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人们对于创新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独立要素”、“第一动力”到“增长的源泉”的演变过程。作为创新函数的制度变量,文化土壤、报酬激励和组织效率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创新要素的“内生化”视角来看,西方经济学中的新增长理论具有天然的局限性,而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增长理论却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带有前期预见性的科学解释和实践指导。当下中国积极实施的创新驱动战略为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增长理论提供了具体的现实注脚,也为全球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崭新的实践样本。
【关键词】创新驱动;理论逻辑;实践图景
一、作为增长动力的创新源流
(一)创新:增长的“独立要素”
早在17世纪出现的近代科学革命期间,人们就已经意识到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但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创新发挥作用的形式还停留在“捆绑式”(包含于科技因素)阶段。随着人类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创新从科技中分离出来作为增长的一个“独立要素”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
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是第一位发现创新在增长中发挥作用的“发明家”。19世纪法国经济学家李斯特,特别强调通过创造和传播知识藉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和机构的重要性;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关于创新是增长的动力的观点吸引了全世界众多的现代熊彼特派拥趸者。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学家索洛在区分了增长中劳动、资本和技术变化的因素后发现,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经济增长将只取决于创新和由此带来的技术进步;丹尼森通过对导致综合要素生产率提高的诸因素考察后也认为,只有科学技术的进步才能持续地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卢卡斯、格鲁斯曼等学者通过构建模型和大量经验数据研究创新在经济系统中出现的方式和知识积累对经济增长影响的方式后发现,创新可以提高投资的回报,而这反过来又可以增进知识的积累。由此,创新作为增长的一个“独立要素”终于“瓜熟蒂落”。
(二)创新:增长的“第一动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1]”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是对当今创新理论的重大贡献。其理论涵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增长的源泉不是单元的,而是多元复合的;二是在这些多元复合因素中,创新是第一位的。由此反观当今理论界,对于前者,创新、人才、知识、科技、制度、文化、信仰等因素,都统统被学者们收入囊中,研究视域极其广泛;对于后者,增长的“源泉”也好,“发动机”也罢,但相对集中在创新、科技、人才和知识四大要素的讨论上。
就科技要素而言,作为增长的“源泉”,显然不如创新要素更为妥当。因为科技与创新,前者是后者的结果,后者是前者的过程。后者的结果(有目的的行为)不仅仅表现为科技(成果),还包括生产要素的“新组合”等,而这些恰恰正是熊彼特意义上的增长的“源泉和动力”。另外,科技(静态概念)作为创新(动态概念)的结果,今天的任何高新技术,对于明天来说一定被沦为普通技术;而今天的任何普通技术,对于昨天来说一定是高新技术。
(三)创新:增长的“源泉”
至于何者作为学术层面的增长的“源泉”,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基于实践层面的符合本国国情和实际的为我所用的增长“源泉”的选择。因为,任何概念范式均有功用界限,既有其解释范域,也有使用盲区,作者通过抽取特定要素,回答特定问题,或者说“角度取决于研究者带着什么问题。”[2]用复杂性科学的语言来说,也就是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各个要素间存在着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合作的关系,可以“相互为用,共同促进”。这也即系统生成和动态有序演化的发生学机理。
在这种意义上,将创新作为增长的“源泉”,是中国本土经验的实践总结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积极应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和挑战的重大战略选择,对于当前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华民族最鲜明的民族禀赋。[3]”
二、作为创新函数的制度变量
创新行为归根结底是人的行为。借用库尔特.尼文的个人行为因果序列SOBA模型,用公式表述即B=F(PE),意指行为是人和环境的函数。SOBA模型之于创新行为的涵义在于:创新行为和创新行为的结果取决于环境和刺激、刺激本身的意义和创新主体所处的状态。在这里,“环境和刺激”无疑成为了创新的源泉。尽管“环境和刺激”的要素复杂多变,但其核心要素不外文化土壤、报酬激励和组织效率三大部分。
(一)文化土壤
