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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现在谈论小岗村事件已经近乎于谈论历史了。
那么,历史是什么呢?人处在不同时空往往会有不同的回答。鲁迅先生的回答很简洁:“历史就是吃人”;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的回答有些玄妙:“上帝通过历史显现他的身影”;英国哲学家柯林武德断言:“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则认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在这件事上有些愤世嫉俗,他提醒人们警惕一种倾向,那就是:“历史是胜利者的宣传”;中国历史学家吕思勉则认为:“历史者,研究人类社会之沿革,而认识其变迁进化之因果关系者也”……不一而足。
除了我上述列举之外,我认为法国社会学家、政治学家雷蒙·阿隆的定义最通俗也最容易为我们所理解:“历史是由活着的人和为了活着的人而重建的死者的生活。”如果读者认为这句话听起来费劲,那么我把它移植到中国当代语境比如对改革开放历史的概括中:如果我们撰写一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那么就应当将其写成“由活着的人和为了活着的人而重建的死者的生活”。
我这里所谓的“死者”,从时间角度说,改革开放初年的1978年前后活跃在中国政治舞台的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在社会最底层千方百计挣钱养家糊口的普通老百姓,几乎全部不在当年位置甚或已经死去了;通常以25年为一代人,如果以这种算法计,那么现在折腾事的就是当时并不处在社会运动核心区域的后来者,即1978年的下一代或者下一代人的下一代人了——以国家领导人计,被誉为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邓小平离开这个世界已经21年了;以升斗小民计,当年小岗村在“生死契约”上签字的18个人差不多都已经年逾花甲有的已经去世了。这么一算,还真是令人怅然!白驹过隙、铜壶滴漏,时光竟然如此骤急地消逝了这么久,40年以后,真有“东隅已逝,桑榆非晚”之慨。当年孔子老先生面对浩瀚而去的江河,曾经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颇有几分悲怆的:这狗日的岁月就是这样啊,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它都像流水一样不分昼夜地消逝而去了。
倘若从社会政治空间角度来看这件事,我们得到的印象就更有意思了:2018年已经远非1978年,两者在相貌上、精神气质上都已经大相径庭,彼此认不出了。其实细想起来,40年之头与40年之尾彼此没有很多交集,甚至感觉完全陌生,你认不出我、我认不出你,也属正常,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再往宽泛了想,我们现在不是同样也无法预知以后40年(不是40年以后)将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吗?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美国重新驻军台湾?超级火山爆发?突发美国总统或其他什么国家的元首被暗杀事件?美国与俄罗斯联手围堵中国?都有可能啊!这也算是人类的一种宿命吧!历史,你这个游荡着的幽灵,真是难以把握啊!
然而重温吕思勉先生的教导,又似乎觉得如此虚无主义看待历史并非科学的态度,你既然关心历史,并且试图“研究人类社会之沿革”,吕思勉先生所强调的“认识其变迁进化之因果关系”的确是第一等重要的事情。谈论历史不同阶段的不同景况,毕竟不像谈论有隔阂的人那样简单,即使是在比喻的意义上亦是如此,谈论历史会牵涉到很多问题,有一些问题你即使想回避也是回避不了,只能直面这些问题,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寻找不同点和相同点,努力寻摸隐藏在历史轨迹中的逻辑链,历史事件发生、历史人物产生的因果关系,让历史变得有意味并且可以被理解,换一句话说,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有因才有果,有果必有因,历史的全部奥妙也都隐藏在这两者相互作用的过程之中。我们现在关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尤其应当关注何者为因、何者为果,在一定意义上,这是打开某些看似孤立的历史事件之锁的密匙。
如前所述, 1978年的中国于今天有很大的不同,那时候一切都刚刚开始,在思想解放的大潮中,在“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中,人们目光中闪烁着探询和进取的光亮……尽管已经过去40年,然而当年所有这一切在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心中仍然历历在目。与之相比,近在眼前的2018年反倒没办法看清也没办法议论了,这在几年以前似乎都是不可想象的。怎么办呢?那我们就尽可能回避当下,把主要注意力和着眼点都放到以前——具体说就是放到1978年——看一看那时候的中国是什么样子的,议论一下那时候发生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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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当然避不开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有人甚至将其归结为中国的改革开放的源头。关于这个源头,人们的记述和回忆已经很多,随便就可以查到,为了节省篇幅,我就不具体描述它的来龙去脉了,只把它作为一个成形的标志来议论。我将尽可能从我的观察角度谈论我所关注的事情。
历史是抽象的,文学是具象的;历史是一种描述,文学则是一种描写,它们的着眼点是不一样的。正是基于这种特点,我们在观察一定历史框架内的历史事件时,特别需要像哲学那样用概念或定义为其划出边界,以免造成混淆。如果这样说是有道理的,那么我们首先应当为“小岗村事件”给出一个清晰的概念定义,即:小岗村事件究竟是一次什么性质的事件?
