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键:全球社会运动的兴起与全球治理的转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845 次 更新时间:2023-12-27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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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键  

【内容提要】冷战结束后,全球市场改革和信息技术的巨大推动力兴起了全球化与反全球化方向相反的两股全球浪潮,并构成了全球社会运动的实际内容。与此同时,全球化与反全球化又使国际社会成为一个“风险社会”,而民族国家的自私性,使得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全球治理变成为维护最强大国家利益的工具,因而无法实现全球的“善治”。这样,全球“风险社会”就为全球社会运动成为一个全球治理层次而发挥相应的功能提供了可能。但是,全球社会运动毕竟是国际环境中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权力,因此,全球社会运动的治理功能是非常有限的。

【关键词】全球社会运动 风险社会 全球治理

冷战结束以后,国际社会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国际社会行为体走向了多元化,国家虽然仍然是国际社会的主要行为体,但已不是象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那样基本上是唯一的行为体,除国家行为体以外,国际政府组织(IGOs)、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s),以及跨国界的全球社会运动(global social movements,即GSMs)都成为国际社会非常重要的行为体。这些不同的行为体构成了全球治理的不同层次,并推动着全球治理结构的转型。

一、全球社会运动的兴起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的世界范围内的市场化改革,特别是90年代以互联网的应用和普及为标志的全球范围内的信息技术革命和信息网络化趋势,把许多原来在民族国家范围内的社会运动变成了全球化和反全球化的一部分,并正以空前的规模在全球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蔓延开来。这就是当今时代所特有的全球社会运动。

威尔逊在《社会运动导论》一书中曾经指出:“社会运动是有意识的、有组织的集体活动,旨在通过非制度化的方式引发或阻止社会秩序的大规模变迁”1。全球社会运动则可以看作是在国际层面发起的非制度化的各种国际集体行动,旨在影响各国和全球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国际关系史上,尽管全球社会运动很早就已经出现了,但大规模的全球社会运动是在全球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兴起的。阿根廷研究社会运动的学者伊丽莎白?杰琳指出,“现代的社会运动史表明它从一开始就具有国际性。比如,工业革命之初出现的工人运动就具有国际性。这从‘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来,这一口号在150多年前就表达了工人阶级发展的全球观点。20世纪,这种世界性和全球性也表现于其他运动——20年代的争取妇女选举权运动,较近的女权运动、环保运动、土著人运动和当前的人权运动——的目标、战略和领导。事实上,所有这些运动都是在全球背景下同时展开的。”2

今天,“全球化”这一概念早已被炒得烂熟了,尽管对它的内涵存在着许多争议,但是,最初,它主要是指经济的全球行为。这正如艾墨里杰说:“全球化就是指穿越国家的和地区的政治边界的经济活动的拓展。它反映在有形的和无形的商品和服务(包括所有权)通过贸易和投资途径在不断地加快流动”,“国家与国家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不断地加强”3。在大多数经济学家看来,全球化不过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趋势,但是,全球化并非仅仅是指这一内涵。持自由主义理念的大多数论者认为全球化是国家主权、政治社会的“埋葬者”,所以他们主张在研究当今国际关系时应该采取“全球中心”的方法,而不是采取“民族国家中心”的方法4。由于全球化论者一般大都是“世界社会”(world society)论者,在他们看来,“民族国家中心”的研究“不能给人们提供关于世界社会的理解”5,因此,而在“世界社会”论者卢曼看来,政治垄断存在于领土国家,而领土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正在失去影响。卢曼更指出,世界社会意味着没有世界政治、世界议会和世界政府的非政治社会;伴随着世界社会的分化,后政治世界的图景正在形成,而图景的遁点即是完全分散化的世界社会,它分解成无数自我再生产的、自我调控的子系统。与此同时,政治调控和民主的合法性认证在这幅世界社会的图景中被删除了。6

上述观点尽管遭遇到了不少的质疑和批评,但它的确揭示出全球化主观的一面7。贝克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全球化论者尽管不是为某种政治制度制造一种意识形态,但无意之中却创造了一种世界强权政治的世界主义伦理,即“通过赋予政治制度以世界主义的使命,国际政治——西方把维护人权写进它的旗帜——的道德化,像填画册一样填补了这块空白。关于民主十字军东征的说法也许并不夸张,在这个过程中,西方将来也会凭借世界自由贸易和人权的极端双刃剑,为更新其独特的自身合法性而格斗”,在这种全球化中,“‘全球时代’也许会因此而演变成一个没有东方的全新的‘全球西方’,而它本来是必须面对东方来证明自身合法性的”,这种情形“表面上看是人们用‘全球社区’的标签替换了‘西方’的标签,实际上是东方从世界政治舞台上消失的结果”。8因此,从主观一面来看,全球化实际上就是“西方化”和民族国家的退化。也正因为这样,“全球化”被有一部分反全球化论者认为是“帝国主义”的同义语9。

