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启臻: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产业

——产业兴旺的一种社会学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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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启臻 (进入专栏)  


摘要:产业兴旺不是单一农业的发展,而是乡村的整体进步。本文从产业与农民关系、产业与乡村关系的视角审视产业兴旺的内在构成、内容和特点。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话语体系的产业特征具有多样性、综合性和整体性特点。产业兴旺既要满足人们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更要满足农民自身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产业兴旺只有限定在乡村范围内且以农民为主体才具有实际意义,产业兴旺只有建立在乡村整体价值基础上并与乡村价值体系相结合才具有可能性。任何排斥农民的农业、排斥乡村的产业,都与产业兴旺相悖。


一  产业兴旺的含义


关于产业兴旺,人们已有多种解释。但大多是从经济和市场价值角度来理解,把产业兴旺等同于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我们认为,对农业而言,应该分为两类农业,一类是保证国家农业安全的农业,作为国家公共产品来体现,主要是由国家调控和支持的农业,以保证国家农业安全为目的。如谷物类农业生产和供应就属于国家投入和保障的农业。这类农业可以与乡村发生关系,也可以不与乡村发生关系,如国营农场、农业产业园区等规模化农业。另一类农业是与乡村发生密切关系的农业,除了为国家农业安全作出贡献外,首先要立足于满足农民自身需要,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整体进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不应理解为追求乡村产业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的提升(李国祥,2018)。因此,农业现代化与产业兴旺具有不同的含义。产业兴旺是乡村多元经济相互渗透、融合、发展的一种状态。具体来说,乡村振兴的产业兴旺具有以下三个特性。


第一,产业构成的多样性。所谓兴旺是与衰败相对应的观念,具有繁荣、昌盛、发达的含义,特别是指事物具有活力和生机,欣欣向荣,生机勃勃。谈到乡村产业兴旺人们自然会联想到乡村春节期间贴出的“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楹贴。乡村的产业兴旺是指乡村生产充满活力,这种活力来自乡村各类生产的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一家独大不是兴旺,增产不增收也谈不上兴旺。外出打工挣钱再多也不能称其为乡村产业兴旺。单一生产我们一般不用兴旺来形容,因为兴旺所蕴含的生机与活力是通过多种产业的此消彼长或竞相发展来体现和表达。产业兴旺的前提是生产的多样性,乡村产业的多样性源于农民生活需求的多样性,农民不仅要吃五谷杂粮,还需要蔬菜和肉蛋奶等,去货币化的自给自足消费方式,造就了“小而全”的生产方式。恰恰是这种被认为落后的生产形式,成为维系乡村繁荣的重要条件。首先,生产的多样性有助于乡村资源的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种瓜种豆,见缝插针、精耕细作等都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实现的。其次,多样性有助于满足低碳生活的需求。多样化的乡村产业构成减少了村民对市场的依赖,就地生产、就地消费,免去了长途运输和贮存、保鲜等过程的能源消耗。再次,是实现有机循环的重要条件。特别是种植业与养殖业之间、乡村生产与生活之间的有机循环是可持续农业的重要内容。最后,有助于分散和化解农业风险。片面理解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结果导致产业单一,生产者过分依赖市场,当市场遇到问题后,农民损失惨重,增产不增收成为常态。而多样化产业构成,可以减轻自然风险,分散市场风险,农民称之为“东方不亮西方亮”。多样化不仅符合生态学原理,比单一化的产业构成更符合乡村的特点和农民需要。

在这种意义上说,产业兴旺是农民视角的和乡村视角的产业。产业兴旺所追求的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效用最大化。这就需要我们正确处理专业化与多样化的关系,处理满足市场需要和自身需要的关系。


