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可:“恶魔般的野蛮人”?打破对伊斯兰的“刻板印象”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97 次 更新时间:2018-05-30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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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可  

近二、三十年来,由伊斯兰极端激进组织发起的恐怖主义袭击在所有的恐怖主义和暴力恐怖活动中占据了中心位置。这就给人们造成了这样一种印象,仿佛恐怖主义活动都是穆斯林所为,从而将恐怖主义与伊斯兰联系在一起。于是,伊斯兰与恐怖主义似乎如影随行须臾难以分离。早在伊斯兰极端主义者成为问题之前,欧美社会就一直把伊斯兰和穆斯林视为另类,无视伊斯兰世界和穆斯林内部的多样性,将之视为同质性的对象加以刻划,使之成为西方文明的“他者”,造就了“东方”(指中近东)的非理性、暴力、残忍、野蛮的刻板印象。使“东方”成为一种象征,代表着“一大群恐怖、具破坏性、恶魔般的野蛮人”。欧美国家文化产业对穆斯林形象的塑造,至少带来三种消极后果。

其一,它为极端主义者提供了发起所谓“圣战”的口实。伊斯兰极端主义恐怖组织甚至从这些污名化的文本和表述中得到启发,以至于策划了更为有效的袭击。对纽约世贸双塔的911袭击是为其例。在此之前已有美国的有关电影中有类似情节。其二,它会把一部分穆斯林推动极端主义者阵营。其三,这种联想建构起一种特殊的归类,如同把少数民族与贫穷落后联系起来所产生的刻板印象那样,把伊斯兰同恐怖主义不加分析地加以联系,也会使人们产生把穆斯林与野蛮联系产生认知上的归类。所以,在反恐动员的话语中,分寸的掌握至关重要,一定要把伊斯兰极端主义者与一般穆斯林民众严格区分。反恐所面对的终归是一小撮人而不是整个族群。因为暴力恐怖分子来自某一族群或者某一民族,便对该族群或者民族另眼相看,或视为另类,是缺乏智慧的愚蠢做法。

话虽如此,但这些年代伊斯兰极端主义组织的恐怖活动增加却是不争的事实。仅在过去的两年间,法国就发生了数起严重的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先是对《查理周刊》和里昂的袭击,接着是不久前发生在尼斯的卡车袭击事件。如果说对《查理周刊》的袭击具有争议性,里昂和尼斯事件则绝对是真正意义上的恐怖主义事件。

此外,ISIS 令人发指的恐怖行为每天都在发生。该组织善于利用现代高科技传媒手段,将他们的杀戮行为制成视频向全世界发布,他们公开发表各种类型的政治宣言,宣称向所有非穆斯林开战,并且热衷为各种恐怖主义事件“负责”,尽管有些恐怖行为并非其所为。ISIS的这些做法说明,除了通过有组织、有对象的“复仇性”杀戮之外,他们还试图通过滥杀无辜向全世界昭示,他们是真正的恐怖主义者。这个组织尤其乐于向新闻记者施暴。每一次对媒体人的杀戮都有视频流出来。由于新闻记者的职业特殊性,囚禁他们、折磨他们和杀戮他们,往往会最大程度地使恐怖行径在世界范围内传播,而这正是恐怖主义组织所希望的。他们的存在足以使人们改变对伊斯兰的印象,这是伊斯兰本身也必须面对的问题。

除了今年来在欧洲的一些恐怖袭击之外,巴以争端中也经常出现恐怖主义袭击,如袭击机场、慕尼黑奥运会和劫持飞机之外,还包括了屡屡发生的在公共场所的汽车炸弹袭击。此外,在其他一些国家也出现了类似事件。在我国,来自伊斯兰极端保守主义者的暴恐袭击和恐怖主义活动近十多年来也呈现上升趋势。这一趋势直到这一两年有所遏制乃因政府的强力打压。但是,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在中东等西亚地区发生的恐袭事件并非全因为宗教的因素,也不是所有的参与恐怖暴力行动的暴徒都是穆斯林。事实证明,巴勒斯坦的基督徒也参与其中。但因为中东地区是恐怖主义袭击和暴恐活动最为频繁的区域,而这一区域的居民以阿拉伯穆斯林为主,这就容易使人们将这些恐怖主义活动与伊斯兰联系在一起。这是为什么世界范围内有此刻板印象的原因。