日本学者汤浅光朝认为当一个国家取得的重大科学成果超过世界同期科学总量的25%,这个国家便是该时期的世界科学活动中心[4]。根据此论断,共有五个国家摘得世界科学活动中心的“桂冠”,分别是意大利(1540-1610)、英国(1660-1730)、法国(1770-1830)、德国(1830-1920),美国(1920- )。不难发现,每一时期的世界科学活动中心,大都发生在该国思想空前解放、文学艺术高度发达、文化氛围极度开放的历史性时刻,而后便出现了经济的空前繁荣。
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涌现出哥白尼、达.芬奇、伽利略等一大批思想家和科学巨匠,由此出现经济的空前繁荣和数学、物理学、医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重大进步。由此,意大利于1540-1610年成为世界“科学活动中心”。英国受文艺复兴影响,先有思想解放运动,后有资产阶级政治革命。由此涌现出牛顿、达尔文等一大批划时代科学巨人,带来了蒸汽机、火车等革命性科学技术,引领人类社会进入蒸汽时代,随即英国于1660年成为世界“科学活动中心”,维持了长达60年。法国大革命后,涌现出拉格朗日、拉普拉斯等一大批卓越的大科学家。法国于1770年成为世界“科学活动中心”,“科学兴隆期”长达60余年。随着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思想巨匠的相继出现,德国于1830—1850年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1840年成为世界“科学活动中心”。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这些移民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个性强、敢于冒险、富于创造。这是美国成为创新大国的基因密码。美国云集了诸如爱迪生、贝尔、爱因斯坦等大批科学家和发明家为美国效力。美国自从上世纪20年代登上世界“科学活动中心”宝座后,一直保持至今。
科学实力源于创新,创新能力的影响变量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美国学者Scott,Shane等人对这一问题做了深入研究,他们把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最能代表创新能力的“专利数量”和“商标数量”与跨文化研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研究工具——霍夫斯泰德“文化维度”进行对比分析后发现:个人主义价值观和避免模糊性维度与创新能力呈正相关的关系,而权力差距维度与创新能力则呈负相关的关系。
当今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实现创新文化复兴的中国梦。创新文化的实质是尊重个性、张扬特长、多元一体。创新文化蕴含机会均等、地位平等、学术民主和公平竞争。创新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创造新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为此,应以建立创新型国家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契机,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学习西方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培育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和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创新文化,努力营造自由、进取、宽松、和谐的文化氛围,让创新的血液在全社会流动起来。
(二)报酬激励
激励装置是创新活动的催化剂,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从制度方面保障创新者收获应得的报酬或奖励,这个社会很难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实力。“不论是何种政治体制的国家,其经济体制的基本任务就是鼓励人们发明和创新的激励集,充分调动个人的创新积极性、挖掘个人潜质,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必须建立起鼓励个人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5]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有效保护私有财产权,核心是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提供有效激励并形成稳定的预期。理论上,导致技术变迁的新知识(创新的结果)的产生是相关制度供给的结果,技术变迁反过来又成为制度需求的有力源头。
由此看来,没有对创新主体足够的报酬激励,以确保其付出必有回报,包括对抗“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报酬,就难以避免创新成果产出与应用过程中的“阻滞”现象。没有最优投入结构,就难以确保最优产出结构。当然,激励的方法也并非只有报酬激励一种,但报酬激励毕竟是激励方法中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尽管个别的创新者(企业家精神)不受报酬激励的约束,但这并不因此而否定报酬激励的有效性。
现实中,报酬激励的方法至少应包括:研究开发过程中的奖励政策(多层次创新成果评价与奖励制度)、成果产出后的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成果应用环节中的股权激励(包括期权激励等安排)三大问题。
道格拉斯.诺思在其《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早期海洋运输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无法准确确定航运者的实际位置,这需要纬度和经度两方面的知识。人们确定纬度的能力具备以后,亟需一台用于测定经度的高精度计时钟。西班牙的菲利普二世为发明这种计时钟悬赏1000金克朗,荷兰把赏金提到10万弗罗林,而英国最后悬出的赏金依精确度确定为1万到2万英镑。奖金一直悬赏到18世纪才由约翰.哈里森获得,他为解决这个问题耗尽了半生精力。