在这种情况下,全球出现了两种不同目标的反全球化运动。一种是旨在维护本土文明、本民族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体系的反全球化。这主要是因为,在这类反全球化论者看来,虽然全球不平等的原因有很多,但其首要的原因则是全球化10,尤其是经济全球化是决定全球不平等制度的因果机制11。因此,这种反全球化运动包含着追求全球正义的内涵。另一种则是反对全球化给发达国家带来的产业空洞化和由此产生的失业增加、社会福利下降等现实经济问题,因而其中不乏民族排他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内容12。但不管是哪种形式的反全球化运动,它都同全球化本身一样也走向全球化了。全球化与反全球化构成了当今全球社会运动的两个方面,也是全球社会运动的实际内容。

二、全球社会运动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

吉尔平曾断言,“世界经济的迅速全球化把治理问题提上了国际经济的议事日程”13。实际上治理被提上全球化的日程不只是全球化的力量,反全球化作为另一种全球化同样也是把治理推向全球的重要力量。不过,国际政治领域所讨论的全球治理迄今为止并没有一致的、明确的含义,但基本上认同这样的内容,即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解决全球性问题,以维持正常的国际秩序。然而,由于全球治理是以政府的作用和国家主权无足轻重、民族国家的疆界模糊不清为前提的,这种情况下,全球治理就很容易被视为最强大国家主导下的世界政府或联邦主义。正如赫尔德和麦克格鲁所说,最强大国家倡导全球治理总是以它们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的,因此,作为全球治理的国际规制在原则上缺乏独立的权力,其作用主要是为了促进最具支配地位国家或国家联盟的利益14。可见,政府间或政府间联盟的全球治理仍然是以民族国家利益为前提的。这种国际社会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所覆盖的只能是国际社会很小部分的领域,甚至只是覆盖着最具支配地位的国家或国家间联盟的利益领域,还有相当大一部分领域处于“无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之下15。这就意味着作为全球治理主体的国家行为体相互之间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根本不能独立地实现全球的“善治”。换言之,全球治理不是单一层次的,而是多层次的,只有多层次的治理才有可能实现全球的“善治”,特别是包括各种跨国行为者共同作用来维护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16。而在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边缘发挥全球治理作用的则是以非政府组织或非政府联盟的全球公民社会系统以及各种形式的全球社会运动也应该是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主体。特别是随着全球社会问题的日益繁杂,诸如国际冲突、生态、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传染病、地震、海啸等具有突发性、全球性等特点的全球问题,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在应对时显得相对迟缓,而非制度化的全球社会运动却能够有效地进行补充。在这种情形下,全球社会运动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被国际社会所重视。

从客观方面来看,全球社会运动能够发挥全球治理功能的原因在于,当今人类正处于一个“全球风险社会”之中17。全球化不仅是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文化全球化、技术全球化,同时也是一种风险的全球化。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人类社会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的风险,如大规模失业的风险、贫富分化加剧的风险、社会冲突的风险、制度变迁的风险、生态风险,以及经济增长过程被制造出来的风险(manufactured risk)、高科技带来的风险和抽象科学研究的不充分性所引致的风险,等等18。因此,斯科特?拉什认为,不仅从自然风险的意义上看我们所面临的风险大大增加了,而且从社会结构面临风险的意义上看,从个人主义消涨的意义上看,从国家所面临的威胁的意义上看,我们所面临的风险都大大增加了19。特别是生态危机、全球环境问题、全球经济危机、和平问题、人权问题、腐败问题、社会公正问题以及全球恐怖主义网络所带来的危险使人类生活在一个全球风险社会之中。在这种情形下,围绕这些问题及其所带来的种种风险而兴起的全球社会运动如绿色和平运动、女权运动、生态运动、社区发展运动、反战运动等等,在维持国际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方面都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从全球社会运动自身的角度来看,全球社会运动能够发挥全球治理功能的原因在于全球社会运动的兴起在全球的层面上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全球社会运动为个人提供了影响国际政治的参与机会。长期以来,国际政治是以主权国家为中心的,但是,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兴起的全球社会运动使主权国家在国际事务中不再享有排他性的行为能力。或者说,主权国家所具有的对权力(价值)分配的垄断性决策权及实际能力明显降低,它不再是控制分配过程的惟一主体,众多的跨国家行为体包括个人都已参与到全球性权力分配的过程中来20。于是,个人在全球事务中获得了向国际社会呼吁、游说的机会,并相应地对国际政治进程施加影响。所以说,全球社会运动“通过行动者而不是政府提供渠道来影响全球政治环境中的公共议程或所采取的决定,通过使政府增加对全球公众的责任性,通过扩展对国际上的问题的公共讨论,促进了全球政治的民主化”21。

