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应对老龄社会的家庭农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79 次 更新时间:2017-11-1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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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中国目前已经提前进入老龄社会。能否解决未富先老的问题,将成为对中国能否顺利实现现代化的重大考验。中国若能利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充分发展基于一家一户农户的家庭农业,在资源、政策各方面支持老人农业,则与土地结合起来的家庭农业就可能极大地缓解中国出现的未富先老的危机。中国的家庭农业不仅有能力解决粮食安全问题,而且有能力解决农村庞大人口的就业与基本收入问题。将农村老年人与土地结合起来的家庭农业是中国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重要优势。在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国家应当大力支持和发展家庭农业,而非推动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关键词:老龄社会  家庭养老  老人农业  农业经营


一、引论


当前中国发展中遇到的一个困境是,在中国仍然处于发展中阶段时,中国就提高遭遇了老龄化社会。2016年1月22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指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截止2014年,60岁以上人口达到2.1亿,占到总人口的比例15.5%。中国成为国际通常定义的典型老龄化社会。从世界历史来看,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是在完成现代化转型之后进入到老龄社会的。老龄社会的提前到来,对于中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顺利实现现代化是重大挑战,需要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之所以说老龄化社会对中国现代化是一个挑战,是因为,一般情况下,超过60岁的老年人口就不再从事生产,就变成了纯消费人口,就要靠领取社会养老金来生活。老龄人口占比越高,生产人口就越少,消费人口就越多,社会效率就会因此降低,产业竞争力也会降低。

受到老龄化社会的困扰,发达国家普遍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5岁甚至67岁,中国也在讨论退休年龄推迟的问题,并引起了比较强烈的社会反应。推迟退休年龄,就要增加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限,以及缩短可以拿到退休养老保险金的年限。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提前遭遇老龄社会就比一般发达国家有更多应对困难。一直以来,中国体制中,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只将占人口少数的干部和职工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之中。2013年国家颁行《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所有正式企业雇工必须按要求由企业和雇工共同缴纳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在内的“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大大提高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企业雇工未来保障能力,包括他们退休后可以获得的退休金和出现诸如工伤、失业等意外的保障。不过,很多农民工希望将缴纳的“五险一金”作为工资即时发放,因为缴纳的“五险一金”要占到雇工工资收入的40%左右。农民工尤其希望有现时收入的,扣除生活费以后,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正是他们可以积蓄的部分。有时候农民工宁愿到比较不正规的岗位就业,以获得较高即时现金收入,而不愿到正规企业就业,虽然正规企业有“五险一金”,即时工资收入却往往不高。

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很快在全国推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所有超过60岁的农民纳入到最低55元/月(现在已涨到70元)的农村基础养老金中。也就是说,即使农民之前一分钱的养老金也没有缴纳,到了60岁可以获得国家最低55元基础养老金。从而,国家将所有人都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里面来了。当然,这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对农民和农民工一块相对还是比较初步和低水平的。这种低水平是与中国发展阶段有关的。在当前中国发展阶段,社会保障的全覆盖,就一定是低水平的。

给超过60岁农民每月70元基础养老金显然不足以仅靠养老金就让农村老年人过上体面日子。农村老年人养老金只是过去农村家庭养老的补充。更重要的是,农村老年人是有土地的,他们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不同于城市的就业与收入模式以及养老模式。


二、当前农村基本养老模式


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而家庭养老又建立于农业生产和家庭合作上面。传统时期先不说了,人民公社时期,以生产队作为基本分配单位,一般按农民家庭人口和劳动力所挣工分进行分配,老年人不参加生产队的劳动,没有工分,生产队仍然按人口分配粮食等生活资料。分田到户以后,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农民家庭承包土地,内部进行分工,共同生产消费,实行家庭养老,赡养父母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父母则在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面也为子女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

到1990年代后期,农村年轻人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农村老年人缺少进城务工经商的机会而留村从事农业生产。一个农民家庭,年龄较大的父母留村耕种承包地获取农业收入,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获取务工收入,这样在没有减少农业收入的前提下面增加了进城务工收入,从而提高了农民家庭收入水平。当前全国70%左右的农民家庭形成了这种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在这样一种家计模式下面,因为年老父母与土地结合在一起,老年人是生产者而非消费者,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就在家庭分工中自然而然地完成了。只有当农村老年人年龄太大,不再有能力参加农业生产时,他们才成为了家庭中的纯消费者,需要通过家庭来养老。