第二,产业内容的综合性。产业兴旺不仅要求产业内容的多样性,还要求具有综合性。这里的综合性不是指技术的综合,而是指每一个产业要素都不是纯粹的、单一的,而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表现为资源的综合利用与综合功能。比如种植业,同时也体现与养殖业的密切关系,不仅要为养殖业提供饲料,也为禽畜的排泄物提供消化空间,实现种养业的有机循环。再如,农业除了提供农产品这一传统功能外,还具有生态价值、还可提供景观和休闲环境,在此基础上可以衍生出诸如观光、休闲、度假等产业形态。乡村产业的综合性还指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如农业收获物的粮食用来食用,加工粮食的渣、皮、糠以及作物秸秆可以用作饲料、燃料,还可以作为手工艺品的原料,发展乡村手工业。乡村产业的综合性不仅实现了废物的利用,也延伸了产业链条。

在产业兴旺语境下,农业不是单纯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它包含着丰富的农业文化内涵,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农业不仅活态传承着有机循环文化,还承载着一系列农业制度文化和丰富的乡土知识,体现着农民尊重自然、利用自然的智慧,很多宝贵的乡土知识甚至成为现代科技新发现的重要源泉。同样,乡村文化也不是孤立存在的单纯文化,它广泛地渗透于生产与生活中,与生产结合成为乡村产业的组成部分,如农产品品牌的建设离不开文化要素,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与生活的结合形成乡村特定的生活方式,不仅体现在衣食住行诸方面,也是地方民俗、习俗的重要内容。乡村习俗、风土人情、生活方式等又可以成为现代乡村产业的重要元素。因此,在理解乡村产业振兴时,切忌单纯片面的农产品观念,认为没有所谓的现代农业条件就不可能实现产业兴旺是对产业兴旺的误解,也是对现代农业的误解。


第三,产业要素的整体性。整体性强调的是乡村产业要素之间的关系,各产业要素不是分离的、独立的、互不相干的,而是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协同性和非线性关系。这些要素内容十分丰富,包括环境、生态、土地、水资源、物种、村落、民宅、劳动力、传统文化、生活方式、民间信仰与习俗等,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相互渗透,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形成了乡村特定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过去的乡村发展过程由于忽视乡村整体性存在,发展农业和建设乡村过程中走过不少弯路,碰到过挫折。如把本来不可分割的农民、农业、农村人为割裂开来,重视农业的同时伤害农民利益,致使农业可持续发展受阻;当我们重视农民收入,鼓励农民外出打工时,忽视了农民与农业的关系,忽视了农民的多种需要,以至于未来谁种地成为农业潜在的威胁;人们机械地理解了农业的专业化,人为割裂了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关系,致使循环农业难以为继,还导致农业面源污染;单纯的重视粮食生产,致使手工业失落;过分强调商品化生产,农民的多样化需求受到限制。诸如此类,多在于人为割裂乡村整体性,乡村整体效益难以发挥。

维护乡村产业要素整体性,首先不要用线性思维方式制定乡村产业规划,而是要树立立体产业思维模式。把乡村的所有产业要素都纳入其中,彼此渗透、叠加,继而产生整体效应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农户的多种经营对时间的利用以及空间的利用远远优于其他生产形式。其次,不能用封闭的思维方式设计乡村产业。封闭性和闭合性是传统乡村产业特征之一,优点在于环境以及内在循环的安全性和可控性,缺点在于整体运行效率不高,难以满足现代生活方式对生产的需求。因此,要在保持乡村生产整体性和闭合性优点的基础上,引进外部能量,为乡村体系注入活力。


二  乡村产业兴旺的构成


如何才能实现乡村的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和难点。以往乡村产业发展实践尝试过诸如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专业化、高效农业等措施,但都没有成为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的普遍有效措施。乡村产业振兴要发挥乡村产业要素的整体优势,必须研究产业要素之间的关系。在乡村除了种植业、养殖业、还有乡村手工业、乡村服务业和乡村文化产业等,共同构成产业兴旺的基础。就农业而言,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讨论。一是产业链延伸,二是产业融合,三是产业功能的扩展。