其次,全球社会运动促使国内政治决策国际化,进而影响国际政治事务。传统而言,国内政治决策完全是国内政治精英的事,但是,全球社会运动催生了全球公民(cosmopolitan citizens)意识特别是全球共同体(global community)意识和全人类社会意识,从而使国内的政治决策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社会的监督之下,特别是批评甚至抗议腐败、低效、侵犯人权、不平等、破坏生态环境等消极现象,迫使政府改善自身形象更加负责任地行动,督促国内政治精英更快地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回应和更多地承担“国际标准”化的社会责任。另外,全球社会运动还能够影响甚至设置国内政策议题,推动国内政府针对议题运用国际机制来解决问题22。

再次,大多数全球社会运动都倡导国际道义,追求全球正义,这对不公平的国际秩序具有一定的矫正作用。在传统权力政治学支配下,国家只是“争夺权力和财富的斗争”的工具23。受国家自私的影响,国际秩序往往体现了最强大国家或国家联盟的意志,因此,这种国际秩序难免包含着极大的不平等性。诸如绿色和平运动、生态运动、人权运动、反战运动等社会运动,它们用自己的行动在国际社会中呼唤着国际道德,倡导国际道义,追求全球正义,它们强烈呼吁国家尤其是最强大国家的行为应该符合国际道德标准。它们的主张或许是“乌托邦主义”的,但至少可以使最强大国家不至于为了一己之私而在国际社会为所欲为。

此外,全球社会运动的兴起还增大了国际间信息流量,打破了强国与弱国之间的信息“储蓄差”,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强国因垄断信息而垄断国际权力。在国际社会中,信息不对称随处可见,特别是体现在国家间的信息“储蓄差”上。一些强国因掌握着先进的信息技术而获得信息的垄断性“储蓄”,由此而获得了国际权力的独占,从而加剧了国家间的结构性失衡24。全球社会运动则利用自己掌握的媒体资源和技术手段打破强国的信息封锁,使各种信息(包括技术)迅速在国际社会畅通无阻地流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间的结构性失衡;同时,全球社会运动的兴起有利于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培育起更广泛的“公民社会”地带,有助于增加国际机构的透明度和提高责任感25。

三、全球社会运动在全球治理中的局限

全球治理的目的不仅在于维护全球秩序的合法性,而且在于通过有效地解决国际社会的福利、增长和现代化问题来巩固现有秩序合法性的基础。然而,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使稀缺资源在国际社会中的分配十分不均,明显呈现出金字塔式结构。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的严重失衡,不仅必然导致各种各样的全球性问题,而且也使政府、政府间组织,以及国际市场都不能独立有效地解决国际社会的福利、增长和现代化问题。所以,全球社会运动的治理功能,不仅在于削弱国家对稀缺资源垄断权,促进稀缺资源从国家流向非营利性的跨国行为体26,而且也促使稀缺资源从发达的“中心国家”流向“边缘国家”,从而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权利在国际社会分布的不平衡性,也减轻了资源短缺对国际社会产生的压力27,更为建立世界新秩序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不过,全球治理本身是有限度的。全球问题的兴起只表明了国家间的合作和全球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并非是进行全球治理的充分条件,因为,正如前文所述,全球化的加速和全球治理的兴起并没有也不可能排斥民族国家的作用,把全球治理理解为“给超出国家独立解决能力范围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带来更有秩序和更可靠的解决办法的努力”28,不过是一种理想的设计。由于民族国家的存在,即使是以全球为中心的全球治理,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而作为全球治理的一个层次的全球社会运动毫无疑问其限度将更大。因此,虽然全球社会运动在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作为一个治理层次,它的治理功能是非常有限的。