除了中东地区之外,我们看到,践行伊斯兰的其他区域,如阿富汗、巴基斯坦、中亚地区,以及俄罗斯境内的若干区域,也经常爆发恐怖主义袭击和暴恐活动。这就足以印发我们的思考,到底伊斯兰和暴力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以及,伊斯兰究竟为恐怖主义提供了什么样的资源?这并不是说伊斯兰引起恐怖主义,而是我们得明白:恐怖主义者究竟如何从伊斯兰文化或者传统中提取那些他们认为可以为他们的残暴行径提供合法性的资源。换言之,我们得理解恐怖主义者如何应用和曲解伊斯兰教义来为他们的“圣战”服务。

“圣战”(jihad),早年是伊斯兰用于鼓舞穆斯林的口号。我们对这一概念的产生的理解不能脱离伊斯兰建教之初的社会环境。在绵延数百年与基督教世界的纷争中,不断爆发血腥冲突。以夺回“圣地”为名实为掠夺的十字军东征,断断续续延续了200多年。在这过程中,对穆斯林而言,对圣战的理解当然只有血腥的一面。毋庸讳言,在伊斯兰的扩张和许多地区伊斯兰化的过程中,的确有过武力征服。对于伊斯兰而言,整个世界分为两大部分:伊斯兰世界和战争世界。前者为穆斯林主宰,行伊斯兰教法;后者为异教徒之所在并为他们所主宰。显然,二者之间只能是战争状态,直到整个世界归于伊斯兰但是,穆斯林很早就知道,他们需要认真对待的只有犹太教和基督宗教,因为这两个宗教与伊斯兰相似,而且还有亲缘关系。而且基督宗教也一直在努力扩张和传教。所以两大宗教一开始便存在着极度的紧张。但是,圣战并不妨碍两大宗教之间缔结合约,伊斯兰世界的军队甚至偶尔与十字军结成盟友打击自己的伊斯兰对手。而且,在伊斯兰世界里,虽然犹太人和基督徒在法律上是二等公民,但也只是向他们课以特殊的附加税。他们在缴纳赋税之后,可以继续他们的宗教实践并有相当程度的自治。这同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里几乎毫无生存权利的“异教徒”之悲惨状况不可同日而语。可见,宗教战争在本质上还是为了政治经济利益,而不是某一宗教的好战本性。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妨这样来理解恐怖主义与伊斯兰之间某种“关联”:伊斯兰极端主义者将最初一些今天已经不再被奉为金科义律的说教重新解释并重新尊奉。所谓的“圣战”就是如此。《古兰经》里多次出现“圣战”的训示,是“为神而奋斗”(striving in the path of God)。在过去,这经常被解释为在捍卫和发展伊斯兰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今天,“圣战”中武力抗争的内核可以说早被扬弃。在伊斯兰世界里“圣战”所保留的最基本的内核,其实是与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一样的。它意味着在神指明的道路上修炼以求自我完善。但是,在面对不公平与非正义面前,其所具的武力抗争含义会被重新强调。伊斯兰极端主义者的恐怖主义宣传就是利用了这一点。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正义之举吗?显然不是。无论本拉登或者其他恐怖主义组织或者个人发动“圣战”的初衷和终极目的是什么,滥杀无辜平民的血腥绝对与伊斯兰的宗教精神没有关系,而且是违背其基本原则和教义的。

退一步设想,如果极端主义者的袭击是因为感到自己受到屈辱或者其他不公平的原因而“情有可原”(justifiable),他们也不应采取滥杀平民的恐怖主义方式。那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自杀袭击呢?是否伊斯兰教义为之提供了某些似是而非的正当性资源?对于后面一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这又是一个被当代伊斯兰极端主义者所曲解的资源。伊斯兰极端主义者在策略的逻辑上实际上与萨伊德所批评的西方传媒和文化产业对穆斯林和伊斯兰的妖魔化毫无二致。如果说西方文化产业曾将穆斯林整体性地妖魔化,伊斯兰极端主义者则是寻求建构一种大而无当、似是而非,然而却有巨大潜能可资利用的认同,来进行动员或者妖魔化对方。在这一过程中,历史成为极端主义“圣战”者获取精神动力的资源。我们最多只能认为,伊斯兰历史可能存在者孕育恐怖主义的土壤,但这并不意味着伊斯兰必须对今天的恐怖主义活动负责。正如我们不能苛责基督教文明和民主制度,尽管它们曾经催生希特勒和纳粹党人。但是,我们需要在特定的宗教、文化和历史语境中来解读这些反人类现象。

