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发展总是与学术的发展捆绑在一起。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进入改革开放的年代。时至今日,三十多年的光阴,改革的话题一轮接一轮: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企业转制,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基层自治到社会建设,从机构改革到职能转变,从自由民主到国家治理。在每一轮改革的起承转合处,学术研究都发挥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的学术原则和使命
学术研究到底是要服膺于现实的考虑,还是谋求相对独立的自由发展?这个争论再次把我们拉回到一个基本问题上:中国社会科学的学术原则和使命是什么?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仍然有必要重申。
第一,经常看到一些励志口号,如“心有多远,路有多远”,“思想能走多远,行动就走多远”。其实,思想所能及的地方,行动未必能够到达,但是,思想所不及的地方,行动一定不会到位。现实的改革实践需要学术研究支撑,学术研究的深入能推动认识的深入;认识不到位,改革行动就不可能到位。
第二,学术研究的现实主义态度是必要的,但是,对于社会科学的研究者而言,现实主义意味着关怀现实,以问题为导向,并从现实条件出发来讨论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而绝不意味着放弃理想追求和知识良心,向现实妥协,从而丧失学术批评的立场和能力。今天,无论进行任何一项社会研究,都需要有现实关怀,这种现实关怀并不一定表现为政策宣讲和注解,也不一定表现为站在政府对立面去批评政策。对政府政策的态度如何,那不是学术评价的标准,有没有真正的“问题意识”才是学术评价的关键。换言之,学者的使命并不在于支持或者反对现实政治,而在于本着“问题意识”,说明“问题”的性质,揭示“问题”存在的真实原因。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时代,那些最有贡献的学者,一定是面对现实问题发表意见的人。他们的意见包括表达对以往学术思考的不满,指明目前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之不足,并尝试给出新的解释。给出新的解释,才能产生新的观念,设计新的政策。正是这样,学术的进展和政策的改善才有可能。所以,社会科学学者的使命就是要对“问题”给出新的说法,进而促成某些新的共识以改善公共政策,推动社会发展。中国社会科学的学者就应该立足于中国的“问题”,以中国的视角做出解释。
第三,犹如其他学科,今天,中国政治学者面临诸多问题。其中首要的问题是,如何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去阐发那些被现代国家的人们所认可的政治价值,并将之转化为可行的制度和政策改进方案。令人倍感欣慰的是,中国学者已经或者正在经历“研究转型”,即从理想目标的讨论转向现实路径的思考;从简单的“概念套用”转向“理论再造”。然而,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构建毕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其中诸多问题互相纠结,一时难以理出头绪,而且就问题的诊断也远未达成广泛的社会共识。这就要求学术研究能够系统梳理国家治理的“问题”,形成系统的研究任务清单。
当代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有着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尤其在改革开放之后,现代政治建设的探索更加活跃,也日益自觉。中国社会经济的变化表明,一方面改革开放释放了巨大“红利”,促成了社会经济的成就;另一方面,中国的制度弹性也为吸纳发展和变化的要素提供了空间。这些经验为政治研究和政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政治学坚信这样一个命题,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是绝对好的制度,也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是绝对坏的制度。那么,中国的制度到底是什么样的制度?它的制度优势体现在哪里,应当如何发挥?人们常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如果把中国制度比作是一块“好钢”,那它该用在什么样的“刀刃”上?
国家基础建设的核心在于国家的统一
在国际学术交流中,中国政府在诸如重大事务的决策效率、紧急状态的应急管理、跨地区跨政府的统一协调、管理人才的选拔与储备等方面的表现,往往会受到一些从事比较研究的学者们的关注甚至青睐。然而,对于深入观察和研究中国的人士来说,这样的治理绩效,通常会伴随较大的制度成本和代价。那么,有没有在保留制度绩效的同时降低制度成本的可能?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然而,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多重目标,其中包括要完成现代国家建设、政府建设、政党建设和社会建设等诸多任务。国家建设需要致力于基础建设,而基础建设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经济建设(机场、道路、高楼大厦等物质工程建设),还应该包括信息建设(网络、通讯以及公民信息共享体系建设)、社会建设(社区建设、社团建设以及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国民身份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等)、法制建设(旨在树立法律和司法独立性与权威性的司法建设)。就当下的中国而言,国家基础建设的核心在于实现国家的统一——不仅实现领土、政权和语言的统一,更主要的还在于实现市场、管理、标准的统一和公民权利的一致性以及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也即,从根本上说,要实现政权统一,治权统一,民权统一;政府建设的核心在于构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的有限性和有效性的统一;政党建设的核心在于重建执政党的领导力——完成革命型政党向法治型政党的转变;社会建设的核心在于投资和改造社会资本——培育社会自治机制,促进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社会化。
本文为作者发表于《北京日报》2016年3月14日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