有人会说:“陈行之先生,你太可笑了,小岗村事件一直在被作为改革开放的标志性事件进行宣传,照你的意思,难道这一事件至今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清晰的定义?”是的,没有,至少在我所强调的意义上还没有。“那么,你认为怎样的定义才是你所谓的小岗村事件的‘清晰定义’呢?”我就来回答这个问题。
话说1978年11月24日晚(我吃惊地发现,尽管有很多官方文献,竟然没有对事件发生时间的统一确认,我这里采用其中一种说法),凤阳县犁园公社小岗村生产队的20户社员(当时有两户人家因出外乞讨正忙着而缺席会议)中的18户人家的户主,聚集在小岗村最西头的社员严立华家召开秘密会议。会议议题很简单,就一句话:如何避免被饿死。既然涉及生死问题,所以不难想象会议的气氛一定是凝重的,与会者话语不多,很快就达成了一致意见,那就是:即使冒着掉脑袋的危险也要活下去,而活下去的唯一方式,是抗拒和改变长时期以来绝不允许抗拒、绝不允许改变的国家规定的种田方式,不再吃已经导致饿死很多人的社会主义大锅饭,把土地分给农民,包产到户,由生产队组织生产改为由一家一户进行农业生产。
我相信与会者当时想的仅只是土地,是粮食,是不再有人被饿死,至于我们所热心的历史和历史意义,这些饥肠辘辘的农民是根本无暇顾及并且离他们非常遥远的,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正在创造历史,更不知道他们所创造的历史蕴含着何种意义。所以,大家的意见取得一致以后,时任生产副队长、后来的小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严宏昌也没发表什么宏篇大论,顺手拿过来一张计工用的纸,用歪歪扭扭的字句写下了被后人称之为“生死契约”的文书,然后读给大家听。与会的18户农民户主都认为很好,一个一个从案前走过,庄严地在这份文书上签字并按下了自己的手印。
“生死契约”全文如下——
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这篇文书深刻的历史内容,就隐藏在这简简单单不到一百个字的行文当中,不仔细揣摩推敲,还真难以领会其中的堂奥。再加上历史画面在它的延展中有时候难免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脱色,因此,对于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对那个年代的整体社会政治氛围没有直接感受的人,很不容易看清楚在小岗村那个普通夜晚所发生的事情当中,究竟何者为因?何者为果?因此也就看不到那件事情有多么严重,看不到它所隐含着的爆炸性危机。
我回头再解释这篇文书并提出自己的观点,现在我们先看一看最通行的官方对小岗村事件的解释。官方解释即官方定调,尽管在不同场合会有不同形式,但在我前面所说的“定义”层面,40年来没有发生过变更或者动摇,是始终如一的。我先选取新华社2013年纪念小岗村事件发生、也就是纪念改革开放35周年发表的一篇文章,来体现官方在这件事上的观点。
下面是文章全文——
新华网合肥2013年11月25日电:35年前,中国改革尚未拉开帷幕,被饥饿逼迫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冒死按下了“大包干”的红手印。18个红手印催生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并最终上升为中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彻底打破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中国农业发展越过长期短缺状态,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这18位被称为“大包干”带头人的农民是:关延珠、严立富、严立华、严立坤、严金昌、严家芝、严学昌、严立学、严俊昌、严美昌、严宏昌、严付昌、严家其、严国品、关友生、关友章、关友江、韩国云。如今健在的“大包干”带头人还有11位。他们大多年近古稀,却依然在为小岗村乃至中国迈向现代农业的道路上献言、献策、出力、带头。
如果一篇文章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么我再选取一篇离现在较近的文章,2018年5月31日,环球网以《激荡40年·“小岗精神”严宏昌》为题发文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文章称——
1978年11月24日,小岗村召开秘密会议,包产到户,严宏昌带领生产队的18户农民,冒着坐牢的风险把队里的土地分到了户,首创了“大包干”联产承包责任制。上世纪70年代前,严宏昌一直要饭为生。作为村子里读书最多的人,他开始思考,是什么造成了全村人穷困潦倒?他意识到,“大锅饭”是饿肚子的根源。1978年,识文断字的严宏昌被当做能人“请回”了小岗村。而就在他当上村长的1978年,凤阳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几乎颗粒无收,农民更大规模的外出讨饭。11月的一个深夜,在一间破草房里,严宏昌带着十几个哦你干嘛(原文如此),神情紧张的在一张字据上按下了手印,把村里的田地分给各农户。严宏昌这一举动,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乃至全国改革开放的序幕。
读者大概可以看到,文章有很多病句和错字,行文很不严谨,对于我这种对文字有一种洁癖的人来说,阅读这样的文章很是遭罪,然而又没办法,中国语文即使在官媒中也变得如此浅陋稚嫩粗糙不堪,想起来真是让人唏嘘啊!不过这与本文话题无关,我们就不说它了。
两篇文章究竟传达了什么观点呢?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长时期以来,人们(尤其是官方媒体)都有意无意地回避着小岗村发生的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社会事件的政治意涵,就像上面两篇文章含含糊糊却又明确暗示的那样,将其描述为与国家意志和国家选择相向发生的社会政治事件,这是一幅犹如田园诗般美好、天鹅绒般柔软的历史画卷。
我先不议论这种被刻意描写出来的情形是否准确,我只想指出,这个描述显然是太简单太轻松也太不负责任了,它松解了这个牵涉十八户人家生死的严重社会政治事件的紧张度,遮掩了其作为社会历史内容的深刻的悲剧性;更让人慨然的是,这个描述把这一悲剧性的社会历史事件描画得越来越花花绿绿甚至带有喜庆色彩了,而它实质上并不是这样的。如果我们不指认描述者的内在动机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对“小岗村事件”的极大误读——我不说误导。
“陈行之先生,误读怎么了?难道误读会造成后果么?”