一般情况下,当老年人不再能参加劳动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时,老年人就成为家庭比较大的负担,在家庭子女需要外出务工情况下,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就是更大问题。一般情况下,老年人失能后往往离去世不远。所以老年人家庭赡养一般都不是太大问题。

当农村老年人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时,农村老年人一般都可以通过家庭养老来完成生命周期。他们住在自家房子里,通过种地来获得收入,通过庭院经济可以满足自给自足的需要,通过捞鱼摸虾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在农村生活,与土地结合起来,不仅有收入机会,而且消费很少,尤其是现金支出压力比较小,农村老年人可以轻松解决生活问题,甚至还可以有储蓄,可以支持在城市打拼的子女。上海市给退出耕地的超过60岁农民每月发1500元“镇保”,上海农村老年夫妻两人每月有3000元“镇保”收入,因为他们住在村庄,有庭院经济等自给自足收入来源,他们每个月只花费500元,可以节余2500元用于支持进城打拼的子女。全国农村普遍出现的情况是,仍然种地的农村老年人在他们失去劳动能力之前,一直都是家庭的生产者和贡献者,家庭老年父母的农业生产收入支持和支撑了年轻子女进城的打拼。

正因为与土地结合起来的农村老年人是生产者,2009年国家将农村纳入到新农保,给每位超过60岁农村老年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农村老年人就会相当满意相当感激。如果离开土地,没有家庭养老,若每月只有55元基础养老金,这样的养老金显然是太少了,完全不能解决农村老年人的温饱问题。现在的事实则是,农村老年人通过与土地的结合以及凭借家庭养老就能过日子。如果额外加意外地有国家给予的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这55元现金收入就真是意外之财啊,就真是太好了,就有了手头的零花钱。

也就是说,虽然当前中国提前进入了老龄社会,但中国老龄社会中,因为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仍然与土地结合在一起,且他们仍然是生产者,而非单纯的消费者,中国当前的老龄化社会可能就不同于一般理解的老龄化社会。我们需要对当前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与生存状况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考察。只有理解了农村老年人的真实生存状况,我们才可以深刻理解当前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实质并找到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办法。


三、农村养老与土地保障


理解当前农村老年人的生存状况,有两个重要的因素需要考虑,一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及土地家庭承包制,二是农业机械化。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分田到户以来,集体土地以户为单位承包给农户,农户具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相当公平地分配给农户使用。所有农户都有土地,且每一户的土地规模都相差不多,从全国来看,农户占有土地状况大致是“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状况,仅仅靠这样规模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是不可能致富的,但解决温饱问题却大致够了。中国是人多地少的国家,分田到户以后,农民生产积极性释放出来,有限的耕地无法容纳过多剩余劳动力,从而出现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进入二、三产业农业产出却并未减少的情况。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出来,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的中国农业很快便成为了老人农业,农民家庭中往往是年龄比较大的父母才在家种地,也可以种好自家承包地。因为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二、三产业,主要由农村中老年人耕种土地的劳动生产率反而大幅度提高了。

相对于年轻人,农村老年人的体力往往不是很强,重体力农活难以承担。不过,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的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家庭收入提高,农业机械化快速普及,机耕机种机收、电灌电排、植保运输等等各个农业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使之前需要重体力的劳动环节可以通过机械化来应对,农村老年人种田就可以从繁重农业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更多变成了农业管理和田间管理,中老年农民因此完全有能力与土地结合起来,从而获取土地收益。

每一个农户家庭都有老年父母和年轻子女,每一个农户家庭都分配有大致相等的承包土地,每一个农户家庭年轻子女都有进城务工经商的机会,每一个农户家庭中老年父母都可以通过经营自家承包地获取农业收入,每一个农户家庭都可以通过机械化来降低繁重的农业体力劳动。从而,每一个农户家庭都具有从土地上获得收入的机会。有一些农户家庭子女在城市有了稳定就业与收入机会,在城市体面安居,这样的有能力体面进城的家庭就将年老父母接到城市共同生活,他们的土地流转给仍然留村务农的亲朋邻里。还有一些农户家庭父母年龄太大已经失去农业生产能力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年轻子女因此无法进城务工经商,这些留村务农的年轻人就不仅种自家承包地,而且尽可能将那些进城务工经商不再种地农户的土地流转过来以形成适度规模经营,获得相对较高的家庭收入。