无疑,历史上伊斯兰发动的对非穆斯林的战争比基督教的对外战争来得频繁。苏丹和哈里发们热衷于对非伊斯兰地区到伊斯兰化,而基督教则对内部到的杀戮和铲除异端更感兴趣。为信仰而战是穆斯林的责任,为此伊斯兰从一开始就制定了一些与战争的有关条款。伊斯兰法“沙里亚”(Sharia)对战事的许多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甚至具体到在不同场合所应使用的武器。这些,成为了现代伊斯兰极端主义为其恐怖主义活动寻求合法性的依据。在历史上沙里亚也刺激了许多宗教迷狂组织的出现。他们成为了今天伊斯兰极端主义者所效法的榜样。显然,极端主义者对历史有所筛选,他们根据自身的需要把某些具体和特定的东西提升扩大到具有普遍意义得程度。也就是说,当他们在历史资源中寻求其恐怖行动的合法性时,历史是非语境化的,任何事件和现象仿佛都是孤立存在。换言之,历史是被筛选的。

前文提到恐怖一词来自法国大革命之后的腥风血雨。英文里一些语汇来自于历史上的一些采取行刺或者其他手段的反抗组织。例如,与“狂热”有关的词汇zealous 来源于公元一世纪犹太人反抗罗马的组织zealots;“暴徒”(或者“恶棍”——thug)则来自印度历史一个同名组织。该组织以印度教女神卡里(Kali)的名义,据说在长达7个世纪的过程中,绞杀了数百万人。最为有名的当属“刺客”(assassins),这个词来自伊斯兰历史上的一个秘密组织。该组织出现于今天叙利亚和伊朗接壤区域,活跃于11到13世纪(1090-1256)。其时,什叶派穆斯林在这一地区建立了一个称为尼扎里(Nizari)的政权。“刺客”原来意思为“迷狂者”(阿拉伯字Hashishhin或为hashish-taker)。大概是食用某种药物使自己处于一种半麻醉状态为接近行刺目标而壮胆。称他们为assassins是他们的穆斯林敌人,他们则自称为“非达因”(fidayeen),意思为“准备献身者”。该组织的行动与当今的恐怖主义者不可同日而语。首先,他们的袭击是针对个人,而且只袭击那些大权在握,却被认为违背真主意志的穆斯林,如哈里发、苏丹,以及其他行政、军事和宗教首脑,而且绝不伤及无辜。其次,在手段上,刺客们只能使用匕首、短刀;弓箭、毒药等远距离射杀,或者刺客不在场达到目标被视为是懦夫的行为。再次,这些行刺者虽以死相许,但自杀绝不是手段。他们往往都死在抓获他们的人的手里。最后,他们的目标无一例外,全为伊斯兰内部人物。

伊斯兰历史上这些荆轲式人物的事迹不仅在伊斯兰世界广为人知,而且随着奥斯曼版图的扩张也流传到欧洲。在现代历史上他们影响了一些人的行动。历史上最为有名的行刺——枪击奥匈帝国斐迪南大公就发生在巴尔干半岛的萨拉热窝。这次行刺的后果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整个巴尔干半岛都曾是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版图,有些地区高度伊斯兰化,而大部分地区在许多方面都受到了伊斯兰的影响。

但是,仅凭这些就断定伊斯兰是一个邪恶的有着恐怖取向的宗教显然是不公平的。类似行刺事件在基督教世界历史上的权位争夺上也经常发生,莎翁名剧《哈姆雷特》就有这样的剧情。在我国历史上,王室内部的争权夺利所导致恐怖事件更是家常便饭。所以,这些与今天的恐怖主义有关联的历史事件或者组织的曾经存在看似与宗教或者传统有关系,但实质上是当时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所决定的。脱离这一语境所获得的答案一定带有某种本质论的色彩,这有违于当代社会人文学科的要求。

本文摘编自《认同、文化与地方历史:人类学的理论探讨与经验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感谢出版方授权刊发,标题系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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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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