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安:在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第四届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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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安  

杨发明主任,

各位委员、各位朋友:

今天在这里召开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第四届会议,回顾总结过去五年工作,谋划安排今后几年工作的思路和任务,调整新一届委员会委员,是一次重要的会议。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向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2012年以来,在中国伊斯兰教协会领导下,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防范和抵御宗教极端主义为重点,深入推进解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出版第五辑、第六辑《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第七辑的编写工作也已完成。针对新疆发生的暴力恐怖活动,及时编写发表卧尔兹,表明严正立场。开展以“中道”思想为主题的研讨活动,举办卧尔兹演讲比赛、召开经学思想研讨会,弘扬我国伊斯兰教爱国、和平、宽容、中道的精神。组织出版一批宗教经典和宗教知识读物,满足穆斯林群众正常宗教生活需求。开通中国伊协网站维吾尔文版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正确宗教知识,倡导正信正行。围绕反对极端主义开展国际合作,与俄罗斯及中亚四国共同举办国际研讨会,表明反对极端主义的共同立场,产生了良好影响。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五年来积累的经验值得珍视。为此,以陈广元大阿訇为主任的中国伊斯兰教教务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付出了艰辛努力,特别是居玛·塔伊尔大毛拉为之付出了宝贵生命,对他的最好纪念,就是继续高举爱国爱教精神,把他生前钟爱的解经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自2001年成立以来,在教务指导和解经工作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中国伊斯兰教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由知名爱国宗教人士组成的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根据伊斯兰教经典及其内涵,在教规教义方面对中国伊斯兰教发展中和穆斯林生活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做出解释,进行正确指导,对中国伊斯兰教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对团结引导穆斯林同各族群众一道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成立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是中国伊斯兰教教务制度的创举、解经方式的创新,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伊斯兰教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应当继续坚持,并不断加强和完善。

党的十九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制定了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肩负着重要职责,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的重要论述,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贯彻到教务指导中去、体现到解经工作中去,转化为我国伊斯兰教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生动实践。

在此,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新一届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工作提几点希望。

一、始终坚持中国化方向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的一千多年历史,就是一部不断适应中国社会、融入中华文化的历史,就是一部由“伊斯兰教在中国”向“中国伊斯兰教”演进的历史。明清之际出现的“以儒诠经”活动,运用中国传统文化诠释伊斯兰教思想,对推动伊斯兰教中国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当今中国,坚持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方向,是我国伊斯兰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重要的历史任务。这方面有许多方面的工作要做,而解经工作尤为重要,各位委员可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关键,是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使之成为他们的自觉追求和行为规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解经工作去中,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从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去。

解经本身不是目的,解经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要重视解决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进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比如,我国穆斯林有自己的传统民族服饰,已经成为大家普遍认同的民族文化标识,但一些地方有的穆斯林突然改为穿戴阿拉伯民族服饰,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再比如,穆斯林履行朝觐功课是有条件的,但有的穆斯林生活很困难却借钱举债甚至砸锅卖铁也要去朝觐,有的穆斯林身患重病却不听劝阻非要去朝觐,有的穆斯林没有名额指标却不惜违法参加零散朝觐。这样一些问题,不能仅靠政府部门去纠正和解决,各地伊协组织和伊斯兰教界人士要有责任和担当,特别是解经要及时跟进,从教规教义上说清楚、讲明白,进行正确的宗教指导。我们讲坚持我国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方向,就是要使我国伊斯兰教思想、文化、制度、礼仪、行为、建筑、服饰等不同层面、各个方面,都要形成中国特色、民族特点,不能把国外的东西奉为圭臬,不能用外国宗教标准来衡量我国宗教。

从长远看,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不能停留在解经工作上,要通过不懈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经学思想体系。这不是短期内能实现的,但需要从现在着手,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把握好实现长远目标与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特别是要通过深入开展解经工作,不断积累经验,注重培养人才。

二、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公布,是宗教工作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学习贯彻好新修订《条例》,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在伊斯兰教界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要注重发挥解经工作的重要作用。

新一届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委员要带头学习新修订《条例》,深刻理解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吃透新修订《条例》的基本制度、重要原则和具体规定。要带头宣讲新修订《条例》,用穆斯林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法,用发生在穆斯林群众身边的案例释法,用编写新卧尔兹方式引导穆斯林群众自觉守法。要带头遵守新修订《条例》,各位委员在穆斯林群众中都拥有很高威信,你们的一言一行对穆斯林群众都有很大影响,要以带头守法的行为做出示范,起到言传身教的良好效果。

树立法治理念,对维护伊斯兰教领域正常秩序、促进伊斯兰教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要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树立法治理念。要向穆斯林群众讲清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是伊斯兰教国家,国家尊重穆斯林的宗教信仰,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伊斯兰教界合法权益,但穆斯林群众应当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不能搞特殊化、成为特殊公民。在我国,无论是什么人、属于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只要触犯法律法规,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处理,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

在伊斯兰教开展法治教育,要抓住如何看待国法与教规关系这个关键问题。现在有些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有的重教规、轻国法,只知是信徒、不知是公民,甚至把违法行为当作信仰坚定的表现;有的把宗教身份和宗教问题特殊化,甚至利用宗教聚众滋事;有的以“教法”为由干涉社会生活、干扰市场秩序、干预婚姻和教育制度。对此,解经工作要给予高度关注,从教规教义上讲清楚,这些行为不符合穆斯林的行为要求,不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影响伊斯兰教的社会形象,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教规和国法的关系,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穆斯林。