仅从农业生产来看,在当前农业生产力条件下,即使中老年人种地,种自家责任田,每年农忙时间最多也就两三个月,在每年两三个月的农忙期间穿插着大量农闲时间,低龄老年人农闲时间可以在附近寻找各种务工经商机会,年龄较大的老年人也可以从事一些农村副业,可以捞鱼摸虾。年龄更大的老年人不再能进行农业生产,也可以搞点庭院经济,自己种菜,养鸡养鸭养小狗。

也就是说,依靠家庭农业,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农村老年人通过与土地结合而成为了有效率的农业生产者,而不仅仅是家庭中的消费者。考虑到当前家庭农业生产小规模的性质,每年农忙时间较短,以及村庄熟人社会的性质,我们可以对与土地结合起来的农村老年人状况进行更为细致的描述:

第一,在当前农业生产力条件下面,中老年农民种自家“户均不过十亩”承包地,每年农忙时间最多也就两三个月,其余大部分时间都是农闲,包括进行农业作物田间管理时间。农闲时间多是当前农村老人农业的一个重要特点。

第二,在农业机械化普及条件下面,当前中国绝大多数农村都已(或有条件)告别肩挑人扛的繁重体力劳动。因为几乎所有需要繁重体力的生产环节都可以机械化。老年人种田体力不再是问题,

第三,如何利用农闲时间是当前农村一个很大的问题。相对年轻的农业人口会利用农闲时间兼业以增加收入机会。年龄比较大的农村老年人也会通过庭院经济实现自给自足。

第四,村庄是熟人社会,居住在村庄中的农户都是祖祖辈辈生活在村庄的亲朋邻里,农户之间有竞争有攀比,更多还是相互帮忙与协作。熟人社会为农户提供了关系资源,提高了农村的社会资本。

第五,农村熟人社会的竞争与协作为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提供了意义之网。正是通过相互之间的联系,生活中的社会意义被呈现出来。并且农村熟人社会为农民共同生产生活创造了意义和娱乐空间。大量农闲时间只有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才可以最有意义地打发。

第六,生活于祖祖辈辈就生活其中的村庄熟人社会,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有绝对的安全感,因为这个村庄这片土地是属于自己的,谁也不可能将自己赶走。自己在村庄中有房子,有土地。在自己家里的安全感与在城市的漂泊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第七,与土地结合起来进行农业生产的自食其力,不仅可以获得收入,而且因为可以获得收入而成为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可以通过劳动来证明自己活着的价值。某种意义上,劳动本身就是人的一种需要,因为正是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价值可以证明自己的生存意义。

第八,农业生产是季节性周期性展开的,农业季节性展开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中老年人提供了人生的节奏。正是农忙与农闲的穿插,使得农闲的日子也有了节奏,有了意义。所有时间都无事可做,闲得无聊,就成了混吃等死,就失去了生活本身的意义感。

第九,如何为老人农业提供更好的社会化服务,适应老人农业的需要进行资源转移和制度设计,这方面还有工作要做。总体来讲,当前土地集体所有制下面的家庭承包制度和农业机械化为老人农业提供了广泛空间与可能。

第十,农村老年人正是通过与土地结合起来获得农业收入,他们才更加获得了生命的意义。他们证明自己是有用的,而不只是家庭或社会的拖累。

第十一,农忙之外的农闲也要设计。如何更加高质量更健康地让农村老年人度过农闲时间,是当前三农政策中被极大地忽视的方面,有很多文章可做。

第十二,农村老年人在村庄熟人社会中有自己的房子住,有承包地上的农业收入,有各种可能的副业收入,自己种菜,养鸡养猪甚至养了鱼,还可以捞鱼摸虾,他们的收入来源不少,自给自足程度很高,现金消费压力很小,他们又生活在祖祖辈辈生活其中的村庄,体力劳动不重,田间管理更象是城市人的种花养草,农闲时间可以打打小麻将,可以有更多更健康高质量的有趣的甚至是品质的文化生活(有待国家和社会为农村老年人设计与推广),这样的农村老年人生活显然是不错的生活。这个时候,如果国家再给每位超过60岁的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保金,再给超过80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老年人补贴,农村老年人的日子就是好日子。他们是有自己生产能力的体面而有尊严的日子,是不依附于子女的独立生活甚至还要反向支持子女的日子。是可以大声说话、可以有底气生活的日子。是他们自己创造自己生活价值的日子。