第一,产业链延伸。所谓农业产业链延伸是指农业向农业生产的产前、产后环节延伸。向产前延伸,包括农资的生产与经营环节。向产后延伸则涵盖贮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按照经济学观点,农产品价格低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业产业链太短(翟慧卿、吕萍,2010),延长农业产业链,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让农民充分享有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全链条的增值收益,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实际上,农业产业链延伸并不必然增加农民收入,更多的情景是减少中间环节增收更有效,如农产品直接从田间到餐桌,当地销售,减少长途运输,更符合农产品消费规律。需要指出的是,农业产业链延伸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可以产生多个分支,如糯稻生产,可以把糯稻加工成糯米,糯米再或做成米酒或其他糯米制品,再进入市场销售,这是一个链条。同时还可以衍生出稻田景观、草编手工艺品、秸秆制作饲料发展养殖业等多种分支,形成类似“树状”的产业链结构。还可衍生出为产业链配套服务的相关产业。


第二,产业融合。日本学者今村奈良臣在 1996年提出要推进与农业相关的一二三融合发展的主张,鼓励农户搞多种经营,不仅从事种养业,而且从事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流通、销售及观光旅游等二三产业,从而可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这是对产业融合的较早表述。我国学者把产业融合界定为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不同内容相互渗透、相互交叉,最终融合为一体,逐步形成新产业的动态发展过程。产业融合的形式有产业渗透、产业交叉和产业重组等类型。所以有学者把农业产业融合界定为与农业紧密相关的产业或者农业内部不同行业之间,通过产业交叉和重组结合为一体的整合过程(王昕坤,2007:303-305)。其实,农业产业融合在乡村有多种不同类型和层次的融合方式。首先,可以在农业内部不同农业类型之间实现的融合,如种植业与养殖业的融合,形成有机循环农业,稻鱼共作,立体农业等,是可持续农业的重要条件;其次,产业融合可以发生在农业产业链不同环节,即我们常说的一二三产融合,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其三,产业融合也可以体现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如农业与艺术结合形成创意农业、稻田艺术,与旅游结合形成旅游农业,与互联网结合形成互联网农业等;其四,农业产业融合可以发生在农业与乡村之间,农业与乡村本来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体现为农民生产与生活的融合、农产品与乡村文化的融合等。产业兴旺意义的农业产业融合只有发生在乡村内部才有意义,产业融合发展的目的是让农民获得较以往更多的收益。这种收益可通过产业融合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来实现,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旅游等可以使因农业季节性而闲置的乡村资产和要素得到充分和反复的利用,进而给农民带来收入。产业融合也有效缩短了农业生产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出现了供需一体化的倾向,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使农民获益(苏毅清等,2016)。


第三,农业功能的扩展。农业多功能理论提出以后,利用、开发和拓展农业功能就成为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乡村活力的热点。我们总结了农业的五大功能(朱启臻,2013):一是产品生产功能,这是农业的基本功能,产业兴旺意义的农业生产以满足当地消费需求为主,突出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强调农产品的地域特色。二是农业生态功能,农业生产本来是生态的,对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调节气候、防风固沙等均具有重要作用,还可以为人们提供多种多样的农业景观。由于长期以来对农业生态功能以及农业文化的忽视,加之片面理解现代农业,导致了农业的面源污染,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传统循环农业理念中寻找智慧。三是农业的生活功能,农业生产不仅为生产者提供优质农产品,满足其去货币化消费的需要,同时,农业劳动也是人们获得情感寄托、满足心理需求的重要途径,是乡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农业的文化功能,农业生产过程中蕴含着丰富的农业文化,是很多传统优秀文化的有效载体。传统农耕经验、耕作制度、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乡土知识以及现代农业科技知识,与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一道可以成为产业兴旺的重要内容。五是农业教化功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人们可以深刻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获得尊重自然和利用自然的智慧;体验劳动的艰辛,养成尊重劳动成果的品质;农业生产过程也是培养诚实守信、耐力与忍耐力以及节俭品质的有效途径。因此,被教育学家认为是全人培养的重要载体。