首先,全球社会运动在国际制度环境中仅仅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因而,它的整合功能并没有强制性,完全是靠呼吁、行动来扩大影响,借以“唤醒”各种行为体的“道德良知”,使之自觉遵守全球共赢的国际准则、担当“国际道义”,从而促进国际社会协调发展。尽管说在国际关系中道义的力量是强大的29,但是,正如现实主义者所言,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际社会的中心问题是战争与武力问题,它几乎完全受“丛林法则”所支配。因此,像理想主义者所要求那样,把个人的道德标准适用于国家,显然具有“乌托邦主义”的色彩。奈就从四个方面指出道义在国际政治中的限度。一是有关价值观念的国际共识是很少的,对某一国际行为是否有正义性的判断,存在着文化和宗教上的分歧;二是国家与个人不同,国家是抽象的东西,人们总是用不同的道德标准分别判断政治家作为国家领导人的行为和作为个人的行为;三是由于因果关系的复杂性,道义在国际政治中扮演一个相对较小的角色;四是国际社会的制度软弱无力,秩序和正义在国际政治中相互脱节的情况比在国内政治中要严重得多30。因此,全球社会运动在全球治理中最多是改变了“解放政治”的方法而主要通过社会批判来挑战国家权威、国际结构以及政治上特殊观念的霸权,而使自身被视为“新的渐进政治”的力量31。

其次,全球社会运动缺乏必要的资源,因而使它们对政府或政府间组织具有较大的依赖性。民族国家政府、政府间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拥有巨大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力,相比之下,全球社会运动的影响力十分有限,难以在全球议程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在全球社会运动中,作为领导人的社会活动家和积极分子同普通成员之间,在所拥有的知识、信息和其它资源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差异会导致全球社会运动存在着“慈善不足”、“志愿失灵”、“治理失效”等问题32。

再次,全球社会运动的目标具有全球性,但这些目标很可能与其所在国的国家主权、国家利益发生冲突33。国家对外的目标在于维护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对内的目标则是对支持自己的选民负责。为了实现对外目标,民族国家可能会拒绝相应的国际道义和义务,同样,为了对支持自己的选民负责,民族国家政府则常常会故意践踏国际道义。例如,美国小布什政府为了共和党的最大捐款者的利益而拒绝签署关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京都议定书》。相反,美国社会有不少民众却发起了反对小布什政府不愿履行国际义务的社会运动,并且还向世界各地奔走呼吁。可见,全球社会运动并不能强制民族国家政府承担国际义务,而只是在民族国家政府与普通民众之间开辟了一条非控制性的、可以参与的、公共协商的、快速反应的民主治理渠道,以及为获得在影响民众福利与利益的公共政策上发表意见的全面权利提供了可能34。

总之,全球社会运动毕竟是国际制度环境中的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是全球治理中的一种非制度化的治理层次,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同时,它自身还具有非预测性、非理性、非正常性和非组织性的特点35,这一切都决定了它在全球治理中的功能是非常有限的。不过,归根到底还是权力问题,全球化的确导致了权力的转移,但并没有使权力转移到所有的全球社会运动的手重,而只是凡是与所在国尤其是最强大国家的国家利益一致的全球社会运动,才获得民族国家的支持,从而能够发挥一定的全球整合功能,但是,这一类的全球社会运动所产生的“全球意识”早已成为某些强权国家的意识了,这类全球社会运动所反映的只是某些强大国家推行世界主义的“全球国家”的工具36。而绝大多数的全球社会运动都因直接挑战民族国家权威而事实上成为仅仅是在政治框架之外的全球性的“草根运动”(grassroots campaigns)。

【注释】

1 J . Wilson , Introduction to Social Movement , New York : Basic Books , 1973 , p . 5 .

2 [阿根廷]伊丽莎白?杰琳:“对话、理解和误解:南方共同市场中的社会运动”,载《国外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00年第1期,第39页。

3 L . Emmerij ,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to XXI Century , Inter- 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 1997 .

4 [美]詹姆斯?多尔蒂和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著,阎学通、陈寒溪等译,《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47-148页。

5 J . Burton , World Society ,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1972 , pp . 19-20 .

6 参见[德]乌?贝克、哈贝马斯等著,王学东、柴方国等译:《全球化与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29-30页。

7 全球化有客观的一面,也有主观的一面。就其客观性而言,全球化与现代化具有相同的内涵,或者说,全球化就是全球的现代化,因此从这方面来看,民族国家在这种客观趋势面前别无选择,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但就其主观性而言,全球化从一开始就是西方国家主导下的一种资本、文化、政治等的扩张运动,自15世纪末开始的现代意义的全球化,正是以资本扩张和宗教扩张为动力的一种主观形态,资本扩张的目的是要在全球建立资本主义经济生产方式,而宗教扩张则是要将以基督教思想为内核的西方文化作为全人类共同的“福音”传播到全球,建立资本主义的“大同”。今天,全球化更是无处不贴上了西方的标签。

8 [德]乌?贝克、哈贝马斯等著,王学东、柴方国等译:《全球化与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42、43页。

9 J . Petras and H . Veltmeyer , Globalization Unmasked : Inperalism in the 21st Century , London : Zed Books , 2001 , p . 12 .当然,也有不赞同用“帝国主义”来表示全球化的反全球化论者,认为这样显然夸大了全球化的负作用。参见R . Gilpin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 , Priceton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 2001 , p . 21 .

