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培科:国企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建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12 次 更新时间:2018-11-08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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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培科  


有关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消息甚嚣尘上,给人的感觉是国有企业改革似乎又要大干快上。但从近些年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进展来看,往往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有些国企改革的结果甚至偏离了改革初衷,尤其喊得最凶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结果成了国企、央企之间的“大拼盘”。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通过股权转让、混合发展的模式来制约国有股一股独大,改变国企低效运营的现状。但从改革运行的结果来看,前些年各地拿出来搞混改的项目资产质量普遍不高,民资普遍参与积极性不高,还有很多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担心主动与民营企业发生关系后说不清道不明,索性观望。最近还出现了一个新的现象,就是在这一轮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爆仓后,迎来了一批新的“趁火打劫”者,很多质量较好的民营企业控股权纷纷落入了国有企业的口袋,当然有少部分是主动“抱大腿”,大部分是迫不得已。目前能拿出钱的可能就剩国资背景的机构了,民营企业大部分处于高负债和高利率借贷,而这轮去杠杆重点去掉的似乎就是这些企业,于是一些大股东出现债务危机的好资产就成了国企争夺控股的目标。今年以来,各类国资公司成为A股公司控制权转让市场生力军。据媒体统计,上半年国资拟参与或已完成的控制权交易涉及上市公司16家。从收购方实控人看,3家为国务院国资委,2家为地方政府/机关,2家为中央事业单位,剩下9家为地方国资委。当然,这只是一部分,实际上最近大量民营上市公司都在与国企谈控股权转让和流动性拯救的方案,相信今年年底的数据会更惊人。

去杠杆虽然在主观上没有“国进民退”和打压民营经济的意图,但通过这轮去杠杆的实际运行结果来看,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成了最大的牺牲品。如果对此再不高度重视,很多民营上市公司会被国资国企控股,从而让积极活跃的民营经济也陷入国有企业怪圈,缺乏激励机制会让很多上市公司再次失去活力,这轮或许一些国有企业在金融“去杠杆”中捡了便宜,但如果经营管理机制不改革的话,国有资本控制的越多,实体经济的活力越弱。

如此一来,国企改革的任务会更重,如果不大刀阔斧和实质性推进,“国进民退”和国企低效经营的困境会越来越严重。现在为了突破这种尴尬的局面,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和国资委再次启动了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挑选出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在2018—2020年期间全面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要求,深入推进综合性改革,力求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改革尖兵。

从公布出来的“双百行动”名单来看,共有404家企业入选,包括224家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180家地方国资企业。从这404家企业来看有几个特点:一是上市公司(39家国企上市公司公告入选“双百企业”名单)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混改和员工持股等;二是此前做的比较好的试点企业,比如“十项改革试点”等企业也进入了双百行动名单;三是经营困难的企业,这类企业的试点主要集在如何摆脱困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如果这次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真的能够摆脱体制机制束缚、搞活经营效益、提高国有企业公司化治理水平,则国企改革才能真正见到效果和落到实处,这次既然采取试点先行那就应该鼓励这些试点企业大胆尝试,不要千篇一律和受到过多约束。

要想提高国企央企的公司治理和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将竞争性国企的国有股全部转换成长期优先股,让官员企业家退出企业经营决策层,用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来聘请最好、最懂行的优秀职业经理人来打理企业,让国企和国有资产脱胎换骨,实现国企管理从管企业走向管资本,从而避免现在盛行的“外行管内行”的局面,这才是国企改革的正道。

对于国企改革引入优先股制度,我这些年一直在呼吁,因为优先股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在美国次贷危机时优先股的这一特点在美国发挥了重大作用,美国政府在救助AIG时,为了避免国有化后的行政干预,国家股东只体现国家投入资金的成本,而不干预公司的私人治理结构,避免了国家资本干预企业经营、“国进民退”的危害。如果中国的优先股能够充分利用这一特点,对国有上市公司和上市央企的公司治理、制约“国有股一股独大”、国企改革等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我曾建议,如果中国股市真的想发挥优先股的作用,不妨先将目前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转化成优先股,让上市公司的组织任命干部退出董事会,国有股东享受优先股的权利而不干预上市公司治理,这才是中国优先股的革命性举措。否则上市国企、上市央企的一把手都是组织部门任命过来的“官帽子”,未必是合格的职业经理人,只对上负责的行为逻辑经常会侵害其他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而且在经营决策和危机面前他们经常跟不上节奏。

国有股转成优先股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会大幅提升,在当前应该是国企改革的最好路径,无非是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再分配,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流失,而是通过改革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率,可以防止一些流于形式的改革和避免贱卖国有资产等行为。因此,在目前法规和监管不严的情况下,国企改革不宜急于快速私有化,避免成为少数人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出发点毋庸置疑,都是希望国有企业发展的越来越好,希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但如果改革不彻底、太仓促,最终结果必然会与初衷相悖。其实,国有控股也未必是效率低下的代名词,关键看怎么运作。以香港地铁公司为例,虽然政府高度控股,但港铁公司的经营运作却成了全球地下铁路唯一盈利的范本,企业经营管理层与政府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很好,企业经营的效益和半径并没有因政府控股而受到影响。显然,简单、快速私有化并不是国企改革的唯一之路,反而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恰恰要避免像前苏联那样的快速私有化,尤其在目前权贵资本横行的情况下过分注重股权混合,盛宴狂欢之后很可能是一地鸡毛。

因此,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既然要试点先行,那就不妨进行彻底改革和大胆试点,应该尝试在“双百行动”中引入优先股改革,让优先股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以制约国有股一股独大和为中国国企改革提供有益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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