四、离开土地的农村老年人生活


当农村老年人脱离土地时,他们的好日子就结束了。有两种情况会让农村老年人脱离土地,一种情况是年龄太大无法种地了,另外一种是随子女进城。下面分别讨论。

一般来讲,在当前农业生产力条件下面,尤其是在农业机械化普及和轻简便农业技术广泛推广的条件下面,农村老年人也可以从事农业生产。不过,农村老年人到了高龄再从事农业生产就可能有较大风险,且体力和精力都不允许他们从事农业生产了,而往往只是种点菜园养点鸡。农村消费比较低,住自家房子也不要付房租。国家每月发70元基础养老金,再加上高龄老年人补贴,子女再承担部分养老费用,老年人的日子就过得去。即使生病了,农村合作医疗也能报销大部分医疗费,基本医疗还是能够得到保证的。

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还能动,生活还能自理,农村老年人的日子就可以过,而且还可以过得比较愉快。问题只在于,当农村老年人身体不太好,甚至生活不能自理时,日子就有点难过了。子女可能进城打工去了,甚至在城市生活了,老伴身体好还可以相互照料,若老伴身体也不好或老伴已经不在了,子女又无法或不愿细致照料,老年人的日子就十分难熬,晚年生活可能十分凄惨,甚至于不得不自杀。在农村调查,农村老年人往往希望快死,死得痛快,而担心年老失能,不能动了,成为家庭负担,自己生活质量不好,又让子女受到拖累。如何照顾失能农村老年人,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依然过得好,这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难题。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老年父母与子女一起进城。当前进城农民工很少有人可以在省会城市买得起房子,农民工进城一般都是在县城买房子,县城买房的好处有二,一是房价比较低,二是离农村老家比较近。在县城买了房子,农户一家三代人包括老年父母、年轻子女、年幼孙辈。一家三代在县城居住,好处是家庭团聚,坏处是县城就业机会少,收入比较低,较低家庭收入和城市较高生活消费之间形成尖锐矛盾。当孙辈还年幼时,年老父母在家带孙子,有事情可做,当孙辈已经上学,年老父母在外没有收入,在家事情又不多,家庭收入有限而消费支出很高时,家庭经济压力很快就会以代际矛盾的形式表现出来,缺少收入机会的老年父母就一定会在代际矛盾中成为弱势受伤害的一方,年老父母在城市与子女一个屋檐下生活就真是度日如年。这个时候,如果他们农村老家仍然有房子和有土地,年老但身体仍然很好的父母就宁愿回到农村老家种地。他们回到老家种地,有农业收入,更重要的是有了自由,有了自己安排自己生活的权利。他们将种地收获的新鲜农产品定期送到城市艰难生活的子女,他们就有成就感,就可以获得子女的敬重,就是有用的人,而不是纯消费者。当他们回到农村进行农业生产时,他们与在城市的子女之间有了一定距离,但这个距离可以随时打破,因为两地相隔不远,交道和通讯都很方便。反过来倒是,正是这样一种距离产生了距离美,作为生产者的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变得更加亲密。进城依附子女的日子真的不是好日子。


五、养老的制度选择


在当前中国发展阶段,城市化是必然的,城市化的意思就是越来越多农村人口进城并在城市安居。不过,在当前中国发展阶段,显然并非所有进城的农村人口都有能力在城市体面安居。农村中青年人进城,他们比较容易在城市找到就业机会,从而可以在城市打拼,问题是,他们年龄大了还能否在城市体面生活。他们有没有在城市安家体面完成家庭再生产的就业与收入条件。当前进城农民工大多数只是进城务工经商以获得城市收入,他们的父母甚至子女都仍然留守农村,他们的收入水平不足以支撑全部家庭人口在城市的体面生活。待他们年老,失去了在城市的就业机会,他们又没有积攒下足够在城市养老的资金,他们可能就不得不返回农村。