对于一个即时发生的历史事件的误读当然会造成后果,准确地说,它造成的是一种历史性的国家后果。“历史性的国家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后果,犹如40年来我们看到的,这种后果既浸润到政治,又浸润到经济,更浸润到了文化。我们还可以换一种更形象的方式表述:这种对“小岗村事件”的误读是经过人工干预结出的果实,它是不饱满的,是变形的,是酸涩的,甚至是丑陋的,它严重地延宕并继续延宕着后来中国社会的政治发展、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极而言之,我们今天面临的一切内政与外交的困顿,都隐隐约约有一条或粗或细的线是从这种误读中延伸而来的。这就是说,我们从付出几千万人被饿死的惨痛历史代价之后发生的这次历史性事件中,没有收获到应当收获的带有历史启迪和历史导向意义的果实,没有在中华民族的精神疆域中镌刻上新的标高和新的宽度,没有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导引出与世界潮流产生巨大呼应的社会大变革,我们只往前迈出了一小步,很小的一小步……中国实在不应该仅仅收获这样干瘪的没有成色的果实。
那么,究竟该如何定义小岗村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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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历史事件进行考察有两个入口,一个是考察历史事件的主观意义,即事件本身的意义、事件参与者的主观意义;再就是考察历史事件的客观意义,即由该事件所蕴含、所引申出来的意义,这种意义在某种情况下是超越事件参与者的主观意义的。小岗村事件,就其主观意义来说,仅只是经济诉求,是不再挨饿,是“活下去”,至少在字面上,我们没有看到一星半点政治诉求的影子,譬如要求国家落实宪法,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集体所有制”;譬如提出追究由于实行错误政策而导致饿死多少多少人的各级政府乃至于国家的政治责任;譬如提出制度变革,提出与之相应的自由、民主、法治的政治主张;譬如要求直接参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乃至于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等等,我们都没有看到。
然而如果我们从另一个入口,既从事件的客观意义的角度——把事件置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这个事件,你就发现完全不同的情形,你将确信无疑地看到,小岗村村民没有说出的话要比写在那张记录工分纸页上的文字多得多的多;被置放到历史过程中的小岗村事件要比孤立存在于某个时空当中的小岗村事件承载着更多的历史内容,甚至可以说,它正是由此才获得历史定位的。遗憾并吊诡的是,从来没有人说出过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陈行之先生,那你就给咱说说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哈?”
我上面已经从事件的主观意义上概括了小岗村农民的诉求,现在我换转一个方向,从新的入口即从小岗村事件客观意义的角度来概括这个事件的历史属性和历史价值。我认为,应当将小岗村事件定义为一次“反抗性社会事件”,或者“社会反抗事件”,或者“反社会事件”,一句话,是一次严重的社会政治事件。
“天哪,社会政治事件?”是的,小岗村事件是具有社会政治事件一切特征的社会反抗和政治反抗事件。这里有一个极为简单的问题:既然是反抗,就一定有它所反抗的对象,那么,小岗村村民将生死置之度外反抗的又是什么呢?正是在这一点上,长时期以来,官媒和绝大多数参与议论的人都有意无意回避了。我想,小岗村那18户活不下去的农民反抗的大概不会是大洋彼岸狗日的美帝国主义,也不会是让台湾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国民党反动派;更不会是(前面的)变着法儿祸国殃民的慈禧,(后面的)坚持跟中国打贸易战、处处给中国添堵的美国总统特朗普,顺理成章的想象是,他们反叛的一定是与他们置于同一空间、能够对其生死产生压制性影响的某种实体以及由它所统辖的社会力量。这难道还不是一次标准意义上的社会反抗、政治反抗事件吗?
