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历史的回顾
中日恢复邦交后,在七八十年代,一直到1992年(当年实现了天皇的首次访华),在20年期间,两国关系曾经历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期,中日关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政治上,通过签署《中日联合声明》和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两国总结历史,面向未来,构筑起了发展和平友合作关系的重大原则的法律框架。在此基础上,双方频繁进行高层互访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磋商对话,大大增进了中日两国间的相互理解与信赖。
在经济上,通过相继缔结多项协定及进行积极互动,中国学习日本的现代化经验,日本支持中国的改革开放,两国经贸合作关系迅速发展,互补性极强的两国经济合作成为强化中日关系的主要纽带。
在安全与国际事务上,中日结束了长期的敌对状态,双方都反对霸权主义,都不谋求地区霸权;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两国间的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为维护世界特别是地区的和平、安全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此期间,虽然两国间在历史、领土争议、台湾、经济及国际问题上也发生过一些摩擦,但多能较快地得到控制与缓解。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珍惜并全力维护、发展来之不易的中日友好合作关系,是这一时期两国关系发展的突出特点。此外,当时,在总体上平衡稳定、合作为主、相互促进的中美日关系对于中日关系的良性发展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冷战结束后,自1993年以来的20年间,中日关系却走过了十分曲折的过程。先是因台湾、美日制订同盟新指针、历史等问题,双方摩擦上升,两国政治安全关系起伏不定,只是当时两国经济合作还在较快发展,从而出现“政冷经热”的状况。2006底中日双方打破因日本领导人长期参拜靖国神社形成的政治僵局后,两国关系曾取得一定改善与恢复(从破冰到春暖),但进展并不顺利。2010、2012年随着接连爆发两次钓鱼岛危机,加之2013年历史摩擦再次突显,中日关系滑到了军事冲突的边缘,落到邦交正常化以来的谷底。在此期间,中日双方也为改善和维护两国关系做出过不少努力,并适应形势变化制订了第三、第四两个政治文件。但遗憾的是,这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中日关系下降的趋势,两国的经济合作最终也爱到了严重影响。
2014年底中日双方达成四点共识后,两国关系逐步改善恢复,但步履缓慢。然而,2017年以来,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两国关系加快了恢复改善的进程。2018年通过李总理正式访日,中日关系回到正常发展的轨道。目前双方正在准备安倍首相10月的对华正式访问。
两国关系为什么会走过这样一段漫长的曲折道路?除了上面提到的两国间几大摩擦突显的直接原因外,两国实力对比的重大变化——先是世纪之交两国强强关系的出现,后是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并在综合国力上继续上升,应是中日步入摩擦高发展期的深层次的原因。此外,两国国内政治的变化、美国对华政策的消极变化也是不可忽视的背景。
与前20年两国关系的黄金期相比,在此期间,除了经济仍是双方重要的合作基础外(2012年后也受到很大影响),两国的政治安全摩擦明显上升,两国的民间感情严重恶化。在新形势下,非传统安全挑战的上升本应成为双方开展安全合作的新的动因,但却由于传统安全摩擦的不断上升而遭受严重阻碍。结果,两国的战略互信严重削弱,战略互疑不断增长,其反过来又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政治安全摩擦。
在此期间,两国关系的发展有三条十分深刻的教训:一是双方四个政治文件的精神与原则未能得到遵守、甚至遭到了破坏;二是在海上争端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中日两国未能及时建立必要的危机管理机制;三是在关系恶化的情况下,两国对话接触受到严重阻碍,甚至全面停滞,以至增加了双方的误解、误判,加大了解决分歧的难度。
二 新形势下中日关系的定位
要对中日关系有一个准确客观的定位,须全面认真分析两国在各个领域、各种关系中的共同利益与分歧,这不仅包括双方的政治、经济、安全、外交、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关系,而且还应包括双方对国际形势、国际秩序的基本判断和在多边领域的关系。
由于时间关系,在此我仅列出两国间几项最重要的共同利益:
第一,促进双边经济合作、促进地区及全球的经济繁荣与发展。中日两国长期互为对方主要贸易伙伴。双方都支持全球化、支持贸易自由化、支持WTO发挥积极作用,促进东亚经济共同体的建立与发展。
第二,开展全球与地区治理,应对日益上升的非传统安全挑战。如维护生态环境与治理污染、应对气候变化、打击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防止WMD扩散、加强核安全与核安保、防止金融与能源危机、开展国际灾难救援、海上搜救等。
第三,在全球构建总体均衡、稳定、协调合作的大国关系,在东亚发展平衡稳定的中日美关系。多年来,这既是中国的主张,也是日本许多有远见的政治家和专家学者的愿望。中日邦交正常化40多年来的历史充分表明,当中日美关系平衡稳定时,中日关系也发展得好,反之则受到损害。
第四,保持全球海上通道的自由、通畅与安全。中日都是外贸大国,都高度依赖中东与非洲的能源与资源。日本将海上通道视为生命线,对于改革开放后全面融入世界的中国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