实际上,农业产业链条的每一个环节其功能都可以得到扩展,与乡村的各类产业要素实现融合,构成纵横交错的立体产业体系。


第四,关于特色产业。谈产业振兴,不能不涉及特色农业,特色农业是指在特定地理环境下、凭借独特资源条件所形成的具有独特产品品质以及特定消费市场的特殊农业类型。特色农业是天时地利人和在农业生产上的综合反映。不可替代和复制是其重要特征之一。其他地区或不能生产、或产品品质不能保障、或成本过高,使得该农业类型在特殊区域保持着独特优势。过去发展农业有个误区,就是不顾客观条件一味强调“做大做强”,在所有地区盲目复制,过于重视量的增长,结果是产量上去了,品质下来了,导致产品过剩,谷贱伤农,是农民增收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特色农业要在“特”字上下功夫,不是要盲目扩张面积和产量,而是要“少而精”“精而强”,不是靠数量取胜,是靠品质和特色取胜,这符合国家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方向,也符合农民增收的需要。产业兴旺,要突出当地的环境特色,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突出物种资源特色充分利用丰富的珍、野 、稀 、名、特物种资源;突出气候特色获得市场空间;在民族地区还可利用民族文化打造民族特色农产品品牌。


三  产业兴旺的主体


人们把承包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统称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但是,必须清楚这些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兴旺贡献中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和环节是不同的。承包大户和家庭农场主要在农业生产端发挥专用,合作社在购销和生产、生活服务领域发挥作用,而农业公司或农业企业应该在加工销售等领域发挥作用。目前农业实践中概念比较混乱,如常听到这样的说法“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合作社是什么,根据合作社法的界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简单地说,合作社是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农业生产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等之间的联合。土地流转给合作社概念不清楚,是给了合作社的某个成员,不应该是流转给了合作社整体。再有,人们制造出诸如“把农民变成既拿地租,又挣工资的农业工人”,让“农民变股东”等时髦口号,实际上都是要土地而排斥农民的做法,这些做法违背农业生产的基本特点,与乡村产业振兴的理念相悖。

乡村产业兴旺的基本主体只能是农户。这不仅因为农户的存在从社会稳定、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社区秩序、景观创造、乡村复兴和文化保护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维护和促进作用(付会洋、叶敬忠,2017),也在于农户是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最有效组织形式。农业的季节性、周期性、地域性、自然风险性、劳动对象的生命性等特点,决定了农业劳动需要丰富的生产经验、高度的责任感、自觉性和灵活性,而这些要求只有在家庭环境下才能实现。因此,家庭经营具有成本低、效益高和风险小等特点。只要农业生产特点不变,农业经营的家庭方式就不会发生变化。同时,家庭经营也是循环农业得以实现的重要节点,种植业养殖业之间的能量交换是在家庭范围内完成的,乡村居民生产与生活的循环是在家庭范围内实现的。家庭经营是农业产业融合的理想空间,正是在家庭经营的意义上,才能最有效地实现产业融合并把增值收益留给农户。家庭经营还是专业化农业的基本单位,各类专业户的出现就是很好的例证。家庭经营同样是乡村多样化经济的单元。也就是说,农户可以是专业化的,不同专业农户构成了多元化生产的乡村,满足着乡村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我们强调农户经营的适应性,并不否认农户经营的弊端和问题。农业生产者的老龄化、普遍的农业兼业化现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和农民组织程度的提高。但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以否定农户经营制度为前提,否定农户经营的任何所谓“创新”都是对农业基本特点和规律的否定,不可避免要付出惨重代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农业发展,只有在坚持农户经营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中央强调,乡村振兴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只有高度融合意义上的城乡关系,才能实现城乡发展要素的双向流动,才能为农户规模农业提供空间。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把已经脱离耕地家庭的承包地流转给种地的农民,让他们种更多的地,培育出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作为中国现代农业的基本经营单位。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生产单位。实际上就是扩大规模的农户,最大的优点在于保留了农户经营的优势,又可以克服小农户的某些劣势。实践中关于家庭农场的理解存在较大偏差,其中最为普遍的错误认识是受所谓“规模化”思维影响,认为农场规模要越大越现代化。实际上,人们想象的所谓规模效益在农业上根本不存在,大规模农业所积累的更多是规模风险。规模农业是必然趋势,但不是理想的结果。规模农业的必然趋势由两个因素所决定,一个因素是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农业,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吸引,相当一部分年轻人离开农业和农村愿意到城镇生活,这在全世界都是普遍现象。另一个因素是一个国家必须要有人种地,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必须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因此,种地的人只能种更多的地,这就是规模农业必然趋势的原因。但是这种必然趋势与理想目标并不一致,因为必然趋势中包含了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可奈何(朱启臻,2018)。大规模农业不仅需要政府更多支持,而且需要特定社会技术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讲话中指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离开了这些条件,盲目推进规模化,结果是既伤害农户,也伤害农业投资者,同时威胁国家农业安全。所以,中央一再强调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我们认为这个适度规模就是家庭农场的规模。其规模下限可以用生计标准来确定,即能够满足一家人生活需求的规模水平。其规模上限是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家庭劳动力最大经营能力所能达到的规模水平(朱启臻,2013)。不同地区、农业经营的内容不同,决定了家庭农场规模的差异。但是其共同特征是家庭劳动力为主,即农民自己为自己劳动。当然,家庭农场与一般农户同样都存在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如市场交易成本问题、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问题、农业品牌建设问题等,难以通过自身力量得以解决,需要更高层面的组织才能实现。理论和实践证明,这种更高层次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合作社。通过合作社把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联合起来,与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起,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这样才能激活农业生产的微观活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的利益,实现乡村的产业兴旺。