为了把这件事弄清楚,我们再回到1978年11月24日那个深夜,从客观意义的角度看一看当时那18个当家人面临着怎样的社会政治情景?看一看他们当时忧虑的什么?他们恐惧的是什么?他们为什么在未知生死的情况下仍然要在这份“生死契约”上签字画押?究竟是什么东西使他们义无反顾、视死如归?把所有这些细节考察清楚并最终加以确认,离为小岗村事件所蕴含的最接近真实意义上的历史定义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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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指出,我国宪法关于所有制的规定,大体上经历了一个从消灭私有制、建立纯粹的公有制,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过程。1954年宪法明确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尽管宪法也规定了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包括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对非公制经济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但它的目的是要消灭私有制。到1956年我国完成了三大改造后,实际上基本否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的必要性,追求纯粹的公有制形式(李正华:《中国宪法内容历次变动的思路、重点、特点及其原因分析》,2009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网)。距离小岗村事件发生最近的是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这两个以“文革”和“文革后”为其产生背景的宪法,都把公有制强调到了绝对化的程度,实际上完全取消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我们举1978年宪法中的所有制条文为例——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允许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在城镇或者农村的基层组织统一安排和管理下,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同时,引导他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
第六条 国营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矿藏,水流, 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海陆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土地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
第七条 农村人民公社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现在一般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大队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向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过渡。在保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人民公社社员可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在牧区还可以有少量的自留畜。
第八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保障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家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侵吞、挥霍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危害公共利益。
小岗村村民做的正是宪法明文规定的“法律许可范围”以外的事情——他们否定并改变了国家所有制形式,将国家土地据为个体农户所有,将农民的家庭利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显然违犯了“国家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的条款,他们破坏的正是计划经济中的“国家经济计划”,一句话,他们在用瓦解集体经济的方式“侵吞、挥霍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危害公共利益。”这是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改变,这种改变,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当然都是极为严重的罪行。
我们如果仅仅用“违法”来确认这件事的严重性,显然太书生气了。在一个被毛泽东崇尚的“无法无天”的社会,最深刻的恐惧很大程度上来源于那个社会整体的政治氛围,这种政治氛围所造成的恐惧要远远大于“违法”带来的恐惧,尽管这两者之间也有勾连,互为强化,但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很多时候,人们直接感受的最恐惧的恐惧恰恰是那个社会的政治氛围带来的恐惧。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汉娜·阿伦特的描述中看到端倪。
要知道,1978年的中国刚刚经历过文化大革命,还处在乍暖还寒的时节,还没有脱离文革政治语境,往精细了说,更广泛意义的思想解放要迟滞到八十年代初期、中期才出现,文化大革命的沉沉黑云还没有完全散去,那时候农村墙壁上还刷着“宁长社会主义草,也不要资本主义苗”、“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无产阶级专政万岁”的大标语;在政府管理机构层面,直到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议案,才将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地方各级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改组恢复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想象,那时候的政府工作人员,即我们所谓的父母官,在思想上未见得比普通群众更开放,行政作为之时“宁左勿右”是几乎所有人明哲保身的信条,在这种情形下,岑寂中如果有一丝异样的响动,晦暗中如果透露出一抹微弱的光亮,都会导致社会神经(主要体现在构成权力层级的社会结构中)迅速警觉和动员起来,聚集到一起,合力将你置于死地。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在陕北插队的时候,曾经亲眼目睹过公社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带领民兵小分队铲除农民房前屋后的庄稼,理由是这些农民私自扩大种植,走了资本主义道路。按现在的观点,那是真真切切的赤裸裸的权力暴力,农民稍有反抗就会棍棒相加,被基干民兵五花大绑投入监狱。我至今不能忘怀我们村那些被毁掉庄稼的庄稼人站在一边,悄无声息地看着民兵小分队的暴行,冷漠、安静、沉着,然而从他们的目光深处,你却可以看到犹如地下岩浆所蕴含着的蔑视和反抗的力量。