中国现阶段的城市化政策可以有两套相当不同的设计,一套是尽可能让农民进城而不再返乡,因为一般来讲,进城农民工年轻时,他们有获得就业与收入的机会。他们在城市生活并不困难,问题是当他们年老之后,缺少了就业与收入机会,他们还能否在城市生活。要让年老农民工在失去市场就业之后仍然有收入,几乎唯一的办法就是强制性的“五险一金”,而归根结底是将农民工现时收入的相当一部分(大约占40%)强制储蓄起来,以在年老时按月发放。现在的问题是,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农民都有强烈的变现需求,他们希望能即时获得报酬,因为他们的收入要用于子女教育等等未来人生大事,他们要为家庭作人力资本投资,而不是考虑自己未来的养老保险。其实,就是有了将来的养老保险,他们在城市也未必可以获得体面生活。

第二套设计则是相对灵活的“五险一金”,即允许进城农民工将“五险一金”兑现,从而较大幅度提高他们的即时工资收入,以让他们有更多机会投资子女教育和他们在城市获取各种可能的收入机会。因为有相对较高的即时工资收入,这些进城农民工就更有可能在城市奋力一博,包括通过投资子女教育,让子女拥有较高人力资本,从而完成父辈没有完成的城市化接力。在城市奋力一博的进城农民工,他们的命运有二:一是奋力一博成功了,他们在城市体面安居下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城市可以提供越来越多的获利机会,从而为越来越多奋力一博的进城农民提供在城市安居的收入条件,也就会有越来越多进城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下来。二是进城农民工奋力一博失败了,他们难以在城市体面安居,这样一部分进城失败的农民工在年老时就可以返回家乡与土地结合起来,过虽然不如城市中产阶段生活质量却远高于在城市漂泊日子质量的生活。也正是有了农村退路,进城农民工就敢于一博。也正是有农村退路,“五险一金”的设计实际上反而限制了进城农民工在城市一搏的机会。

中国现在的发展阶段决定了不可能所有进城农民都可以在城市体面安居,一定会有一部分进城农民会进城失败。按所有进城农民年老都可以获得保险从而强制要求所有招收农民工的企业都要缴纳“五险一金”的制度设计,反而限制了进城农民主体性的发挥,造成进城农民工消极、无为且在城市的不适状况。中国当前所有农民都可以退回农村的制度使得中国城市化中可以有进退自由,可以避免一般发展中国家的城市贫民窟。其中的关键就是,在城市缺少就业机会的55岁~75岁的农民,只要他们与土地结合起来,他们就可以有收入,有就业,有意义,有价值,有生活的体面与尊严感。中国家庭农业为中国应对进城失败人口提供了最好的退路,这个退路相对体面而有尊严,而且正好可以满足农民落叶归根的心理需求。

小结一下就是,保证老年人与土地结合起来的制度,不仅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了相对体面的生产生活基础,而且为进城一博的农民工提供万一一搏失败之后的退路,正是有了退路,进城农民工就敢于一搏,就成为了创造性的社会财富创造者。而且,正是进城失败农民工可以返乡,当前城市化政策中过于苛严的“五险一金”制度设计就可以相对放松,中国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能力也相对降低,中国制造从而可以继续保持国际竞争力。

显然,让老年人与土地结合起来的制度就绝对不只是暂时的设计,而应当是一个时期的战略。


六、老人农业的优势


也就是说,当前中国农地制度安排中,农地不仅要解决农业问题尤其是粮食问题,而且要解决农民问题,要为2亿多户小农提供农业的退路和生活的保底,为从城市退出的或失去城市就业机会的中老年人提供收入与就业的手段。老人农业将具有很长一个时期的合理性。而一旦被城市淘汰的中老年人仍然有机会通过与土地的结合来获得收入与就业,获得在农村的体面生活,老人农业就不只是有效应对了中国老龄化,而且为中国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来自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支持。

中国农业不仅要解决粮食问题,农业自身的问题,而且要为2亿农户提供保底,这就使得以家庭农业为基础的中国农业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而其中关键就在于老人农业。

从一般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来看,以老人农业为代表的家庭农业往往是精耕细作的,种自家“户均不过十亩耕地”,致富是不大可能的,但种粮食的亩产却一般都要高于规模经营,其中原因就是中老年农民种田很精细,甚至很用心。正是较高的田产,使老人农业可以让18亿亩耕地生产出更多粮食,从而保证粮食安全,而虽然农业没有能力让少数种田农户致富(因为无法规模经营),却为所有农户提供了最后退路和基本保障,从而一举解决了粮食安全和农民保底保障的问题。这个老人农业就太重要了,值得大书特书了。