在道格拉斯.诺思看来,精确测定轮船位置隐含巨大商业利益,但其技术突破的时间早晚,取决于“有没有所有权来保证发明者的收入因节省了轮船航行时间而增加”。提供奖励不失为刺激创新活动的一个好办法,但制定一项专为创新发明活动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则可以提供更为经常的刺激。没有知识所有权,就不会有人甘愿拿自己的财产去为社会利益冒险。专利权的起源和存在的意义也就在这里。
因此,对于创新主体来说,除非获得一种诸如专利权或版权的所有权优势,否则就没有任何的积极性去从事这些创新活动。也就是说,只有当创新者能够独占创新所带来的收益时,才会出现创新泉涌现象。作为公共产品提供者的政府,在激励社会创新方面的主要职能就是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自主创新者权益。
(三)组织效率
在现代经济学视野里,有关经济增长的动因研究和分析,历来都是将“制度”作为“外生变量”来处理的。或者说,创新作为增长的源泉,是以一个“经济组织”(社会或国家)能够有效率地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其隐含假设的。也就是说,创新作为增长的源泉,就一个具体的社会或国家而言,这只能是一种可能。因为创新是有条件的,除非“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且有一系列合宜性的“制度安排”作保证,否则创新就不会简单发生,更不会“不请自来”。正如诺思教授所言:“知识和技术制约并规定了人类活动的上限,但是知识和技术本身并不一定决定人类在该限度内能否成功。而政治和经济组织的结构决定着一个经济的实绩及知识和技术存量的速率。”[6]道格拉斯·诺思通过对促进增长的因素进行逐一分析后认为,“即使一个社会具备了经济增长所必须的投资和创新,这个社会也并不一定能得到如意的结局,原因就是现行的经济组织运行效率出了问题,也就是说组织的运行效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7]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他认为“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西欧高效发展的关键,也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8]作为了《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的中心论点。汤姆.斯托尼尔在分析和研究新加坡经济增长与创新活动之间的关系时,提出了“经济组织”的重要性,他讲到“新加坡是一个物质资源较为匮乏的小岛国,但却创造了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究其缘由,知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更是由于它的治理有方”[9]。
可以这样说,创新是增长的源泉,而经济组织则是促进创新资源生产、分配和使用效率提升的基本保障,两者缺一不可。在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最关键的任务就是破除阻碍社会创新的“经济组织”,营造能够激发人类创新的社会环境。
三、增长理论演进的时代省思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率先出现了被保罗.格鲁斯曼称之为“新经济”的现象,也即与传统经济学理论相悖逆的现象。如经济周期规律、收益递减规律、经济增长与通胀和就业之间的关系问题等,用正统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如经济长期增长取决于资本和劳动力投入的生产函数理论)已无法解释。(知识)创新由推动经济增长的“外生变量”一跃成为决定性要素的“时代”正在寻求新的理论突破。
为了摆脱传统经济学理论窘境,美国经济学家保罗.罗默于1986年正式提出了试图用于解释“新经济”现象的“新增长理论”。实际上,这个所谓的“新增长理论”其实就是他在《收益递增经济增长模型》一文中提出并不断发展完善起来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由于该模型是对创新与增长之间关系的具体“刻画”,故才有了将“(知识)创新”由“外生变量”纳入“内生变量”分析轨道一说。遗憾的是,由于分析框架的局限性,“新增长理论”很难担当起“新经济”现象理论解释之重任。正如克鲁格曼所言:“新增长理论给人一种希望,但是很大程度上它仍然只是一种希望。”[10]
正是西方经济学理论发展的瓶颈,给了马克思主义生产理论以“实证方法”检验其科学性——由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科学性的本质特征决定——的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回顾历史,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历次出现西方经济学“理论危机”,包括2008年美国金融大危机,均会相应出现紧随其后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兴盛,这也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其规范理论的强大的适应性和生命力。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实践要求以及不同社会形态下的不同生产方式等特点,不断丰富和发展现代历史条件下的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并以此作为适应知识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增长理论”的理论基石,这将是摆脱目前经济理论困境的唯一出路。[11]