如果读者对上述情景有了大概印象,那么就不难想象,小岗村18户农民当时冒着怎样的风险,他们承受着多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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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或者一群人不约而同视死如归地做一件事情,只能有一种缘由,那就是如果不做这件事情,他们全都得死。1978年的小岗村村民面临的正是这种走投无路的绝境。赵树凯先生最近在一篇文章中透露:“在小岗村街头,我们与当年的生产队长严俊昌闲谈。说起当年为什么带头搞包干到户,严俊昌却从1960年前后的大饥荒谈起。严俊昌说:‘那时全村175人,饿死了67人,其中6户灭绝。’他强调:‘当时并无天灾,如果说是天灾,老天也不容。’”(赵树凯:《关于小岗村,你可能不知道的故事》,转引自爱思想网站“赵树凯专栏”)可以设身处地想想,如果我们是“全村175人,饿死了67人,其中6户灭绝”以后侥幸活下来的人,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我们那些被饿死的亲人并非死于天灾,而是死于人祸,那么我们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莫要说最有血性的人,即使最冷静的人也会想得到,反抗是唯一的活路;不反抗只能是死路一条,大家都会被作为数字增添到那个“67人”名单之中!小岗村事件正是在这个层面上发生的。
小岗村事件之所以涉及生死,有两方面的意涵,它们看起来似乎是相悖的:第一,不那样干,人就会被饿死;第二,那样干了之后,有可能被处死——小岗村村民陷入到了卡夫卡式绝境,他们的结局将死活都与死活相关。那份简短的“生死契约”的悲壮性正是由此而来。这就是说,小岗村村民擅自分田到户,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所做的一种死亡反抗。小岗村村民比我们这些后来者、旁观者更清楚他们的真实处境,义无反顾的村干部们之所以在“生死契约”中专门把自己的孩子托孤给其他村民,是他们直觉到如果事情没有弄成,国家政府一定会追究他们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他们是要被杀头的,孩子是要成为孤儿的。他们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判断呢?我们再回到当时,体会一下那时候的社会氛围。我说过,1978年的中国还没有从文革的疯癫中清醒过来,当时“两个凡是”还在风行、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虽有消解却仍旧是国家意识形态主要内容,自由(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还带着反动和罪恶的标签。
那是一个政治大于社会的年代,是政治可以直接杀死人的年代。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知道,在当时,无论政治、经济还是文化领域,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大是大非问题,是万万马虎不得的。举一个例子,现在的年轻人也许很难相信,港台音乐曾经被有关管理机构和国家媒体煞有介事地批评为靡靡之音,强大的中国竟然对柔弱女子邓丽君畏之如蛇,动员国家舆论力量进行抵制和防范;擅长向权力做精神卖淫的中国知识分子放着好好的学问不做,竟然连篇累牍正儿八经在党报上发表文章讨论李谷一唱歌的时候该不该使用“气声”;中国青年人甚至丧失掉了男女交往的自由,就连跳个舞也会被作为“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而投进监狱,如果进一步发生通奸之类的行为则会被直接拉出去枪毙……有什么办法呢?重压之下,人性是苍白的,基于人性的任何诉求,不要说政治自由、经济自由,即使是动物性生存层面的饮食男女也无不受到国家控制,是黑是白全都由国家说了算,这里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有那么一伙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农民,竟然把“国家的土地”(这在当时是中国社会从官方到社会的标准见解,在这种见解中是没有“集体所有”这个观念的,它早就在剧烈的社会运行中被政治消解掉了)分给一家一户,完全彻底地改变了土地的所有制性质,这件事在官府和民众自身心理层面所引起的惊骇,绝不亚于把国家肌体割成一条条肉拿到家里准备煮食,绝不亚于听到铤而走险准备星夜上梁山的歹徒喊出那句“反了吧!”它的后果当然是严重的,是爆炸性的。谁说改革不流血?如果没有我后面将要谈到的历史偶然性,在那份生死文书上按手印的庄稼人是注定要人头落地的,这不是在开玩笑,是绝对有人要杀小岗村村民人头的。
谁可以杀小岗村村民的头呢?不管小岗村村民在“生死契约”是否明确指出他们在反抗什么,但是通过前面的论证,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这种力量只能是权力,小岗村村民触动和反抗的正是这种能够将他们杀死的东西。
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又极为侥幸地化解了作为社会反抗事件的小岗村事件呢?这就要说到我前面已经提及的“历史偶然性”了。所谓“历史偶然性”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历史偶然性地提供了造成某种事物发生转机的条件和契机;再就是历史偶然性地提供了造成事物发生转机的人。这两个东西,我们在1978年到80年代初全都幸运地得到了:前者,在情势倒逼(主要是全面的经济危机,即官方所谓的“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之下,中共中央顺应历史潮流,破除“两个凡是”的政治禁锢,做出了改革开放的决定;后者,我们得到了审时度势、能够对局势做出精准判断并且有能力实行政治变革的政治家邓小平。没有这两个条件,小岗村村民不太可能躲避过人头落地的结局,已经饿死67口人、6家绝户的小岗村也难免不再饿死人,不再有人家绝户。
这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历史就是这样戏剧性地转了一个弯,从此以后,我们就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时代了。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时代!