综合上述几点,中日两国作为一衣带水的两个邻国和搬不走的邻居,作为对世界和平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两个大国,在正视历史的基础上,像德法一样走出历史、超越历史,彻底实现和解,发展长期睦邻友好、互利共赢的关系,不仅符合双方的战略利益,而且将给亚洲和世界带来巨大机遇和利益。
下面,谈谈中日间存在的主要分歧与摩擦:
第一,历史、台湾、领土与海洋权益是中日间长期存在的三大摩擦点。冷战结束之后,其交替出现,对两国关系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困扰。近年来,对两国关系影响最大的是海上争端(包括钓鱼岛领土争议、海上EEZ划界争议、双方防空识别区的交叉、中国海空军从日本列岛中的国际通道进入西太平洋及日本海上自卫队在南海活动引起的两国关切)。可以预言,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三大问题、特别是台湾问题与海上争端仍将不时给中日关系带来较大的困扰,管控、处理好这三大摩擦点将是两国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第二,近年来,由于海上争端的加剧,中日两国在战后首次形成了东海军事对峙。相比较而言,日本在这方面显然走得更远,在其近年制订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防卫大纲等文件中,日本均已明确把中国作为主要军事安全防范对象。与此同时,日本大力加强日美军事同盟,解禁集体自卫权,已将军事防卫重心由东北转向西南,并不断加快其在西南诸岛的作战指挥体系建设和力量部署。历史经验表明,两国军事对峙一经形成将很难在短期内改变。
第三,双方在东亚与亚太安全秩序上存在较大分歧。日本将日美同盟视为地区外交、安全的基轴,而中国则积极主张建立与发展地区多边安全合作机制,主张美双边军事同盟应适应形势变化进行转型,在地区总体多边安全架构下发挥建设性作用。当前,日美积极推行“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和“日美澳印”战略安全合作,引起了中国的强烈关切。此外,虽然双方在建立与发展地区自贸区问题上有共同利益,但因发展阶段不同,加之两国间的竞争因素,双方在路径与标准上存在不少分歧。
第四,中日战略互疑居高不下。2012年钓鱼岛危机爆发后,中日在冷战结束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战略互疑,即日本流行的“中国军事威胁论”和中国对日本“走老路”、“恢复军国主义”的担心,上升到了一个历史高点。虽然这种相互威胁认知并不准确、客观,但却有着十分复杂的政治上、历史上和心理上的原因,并且因两国间接连发生危机事件而被迅速放大了。在可预见的未来,减少战略互疑、增加战略互信,将是两国间的一项艰苦任务。
此外,日本安倍政府目前仍在全力推动修宪以全面解禁集体自卫权,我虽不认为这必然导致日本走军国主义老路,但却很有可能使日本朝着做军事大国的方向发展。这是广大日本国民所不愿看到的,也是中国人民所不愿看到的。
最后,还要指出的一点是,虽然在2014年中日达成的四点原则共识中,双方明确提出“建立危机管控机制,避免发生不测事态”,并于今年终于启动了海空联络机制。然而,三年多来,与东海争端的发展变化与风险积累相比,双方危机管控机制建设的进展明显缓慢、不足,与中美、日俄之间相比,中日之间的危机管控机制建设仍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 这种状态充分显示了双方互信的严重缺失。
通过上述分析,两相比较,我认为,可以得出三条结论:一是中日之间既有重大共同利益又有严重分歧,但从总体看,双方共同利益仍是第一位的。第二,共同利益是两国合作的重要基础,严重分歧则是双方必须努力管控、妥善处理的问题;在这二者上,两国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必须认真汲取。三是中日竞争在世纪之交开始出现并不断上升,在某些领域或地区甚至表现得相当激烈。但是,从总体看,两国并未出现全面、长期的战略竞争,恐怕未来也难以发展成全面战略竞争。中日关系毕竟与中美关系不同。中美关系如果处理不好,则可能朝着全面战略竞争的危险方向发展。
根据上述分析,我认为,对于中日关系的基本定位不应是战略竞争者,而应是战略互惠的合作伙伴,两国应全力朝着这一方向努力奋斗。只要中日双方有信心,愿共同努力,中日合作伙伴关系应是可以实现的。
三 中日关系的发展前景与共同努力方向
展望未来,中日关系仍可能有两种发展前景:一是继续向前发展,逐步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道路;二是再次出现反复,摩擦分歧重新严重上升。
未来,为使中日关系朝着第一种前景发展而避免第二种前景,中日双方必须共同做出一系列重要努力。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危机管理和危机管理机制建设。当前,双方应在迅速落实、严格遵守已经启动的海空联络机制的前提下,及早把制订中日海空行为准则及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提上日程。中国海警与日本海上保安厅之间也应建立海空联络机制。两国高层还应考虑重启政府与首脑热线。只有建立起完善、有效的危机管控机制,中日双方才能在海上争端仍将长期存在的形势下,避免发生不测事态,守住两国不冲突、不对抗的底线,从而进一步稳定东海形势,为双方恢复海上划界与共同开发磋商谈判创造必要的条件。此外,两国还须重点管控、处理好历史、台湾两大敏感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上,日本政府应谨言慎行,不搞小动作,更不要生大事端),共同维护四个政治文件确定的相关原则,防止这两个问题对中日关系的未来发展带来新的严重困扰。
