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杜润生同志1988年12月14日在完善土地制度研讨会上的讲话,源于《杜润生文集》(上册)。
土地问题已提到日程上来了,但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人还是少数。
如何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当前有两种思路:一是尽量实行私有化,即使不能够取消公有制,也要把承包权扩大到最大限度。如搞永佃制。另一种思路是稳定承包制,界定产权、所有权、使用权,保障所得,以鼓励长期经营行为。
我国宪法规定土地实行公有制。土地公有制在非社会主义国家也有实行的,古代不说了,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土地公有,耕地有偿使用,也是为了解决生产力。更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是归谁经营,公有制采取什么样的经营形式。土地不可移动性,土地生产率受区位气候条件的制约,决定了适于分散经营,决策者和经营者统一于一体,有利于生产;远距离集中决策,不利于掌握农时,这一点对于人们在集体化和家庭经营之间进行选择,是否有重要影响,应做深入研究。
地租是从私有制形成的,由土地的垄断占有而出现。地租和地价相联系,地租是地价的银行利息。地价过高妨碍资本进入工业,过低则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地价是历史形成的,要想消灭地租就得消灭地价。但是,现在看来,土地是稀缺资源,只要存在商品经济、市场调节,无疑就会有地价存在。比如说,我们现在工厂使用土地不花钱,或者是花一次钱,以后地租就不交了。与此同时,工厂的资金利息、工资都这么低,还经营不好,是不利于竞争的。在北京市,土地是国有的,各单位谁占的就归谁所有,占一块地皮就发一笔财。现在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实际上农民保持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承包,就是等于收点地租。这是地租福利。农民靠土地谋生,土地必然又是社会保险因素。随着城市发展,土地市场的管理规则,应该提上重要日程。必须照顾以下两条:一是节约耕地,二是土地的合理分配。
从大的方面来说,谁使用土地,谁就要出点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说集体的土地,使用经营者可以无偿,或者说因为自己是集体的主人就可无偿使用,那银行也是自己的,为什么借钱还要有偿?有偿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迫使人们节约,提高使用效率,改进经营,推动技术进步,才能开展竞争。按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土地是自然的产物,因此本身没有价格。但土地如果不经人类的劳动改造就不会成为耕地,而且除了投入劳动以外,还有供求关系。
土地要不要流动?如果要流动就要有机制,促进其流动。一种就是经过集体所有者的调拨;一种是有一个包括土地在内的生产要素市场。我们讲规模经营,就是优化资源配置。其中土地投入规模的变化,必然引起土地流动。从全国讲,只有把更多的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工业,才能把更多的土地转到以种田为主业的农户手中。这个时间还未到来。目前已有小规模的流动,可以由集体调整,但更好的选择是通过农民在土地市场交易规则下自发进行,关键是必须界定产权。
从世界史看,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的产权是单一的,哪一个国家都有多种所有制。有国有制经济、农民所有制经济、地方所有制经济,也有社区经济。我们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农村土地实际是社区所有制。社区传统的最大好处是组织公共建设,搞一些具有社会效益的公共基本建设、集体建设,比如说搞水利。社区经济的最基础的东西是土地,有乡镇企业提供经济的实力,还能共同协商,搞点劳动积累。因此,可以把农业生产整合为双层经营制。如何完善这个体制,须列入经常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