洪、昭德诸晁、余杭二赵皆是也。”称呼更加明晰和准确。在宋人那里,三孔属于新淦人是没有疑义的。但是由于《宋史》“新喻说”的影响(《宋史》卷三百四十四:“孔文仲,字经父,临江新喻人”), 渐有紫夺朱色之势,明嘉靖五年新淦又析置出峡江县,三孔今属何处遂引发一些学者的讨论。如聂言之《三孔籍贯考辨》,《赣南师范学院学报》1988年第4期;鄂丽《清江三孔及其诗歌研究》下篇《三孔事迹编年考略》,北京大学1998年硕士论文;李春梅《三孔事迹编年》,《宋人年谱丛刊》第五册,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参见苏颂《苏魏公集》卷五十九《中书舍人孔公墓志铭》,中华书局1988年点校本,第898-904页。

[3]《清江三孔集》南宋编集时原有四十卷,今以四库本最为通行,然仅三十卷;笔者《现存清江三孔集版本源流略考》(《文献》2003年第4期)揭出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的四十卷本,多出的后十卷均为孔平仲文;四川大学古籍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十六册收入国家图书馆藏傅增湘校补四十卷本(傅氏于《豫章丛书》三十四卷本后,请写手据明华亭本补抄孔平仲文六卷),惜乏人关注,《全宋文》对之亦未能利用。本文所引《清江三孔集》,均据国家图书馆藏傅增湘校补本,讹误处则据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四十卷本校正。以下凡引该书,仅标篇名及卷数,《豫章丛书》本将三孔分别统计卷数,傅氏则通计三孔为卷第,自卷一直至卷四十,今依傅氏校改之后卷数。

[4] 李春梅《三孔事迹编年》,《宋人年谱丛刊》第五册,第2860页。

[5]杨胜宽《眉山二苏与临江三孔的交谊考述》,《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

[6]参见杨胜宽《眉山二苏与临江三孔的交谊考述》;聂言之《孔平仲与苏轼交谊考》,《齐鲁学刊》1993年第4期。

[7]孔平仲有《与李先之》,按李朴 (1064—1128),字先之,号章贡,兴国人,绍圣元年进士,历官西京国子教授,程颐独器许之,移虔州教授。……徽宗即位,召对,言甚切直,蔡京恶之,复以为虔州教授。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二载:“虔州免解进士李珙,特封养素处士。珙,赣县人,朴从子也。行义修洁,该通典故。秘阁校理孔平仲以其子妻之。”

[8]据刘成国《王安石年谱长编》,中华书局即版。

[9]孔平仲虽屡受吕公著之恩,但自治平元年国学解魁,次年登进士第释褐入仕,至元祐元年吕公著举荐试馆阁,近二十年未曾与吕公著相见。其《谢试馆阁启》云:“方某之为诸生,适执事之为祭酒,屡闻教诲,常辱提携。解褐逾二十年,随牒既六七任,声迹湮没,不复登门,光景蹉跎,已如隔世。邈于今日,播在洪钧。虽台辅之柄,执事可以必致而无疑;而患难之身,某实不自意其及此。”《祭申国吕司空》云:“某曩自诸生,辱公察识。公为祭酒,咏文蹈德。即叨仕版,迹微问息。埋没尘土,望公霄极。”皆可为证。

[10]《本草纲目》卷八《赤铜》谓铜屑又名“铜落、铜末、铜花、铜粉、铜砂”。该诗大约以“铜落”喻铸钱。

[11]《宋史》卷一百九十九《刑法志》第一百五十二:“神宗以律不足以周事情,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以敕,乃更其目曰敕、令、格、式,而律恒存乎敕之外。熙宁初,置局修敕,诏中外言法不便者,集议更定,择其可采者赏之。”此当为第五首之本事。

[12]论者多举第五首断章取义以为系讽刺新法,其实“百姓命悬三尺法”取自《管子》“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并无贬意,此首称颂神宗精研法律,慎刑爱民之意甚明。

[13]参见张敏《宋代常平仓研究》,扬州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

[14]当然,董必的思路是不放过任何机会,汲汲于为朝廷、官府敛财,是典型的新党做派,而孔平仲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平抑物价的思路,对董必的做法并不赞成,迟早会发生冲突。但就事论事,此次董必弹劾孔平仲是以籴粜之法为口实,未涉及孔平仲对新法的对抗。也正因董必缺少充分的合法性,孔平仲才理直气壮地上书自辩,而宰相曾布也对哲宗言“必在湖南按孔平仲,殊不当”(《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五)。

[15]“故丞相”:原误作“政承相”,据北京大学藏本改。以下“善类得职”、“数有亨塞”,“重惟孔子”,傅氏校补本误作“善类得贱”、“数有亨寒”、“重惟光于”,均据北京大学藏本改。

[16]方诚峰《“文字”的意义——论宋哲宗亲政时期的修史、编类章疏与看详诉理文字》,《北京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17]孔平仲集中有《进否泰说表》(卷二九),言“臣伏读诏书,许臣民实封言事,此盛德之举也。……治天下在于君子小人之分。而君子小人之分在于否泰之说。尝读《易》,至贲之‘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窃叹圣人尝发其端,而历数千百年,诸儒未有深考而广陈之者。臣不揆浅陋,辄触类而长之。否泰之说,各有九卦,妄意治天下之术管是矣。谨具左方。”当即为此次上疏所作,惜《表》存而《说》佚。

[18]虔:原作“处”,傅增湘校改为“虔”。

[19]方诚峰《北宋晚期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0页。

[20]王水照主编《宋代文学通论•绪论》,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页。

[21]其:傅校补本误作“具”,据北京大学藏本改。

[22]解:傅校补本误作“辞”,据北京大学藏本改。

[23]孔平仲另有《送范成老赴省序》,言“熙宁八年,天子诏天下试士,……范子中选,人以为此一州之敌,行且考于礼部矣。”(卷三五)故可推知范成老得解在熙宁七年。

[24]参见罗家祥《朋党之争与北宋政治》、平田茂树《宋代政治结构研究》、方诚峰《北宋晚期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陈乐素《桂林石刻〈元祐党籍〉》、邓小南《剪不断,理还乱:有关冯京家世的“拼织”》等论著。

[25]王水照《苏轼〈与滕达道书〉的系年和主旨问题》,收入其专著《苏轼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56页。

[26]张剑《情境诗学:理解近世诗歌的另一种路径》,《上海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

[27]邓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

作者简介:张剑,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文学遗产》编辑部。

原载《清华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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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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