其次,应尽快重启中日防务安全对话,恢复、加强两国防务交流。这方面的努力取得进展,不仅对于解放军与自卫队加强安全分歧与风险管控,推进信任措施建设及开展非传统安全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将对减缓以至改变双方东海军事对峙、减少两国战略互疑发挥重要作用。中日还应适时探讨开展中日美三边安全对话的可能性。历史上美中日三方都曾主动提出过举行这一对话,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实现。这一对话如能举行,对于稳定失衡的东北亚大国关系、对于改变日美同盟与中国的严重对立将具有积极意义。
第三,应就海洋秩序、自由航行权、国际海洋法等开展对话,努力缩小分歧,增加共识。中日海上争端最终还是要在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和平对话加以解决。两国应抓住当前东海、南海形势相对缓和之机,重申双方“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共识,并就有关国际法规开展对话,为未来逐步解决双方东海争端创造条件。中日还应争取就南海问题达成共识:日方支持中方提出并得到东盟支持的解决南海领土主权争议和维护南海稳定的“双轨思路”;中方支持包括日本在内的有关各国共同维护南海海上通道的自由、通畅与安全。双方还应把近两年来双方已达成或有意开展的诸多海洋领域的合作落到实处或推向前进。
第四,大力加强两国在重大共同利益上的合作。一是维护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WTO规则,促进两国经贸合作与经济改革,二是积极参与全球与地区治理、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为此,双方要努力保持与发展近两年来两国经贸、投资合作恢复、增长的势头;加强双方新经济、新产业、新技术合作;通过两国企业在第三方市场的成功合作,将两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上的合作意愿化为中日经济合作的新动力;双方还应共同推动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谈判取得积极进展。当前,中日在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与建立半岛和平机制、维护中东和平稳定、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共同利益都进一步突显。加强在这些领域的合作将有力拓宽双方合作的基础,积累与增加双方的互信。
第五,努力恢复、扩大与加强两国民间交流、公共外交。回顾中日邦交正常化及两国关系发展黄金期的历程,当时两国民间友好交流范围之广、规模之大、内容之深,曾是两国其他对外关系所难以比拟的。遗憾的是,中日民间友好交流后来遭遇了严重的风雨波折。近两年来,双方利用中日恢复邦交正常化45周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40周年的时间节点,努力重启与发展民间友好交流,两国间的公共外交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后,双方要将这一努力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这对于加强两国民众、特别青少年之间的相互了解及对对方国家的了解,逐步减少双方在相互认知上普遍存在的各种误解 ,增加友好感情,努力培育有利于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民意基础与舆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六,坚持四个公报确定的政治基础,明确新形势下两国关系的定位和发展方向。随着中日邦交正常化和缔结和平友好条约,当时中日两国一致同意在和平共处的基础上,反对霸权主义,发展中日和平友好合作关系。这是双方对中日关系的最初定位。1998年在《中日联合宣言》中,根据冷战结束后的新形势,双方明确提出,中日关系对两国均为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宣布面向21世纪,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2008年在《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中,双方又进一步提出,长期和平友好合作是双方唯一选择。双方决心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相互支持对方的和平发展,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然而,不久之后中日关系却经历了一段最困难的时期。在此期间,四个政治文件对两国关系的定位一度受到了严重的置疑与挑战。现在,随着两国关系重回正常发展轨道,应是再次明确两国关系定位与发展方向的时候了。今明两年,如果两国领导人互访得以成功实现,两国签订中日第五个政治文件的准备工作将可能提上日程。第五个政治文件须以两国现有四个政治文件为基础,根据国际形势、两国国内形势及双方关系发生的重大变化,为中日关系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同时还应制订新的具体措施,努力推动中日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总之,在经历了较长期的严重困扰之后,中日关系终于在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之际回到了正常发展的轨道,再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这是一个来之不易、充满希望的新起点。中日两国应抓住机会,共同努力,推动中日关系继续向前发展,争取早日走出因实力对比发生重大变化而形成的两国摩擦高发期和不适应期,走上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