在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里,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历来是同一定的科学技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正象在价值转变为资本的时候那样,在资本继续的发展上也显示出:资本一方面是以生产力一定程度的历史为前提的──在这些生产力里面也包括科学在内。”[12]“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发展的。”[13]作为一个完整的、规范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已赢得了全世界越来越多经济学家,包括西方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支持和赞许。
道格拉斯·诺思认为,“在马克思的模型中,技术的更新会带动生产工艺的进步,……从‘长期变迁’的角度看,马克思的模型是所有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最具说服力的。”[14]被誉为“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弗.霍奇森就曾在他的《资本主义,价值和剥削》一书中指出,“马克思的学说是找到替代新古典主义理论基础的起点。”“认真研究《资本论》,尤其是它的第1卷是找到填补造成现代经济理论危机的重要路径。”“马克思的思想包含着一套深刻且有力的概念体系,它是分析西方发达的经济发展的最有效方法。”[15]弗·霍奇森还在该书中引用了劳伦斯·克莱因和E·多马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给予高度评价的观点。如劳伦斯·克莱因认为“可能是宏观经济学的起点”;E·多马也基本同意这一观点,它认为,“在所有这些经济学派当中,马克思主义者最接近发展出一个经济增长的真实理论。”[16]
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再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随着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人们分明已经感触到了以创新作为增长的源泉、以马克思主义增长理论作为理论基石——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导致经济的增长——带有中国乡土气息的中国增长经济学的“脉动”。
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践图景
(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背景
进入本世纪以来,美国、欧盟、日本等世界主要经济体基于本国资源禀赋优势,积极寻求科技创新突破口,探索创新发展新模式,以抢占未来科技竞争制高点和全球资源配置主动权。科技创新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和特征。创新战略竞争日益重要。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突破更替,以及新技术创新生态演变等,构成了各国未来创新发展的主要图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统筹推动科技、产业、企业、市场、产品、业态和和管理创新,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整个进程和各个方面。
2015年8月,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发布的题为《中国创新的全球效应》的研究报告认为,中国的创新规模具有成为全球创新领导者甚至成为全球创新典范的潜力,中国可以更有效地集中力量推动创新,发展成为更加成熟、卓有成效的创新型经济体。该报告也提出,中国正在向“领导式创新”转型,中国政府制定的诸如“互联网+”等政策及规划旨在利用互联网鼓励万众创新和大众创业,以实现更多突破性创新,从而在全球市场上展开竞争。[17]
(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现实挑战
“中等收入陷阱”是世界银行根据全球经验统计分析后提出来的一个概念。近年来,发达国家又提出了“高收入陷阱”概念,认为发达国家已进入长期停滞状态,难以突破。事实上,按照生产函数理论的解释,由于生产要素受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导致经济增长会逐步收敛于一个均衡的路径中,也即经济发展到任何阶段都会遇到该阶段的“陷阱”。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之后,大批经济学家开始关注“长期停滞”现象和“新卡尔多典型事实”。学者们发现,通过创新要素可以突破“卡尔多典型事实”提出的生产要素收敛到均衡路径问题,因为大量的新增长要素呈现出规模收益递增的特性,如信息、知识、制度等新的供给要素,它们不仅能带来新的技术创新,自身也会成为生产和消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成为推动经济突破瓶颈的重要方面。[18]
其实,早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里,就已经蕴含了所谓的“新卡尔多典型事实”的“意蕴”。在熊彼特和德鲁克的视野里,跨越“陷阱”唯有创新,别无他法。或者说,只要创新不停歇,“陷阱”也就不会光顾。如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打破原均衡建立新均衡;德鲁克的基于企业层面的产品周期和基于国家层面的有关“康德拉季耶夫周期”的论述,等等。
2014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低于潜在增长率约0.5个百分点。若按“马克思主义增长理论”分析,如果能够提供更多的创新资源安排,不断提高创新要素的贡献率,就完全可以实现规模收益递增效应,而成功跨越当前面临的“中等收入陷阱”。而所有这些全部仰仗的就是创新。正如德鲁克在他的《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的序言中所说的,“创新是唯一能造就一个持续和健康发展的经济(使经济不在发展过程中‘休克’)的工具。”[19]
