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治理成效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日趋复杂、利益诉求日趋多样、思想认识日趋多元,观点的表达、利益的诉求和社会秩序的规范,要求以基层协商民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来参与社会治理,实现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就两者关系来看,基层协商民主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载体,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也为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指明了发展方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握好协商民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交互关系,将基层协商民主内在地融贯于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之中,更好地促进社会有效治理。
积极扩大协商民主参与范围,推进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在国家治理体系下,协商主体理性思考的培育对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发挥着关键作用。目前,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存在着协商主体代表性不够大的问题,还不足以全面反映各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新型社会阶层对自身利益的现实诉求,导致民主协商效果不能完全适应社会需求。这就要求扩大基层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范围,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引导各类行为主体参与到协商民主运行中来。
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和协商民主发展的实际出发,着力培育社会公共协商精神,引导党政干部不断强化其协商民主意识、现代意识、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推动治理方式的转变,拓展协商民主的范围和形式,利用协商民主形式为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提供合法渠道,通过基层协商民主运行机制将群众需求、社会参与和创新活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上下协同的治理格局,真正做到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协同治理。
在民主协商的过程中,通过培育协商民主的文化基础,积极开展活动、搭建平台、建立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以协商为桥梁,以共识为基础,逐步形成平等、公正、包容、责任、理性的氛围,使每个群众能够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断增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认同。通过无数次的协商与合作,民主协商精神就会自然而然地在群众身上产生。群众也会更习惯于理性思考,通过面对面的协商与谈判达成共识,从而有效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一旦基层群众具备了理性、对话、妥协、节制与宽容的现代民主精神,就会以更积极的姿态、更宽广的视野、更理性的方式参与社会活动。同时,人民群众所形成的法治意识、民主意识、责任意识,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坚守宪法信仰,而这正是实践协商民主最为重要的精神力量。
依法健全协商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治理机制的法治化
以基层协商民主推进治理现代化,最根本的是推进治理机制的法治化。基层协商民主的基本责任就是成为人民群众的支持者和保护者,通过规范议事程序来支持和保护公共参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制度合法性与程序合理性的有机融合。为此,基层协商民主必须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公正为民、公开透明、公平利民”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协商民主的对话、交流、协商机制,以便让不同的各方利益主体能够在现有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共同参与、决定和解决相关的问题和事务,在相互协商、相互信任、相互认同的制度基础上妥善解决问题。
为更好地发挥基层协商民主的功能,激活协商民主化解问题的内在潜力,必须完善基层协商民主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积极搭建民主协商、行政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企业协商、劳资协商、民主听证会等协商平台,使基层协商民主成为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了解民情、化解民忧的重要平台。通过制度规定把协商民主作为决策过程的必要环节,就有利于形成基层协商民主运行长效机制,形成规范的协商程序,通过制度化渠道化解社会矛盾。
这就要求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与不同特点,对协商程序予以制度化规定,包括“为何协商、和谁协商、协商什么、何时协商、怎么协商、协商后如何执行、协商结果处理反馈”等,严格基层协商民主的“选定协商主题—界定协商主体—确定协商内容—固定协商时间—厘定协商预算—设定协商方式—评定协商效果”协商流程,积极推进实质民主和形式民主的有机统一,以便让不同利益主体能够最大限度地共同决定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提升协商民主程序的权威性、法定性、有效性,促进民主协商成为新时期推进治理现代化一种制度化的过程,使党委政府做出的决策“合乎民心、顺乎民意、惠及民生”。
不断创新协商民主运行形式,推进治理方式的现代化
提高基层协商民主运行效果的关键,在于积极运用现代治理方式,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机会与平台,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形成社会事务的共治共享共建,推动多元社会主体充分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促进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互动,凝聚社会力量,有效激发经济社会创新活力。
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需要基层党组织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支持,而基层党组织也应以协商民主为内在的追求动力,吸纳群众意见,鼓励群众参与。群众参与的意愿是随着利益诉求的提升与体制吸纳参与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增强的。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按照一定的比例拨付基层协商民主活动经费,购置现代办公设备,为群众参政议政提供便利的办公场所,使他们有时间、场所和经费积极组织民主协商活动。
协商民主鼓励群众通过互动交流的形式参政议政,有利于促进基层政府与群众的信息沟通。这种沟通方式,既能够让政府将协商视为民意收集的渠道,又能促使群众更好地把握政府的决策动机和决策过程,使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建构起良性的政治互动机制,通过基层协商民主有效聚合社会组织分散的声音,汇总并提炼为公共话语,促进政府行为与群众行为互动的“无缝衔接”,促进协同治理。为此,基层党委、政府要更多地选择间接、协商、合作的方式,妥善处理好权力与权利的对立统一关系,提升治理效能。
根据信息时代民意传播的特点,协商民主应充分发挥互联网民情传播迅速的优势,不断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协商互动机制、问题解决机制和结果反馈机制,通过制度化机制来实现协商民主的民情民意的吸纳、反映、处理和化解。这就必须依托互联网、微信、微博、电视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功能完善、载体丰富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把各种不同的合法利益诉求纳入有序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减少群众诉求表达的随意性,形成社会共识,凝聚治理力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学习时报》2016-07-21