这个新时代画卷的底色是这样的:国家已经被国家集团(例如通常所说的“四人帮”)折腾得遍体鳞伤,人民意志即人民的愿望和要求(那时候仅仅是想要吃饱肚子)才第一次被国家意识到,作为一种倒逼,仍旧异在于人性之外的权力才不得不妥协,不得不超越以维护权力秩序为其根本的意识形态,不得不在经济领域让出有限的空间释放民间(民营)经济动能……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小岗村农民以及与他们类似的无数人的精神洪流已经无法阻挡,尽管管制手段依然强大,经济却濒临破产的国家,再也不敢继续采用强制手段阻遏滔滔民意了。改革开放就这么发生了,这也正是中国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
中国从1949年走到1978年,付出了多么惨痛的代价啊!哈耶克早在1944年就指出,计划经济是“通往奴役之路”(请注意,作为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哈耶克这里所谓的“奴役之路”描述的不是经济结果而是政治结果);文化大革命以后的中国现实再次证明了,哈耶克的观点已经被历史和现实验证为铁律,没有个人意志和利益的广泛参与和进入,一个社会源于政治活力的经济活力不但无从谈起,还会逐渐淤积起全面的政治危机和经济危机。有了上述渊源性的见解,那么第三点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证明也就自然生成了:中国之发展,最终取决于它必须选择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选择的国家方向,而非保持什么带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权力统领一切的所谓“特色”上。我们现在回过头看,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历史的脚步一开始总是沉重的甚至是蹒跚的,即使1978年雄壮地迈进了一个新的历史纪元,你也必须注意到,中国的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种“特色”贯穿改革开放始终,从来没有消失过。这件事我们后面再谈。
中国历史的强劲推力,从来都是来自亿万人民基于人性的利益觉醒,来自为谋求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广泛参与,我们看到,所有这些都严格按照人性发展的内在要求准时在中国发生了,尽管它是在极为狭小的政治空间里发生的。这意味着这个庞大国家往哪个方向迈步,很大程度上仍旧取决于国家领导人能不能正视国家、世界的历史与现实,审时度势,选择正确的发展方向,制定出一套符合国家现实状况的战略决策。在这个至关重要的关节点上,邓小平所做的选择——审时度势和顺应民意——毫无疑问是正确的。
所谓“审时度势”,是指超越国际政治意识形态禁锢,顺应世界历史潮流,不逆动;所谓“顺应民意”,是指顺应人性的内在要求,尊重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不违弗。这两件看起来似乎很普通的事情,恰恰是绝大多数政治家,包括很多叱咤风云的国际政治家都难以做到的,这方面,我们可以从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乃至于中国现实和世界现实中找到很多例子。千万不要小看这“顺应”二字,很多时候,一个伟大政治家只是因为他懂得并选择了朴素的“顺应”才成为伟大政治家的。从这个角度来忖度“时势造英雄”,我们又可以认为,“时势”就是民心,“英雄”就是顺应民心的人,一点儿也不深奥。
我们说1978年的中国极为幸运,是因为这两者相互寻觅,极为难得地结构成了一条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链,爆发出推动中国向前进发的强大社会动能,所有中国故事都是在这个层面上展开的。这也是尽管后来中国还发生了很多令人痛心、甚至匪夷所思的事情,我们对大刀阔斧对毛泽东路线进行拨乱反正的邓小平仍旧心存感激,仍旧会在历史叙述中对他由衷表达敬重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也是我们认为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出现一个能够与邓小平比肩、更不要说超越他、替代他的伟大政治家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越是想夸耀历史发展成果,越是想赞赏创造历史的英雄,越是需要牢记马克思的那句名言:“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1851年)与小岗村事件发生同时代的美国总统尼克松也很有心得地说过,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最多只能“轻推一下历史”,他改变不了历史进程,他无法加快业已形成的趋势,当时的邓小平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呢?我们不做推测了吧!
具体到我们所议论的小岗村事件以及由它所产生的国家后果,除了我前面议论到的内容之外,据此我们还应当看到些什么东西呢?40年前创造历史的那些人那些事,碰到了怎样的“既定”和“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呢?这些条件又在多大程度上作用于他们所做的选择了呢?
好!我们绕了一个圈,又回到核心议题当中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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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是历史因果关系的产物,脱离了这个东西,历史发展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变得不可考究。我们应当看到,小岗村事件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标志性事件,只能承载它所能够承载的历史分量,任何额外加诸于它的位置、价值、意义都属于不能承受之重。譬如我前面所指摘的官方对小岗村事件的定义,如果你将其放到历史因果关系之中进行考察,就会惊讶地发现它并非没有道理,你甚至可以认为它的概括是准确的,尽管它看上去似是而非,这个似是而非的定义,可是你要知道,这就是某种历史之因导致的历史之果啊,难道你有什么办法能够改变它们之间这种既定的逻辑关系吗?