既然老人农业如此重要,当前中央农业和农村政策就应当支持老人农业,就要以家庭农业为基础来设计农业政策,就不能强制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就不能偏心支持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就要强调家庭农业基础上的现代化,就要考虑家庭农业本身的长期性与战略,就要为家庭农业提供资源上和政策上的支持,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农村政策。

从农业政策上看,当前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农业经营体制存在的最大弊病就是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过于分散细碎,导致严重的“反公地悲剧”,而本来中国集体土地所有制具有很强的克服“反公地悲剧”的能力。大体来讲,在当前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背景下面,农业政策设计要能克服土地细碎化问题,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各项农业公共服务,以为家庭农业提供基本的生产条件。充分利用中国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优势和村社集体组织的组织优势,结合自上而下的各种转移资源包括土地整理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等,形成村社集体与家庭经营相结合的农业经营制度。

基础设施建设与老年人农业关联的典型案例如下:

农田设施的改善反而使土地流转出现了倒退。陡岗镇袁湖村3名村干部经过多年的努力,流转面积最多的2010年达到800多亩,300多户。近几年,市区两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进驻后,协助各方争取国家项目资金400多万元,大搞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村耕地实现了排灌自如、机耕机收、旱涝保收。条件改善了,很多老人都把田要回去了。近2年要回去的200多户,500多亩,占他们2010年流转面积的62.5%。老人们要田的理由有3条,一是条件改善了,种田不像过去那样是重体力活,年纪大也搞得了;二是种田有成就感;三是可以锻炼身体。尽管合同都没有到期,3名村干部无可奈何,只有服从群众的利益,原来购置的机械大多闲置起来了。

除农业政策以外,农村政策上也有很多文章要做。比如,在城市化的背景下面,农村人财物流出,农村的空心化是必然的,农村变得越来越萧条。如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维护农村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就是国家要重点考虑的事情。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目的不是为了将农村建设为比城市更加美好的世外桃源,而是要让农村可以保持底线秩序。

从农村老年人情况来看,一方面,要通过国家资源的支持、集体土地制度的优势以及村社集体的统筹能力为老人农业提供基本的生产秩序,另一方面则要通过文化建设来让老年人协会组织农村老年人相互交流,借老有所乐而老有所为。

一般来讲,低龄老年人因为具有进行农业生产的能力,他们的日子就比较好过,高龄老人可能不仅不再能从事农业生产,而且生活不能自理。这些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状况往往很不好。在尽可能的家庭照料与支持下,国家通过一定政策支持来为高龄老年人提供较低限度却具有实效的养老保障就显得重要。比如,国家可以提供较低水平的高龄老人家庭护理费让农村低龄老年人护理高龄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缓解高龄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痛苦状况。等等。


七、小结


当前中国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证了每个农户都有承包土地,形成了相当分散细碎的农业家庭经营格局。有一种观点以为,农业现代化一定要以规模经营为基础,因为没有规模经营,农业收入就不可能致富,农业也无法吸引资本的投入。现在的问题恰是,中国农业要解决的两个根本问题,一是粮食安全问题,二是为2亿多农户提供基本保障与退路和底线收入,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只应服务和服从于以上两个目的,而不是要制造出一个为数很少的规模现代农业富裕户。农业能不能造富不重要,即使农业可以造富,也最多也只可能造出1000万个富户(户均耕地200亩),而当前中国还有2亿多农户难以摆脱与土地的联系。

反过来,正是中国小规模的家庭农业为所有中国农民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保底,为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农村老年人提供了在农村获得收入、就业及体面生活的机会,而使进城农民工可以在城市放手一搏,从而爆发出巨大的创造性力量。越来越多农民的体面进城就为农村留下了更多农业获利机会,仍然留在村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因此也可以逐渐扩大生产规模,从而获得更高农业收入。最为重要的是,正是家庭小规模农业为所有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55~75岁中老年人提供了与土地结合起来从而获得收入与就业的机会,以及村庄熟人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使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可以相对减轻通过“五险一金”等强制性社会保障来保证老龄人口在城市基本生活的压力,从而缓解了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未富先老”的压力。

或者说,正是中国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农业经营制度,使中国具备了强大的应对不期而至的老龄社会快速到来的能力。老人农业不仅不是坏事,而且应当上升为当前中国一个时期的重要战略上来。

2016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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