四  产业兴旺与乡村的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乡村就是在适应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为了农业生产人们定居下来形成了村落,村落发展过程始终以方便生产为原则,衍生出诸多与生产相关的村落形态及其功能。比如村落选址遵守 “近地原则”,村落建在离耕地最近的地方,不仅方便农业产生,还有助于产生并维持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模式,有助于维系村落生产与生活的有机循环。又如,形成了农家院落,为庭院经济和乡村多元产业提供了特殊空间。农家院落是用围墙或栅栏围起来的包括建筑、设施、空地以及特定生产生活内容的空间结构,是村落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农民祖祖辈辈生产、生活、娱乐和社会交往的空间,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村民的生产与生活在院落里以微观的形式得以生动体现。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大理古生村农民院落里座谈时指出:“这里环境整洁,又保持着古朴形态,这样的庭院比西式洋房好,记得住乡愁。” “庭院比西式洋房好”体现了总书记对乡村农家院落价值的深刻理解。农家院落对乡村产业兴旺具有特殊价值,我们选择几个说明之。


第一,农家院落与庭院经济。农家院落除了居住功能还是高产出的生产用地。在农家院落里可以“房前屋后种瓜种豆”,可以栽植果树,还可以饲养家禽家畜。所谓“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描述的就是以农家院落为基础的乡村产业兴旺的情景。许多地方甚至发展出立体空间利用的庭院经济,成为农民满足生活需要和增收的重要来源。除了种养业,农家院落还为乡村手工业传承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空间。诸如编织、纺织、食品加工、木工制作等家庭手工作坊,需要院落做支撑。乡村手工艺的振兴,没有农家院落的存在是难以想象的。无论是农业产业链延伸,或农业功能拓展,或产业融合,农家院落都是其得以实现的基本单位。如目前广受重视的“农家乐”就是依托农家院落而存在的,这是一个集生产、生活、休闲、文化于一体的综合社会空间。