什么意思呢?直白了说,小岗村事件对于小岗村村民来说仅只是某种形式的经济诉求,与政治诉求还有极为遥远的距离,至少在主观意义上,它还无力也无意识向政治诉求延伸,它只能到达它有气力到达的地方;对于国家权力来说,小岗村事件所到达的地方,恰恰是在当时条件下它最大程度能够容忍的地方,结果两者之间极为偶然、也极为幸运地取得了短暂的、技艺性的平衡——用我前面使用过的“国家后果”的概念解释,中国的改革开放正是在这个基点上展开的,它带有先天的局限性,它有自己的不可逾越的边界线或者说止行点,这意味着它不可能大踏步地朝着政治改革的方向发展,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事件参与者的政治权利状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才进一步强调,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从小岗村事件中没有也不可能收获到带有历史启迪和历史导向意义的果实,没有也不可能在中华民族的精神疆域中镌刻上新的标高和新的宽度,没有也不可能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导引出与世界潮流产生巨大呼应的社会大变革。
是的,小岗村事件有气力达到的地方是偏狭低矮的,在那个地方,是没有近年以来才萦绕于我们脑际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政治自由的观念、公民权利的观念的位置的,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当然不能指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拥有深刻的人的权利的观念,即使在今天,你也不能抱这样的指望。一个社会的精神价值,必须由另外一个群体来阐释和发扬,这个群体,古代叫“士”,当代叫“知识分子”或者“知识分子精英”。
遗憾的是,在施行“利出一孔”机制的中国,历经过残酷的“反右派斗争”和“文革”侥幸活下来的知识分子,早就被权力骟割或自我骟割了,他们羸弱不堪,推举无力,总是无力达到自己应当达到的高度,总是在没有达到的地方掉下来;他们没有胆量更没有精神内容来支撑自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精英”。中国知识分子不仅以其致命的平庸缺席了对小岗村事件(也可以称之为1978年事件、改革开放事件)的精神阐释和精神引导,即使在今天,除非是一些犹如小岗村村民那样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人,你也很难看到他们的身影了。于是小岗村事件也就只能作为经济诉求事件被技艺性地定格在了历史文本之中,农民的经济诉求被满足之后,这件事除了被赋予的宣传意义之外,其他本应当被强调的意义几乎全部烟消云散了。
就是在笔者撰写此篇文章的今天(2018年10月8日),我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上看到《中国青年报》文章《小岗村40年:在改革中走向“不惑”》,文章说:“40年前,18户小岗村农民按下红手印,以‘托孤’的形式立下生死状,签订‘大包干’契约将土地承包到户。后来的故事成为人们家喻户晓的美谈,小岗人从此摆脱了饥饿和困苦,中国农村改革的大幕也由此拉开。”多么轻松啊,既然是“美谈”,当然不会涉及我们正在谈论的东西。
这就是我前面说过的,对于一个即时发生的历史事件的“误读”一定会造成国家后果,犹如40年来我们看到的,这种后果既浸润到政治,又浸润到经济,更浸润到了文化。站在这个基点上,回过头看你就能够发现,1978年我们只往前迈出了一小步,很小很小的一小步,就像我们无法克服地球引力一样,我们无法摆脱历史加诸于我们的宿命,我们活该还要在政治发展的路途上跋涉很远很远。有了这个见解,我们就可以知道,为什么小岗村事件之后并没有引发全国性的制度反思?为什么权力仍旧无法受到限制,腐败横行并愈演愈烈?为什么后来会发生令人痛心的××事件?为什么中国始终无法消除与西方的意识形态紧张?为什么中美两个世界上最重要大国之间最终会爆发政治冲突、经济冲突和文化冲突?起点决定终点,这一切都在中国改革开放起源点的小岗村事件定义中被确定了。历史是一个大舞台,没有任何人可以脱离历史剧本进行演出啊!
“陈行之先生,照你这么说,中国难道是撞见鬼了么?怎么就不能往前迈很大的一大步呢?”