(三)“互联网+”状态下的创新驱动发展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就行动要求、重点行动和保障支撑作出总体部署,为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奠定基础。“互联网+”以其在商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打破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发现“长尾”、促进专业化分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交易效率等功能作用,能够大大提升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力。然而,要发挥“互联网+”的增量效应就必须做到:
——搭建创新平台。“互联网+”突破了地域、组织和技术的界限,能够高效整合政府、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创新资源,实现创新信息和资源的跨区域、多领域、网络化共享。“互联网+”能够打破信息垄断,优化创新环境,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阿里以“互联网+传统集市”打造淘宝、天猫,以“互联网+传统银行”创新支付宝、余额宝,就是运用“互联网+”取得巨大商业成功的典型案例。
——重塑创新链条。“互联网+”能够融入到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促进企业产品模式、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创新演变——网络众包、创客、个性化定制、透明供应链等不断涌现。供应商、合作伙伴和消费者可以深度参与到企业的价值创造之中去,由“互联网+”孕育的协同制造——只有总部没有生产车间的网络企业或虚拟企业——新型生产组织方式正在蓬勃兴起。
——改善市场结构。“互联网+”之于企业有两大功用,一是帮助经营者运用自己掌握的专门知识和专业技术明确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渠道,进而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二是通过提升设置转换成本的能力形成管理锁定效应,获得具有战略价值的交易特权,从转换壁垒中获得巨额租金。完成垂直整合,从而建立从芯片、终端到操作系统的产业链运作模式,这是苹果、谷歌迅速成为行业“领头羊”的诀窍。
——优化竞争战略。互联网技术结构呈现出分布式、无中心节点和开放平等的特征。参与者能够以几乎零成本的支出访问网络中的其他成员,通过技术创新让低成本差异化竞争成为可能,由此导致从业务分层、产权和市场结构以及企业战略在内的竞争环境和竞争主体发生巨大变化。与此同时,“众筹”和“众创”的兴起正在解构工业化时代产生的大规模生产、销售和传播的标准思维模式。
(四)“大数据X”状态下的创新驱动发展
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机制。加快大数据创新发展,深化大数据应用,通过大数据创新“创造”价值——数据生产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信息改善决策,进而提高生产力。20然而,要发挥“大数据X”的乘数效应就必须做到:
——激发市场活力。只有用创新的方法和手段解构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剖析消费者的生活密码,才能让吻合消费者未来生活方式的产品研发活动生生不息、连绵不绝。大数据分析是发现新客户群体、确定最优供应商和破解消费者密码的最佳工具。大数据能够帮助企业快速搜寻挖掘细分市场的机会,缩短企业产品研发周期,大幅提升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商业决策水平。
——改善组织结构。当购物、教育、医疗等要求在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支持下的走向个性化的时候,创新就成为了组织的生命之源。这就要求组织必须实行更广泛的内部授权,只有存在更加扁平化的组织或自组织,才能适应人的个性满足和创造力激发的需要,让企业生命体保持生机,让学习、创造和数据挖掘成为习惯,让信息和知识成为全体成员的共同财富。
——变革商业模式。大数据能够让企业改善现有的产品和服务,创造新的产品和服务,发明全新的业务模式。回顾IT历史,似乎每一轮IT概念和技术的变革,都伴随着新商业模式的产生。如个人电脑时代微软靠销售操作系统获取了巨额财富,互联网时代谷歌抓住了互联网广告的机遇,移动互联网时代苹果通过终端产品的销售和应用获取了高额利润。
——模拟现实环境。运用大数据可以发掘新的需求和提高投入的回报率。可穿戴设备的应用,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的普及,使得可收集数据资源呈现爆炸式增长。运用大数据可以发现隐藏线索,为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创造机会,带来机遇。大数据作用于内部各部门间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节省时间成本和“交易费用”提升管理链条和产业链条的效率。
【项目来源】羊城学者首席科学家项目“工业4.0时代的智能制造与治理变革研究”(1201541645)。
【作者简介】陈潭(1969—),湖南常宁人,法学博士,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孟著(1963—),山东梁山人,广州大学大数据治理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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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