第二,农家院落的储存与循环功能。院落可以储存农具,这是方便农业生产而发展出来的功能。传统社会小而全的生产方式,农具从锄头、铁锹、镰刀到耕、耙、播、收的各种器械以及马车、手推车等运输工具应有尽有,缺一不可。除了农具还要贮存农产品,如谷物的晾晒和储存,在村落里可以看到诸如农家院落里的玉米垛、挂在树上和屋檐上的红辣椒,院落中拉起一条绳子就可悬挂要晾晒的收获物。院落中还常常被挖出一口菜窖,储存蔬菜,满足生活需要。农家院落也是手工业品的制造和储存空间,无论是编织、还是酿造,或是木工制作,都需要较宽敞的储存空间。农家院落也常常用来堆放杂物,特别是那些被城市人视作垃圾的东西,农民都会精心分类堆放在院落中或是留着备用,或是卖给废品回收者。农家院落的储存功能不仅体现得十分全面,还具有地下、地上、空中等立体空间利用特点。与储存功能相关联的是农家院落的循环功能。农家院是种植业与养殖业实现能量交换的重要空间,也是乡村居民生产与生活实现有机循环的重要节点。由于院落的存在,农业收获物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农产品的废弃物在这里转化为家禽家畜饲料,人与动物的排泄物以及生活垃圾在院落里变成有机肥,这种有机循环的智慧只有在农家院落中才能得以体现。


第三,生产经验交流功能。乡村的生产技术与生产经验的传播有其特殊途径,其中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邻里间的示范与模仿,这与农家院落的存在不无关系。农家院落构成的物理空间、社会与文化空间为农业与手工业生产提供了有效的交流条件,新品种、新技术、新技能可以在院落里展示和示范,在此基础上实现扩散与推广。院落也是重要的人际交往和信息交流的公共空间,开放的院落形成熟人社会,才使有效的经验交流和技能的代际传递成为可能。即使是现代农业科技的推广,利用熟人社会的示范效应也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除了院落,乡村其他要素也与产业兴旺密不可分,如村落形态、典型民居、特色民俗、生活方式、乡村文化等都是乡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作为一个有机体有其满足村民生活的各类要素,产业兴旺就是要发现这些要素的生产生活价值,并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放大这些价值,实现乡村财富的增长。这就需要把乡村整体作为产业要素而不是人为把乡村与产业割裂开来。乡村农业、手工业、休闲、体验等业态以及农产品品牌建设等,都只有以村落有机体、村落文化为载体才有生命力和可持续性。村落是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转换空间,不论是提供特色、高品质的农产品,还是以享受优美环境为目的的乡村休闲、度假,都要依托村落才能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村落结构是把乡村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生态经济优势的最有效的转换器。

在乡村建设实践中,存在一个严重的误区,就是看不到乡村价值,忽视村落与乡村产业的特殊关系。谈到环境卫生,就想着消灭乡村的家庭养殖业;谈到宜居,就想到拆掉农民的房子建成排楼房;谈到生产,就想到流转农民的土地而排斥农户经营。特别是忽视农家院落的综合生产价值,仅仅把农家院落看成是一块“建设用地”,甚至通过“占补平衡”搞土地指标交易,已经成为乡村消失的重要因素。片面地用城市建设思维改造乡村,机械地用发展工业的模式发展农业。结果,凭着美好想象建造了漂亮的民居,却永远消灭了农民的生计来源。拆村并点,使农民远离耕地,削弱了农业生产;让农民上楼,消灭农家院落,使包括乡村手工业在内的庭院经济难以为继,在排排楼上甚至迫使农民回到了人畜同居状态;改变住宅结构的同时也改变了乡村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使优秀的传统文化失去了载体,乡村文化产业也就无从谈起。无论是田园综合体,还是美丽乡村建设,都应该尊重乡村特点和发展规律。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所强调的一系列促进产业兴旺的措施都离不开对村落整体价值的认识与应用。如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无论发展什么样的乡村产业,都要深刻认识乡村的价值所在和其对乡村产业的重要性,要坚持农民主体和乡村载体的原则,任何排斥农民和排斥乡村的做法都与产业兴旺背道而驰。

(本文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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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年,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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