中国的确是撞见了鬼,这个鬼,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专制主义政治毒素,这种毒素不仅侵蚀了国家权力,更侵蚀了作为芸芸众生的民众,甚至可以说,对后者的侵蚀更为严重——历经40年改革开放——40年啊!看一看韩国经济高速发展所结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后果,所带来的国民经济生活、国民政治素养乃至于国民精神气质的深刻改变,你难道还感觉不到中国改革本身的巨大局限么?你难道还意识不到中国改革先天地缺少了一些什么东西么?呜呼!中国经济高速历经发展 40年以后,在我们的国民中,仍然有大量打鸡血式的民族主义者,仍然有大量精致利己主义者,仍然有大量精神空间狭小的以大学生为主要构成的青年人,仍然有大量竞相向权力卖淫的形形色色的“专家”、“学者”、“大师”,仍然有大量权力崇拜和个人崇拜渗透在国民精神生活之中,大面积的良知泯灭、道德畸变和人性扭曲仍然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持续发生,到处都是谎言,到处都是欺诈,赢者通吃,社会阶层固化,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当你无视这一切,仍旧像诗人一样抒发对这块土地的热爱之情时,鲁迅先生当年沉浸在死水里发出的绝望呐喊,难道不会侵扰你那云端中的狂放热情吗?我排斥“丑陋的中国人”的说法,然而我承认,我们面前的确不仅矗立着高耸入云的国家机器,更拥挤着一个庞大的群氓式的社会人群,这个人群与政治文化血脉相连,互为因果,彼此相辅相成,无法拆分。在这样的土地上,你能指望通过一个小岗村事件之类的社会事件收获带有历史启迪和历史导向意义的果实吗?你能指望在中华民族的精神疆域中镌刻上新的标高和新的宽度吗?你能指望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导引出与世界潮流产生巨大呼应的社会大变革吗?很显然,你不能。
所有这一切,盖因于尽管历经40年改革开放,中国社会还远未成熟到革命性地依据人性伸张人的权利的程度,这就是我们说中国改革是远离政治改革的、以维护权力秩序为基本前提的、带有技艺性特征的主要缘由。
8
“社会变革”是需要一定条件的,这个条件,简单说来就是社会政治成熟。只要基于人性的自由、民主的普世价值还没有在最广泛意义上成为人民的精神渴求,就不能认为那个社会是成熟的;在不成熟条件下发生的社会事件,不能也无法带来人的整体解放,它往往仅体现为旧体制的轮回。仔细观照会发现,以小岗村事件为表象的1978年的中国社会,在政治上的确是不成熟的,就像植物,不成熟的果子当然是苦涩的。这就是我前面所说的那个“国家后果”,它从1978年迤逦而来,一直来到2018年,来到我们眼前,循着它的轨迹往回看,我们清楚看到一根整整延伸了40年的连线。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认为,我们现在所承受的国内外复杂情势,正是这条连线末端结出的不得不收获的、被动的果实之一。
不要抱怨任何人,我们所有人都置身于某种特定的历史框架之中。大自然自有它的规律,只有秋天才是成熟的季节,收获的季节。这听上去有一点儿宿命,然而时不时用这种方式提醒一下我们自己,我又认为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它,我们就可以知道我们置身何处,我们将去往何方;通过它,我们更可以知道过去为什么会是过去那个样子,一些社会事件为什么会那样发生而没有这样发生——汤因比所谓“上帝通过历史显现他的身影”这句话并不玄妙,它就在我们过往的经历之中,就在我们现实的处境之中,就在我们对未来的冀望之中。
经历的已经经历过了,现实就处在如此这般的现实之中,留给我们的就只有冀望了。好的是,我们都还没有丧失对国家的信任,都还在对未来寄寓无限的希望——希望有那么一天,知识分子不再软弱,民众不再愚氓,国家领导人有雄才大略,像邓小平那样审时度势,看得清人性,看得清世界潮流……倘若所有这些因素都汇聚成一种合力,谁能阻挡拥有三千年文明史的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哪一个丧心病狂的家伙能够遏制和打倒体量如此巨大、精神如此厚重的中国?!
犹如我们通常所说,能够阻挡中国、打倒中国的只有中国自己。世界从来都是一个丛林,尽管它看上去沉静安详和平美好,然而你也必须警觉到它永远潜流涌动暗藏杀机,中国的处境若何,中国的未来若何,全看我们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如何为自己定位了,全看我们如何把握中国这艘大船的历史航向了。
40年犹如一个轮回,如果我们把2018年和1978年都视为某种特定意义的历史起点,那么,显而易见2018年比1978年处在更重要的历史关口,肩负着更沉重也更光荣的历史责任,需要更高的国家智慧来把握。从这个角度说,小岗村事件和中美贸易战事件,既是危机,又是机缘。但愿我们不要辜负历史责任,但愿我们的视野比1978年更开阔也更深远,但愿我们的灵魂诉求有比1978年更符合人性标准(而不是其他什么标准)的与世界场域接轨的精神标高,但愿我们把一切事情都处理得很好,为我们的祖国开辟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2018-10-8初拟
2018-10-30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