10 C . Thomas , Global Governance , Development and Human Security , London : Pluto Press , 2000 ; R . Wade , Winners and Losers , The Economist , Vol . 28 , April , 2001 , pp .93-97 .

11 C . Thomas , Poverty , Development and Hunger , in J . Baylis and S . Smith , The Globalization of World Politics , Oxford : Oxford Unversity Press , 1997 .

12 张晓慧:“反全球化运动”,载《国际资料信息》2003年第3期,第23页。

13 R . Gilpin ,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 , Princeton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 2001 , p . 378 .

14 [英]戴维?赫尔德、安东尼?麦克格鲁著,陈志刚译:《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班,第64页。

15 J . N . Rosenau , “ Governance , Order ,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 , in J . N . Rosnau , and E . O . Czcmpcil , 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 : Orde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1992 , pp . 3-4 ; J . N . Rosenau , Along the Domestic – Foreign Frontier Governance in a Turbulent World ,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1997 , pp . 30-31 .

16 D . Held , Democracy and the Global Order : From the Modern State to Cosmopolitan Governance , Cambridge : Polity Press , 1995 .

17 “风险社会”是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对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进行反思后提出的用来描述国际社会现实的一个概念。为此,他先后出版了《风险社会》、《风险时代的生态政治学》和《全球风险社会》等著作来揭示这一概念的内涵。

18 Maurie J. Cohen , Risk Society and Ecological Modernization , Vol. 29 , No. 2 , Futures , 1997 , pp. 105-119.

19 [英]斯科特?拉什著,王武龙编译:“风险社会与风险文化”,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2年第4期,第55页。

20 [日]星野昭吉著,刘小林、张胜军译:《全球政治学——全球化进程中的变动、冲突、治理与和平》,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30页。

21 杰基?史密斯著,徐洋译:“全球性公民社会”,载何增科主编:《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44页。

22 刘宏松:“跨国社会运动及其政策议题的有效性分析”,载《现代国际关系》2003年第10期,第21页。

23 参见王逸舟著:《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5页。

24 C . Bellamy and A . Taylor , Governing in the Information Age , Buckingham and Philadelphia , PA : Open University Press , 1998 , P . 208 .

25 J . Nye Jr . Globalization’s Democratic Deficit , Foreign Affairs , July/ August 2001.

26 Jessica T . Mathews , Power Shift , Foreign Affairs , Vol . 76 , No . 1 , January/ February , 1997.

27 Alexander Cooley and James Ron , The NGO Scramble : Organization Insecurity and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ransnational Action , International Security , Vol . 27 , No . 1 , Summer , 2002 .

28 T . G . Weiss and L . Gordenker , eds . NGOs , the United Nations and Global Governance , London : Lynne Publishers , 1996 . p . 17 .

29 [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30 [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3-34页。

31 [英]戴维?赫尔德、安东尼?麦克格鲁著,陈志刚译:《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班,第146页。

32 何增科:“全球公民社会引论”,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2年第3期,第39页。

33 当然,这并不排除有的全球社会运动的目标与其所在国的国家利益是一致的,甚至本身就是为其所在国的国家利益服务。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等西方国家曾经开展过为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和平运动”和“人权运动”,这些运动很快在苏联、东欧国家产生了作用,最终导致了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剧变。参见李世安:“评美国的跨国市民社会运动与人权外交”,载《世界历史》2002年第6期,第14页。

34 J . Dryzek , The Politics of the Earth , Oxfor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90; P . Petit , Republicanism — A Theory of Freedom and Government , Oxfor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97 ; M . Saward , The terms of Democracy , Cambridge : Polity Press , 1998 , pp . 64-65 .

35 非预测性是指社会运动可能在任何地方爆发,并不分具体的地点,例如,妇女运动并不总是出现在妇女受压迫最严重的地方;非理性是指社会运动的积极分子并不总是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理性地考虑自己的行动得失;非正常性则表明全球社会运动者认为反对不合理、不公正的法律和国际制则是理所当然的;非组织性是指全球社会运动的个体性色彩较强,一般不没有组织形式,这使得它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区分开来。参见P . Byrne , Social Movement in Britan , London : Routledge , pp . 10-11 .

36 Martin Shaw , “Global Voices : Civil Society and the Media in Global Crisis ” , Edited by Tim Dunne and Nicholas Wheeler , Human rights in Global Politics ,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1999 , P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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