三、坚决反对宗教极端

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泛滥,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重大威胁。在我国,宗教极端主义总体可控,但在新疆地区造成了很大危害,并存在向内地蔓延的危险。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但打着宗教旗号、歪曲宗教教义,对信教群众具有欺骗性。宗教极端主义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主张伊斯兰至尊,排斥甚至攻击“异教徒”;二是主张教权至上,鼓吹教法大于国法,只遵守教法,不遵守国法;三是主张暴力至大,煽动穆斯林为“主道”殉教,从事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主义的目的,是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分裂祖国,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国家。有效遏制宗教极端主义,需要依法打击和标本兼治。我国伊斯兰教界责无旁贷,要站到反对宗教极端主义第一线,从宗教领域上同宗教极端主义作坚决斗争。这是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我国伊斯兰教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对此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

过去几年,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编写了一批新卧尔兹,运用伊斯兰教教义批驳宗教极端主义,起到了正本清源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批驳和防范宗教极端主义仍然是解经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对宗教极端主义主张进行系统疏理和深入分析,重点针对 “迁徙”“圣战”“教权至上”“排斥异教”“鼓吹暴力”等主要谬论,精心编写新卧尔兹,讲清楚这些极端主张不仅不是伊斯兰教的主张,而且是与伊斯兰教背道而驰的,是对伊斯兰教的严重伤害和恣意践踏,已经成为伊斯兰教的最大威胁,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辨别能力,自觉抵制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蔓延。

解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祛邪扶正、破邪显正,我们不仅要让信教群众知道宗教极端主义不是伊斯兰教,还要让信教群众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伊斯兰教。要普及伊斯兰教基本知识,弘扬伊斯兰教的真正精神,重点宣讲伊斯兰教关于爱国、和平、团结、宽容、中道、善行等主张,明确做一个真正穆斯林必须信仰纯正、行为端正,形成正信正行的良好氛围,从而夯实抵御宗教极端主义的坚实思想防线。

四、努力提高解经水平

从当今世界一些国家实践看,建立伊斯兰教教务指导机构,对宗教经典作出权威解释,指导伊斯兰教有序开展宗教活动,促进教内外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方式。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具有了较高威信,权威地位逐步确立了起来。但是,从所面临的问题和所肩负的责任来看,还需要付出更多努力,还有发挥重要作用的很大空间。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座的各位委员,都具有较深厚的宗教学养。但解经不是注经,解经是要根据《古兰经》“圣训”帮助穆斯林正确对待和处理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仅需要广博的宗教学识,还需要具备适应时代必需的其他知识。正因为如此,各位委员要注重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正确阐释经典教义,作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了解中华文化和国情特点,必须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必须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大政方针,必须了解党和国家有关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当前,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的重要论述,学习新修订《条例》,在学深吃透、融会贯彻上下功夫。惟有如此,才能在解经工作中把握住正确导向,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始终坚持我国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方向。

解经工作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主要由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承担,国家宗教局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作为解经工作权威机构,具有唯一性。地方伊协、教职人员和穆斯林,都可以通过学习经典教义提出自己的正面理解,但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作出的解释是唯一权威的解释。这不等于说,除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外,都不能开展解经工作。恰恰相反,要鼓励和支持地方伊协组织、宗教界人士参与解经工作。这种广泛参与、深接地气的解经活动,是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解经工作的活水源头。教务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地方伊协解经工作的指导,组织经常性的研讨交流,不仅要自己编写新卧尔滋,还要善于发现地方伊协解经的优秀成果,通过整理和修订,进行权威发布。对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的权威解经,地方伊协要组织宗教界人士运用各种方式进行宣讲,讲深讲透,使解经成果真正落地见效。只有这样,解经工作才能既有序、又有活力,还能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开展解经工作,既是担当宗教责任,也是担当社会责任,两者应当有机结合起来。宗教是社会的一部分,必须顺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在现实社会中,宗教与社会之间总会有矛盾,旧矛盾解决了还会出现新矛盾,宗教适应社会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克服矛盾的过程。解经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找到合理解释,进行正确引导,让宗教更好地适应社会,使宗教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和进步。因此,开展解经工作需要有敏锐的眼光,善于发现矛盾,通过阐释经典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比如清真寺建筑风格问题,目前各地保存下来的清真寺多为中国传统建筑风格,不仅具有很高建筑艺术价值,而且无声地讲述着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发展历程。外国伊斯兰教代表团来华访问,都喜欢到西安化觉巷清真寺、北京牛街礼拜寺这样的清真寺参观,并给予高度评价。但近一二十年来,一些地方修建清真寺时兴起阿拉伯建筑风格,让人感觉与中华文化不和谐,与社会也不协调。尽管其中可能有诸多原因,但都向阿拉伯国家宗教看齐的风气不能提倡。这个例子说明,解经工作不能脱离现实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解经及时指导解决现实问题,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如果解经工作不能及时回应现实问题,甚至总是缺位,就失去了其重要性。

以上谈了些看法,供各位委员思考。解经工作十分重要,各位责任十分重大。国家宗教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伊斯兰教界深入做好解经工作,一如既住地支持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发挥更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希望新一届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更加出色,也希望新任委员们能够带来新的朝气和活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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